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用心点评❤就是对店家最大认可✨
【路小北解渴铺】 解渴
二七万达金街新店
50份双饮品和周边微博反馈来喽✍️
活动总结:
点赞870个;评论614条;转发474次;
截止今日单条活动微博阅读量16.2万⏰
在微博搜索“路小北解渴铺”查看全部内容
专属话题#路小北解渴铺#
微博全网阅读量86.2万 https://t.cn/A6Shlezc
【路小北解渴铺】 解渴
二七万达金街新店
50份双饮品和周边微博反馈来喽✍️
活动总结:
点赞870个;评论614条;转发474次;
截止今日单条活动微博阅读量16.2万⏰
在微博搜索“路小北解渴铺”查看全部内容
专属话题#路小北解渴铺#
微博全网阅读量86.2万 https://t.cn/A6Shlezc
#安康身边事#【汉滨区查办假冒华山论剑酒等民生领域案件188起】近日,汉滨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打击食品药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铁拳”行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紧密相关,关乎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点案件,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截止目前,已查办民生领域案件188起,办结188起,现将第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1 汉滨区某酒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案】
2022年1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称2022年1月5日在某酒坊购买西凤华山论剑十年酒,疑似为假冒商品.投诉人提供商品实物及购物品证。我局依法受理,随即对该店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查封西凤华山论剑十年60瓶,并委托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对扣押的西凤华山论剑十年60瓶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送鉴酒与我公司生产的产品不符,侵犯了我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属假冒我公司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第六十条的规定对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没收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处以罚款。
【案例2.吴某转让《营业执照》案。】
2021年10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汉滨区吴某擀面皮店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该店《营业执照》与经营者不相符。其注册日期为2021年3月19日,经营者:吴某。经营者称于2020年5月份经营至2021年8月停业后,将店面转让给陈某,《营业执照》及《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一并转让。按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之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销登记。随后立案调查。
经调查认定以上情况属实,当事人吴某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违反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之规定。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对吴某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处罚款。
【案例3.汉滨区谭某烟花爆竹专卖店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案。】
2022年1月26日,我局收到市局转交汉滨区某云商店销售的鞭炮检验为不合格产品的检验报告单后立即安排调查。
经调查:汉滨区某云商店销售鞭炮是在汉滨区谭某烟花爆竹专卖店购进并提供购进票据。随后对供货商谭某进行调查:谭某在对自己给某云商店销售鞭炮及批次已确认;对销售给某云商店的精品大地红和恭喜发财全红鞭炮的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表示认可;谭某称涉案商品是在一个上门推销人员处购买,没有索要供货商资质证照和购进票据,涉案产品共4件,货值1396元,违法所得426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当事人谭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谭某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将案件线索移交有权管辖的行政部门处理。
【案例4.安康市汉滨区唐某批发部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2022年6月10日,我局对安康市汉滨区唐某批发部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该案来源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行动。经查,该批发部销售的预包装食品中发现有名为“猪饲料”“粑粑糖”“骷髅脆皮珠”“单身狗粮薯片”等4种食品,食品标签内容存在恶搞、低俗以及含有软色情等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形,销售上述食品获利147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予罚款。
【案例5.安康市某盛页岩砖厂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案。】
2021年12月8日我局收到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安康市某盛页岩砖厂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页岩砖检验判定不合格告知函。随后执法人员对安康市某盛页岩砖厂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
经调查,当事人自2017年11月份从事页岩砖的生产销售,于2021年8月份生产了1万块页岩砖后未再生产同规格型号的产品,现场检查除了抽检的40块页岩砖外,剩余的近9960块没有销售,在执法人员监督下企业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粉碎销毁。
当事人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依据第十三条第二款,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处罚款。
【案例6. 汉滨区某满楼农家乐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2021年10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汉滨区某满楼农家乐进行检查,厨房操作间内有5名人员正在从事切菜和炒菜工作,当事人只提供了1名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执法人员依法给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11月4日前改正。2021年11月12日,我执法人员到当事人农家乐进行复查,当事人仅提供2名工作人员健康证明。
当事人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中安排未取得的健康检查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且未在限定期限内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六)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via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博民生#
【案例1 汉滨区某酒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案】
2022年1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称2022年1月5日在某酒坊购买西凤华山论剑十年酒,疑似为假冒商品.投诉人提供商品实物及购物品证。我局依法受理,随即对该店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查封西凤华山论剑十年60瓶,并委托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对扣押的西凤华山论剑十年60瓶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送鉴酒与我公司生产的产品不符,侵犯了我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属假冒我公司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第六十条的规定对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没收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处以罚款。
【案例2.吴某转让《营业执照》案。】
2021年10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汉滨区吴某擀面皮店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该店《营业执照》与经营者不相符。其注册日期为2021年3月19日,经营者:吴某。经营者称于2020年5月份经营至2021年8月停业后,将店面转让给陈某,《营业执照》及《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一并转让。按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之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销登记。随后立案调查。
经调查认定以上情况属实,当事人吴某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违反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之规定。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对吴某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处罚款。
【案例3.汉滨区谭某烟花爆竹专卖店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案。】
2022年1月26日,我局收到市局转交汉滨区某云商店销售的鞭炮检验为不合格产品的检验报告单后立即安排调查。
经调查:汉滨区某云商店销售鞭炮是在汉滨区谭某烟花爆竹专卖店购进并提供购进票据。随后对供货商谭某进行调查:谭某在对自己给某云商店销售鞭炮及批次已确认;对销售给某云商店的精品大地红和恭喜发财全红鞭炮的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表示认可;谭某称涉案商品是在一个上门推销人员处购买,没有索要供货商资质证照和购进票据,涉案产品共4件,货值1396元,违法所得426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当事人谭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谭某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将案件线索移交有权管辖的行政部门处理。
【案例4.安康市汉滨区唐某批发部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2022年6月10日,我局对安康市汉滨区唐某批发部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该案来源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行动。经查,该批发部销售的预包装食品中发现有名为“猪饲料”“粑粑糖”“骷髅脆皮珠”“单身狗粮薯片”等4种食品,食品标签内容存在恶搞、低俗以及含有软色情等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形,销售上述食品获利147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予罚款。
【案例5.安康市某盛页岩砖厂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案。】
2021年12月8日我局收到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安康市某盛页岩砖厂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页岩砖检验判定不合格告知函。随后执法人员对安康市某盛页岩砖厂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
经调查,当事人自2017年11月份从事页岩砖的生产销售,于2021年8月份生产了1万块页岩砖后未再生产同规格型号的产品,现场检查除了抽检的40块页岩砖外,剩余的近9960块没有销售,在执法人员监督下企业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粉碎销毁。
当事人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依据第十三条第二款,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处罚款。
【案例6. 汉滨区某满楼农家乐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2021年10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汉滨区某满楼农家乐进行检查,厨房操作间内有5名人员正在从事切菜和炒菜工作,当事人只提供了1名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执法人员依法给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11月4日前改正。2021年11月12日,我执法人员到当事人农家乐进行复查,当事人仅提供2名工作人员健康证明。
当事人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中安排未取得的健康检查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且未在限定期限内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六)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via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博民生#
【EQS53闲聊上:这可能是全网对EQS53产品本身最全面的解读】为什么这两天又拍这个车?有些事情我也想征求一下大家意见。
之前EQS53试车视频发出去,我自己有些后悔。为什么?因为起标题的时候觉得,这期视野窄了,格局小了。
我通篇在说这车是个操控极好的豪华性能大GT,但大家最关心的其实是:AMG第一台电动车还AMG吗?没了V8声浪怎么办?这车开起来还有“驾驭猛兽”的感觉吗?其实逐一回答这几个问题就完全可以出一期EQS53的试驾视频了。
虽然我不擅长做流量,但我也能意识到,这几个问题都给正面且确认的回答,是大家最想看到的。而且,也是最容易获得转评赞互动的。
EQS53非常AMG!电动了也有专属声浪!开起来非常硬核炸裂!这依然是AMG!
观众理解成本最低(或者说潜意识想看到的就是这些),厂家开心,我得到互动,三赢。但这么拍有个小问题。
这不是事实。
我不是说EQS53“不好”,而是他不是一台适合给出上述问题答案的车型。
作为AMG第一台纯电动车,我最开始的想法其实就是回答那些问题。甚至,我还想找一台AMG GT R或者AMG GT63s一起出镜来拍EQS53,讲讲后者在电动化时代传承了AMG哪些基因。
但开了真车之后,我发现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儿,你不能用这个角度来讲。相反,EQS53提醒了我AMG有两类车,一类是C63/AMG GT R这种硬核炸裂的V8性能车/跑车,另一类是更小众的S65 L/S65 Coupe这些低扭强大运转细腻的高品质V12老板代步车。
【很多人都不知道S级还有Coupe,更别说S65 Coupe(这车还有敞篷
版S65 Cabriolet),但就是有(222这代有,223双门和双门敞篷取消了)】
从这两类AMG车型来看,EQS53属于后者。当然他的名字起错了,不应该叫“EQS”这样大家都会联想到“电动S级”,而应该直接叫S65 Coupe四门版的电动版。。。哪怕电动版CLS。。。
基于这样的事实,我一开始就否定了AMG GT R的路线,拍了S65 Coupe方向的试车视频,视频里几个点。
1.在实际零百3.5秒的事实对比下,加速感觉不快,即使弹射起步体感也很柔,很奔驰。绝对是世界上所有电动车里实际加速数据和体感差别最大车型。(我知道这句话纸面上听着像屁话没什么价值,但我100%确定你只要试一下这车弹射起步这一定是你发出的第一句感慨)
2.山路操控逆天,你不会相信是2.7吨重量,不同驾驶模式的动力系统和底盘表现完美,后轮转向/电动4Maitc+/碳陶刹车效果惊人。
3.高速信心极强,适合欧洲高速(德国不限速高速和法国意大利很多你超速也没那么容易被拍的高速),是第一台我觉得能在欧洲大陆做伟大旅程的电动大GT。英国老爷从伦敦德国老爷从斯图加特,到摩纳哥到尼斯到蔚蓝海岸这一片休假,以前开油车,现在开EQS53性能舒适豪华也没有妥协,服务区吃个饭充满电续航也非常够。在此之前没有这样的电车。
总结一句话,就是操控逆天的豪华电动大GT。用起来不输油车,一些方面甚至更好。
(这里插一句很多人问电车了BBA溢价还这么高是不是智商税?我的观点:依然值这个钱(详见EQS53和ET7试车视频),5-7年后下代车不确定)
之前有评论说你这EQS53说了一堆和没说一样,但恰恰相反,这车产品层面最核心最关键最值得说的我都试出来了也都讲了,一个不少,只是他没有听到他想听的。
我也很确定,这些点就是研发这台车的工程团队最满意他们做到的,因为我足够了解德国人尿性,足够了解BBA的工程师。
但真到视频发布的时候我也有些犹豫了,我能感觉到这么拍太平了不如直接回答最开始那几个AMG电动了还AMG吗的问题并想办法给出正面回答(哪怕稍微“润色”一下事实),这才是观众更想看的。
而且讲S65 Coupe方向还有个问题,认知成本太高。国内不像欧洲,就没什么“伟大旅程”的自驾需求(我北京伟大旅程伟大到哪儿去?辽宁锦州?河北秦皇岛?山东烟台?内蒙乌兰巴托?这味儿不对啊),有多少人真对“GT车型”有概念。。。
如果这次我就讲EQS53还很(C63/AMG GT R纬度的)AMG!恐怕也没什么人会质疑,毕竟没多少人开过这车。。。
所以我想知道能看到这里的观众的真实想法,你们是希望我们坚持根据产品本身的“事实”来做内容,还是可以接受顺势讲那些大家“觉得”是事实的东西。
问题是,很多时候前者的理解成本真的是更高的,流量反馈也差,这可能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做内容这个底线的代价。。。
至于为什么这两天又拍这个车?见下条微博。
#汽车资讯##豪车超跑##eqs53# https://t.cn/RI7nYAL
之前EQS53试车视频发出去,我自己有些后悔。为什么?因为起标题的时候觉得,这期视野窄了,格局小了。
我通篇在说这车是个操控极好的豪华性能大GT,但大家最关心的其实是:AMG第一台电动车还AMG吗?没了V8声浪怎么办?这车开起来还有“驾驭猛兽”的感觉吗?其实逐一回答这几个问题就完全可以出一期EQS53的试驾视频了。
虽然我不擅长做流量,但我也能意识到,这几个问题都给正面且确认的回答,是大家最想看到的。而且,也是最容易获得转评赞互动的。
EQS53非常AMG!电动了也有专属声浪!开起来非常硬核炸裂!这依然是AMG!
观众理解成本最低(或者说潜意识想看到的就是这些),厂家开心,我得到互动,三赢。但这么拍有个小问题。
这不是事实。
我不是说EQS53“不好”,而是他不是一台适合给出上述问题答案的车型。
作为AMG第一台纯电动车,我最开始的想法其实就是回答那些问题。甚至,我还想找一台AMG GT R或者AMG GT63s一起出镜来拍EQS53,讲讲后者在电动化时代传承了AMG哪些基因。
但开了真车之后,我发现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儿,你不能用这个角度来讲。相反,EQS53提醒了我AMG有两类车,一类是C63/AMG GT R这种硬核炸裂的V8性能车/跑车,另一类是更小众的S65 L/S65 Coupe这些低扭强大运转细腻的高品质V12老板代步车。
【很多人都不知道S级还有Coupe,更别说S65 Coupe(这车还有敞篷
版S65 Cabriolet),但就是有(222这代有,223双门和双门敞篷取消了)】
从这两类AMG车型来看,EQS53属于后者。当然他的名字起错了,不应该叫“EQS”这样大家都会联想到“电动S级”,而应该直接叫S65 Coupe四门版的电动版。。。哪怕电动版CLS。。。
基于这样的事实,我一开始就否定了AMG GT R的路线,拍了S65 Coupe方向的试车视频,视频里几个点。
1.在实际零百3.5秒的事实对比下,加速感觉不快,即使弹射起步体感也很柔,很奔驰。绝对是世界上所有电动车里实际加速数据和体感差别最大车型。(我知道这句话纸面上听着像屁话没什么价值,但我100%确定你只要试一下这车弹射起步这一定是你发出的第一句感慨)
2.山路操控逆天,你不会相信是2.7吨重量,不同驾驶模式的动力系统和底盘表现完美,后轮转向/电动4Maitc+/碳陶刹车效果惊人。
3.高速信心极强,适合欧洲高速(德国不限速高速和法国意大利很多你超速也没那么容易被拍的高速),是第一台我觉得能在欧洲大陆做伟大旅程的电动大GT。英国老爷从伦敦德国老爷从斯图加特,到摩纳哥到尼斯到蔚蓝海岸这一片休假,以前开油车,现在开EQS53性能舒适豪华也没有妥协,服务区吃个饭充满电续航也非常够。在此之前没有这样的电车。
总结一句话,就是操控逆天的豪华电动大GT。用起来不输油车,一些方面甚至更好。
(这里插一句很多人问电车了BBA溢价还这么高是不是智商税?我的观点:依然值这个钱(详见EQS53和ET7试车视频),5-7年后下代车不确定)
之前有评论说你这EQS53说了一堆和没说一样,但恰恰相反,这车产品层面最核心最关键最值得说的我都试出来了也都讲了,一个不少,只是他没有听到他想听的。
我也很确定,这些点就是研发这台车的工程团队最满意他们做到的,因为我足够了解德国人尿性,足够了解BBA的工程师。
但真到视频发布的时候我也有些犹豫了,我能感觉到这么拍太平了不如直接回答最开始那几个AMG电动了还AMG吗的问题并想办法给出正面回答(哪怕稍微“润色”一下事实),这才是观众更想看的。
而且讲S65 Coupe方向还有个问题,认知成本太高。国内不像欧洲,就没什么“伟大旅程”的自驾需求(我北京伟大旅程伟大到哪儿去?辽宁锦州?河北秦皇岛?山东烟台?内蒙乌兰巴托?这味儿不对啊),有多少人真对“GT车型”有概念。。。
如果这次我就讲EQS53还很(C63/AMG GT R纬度的)AMG!恐怕也没什么人会质疑,毕竟没多少人开过这车。。。
所以我想知道能看到这里的观众的真实想法,你们是希望我们坚持根据产品本身的“事实”来做内容,还是可以接受顺势讲那些大家“觉得”是事实的东西。
问题是,很多时候前者的理解成本真的是更高的,流量反馈也差,这可能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做内容这个底线的代价。。。
至于为什么这两天又拍这个车?见下条微博。
#汽车资讯##豪车超跑##eqs53# https://t.cn/RI7nYAL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