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课堂# 【“狗咬狗”引争端 治疗费用谁承担?】两位业主在小区遛狗,小狗突然跑到大狗身旁,两狗发生撕咬,小狗被严重咬伤,宠物医院治疗费用谁来承担?主人们争执不下对薄公堂
【案情回顾】
某日上午,原告林某带其博美犬(6公斤重、小型犬)在小区玩耍,此时被告陆某带领其拉布拉多犬(30公斤重、大型犬)恰途径该处。原告的博美犬未用束犬链牵引,“玩耍”时脱离原告控制范围自行跑到被告所牵引的犬只跟前。两狗突然发生撕咬,被告虽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两狗的撕咬,但小型博美犬仍被咬伤。当日,原告立即带该博美犬到宠物医院治疗,诊断为严重咬伤,骨折。在宠物医院治疗共计5日,经过治疗和精心照顾,博美犬转危为安。
林某认为因爱犬受伤产生的治疗费、误工费、药店药品费应由被告承担部分,考虑小区邻里关系,本希望双方友好协商沟通,但双方对赔偿事宜分歧较大,多次协商未果,故原告诉至本院要求被告赔偿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000元。
本院认为,本案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原告携犬出户玩耍时未用束犬链牵引,致使其犬只脱离原告控制范围而自行跑到被告所牵引的犬只跟前,被被告饲养的犬只咬伤。原告对其饲养的犬只被咬伤的损害后果存在重大的过失,故可以减轻被告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犬类是人类的好朋友,被不少家庭作为宠物饲养。但在城市中,饲养犬类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重标准由省公安机关会同省畜牧部门、省城市管理部门确定,并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向社会公布。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前款规定以外其他犬只,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携犬出户的,应当束犬链牵引。
综合以上情节,本院酌定被告陆某对原告的各项损失(医疗费,误工费合计2500元)承担20%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被告陆某应赔偿原告林某损失共计5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居民家中饲养宠物比较普遍,宠物能够给人带来情绪价值和精神慰藉,但其本身还存有一定的攻击性和危险性,饲养人对此不应忽视,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在此提醒广大宠物爱好者,在享受饲养宠物的乐趣时,要对自己的宠物尽到看护、管理责任,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做到文明养犬,安全养犬,避免因不当或不合法行为造成宠物伤及他人。
【案情回顾】
某日上午,原告林某带其博美犬(6公斤重、小型犬)在小区玩耍,此时被告陆某带领其拉布拉多犬(30公斤重、大型犬)恰途径该处。原告的博美犬未用束犬链牵引,“玩耍”时脱离原告控制范围自行跑到被告所牵引的犬只跟前。两狗突然发生撕咬,被告虽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两狗的撕咬,但小型博美犬仍被咬伤。当日,原告立即带该博美犬到宠物医院治疗,诊断为严重咬伤,骨折。在宠物医院治疗共计5日,经过治疗和精心照顾,博美犬转危为安。
林某认为因爱犬受伤产生的治疗费、误工费、药店药品费应由被告承担部分,考虑小区邻里关系,本希望双方友好协商沟通,但双方对赔偿事宜分歧较大,多次协商未果,故原告诉至本院要求被告赔偿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000元。
本院认为,本案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原告携犬出户玩耍时未用束犬链牵引,致使其犬只脱离原告控制范围而自行跑到被告所牵引的犬只跟前,被被告饲养的犬只咬伤。原告对其饲养的犬只被咬伤的损害后果存在重大的过失,故可以减轻被告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犬类是人类的好朋友,被不少家庭作为宠物饲养。但在城市中,饲养犬类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重标准由省公安机关会同省畜牧部门、省城市管理部门确定,并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向社会公布。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前款规定以外其他犬只,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携犬出户的,应当束犬链牵引。
综合以上情节,本院酌定被告陆某对原告的各项损失(医疗费,误工费合计2500元)承担20%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被告陆某应赔偿原告林某损失共计5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居民家中饲养宠物比较普遍,宠物能够给人带来情绪价值和精神慰藉,但其本身还存有一定的攻击性和危险性,饲养人对此不应忽视,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在此提醒广大宠物爱好者,在享受饲养宠物的乐趣时,要对自己的宠物尽到看护、管理责任,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做到文明养犬,安全养犬,避免因不当或不合法行为造成宠物伤及他人。
#普法课堂# 【“狗咬狗”引争端 治疗费用谁承担?】两位业主在小区遛狗,小狗突然跑到大狗身旁,两狗发生撕咬,小狗被严重咬伤,宠物医院治疗费用谁来承担?主人们争执不下对薄公堂
【案情回顾】
某日上午,原告林某带其博美犬(6公斤重、小型犬)在小区玩耍,此时被告陆某带领其拉布拉多犬(30公斤重、大型犬)恰途径该处。原告的博美犬未用束犬链牵引,“玩耍”时脱离原告控制范围自行跑到被告所牵引的犬只跟前。两狗突然发生撕咬,被告虽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两狗的撕咬,但小型博美犬仍被咬伤。当日,原告立即带该博美犬到宠物医院治疗,诊断为严重咬伤,骨折。在宠物医院治疗共计5日,经过治疗和精心照顾,博美犬转危为安。
林某认为因爱犬受伤产生的治疗费、误工费、药店药品费应由被告承担部分,考虑小区邻里关系,本希望双方友好协商沟通,但双方对赔偿事宜分歧较大,多次协商未果,故原告诉至本院要求被告赔偿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000元。
本院认为,本案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原告携犬出户玩耍时未用束犬链牵引,致使其犬只脱离原告控制范围而自行跑到被告所牵引的犬只跟前,被被告饲养的犬只咬伤。原告对其饲养的犬只被咬伤的损害后果存在重大的过失,故可以减轻被告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犬类是人类的好朋友,被不少家庭作为宠物饲养。但在城市中,饲养犬类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重标准由省公安机关会同省畜牧部门、省城市管理部门确定,并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向社会公布。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前款规定以外其他犬只,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携犬出户的,应当束犬链牵引。
综合以上情节,本院酌定被告陆某对原告的各项损失(医疗费,误工费合计2500元)承担20%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被告陆某应赔偿原告林某损失共计5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居民家中饲养宠物比较普遍,宠物能够给人带来情绪价值和精神慰藉,但其本身还存有一定的攻击性和危险性,饲养人对此不应忽视,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在此提醒广大宠物爱好者,在享受饲养宠物的乐趣时,要对自己的宠物尽到看护、管理责任,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做到文明养犬,安全养犬,避免因不当或不合法行为造成宠物伤及他人。
【案情回顾】
某日上午,原告林某带其博美犬(6公斤重、小型犬)在小区玩耍,此时被告陆某带领其拉布拉多犬(30公斤重、大型犬)恰途径该处。原告的博美犬未用束犬链牵引,“玩耍”时脱离原告控制范围自行跑到被告所牵引的犬只跟前。两狗突然发生撕咬,被告虽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两狗的撕咬,但小型博美犬仍被咬伤。当日,原告立即带该博美犬到宠物医院治疗,诊断为严重咬伤,骨折。在宠物医院治疗共计5日,经过治疗和精心照顾,博美犬转危为安。
林某认为因爱犬受伤产生的治疗费、误工费、药店药品费应由被告承担部分,考虑小区邻里关系,本希望双方友好协商沟通,但双方对赔偿事宜分歧较大,多次协商未果,故原告诉至本院要求被告赔偿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000元。
本院认为,本案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原告携犬出户玩耍时未用束犬链牵引,致使其犬只脱离原告控制范围而自行跑到被告所牵引的犬只跟前,被被告饲养的犬只咬伤。原告对其饲养的犬只被咬伤的损害后果存在重大的过失,故可以减轻被告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犬类是人类的好朋友,被不少家庭作为宠物饲养。但在城市中,饲养犬类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重标准由省公安机关会同省畜牧部门、省城市管理部门确定,并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向社会公布。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前款规定以外其他犬只,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携犬出户的,应当束犬链牵引。
综合以上情节,本院酌定被告陆某对原告的各项损失(医疗费,误工费合计2500元)承担20%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被告陆某应赔偿原告林某损失共计5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居民家中饲养宠物比较普遍,宠物能够给人带来情绪价值和精神慰藉,但其本身还存有一定的攻击性和危险性,饲养人对此不应忽视,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在此提醒广大宠物爱好者,在享受饲养宠物的乐趣时,要对自己的宠物尽到看护、管理责任,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做到文明养犬,安全养犬,避免因不当或不合法行为造成宠物伤及他人。
现实中,想到和做到往往是分离的。开公司同样如此,很多情况下,因为各种原因公司未能成立,但为成立公司进行了大量的准备和投入,包括产生各种债务。这些债务的处理也产生了大量的纠纷和诉讼。谁来承担责任,法律规定是这样的:
“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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