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原本只是旅行中的过渡性空间,发生的不过只是“出发”与“抵达”,但在阿兰眼中,却成为了一个综合各种文化面貌的博物馆。他所撰写的作品一方面可以展现现实的状况,同时又能保有不负责任的评论,以及充满主观与微带乖僻的特质 。这句话完美诠释了阿兰此人的风格。以前觉得看不懂阿兰的作品,现在不能说完全可以接受 但至少看得也津津有味了!感谢阿兰!
《罚罪》看这部剧给人的感觉真的是非常紧张刺激超级带感,同时作为剧中的男一号,黄景瑜的表现也让人感觉真的是太圈粉了,一方面黄景瑜有着偶像派的外形气质,身形高大挺拔健硕有型,而一张脸也是棱角分明俊朗英挺,而且黄景瑜在剧中表现出了两种不一样的帅气。
一种是痞帅十足的那种帅气,不管是最开始跟赵家老三亲密十足的时候,还是后面在一些案件调查的过程中,黄景瑜在常征的身上,都表现出了一种邪魅不羁的气质,很多神态语气都让人感觉痞帅十足,还有一种就是一身正气的那种帅了,作为一个有着无比坚定信念和刚毅执着精神的人民警察,黄景瑜又在常征的身上展现出了一种充满正气和正直的魅力,尤其是一身警装满面严肃的时候更是一身正气简直是帅炸了啊。
当然黄景瑜不但长得帅而且演得也很好,就跟上面所说常征的两种帅气一样,对于常征的人设和塑造,黄景瑜的演绎也是非常多面充满层次感的,首先黄景瑜演出了我们人民警察的那种坚定信念和责任感,不管是平时的英勇无畏,还是深入敌穴的卧底演戏,常征心里始终坚持着自己作为人民警察的那种信念和原则。
其次黄景瑜又演出了常征非常真性情非常接地气的一面,一方面他的身上有着不少的不足,比如说他的冲动和暴躁,你像赵老三被放出去后,常征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去质问赵鹏程,不但愤怒甚至还一度上手,还有单位里对张大队长,常征在前期很多时候也都是非常冲动正面硬刚的,这些都让人感受到了常征身上的一些不足和不够成熟的地方,但同时也让这个角色更加真实接地气。
另一方面在这些不成熟的表现中,既有着现实的打击也有着前辈长者的教导,黄景瑜也在一种自然的过渡中演出了常征的一种成熟和成长,相比最开始的那种冲动鲁莽直接,常征逐渐学会了诸如迂回忍耐和沉着伪装等更加成熟的工作方法,这些也都让常征这个角色非常的鲜明立体真实。
同时从《罚罪》这部剧所取得的成绩来看,黄景瑜不但长得帅演得好,而且他的扛剧能力也是越来越强了,仔细想想确实也是这样的,最开始从《上瘾》到《结爱》,再到之前的《破冰行动》、《幸福触手可及》、《亲爱的特种兵》以及《王牌部队》等,黄景瑜主演的电视剧基本上都是很火的,像《破冰行动》和《王牌部队》还是爆款佳作。
而这部《罚罪》毫无疑问也是堪称经典的爆款之作,电视剧播出期间在平台的热度可是遥遥领先的,而且进入了平台热度最高的电视剧之一,而观众和网友对于电视剧的评价也都是好评如潮,播出期间几乎每天都有各种话题登上热搜榜引发观众的热议和讨论,可见黄景瑜作为演员的扛剧能力也是越来越强了啊你说呢?
一种是痞帅十足的那种帅气,不管是最开始跟赵家老三亲密十足的时候,还是后面在一些案件调查的过程中,黄景瑜在常征的身上,都表现出了一种邪魅不羁的气质,很多神态语气都让人感觉痞帅十足,还有一种就是一身正气的那种帅了,作为一个有着无比坚定信念和刚毅执着精神的人民警察,黄景瑜又在常征的身上展现出了一种充满正气和正直的魅力,尤其是一身警装满面严肃的时候更是一身正气简直是帅炸了啊。
当然黄景瑜不但长得帅而且演得也很好,就跟上面所说常征的两种帅气一样,对于常征的人设和塑造,黄景瑜的演绎也是非常多面充满层次感的,首先黄景瑜演出了我们人民警察的那种坚定信念和责任感,不管是平时的英勇无畏,还是深入敌穴的卧底演戏,常征心里始终坚持着自己作为人民警察的那种信念和原则。
其次黄景瑜又演出了常征非常真性情非常接地气的一面,一方面他的身上有着不少的不足,比如说他的冲动和暴躁,你像赵老三被放出去后,常征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去质问赵鹏程,不但愤怒甚至还一度上手,还有单位里对张大队长,常征在前期很多时候也都是非常冲动正面硬刚的,这些都让人感受到了常征身上的一些不足和不够成熟的地方,但同时也让这个角色更加真实接地气。
另一方面在这些不成熟的表现中,既有着现实的打击也有着前辈长者的教导,黄景瑜也在一种自然的过渡中演出了常征的一种成熟和成长,相比最开始的那种冲动鲁莽直接,常征逐渐学会了诸如迂回忍耐和沉着伪装等更加成熟的工作方法,这些也都让常征这个角色非常的鲜明立体真实。
同时从《罚罪》这部剧所取得的成绩来看,黄景瑜不但长得帅演得好,而且他的扛剧能力也是越来越强了,仔细想想确实也是这样的,最开始从《上瘾》到《结爱》,再到之前的《破冰行动》、《幸福触手可及》、《亲爱的特种兵》以及《王牌部队》等,黄景瑜主演的电视剧基本上都是很火的,像《破冰行动》和《王牌部队》还是爆款佳作。
而这部《罚罪》毫无疑问也是堪称经典的爆款之作,电视剧播出期间在平台的热度可是遥遥领先的,而且进入了平台热度最高的电视剧之一,而观众和网友对于电视剧的评价也都是好评如潮,播出期间几乎每天都有各种话题登上热搜榜引发观众的热议和讨论,可见黄景瑜作为演员的扛剧能力也是越来越强了啊你说呢?
【#北青快评# | #日结工劳动权益不能打酱油#】日结工在我国劳务市场早已存在。有劳动者为了“来去自由”选择日结工,有劳动者则把日结工当成失业中的“过渡期”。不过,在这一劳务市场中,往往存在劳务中介层层转包、扣押工资等现象。而“无约束”“无协议”的“自由”背后,也给劳动者权益保障埋下隐患。(9月22日《工人日报》)
日结工的劳动形式简单灵活,主要特点是召之即来、干完就走、工作技术含量低、工资日结、收益立现。很多用人单位都有使用日结工的需求,提供了大量日结工岗位,同时,很多劳动者也被日结工的劳动形式所吸引,在这种相向而行的劳动供需关系中,日结工市场日益繁荣,成了一种影响广泛的独特劳动业态。
日结工是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劳动关系为基础的劳动“正规军”的有益补充,既缓解了很多用人单位的用工难题,也给很多劳动者提供了低门槛的劳动机会,对于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都有积极意义。
值得关注和警惕的是,围绕日结工这种劳动形式,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一些中介甚至“上中游劳动者”层层“转包”招聘信息,层层收取中介手续费,致使末端劳动者的收入缩水,而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又难以找到明确的用工主体;日结工与中介或用人单位之间多通过口头约定劳动岗位、时间、报酬等内容,没有书面协议,劳动者常常遭遇工作内容、薪酬待遇等与约定不符等问题,但劳动者又难以提供有效的维权证据,很容易陷入维权困境;日结工除了能得到工资,不能享受工伤保险等劳动保障;一些中介乱扣工资、扣押金、扣证件,还存在着黑中介利用收取押金、报名费、体检费、服装费等名义实施诈骗的情况……由于日结工的用工形式灵活,对应的管理机制还不健全,日结工的劳动权益很容易被漠视,被“灵活”,被侵犯。
日结工可以“打酱油”,日结工的工资可以“日清”,但日结工的劳动权益不能“打酱油”,不能“日清”。日结工与用工主体的关系本质上属于劳务关系,按照《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在劳务关系中的雇工的薪酬待遇、劳动安全等也应该受到保障,雇工一旦因工发生人身意外伤害,雇主一方也应根据过错承担必要的责任。立法部门或人社、法院等部门应加强对日结工劳动形式、劳动关系的调查研究,在《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通过修法、制定法律实施细则、出台法律解释等方式对日结工进行专门调整,明确日结工、用工主体以及劳务中介的权利义务,明确日结工劳务合同的形式(人社部门可推出日结工劳务合同范本),完善日结工劳动权益保障机制,针对日结工招聘信息发布、招聘“转包”等操作划清法律底线,拉出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劳动监察、公安等部门应把日结工用工形式以及有关违法侵权问题纳入监管视野,加强普法宣传,依法查处乱扣证件、乱扣押金或工资、虚假夸大承诺、中介诈骗等行为,向劳动者发布警示信息,全面净化日结工劳务市场环境,维护日结工劳务市场秩序,减少日结工的劳动权益隐患。劳动者也应尽量选择用工正规、信誉较好的劳务市场、劳务中介或用工主体从事日结工工作,留存好有关证据,或要求用工主体签订劳务合同,并增强抱团维权意识,积极分享有关侵权风险信息,相互提示,理性规避侵权陷阱。(文/李英锋 图源/视觉中国)
日结工的劳动形式简单灵活,主要特点是召之即来、干完就走、工作技术含量低、工资日结、收益立现。很多用人单位都有使用日结工的需求,提供了大量日结工岗位,同时,很多劳动者也被日结工的劳动形式所吸引,在这种相向而行的劳动供需关系中,日结工市场日益繁荣,成了一种影响广泛的独特劳动业态。
日结工是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劳动关系为基础的劳动“正规军”的有益补充,既缓解了很多用人单位的用工难题,也给很多劳动者提供了低门槛的劳动机会,对于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都有积极意义。
值得关注和警惕的是,围绕日结工这种劳动形式,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一些中介甚至“上中游劳动者”层层“转包”招聘信息,层层收取中介手续费,致使末端劳动者的收入缩水,而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又难以找到明确的用工主体;日结工与中介或用人单位之间多通过口头约定劳动岗位、时间、报酬等内容,没有书面协议,劳动者常常遭遇工作内容、薪酬待遇等与约定不符等问题,但劳动者又难以提供有效的维权证据,很容易陷入维权困境;日结工除了能得到工资,不能享受工伤保险等劳动保障;一些中介乱扣工资、扣押金、扣证件,还存在着黑中介利用收取押金、报名费、体检费、服装费等名义实施诈骗的情况……由于日结工的用工形式灵活,对应的管理机制还不健全,日结工的劳动权益很容易被漠视,被“灵活”,被侵犯。
日结工可以“打酱油”,日结工的工资可以“日清”,但日结工的劳动权益不能“打酱油”,不能“日清”。日结工与用工主体的关系本质上属于劳务关系,按照《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在劳务关系中的雇工的薪酬待遇、劳动安全等也应该受到保障,雇工一旦因工发生人身意外伤害,雇主一方也应根据过错承担必要的责任。立法部门或人社、法院等部门应加强对日结工劳动形式、劳动关系的调查研究,在《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通过修法、制定法律实施细则、出台法律解释等方式对日结工进行专门调整,明确日结工、用工主体以及劳务中介的权利义务,明确日结工劳务合同的形式(人社部门可推出日结工劳务合同范本),完善日结工劳动权益保障机制,针对日结工招聘信息发布、招聘“转包”等操作划清法律底线,拉出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劳动监察、公安等部门应把日结工用工形式以及有关违法侵权问题纳入监管视野,加强普法宣传,依法查处乱扣证件、乱扣押金或工资、虚假夸大承诺、中介诈骗等行为,向劳动者发布警示信息,全面净化日结工劳务市场环境,维护日结工劳务市场秩序,减少日结工的劳动权益隐患。劳动者也应尽量选择用工正规、信誉较好的劳务市场、劳务中介或用工主体从事日结工工作,留存好有关证据,或要求用工主体签订劳务合同,并增强抱团维权意识,积极分享有关侵权风险信息,相互提示,理性规避侵权陷阱。(文/李英锋 图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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