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男子半夜回家,发现家里多了一双男人的鞋,偷偷来到楼上的卧室后,看到妻子躺在一个男人怀中睡觉。想到妻子一个晚上不接电话,原来是和别人偷欢,男子怒火中烧,决定给他们一个教训!
事发当天,庞某去市区办事没有回家睡觉。而妻子方某,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她的相好郭某。郭某收到消息后,在晚上11点来到庞某家中私会方某。俩人见面以后,就直接上楼办事,期间方某为了不想让人打扰好事,把手机给静音了。而事后又因为太累,俩人沉沉睡去。
而此时的庞某,因为不能回家,就想着给妻子打电话报个平安。可谁知道打了这么多电话,妻子就是没接。想到妻子的异常,庞某怀疑自己被带了绿帽,于是决定半夜回家一探究竟。 凌晨3点左右,庞某到了家里,看到眼前的一幕,他实在吞不下这口气。
于是,庞某给自己的大哥打了电话,让他到自家屋后守着窗户,不要让郭某跳窗跑了。大哥听到自己的弟弟受了这委屈,马上和他媳妇一起过来帮忙。准备好了以后,庞某就在自家院里大喊方某的名字,让她滚下来。
方某和郭某听到庞某的声音,顿时惊醒!不过俩人还不知道庞某已经上楼看过了,于是就商量让方某先下楼稳住庞某,郭某再趁机逃走。可谁知道方某下楼以后,庞某就直接开门见山地问她床上的男人是谁?
楼上的郭某听到事情败露以后,怕被庞某打,于是就赶紧跳窗逃跑。庞某的大哥见状,马上告诉庞某人跑了。庞某火速追赶,一直离家四五十米的地方,把郭某给追上了。郭某看到逃不掉,就向庞某求饶道歉。可庞某再也控制不了心中的怒火,挥起拳头就招呼起郭某,打完还感觉不解气,又踢了几脚。
当时庞某因为情绪激动,控制不了轻重,几个拳头下去之后,就把郭某打得躺在了地上,一动不动。旁边的嫂子见状,赶紧劝庞某住手,然后马上报案。后来,郭某被送到了医院抢救,虽然没有当场死亡,但还是在4天后不治身亡了。
此事令人唏嘘,庞某因为气不过,想教训郭某,没想把他给打死了。那么庞某的行为是属于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呢?
首先,我们要理解下两个罪名的区别之处。
故意杀人罪,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有夺取他人生命的想法,一开始就想置对方于死地,行动上拿了刀具等凶器往对方要害部位招呼。
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只是想要用殴打的方式教训对方,没有杀害对方的想法,客观上没有用刀具等凶器,也不是往对方的要害部位招呼。
在回归到本案,庞某的行为为什么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而非杀人罪呢?其理由如下:
1、庞某发现妻子和郭某睡在床上后,没有趁机拿刀具直接把郭某杀害,而是打电话喊自己大哥帮忙,想要教训教训郭某。可见郭某开始就没有置郭某于死地的想法。
2、郭某跳窗逃跑后,庞某在后面追,追上只是拳打脚踢,并没有提前准备好利器伤害郭某。
3、郭某的死亡原因是头面部致颅脑损伤死亡,当时郭某抱着头求饶,庞某的拳头打到他的头上也是正常的。
4、发现郭某一动不动后,庞某也马上住手,没有趁机下死手。后来郭某的嫂子也主动打了报案电话,并且及时把郭某送到医院去抢救。
综上所述,庞某在主观上和客观上都没有伤害郭某的想法,只是因为情绪激动,导致下手不知道轻重,从而酿成了悲剧。
那么,庞某会受到什么处罚呢?毕竟郭某被他打死了。
如果是因为故意伤害,导致他人死亡的,根据《刑法》规定,要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不过,法院鉴于死者郭某自身有重大过错,加上庞某主动自首,认为可对庞某从轻处罚,判处他有期徒刑9年。
通过此案,能看出法律也有人性温情的一面,不会一棒子打死!庞某做出这样的事情,是因为事出有因!在当时那种情况下,人的情绪难免会失控,所以法院综合考虑后,对庞某的行为做了轻判。而郭某破坏他人婚姻,落得如此下场,真是可怜又可恨!不值得一点同情!
庞某为了一个身心已经出轨的女人,这样做实在太不值得!在这种情况,应该冷静取证,好聚好散,用法律来争取自己的权益!现在自己进去了,自己的老婆却一点事情都没有,估计他也很后悔。
而方某这个女人,因为自己的不守妇道,害了两个男人,实在可恶!我觉得,有必要对婚姻不忠的行为立法,不惩罚他们,永远不知道自己的错才是最大的!
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欢迎留下你的观点。
事发当天,庞某去市区办事没有回家睡觉。而妻子方某,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她的相好郭某。郭某收到消息后,在晚上11点来到庞某家中私会方某。俩人见面以后,就直接上楼办事,期间方某为了不想让人打扰好事,把手机给静音了。而事后又因为太累,俩人沉沉睡去。
而此时的庞某,因为不能回家,就想着给妻子打电话报个平安。可谁知道打了这么多电话,妻子就是没接。想到妻子的异常,庞某怀疑自己被带了绿帽,于是决定半夜回家一探究竟。 凌晨3点左右,庞某到了家里,看到眼前的一幕,他实在吞不下这口气。
于是,庞某给自己的大哥打了电话,让他到自家屋后守着窗户,不要让郭某跳窗跑了。大哥听到自己的弟弟受了这委屈,马上和他媳妇一起过来帮忙。准备好了以后,庞某就在自家院里大喊方某的名字,让她滚下来。
方某和郭某听到庞某的声音,顿时惊醒!不过俩人还不知道庞某已经上楼看过了,于是就商量让方某先下楼稳住庞某,郭某再趁机逃走。可谁知道方某下楼以后,庞某就直接开门见山地问她床上的男人是谁?
楼上的郭某听到事情败露以后,怕被庞某打,于是就赶紧跳窗逃跑。庞某的大哥见状,马上告诉庞某人跑了。庞某火速追赶,一直离家四五十米的地方,把郭某给追上了。郭某看到逃不掉,就向庞某求饶道歉。可庞某再也控制不了心中的怒火,挥起拳头就招呼起郭某,打完还感觉不解气,又踢了几脚。
当时庞某因为情绪激动,控制不了轻重,几个拳头下去之后,就把郭某打得躺在了地上,一动不动。旁边的嫂子见状,赶紧劝庞某住手,然后马上报案。后来,郭某被送到了医院抢救,虽然没有当场死亡,但还是在4天后不治身亡了。
此事令人唏嘘,庞某因为气不过,想教训郭某,没想把他给打死了。那么庞某的行为是属于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呢?
首先,我们要理解下两个罪名的区别之处。
故意杀人罪,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有夺取他人生命的想法,一开始就想置对方于死地,行动上拿了刀具等凶器往对方要害部位招呼。
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只是想要用殴打的方式教训对方,没有杀害对方的想法,客观上没有用刀具等凶器,也不是往对方的要害部位招呼。
在回归到本案,庞某的行为为什么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而非杀人罪呢?其理由如下:
1、庞某发现妻子和郭某睡在床上后,没有趁机拿刀具直接把郭某杀害,而是打电话喊自己大哥帮忙,想要教训教训郭某。可见郭某开始就没有置郭某于死地的想法。
2、郭某跳窗逃跑后,庞某在后面追,追上只是拳打脚踢,并没有提前准备好利器伤害郭某。
3、郭某的死亡原因是头面部致颅脑损伤死亡,当时郭某抱着头求饶,庞某的拳头打到他的头上也是正常的。
4、发现郭某一动不动后,庞某也马上住手,没有趁机下死手。后来郭某的嫂子也主动打了报案电话,并且及时把郭某送到医院去抢救。
综上所述,庞某在主观上和客观上都没有伤害郭某的想法,只是因为情绪激动,导致下手不知道轻重,从而酿成了悲剧。
那么,庞某会受到什么处罚呢?毕竟郭某被他打死了。
如果是因为故意伤害,导致他人死亡的,根据《刑法》规定,要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不过,法院鉴于死者郭某自身有重大过错,加上庞某主动自首,认为可对庞某从轻处罚,判处他有期徒刑9年。
通过此案,能看出法律也有人性温情的一面,不会一棒子打死!庞某做出这样的事情,是因为事出有因!在当时那种情况下,人的情绪难免会失控,所以法院综合考虑后,对庞某的行为做了轻判。而郭某破坏他人婚姻,落得如此下场,真是可怜又可恨!不值得一点同情!
庞某为了一个身心已经出轨的女人,这样做实在太不值得!在这种情况,应该冷静取证,好聚好散,用法律来争取自己的权益!现在自己进去了,自己的老婆却一点事情都没有,估计他也很后悔。
而方某这个女人,因为自己的不守妇道,害了两个男人,实在可恶!我觉得,有必要对婚姻不忠的行为立法,不惩罚他们,永远不知道自己的错才是最大的!
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欢迎留下你的观点。
《牧野家族》简直是社恐的聚集地,王子文内向,她的男友吴永恩话也不多,张翰高冷,虽然武艺和李斯丹妮的到来,让节目多了很多看点和话题,可也让《牧野家族》又多了一位社恐成员。没错,这个社恐人就是武艺。
武艺和李斯丹妮同样是新嘉宾,刚来到该节目,两人的反应截然不同。
李斯丹妮在容祖儿的忽悠下,对着镜头一顿自夸,连头发丝都被自己夸了一遍。这番举动不止逗笑容祖儿和观众,连她自己都被逗得哈哈笑,整期节目她也是叽叽喳喳,毫无偶像包袱可言。
再看看武艺,节目前半部分他都表现得很拘谨,尽管在努力控制表情,可还是掩饰不住他的不自在。
他在镜头前紧张到什么程度?在给爸爸打电话求助怎么煮腊肉时,末了还说了句“谢谢”。
和自己亲爸说“谢”,若说父子两人失散多年,才相认不久,关系不熟到需要时刻保持礼貌,这还可以理解。可武艺家庭关系正常,私下里不可能和自己爸爸这么见外,他在镜头前表现得这样反常,很大可能是他已经紧张到不会做自己了。
真是李斯丹妮有多社牛,武艺就有多社恐。
可《牧野家族》是个生活类型的综艺,要想完成任务,你再社恐,也不能总是自己一个人,起码得找个伴儿。
找谁呢?节目中男明星只有吴永恩和张翰,吴永恩和王子文是情侣,吴永恩有王子文陪着,武艺没法找,只能和张翰待在一起。
可张翰又这么高冷,两个话少的人相处,往往只会让节目更无聊,不过他们俩是例外。至少,武艺没有一直尴尬下去。
武艺对张翰态度的变化
武艺对张翰的态度,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没话找话的尴尬阶段,一个是自然相处的愉快阶段。
节目前半部分,武艺和张翰待在一起,真是替武艺尴尬到脚趾抠地。
他刚来这个节目进到张翰房间时,张翰在刷牙。他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只一味用尬笑来缓解尴尬,殊不知这笑容让人一看,就能体会到他的不知所措。
也许节目组都看不过去他们这样,给众人安排了“默契问答”游戏,好让他们尽快熟络起来。
两人倒是很配合,努力回想曾经共同美好的回忆,表现出一副我们很熟的样子。可问到“上一次给对方发微信是什么时候”,两人直接露馅,他们根本没加过对方。这环节,直接将两人的尴尬再次升级。
本以为两人这样的相处模式,要一直持续到这期节目结束,没想到节目后半部分,武艺变得活泼起来。
在王子文被鸡吓到尖叫时,武艺还和张翰调侃王子文“噪音攻击”。
后面和张翰一起吃火锅,武艺还主动和张翰聊天,聊天中途两人以大叫自己名字的方式来发泄情绪。看武艺从腼腆到放飞自我,很明显,他这是不拿张翰当外人了。
容祖儿的作用
是什么让武艺对张翰态度变化这么大的呢?容祖儿在其中起到关键作用。
当《牧野家族》众人聚在一起吃饭时,原本不爱说话又是新嘉宾的武艺,在众人当中相当于背景板一般的存在。容祖儿想起武艺喜欢蔡卓妍这茬,便热心地帮武艺追星。
她拿起武艺的手机,用搞怪的语气给蔡卓妍发语音。众人被逗笑的同时,又好奇起来武艺是不是因为蔡卓妍才进娱乐圈。
容祖儿的这一行为,让武艺从透明人变成受人关注的主角,和众人有了这么多互动,再慢热的人也该放开自己了。
如果没有容祖儿这类开朗的艺人存在,众人只干巴巴地完成节目组交代的任务,像李斯丹妮这样本身性格大大咧咧的艺人,还能和众人玩得开心,可像武艺这样内向的艺人,只能继续封闭自己,观众看得也不痛快。
其实,容祖儿不只带动了武艺,还影响了张翰、王子文、吴永恩。
前面提过,这些人都是偏内向型,内向的人在一起很少会玩笑打闹,更别提制造笑点。可综艺节目看的便是一个“乐呵”,如果不好笑,让观众看什么?
还好容祖儿社牛,在节目中她时不时和张翰调侃一下王子文、吴永恩两人秀恩爱,又或者自黑,称自己脸大,给节目增加笑点的同时,又让众人尽快熟悉起来,不再拘束。在容祖儿疯狂烘托气氛下,《牧野家族》的其他几人也活泼很多。
王子文从最初的文静女,变成动不动就尖叫的情绪外露女,高冷的张翰在节目里化身暖男。众人喜怒哀乐都不加掩饰地出现在脸上,多亏了容祖儿这个活宝。
不得不说,综艺节目还真离不开像容祖儿这样搞笑类型的艺人。容祖儿歌唱得好,同时又受综艺节目欢迎,难怪她能红20多年。
武艺和李斯丹妮同样是新嘉宾,刚来到该节目,两人的反应截然不同。
李斯丹妮在容祖儿的忽悠下,对着镜头一顿自夸,连头发丝都被自己夸了一遍。这番举动不止逗笑容祖儿和观众,连她自己都被逗得哈哈笑,整期节目她也是叽叽喳喳,毫无偶像包袱可言。
再看看武艺,节目前半部分他都表现得很拘谨,尽管在努力控制表情,可还是掩饰不住他的不自在。
他在镜头前紧张到什么程度?在给爸爸打电话求助怎么煮腊肉时,末了还说了句“谢谢”。
和自己亲爸说“谢”,若说父子两人失散多年,才相认不久,关系不熟到需要时刻保持礼貌,这还可以理解。可武艺家庭关系正常,私下里不可能和自己爸爸这么见外,他在镜头前表现得这样反常,很大可能是他已经紧张到不会做自己了。
真是李斯丹妮有多社牛,武艺就有多社恐。
可《牧野家族》是个生活类型的综艺,要想完成任务,你再社恐,也不能总是自己一个人,起码得找个伴儿。
找谁呢?节目中男明星只有吴永恩和张翰,吴永恩和王子文是情侣,吴永恩有王子文陪着,武艺没法找,只能和张翰待在一起。
可张翰又这么高冷,两个话少的人相处,往往只会让节目更无聊,不过他们俩是例外。至少,武艺没有一直尴尬下去。
武艺对张翰态度的变化
武艺对张翰的态度,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没话找话的尴尬阶段,一个是自然相处的愉快阶段。
节目前半部分,武艺和张翰待在一起,真是替武艺尴尬到脚趾抠地。
他刚来这个节目进到张翰房间时,张翰在刷牙。他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只一味用尬笑来缓解尴尬,殊不知这笑容让人一看,就能体会到他的不知所措。
也许节目组都看不过去他们这样,给众人安排了“默契问答”游戏,好让他们尽快熟络起来。
两人倒是很配合,努力回想曾经共同美好的回忆,表现出一副我们很熟的样子。可问到“上一次给对方发微信是什么时候”,两人直接露馅,他们根本没加过对方。这环节,直接将两人的尴尬再次升级。
本以为两人这样的相处模式,要一直持续到这期节目结束,没想到节目后半部分,武艺变得活泼起来。
在王子文被鸡吓到尖叫时,武艺还和张翰调侃王子文“噪音攻击”。
后面和张翰一起吃火锅,武艺还主动和张翰聊天,聊天中途两人以大叫自己名字的方式来发泄情绪。看武艺从腼腆到放飞自我,很明显,他这是不拿张翰当外人了。
容祖儿的作用
是什么让武艺对张翰态度变化这么大的呢?容祖儿在其中起到关键作用。
当《牧野家族》众人聚在一起吃饭时,原本不爱说话又是新嘉宾的武艺,在众人当中相当于背景板一般的存在。容祖儿想起武艺喜欢蔡卓妍这茬,便热心地帮武艺追星。
她拿起武艺的手机,用搞怪的语气给蔡卓妍发语音。众人被逗笑的同时,又好奇起来武艺是不是因为蔡卓妍才进娱乐圈。
容祖儿的这一行为,让武艺从透明人变成受人关注的主角,和众人有了这么多互动,再慢热的人也该放开自己了。
如果没有容祖儿这类开朗的艺人存在,众人只干巴巴地完成节目组交代的任务,像李斯丹妮这样本身性格大大咧咧的艺人,还能和众人玩得开心,可像武艺这样内向的艺人,只能继续封闭自己,观众看得也不痛快。
其实,容祖儿不只带动了武艺,还影响了张翰、王子文、吴永恩。
前面提过,这些人都是偏内向型,内向的人在一起很少会玩笑打闹,更别提制造笑点。可综艺节目看的便是一个“乐呵”,如果不好笑,让观众看什么?
还好容祖儿社牛,在节目中她时不时和张翰调侃一下王子文、吴永恩两人秀恩爱,又或者自黑,称自己脸大,给节目增加笑点的同时,又让众人尽快熟悉起来,不再拘束。在容祖儿疯狂烘托气氛下,《牧野家族》的其他几人也活泼很多。
王子文从最初的文静女,变成动不动就尖叫的情绪外露女,高冷的张翰在节目里化身暖男。众人喜怒哀乐都不加掩饰地出现在脸上,多亏了容祖儿这个活宝。
不得不说,综艺节目还真离不开像容祖儿这样搞笑类型的艺人。容祖儿歌唱得好,同时又受综艺节目欢迎,难怪她能红20多年。
云南临沧,男子半夜回家,发现家里多了一双男人的鞋,偷偷来到楼上的卧室后,看到妻子躺在一个男人怀中睡觉。想到妻子一个晚上不接电话,原来是和别人偷欢,男子怒火中烧,决定给他们一个教训!
事发当天,庞某去市区办事没有回家睡觉。而妻子方某,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她的相好郭某。郭某收到消息后,在晚上11点来到庞某家中私会方某。俩人见面以后,就直接上楼办事,期间方某为了不想让人打扰好事,把手机给静音了。而事后又因为太累,俩人沉沉睡去。
而此时的庞某,因为不能回家,就想着给妻子打电话报个平安。可谁知道打了这么多电话,妻子就是没接。想到妻子的异常,庞某怀疑自己被带了绿帽,于是决定半夜回家一探究竟。 凌晨3点左右,庞某到了家里,看到眼前的一幕,他实在吞不下这口气。
于是,庞某给自己的大哥打了电话,让他到自家屋后守着窗户,不要让郭某跳窗跑了。大哥听到自己的弟弟受了这委屈,马上和他媳妇一起过来帮忙。准备好了以后,庞某就在自家院里大喊方某的名字,让她滚下来。
方某和郭某听到庞某的声音,顿时惊醒!不过俩人还不知道庞某已经上楼看过了,于是就商量让方某先下楼稳住庞某,郭某再趁机逃走。可谁知道方某下楼以后,庞某就直接开门见山地问她床上的男人是谁?
楼上的郭某听到事情败露以后,怕被庞某打,于是就赶紧跳窗逃跑。庞某的大哥见状,马上告诉庞某人跑了。庞某火速追赶,一直离家四五十米的地方,把郭某给追上了。郭某看到逃不掉,就向庞某求饶道歉。可庞某再也控制不了心中的怒火,挥起拳头就招呼起郭某,打完还感觉不解气,又踢了几脚。
当时庞某因为情绪激动,控制不了轻重,几个拳头下去之后,就把郭某打得躺在了地上,一动不动。旁边的嫂子见状,赶紧劝庞某住手,然后马上报案。后来,郭某被送到了医院抢救,虽然没有当场死亡,但还是在4天后不治身亡了。
此事令人唏嘘,庞某因为气不过,想教训郭某,没想把他给打死了。那么庞某的行为是属于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呢?
首先,我们要理解下两个罪名的区别之处。
故意杀人罪,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有夺取他人生命的想法,一开始就想置对方于死地,行动上拿了刀具等凶器往对方要害部位招呼。
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只是想要用殴打的方式教训对方,没有杀害对方的想法,客观上没有用刀具等凶器,也不是往对方的要害部位招呼。
在回归到本案,庞某的行为为什么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而非杀人罪呢?其理由如下:
1、庞某发现妻子和郭某睡在床上后,没有趁机拿刀具直接把郭某杀害,而是打电话喊自己大哥帮忙,想要教训教训郭某。可见郭某开始就没有置郭某于死地的想法。
2、郭某跳窗逃跑后,庞某在后面追,追上只是拳打脚踢,并没有提前准备好利器伤害郭某。
3、郭某的死亡原因是头面部致颅脑损伤死亡,当时郭某抱着头求饶,庞某的拳头打到他的头上也是正常的。
4、发现郭某一动不动后,庞某也马上住手,没有趁机下死手。后来郭某的嫂子也主动打了报案电话,并且及时把郭某送到医院去抢救。
综上所述,庞某在主观上和客观上都没有伤害郭某的想法,只是因为情绪激动,导致下手不知道轻重,从而酿成了悲剧。
那么,庞某会受到什么处罚呢?毕竟郭某被他打死了。
如果是因为故意伤害,导致他人死亡的,根据《刑法》规定,要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不过,法院鉴于死者郭某自身有重大过错,加上庞某主动自首,认为可对庞某从轻处罚,判处他有期徒刑9年。
通过此案,能看出法律也有人性温情的一面,不会一棒子打死!庞某做出这样的事情,是因为事出有因!在当时那种情况下,人的情绪难免会失控,所以法院综合考虑后,对庞某的行为做了轻判。而郭某破坏他人婚姻,落得如此下场,真是可怜又可恨!不值得一点同情!
庞某为了一个身心已经出轨的女人,这样做实在太不值得!在这种情况,应该冷静取证,好聚好散,用法律来争取自己的权益!现在自己进去了,自己的老婆却一点事情都没有,估计他也很后悔。
而方某这个女人,因为自己的不守妇道,害了两个男人,实在可恶!我觉得,有必要对婚姻不忠的行为立法,不惩罚他们,永远不知道自己的错才是最大的!
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欢迎留下你的观点。
事发当天,庞某去市区办事没有回家睡觉。而妻子方某,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她的相好郭某。郭某收到消息后,在晚上11点来到庞某家中私会方某。俩人见面以后,就直接上楼办事,期间方某为了不想让人打扰好事,把手机给静音了。而事后又因为太累,俩人沉沉睡去。
而此时的庞某,因为不能回家,就想着给妻子打电话报个平安。可谁知道打了这么多电话,妻子就是没接。想到妻子的异常,庞某怀疑自己被带了绿帽,于是决定半夜回家一探究竟。 凌晨3点左右,庞某到了家里,看到眼前的一幕,他实在吞不下这口气。
于是,庞某给自己的大哥打了电话,让他到自家屋后守着窗户,不要让郭某跳窗跑了。大哥听到自己的弟弟受了这委屈,马上和他媳妇一起过来帮忙。准备好了以后,庞某就在自家院里大喊方某的名字,让她滚下来。
方某和郭某听到庞某的声音,顿时惊醒!不过俩人还不知道庞某已经上楼看过了,于是就商量让方某先下楼稳住庞某,郭某再趁机逃走。可谁知道方某下楼以后,庞某就直接开门见山地问她床上的男人是谁?
楼上的郭某听到事情败露以后,怕被庞某打,于是就赶紧跳窗逃跑。庞某的大哥见状,马上告诉庞某人跑了。庞某火速追赶,一直离家四五十米的地方,把郭某给追上了。郭某看到逃不掉,就向庞某求饶道歉。可庞某再也控制不了心中的怒火,挥起拳头就招呼起郭某,打完还感觉不解气,又踢了几脚。
当时庞某因为情绪激动,控制不了轻重,几个拳头下去之后,就把郭某打得躺在了地上,一动不动。旁边的嫂子见状,赶紧劝庞某住手,然后马上报案。后来,郭某被送到了医院抢救,虽然没有当场死亡,但还是在4天后不治身亡了。
此事令人唏嘘,庞某因为气不过,想教训郭某,没想把他给打死了。那么庞某的行为是属于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呢?
首先,我们要理解下两个罪名的区别之处。
故意杀人罪,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有夺取他人生命的想法,一开始就想置对方于死地,行动上拿了刀具等凶器往对方要害部位招呼。
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只是想要用殴打的方式教训对方,没有杀害对方的想法,客观上没有用刀具等凶器,也不是往对方的要害部位招呼。
在回归到本案,庞某的行为为什么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而非杀人罪呢?其理由如下:
1、庞某发现妻子和郭某睡在床上后,没有趁机拿刀具直接把郭某杀害,而是打电话喊自己大哥帮忙,想要教训教训郭某。可见郭某开始就没有置郭某于死地的想法。
2、郭某跳窗逃跑后,庞某在后面追,追上只是拳打脚踢,并没有提前准备好利器伤害郭某。
3、郭某的死亡原因是头面部致颅脑损伤死亡,当时郭某抱着头求饶,庞某的拳头打到他的头上也是正常的。
4、发现郭某一动不动后,庞某也马上住手,没有趁机下死手。后来郭某的嫂子也主动打了报案电话,并且及时把郭某送到医院去抢救。
综上所述,庞某在主观上和客观上都没有伤害郭某的想法,只是因为情绪激动,导致下手不知道轻重,从而酿成了悲剧。
那么,庞某会受到什么处罚呢?毕竟郭某被他打死了。
如果是因为故意伤害,导致他人死亡的,根据《刑法》规定,要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不过,法院鉴于死者郭某自身有重大过错,加上庞某主动自首,认为可对庞某从轻处罚,判处他有期徒刑9年。
通过此案,能看出法律也有人性温情的一面,不会一棒子打死!庞某做出这样的事情,是因为事出有因!在当时那种情况下,人的情绪难免会失控,所以法院综合考虑后,对庞某的行为做了轻判。而郭某破坏他人婚姻,落得如此下场,真是可怜又可恨!不值得一点同情!
庞某为了一个身心已经出轨的女人,这样做实在太不值得!在这种情况,应该冷静取证,好聚好散,用法律来争取自己的权益!现在自己进去了,自己的老婆却一点事情都没有,估计他也很后悔。
而方某这个女人,因为自己的不守妇道,害了两个男人,实在可恶!我觉得,有必要对婚姻不忠的行为立法,不惩罚他们,永远不知道自己的错才是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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