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收之际看我市“三农”新发展】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在这特殊之年,我市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在粮食生产、农业改革、肉牛产业等方面迈出了崭新步伐,交出了精彩答卷。
抓好生产 稳住农业基本盘
据统计,今年,全市共播种粮食作物68.7万公顷,与上年相比稳中有增。其中,玉米53.2万公顷、水稻13.1万公顷、大豆2万公顷。目前,粮食收获面积达到23.6万公顷,其中:玉米12.7万公顷、水稻8.5万公顷,其他作物2.3万公顷。今年,粮食生产形势是近年来最好的一年,全年粮食产量有望实现88亿斤,增长3.2%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处处长高喜文具体分析了今年粮食生产取得丰收的主要原因。
播种基础较好。粮食作物适时播种是夺取高产的关键。今年粮食作物播种期间,各地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加快粮食作物播种进度。在播种后期,市农业农村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充分认识当前查苗保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组织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查苗保苗工作,确保出好苗、拿全苗,旱田作物保苗率96.7%,好于历年,对全年的收成起到至关重要作用。
主导品种突出。以市场为主导,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粮食作物优良品种,构建了主导品种突出、搭配品种合理的新格局。目前,玉米品种“翔玉”、“天育”系列,占玉米用种量45%左右;水稻品种“宏科”、“农大”、“通育”、“五优稻”等系列,占水稻用种量40%左右;大豆品种“黑农”系列,占大豆用种量55%。粮食主导品种在抗灾、增产、稳产方面表现突出,为秋粮增产发挥重要作用。
气象因素有利。气象因素整体有利,为粮食作物生长创造了良好环境。玉米出苗期、拔节期等生长关键时期都出现了有效降雨过程,为粮食作物正常生长发育提供了有力保障。温度适宜、光照充足,未出现持续高温和连续低温寡照天气,利于粮食作物生育期营养物质积累。
田间管理有力。为做好田间管理工作,确保今年粮食丰产丰收,市农业农村局针对玉米、水稻、大豆在生长各阶段易发生的各种病虫害,相继印发了《全市农作物中后期田间管理技术指导意见和抓好农业自然灾害防范工作要求》等指导性文件,要求各地及早制定防控预案,加强田间管理,加大病虫害防控力度,推进统防统治、联防联控,使得粮食作物后期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这也是赢得粮食丰收的主要因素之一。
多点发力 做强做优肉牛产业
肉牛产业比重大、经济效益好、产值收入高,既是支撑乡村振兴的优势产业,也是县域经济突破的支柱产业,更是带动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我市高度重视肉牛产业发展,明确出台硬招实招把肉牛产业做强做优做大。目前,我市肉牛发展到95.4万头,同比增长20%,位居全省前列。
肉牛产业虽然经济效益可观,但俗话说“家财万贯、带毛的不算”,疫病、自然灾害等不确定性给肉牛养殖户带来了一定风险。如何做强做优做大肉牛产业,出台配套支持政策至关重要。
为充分发挥肉牛产业优势,夯实肉牛全产业链发展基础,我市制定了《关于推进吉林市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肉牛养殖规模提升、龙头企业培育、品牌创建、种养循环、科技创新”五项提升工程,构建“组织领导、政策扶持、人才创业服务、品牌开发扶持、质量安全保障”五项保障体系。随后,我市各地因地制宜,在资金补助、大项目建设、肉牛保险、融资创新和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等多方面,对肉牛养殖企业(户)给予大力支持。目前,全市肉牛养殖户5.3万余户,年出栏50头至499头的规模养殖场398个,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35个。截至8月末,全市银行机构累计投放肉牛养殖贷款24.4亿元,支持养殖户2.4万余户。其中,新增肉牛养殖贷款10.2亿元、新增贷款户数8600余户;发放“致富牛”创业贷款2.06亿元,支持5100余户;发放肉牛活体抵押贷款6900余万元。
与此同时,我市放大资源优势,进一步强化肉牛产业发展基础,我市肉牛产业呈现出“牛劲十足”的发展势头。
饲料优势。我市年产各类农作物秸秆达600万吨左右。全市现有青(黄)贮窖180个,贮窖容积19.35万立方米,年秸秆饲料化利用量为126万吨,秸秆饲料可开发潜力较大。吉林燃料乙醇和博大生化两家企业,年生产DDGS优质蛋白饲料90万吨,有利于大力发展肉牛产业。
科技支撑。我市拥有多所农业科研院校,每年培养大量的畜牧兽医专业人才,为养殖场户提供技术支持。全市现有各级畜牧总站11个,各级牛配种站点326个,从事牛人工授精技术人员近300名。
用地保障。全市现有废弃矿山、闲置养殖场、三线厂矿、闲置学校等适合千头以上肉牛养殖项目用地19个,总占地面积901万平方米,可增养肉牛30万头以上。
市场畅通。我市已建成舒兰市、蛟河市两处活牛交易市场,活牛年上市交易量可达50万头以上。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放大资源优势,强化政策带动,优化服务保障,在肉牛良种繁育、标准化规模养殖、秸秆饲料供给、屠宰加工、市场流通和疫病防控等方面持续用力,推动肉牛产业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升级,促进集群化发展,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聚焦主体 激发现代农业发展新动能
5月,全市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现场推进会在昌邑区孤店子镇意禾田家庭农场召开。市委书记贺志亮在会议上指出,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家庭农场的发展促进了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了农业产业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最大的受益者是农民。发展家庭农场有利于整合资源、适度规模经营、推动一二三产融合、打出品牌、政策落地、推广新技术和培养新型职业农民,能为加快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要鼓励不同产业探索多种发展路径,提高家庭农场现代化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
会后,我市相继出台了《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家庭农场包联指导服务机制》《吉林市家庭农场培育行动方案(2021-2023年)》《推进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创建示范性家庭农场的目标任务、创建重点、创建标准和政策措施;金融单位主动作为将家庭农场涉农贷款综合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市教育局积极支持家庭农场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吉林市邮政分公司对家庭农场开通直达邮路、降低邮寄资费标准(家庭农场邮寄的资费按快递包裹标准资费的50%执行)。一系列举措,对家庭农场用地、财税、金融保险、培训等支持政策提供多方面帮助,努力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的人、地、钱等问题,使得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的家庭农场迅速兴起。目前,全市家庭农场总数达到8241家,同比增长33.4%。同时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态势,主要包括种植业家庭农场、水产业家庭农场,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和循环农业家庭农场等,其中种植业家庭农场占到总数的73%以上。
今年,我市农业改革以发展家庭农场为突破口,通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等系列举措补齐发展短板,激活生产要素,推进农业各项改革稳步前进,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释放了新活力、注入了新动能。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表示,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开好头、起好步尤为关键。年初以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打牢了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础,“三农”工作短板进一步补齐,家庭农场建设和肉牛产业取得了跨越式发展。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提升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能力,以“五化”方式抓产业生态、抓乡村建设、抓项目发展、抓招商引资、抓服务保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
来源:吉林乌拉圈APP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在这特殊之年,我市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在粮食生产、农业改革、肉牛产业等方面迈出了崭新步伐,交出了精彩答卷。
抓好生产 稳住农业基本盘
据统计,今年,全市共播种粮食作物68.7万公顷,与上年相比稳中有增。其中,玉米53.2万公顷、水稻13.1万公顷、大豆2万公顷。目前,粮食收获面积达到23.6万公顷,其中:玉米12.7万公顷、水稻8.5万公顷,其他作物2.3万公顷。今年,粮食生产形势是近年来最好的一年,全年粮食产量有望实现88亿斤,增长3.2%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处处长高喜文具体分析了今年粮食生产取得丰收的主要原因。
播种基础较好。粮食作物适时播种是夺取高产的关键。今年粮食作物播种期间,各地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加快粮食作物播种进度。在播种后期,市农业农村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充分认识当前查苗保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组织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查苗保苗工作,确保出好苗、拿全苗,旱田作物保苗率96.7%,好于历年,对全年的收成起到至关重要作用。
主导品种突出。以市场为主导,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粮食作物优良品种,构建了主导品种突出、搭配品种合理的新格局。目前,玉米品种“翔玉”、“天育”系列,占玉米用种量45%左右;水稻品种“宏科”、“农大”、“通育”、“五优稻”等系列,占水稻用种量40%左右;大豆品种“黑农”系列,占大豆用种量55%。粮食主导品种在抗灾、增产、稳产方面表现突出,为秋粮增产发挥重要作用。
气象因素有利。气象因素整体有利,为粮食作物生长创造了良好环境。玉米出苗期、拔节期等生长关键时期都出现了有效降雨过程,为粮食作物正常生长发育提供了有力保障。温度适宜、光照充足,未出现持续高温和连续低温寡照天气,利于粮食作物生育期营养物质积累。
田间管理有力。为做好田间管理工作,确保今年粮食丰产丰收,市农业农村局针对玉米、水稻、大豆在生长各阶段易发生的各种病虫害,相继印发了《全市农作物中后期田间管理技术指导意见和抓好农业自然灾害防范工作要求》等指导性文件,要求各地及早制定防控预案,加强田间管理,加大病虫害防控力度,推进统防统治、联防联控,使得粮食作物后期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这也是赢得粮食丰收的主要因素之一。
多点发力 做强做优肉牛产业
肉牛产业比重大、经济效益好、产值收入高,既是支撑乡村振兴的优势产业,也是县域经济突破的支柱产业,更是带动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我市高度重视肉牛产业发展,明确出台硬招实招把肉牛产业做强做优做大。目前,我市肉牛发展到95.4万头,同比增长20%,位居全省前列。
肉牛产业虽然经济效益可观,但俗话说“家财万贯、带毛的不算”,疫病、自然灾害等不确定性给肉牛养殖户带来了一定风险。如何做强做优做大肉牛产业,出台配套支持政策至关重要。
为充分发挥肉牛产业优势,夯实肉牛全产业链发展基础,我市制定了《关于推进吉林市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肉牛养殖规模提升、龙头企业培育、品牌创建、种养循环、科技创新”五项提升工程,构建“组织领导、政策扶持、人才创业服务、品牌开发扶持、质量安全保障”五项保障体系。随后,我市各地因地制宜,在资金补助、大项目建设、肉牛保险、融资创新和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等多方面,对肉牛养殖企业(户)给予大力支持。目前,全市肉牛养殖户5.3万余户,年出栏50头至499头的规模养殖场398个,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35个。截至8月末,全市银行机构累计投放肉牛养殖贷款24.4亿元,支持养殖户2.4万余户。其中,新增肉牛养殖贷款10.2亿元、新增贷款户数8600余户;发放“致富牛”创业贷款2.06亿元,支持5100余户;发放肉牛活体抵押贷款6900余万元。
与此同时,我市放大资源优势,进一步强化肉牛产业发展基础,我市肉牛产业呈现出“牛劲十足”的发展势头。
饲料优势。我市年产各类农作物秸秆达600万吨左右。全市现有青(黄)贮窖180个,贮窖容积19.35万立方米,年秸秆饲料化利用量为126万吨,秸秆饲料可开发潜力较大。吉林燃料乙醇和博大生化两家企业,年生产DDGS优质蛋白饲料90万吨,有利于大力发展肉牛产业。
科技支撑。我市拥有多所农业科研院校,每年培养大量的畜牧兽医专业人才,为养殖场户提供技术支持。全市现有各级畜牧总站11个,各级牛配种站点326个,从事牛人工授精技术人员近300名。
用地保障。全市现有废弃矿山、闲置养殖场、三线厂矿、闲置学校等适合千头以上肉牛养殖项目用地19个,总占地面积901万平方米,可增养肉牛30万头以上。
市场畅通。我市已建成舒兰市、蛟河市两处活牛交易市场,活牛年上市交易量可达50万头以上。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放大资源优势,强化政策带动,优化服务保障,在肉牛良种繁育、标准化规模养殖、秸秆饲料供给、屠宰加工、市场流通和疫病防控等方面持续用力,推动肉牛产业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升级,促进集群化发展,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聚焦主体 激发现代农业发展新动能
5月,全市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现场推进会在昌邑区孤店子镇意禾田家庭农场召开。市委书记贺志亮在会议上指出,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家庭农场的发展促进了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了农业产业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最大的受益者是农民。发展家庭农场有利于整合资源、适度规模经营、推动一二三产融合、打出品牌、政策落地、推广新技术和培养新型职业农民,能为加快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要鼓励不同产业探索多种发展路径,提高家庭农场现代化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
会后,我市相继出台了《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家庭农场包联指导服务机制》《吉林市家庭农场培育行动方案(2021-2023年)》《推进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创建示范性家庭农场的目标任务、创建重点、创建标准和政策措施;金融单位主动作为将家庭农场涉农贷款综合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市教育局积极支持家庭农场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吉林市邮政分公司对家庭农场开通直达邮路、降低邮寄资费标准(家庭农场邮寄的资费按快递包裹标准资费的50%执行)。一系列举措,对家庭农场用地、财税、金融保险、培训等支持政策提供多方面帮助,努力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的人、地、钱等问题,使得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的家庭农场迅速兴起。目前,全市家庭农场总数达到8241家,同比增长33.4%。同时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态势,主要包括种植业家庭农场、水产业家庭农场,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和循环农业家庭农场等,其中种植业家庭农场占到总数的73%以上。
今年,我市农业改革以发展家庭农场为突破口,通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等系列举措补齐发展短板,激活生产要素,推进农业各项改革稳步前进,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释放了新活力、注入了新动能。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表示,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开好头、起好步尤为关键。年初以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打牢了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础,“三农”工作短板进一步补齐,家庭农场建设和肉牛产业取得了跨越式发展。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提升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能力,以“五化”方式抓产业生态、抓乡村建设、抓项目发展、抓招商引资、抓服务保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
来源:吉林乌拉圈APP
屏山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屏山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屏山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最后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岗位表》。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有意向的报考者,可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预约报名,预约报名请具体咨询招聘单位招聘岗位预约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招聘单位招聘岗位预约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详见本公告《岗位表》)。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至11月22日(上午9:00-下午18:00),周末正常报名。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本次招聘中,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最终确定。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屏山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以下材料到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3室(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忠孝街4号),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自行填写、插入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并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通过现场报名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单。
四、考评方式
考评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面试的形式,实行量化考评,成绩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对象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的能力素质;专业技能面试测试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人格素养、理论知识、专业技能方面和业务能力方面的素质。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如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县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629378。
九、人才政策待遇
按本公告招聘的人员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按规定享受屏山县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人才政策咨询电话(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0831-5724992。
十、本公告内容涉及事业单位招聘政策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人才引进政策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一、相关咨询电话
(一)本公告内容涉及事业单位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5629365。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咨询电话(预约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t.cn/EMWQzJU)或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t.cn/EMjnRAr)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四)温馨提示
本次招聘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需调整考试日程的,将提前在相关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特别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附件:
1.屏山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屏山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1日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屏山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屏山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最后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岗位表》。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有意向的报考者,可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预约报名,预约报名请具体咨询招聘单位招聘岗位预约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招聘单位招聘岗位预约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详见本公告《岗位表》)。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至11月22日(上午9:00-下午18:00),周末正常报名。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本次招聘中,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最终确定。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屏山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以下材料到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3室(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忠孝街4号),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自行填写、插入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并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通过现场报名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单。
四、考评方式
考评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面试的形式,实行量化考评,成绩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对象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的能力素质;专业技能面试测试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人格素养、理论知识、专业技能方面和业务能力方面的素质。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如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县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629378。
九、人才政策待遇
按本公告招聘的人员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按规定享受屏山县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人才政策咨询电话(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0831-5724992。
十、本公告内容涉及事业单位招聘政策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人才引进政策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一、相关咨询电话
(一)本公告内容涉及事业单位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5629365。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咨询电话(预约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t.cn/EMWQzJU)或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t.cn/EMjnRAr)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四)温馨提示
本次招聘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需调整考试日程的,将提前在相关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特别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附件:
1.屏山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屏山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1日
9月13日19:00,经管学院学生会在行健楼三楼和四楼进行了2021级新生的学生会招新初试。各个部门的负责人都对这次的面试工作认真负责。在面试现场,负责人们根据各个部门的工作需要以及对于人员的需求进行提问和测试。2021级的新生们面对提问从容不迫、冷静应对,将自己的优点以及特长充分的展示给负责人们。大家都充分展现了当代大学生所具有的文化素养和社会责任感,让我们感受到了大家的活力与热情!希望大家的未来也能像现在一样朝气蓬勃,积极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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