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的时候,总是不由的怀念那些和同学们在一起无忧无虑,说说笑笑的快乐时光,特意让微信群里的老同学发过来一张初中毕业照,集体照没找到,比我强,我早已把黑白照统统当垃圾扔掉了,现在想想,真的很可惜。毕竟那是我青春年少时和好朋友的合影留念,还有好些我的单人照。只是有些往事是容不得你后悔的,就如后来的我们,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故事发生。每个人头上好像都压着一座山,各自奔波,各自忙碌。这么多女同学竟然都是上完高中没有一个考上中专,大学之类的,不是老师教的不好,是我们都不够努力。特嗮嗮我们的合影留念,教过的老师已有不在人世,在位的同学们也是各奔东西,不知南北。能见上面的仅仅二三位,也是回到老家才会偶尔碰到。[泪][泪][泪]
很抱歉以这样的身份认识你,也很抱歉让你以这个身份认识我,其实我更想说的是,其实我也很后悔认识你,从前觉得你是我未来生活的一个隐形的隐患,后来越来越久的时间,无非不就是每个月的汇款,再也就没有别的联系了吧。后来我也跟你较劲了,后来觉得无趣,甚至也有点可怜你了,怎么说呢,你的故事如果不是我这个身份认识你我一定会心疼,但是现在我反而觉得解脱。现在呢..我对一些事物开始重新构架了,变得和一年前是不一样的了,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不在在意你了。
浙江杭州,女子晚上去看了房子,一时冲动付了5万定金,早上起来就后悔了!因为晚上天太黑,没有注意到房子旁边居然有两处安乐堂,这是用来放死人骨灰的!女子觉得毛骨悚然,于是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但开发商以交的是定金为由,拒绝退款!
卓女士和丈夫一直想在杭州买套房子,但是两人太忙,没有时间好好看 房,就委托父亲去帮忙看。7月19日的下午,卓女士的父亲去看了一个楼盘,觉得里面环境挺好的,价钱也在预算之内,就让卓女士和她丈夫晚上下班了过去看一下。
当时卓女士和丈夫过去都快晚上8点多了,天都乌漆嘛黑了,所以也看不清楚楼盘附近的环境,只看了模型和样 板房,觉得房子确实不错,就付了5万的定金,选了一套106平方,总价为266万的房子。
买了房子以后,卓女士很开心,回去以后兴奋地睡不着觉了,一直想着房子的事情。后来觉得自己付款太冲动了,都没有好好看看楼盘周边的设施?于是一大早又和丈夫过去看看楼盘周边的环境,结果过去就看到离房子旁边大约830米的地方有一个安乐堂!
当时卓女士心里非常的不舒服,但想着这个房子还算便宜,而且830米也算比较远,于是就打算不计较。但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大概一周之后,房开又有了新的公告,上面写着离房子大概250米左右的地方,还有一个安乐堂!
这下,卓女士不能忍,买房子是为了住的,旁边有两个安乐堂,这住着怎么会舒服?而且自己买房的时候,销售为什么不提前告知自己房子旁边有安乐堂呢?卓女士认为销售对自己进行了隐瞒,于是要求退回定金!
但是,销售发誓说自己已经告知过卓女士的父亲,这个楼盘附近是有安乐堂的,而且大厅的公告上面也有写!
但卓女士不认可销售的说法,因为她当天来的时候,销售也没给她看过公告。而且卓女士的父亲说销售也没有跟他说过房子旁边是有安乐堂的,当时他还问销售为什么你们的楼盘不打折?
而销售说,旁边的楼盘有打折,因为他们旁边有一个安乐堂,就在对面!
卓女士的父亲一听,明确拒绝说自己不要这样的房子,而且销售的话,也让他误以为房子旁边是没有安乐堂的!
现在离房子250米的地方有一个安乐堂,这近在咫尺,就跟在小区旁边有啥区别?
而且更气人的是,买了房子一周之后,开发商又出了公告,说离房子250米左右有一个安乐堂,这不是先斩后奏吗?买房之前,为什么不告知这些不利因素呢?
花260万的房子,旁边却是死人“住”的地方,这换谁能舒服呢?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卓女士有权要求退款吗?
如果开发商已经尽到了告知的义务,那么卓女士是不能要求退定金,因为定金是有法律效力的,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也就是说,如果卓女士如果没有正当合理的理由,开发商是有权拒绝退还这50000元的!
但现在卓女士认为开发商没有提前告知她房子旁边有安乐堂,否则她绝 不会买这个房子。而且公告栏里虽然有提示离房子830m 有安乐堂,但没说250m也有,这样的公告一来有隐瞒, 二来销售也没有提醒卓女士去看,所以不能视为开发商已经尽到告知的义务。
公告贴出来,是不能保证每个客户都能看到,所以销售的义务就是在卖房子的时候,提醒客户去看,然后告知房子周边的不利因素,如果客户能接受,那这样的合同成立就有 效,如果没有告知,那这样的合同实际上违背了客户真实购买的意愿。
所以,开发商故意隐瞒不利因素,且说出“别的楼盘有打折,是因为他们旁边有安乐堂的话”,这会让客户误以为这个楼盘旁边是没有安乐堂的,也属于误导消费者。
综上,可以认定销售在介绍房子的时候,存在故意欺诈!
根据《民法典》明确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让另一方在违背自身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所以,卓女士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50000元的定金,开发商不得以定金为由拒绝退款!因为他们隐瞒欺诈在先,这样的合同订立是无效的!
这件事情提醒大家,买房千万要谨慎,别把买房当买菜,看一眼模型觉得不错就买了,你要问清楚这个楼盘有哪些不利的因素,再去考虑是否购买!
千万不要销售说啥你信啥,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自己去楼盘周围看看,满意了再买!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呢?
卓女士和丈夫一直想在杭州买套房子,但是两人太忙,没有时间好好看 房,就委托父亲去帮忙看。7月19日的下午,卓女士的父亲去看了一个楼盘,觉得里面环境挺好的,价钱也在预算之内,就让卓女士和她丈夫晚上下班了过去看一下。
当时卓女士和丈夫过去都快晚上8点多了,天都乌漆嘛黑了,所以也看不清楚楼盘附近的环境,只看了模型和样 板房,觉得房子确实不错,就付了5万的定金,选了一套106平方,总价为266万的房子。
买了房子以后,卓女士很开心,回去以后兴奋地睡不着觉了,一直想着房子的事情。后来觉得自己付款太冲动了,都没有好好看看楼盘周边的设施?于是一大早又和丈夫过去看看楼盘周边的环境,结果过去就看到离房子旁边大约830米的地方有一个安乐堂!
当时卓女士心里非常的不舒服,但想着这个房子还算便宜,而且830米也算比较远,于是就打算不计较。但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大概一周之后,房开又有了新的公告,上面写着离房子大概250米左右的地方,还有一个安乐堂!
这下,卓女士不能忍,买房子是为了住的,旁边有两个安乐堂,这住着怎么会舒服?而且自己买房的时候,销售为什么不提前告知自己房子旁边有安乐堂呢?卓女士认为销售对自己进行了隐瞒,于是要求退回定金!
但是,销售发誓说自己已经告知过卓女士的父亲,这个楼盘附近是有安乐堂的,而且大厅的公告上面也有写!
但卓女士不认可销售的说法,因为她当天来的时候,销售也没给她看过公告。而且卓女士的父亲说销售也没有跟他说过房子旁边是有安乐堂的,当时他还问销售为什么你们的楼盘不打折?
而销售说,旁边的楼盘有打折,因为他们旁边有一个安乐堂,就在对面!
卓女士的父亲一听,明确拒绝说自己不要这样的房子,而且销售的话,也让他误以为房子旁边是没有安乐堂的!
现在离房子250米的地方有一个安乐堂,这近在咫尺,就跟在小区旁边有啥区别?
而且更气人的是,买了房子一周之后,开发商又出了公告,说离房子250米左右有一个安乐堂,这不是先斩后奏吗?买房之前,为什么不告知这些不利因素呢?
花260万的房子,旁边却是死人“住”的地方,这换谁能舒服呢?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卓女士有权要求退款吗?
如果开发商已经尽到了告知的义务,那么卓女士是不能要求退定金,因为定金是有法律效力的,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也就是说,如果卓女士如果没有正当合理的理由,开发商是有权拒绝退还这50000元的!
但现在卓女士认为开发商没有提前告知她房子旁边有安乐堂,否则她绝 不会买这个房子。而且公告栏里虽然有提示离房子830m 有安乐堂,但没说250m也有,这样的公告一来有隐瞒, 二来销售也没有提醒卓女士去看,所以不能视为开发商已经尽到告知的义务。
公告贴出来,是不能保证每个客户都能看到,所以销售的义务就是在卖房子的时候,提醒客户去看,然后告知房子周边的不利因素,如果客户能接受,那这样的合同成立就有 效,如果没有告知,那这样的合同实际上违背了客户真实购买的意愿。
所以,开发商故意隐瞒不利因素,且说出“别的楼盘有打折,是因为他们旁边有安乐堂的话”,这会让客户误以为这个楼盘旁边是没有安乐堂的,也属于误导消费者。
综上,可以认定销售在介绍房子的时候,存在故意欺诈!
根据《民法典》明确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让另一方在违背自身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所以,卓女士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50000元的定金,开发商不得以定金为由拒绝退款!因为他们隐瞒欺诈在先,这样的合同订立是无效的!
这件事情提醒大家,买房千万要谨慎,别把买房当买菜,看一眼模型觉得不错就买了,你要问清楚这个楼盘有哪些不利的因素,再去考虑是否购买!
千万不要销售说啥你信啥,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自己去楼盘周围看看,满意了再买!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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