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图写话3.10
妻管严朴老大好和酒吧老板小嫂子
朴老大和小嫂子这一对,看起来甜甜蜜蜜的,实际上之前也曾吵架吵到要分手。
还记得小嫂子一直不想让朴老大再继续走这条路。确实是因为太危险了,动不动就是满身的伤痕,看的小嫂子心疼得紧。还在磨合期的两个人就是两个炮仗,一点就炸。话也不愿意好好说,每天就是床头吵架床尾和的状态。一点点鸡毛蒜皮都免不了斤斤计较,更别提小嫂子一直对朴老大的职业有意见。
不是瞧不起,实在是不想提心吊胆。每天回来的人能够完好无损小嫂子都要磕个头谢天谢地。这件事小嫂子也是哭也哭过,闹也闹过,吵也吵过。两个人好不容易达成一致。
其实朴老大自己换位思考,确实也觉得让对方一直提心吊胆的不太好,答应了慢慢把这个事业淡掉,对于打打杀杀的事是绝对不挨。
但实在有些事情是难以推脱,但是今天再被发现就真完了。朴老大站在今晚处理东西的地方,心想这是最后一次却不料遭了埋伏。
等朴老大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正午了,他想起昨晚答应了小嫂子要九点前到家还给他带草莓蛋糕的。这下完了,一个要求都没实现。
朴老大着急忙慌的拿起手机,可是一个电话也没有。
这下真完了。
电话都不愿意打了。
朴老大挣扎着爬起身,发现手上好大一个口子,不晓得被什么划破了皮,流了点血。此刻也顾不上那么多,直愣愣的冲回家赶着去找老婆。
打开房门,小嫂子就坐在沙发上,桌上的水还在冒着热气。看来是一夜没睡,听到房门响了,才堪堪把头转向了朴老大。
朴老大低头,不敢直视面前的人。
但是沙发上的人起身很快,迅速走到自己面前,又听见一阵风的呼啸,最后一个巴掌清脆的落在了自己的脸上。
朴老大头被打的偏向一侧。
他默默抬头,发现面前的人红着眼眶。眼睛也很肿,里面还有泪。
“为什么不守约?”小嫂子努力憋住眼泪。
朴老大说不上来。
“你这样骗过我几次?”
朴老大还是说不上来。
小嫂子真的很努力憋住自己的眼泪,从口袋掏出了一卷绷带,砸向了朴老大。
“分手吧。这日子谁爱过谁过。”
小嫂子转身就要去拿早已准备好的行李箱,被朴老大一把抓住了手腕。
朴老大感觉自己的嗓子特别嘶哑,现在后知后觉才发现扁桃体发炎,肿的都快说不了话了。他努力说着挽留的话,可是小嫂子无心再听。
人最后是没有留住。
后来朴老大找了镜子才知道自己的样貌有多么可怕。在自己没看到的地方,其实都是血迹,明明是深色衣物,却被血印出了大片大片的痕迹。
他自己都被自己吓了一跳。你说他怎么能不怕呢?
朴老大休整了两天,期间一直联系小嫂子,结果却是被拉黑了。跑去酒吧找,也是只有闭门羹的份。
小王很好奇,“那你后来是怎么挽回的呢?”
朴老大耸耸肩,“老天爷拆不散我们。”
“你嫂子还是特别爱我。”
“我就天天往酒吧跑,逼他出来见我。”
“硬的不吃我就来软的,软的不吃我就来硬的。撒泼打滚什么事都做。”
“他舍不得我,我舍不得他。”
“他好过分,他找他朋友装他新男朋友,在我面前好亲密。当时被打击到了,消停了一下。”
“可是我还是好喜欢他,我还是天天去,但我就默默坐在最角落,后来我发现他俩在骗我,我就又开始了。”
“后来我有一天,也受了伤,不敢进去见他,我就站在门口看他两眼,被他发现了。我以为他要来赶我走发脾气,结果是去给我上药了。”
“然后又慢慢缓和了。”
“啥都不敢不听他的。好不容易追回来的人,怎么舍得再让他跑掉啊。”
“那两天,就是刚离开我的那两天,我真的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心脏疼。疼死我了,我才晓得一个人是可以成为另一个人的药,除伤止痛。”
“那现在,这人怎么办?”小王看向朴老大,又看向蹲在地上的人。
“当然是交给你啊,小小警告一下就好,叫他骚扰女孩子。”
“别把我身上搞到血味,你嫂子鼻子比狗还灵!”
小王立马遵命,“好的老大,你先回家吧!”
“加油好好干,回家陪老婆去了。”朴老大拍拍小王的肩膀,一走了之。
真好,回家抱香香老婆睡觉咯!
转赞评转赞评!没有转赞评没有老婆抱!
朴老大:别馋我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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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管严朴老大好和酒吧老板小嫂子
朴老大和小嫂子这一对,看起来甜甜蜜蜜的,实际上之前也曾吵架吵到要分手。
还记得小嫂子一直不想让朴老大再继续走这条路。确实是因为太危险了,动不动就是满身的伤痕,看的小嫂子心疼得紧。还在磨合期的两个人就是两个炮仗,一点就炸。话也不愿意好好说,每天就是床头吵架床尾和的状态。一点点鸡毛蒜皮都免不了斤斤计较,更别提小嫂子一直对朴老大的职业有意见。
不是瞧不起,实在是不想提心吊胆。每天回来的人能够完好无损小嫂子都要磕个头谢天谢地。这件事小嫂子也是哭也哭过,闹也闹过,吵也吵过。两个人好不容易达成一致。
其实朴老大自己换位思考,确实也觉得让对方一直提心吊胆的不太好,答应了慢慢把这个事业淡掉,对于打打杀杀的事是绝对不挨。
但实在有些事情是难以推脱,但是今天再被发现就真完了。朴老大站在今晚处理东西的地方,心想这是最后一次却不料遭了埋伏。
等朴老大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正午了,他想起昨晚答应了小嫂子要九点前到家还给他带草莓蛋糕的。这下完了,一个要求都没实现。
朴老大着急忙慌的拿起手机,可是一个电话也没有。
这下真完了。
电话都不愿意打了。
朴老大挣扎着爬起身,发现手上好大一个口子,不晓得被什么划破了皮,流了点血。此刻也顾不上那么多,直愣愣的冲回家赶着去找老婆。
打开房门,小嫂子就坐在沙发上,桌上的水还在冒着热气。看来是一夜没睡,听到房门响了,才堪堪把头转向了朴老大。
朴老大低头,不敢直视面前的人。
但是沙发上的人起身很快,迅速走到自己面前,又听见一阵风的呼啸,最后一个巴掌清脆的落在了自己的脸上。
朴老大头被打的偏向一侧。
他默默抬头,发现面前的人红着眼眶。眼睛也很肿,里面还有泪。
“为什么不守约?”小嫂子努力憋住眼泪。
朴老大说不上来。
“你这样骗过我几次?”
朴老大还是说不上来。
小嫂子真的很努力憋住自己的眼泪,从口袋掏出了一卷绷带,砸向了朴老大。
“分手吧。这日子谁爱过谁过。”
小嫂子转身就要去拿早已准备好的行李箱,被朴老大一把抓住了手腕。
朴老大感觉自己的嗓子特别嘶哑,现在后知后觉才发现扁桃体发炎,肿的都快说不了话了。他努力说着挽留的话,可是小嫂子无心再听。
人最后是没有留住。
后来朴老大找了镜子才知道自己的样貌有多么可怕。在自己没看到的地方,其实都是血迹,明明是深色衣物,却被血印出了大片大片的痕迹。
他自己都被自己吓了一跳。你说他怎么能不怕呢?
朴老大休整了两天,期间一直联系小嫂子,结果却是被拉黑了。跑去酒吧找,也是只有闭门羹的份。
小王很好奇,“那你后来是怎么挽回的呢?”
朴老大耸耸肩,“老天爷拆不散我们。”
“你嫂子还是特别爱我。”
“我就天天往酒吧跑,逼他出来见我。”
“硬的不吃我就来软的,软的不吃我就来硬的。撒泼打滚什么事都做。”
“他舍不得我,我舍不得他。”
“他好过分,他找他朋友装他新男朋友,在我面前好亲密。当时被打击到了,消停了一下。”
“可是我还是好喜欢他,我还是天天去,但我就默默坐在最角落,后来我发现他俩在骗我,我就又开始了。”
“后来我有一天,也受了伤,不敢进去见他,我就站在门口看他两眼,被他发现了。我以为他要来赶我走发脾气,结果是去给我上药了。”
“然后又慢慢缓和了。”
“啥都不敢不听他的。好不容易追回来的人,怎么舍得再让他跑掉啊。”
“那两天,就是刚离开我的那两天,我真的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心脏疼。疼死我了,我才晓得一个人是可以成为另一个人的药,除伤止痛。”
“那现在,这人怎么办?”小王看向朴老大,又看向蹲在地上的人。
“当然是交给你啊,小小警告一下就好,叫他骚扰女孩子。”
“别把我身上搞到血味,你嫂子鼻子比狗还灵!”
小王立马遵命,“好的老大,你先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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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一个风尘女子的尸体从地窖被勾上来,她的脸上失去了美艳风华,没想到尸体竟然被心上人喂了狗,可悲可叹!
这位可怜的风尘女子是谁?
上世纪初,上海有一位18岁的姑娘,名叫怜宝,因生得花容月貌,身边总是围满了各种各样的男人。
当时战乱频繁,怜宝孤身一人,想凭着自己的姿色找个男人依靠,这样总不至于过得太差。
怜宝遇见的第一个男人长相极其帅气,是少有的美男子,且温柔多情,在怜宝看来,跟自己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可是,怜宝的悲剧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怜宝眼中的真命天子,其实是个人贩子,专门拐卖怜宝这样未经世事又长得漂亮的姑娘。
就这样,怜宝被他拐到天津,卖到了窑子里。
按理说吃一堑,长一智,可是被骗过一次的怜宝,竟然再一次被美男计所骗,这一回直接被带到关外卖给了金英堂的老板李宝晟。
怜宝生就一副花容月貌,举手投足间更是我见犹怜,简直就是风月场上的极品。
在李宝晟看来,像怜宝这样的女人是最能留下男人银子的,于是他决定将怜宝打造成自己的头牌。
果然,在李宝晟的包装之下,怜宝很快成为了金英堂的“镇店之宝”,凡是想要一睹芳容的客人,都需要先一掷千金到李宝晟处批条子才行。
怜宝也没有辜负李宝晟,俗话说,会撒娇的女人最好命,怜宝招揽男人的手段也是比较厉害的。
但凡是去过一次的客人,没有不想再去第二次的,这让李宝晟在怜宝身上赚了不少钱。
都说才子配佳人,大概每个身在风月场中的女子,都希望自己可以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而恋爱的对象自然都应是有才又多金,且长相帅气的恩客。
但她们大概忘了,既是恩客,那就都是久在风月场之人,这样的人,又会有几分真心呢?
伪满银行的经理王恩诚是怜宝的常客,他出手阔绰,常常为了怜宝挥金如土,还对怜宝温柔有加。
一来二去,两人情愫渐生,虽然此前怜宝曾两次被男人所伤,但这一次,怜宝还是义无反顾爱上了这个男人,并且生出了想要从良的想法。
李宝晟赚钱赚得正香,怎么会舍得在此刻放她走,她的好友小红也劝她说,李宝晟和她之前在窑子里遇见的老鸨不一样,是出了名的狠人,要是惹火了他,怕是连命都要没了。
许是做惯了头牌,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又许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男人是靠得住的,此时的怜宝一门心思要去跟王恩诚过日子,根本听不进去这些劝说。
果不其然,怜宝想要从良的想法遭到了李宝晟的强烈反对,两人争执不下,李宝晟直接动了手,打得怜宝浑身是伤。
不过李宝晟并未下死手,因为在他看来,此时的怜宝还能为他继续挣钱。
李宝晟原本以为怜宝挨了打就会听话,继续安安分分为他挣钱,可怜宝是个死心眼,既然商量不成,便以绝食抗拒。
慢慢的,在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下,怜宝彻底倒下了,她精神恍惚,眼神涣散,身体也每况愈下,再也不能接客了。
既然不能接客了,那留着何用?李宝晟随即命人将怜宝丢到了后院的地窖里,每天扔点儿食物进去,让其自生自灭。
另一边,听闻怜宝为了自己挨了打的王恩诚却销声匿迹了,甚至在知道怜宝被李宝晟丢进地窖,也没有来看一眼,只是给了些钱财,让李宝晟宽待一些。
可李宝晟心狠手辣,向来都是只拿钱不办事的主。
几个月过后,怜宝死在了地窖里,被人发现时,尸体已经生了蛆虫。
然而被抬出来时,李宝晟竟连一张草席都不舍得,还是她的好友小红拿出了自己的旧床单,全了体面。
最后,怜宝的尸体,被李宝晟丢到山上去喂狗,而她的心上人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过,更别说为她收尸了。
或许从一开始,王恩诚就是与怜宝逢场作戏,可惜最终入戏的只有怜宝一人,又或许王恩诚其实对怜宝也是有爱意的,只不过畏于权势,不敢而已。
1941年,怜宝的故事被报道在《盛京日报》上,同样身为女子,不少人读完后毛骨悚然,更何况亲身经历的怜宝。
民国时期,战乱频繁,军阀割据,许多贫苦人家的女孩子从小就被卖到妓院,为了学会招揽客人,老鸨更是动辄打骂,大刑伺候。
那个年代,法律并不健全,有许多人都是像李宝晟这般,视人命如草芥。
谁有权谁就是官,谁有钱谁就是大爷,至于其他人,不过如蝼蚁一般,任人踩踏。
旧社会这种人吃人的制度下,不知葬送了多少怜宝这样的亡魂。
新中国成立后,妓院被全面清除,这些女子也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过上了正常人的日子。
我们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新中国对于那些久在压迫下的人来说,是一种救赎,更是一种新生。
这位可怜的风尘女子是谁?
上世纪初,上海有一位18岁的姑娘,名叫怜宝,因生得花容月貌,身边总是围满了各种各样的男人。
当时战乱频繁,怜宝孤身一人,想凭着自己的姿色找个男人依靠,这样总不至于过得太差。
怜宝遇见的第一个男人长相极其帅气,是少有的美男子,且温柔多情,在怜宝看来,跟自己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可是,怜宝的悲剧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怜宝眼中的真命天子,其实是个人贩子,专门拐卖怜宝这样未经世事又长得漂亮的姑娘。
就这样,怜宝被他拐到天津,卖到了窑子里。
按理说吃一堑,长一智,可是被骗过一次的怜宝,竟然再一次被美男计所骗,这一回直接被带到关外卖给了金英堂的老板李宝晟。
怜宝生就一副花容月貌,举手投足间更是我见犹怜,简直就是风月场上的极品。
在李宝晟看来,像怜宝这样的女人是最能留下男人银子的,于是他决定将怜宝打造成自己的头牌。
果然,在李宝晟的包装之下,怜宝很快成为了金英堂的“镇店之宝”,凡是想要一睹芳容的客人,都需要先一掷千金到李宝晟处批条子才行。
怜宝也没有辜负李宝晟,俗话说,会撒娇的女人最好命,怜宝招揽男人的手段也是比较厉害的。
但凡是去过一次的客人,没有不想再去第二次的,这让李宝晟在怜宝身上赚了不少钱。
都说才子配佳人,大概每个身在风月场中的女子,都希望自己可以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而恋爱的对象自然都应是有才又多金,且长相帅气的恩客。
但她们大概忘了,既是恩客,那就都是久在风月场之人,这样的人,又会有几分真心呢?
伪满银行的经理王恩诚是怜宝的常客,他出手阔绰,常常为了怜宝挥金如土,还对怜宝温柔有加。
一来二去,两人情愫渐生,虽然此前怜宝曾两次被男人所伤,但这一次,怜宝还是义无反顾爱上了这个男人,并且生出了想要从良的想法。
李宝晟赚钱赚得正香,怎么会舍得在此刻放她走,她的好友小红也劝她说,李宝晟和她之前在窑子里遇见的老鸨不一样,是出了名的狠人,要是惹火了他,怕是连命都要没了。
许是做惯了头牌,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又许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男人是靠得住的,此时的怜宝一门心思要去跟王恩诚过日子,根本听不进去这些劝说。
果不其然,怜宝想要从良的想法遭到了李宝晟的强烈反对,两人争执不下,李宝晟直接动了手,打得怜宝浑身是伤。
不过李宝晟并未下死手,因为在他看来,此时的怜宝还能为他继续挣钱。
李宝晟原本以为怜宝挨了打就会听话,继续安安分分为他挣钱,可怜宝是个死心眼,既然商量不成,便以绝食抗拒。
慢慢的,在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下,怜宝彻底倒下了,她精神恍惚,眼神涣散,身体也每况愈下,再也不能接客了。
既然不能接客了,那留着何用?李宝晟随即命人将怜宝丢到了后院的地窖里,每天扔点儿食物进去,让其自生自灭。
另一边,听闻怜宝为了自己挨了打的王恩诚却销声匿迹了,甚至在知道怜宝被李宝晟丢进地窖,也没有来看一眼,只是给了些钱财,让李宝晟宽待一些。
可李宝晟心狠手辣,向来都是只拿钱不办事的主。
几个月过后,怜宝死在了地窖里,被人发现时,尸体已经生了蛆虫。
然而被抬出来时,李宝晟竟连一张草席都不舍得,还是她的好友小红拿出了自己的旧床单,全了体面。
最后,怜宝的尸体,被李宝晟丢到山上去喂狗,而她的心上人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过,更别说为她收尸了。
或许从一开始,王恩诚就是与怜宝逢场作戏,可惜最终入戏的只有怜宝一人,又或许王恩诚其实对怜宝也是有爱意的,只不过畏于权势,不敢而已。
1941年,怜宝的故事被报道在《盛京日报》上,同样身为女子,不少人读完后毛骨悚然,更何况亲身经历的怜宝。
民国时期,战乱频繁,军阀割据,许多贫苦人家的女孩子从小就被卖到妓院,为了学会招揽客人,老鸨更是动辄打骂,大刑伺候。
那个年代,法律并不健全,有许多人都是像李宝晟这般,视人命如草芥。
谁有权谁就是官,谁有钱谁就是大爷,至于其他人,不过如蝼蚁一般,任人踩踏。
旧社会这种人吃人的制度下,不知葬送了多少怜宝这样的亡魂。
新中国成立后,妓院被全面清除,这些女子也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过上了正常人的日子。
我们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新中国对于那些久在压迫下的人来说,是一种救赎,更是一种新生。
1939年,一个风尘女子的尸体从地窖被勾上来,她的脸上失去了美艳风华,没想到尸体竟然被心上人喂了狗,可悲可叹!
这位可怜的风尘女子是谁?
上世纪初,上海有一位18岁的姑娘,名叫怜宝,因生得花容月貌,身边总是围满了各种各样的男人。
当时战乱频繁,怜宝孤身一人,想凭着自己的姿色找个男人依靠,这样总不至于过得太差。
怜宝遇见的第一个男人长相极其帅气,是少有的美男子,且温柔多情,在怜宝看来,跟自己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可是,怜宝的悲剧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怜宝眼中的真命天子,其实是个人贩子,专门拐卖怜宝这样未经世事又长得漂亮的姑娘。
就这样,怜宝被他拐到天津,卖到了窑子里。
按理说吃一堑,长一智,可是被骗过一次的怜宝,竟然再一次被美男计所骗,这一回直接被带到关外卖给了金英堂的老板李宝晟。
怜宝生就一副花容月貌,举手投足间更是我见犹怜,简直就是风月场上的极品。
在李宝晟看来,像怜宝这样的女人是最能留下男人银子的,于是他决定将怜宝打造成自己的头牌。
果然,在李宝晟的包装之下,怜宝很快成为了金英堂的“镇店之宝”,凡是想要一睹芳容的客人,都需要先一掷千金到李宝晟处批条子才行。
怜宝也没有辜负李宝晟,俗话说,会撒娇的女人最好命,怜宝招揽男人的手段也是比较厉害的。
但凡是去过一次的客人,没有不想再去第二次的,这让李宝晟在怜宝身上赚了不少钱。
都说才子配佳人,大概每个身在风月场中的女子,都希望自己可以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而恋爱的对象自然都应是有才又多金,且长相帅气的恩客。
但她们大概忘了,既是恩客,那就都是久在风月场之人,这样的人,又会有几分真心呢?
伪满银行的经理王恩诚是怜宝的常客,他出手阔绰,常常为了怜宝挥金如土,还对怜宝温柔有加。
一来二去,两人情愫渐生,虽然此前怜宝曾两次被男人所伤,但这一次,怜宝还是义无反顾爱上了这个男人,并且生出了想要从良的想法。
李宝晟赚钱赚得正香,怎么会舍得在此刻放她走,她的好友小红也劝她说,李宝晟和她之前在窑子里遇见的老鸨不一样,是出了名的狠人,要是惹火了他,怕是连命都要没了。
许是做惯了头牌,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又许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男人是靠得住的,此时的怜宝一门心思要去跟王恩诚过日子,根本听不进去这些劝说。
果不其然,怜宝想要从良的想法遭到了李宝晟的强烈反对,两人争执不下,李宝晟直接动了手,打得怜宝浑身是伤。
不过李宝晟并未下死手,因为在他看来,此时的怜宝还能为他继续挣钱。
李宝晟原本以为怜宝挨了打就会听话,继续安安分分为他挣钱,可怜宝是个死心眼,既然商量不成,便以绝食抗拒。
慢慢的,在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下,怜宝彻底倒下了,她精神恍惚,眼神涣散,身体也每况愈下,再也不能接客了。
既然不能接客了,那留着何用?李宝晟随即命人将怜宝丢到了后院的地窖里,每天扔点儿食物进去,让其自生自灭。
另一边,听闻怜宝为了自己挨了打的王恩诚却销声匿迹了,甚至在知道怜宝被李宝晟丢进地窖,也没有来看一眼,只是给了些钱财,让李宝晟宽待一些。
可李宝晟心狠手辣,向来都是只拿钱不办事的主。
几个月过后,怜宝死在了地窖里,被人发现时,尸体已经生了蛆虫。
然而被抬出来时,李宝晟竟连一张草席都不舍得,还是她的好友小红拿出了自己的旧床单,全了体面。
最后,怜宝的尸体,被李宝晟丢到山上去喂狗,而她的心上人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过,更别说为她收尸了。
或许从一开始,王恩诚就是与怜宝逢场作戏,可惜最终入戏的只有怜宝一人,又或许王恩诚其实对怜宝也是有爱意的,只不过畏于权势,不敢而已。
1941年,怜宝的故事被报道在《盛京日报》上,同样身为女子,不少人读完后毛骨悚然,更何况亲身经历的怜宝。
民国时期,战乱频繁,军阀割据,许多贫苦人家的女孩子从小就被卖到妓院,为了学会招揽客人,老鸨更是动辄打骂,大刑伺候。
那个年代,法律并不健全,有许多人都是像李宝晟这般,视人命如草芥。
谁有权谁就是官,谁有钱谁就是大爷,至于其他人,不过如蝼蚁一般,任人踩踏。
旧社会这种人吃人的制度下,不知葬送了多少怜宝这样的亡魂。
新中国成立后,妓院被全面清除,这些女子也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过上了正常人的日子。
我们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新中国对于那些久在压迫下的人来说,是一种救赎,更是一种新生。
这位可怜的风尘女子是谁?
上世纪初,上海有一位18岁的姑娘,名叫怜宝,因生得花容月貌,身边总是围满了各种各样的男人。
当时战乱频繁,怜宝孤身一人,想凭着自己的姿色找个男人依靠,这样总不至于过得太差。
怜宝遇见的第一个男人长相极其帅气,是少有的美男子,且温柔多情,在怜宝看来,跟自己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可是,怜宝的悲剧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怜宝眼中的真命天子,其实是个人贩子,专门拐卖怜宝这样未经世事又长得漂亮的姑娘。
就这样,怜宝被他拐到天津,卖到了窑子里。
按理说吃一堑,长一智,可是被骗过一次的怜宝,竟然再一次被美男计所骗,这一回直接被带到关外卖给了金英堂的老板李宝晟。
怜宝生就一副花容月貌,举手投足间更是我见犹怜,简直就是风月场上的极品。
在李宝晟看来,像怜宝这样的女人是最能留下男人银子的,于是他决定将怜宝打造成自己的头牌。
果然,在李宝晟的包装之下,怜宝很快成为了金英堂的“镇店之宝”,凡是想要一睹芳容的客人,都需要先一掷千金到李宝晟处批条子才行。
怜宝也没有辜负李宝晟,俗话说,会撒娇的女人最好命,怜宝招揽男人的手段也是比较厉害的。
但凡是去过一次的客人,没有不想再去第二次的,这让李宝晟在怜宝身上赚了不少钱。
都说才子配佳人,大概每个身在风月场中的女子,都希望自己可以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而恋爱的对象自然都应是有才又多金,且长相帅气的恩客。
但她们大概忘了,既是恩客,那就都是久在风月场之人,这样的人,又会有几分真心呢?
伪满银行的经理王恩诚是怜宝的常客,他出手阔绰,常常为了怜宝挥金如土,还对怜宝温柔有加。
一来二去,两人情愫渐生,虽然此前怜宝曾两次被男人所伤,但这一次,怜宝还是义无反顾爱上了这个男人,并且生出了想要从良的想法。
李宝晟赚钱赚得正香,怎么会舍得在此刻放她走,她的好友小红也劝她说,李宝晟和她之前在窑子里遇见的老鸨不一样,是出了名的狠人,要是惹火了他,怕是连命都要没了。
许是做惯了头牌,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又许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男人是靠得住的,此时的怜宝一门心思要去跟王恩诚过日子,根本听不进去这些劝说。
果不其然,怜宝想要从良的想法遭到了李宝晟的强烈反对,两人争执不下,李宝晟直接动了手,打得怜宝浑身是伤。
不过李宝晟并未下死手,因为在他看来,此时的怜宝还能为他继续挣钱。
李宝晟原本以为怜宝挨了打就会听话,继续安安分分为他挣钱,可怜宝是个死心眼,既然商量不成,便以绝食抗拒。
慢慢的,在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下,怜宝彻底倒下了,她精神恍惚,眼神涣散,身体也每况愈下,再也不能接客了。
既然不能接客了,那留着何用?李宝晟随即命人将怜宝丢到了后院的地窖里,每天扔点儿食物进去,让其自生自灭。
另一边,听闻怜宝为了自己挨了打的王恩诚却销声匿迹了,甚至在知道怜宝被李宝晟丢进地窖,也没有来看一眼,只是给了些钱财,让李宝晟宽待一些。
可李宝晟心狠手辣,向来都是只拿钱不办事的主。
几个月过后,怜宝死在了地窖里,被人发现时,尸体已经生了蛆虫。
然而被抬出来时,李宝晟竟连一张草席都不舍得,还是她的好友小红拿出了自己的旧床单,全了体面。
最后,怜宝的尸体,被李宝晟丢到山上去喂狗,而她的心上人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过,更别说为她收尸了。
或许从一开始,王恩诚就是与怜宝逢场作戏,可惜最终入戏的只有怜宝一人,又或许王恩诚其实对怜宝也是有爱意的,只不过畏于权势,不敢而已。
1941年,怜宝的故事被报道在《盛京日报》上,同样身为女子,不少人读完后毛骨悚然,更何况亲身经历的怜宝。
民国时期,战乱频繁,军阀割据,许多贫苦人家的女孩子从小就被卖到妓院,为了学会招揽客人,老鸨更是动辄打骂,大刑伺候。
那个年代,法律并不健全,有许多人都是像李宝晟这般,视人命如草芥。
谁有权谁就是官,谁有钱谁就是大爷,至于其他人,不过如蝼蚁一般,任人踩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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