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超话]# 柏发柏中,刑法真题[doge][doge]
甲公司以乙员工名义购买房子,房产证由甲公司保管,后乙员工补办房产证,将把房子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丙。
民法问题:
1、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
甲公司与乙之间存在房屋代持协议,涉及不动产登记为相对证明效力还是绝对证明效力的问题。前者认为,按照双方协议的真实意思,甲公司为房屋所有权人,乙为代持人;后者认为,登记存在公示效力,在登记机构更正登记之前,乙即为房屋所有权人。司法实践中前者为主流观点,民法学界存在争议。
2、丙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
在结论上,无论持何种观点丙都能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不过取得所有权的依据不同,持不动产登记相对效力观点认为,乙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丙善意取得该房屋所有权;持不动产登记绝对效力观点认为,乙的行为为有权处分,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刑法问题:
1、乙对甲公司是否构成盗窃罪?
(1)乙将房屋卖掉之后,甲公司损失了什么?结合上述两种观点,如果认为甲公司为所有权人,乙为代持人,按照协议甲公司有要求乙保障房屋所有权归属自己的权利,现丙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甲的财产性利益,即对房屋的所有权受损;如果认为乙为房屋所有权人,按照协议甲公司仍有要求乙保障房屋所有权维持稳定状态的权利,甲公司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存在现实利益(可通过更正登记获得房屋所有权),现丙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甲的财产性利益,即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的现实利益受损。综上所述,甲公司损失的为对房屋所有权的财产性利益。
(2)因此乙通过(平和手段/秘密窃取行为),使得甲公司的财产性利益受损,自己获益,构成盗窃罪。(盗窃对象的财产性利益)
2、乙对丙是否构成诈骗罪?
观点一:乙隐瞒房屋产权存在瑕疵的真相,对丙构成诈骗罪;
观点二:丙合法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即使乙隐瞒了该房屋产权存在瑕疵,也没有造成丙的损失,乙对丙不构成犯罪。
甲公司以乙员工名义购买房子,房产证由甲公司保管,后乙员工补办房产证,将把房子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丙。
民法问题:
1、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
甲公司与乙之间存在房屋代持协议,涉及不动产登记为相对证明效力还是绝对证明效力的问题。前者认为,按照双方协议的真实意思,甲公司为房屋所有权人,乙为代持人;后者认为,登记存在公示效力,在登记机构更正登记之前,乙即为房屋所有权人。司法实践中前者为主流观点,民法学界存在争议。
2、丙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
在结论上,无论持何种观点丙都能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不过取得所有权的依据不同,持不动产登记相对效力观点认为,乙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丙善意取得该房屋所有权;持不动产登记绝对效力观点认为,乙的行为为有权处分,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刑法问题:
1、乙对甲公司是否构成盗窃罪?
(1)乙将房屋卖掉之后,甲公司损失了什么?结合上述两种观点,如果认为甲公司为所有权人,乙为代持人,按照协议甲公司有要求乙保障房屋所有权归属自己的权利,现丙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甲的财产性利益,即对房屋的所有权受损;如果认为乙为房屋所有权人,按照协议甲公司仍有要求乙保障房屋所有权维持稳定状态的权利,甲公司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存在现实利益(可通过更正登记获得房屋所有权),现丙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甲的财产性利益,即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的现实利益受损。综上所述,甲公司损失的为对房屋所有权的财产性利益。
(2)因此乙通过(平和手段/秘密窃取行为),使得甲公司的财产性利益受损,自己获益,构成盗窃罪。(盗窃对象的财产性利益)
2、乙对丙是否构成诈骗罪?
观点一:乙隐瞒房屋产权存在瑕疵的真相,对丙构成诈骗罪;
观点二:丙合法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即使乙隐瞒了该房屋产权存在瑕疵,也没有造成丙的损失,乙对丙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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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至22年:部分真题分享,每年更新至最新版本)
真题总量超230道
1.伪造货币罪并持有,按一罪还是数罪处理(2020)
2.造成死亡结果发生的故意心态和过失心态?(2020)
3.我国刑法关于精神病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4.刑罚裁量原则?
5.案例:甲遗失了一块名牌手表,乙通过拍卖获得了这块手表,但是却被丙悄悄偷走,丙又将这块手表卖给了不知情的丁,请问这块手表的所有权人是谁?为什么?(2020)#法硕复试# #法律硕士# #法硕[超话]# #法硕# #2022法硕# #考研# #法硕非法学[超话]# #高考# #法考# #法考[超话]# #考研[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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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伪造货币罪并持有,按一罪还是数罪处理(2020)
2.造成死亡结果发生的故意心态和过失心态?(2020)
3.我国刑法关于精神病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4.刑罚裁量原则?
5.案例:甲遗失了一块名牌手表,乙通过拍卖获得了这块手表,但是却被丙悄悄偷走,丙又将这块手表卖给了不知情的丁,请问这块手表的所有权人是谁?为什么?(2020)#法硕复试# #法律硕士# #法硕[超话]# #法硕# #2022法硕# #考研# #法硕非法学[超话]# #高考# #法考# #法考[超话]# #考研[超话]#
极致的民法极致的排列组合哈哈哈哈哈
甲乙丙丁,甲把车交付给乙,和丙进行登记,丙不知情
甲把车交付给丙,和乙登记,丙不知情
甲把车交付给乙,和丙登记,交付给乙,乙不知情
甲把车交付给丙,和乙登记,乙不知情
甲同时和乙丙进行登记
丙拿到车后,车坏,还给甲修,甲修好又交付给丁
丙拿到车后,车坏,还给甲修,甲修好又和丁进行了登记
okay fun[思考]
甲乙丙丁,甲把车交付给乙,和丙进行登记,丙不知情
甲把车交付给丙,和乙登记,丙不知情
甲把车交付给乙,和丙登记,交付给乙,乙不知情
甲把车交付给丙,和乙登记,乙不知情
甲同时和乙丙进行登记
丙拿到车后,车坏,还给甲修,甲修好又交付给丁
丙拿到车后,车坏,还给甲修,甲修好又和丁进行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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