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身边事# 【全市通报批评!这些地方被点名】2020年9月份,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市中心城区主要道路积尘负荷开展走航监测,主要涉及浉河区、平桥区、信阳高新区、羊山新区、南湾湖管理区、上天梯管理区内主要道路,走航距离为376公里,本次走航监测结果显示我市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37克/平方米,比标准值(0.8克/平方米)低0.43克/平方米,环比上升3%,各辖区道路积尘负荷监测结果均为合格。按照《关于印发信阳市道路扬尘考核和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现将中心城区道路积尘负荷监测情况进行通报。
各辖区道路积尘负荷监测情况:南湾湖管理区共监测11段道路,其中有1段道路超标,占比9.1%,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27克/平方米,环比下降15.6%,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低0.10克/平方米;上天梯管理区共监测8段道路,无道路超标,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28克/平方米,环比上升12.0%,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低0.09克/平方米; 羊山新区共监测19段道路,其中有3段道路超标,占比15.8%,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34克/平方米,环比下降12.8%,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低0.03克/平方米;平桥区共监测29段道路,其中有6段道路超标,占比20.7%,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36克/平方米,环比上升16.1%,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低0.01克/平方米;高新区共监测19段道路,其中有2段道路超标,占比10.5%,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38克/平方米,环比上升26.7%,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高0.01克/平方米;浉河区共监测50段道路,其中有3段道路超标,占比6.0%,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41克/平方米,环比下降10.9%,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高0.04克/平方米。
中心城区道路积尘负荷超标情况:本次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共有15条道路不合格。其中浉河区北京大街至天缘小区、台北城上城西侧道路、京广线东侧小路,羊山新区铁路公寓至楚王城路、羊山街等5条路段积尘负荷值超标率在100%以上,超标严重;浉河区北京大街至天缘小区、京广线东侧小路,羊山新区铁路公寓至楚王城路、羊山街,南湾湖管理区茗阳路连续3次积尘负荷考核排名后20位,且不达标。按照《办法》有关规定,由浉河区、羊山新区、南湾湖管理区对上述路段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问责。浉河区台北城上城西侧道路、羊山新区楚王城路、信阳高新区工十二路连续5次积尘负荷考核排名后20位,且不达标;对上述辖区给予全市通报批评,浉河区、羊山新区、信阳高新区要对其进行责任追究,并责成写出书面检查。
市环境攻坚办指出,下一步,要继续加强施工以及路面扬尘管控。加强施工工地监管,要求运输物料的车辆必须全密闭,不得超载;施工工地周边裸漏泥土、易尘物料应采取覆盖;加大路面保洁力度,采取吸扫作业清理路面积尘;对道路两侧裸土进行种草绿化,防止扬尘随风污染道路。要继续加强日常作业管理。根据天气情况合理安排道路清洁工作,对于施工工地施工完成后要及时清扫路面残留泥土,保持路面干净整洁;根据不同道路积尘负荷高低进行差异化清洗,早晚高湿情况下,减少洒水频次,以机械清扫为主。(信阳日报) https://t.cn/RxRRfMY
各辖区道路积尘负荷监测情况:南湾湖管理区共监测11段道路,其中有1段道路超标,占比9.1%,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27克/平方米,环比下降15.6%,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低0.10克/平方米;上天梯管理区共监测8段道路,无道路超标,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28克/平方米,环比上升12.0%,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低0.09克/平方米; 羊山新区共监测19段道路,其中有3段道路超标,占比15.8%,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34克/平方米,环比下降12.8%,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低0.03克/平方米;平桥区共监测29段道路,其中有6段道路超标,占比20.7%,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36克/平方米,环比上升16.1%,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低0.01克/平方米;高新区共监测19段道路,其中有2段道路超标,占比10.5%,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38克/平方米,环比上升26.7%,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高0.01克/平方米;浉河区共监测50段道路,其中有3段道路超标,占比6.0%,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41克/平方米,环比下降10.9%,比市中心城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高0.04克/平方米。
中心城区道路积尘负荷超标情况:本次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共有15条道路不合格。其中浉河区北京大街至天缘小区、台北城上城西侧道路、京广线东侧小路,羊山新区铁路公寓至楚王城路、羊山街等5条路段积尘负荷值超标率在100%以上,超标严重;浉河区北京大街至天缘小区、京广线东侧小路,羊山新区铁路公寓至楚王城路、羊山街,南湾湖管理区茗阳路连续3次积尘负荷考核排名后20位,且不达标。按照《办法》有关规定,由浉河区、羊山新区、南湾湖管理区对上述路段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问责。浉河区台北城上城西侧道路、羊山新区楚王城路、信阳高新区工十二路连续5次积尘负荷考核排名后20位,且不达标;对上述辖区给予全市通报批评,浉河区、羊山新区、信阳高新区要对其进行责任追究,并责成写出书面检查。
市环境攻坚办指出,下一步,要继续加强施工以及路面扬尘管控。加强施工工地监管,要求运输物料的车辆必须全密闭,不得超载;施工工地周边裸漏泥土、易尘物料应采取覆盖;加大路面保洁力度,采取吸扫作业清理路面积尘;对道路两侧裸土进行种草绿化,防止扬尘随风污染道路。要继续加强日常作业管理。根据天气情况合理安排道路清洁工作,对于施工工地施工完成后要及时清扫路面残留泥土,保持路面干净整洁;根据不同道路积尘负荷高低进行差异化清洗,早晚高湿情况下,减少洒水频次,以机械清扫为主。(信阳日报) https://t.cn/RxRRfMY
#师院,学术#【门献敏教授应邀为地方作“党的创新理论进基层”专题宣讲】
7月6日至8月6日,中共河南省委宣讲团成员、省社科理论志愿者专家宣讲团成员,我校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副所长门献敏教授应邀为信阳市高新区、羊山新区龙飞山街道办事处、羊山新区国际家居产业小镇,新县千斤乡政府、新县千斤乡沙河社区等单位作“党的创新理论进基层”专题宣讲8场,共有近2000名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聆听了专题宣讲报告。https://t.cn/A6U69tci
7月6日至8月6日,中共河南省委宣讲团成员、省社科理论志愿者专家宣讲团成员,我校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副所长门献敏教授应邀为信阳市高新区、羊山新区龙飞山街道办事处、羊山新区国际家居产业小镇,新县千斤乡政府、新县千斤乡沙河社区等单位作“党的创新理论进基层”专题宣讲8场,共有近2000名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聆听了专题宣讲报告。https://t.cn/A6U69tci
关于信阳市高新区华伟京泰房地产开发公司深夜偷拆居民合法住宅的举报材料
尊敬的河南省,市领导:您们好!
我是河南省信阳市高新区城东办事处刘洼村居民张贤兵,现年七十岁,我和孩子们位于刘洼社区住宅,系建于1984年的房屋11间,面积288平方米,有90年颁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见附件1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2019年11月5日夜里,在没有任何人、任何组织事先告知的情况下,信阳市华伟京泰房地产开发公
司,趁小儿子张义红一家在外务工,我老两口在大女儿家,深夜用挖掘机,野蛮地推为废墟,屋内物品全部被埋被毁,给我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此经济损失数额远远超过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 给我和家人精神及心理造成沉重的打击,导至两位老人和儿子张义忠,张义红居无定所。我们11月6日上午9点左右到信阳市高区城东派出所报案,经初查后通知我于11月7日上午到高新区城东派去所做了立案笔录。而后,派出所找各种理由推脱,不敢立案。在上级公安机关和我们的再三追问下,才于11月8日夜晚下达受案回执。受案之后,城东派出所不积极立案侦查,先说找不到嫌疑人。又说找不到评估公司,还说嫌疑人华伟京泰公司法人在外地,没法办案等等进行拖延。之后华伟京泰公司开始伪造证据,掩盖犯罪事实。1. 房屋损毁面积288平米,做材料却写77平米。2. 房屋系张贤兵及其儿女所有,却写成和邻居张贤林二家共有。3把张贤兵家及其子女的房屋定性为误拆。
首先,房屋就是华伟京泰公司主观蓄意偷拆的,严重地侵害了居民的合法财产。邻居张贤林的房子早在2013年就拆迁完毕,而且是先拆房,后领款,城东办事处不可能让赔偿到位的房子保留6年,这六年间,华伟京泰公司进行了两次清表(即把征地范围里的建筑物,树木,植被全部清光), 并拉起了围墙,张贤林房子的一砖一瓦都没有了,有当事人张贤林的证明【见附件 2 张贤林证言】, 何况还是深夜悄悄进行,推倒院墙,进入院内,损毁两百多平米房屋,咋可能误拆。其次,故意缩小损毁房屋的面积。房屋总面积 288 平方米【见附件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被暴力损毁11间,共计288平方米,有城东办事处刘洼社区证明【见附件3刘洼社区证明】。而高新区居然说拆4 间约77平方米,置事实于不顾。第三,夜间强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高新区领导竭力掩盖事实,瞒上欺下,严重伤害了我们家的利益,乡亲们对此极其不满【见附件4和5村民的签名】, 已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强烈请求上级领导,敦促职能部门,按照国家规定,解决强拆问题,合理合法地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追究幕后指使者和保护伞的任,为民做主,让老人能安度晚年,子女能安居乐业。否则我们将继续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反映人 张贤兵
电话
13569707149
2020年8月2日 https://t.cn/RxkzlDj
尊敬的河南省,市领导:您们好!
我是河南省信阳市高新区城东办事处刘洼村居民张贤兵,现年七十岁,我和孩子们位于刘洼社区住宅,系建于1984年的房屋11间,面积288平方米,有90年颁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见附件1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2019年11月5日夜里,在没有任何人、任何组织事先告知的情况下,信阳市华伟京泰房地产开发公
司,趁小儿子张义红一家在外务工,我老两口在大女儿家,深夜用挖掘机,野蛮地推为废墟,屋内物品全部被埋被毁,给我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此经济损失数额远远超过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 给我和家人精神及心理造成沉重的打击,导至两位老人和儿子张义忠,张义红居无定所。我们11月6日上午9点左右到信阳市高区城东派出所报案,经初查后通知我于11月7日上午到高新区城东派去所做了立案笔录。而后,派出所找各种理由推脱,不敢立案。在上级公安机关和我们的再三追问下,才于11月8日夜晚下达受案回执。受案之后,城东派出所不积极立案侦查,先说找不到嫌疑人。又说找不到评估公司,还说嫌疑人华伟京泰公司法人在外地,没法办案等等进行拖延。之后华伟京泰公司开始伪造证据,掩盖犯罪事实。1. 房屋损毁面积288平米,做材料却写77平米。2. 房屋系张贤兵及其儿女所有,却写成和邻居张贤林二家共有。3把张贤兵家及其子女的房屋定性为误拆。
首先,房屋就是华伟京泰公司主观蓄意偷拆的,严重地侵害了居民的合法财产。邻居张贤林的房子早在2013年就拆迁完毕,而且是先拆房,后领款,城东办事处不可能让赔偿到位的房子保留6年,这六年间,华伟京泰公司进行了两次清表(即把征地范围里的建筑物,树木,植被全部清光), 并拉起了围墙,张贤林房子的一砖一瓦都没有了,有当事人张贤林的证明【见附件 2 张贤林证言】, 何况还是深夜悄悄进行,推倒院墙,进入院内,损毁两百多平米房屋,咋可能误拆。其次,故意缩小损毁房屋的面积。房屋总面积 288 平方米【见附件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被暴力损毁11间,共计288平方米,有城东办事处刘洼社区证明【见附件3刘洼社区证明】。而高新区居然说拆4 间约77平方米,置事实于不顾。第三,夜间强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高新区领导竭力掩盖事实,瞒上欺下,严重伤害了我们家的利益,乡亲们对此极其不满【见附件4和5村民的签名】, 已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强烈请求上级领导,敦促职能部门,按照国家规定,解决强拆问题,合理合法地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追究幕后指使者和保护伞的任,为民做主,让老人能安度晚年,子女能安居乐业。否则我们将继续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反映人 张贤兵
电话
13569707149
2020年8月2日 https://t.cn/Rxkzl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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