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要私自获取、使用、碰触不属于你的东西、人、事、物、人际关系!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吗?
导读:将别人的财产占为具有,并且不肯返还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人们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有些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之后,受害者就打算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但不知道定什么罪。那么,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吗?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华律网内容。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吗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 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的概念可表述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行为。由此可见,这里的侵占是从狭义上理解的,它是指盗窃、诈骗、贪污、抢夺之外的侵犯财产的一种特定犯罪行为方式。
非法侵占他们财产罪的构成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侵占罪的客体是私有财产所有权,具体说是行为人自己所持有的他人财产的所有权或脱离物主占有的他人财产所有权。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
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占有的财物为他人合法所有,自己按法律或依约定有义务将该财物交还他人(财物所有人),但故意拒不交还。
认定:
(一)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侵占罪与盗窃罪同属侵犯财产罪,其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其区别主要表现在: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则是行为人侵占物主委托管理的财物,其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
(二)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两罪的区别是: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非法占有的法律定性
1、《刑法》中的非法占有。
《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是通过实施犯罪的手段将物(财产)占有。也就是说《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通过《刑法》所禁止的手段将他人所有的财物进行实际掌握和控制,使物主对物失去控制。这种非法占有决不仅仅是占为行为人自己所有,也包括行为人非法处理自己控制和占有的物,如销赃等。《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这类犯罪主观故意的集中表现,而抢劫、盗窃、诈骗、贪污等则是实现非法占有故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此类犯罪的既遂大多是非法占有目的实现,非法占有的状态形成。《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所侵犯的是《刑法》所保护的所有权和实际占有的状态,使物主丧失对财物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2、非法占有故意产生时间的先后是否影响定罪。
首先需要搞清的问题是非法占有的故意产生在非法占有的行为之前还是之后。有的犯罪是在占有财物前产生,如盗窃、抢劫等,都是先产生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后去实施非法占有的行为;有的犯罪则是在依法取得财产的事实占有后产生非法占有的故意,再实施侵犯他人所有权的行为,如侵占罪,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虽然这种情形下是先有犯罪行为后有犯罪故意,但这种非法占有的故意也是产生在逃匿之前而不是之后,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因此,非法占有故意产生先后不影响定罪,先有犯罪行为后有犯罪故意或者先有犯罪故意后有犯罪行为均不影响对其定罪。
3、犯罪后非法占有故意的转变是否影响定罪。
有的行为人在实施贪污行为后,将公共财物非法占有,已经完全改变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所有权人已完全失去了对这部分公共财产的控制和掌握,丧失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属于贪污犯罪既遂。至于这部分被犯罪行为人掌握和控制的公共财物即赃款赃物是用于行为人自己消费、挥霍,还是用于为公支出消费,原所有权人实际已无权问津。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终了后怕被查处而坐牢丢官,将赃款赃物用于为公支出消费或捐赠公益事业是犯罪既遂后的自主行为,至于其将犯罪所得给谁并不影响犯罪之构成,也改变不了其犯罪的性质,只能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将用于为公支出消费的扣除,实际是放纵了犯罪。总之,非法占有的故意在犯罪实施终了后的转变不能改变犯罪既遂后的性质。
4、非法占有他人占有的属于自己的财物是否构成犯罪。
行为人由于与对方产生了民事纠纷,以盗窃抢劫等方式去非法占有对方财产的话,很显然要按所触犯的罪名定罪。《刑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了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的范围,依法取得的财产才是合法的财产。公民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得以非法方式去改变。当事人应依法向法院起诉或通过其他合法形式去追索债务,而不应该用非法形式去取得,这种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对这种行为不依法追究,必然导致社会秩序大乱,盗窃、抢夺等犯罪横行,司法机关就丧失了其解决纠纷的作用,影响社会稳定。当然,对此类行为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理。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吗?
导读:将别人的财产占为具有,并且不肯返还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人们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有些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之后,受害者就打算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但不知道定什么罪。那么,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吗?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华律网内容。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吗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 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的概念可表述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行为。由此可见,这里的侵占是从狭义上理解的,它是指盗窃、诈骗、贪污、抢夺之外的侵犯财产的一种特定犯罪行为方式。
非法侵占他们财产罪的构成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侵占罪的客体是私有财产所有权,具体说是行为人自己所持有的他人财产的所有权或脱离物主占有的他人财产所有权。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
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占有的财物为他人合法所有,自己按法律或依约定有义务将该财物交还他人(财物所有人),但故意拒不交还。
认定:
(一)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侵占罪与盗窃罪同属侵犯财产罪,其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其区别主要表现在: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则是行为人侵占物主委托管理的财物,其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
(二)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两罪的区别是: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非法占有的法律定性
1、《刑法》中的非法占有。
《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是通过实施犯罪的手段将物(财产)占有。也就是说《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通过《刑法》所禁止的手段将他人所有的财物进行实际掌握和控制,使物主对物失去控制。这种非法占有决不仅仅是占为行为人自己所有,也包括行为人非法处理自己控制和占有的物,如销赃等。《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这类犯罪主观故意的集中表现,而抢劫、盗窃、诈骗、贪污等则是实现非法占有故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此类犯罪的既遂大多是非法占有目的实现,非法占有的状态形成。《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所侵犯的是《刑法》所保护的所有权和实际占有的状态,使物主丧失对财物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2、非法占有故意产生时间的先后是否影响定罪。
首先需要搞清的问题是非法占有的故意产生在非法占有的行为之前还是之后。有的犯罪是在占有财物前产生,如盗窃、抢劫等,都是先产生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后去实施非法占有的行为;有的犯罪则是在依法取得财产的事实占有后产生非法占有的故意,再实施侵犯他人所有权的行为,如侵占罪,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虽然这种情形下是先有犯罪行为后有犯罪故意,但这种非法占有的故意也是产生在逃匿之前而不是之后,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因此,非法占有故意产生先后不影响定罪,先有犯罪行为后有犯罪故意或者先有犯罪故意后有犯罪行为均不影响对其定罪。
3、犯罪后非法占有故意的转变是否影响定罪。
有的行为人在实施贪污行为后,将公共财物非法占有,已经完全改变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所有权人已完全失去了对这部分公共财产的控制和掌握,丧失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属于贪污犯罪既遂。至于这部分被犯罪行为人掌握和控制的公共财物即赃款赃物是用于行为人自己消费、挥霍,还是用于为公支出消费,原所有权人实际已无权问津。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终了后怕被查处而坐牢丢官,将赃款赃物用于为公支出消费或捐赠公益事业是犯罪既遂后的自主行为,至于其将犯罪所得给谁并不影响犯罪之构成,也改变不了其犯罪的性质,只能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将用于为公支出消费的扣除,实际是放纵了犯罪。总之,非法占有的故意在犯罪实施终了后的转变不能改变犯罪既遂后的性质。
4、非法占有他人占有的属于自己的财物是否构成犯罪。
行为人由于与对方产生了民事纠纷,以盗窃抢劫等方式去非法占有对方财产的话,很显然要按所触犯的罪名定罪。《刑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了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的范围,依法取得的财产才是合法的财产。公民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得以非法方式去改变。当事人应依法向法院起诉或通过其他合法形式去追索债务,而不应该用非法形式去取得,这种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对这种行为不依法追究,必然导致社会秩序大乱,盗窃、抢夺等犯罪横行,司法机关就丧失了其解决纠纷的作用,影响社会稳定。当然,对此类行为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理。
【天丁助力,诸神急出!法事科仪中的发符遣将!】
符法本来是道法的一个组成部分。道教的法术,十分厌杂。举其大类、有祈禳、考召、杀伐(收捉邪魅凶神)、治病、变化、济度幽魂。每一类中又可分成若干小类。凡患灾、患病问题较小,那么只要用符镇贴或吞、佩即可。但问题较大,则须请法师举行仪式。
主持道法仪式称为行持。考各类法术,为符、咒、诀、步以及各类法器依一定程序的综合运用,其中符的作用常重于其他因素。在大多数情形下,施法常以符为中心,以其他方法、手段配合之。
道法用符,范围十分广泛,具体施行,繁简不一。这儿只举隅,读者可以举一反三。
施法需要结法坛。法坛四周,须用镇坛符,需要树幡,幡上例有符文。需用令牌、天蓬尺、元帅帝钟等等法器,法器上,亦例有符。或发符遣将捧送天庭,更有些配套的符。
《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卷四四解释,章奏所以能实时上达,“盖缘得三天合同太上符契,自然更无邀阻。”
《上清五元玉册九灵飞步章奏秘法》载章奏用符二十余幅,有些系法师佩带及镇坛之用,有些用于章奏的熏、裹、发放及护持。
其中包括《三元朝元符》、《升度罡风符》、《通天升真大卷》、《上章飞神符》、《通真达灵符》、《开天门符》等名目,可以想见系考虑到神将(法师元神)上章时须得有上天资格,有穿破罡风裹地托天的劲风,凡人无法穿越,叩开天门的能耐
在祈祷的法事中,须发符遣将,或将章奏送达天庭,或直接受令去救治灾难。例如神霄派的《神府祈雨秘法》用《兴云布雨符》、《倒海符》、《镇海符》、《九龙符》、《召龙符》等。结坛后,祀神发符,便以钱马酒果祭雷神。作法时先开天门:
“万神助云,天丁助力,鬼涉江湖,为吾保日。三将换官,诸神急出。天地栗栗,日月暗暗,流星赶退,群魔真见,吾文真日,急急如上帝律令!”
用左手亥诀念七遍。将皂旗向天门摇动摆撼,立下剑尖划地,喷洒七喷,次结天门印直上朝天门,吹一声,然后念《开门咒》,要风雨上可各念七遍。
接着发《兴云布雨符》,发时要念咒:“五方五帝,五龙之君。上方行令,布雨兴云。天魔李靖,地魔杨卿,五丁都部,天元应龙,同共行云。急急如上帝律令。”
亦可用《倒海符》,符用生铁打板朱书于一面或两面投入被认为有龙所在的河中。投符时须步罡,手掐五雷诀,口诵遣符咒:“六丁六甲,五雷将吏,风伯雨师,雷部圣众,久愆雨泽,愿赐救护。天符一到,普济焦枯。急急如上帝律令。”认为如此投其符,可使雨立致。
道法的一大类是收妖邪,因为多要调动天将神兵赴降,故多称杀伐。具体说法,有捉妖、收邪、伐庙(讨伐邪神占据的古旧庙宇)、封山(封镇有精鬼的山陵)破洞(攻破妖精巢穴)等等名目。这些科仪中亦常用符。它们共同的特点,都须差遣威猛神将率兵讨伐,所以召将符为第一要件。
即以收邪的利器言,有天罗地网、连天铁障,有搜捕妖精的飞鹰走狗,有装妖鬼邪魅的宝瓶,这些无一不用符。此如天蓬法中的飞鹰走犬,便咒符为核心以驱策之。
在《上清天蓬伏魔大法》,便正式设计了一批驱捉妖邪的鹰犬的符咒和手诀。计有召飞鹰符、召走犬符、役飞大将张后符、役走犬大将黄达符、飞鹰捉祟符、走犬提祟符,相应的有走犬捉祟咒、飞鹰捉祟咒及掐诀。那咒中,鹰犬是十分威猛的。
“凡有洞鬼山魈、生熟妖精、强祟,摄捉报应疾速。”所以要发鹰犬之符。这是从古代狩猎时使用飞鹰走犬的方法中得到的灵感。
因为在扫荡妖怪的仪式中,实际要对付的是各路妖精,它们的原型往往是飞禽走兽积年成了精邪,所以要用狩猎的办法来对付他们。当然,他们既已成精,凡间的鹰犬恐怕压不住,所以必须有符咒将那仙界大将军的部属召来,才能彻底摧毁妖精。飞鹰、走犬符就是这样设计出来的。
用这些符,不是光把它们画出来就行,而需要一系列咒、诀等的配合。比如用召飞鹰符时,先手掐辰文,念《飞鹰捉咒》三遍,取气吹入符中,再念《遣咒》,掐辰文巡转一周至卯文,用北气吹符,向旺方焚符,其捉祟咒日:“上方赤帝,五方灵神,身持金甲,铁爪将军,嘴如霜刃,吞啖鬼神闻吾一呼,展翅飞腾,山魈水怪,土洪石精,狞猴想魉,野狐怪精,尽皆诛剪,化作微尘。急急如北帝敕元同上帅令。”
发《走犬捉祟符》的办法差不多,其咒为:“南方火龙,日犬王。身披金甲爪利锋芒。哮吼天地,呼吸风霜。摄除恶鬼,断灭邪殃。五方虫毒,三灾不祥,妖精万鬼,梦寐千殃,见吾为血,尽化消洋。敢有拒遂,摄赴坛场。急急如北帝律令敕!”
发符后还要念几句:“令火急随符,奋爪磨牙,张布灭猛,怒目火气震动天地乘驾风火,径往某处收擒祸鬼,但是山魈五通、强邪恶,一切不正为祸之类,押赴坛来考勘!”
上述只是用符的几个例子。这些例子一是说明符在道法中经常处于核心地位,同时也看出它的使用,综合地运用了咒语、掐诀、步罡等方法,并以存想为主脑,以气法为根本,这些都联系到法师平时的修为,不单纯是亦步亦趋的程式。
符法本来是道法的一个组成部分。道教的法术,十分厌杂。举其大类、有祈禳、考召、杀伐(收捉邪魅凶神)、治病、变化、济度幽魂。每一类中又可分成若干小类。凡患灾、患病问题较小,那么只要用符镇贴或吞、佩即可。但问题较大,则须请法师举行仪式。
主持道法仪式称为行持。考各类法术,为符、咒、诀、步以及各类法器依一定程序的综合运用,其中符的作用常重于其他因素。在大多数情形下,施法常以符为中心,以其他方法、手段配合之。
道法用符,范围十分广泛,具体施行,繁简不一。这儿只举隅,读者可以举一反三。
施法需要结法坛。法坛四周,须用镇坛符,需要树幡,幡上例有符文。需用令牌、天蓬尺、元帅帝钟等等法器,法器上,亦例有符。或发符遣将捧送天庭,更有些配套的符。
《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卷四四解释,章奏所以能实时上达,“盖缘得三天合同太上符契,自然更无邀阻。”
《上清五元玉册九灵飞步章奏秘法》载章奏用符二十余幅,有些系法师佩带及镇坛之用,有些用于章奏的熏、裹、发放及护持。
其中包括《三元朝元符》、《升度罡风符》、《通天升真大卷》、《上章飞神符》、《通真达灵符》、《开天门符》等名目,可以想见系考虑到神将(法师元神)上章时须得有上天资格,有穿破罡风裹地托天的劲风,凡人无法穿越,叩开天门的能耐
在祈祷的法事中,须发符遣将,或将章奏送达天庭,或直接受令去救治灾难。例如神霄派的《神府祈雨秘法》用《兴云布雨符》、《倒海符》、《镇海符》、《九龙符》、《召龙符》等。结坛后,祀神发符,便以钱马酒果祭雷神。作法时先开天门:
“万神助云,天丁助力,鬼涉江湖,为吾保日。三将换官,诸神急出。天地栗栗,日月暗暗,流星赶退,群魔真见,吾文真日,急急如上帝律令!”
用左手亥诀念七遍。将皂旗向天门摇动摆撼,立下剑尖划地,喷洒七喷,次结天门印直上朝天门,吹一声,然后念《开门咒》,要风雨上可各念七遍。
接着发《兴云布雨符》,发时要念咒:“五方五帝,五龙之君。上方行令,布雨兴云。天魔李靖,地魔杨卿,五丁都部,天元应龙,同共行云。急急如上帝律令。”
亦可用《倒海符》,符用生铁打板朱书于一面或两面投入被认为有龙所在的河中。投符时须步罡,手掐五雷诀,口诵遣符咒:“六丁六甲,五雷将吏,风伯雨师,雷部圣众,久愆雨泽,愿赐救护。天符一到,普济焦枯。急急如上帝律令。”认为如此投其符,可使雨立致。
道法的一大类是收妖邪,因为多要调动天将神兵赴降,故多称杀伐。具体说法,有捉妖、收邪、伐庙(讨伐邪神占据的古旧庙宇)、封山(封镇有精鬼的山陵)破洞(攻破妖精巢穴)等等名目。这些科仪中亦常用符。它们共同的特点,都须差遣威猛神将率兵讨伐,所以召将符为第一要件。
即以收邪的利器言,有天罗地网、连天铁障,有搜捕妖精的飞鹰走狗,有装妖鬼邪魅的宝瓶,这些无一不用符。此如天蓬法中的飞鹰走犬,便咒符为核心以驱策之。
在《上清天蓬伏魔大法》,便正式设计了一批驱捉妖邪的鹰犬的符咒和手诀。计有召飞鹰符、召走犬符、役飞大将张后符、役走犬大将黄达符、飞鹰捉祟符、走犬提祟符,相应的有走犬捉祟咒、飞鹰捉祟咒及掐诀。那咒中,鹰犬是十分威猛的。
“凡有洞鬼山魈、生熟妖精、强祟,摄捉报应疾速。”所以要发鹰犬之符。这是从古代狩猎时使用飞鹰走犬的方法中得到的灵感。
因为在扫荡妖怪的仪式中,实际要对付的是各路妖精,它们的原型往往是飞禽走兽积年成了精邪,所以要用狩猎的办法来对付他们。当然,他们既已成精,凡间的鹰犬恐怕压不住,所以必须有符咒将那仙界大将军的部属召来,才能彻底摧毁妖精。飞鹰、走犬符就是这样设计出来的。
用这些符,不是光把它们画出来就行,而需要一系列咒、诀等的配合。比如用召飞鹰符时,先手掐辰文,念《飞鹰捉咒》三遍,取气吹入符中,再念《遣咒》,掐辰文巡转一周至卯文,用北气吹符,向旺方焚符,其捉祟咒日:“上方赤帝,五方灵神,身持金甲,铁爪将军,嘴如霜刃,吞啖鬼神闻吾一呼,展翅飞腾,山魈水怪,土洪石精,狞猴想魉,野狐怪精,尽皆诛剪,化作微尘。急急如北帝敕元同上帅令。”
发《走犬捉祟符》的办法差不多,其咒为:“南方火龙,日犬王。身披金甲爪利锋芒。哮吼天地,呼吸风霜。摄除恶鬼,断灭邪殃。五方虫毒,三灾不祥,妖精万鬼,梦寐千殃,见吾为血,尽化消洋。敢有拒遂,摄赴坛场。急急如北帝律令敕!”
发符后还要念几句:“令火急随符,奋爪磨牙,张布灭猛,怒目火气震动天地乘驾风火,径往某处收擒祸鬼,但是山魈五通、强邪恶,一切不正为祸之类,押赴坛来考勘!”
上述只是用符的几个例子。这些例子一是说明符在道法中经常处于核心地位,同时也看出它的使用,综合地运用了咒语、掐诀、步罡等方法,并以存想为主脑,以气法为根本,这些都联系到法师平时的修为,不单纯是亦步亦趋的程式。
汉景帝向窦太后请安。窦太后厉声俱下:“逼死你儿子的致都,怎么还在当太守?”汉景帝直冒冷汗,“致都一直是忠臣!”窦太后火冒三丈:“我的长孙临江王,难道就不是忠臣吗?”
汉景帝无言以对,他不敢违背母后,只好“遂斩致都”。
致都死后,匈奴大喜:“致都死了我无忧矣,诸位将领带齐人马直奔雁门关。”
顿时,雁门关杀声四起,百姓血流成河。李广带兵前来支援,看着遍地尸体和被洗劫一空的废墟,再看看身首异处的冯静,不禁声泪俱下:
“如果苍鹰致都在此,也不至于如此。朝廷太不爱惜将才了。”
自从致都镇守雁门,饶是侵略成性的匈奴,也不敢踏入雁门半步。
早在汉文帝时期,致都就以郎官侍奉在文帝左右。初入仕途时,他便自制奉公守法的“三大”原则:
第一,绝不拆看私人求情信件;
第二,拒不答应私人请托;
第三,不接受私人送礼。
他是这样要求自己的,也是这么做的。
汉景帝继位后,致都就被提拔为中郎将。他公正执法,刚正不阿。对于违法违纪的大臣,他更是敢于谏言。
据《史记—酷吏列传》记载:
“都为人勇,有气力,公廉,不废私书,问遗无所受,请寄无所听。”
但也因此,他得罪了不少地方权贵,连皇亲国戚都要忌惮他三分。也是因此,致都被他们取了个外号:苍鹰。
这下以来,匈奴一听致都的名号,都吓得闻风丧胆。
匈奴首领眼看进攻不行,直接撤军。为了发泄心中怒火,他还用木头刻出致都的人形箭靶,令骑兵骑射。
没想到,骑兵们拉着弓箭,两手却瑟瑟发抖,最后竟无一人射中靶心,甚至有人吓得两腿发软,直接从马背上掉下来。
可见,致都的名声,早已威震四海。可偏偏这样的将才,却死于窦太后之手。原因,还得从汉景帝废太子刘荣说起。
公元前150年,致都被调回长安担任中尉,负责京城的治安。
此时,粟姬开始失宠,王夫人日益得到汉景帝的宠爱。两人都育有皇子,因为栗姬的儿子刘荣为长子,汉景帝便封他为太子。
王夫人心有不甘,马上联合馆陶公主,上演了一出戏,将刘荣拉下马,让自己的儿子刘彻,顺利登上太子之位。
刘荣被贬为临江王后,整日借酒浇愁不理朝政。不久后,便被有心人揭发了。
为了扩张自己的宫殿,刘荣竟打起宗庙的主意。这下,他可算彻底惹怒了汉景帝。
要知道,古代帝王诸侯宫殿、墓葬规格,都有等级要求不能逾制,借此来强化皇权和封建等级。
刘荣这么一做,就是对汉室祖宗的大不敬,按照汉朝律法,需判处死罪。
汉景帝一气之下,招刘荣觐见,并把他交给致都处理。
致都一向秉公折法,严格审讯。刘荣吓得苦苦哀求:“还请大人拿来纸笔,我给父皇写信认罪,求他原谅。”
致都不肯,非要他先承认罪名,并不准下属给他送去纸和笔。
不料,此事竟被窦太后的侄儿“窦婴”得知,他偷偷派人,给刘荣送去纸笔。
刘荣写完信,还没等父皇查阅,自己就自畏身亡,服毒自尽。
窦太后哭得伤心欲绝,一心想抓致都暂首示众。可汉景帝爱才心切,只是将致都罢官遣送回乡。
就在致都走到半路时,使者却匆匆赶来,委任致都为雁门太守,借此瞒住窦太后。
致都一到雁门后,将士和百姓们像吃了一颗定心丸,心上的石头开始放了下来。而之前几次侵扰雁门的匈奴,一听是“苍鹰”到来,个个吓得魂飞魄散,四处溃逃。
然而,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窦太后得知致都还在当太守的消息,气得暴跳如雷。紧接着,就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在太后心里,她装着的只有自己的孙子,哪管黎民百姓的死活。
致都一死,雁门的百姓个个惨遭屠戮,士兵们更是难逃一死。
没想到汉景帝像护小鸡一样保护的忠臣,最后也会惨遭窦太后的毒手。
但致都说得好,“他到死,都是一个忠臣!”
自古以来,权力之争,本就十分残酷。致都的死,究竟动了谁的奶酪?
或许,一山不容二虎,既然汉景帝让刘彻当了太子,那么,他就不会留下“废太子”刘荣这个隐患。
怕就怕在某一天,刘荣突然卷土重来,直接灭了刘彻,让自己登上皇位。
要知道,当初皇太极为了争夺皇位,可是硬生生逼着多尔衮的母亲“阿巴亥”去殉葬。
也许汉景帝只有这样,才能保天下之太平,避免更多流血事件的发生。
只可惜一介功臣致都,最后却沦为政权争斗的牺牲品。
他的死,令先人可歌可敬,亦让后人可悲可叹!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
汉景帝无言以对,他不敢违背母后,只好“遂斩致都”。
致都死后,匈奴大喜:“致都死了我无忧矣,诸位将领带齐人马直奔雁门关。”
顿时,雁门关杀声四起,百姓血流成河。李广带兵前来支援,看着遍地尸体和被洗劫一空的废墟,再看看身首异处的冯静,不禁声泪俱下:
“如果苍鹰致都在此,也不至于如此。朝廷太不爱惜将才了。”
自从致都镇守雁门,饶是侵略成性的匈奴,也不敢踏入雁门半步。
早在汉文帝时期,致都就以郎官侍奉在文帝左右。初入仕途时,他便自制奉公守法的“三大”原则:
第一,绝不拆看私人求情信件;
第二,拒不答应私人请托;
第三,不接受私人送礼。
他是这样要求自己的,也是这么做的。
汉景帝继位后,致都就被提拔为中郎将。他公正执法,刚正不阿。对于违法违纪的大臣,他更是敢于谏言。
据《史记—酷吏列传》记载:
“都为人勇,有气力,公廉,不废私书,问遗无所受,请寄无所听。”
但也因此,他得罪了不少地方权贵,连皇亲国戚都要忌惮他三分。也是因此,致都被他们取了个外号:苍鹰。
这下以来,匈奴一听致都的名号,都吓得闻风丧胆。
匈奴首领眼看进攻不行,直接撤军。为了发泄心中怒火,他还用木头刻出致都的人形箭靶,令骑兵骑射。
没想到,骑兵们拉着弓箭,两手却瑟瑟发抖,最后竟无一人射中靶心,甚至有人吓得两腿发软,直接从马背上掉下来。
可见,致都的名声,早已威震四海。可偏偏这样的将才,却死于窦太后之手。原因,还得从汉景帝废太子刘荣说起。
公元前150年,致都被调回长安担任中尉,负责京城的治安。
此时,粟姬开始失宠,王夫人日益得到汉景帝的宠爱。两人都育有皇子,因为栗姬的儿子刘荣为长子,汉景帝便封他为太子。
王夫人心有不甘,马上联合馆陶公主,上演了一出戏,将刘荣拉下马,让自己的儿子刘彻,顺利登上太子之位。
刘荣被贬为临江王后,整日借酒浇愁不理朝政。不久后,便被有心人揭发了。
为了扩张自己的宫殿,刘荣竟打起宗庙的主意。这下,他可算彻底惹怒了汉景帝。
要知道,古代帝王诸侯宫殿、墓葬规格,都有等级要求不能逾制,借此来强化皇权和封建等级。
刘荣这么一做,就是对汉室祖宗的大不敬,按照汉朝律法,需判处死罪。
汉景帝一气之下,招刘荣觐见,并把他交给致都处理。
致都一向秉公折法,严格审讯。刘荣吓得苦苦哀求:“还请大人拿来纸笔,我给父皇写信认罪,求他原谅。”
致都不肯,非要他先承认罪名,并不准下属给他送去纸和笔。
不料,此事竟被窦太后的侄儿“窦婴”得知,他偷偷派人,给刘荣送去纸笔。
刘荣写完信,还没等父皇查阅,自己就自畏身亡,服毒自尽。
窦太后哭得伤心欲绝,一心想抓致都暂首示众。可汉景帝爱才心切,只是将致都罢官遣送回乡。
就在致都走到半路时,使者却匆匆赶来,委任致都为雁门太守,借此瞒住窦太后。
致都一到雁门后,将士和百姓们像吃了一颗定心丸,心上的石头开始放了下来。而之前几次侵扰雁门的匈奴,一听是“苍鹰”到来,个个吓得魂飞魄散,四处溃逃。
然而,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窦太后得知致都还在当太守的消息,气得暴跳如雷。紧接着,就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在太后心里,她装着的只有自己的孙子,哪管黎民百姓的死活。
致都一死,雁门的百姓个个惨遭屠戮,士兵们更是难逃一死。
没想到汉景帝像护小鸡一样保护的忠臣,最后也会惨遭窦太后的毒手。
但致都说得好,“他到死,都是一个忠臣!”
自古以来,权力之争,本就十分残酷。致都的死,究竟动了谁的奶酪?
或许,一山不容二虎,既然汉景帝让刘彻当了太子,那么,他就不会留下“废太子”刘荣这个隐患。
怕就怕在某一天,刘荣突然卷土重来,直接灭了刘彻,让自己登上皇位。
要知道,当初皇太极为了争夺皇位,可是硬生生逼着多尔衮的母亲“阿巴亥”去殉葬。
也许汉景帝只有这样,才能保天下之太平,避免更多流血事件的发生。
只可惜一介功臣致都,最后却沦为政权争斗的牺牲品。
他的死,令先人可歌可敬,亦让后人可悲可叹!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