#我在边疆望北京#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行“四大检察”职能 10年办理案件205.4万余件】“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办理各类案件205.4万余件,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9月19日,在“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检察工作专场发布会上,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黄为华介绍。
与大局同向
切实维护边疆稳固。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6.63万余人,起诉59.57万余人。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批捕起诉“3·01”昆明火车站暴恐案、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等重大案件。坚决扛牢强边固防与疫情防控政治责任,2013年以来起诉跨境犯罪104084人,2020年以来起诉破坏疫情防控秩序犯罪856人。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起诉黑恶犯罪16457人、保护伞479人,公诉孙小果案、乔氏家族案等一批重大复杂涉黑涉恶案件。
倾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保护安商惠企的营商环境。出台服务“六稳”“六保”、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等意见,积极服务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开放平台建设,稳慎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与省工商联共同开辟护航民企绿色通道。起诉非法经营、逃税骗税、侵犯知识产权、洗钱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6265人。
主动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围绕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探索构建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的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机制,牵头建立长江上游六省(区、市)检察机关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打造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生态检察”品牌。依法办理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16514件,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湖泊革命”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与人民同心
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4273人。严厉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起诉12458人。对“e租宝”、红河“皇家资产”等案件履行监督办案职责,推动追赃挽损。
守护老百姓“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坚决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毒米线”、非法经营疫苗等危害群众健康权益的犯罪,起诉650人。对农产品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特色小专项监督。依法打击和预防高空抛物违法犯罪行为。高度关注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促进整改窨井盖安全隐患22.6万余个。
守护“少年的你”。推动建立党委领导的三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级检察院的优势,促进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1480名检察长或检察官担任2344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探索建立“军娃”全方位司法保护机制。
纾解群众“急难愁盼”。畅通涉法涉诉信访渠道,推行基层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案件,把矛盾尽可能化解在基层、首办环节,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云南检察版。积极推行检察听证制度,探索多元化救助机制,依法支持起诉,帮助特殊群体兑现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等4.6亿余元。
与法治同轨
做优刑事检察。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投入禁毒人民战争,起诉毒品犯罪70870人。依法监督纠正钱仁风案、施伟案、卢荣新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的冤错案件。建立巡回检察与派驻检察相结合的制度,纠正减假暂不当27597件,维护“大墙内”的公平正义。
做强民事检察。强化民事权利综合保护,构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支持起诉并举的多元化民事诉讼监督格局,多项数据居全国前列。组织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探索建立与法院、公安联合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机制,对1008件虚假诉讼提出监督意见。会同省法院制定民事执行与法律监督协作工作措施,规范民事执行和法律监督。
做实行政检察。积极承担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的双重责任,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诉讼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推动“案结事了政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使869件行政争议案件从“程序空转”走向“峰回路转”。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共受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7179件,立案34585件,发布公告和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1167件,起诉1431件,21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全国典型案例发布。
与改革同频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全面实行,全省先后遴选检察官3593名。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全面完成。检察官职业保障改革工作经验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交流。内设机构调整重塑,全省三级检察院内设机构由2367个精简至1109个,其中,业务机构占比近70%。
突出“明责”,修订细化检察官权力清单;强化“履责”,实行领导干部直接办案通报制度;做实“督责”,细化机构、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科学“考责”,完善以质量、效率、效果为核心指标的业绩考评体系;严肃“追责”,推动惩戒工作实质化运行,全面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
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全面应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与检察业务2.0的对接融合,打破“数据壁垒”,各项流程的网上协同办案率达90%以上;建立防篡改、安全认证等数据安全机制,形成“一案一卷”的整体数字卷宗体系;建成网上阅卷系统,实现律师阅卷“一次都不用跑”,用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记者 杨阳洋)
与大局同向
切实维护边疆稳固。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6.63万余人,起诉59.57万余人。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批捕起诉“3·01”昆明火车站暴恐案、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等重大案件。坚决扛牢强边固防与疫情防控政治责任,2013年以来起诉跨境犯罪104084人,2020年以来起诉破坏疫情防控秩序犯罪856人。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起诉黑恶犯罪16457人、保护伞479人,公诉孙小果案、乔氏家族案等一批重大复杂涉黑涉恶案件。
倾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保护安商惠企的营商环境。出台服务“六稳”“六保”、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等意见,积极服务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开放平台建设,稳慎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与省工商联共同开辟护航民企绿色通道。起诉非法经营、逃税骗税、侵犯知识产权、洗钱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6265人。
主动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围绕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探索构建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的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机制,牵头建立长江上游六省(区、市)检察机关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打造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生态检察”品牌。依法办理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16514件,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湖泊革命”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与人民同心
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4273人。严厉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起诉12458人。对“e租宝”、红河“皇家资产”等案件履行监督办案职责,推动追赃挽损。
守护老百姓“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坚决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毒米线”、非法经营疫苗等危害群众健康权益的犯罪,起诉650人。对农产品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特色小专项监督。依法打击和预防高空抛物违法犯罪行为。高度关注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促进整改窨井盖安全隐患22.6万余个。
守护“少年的你”。推动建立党委领导的三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级检察院的优势,促进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1480名检察长或检察官担任2344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探索建立“军娃”全方位司法保护机制。
纾解群众“急难愁盼”。畅通涉法涉诉信访渠道,推行基层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案件,把矛盾尽可能化解在基层、首办环节,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云南检察版。积极推行检察听证制度,探索多元化救助机制,依法支持起诉,帮助特殊群体兑现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等4.6亿余元。
与法治同轨
做优刑事检察。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投入禁毒人民战争,起诉毒品犯罪70870人。依法监督纠正钱仁风案、施伟案、卢荣新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的冤错案件。建立巡回检察与派驻检察相结合的制度,纠正减假暂不当27597件,维护“大墙内”的公平正义。
做强民事检察。强化民事权利综合保护,构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支持起诉并举的多元化民事诉讼监督格局,多项数据居全国前列。组织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探索建立与法院、公安联合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机制,对1008件虚假诉讼提出监督意见。会同省法院制定民事执行与法律监督协作工作措施,规范民事执行和法律监督。
做实行政检察。积极承担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的双重责任,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诉讼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推动“案结事了政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使869件行政争议案件从“程序空转”走向“峰回路转”。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共受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7179件,立案34585件,发布公告和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1167件,起诉1431件,21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全国典型案例发布。
与改革同频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全面实行,全省先后遴选检察官3593名。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全面完成。检察官职业保障改革工作经验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交流。内设机构调整重塑,全省三级检察院内设机构由2367个精简至1109个,其中,业务机构占比近70%。
突出“明责”,修订细化检察官权力清单;强化“履责”,实行领导干部直接办案通报制度;做实“督责”,细化机构、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科学“考责”,完善以质量、效率、效果为核心指标的业绩考评体系;严肃“追责”,推动惩戒工作实质化运行,全面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
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全面应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与检察业务2.0的对接融合,打破“数据壁垒”,各项流程的网上协同办案率达90%以上;建立防篡改、安全认证等数据安全机制,形成“一案一卷”的整体数字卷宗体系;建成网上阅卷系统,实现律师阅卷“一次都不用跑”,用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记者 杨阳洋)
【高速公安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保障高速公路通行安全】
9月20日15时许,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德惠分局巡逻三大队民警韩建平带领协警刘广文驾驶警车巡逻至京哈高速长春方向1109公里处时,发现路面有障碍物,过往车辆紧急减速避让,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见此情况,民警立即将警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打开警灯、鸣响警笛,做好安全防护,并快速将路面障碍物清理至护栏外安全区域,及时消除了路面安全隐患,保障了辖区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9月20日15时许,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德惠分局巡逻三大队民警韩建平带领协警刘广文驾驶警车巡逻至京哈高速长春方向1109公里处时,发现路面有障碍物,过往车辆紧急减速避让,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见此情况,民警立即将警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打开警灯、鸣响警笛,做好安全防护,并快速将路面障碍物清理至护栏外安全区域,及时消除了路面安全隐患,保障了辖区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青岛新闻[超话]# #观海新闻客户端# 【青岛明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473个,楼栋数量和改造面积均有所增加】老旧小区改造,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通知》。通知显示,2023年全省共计划改造老旧小区3898个,涉及居民69.95万户、楼栋数20712个、改造面积6243.57万平方米。此次青岛市列入改造的10个区(市)涉及473个老旧小区,共改造楼栋3782栋、137714户,建筑面积1109.48万平方米。较2022年的改造计划相比,2023年青岛老旧小区的改造数量增加了155个,此外无论是楼栋数量,还是改造面积均有所增加。https://t.cn/A6SdDJ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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