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古城酒吧等7类经营项目被限制准入 酒吧如何与古城同行?】今年4月1日起,《丽江大研古城市场经营项目准入退出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分限制准入类(适时调整)、禁止准入类(适时调整)开出了《丽江古城内经营项目负面清单》,其中餐饮,手鼓,酒吧,珠宝、玉石、玉器、蜜蜡、琥珀,农贸市场,茶吧,化妆品等7类被归入限制准入类。作为游客体验丽江古城文化的一部分,现存的150余家酒吧现状如何?点击链接查看详情:https://t.cn/EXVwvHQ
【商务部副部长#钱克明#: 对外开放要更加注重制度型开放】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胡畔
2018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型开放转变。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李克强总理也指出,要继续推动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更加注重规则等制度型开放。
从“四个更加”来把握制度型开放的内涵
何谓制度型开放?为何现阶段要强调制度型开放?下一步,又将如何在实践中继续推动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更加注重规则等制度型开放?在3月24日下午题为“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9年会主题单元上,商务部副部长钱克明在发言中详细回答了这三个疑问。
“结合中国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制度型开放的内涵可以从‘四个更加’来把握,即制度型开放是更加深入的开放、更加全面的开放、更加系统的开放、更加公平的开放。”钱克明在发言中率先阐述了制度型开放的内涵。
首先,制度型开放是更加深入的开放。钱克明认为,过去我们更多关注促进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推动开放的主要措施是降低边界准入门槛。今后的开放要向边界后延伸,更加注重国内规则、制度、法律层面的完善,强化开放与改革的良性互动,让开放在消除边界壁垒、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其次,制度型开放是更加全面的开放。钱克明表示,过去我们在一些领域、一些区域开放的步伐更快一些,但也存在一些开放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未来要更加注重扩大服务业开放、西部开放,注重推动形成一二三产业协同、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全面开放的新格局。
再次,制度型开放是更加系统的开放。钱克明强调,过去我们的开放是“摸着石头过河”,现在我们的开放要注重顶层设计,要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从新时代的开放理念、开放战略、开放布局、开放动力等各方面来系统谋划。
最后,制度型开放是更加公平的开放。钱克明指出,过去我们的开放在一些方面实行政策洼地,主要目的是集聚资源和要素,促进经济快速增长。当然,也带来一些竞争扭曲,包括寻租行为等弊端。未来我们要更加注重竞争中性、规则公平,对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那么,为何现阶段要强调制度型开放呢?钱克明道出了“三点需要”。
第一,这是顺应中国自身高质量发展的需要。钱克明认为,过去中国主要靠大量劳动力产生的比较优势参与全球分工,依靠大量廉价要素支撑经济规模的扩张。但现在,我国的要素禀赋条件已经发生非常大的变化,必须要加快从要素驱动的发展模式向创新驱动的发展模式转变。
“向改革要红利、向制度要激励,已经成为我们的共识。营造有利于创新发展和开放发展的制度环境,推动发展模式的转型升级,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我们的主要目的。”钱克明说。
第二,这是顺应经济全球化新发展趋势的需要。钱克明表示,当前国际经贸规则谈判的一些前沿领域,正由边际措施转向边际后措施。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提出制度型开放是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新趋势和新要求,通过对标最新的国际规则,营造更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环境。
第三,这是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变革大势的需要。钱克明指出,当前,国际经济正面临着百年不遇的大变局,国际经济治理领域也面临重重困难,包括WTO在内的一些重要多边机构的改革步履维艰。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提出制度型开放,就是要以更加建设性的姿态参与全球经贸规则的制定,推动包括WTO在内的国际经济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同时,为促进全球共同繁荣提出中国方案,让经济全球化向更加包容、更加普惠、更加均衡的方向发展。”钱克明说。
三大建议促开放
那么,下一步,又将如何在实践中继续推动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更加注重规则等制度型开放呢?对此,钱克明提出了建议。
首先,打造制度开放新高地。钱克明表示,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部署,我们先后设立了自贸试验区,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努力打造高水平的开放新平台。在建设自贸试验区方面,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创新的自助平台,发挥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作用。
其次,全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钱克明表示,大多数区域性的贸易和投资协定以及我国的双边投资协定,都是采取负面清单形式进行外资准入管理。我国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也是对接国际通行的准则,就是在清单之外的领域,一律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再专门针对外商投资准入进行限制。这意味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任何一家企业,无论是外资还是内资,法无禁止即可为。
第三,加快与国际规则对接,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钱克明表示,在持续提高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制定实施外商投资法的基础上,商务部将推进三项工作。一是对现行与准入前国民待遇不相符的法律法规进行清理;二是对大量实际外商投资的行政法规、地方性的法规,以及部门的规章进行相应的调整;三是尽快制定更加细化的配套法规规章,保障外商投资法政策落地。要提高政策透明度和执行的一致性,形成公正公平的营商环境。
钱克明还提到,世贸组织改革是当下全球聚焦的热点问题。他表示,我国将积极参与WTO的改革,中方对此已提出了WTO改革的三个原则和五点主张。其中,三个原则分别是,世贸组织的改革应该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核心价值;世贸组织改革应该保障发展中成员的发展利益;世贸组织改革应该遵循协商一致的决策机制。五点主张分别是,一是应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主渠道地位;二是应优先处理危及世贸组织生存的关键问题;三是应解决规则的公平问题,并且回应时代的需要;四是应保证发展中成员的特殊与差别待遇;五是世贸组织改革应该尊重成员各自的发展模式。
(本文根据现场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https://t.cn/EJqRIdF
2018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型开放转变。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李克强总理也指出,要继续推动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更加注重规则等制度型开放。
从“四个更加”来把握制度型开放的内涵
何谓制度型开放?为何现阶段要强调制度型开放?下一步,又将如何在实践中继续推动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更加注重规则等制度型开放?在3月24日下午题为“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9年会主题单元上,商务部副部长钱克明在发言中详细回答了这三个疑问。
“结合中国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制度型开放的内涵可以从‘四个更加’来把握,即制度型开放是更加深入的开放、更加全面的开放、更加系统的开放、更加公平的开放。”钱克明在发言中率先阐述了制度型开放的内涵。
首先,制度型开放是更加深入的开放。钱克明认为,过去我们更多关注促进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推动开放的主要措施是降低边界准入门槛。今后的开放要向边界后延伸,更加注重国内规则、制度、法律层面的完善,强化开放与改革的良性互动,让开放在消除边界壁垒、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其次,制度型开放是更加全面的开放。钱克明表示,过去我们在一些领域、一些区域开放的步伐更快一些,但也存在一些开放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未来要更加注重扩大服务业开放、西部开放,注重推动形成一二三产业协同、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全面开放的新格局。
再次,制度型开放是更加系统的开放。钱克明强调,过去我们的开放是“摸着石头过河”,现在我们的开放要注重顶层设计,要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从新时代的开放理念、开放战略、开放布局、开放动力等各方面来系统谋划。
最后,制度型开放是更加公平的开放。钱克明指出,过去我们的开放在一些方面实行政策洼地,主要目的是集聚资源和要素,促进经济快速增长。当然,也带来一些竞争扭曲,包括寻租行为等弊端。未来我们要更加注重竞争中性、规则公平,对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那么,为何现阶段要强调制度型开放呢?钱克明道出了“三点需要”。
第一,这是顺应中国自身高质量发展的需要。钱克明认为,过去中国主要靠大量劳动力产生的比较优势参与全球分工,依靠大量廉价要素支撑经济规模的扩张。但现在,我国的要素禀赋条件已经发生非常大的变化,必须要加快从要素驱动的发展模式向创新驱动的发展模式转变。
“向改革要红利、向制度要激励,已经成为我们的共识。营造有利于创新发展和开放发展的制度环境,推动发展模式的转型升级,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我们的主要目的。”钱克明说。
第二,这是顺应经济全球化新发展趋势的需要。钱克明表示,当前国际经贸规则谈判的一些前沿领域,正由边际措施转向边际后措施。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提出制度型开放是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新趋势和新要求,通过对标最新的国际规则,营造更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环境。
第三,这是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变革大势的需要。钱克明指出,当前,国际经济正面临着百年不遇的大变局,国际经济治理领域也面临重重困难,包括WTO在内的一些重要多边机构的改革步履维艰。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提出制度型开放,就是要以更加建设性的姿态参与全球经贸规则的制定,推动包括WTO在内的国际经济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同时,为促进全球共同繁荣提出中国方案,让经济全球化向更加包容、更加普惠、更加均衡的方向发展。”钱克明说。
三大建议促开放
那么,下一步,又将如何在实践中继续推动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更加注重规则等制度型开放呢?对此,钱克明提出了建议。
首先,打造制度开放新高地。钱克明表示,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部署,我们先后设立了自贸试验区,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努力打造高水平的开放新平台。在建设自贸试验区方面,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创新的自助平台,发挥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作用。
其次,全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钱克明表示,大多数区域性的贸易和投资协定以及我国的双边投资协定,都是采取负面清单形式进行外资准入管理。我国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也是对接国际通行的准则,就是在清单之外的领域,一律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再专门针对外商投资准入进行限制。这意味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任何一家企业,无论是外资还是内资,法无禁止即可为。
第三,加快与国际规则对接,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钱克明表示,在持续提高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制定实施外商投资法的基础上,商务部将推进三项工作。一是对现行与准入前国民待遇不相符的法律法规进行清理;二是对大量实际外商投资的行政法规、地方性的法规,以及部门的规章进行相应的调整;三是尽快制定更加细化的配套法规规章,保障外商投资法政策落地。要提高政策透明度和执行的一致性,形成公正公平的营商环境。
钱克明还提到,世贸组织改革是当下全球聚焦的热点问题。他表示,我国将积极参与WTO的改革,中方对此已提出了WTO改革的三个原则和五点主张。其中,三个原则分别是,世贸组织的改革应该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核心价值;世贸组织改革应该保障发展中成员的发展利益;世贸组织改革应该遵循协商一致的决策机制。五点主张分别是,一是应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主渠道地位;二是应优先处理危及世贸组织生存的关键问题;三是应解决规则的公平问题,并且回应时代的需要;四是应保证发展中成员的特殊与差别待遇;五是世贸组织改革应该尊重成员各自的发展模式。
(本文根据现场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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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取消化工定位 江苏化工园治理新要求
秦道化工网消息: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做好我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构建高标准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污染物处置标准,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有效改善环境质量。
《意见》提出,全省化工园区(集中区)全面实施环境治理工程,到2020年底,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和企业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园区水体消除黑臭、区外直接受纳水体断面稳定达标,园区边界监控点大气污染物浓度达标,关闭、搬迁遗留地块实现风险管控,危险废物全部安全利用处置,园区环境绩效评价达到80分以上。
《意见》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强化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的“三挂钩”机制,严格化工项目准入门槛,禁止审批列入*及省产业政策限制、淘汰类新建项目。严格限制在长江沿线新建扩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项目,禁止建设新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化工园区(集中区)和化工企业。危险废物年产生量5000吨以上的企业必须自建利用处置设施,严格控制区外非化工污水接入,今年底前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燃煤供热机组。
《意见》规定,在园区内、园区边界、重点企业厂界、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处,全面建成园区大气预防预警监控点,实现非甲烷总烃、特征污染物及其他无机有毒有害气体在线监控。对关闭、搬迁遗留地块组织开展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等,坚决防止污染严重、不宜开发的地块流入市场。
《意见》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对今年9月底前未达到80分的沿海化工园区(集中区),取消化工定位;对2019年度考核分数低于70分的其他园区发布预警,实施区域限批,暂停除民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审批。对2020年度考核分数低于80分的园区,取消化工定位。取消定位的,不得再以化工园区(集中区)名义对外招商,不得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区内达到治理要求保留的化工企业,在产品种类不变、产能规模不变、排放总量不增的前提下,可进行优化产品结构、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治理事故隐患和提高环保水平的相关技术改造。对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导致重大失误、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
来源:新华报业网
秦道化工网消息: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做好我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构建高标准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污染物处置标准,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有效改善环境质量。
《意见》提出,全省化工园区(集中区)全面实施环境治理工程,到2020年底,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和企业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园区水体消除黑臭、区外直接受纳水体断面稳定达标,园区边界监控点大气污染物浓度达标,关闭、搬迁遗留地块实现风险管控,危险废物全部安全利用处置,园区环境绩效评价达到80分以上。
《意见》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强化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的“三挂钩”机制,严格化工项目准入门槛,禁止审批列入*及省产业政策限制、淘汰类新建项目。严格限制在长江沿线新建扩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项目,禁止建设新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化工园区(集中区)和化工企业。危险废物年产生量5000吨以上的企业必须自建利用处置设施,严格控制区外非化工污水接入,今年底前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燃煤供热机组。
《意见》规定,在园区内、园区边界、重点企业厂界、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处,全面建成园区大气预防预警监控点,实现非甲烷总烃、特征污染物及其他无机有毒有害气体在线监控。对关闭、搬迁遗留地块组织开展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等,坚决防止污染严重、不宜开发的地块流入市场。
《意见》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对今年9月底前未达到80分的沿海化工园区(集中区),取消化工定位;对2019年度考核分数低于70分的其他园区发布预警,实施区域限批,暂停除民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审批。对2020年度考核分数低于80分的园区,取消化工定位。取消定位的,不得再以化工园区(集中区)名义对外招商,不得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区内达到治理要求保留的化工企业,在产品种类不变、产能规模不变、排放总量不增的前提下,可进行优化产品结构、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治理事故隐患和提高环保水平的相关技术改造。对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导致重大失误、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
来源:新华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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