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源康肽: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效,善肽堂、康美新零售与之何干?
微商电商调研
以下文章来源于微商电商调研 ,作者微商电商调研
原创 微商电商调研 微商电商调研
近年来,随着百姓健康意识的增加,保健市场中的肽类功能性食品也呈现出日益增多的趋势,在此背景下,在肽类食品领域内着力布局的企业越来越多,“牧源康肽”便是其中之一。
那么,牧源康肽有着怎样的平台背景?牧源康肽旗下多款产品是否具有提高免疫力等保健功效?固体饮料竟能被宣传称可以抗癌?“胶原蛋白肽(量子)面膜”是否可以宣称消炎作用?牧源康肽现行的奖金制度被专家指出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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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问题重重
呼伦贝尔牧源康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29日,原名:呼伦贝尔牧原康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信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晓丹,股东有王荷玲(大股东)、王洪春、杨晓丹、李成森,注册资本5000万元,据2020年度报告显示,该公司的诸多股东的实缴出资额都是0元,公司的参保员工也是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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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官网介绍,该公司是专注呼伦贝尔牛骨肽原粉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民营独资企业。在公司管理层方面,杨晓丹是牧源康肽的董事长和创始人(还有一种说法称王洪春为牧源康肽董事长),他在过去这些年间揽获到的头衔众多,有中国民间中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产业链分会副会长,中国医药大健康领域著名策划人,实战派营销大师,“北药神话”缔造者等等。
据企查查显示,由杨晓丹担任过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共有5家,除了牧源康肽公司之外,剩余的4家企业目前所处的经营状态不是“已注销”就是“被吊销”。而与其关联密切的中创优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中创优品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中融富国控股有限公司等企业,目前也已处于有关部门列入的经营异常名录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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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企查查)
接下来,我们将主要关注的是牧源康肽销售的产品,据经销商提供的有关产品的外包装显示,牧源康肽旗下多款产品的委托方都是呼伦贝尔牧源康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编号为SC10615072100416,受托方包括呼伦贝尔太爱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阿荣旗牧原康肽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原名就是呼伦贝尔太爱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也就是说,生产厂家只此一家),在目前的市面上,外包装带有上述信息的产品包括肽甘净胶原蛋白复合肽、苷亦净胶原蛋白复合肽、欣基康胶原蛋白复合肽、蒙骨肽牛骨胶原蛋白肽等多款产品。可见,有关产品并非保健食品或药品。
顺带一提,内蒙古阿荣旗牧原康肽实业有限公司的独资股东是王洪春,而王洪春也作为股东投资了呼伦贝尔牧源康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足见两者关联之紧密。内蒙古阿荣旗牧原康肽实业有限公司其实就是一家肽类源头厂家,主营肽原料生产供应、肽类固体饮料OEM/ODM。近来在网上备受赞誉的“蒙骨肽牛骨胶原蛋白肽”这款产品就是内蒙古阿荣旗牧原康肽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如今被贴上了富肽美的牌子,广东富肽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这款产品的总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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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说到牧源康肽为其他互联网平台还提供了哪些产品,肽甘净自然也是不得不提,目前还处于牧源康肽商城中的这款产品在不久前还登上了“康美新零售”的货架,而关于近段时间以来备受质疑的“康美新零售”,微商电商调研不久前也曾以《69.9元肽产品可治多种疾病,康美新零售四级代理、静态收入涉嫌违法违规》为题发表过报道对其进行过曝光,此处不多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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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食品,保健功效?
近年来,围绕着牧源康肽出品的这些普通食品传出的虚假宣传之音已然呈现出愈发响亮的趋势,一些平台的广告用词可谓是十分夸张。在公众号“五行圣火肽健康”的宣传下,蒙骨肽就具有了以下多种作用:“提高免疫力、抗氧化、抗疲劳、提高或改善性功能、降血糖、降血脂、提高缺氧耐受力、保肝护肝”。
此外,在牧源康肽经销商提供的宣传材料中,牧源康肽旗下的“欣基康”固体饮料还具有扩张血管、促进血流、降低血压等保健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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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称具有提高免疫力等保健功效的产品还包括“沸宁肽”固体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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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保健食品的相关规定,具有“提高免疫力”功效的食品一律归为“保健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同时规定,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当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时,可依据《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的情形对其定性。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是对食品本身性能和功能的虚假描述,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可以虚假广告对其定性。
早前,也曾有网友在药品价格315网上咨询过蒙骨肽牛骨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的功效,对此,该网回复称:固体饮料是普通预包装食品的一个分类,只要是名称中写了“固体饮料”的一般不会是药品或保健食品,而属于普通食品。“蒙骨肽牛骨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既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食品,没有具体的保健功能或治疗功效,请消费者谨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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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篇报道中,我们了解到了牧源康肽的平台背景,以及有关产品是否涉嫌虚假宣传,在下篇报道中,我们将着重关注的是牧源康肽现行的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请继续关注微商电商调研。
微商电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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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微商电商调研 微商电商调研
近年来,随着百姓健康意识的增加,保健市场中的肽类功能性食品也呈现出日益增多的趋势,在此背景下,在肽类食品领域内着力布局的企业越来越多,“牧源康肽”便是其中之一。
那么,牧源康肽有着怎样的平台背景?牧源康肽旗下多款产品是否具有提高免疫力等保健功效?固体饮料竟能被宣传称可以抗癌?“胶原蛋白肽(量子)面膜”是否可以宣称消炎作用?牧源康肽现行的奖金制度被专家指出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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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问题重重
呼伦贝尔牧源康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29日,原名:呼伦贝尔牧原康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信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晓丹,股东有王荷玲(大股东)、王洪春、杨晓丹、李成森,注册资本5000万元,据2020年度报告显示,该公司的诸多股东的实缴出资额都是0元,公司的参保员工也是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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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官网介绍,该公司是专注呼伦贝尔牛骨肽原粉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民营独资企业。在公司管理层方面,杨晓丹是牧源康肽的董事长和创始人(还有一种说法称王洪春为牧源康肽董事长),他在过去这些年间揽获到的头衔众多,有中国民间中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产业链分会副会长,中国医药大健康领域著名策划人,实战派营销大师,“北药神话”缔造者等等。
据企查查显示,由杨晓丹担任过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共有5家,除了牧源康肽公司之外,剩余的4家企业目前所处的经营状态不是“已注销”就是“被吊销”。而与其关联密切的中创优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中创优品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中融富国控股有限公司等企业,目前也已处于有关部门列入的经营异常名录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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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企查查)
接下来,我们将主要关注的是牧源康肽销售的产品,据经销商提供的有关产品的外包装显示,牧源康肽旗下多款产品的委托方都是呼伦贝尔牧源康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编号为SC10615072100416,受托方包括呼伦贝尔太爱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阿荣旗牧原康肽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原名就是呼伦贝尔太爱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也就是说,生产厂家只此一家),在目前的市面上,外包装带有上述信息的产品包括肽甘净胶原蛋白复合肽、苷亦净胶原蛋白复合肽、欣基康胶原蛋白复合肽、蒙骨肽牛骨胶原蛋白肽等多款产品。可见,有关产品并非保健食品或药品。
顺带一提,内蒙古阿荣旗牧原康肽实业有限公司的独资股东是王洪春,而王洪春也作为股东投资了呼伦贝尔牧源康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足见两者关联之紧密。内蒙古阿荣旗牧原康肽实业有限公司其实就是一家肽类源头厂家,主营肽原料生产供应、肽类固体饮料OEM/ODM。近来在网上备受赞誉的“蒙骨肽牛骨胶原蛋白肽”这款产品就是内蒙古阿荣旗牧原康肽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如今被贴上了富肽美的牌子,广东富肽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这款产品的总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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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说到牧源康肽为其他互联网平台还提供了哪些产品,肽甘净自然也是不得不提,目前还处于牧源康肽商城中的这款产品在不久前还登上了“康美新零售”的货架,而关于近段时间以来备受质疑的“康美新零售”,微商电商调研不久前也曾以《69.9元肽产品可治多种疾病,康美新零售四级代理、静态收入涉嫌违法违规》为题发表过报道对其进行过曝光,此处不多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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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食品,保健功效?
近年来,围绕着牧源康肽出品的这些普通食品传出的虚假宣传之音已然呈现出愈发响亮的趋势,一些平台的广告用词可谓是十分夸张。在公众号“五行圣火肽健康”的宣传下,蒙骨肽就具有了以下多种作用:“提高免疫力、抗氧化、抗疲劳、提高或改善性功能、降血糖、降血脂、提高缺氧耐受力、保肝护肝”。
此外,在牧源康肽经销商提供的宣传材料中,牧源康肽旗下的“欣基康”固体饮料还具有扩张血管、促进血流、降低血压等保健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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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称具有提高免疫力等保健功效的产品还包括“沸宁肽”固体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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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保健食品的相关规定,具有“提高免疫力”功效的食品一律归为“保健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同时规定,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当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时,可依据《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的情形对其定性。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是对食品本身性能和功能的虚假描述,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可以虚假广告对其定性。
早前,也曾有网友在药品价格315网上咨询过蒙骨肽牛骨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的功效,对此,该网回复称:固体饮料是普通预包装食品的一个分类,只要是名称中写了“固体饮料”的一般不会是药品或保健食品,而属于普通食品。“蒙骨肽牛骨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既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食品,没有具体的保健功能或治疗功效,请消费者谨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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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篇报道中,我们了解到了牧源康肽的平台背景,以及有关产品是否涉嫌虚假宣传,在下篇报道中,我们将着重关注的是牧源康肽现行的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请继续关注微商电商调研。
山西五台县佛光寺
寺庙外看不出什么
进入大门后,便觉好似穿越,
穿过图五的小门,沿着一眼望不到头的台阶拾级而上,台阶陡悬,爬到顶,就是东大殿,视野开阔,青山尽收眼底,
梁思成林徽因夫妇也曾到此处,
庙内禁止拍照,彩塑,门板上的笔迹都是唐朝的,
金刚怒目,菩萨低眉,宝相庄严。 https://t.cn/z8Gdr7c
寺庙外看不出什么
进入大门后,便觉好似穿越,
穿过图五的小门,沿着一眼望不到头的台阶拾级而上,台阶陡悬,爬到顶,就是东大殿,视野开阔,青山尽收眼底,
梁思成林徽因夫妇也曾到此处,
庙内禁止拍照,彩塑,门板上的笔迹都是唐朝的,
金刚怒目,菩萨低眉,宝相庄严。 https://t.cn/z8Gdr7c
#拆200多平方米老宅仅补偿12万元#【协议未签房就被拆 上海房主:拆200多平老宅仅补偿12万】
浦东新区老港镇中港村四组患癌症的村民蒋先生怎么也没有想到,他7月11日出院回到老宅准备休身养体时,200多平方米的老宅已被拆得只剩下几根钢筋;而他顶着烈日与暴风雨辗转多方近20次,仍未得到满意善后处理方案。昨日,他表示,将进一步向浦东新区有关方面提出复查申请。
协议未签 老宅突然被拆蒋先生的这幢老宅,位于白龙港与同强路中间的狭长地带。目前,拆平的地上已杂草稀疏,唯余几个立在白龙港水中的半截圆形水泥柱显示此处平地并非原始状态。
蒋先生说,老宅是2004年在祖宅基础上翻建而成,那几个水泥柱子上面,曾经是老宅的阳台。当地启动对该地块的拆迁工程后,有关方面便与他协商拆迁方案。当时评估的 房屋建筑面积为210.96平方米,评估价格为497791元,但有关方面说该老宅无产证,是违法建筑,按他不明白的“倒四六计算模式”只能补偿12万元 。
由于12万元还不及他当初建造成本, 《城乡规划法》在2008年1月1日才实施,按照“法不溯既往”原则,在此之前建筑的房子,不好说是违法建筑,蒋先生就没有同意, 没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之后,这幢老宅没有了水,也没有了电。”蒋先生说,由于身患癌症,他还是希望能回到这里休身养体,但他7月11日从医院回到这里时,老宅已拆平,砖头渣土已运走,一台挖掘机正试图将堆在路边的混凝土梁柱破碎,然后取出混凝土里的钢筋。那一根根从混凝土梁柱里伸出来的钢筋,瞬时刺痛了蒋先生内心,刺得他泪眼婆娑,“这幢老宅,外面贴了瓷片,里面装修了,怎么也没有想到,拆迁协议还没有签,房子就已经拆了!”
“疏忽”“拆错”?拆前有交底接下来,不管是酷暑烈日,还是狂风暴雨,蒋先生都抱病奔走多方——即使台风“烟花”来袭时,他全身淋湿仍在顶风冒雨艰难前行,结果却像一个皮球一样,被有关方面从这一方“踢”到了那一方,又从那一方“踢”到了这一方。几经周折,有关方面给出的回复称,蒋先生老宅由 上海老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拆除,由于上海五建及一个名为“征收二所”的单位在交房中存在疏忽,导致蒋先生老宅拆错。蒋先生告诉记者,他一开始,也以为真是“疏忽”“拆错”了,但后来发现,并不一定如此——说得严重一点,应该是有意“拆错”。因为,村委会有关负责人告诉他,拆房前,曾安排了一个据称“很负责”的刘姓女士前去交底——交底时明确说过他这幢老宅还没有签拆迁协议,房主名字标成了灰色,而同意拆的房子的户主名字,标的是红色。记者9月29日 随蒋先生前往中港村村委会时,有关负责人陈先生也称,交底时曾明确说过蒋先生还没有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但实际拆房时,没有人通知村委会。
补偿难了 房主拟申请复查同一天,记者也随蒋先生来到了上海老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该公司,蒋先生见到了该公司副总经理姚女士,对方没有给蒋先生吃上“定心丸”。而蒋先生微信询问该公司总经理黄先生时,对方说在开会。蒋先生等到 上午11点后才 拨打黄先生手机,但对方拒接。之后,记者现场让蒋先生用一个从未拨打过黄先生电话的手机再次拨打,黄先生接了,只是,对方听到蒋先生声音后,又说在开会,随即便挂断了电话。“疏忽”“拆错”了后怎么办,蒋先生几经奔波后,有关方面说,原来同意补偿的价格不是12万元,而是326125元,并同意在此基础上继续增加至原来评估的价格,“完整支付”补偿款497791元 。
虽然,497791元已比326125元多了17万多元,但多出来的17万多元,还远没有蒋先生原来挂在老宅内的一幅字画贵。他说,那幅字画是他上世纪九十年代做生意时买的,价值28.6万元。而除了字画外, 老宅未经他同意拆掉时,里面还有 空调、洗衣机、饮水机、沙发、床、电动车等家具外,以及他关闭原来所开鞋厂运回来的缝纫机、搅浆机、鞋帮打帮机等机器,并有四张自动麻将机,一座家用水桥。“如果早按以前评估时的497791元补偿,我肯定在拆签协议上签字了。”蒋先生拟出的一份清单显示,未经他同意而拆除的老宅,室内 家具和设备总价值有66万多元,他已准备进一步向浦东新区有关方面提出复查申请。“老宅拆了几个月了, 我现在 还 没有自己的房子居住 。”蒋先生特别希望有关方面能把他“ 眼前最重要的事情 ”处理好。
法不溯既往 2008前无证房也不得随意拆据了解,我国《城乡规划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后建成的房屋必须取得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根据“法不溯既往”原则,如果相应建筑物属于2008年以前的建设、重建和扩建,并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也不容易被认定为非法建筑——即使归为违建也一定要给予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对于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即使是强拆,依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拆房屋决定前,也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才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浦东新区老港镇中港村四组患癌症的村民蒋先生怎么也没有想到,他7月11日出院回到老宅准备休身养体时,200多平方米的老宅已被拆得只剩下几根钢筋;而他顶着烈日与暴风雨辗转多方近20次,仍未得到满意善后处理方案。昨日,他表示,将进一步向浦东新区有关方面提出复查申请。
协议未签 老宅突然被拆蒋先生的这幢老宅,位于白龙港与同强路中间的狭长地带。目前,拆平的地上已杂草稀疏,唯余几个立在白龙港水中的半截圆形水泥柱显示此处平地并非原始状态。
蒋先生说,老宅是2004年在祖宅基础上翻建而成,那几个水泥柱子上面,曾经是老宅的阳台。当地启动对该地块的拆迁工程后,有关方面便与他协商拆迁方案。当时评估的 房屋建筑面积为210.96平方米,评估价格为497791元,但有关方面说该老宅无产证,是违法建筑,按他不明白的“倒四六计算模式”只能补偿12万元 。
由于12万元还不及他当初建造成本, 《城乡规划法》在2008年1月1日才实施,按照“法不溯既往”原则,在此之前建筑的房子,不好说是违法建筑,蒋先生就没有同意, 没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之后,这幢老宅没有了水,也没有了电。”蒋先生说,由于身患癌症,他还是希望能回到这里休身养体,但他7月11日从医院回到这里时,老宅已拆平,砖头渣土已运走,一台挖掘机正试图将堆在路边的混凝土梁柱破碎,然后取出混凝土里的钢筋。那一根根从混凝土梁柱里伸出来的钢筋,瞬时刺痛了蒋先生内心,刺得他泪眼婆娑,“这幢老宅,外面贴了瓷片,里面装修了,怎么也没有想到,拆迁协议还没有签,房子就已经拆了!”
“疏忽”“拆错”?拆前有交底接下来,不管是酷暑烈日,还是狂风暴雨,蒋先生都抱病奔走多方——即使台风“烟花”来袭时,他全身淋湿仍在顶风冒雨艰难前行,结果却像一个皮球一样,被有关方面从这一方“踢”到了那一方,又从那一方“踢”到了这一方。几经周折,有关方面给出的回复称,蒋先生老宅由 上海老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拆除,由于上海五建及一个名为“征收二所”的单位在交房中存在疏忽,导致蒋先生老宅拆错。蒋先生告诉记者,他一开始,也以为真是“疏忽”“拆错”了,但后来发现,并不一定如此——说得严重一点,应该是有意“拆错”。因为,村委会有关负责人告诉他,拆房前,曾安排了一个据称“很负责”的刘姓女士前去交底——交底时明确说过他这幢老宅还没有签拆迁协议,房主名字标成了灰色,而同意拆的房子的户主名字,标的是红色。记者9月29日 随蒋先生前往中港村村委会时,有关负责人陈先生也称,交底时曾明确说过蒋先生还没有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但实际拆房时,没有人通知村委会。
补偿难了 房主拟申请复查同一天,记者也随蒋先生来到了上海老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该公司,蒋先生见到了该公司副总经理姚女士,对方没有给蒋先生吃上“定心丸”。而蒋先生微信询问该公司总经理黄先生时,对方说在开会。蒋先生等到 上午11点后才 拨打黄先生手机,但对方拒接。之后,记者现场让蒋先生用一个从未拨打过黄先生电话的手机再次拨打,黄先生接了,只是,对方听到蒋先生声音后,又说在开会,随即便挂断了电话。“疏忽”“拆错”了后怎么办,蒋先生几经奔波后,有关方面说,原来同意补偿的价格不是12万元,而是326125元,并同意在此基础上继续增加至原来评估的价格,“完整支付”补偿款497791元 。
虽然,497791元已比326125元多了17万多元,但多出来的17万多元,还远没有蒋先生原来挂在老宅内的一幅字画贵。他说,那幅字画是他上世纪九十年代做生意时买的,价值28.6万元。而除了字画外, 老宅未经他同意拆掉时,里面还有 空调、洗衣机、饮水机、沙发、床、电动车等家具外,以及他关闭原来所开鞋厂运回来的缝纫机、搅浆机、鞋帮打帮机等机器,并有四张自动麻将机,一座家用水桥。“如果早按以前评估时的497791元补偿,我肯定在拆签协议上签字了。”蒋先生拟出的一份清单显示,未经他同意而拆除的老宅,室内 家具和设备总价值有66万多元,他已准备进一步向浦东新区有关方面提出复查申请。“老宅拆了几个月了, 我现在 还 没有自己的房子居住 。”蒋先生特别希望有关方面能把他“ 眼前最重要的事情 ”处理好。
法不溯既往 2008前无证房也不得随意拆据了解,我国《城乡规划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后建成的房屋必须取得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根据“法不溯既往”原则,如果相应建筑物属于2008年以前的建设、重建和扩建,并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也不容易被认定为非法建筑——即使归为违建也一定要给予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对于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即使是强拆,依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拆房屋决定前,也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才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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