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而陶聊茶:三十七.三红七绿为青茶 (11.泡壶鸭屎话单丛)
有朋友说,哎,不是脑子进水了吧?怎么泡一壶鸭子拉的屎喝呀!一听这话,那一定是外行了,老茶客都知道,我说的这个鸭屎可不是鸭子拉的屎,而是产自广东潮州的凤凰单丛茶的一个品种—鸭屎香。
鸭屎香的母树现在就长在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县凤凰镇凤溪管区下坪坑头村,树龄近百年。这个茶树品种叶片大,颜色深绿,茶农管它叫大乌叶,怎么又叫成“鸭屎香”这么个怪名字了呢,这里边还真有个故事。从事研究凤凰茶的前辈黄柏梓老先生在调研中记录过这样一个事,年过八旬的凤凰镇茶农魏春色说,这名丛是父亲从乌岽村引进的,种在“鸭屎土”(夹杂着粒状的含有矿物质的白垩泥土)的茶园里,长着深绿色的叶,叶形似“刚亩树”(学名鸭脚木)叶一模一样,但比其他茶叶较大且厚实,采制起来香好,韵味也好。乡里人询问这是什么名丛,什么香型。我怕他们去偷,瞎扯是鸭屎,不是什么好茶。他们却说是好茶,是一个好品种。我一听,心里就慌了,但我仍假装镇定地说:“不甚好,是鸭屎香。”,就这么着,“鸭屎香”单丛的名字便传了开来。
之后,凤凰单丛“鸭屎香”的名气越来越大,茶农跟茶叶专家们就觉得“鸭屎香”这个名字不好听,难登大雅之堂,应该给它起一个好名字。后来大家认为它冲泡出来的香味近似凤凰山上野生的金银花盛开时的香气,于是在2014年将“鸭屎香”命名为“银花香”。但是“银花香”这个名字,学术味道浓,知道的人不多,老茶客们还是喜欢叫它“鸭屎香”,这样叫着亲切,有烟火味道。我也如是。
说起产于潮州凤凰山的单丛茶,它们是以香气的丰富、高扬而闻名于世的。单丛的特点是香气直接单纯,绝不拐弯抹角。凤凰单丛茶都有哪些香气类型呢,我大略说说啊。有蜜香,咖啡香,色种香;有果味香型的苹果香、杨梅香、薯味香;有药物香型的姜味香、杏仁香、肉桂香、苦味香;有自然花香型的银花香、蜜兰香、栀子花香、夜来香、玉兰花香、芝兰花香、桂花香、柚花香、茉莉花香…我都说不过来了,有兴趣的朋友慢慢找来品品吧。
凤凰茶产于凤凰镇。凤凰镇位于广东省潮州市北的凤凰山之中.凤凰山山势嵯峨挺拔,主峰海拔 1497.8米,素有“潮汕屋脊”之称。清康熙年的饶平县令郭于蕃在《凤凰地论》中写道:“层峦耸翠,巍然上出重霄;山峰叠峙,岩岫常带烟霞。”。山高林密,云雾缭绕,良好的山场,才能长出优品茶树。我平常总跟茶友说好茶实际喝的其实就是生态,讲得就是这个。
凤凰茶包括乌龙、红茵、凤凰水仙、黄茶、色种这几大类,再细分,就是株系了。
凤凰山种植乌龙茶历史悠久,大家注意啊,这是乌龙茶树,是个茶树品种,可不是六大茶类里的青茶-乌龙茶,别搞混了。红茵是野生茶树,它是凤凰水仙茶树的原始祖先,凤凰水仙品种就是从红茵品种繁衍而来的。凤凰水仙,源于红茵。因为新鲜茶叶的叶尖从侧面看特别像鸟嘴,所以很多人管它叫鸟嘴茶。凤凰水仙源自红茵,它自身又经过多年以来不断的培育产生了非常多的优良变种,形成一个资源类型复杂的多类型地方群体品种跟无性繁殖品种,即凤凰单丛系列。民国32年(1943年)《新修丰顺县志》记载:“凤凰茶亦名水仙。又称鸟喙茶。”。《潮州茶叶志》上说:“过去很久时,群众称它为鸟嘴茶。解放后,一九五六年全国茶叶专家们才命名为‘凤凰水仙’。这是因为凤凰相传是一种祥瑞的鸟,为鸟中之王,古称瑞鸟。水仙是我国的一种名花,春寒吐蕊,芬香袭人,高洁如仙,有‘凌波仙子’之美称,把‘凤凰’和‘水仙’这两个美名融为一体,安在茶树品种上,可见这个品种是多么名贵,寓意也极为精当深刻。”。黄茶,就是黄茶丕,也叫细茶,黄茶是古称。它是凤凰水仙群体种自然杂交退化形成的品种。色种,主要有佛手、奇兰、黄棪、梅占。我们平常说的单丛,最早指的是凤凰水仙品种中的优良单株茶,单采单制,单独贮藏销售。后来约定俗成地成了所有优异单株的总称谓。
地方古籍对凤凰茶的最早记载是明嘉靖年间的《潮州府志》,里面说饶平县每年须贡“叶茶一百五十斤三两,芽茶一百八十斤三两。”。明万历十年(1582年),郭子章任潮州知府。郭子章,号青螺,博学好文,有政声才名,史称他“能文章,尤精吏治”、“文章、勋业亦烂然可观矣”。郭子章在任上写了十二卷的《潮中杂记》。《潮中杂记》中写道:“潮俗不甚贵茶,今凤山茶佳,亦云待诏山茶,可以清肺消暑,亦名黄茶。”
不难看出“凤山黄茶”就是现在潮州乌龙茶的前身。这个“黄茶”的称谓,不是咱们现在意义上六大茶类里的那种轻度氧化的黄茶,应该是绿茶。所谓“黄”有两种原因,一种可能是指这种茶的颜色绿中泛黄,它是由一种自然发黄的黄芽茶树品种的芽叶制成的。比如享有盛名的安徽寿州黄茶和四川蒙顶黄芽,都因芽叶自然发黄而得名。还有一种原因可能是由于当时做茶的工艺水平一般,使其成品茶颜色发黄,这个可以从清朝康熙年间饶平知县刘忭主修的《饶平县志》中看出些端倪:“山川:待诏山,在县西南十余里,四时杂花竞秀,名为百花山,土人植茶其上,潮郡称待诏茶。凤凰山,在县治西十里,高压诸峰,山顶翠如凤冠,乘风能鸣,与郡城西湖山相应。凤髻山,在大尖峰下,五峰如云。物产:茶。粤中旧无茶,所给皆闽产。稍有贾人入南都,则携一二松萝至,然非大姓不敢购也。近于饶中百花、凤凰山多有植之。而其品也不恶,但采炒不得法,以至苦涩,甚恨事也。”。看,很可能是“采炒不得法”造成了“黄”,这就更回证了上面说的它是绿茶而不是六大茶类里的黄茶,因为黄茶的特点是甜淳,而非“苦涩”。
民国24年(1935年)《广东通志稿》记载的制茶工艺“将所采茶叶置竹扁中,在阴凉通风之处,不时搅拌,至生香为度,即用炒镬微火炒之,至枝叶柔软为度,复置竹扁中,用手做叶,做后再炒,至干脆为度,以炒而非焙…茶为凤凰区特产,以乌岽为最佳,每年产额二十余万元…。”。民国35年(1946年)《潮州志》中,才明确记载了凤凰茶焙炒两法兼用。也就是说,在1946年的时候凤凰茶的青茶工艺才正式形成。
说得太多,有点儿渴,来壶鸭屎喝!我的凤凰单丛大爱—鸭屎香,汤色橙黄明亮,香气浓郁持久,沉稳有力道。尤其高山老丛做成的茶,难得的口感微挂清凉。莎士比亚说:“人应该生活,而非仅仅为了生存而活着。” 。生活是一种态度,是在一日三餐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平凡日子里,品出美的趣味,活出生命的滋味。一百八十毫升的盖碗,5克鸭屎,三个人,喝了20泡,脊背冒汗,通体发热,透了!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屎香。
版权声明:本文为新浪微博认证美食博主"耕而陶一茶"原创撰写,欢迎博友在微博上转发,交流茶知识。但,任何单位、媒体、个人未经允许不得复制转载,违者必究。
有朋友说,哎,不是脑子进水了吧?怎么泡一壶鸭子拉的屎喝呀!一听这话,那一定是外行了,老茶客都知道,我说的这个鸭屎可不是鸭子拉的屎,而是产自广东潮州的凤凰单丛茶的一个品种—鸭屎香。
鸭屎香的母树现在就长在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县凤凰镇凤溪管区下坪坑头村,树龄近百年。这个茶树品种叶片大,颜色深绿,茶农管它叫大乌叶,怎么又叫成“鸭屎香”这么个怪名字了呢,这里边还真有个故事。从事研究凤凰茶的前辈黄柏梓老先生在调研中记录过这样一个事,年过八旬的凤凰镇茶农魏春色说,这名丛是父亲从乌岽村引进的,种在“鸭屎土”(夹杂着粒状的含有矿物质的白垩泥土)的茶园里,长着深绿色的叶,叶形似“刚亩树”(学名鸭脚木)叶一模一样,但比其他茶叶较大且厚实,采制起来香好,韵味也好。乡里人询问这是什么名丛,什么香型。我怕他们去偷,瞎扯是鸭屎,不是什么好茶。他们却说是好茶,是一个好品种。我一听,心里就慌了,但我仍假装镇定地说:“不甚好,是鸭屎香。”,就这么着,“鸭屎香”单丛的名字便传了开来。
之后,凤凰单丛“鸭屎香”的名气越来越大,茶农跟茶叶专家们就觉得“鸭屎香”这个名字不好听,难登大雅之堂,应该给它起一个好名字。后来大家认为它冲泡出来的香味近似凤凰山上野生的金银花盛开时的香气,于是在2014年将“鸭屎香”命名为“银花香”。但是“银花香”这个名字,学术味道浓,知道的人不多,老茶客们还是喜欢叫它“鸭屎香”,这样叫着亲切,有烟火味道。我也如是。
说起产于潮州凤凰山的单丛茶,它们是以香气的丰富、高扬而闻名于世的。单丛的特点是香气直接单纯,绝不拐弯抹角。凤凰单丛茶都有哪些香气类型呢,我大略说说啊。有蜜香,咖啡香,色种香;有果味香型的苹果香、杨梅香、薯味香;有药物香型的姜味香、杏仁香、肉桂香、苦味香;有自然花香型的银花香、蜜兰香、栀子花香、夜来香、玉兰花香、芝兰花香、桂花香、柚花香、茉莉花香…我都说不过来了,有兴趣的朋友慢慢找来品品吧。
凤凰茶产于凤凰镇。凤凰镇位于广东省潮州市北的凤凰山之中.凤凰山山势嵯峨挺拔,主峰海拔 1497.8米,素有“潮汕屋脊”之称。清康熙年的饶平县令郭于蕃在《凤凰地论》中写道:“层峦耸翠,巍然上出重霄;山峰叠峙,岩岫常带烟霞。”。山高林密,云雾缭绕,良好的山场,才能长出优品茶树。我平常总跟茶友说好茶实际喝的其实就是生态,讲得就是这个。
凤凰茶包括乌龙、红茵、凤凰水仙、黄茶、色种这几大类,再细分,就是株系了。
凤凰山种植乌龙茶历史悠久,大家注意啊,这是乌龙茶树,是个茶树品种,可不是六大茶类里的青茶-乌龙茶,别搞混了。红茵是野生茶树,它是凤凰水仙茶树的原始祖先,凤凰水仙品种就是从红茵品种繁衍而来的。凤凰水仙,源于红茵。因为新鲜茶叶的叶尖从侧面看特别像鸟嘴,所以很多人管它叫鸟嘴茶。凤凰水仙源自红茵,它自身又经过多年以来不断的培育产生了非常多的优良变种,形成一个资源类型复杂的多类型地方群体品种跟无性繁殖品种,即凤凰单丛系列。民国32年(1943年)《新修丰顺县志》记载:“凤凰茶亦名水仙。又称鸟喙茶。”。《潮州茶叶志》上说:“过去很久时,群众称它为鸟嘴茶。解放后,一九五六年全国茶叶专家们才命名为‘凤凰水仙’。这是因为凤凰相传是一种祥瑞的鸟,为鸟中之王,古称瑞鸟。水仙是我国的一种名花,春寒吐蕊,芬香袭人,高洁如仙,有‘凌波仙子’之美称,把‘凤凰’和‘水仙’这两个美名融为一体,安在茶树品种上,可见这个品种是多么名贵,寓意也极为精当深刻。”。黄茶,就是黄茶丕,也叫细茶,黄茶是古称。它是凤凰水仙群体种自然杂交退化形成的品种。色种,主要有佛手、奇兰、黄棪、梅占。我们平常说的单丛,最早指的是凤凰水仙品种中的优良单株茶,单采单制,单独贮藏销售。后来约定俗成地成了所有优异单株的总称谓。
地方古籍对凤凰茶的最早记载是明嘉靖年间的《潮州府志》,里面说饶平县每年须贡“叶茶一百五十斤三两,芽茶一百八十斤三两。”。明万历十年(1582年),郭子章任潮州知府。郭子章,号青螺,博学好文,有政声才名,史称他“能文章,尤精吏治”、“文章、勋业亦烂然可观矣”。郭子章在任上写了十二卷的《潮中杂记》。《潮中杂记》中写道:“潮俗不甚贵茶,今凤山茶佳,亦云待诏山茶,可以清肺消暑,亦名黄茶。”
不难看出“凤山黄茶”就是现在潮州乌龙茶的前身。这个“黄茶”的称谓,不是咱们现在意义上六大茶类里的那种轻度氧化的黄茶,应该是绿茶。所谓“黄”有两种原因,一种可能是指这种茶的颜色绿中泛黄,它是由一种自然发黄的黄芽茶树品种的芽叶制成的。比如享有盛名的安徽寿州黄茶和四川蒙顶黄芽,都因芽叶自然发黄而得名。还有一种原因可能是由于当时做茶的工艺水平一般,使其成品茶颜色发黄,这个可以从清朝康熙年间饶平知县刘忭主修的《饶平县志》中看出些端倪:“山川:待诏山,在县西南十余里,四时杂花竞秀,名为百花山,土人植茶其上,潮郡称待诏茶。凤凰山,在县治西十里,高压诸峰,山顶翠如凤冠,乘风能鸣,与郡城西湖山相应。凤髻山,在大尖峰下,五峰如云。物产:茶。粤中旧无茶,所给皆闽产。稍有贾人入南都,则携一二松萝至,然非大姓不敢购也。近于饶中百花、凤凰山多有植之。而其品也不恶,但采炒不得法,以至苦涩,甚恨事也。”。看,很可能是“采炒不得法”造成了“黄”,这就更回证了上面说的它是绿茶而不是六大茶类里的黄茶,因为黄茶的特点是甜淳,而非“苦涩”。
民国24年(1935年)《广东通志稿》记载的制茶工艺“将所采茶叶置竹扁中,在阴凉通风之处,不时搅拌,至生香为度,即用炒镬微火炒之,至枝叶柔软为度,复置竹扁中,用手做叶,做后再炒,至干脆为度,以炒而非焙…茶为凤凰区特产,以乌岽为最佳,每年产额二十余万元…。”。民国35年(1946年)《潮州志》中,才明确记载了凤凰茶焙炒两法兼用。也就是说,在1946年的时候凤凰茶的青茶工艺才正式形成。
说得太多,有点儿渴,来壶鸭屎喝!我的凤凰单丛大爱—鸭屎香,汤色橙黄明亮,香气浓郁持久,沉稳有力道。尤其高山老丛做成的茶,难得的口感微挂清凉。莎士比亚说:“人应该生活,而非仅仅为了生存而活着。” 。生活是一种态度,是在一日三餐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平凡日子里,品出美的趣味,活出生命的滋味。一百八十毫升的盖碗,5克鸭屎,三个人,喝了20泡,脊背冒汗,通体发热,透了!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屎香。
版权声明:本文为新浪微博认证美食博主"耕而陶一茶"原创撰写,欢迎博友在微博上转发,交流茶知识。但,任何单位、媒体、个人未经允许不得复制转载,违者必究。
【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丨2022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基本概念介绍
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基本特征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
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
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
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非法性
“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为“一行两会一局”(“一行”是中国人民银行,“两会”是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一局”是外汇管理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凡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如吸收存款、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募集基金、销售保险等),都需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
利诱性
非法集资一般都许诺还本付息。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均不承诺保本保收益。
社会性
“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按照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人的法律责任
非法集资在《刑法》中涉及的主要是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刑法》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192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也在第四章“法律责任”中规定了非法集资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
《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非法集资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处集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非法集资人为单位的,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产停业,由有关机关依法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规定,对非法集资协助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给予警告,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不能同时履行所承担的清退集资资金和缴纳罚款义务时,先清退集资资金。
分类化行为介绍
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条例》总结了以下几种形式:
1.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2.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3.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5.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四个常见手法
1.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3.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
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典型非法集资活动“四部曲”
第一步:画饼
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块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非法集资人一般会把“饼”画大,尽可能吸引参与人眼球。
第二步:造势
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第三步:吸金
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第四步:跑路
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非法集资常见套路
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分子为了引诱群众上当受骗,达到非法集资目的,通常采取以下手段骗取群众信任。
►
装点公司门面,营造实力假象
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貌似合法,实则没有金融资质。这些公司或办公地点高档豪华,或宣传国资背景,或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甚至央视进行包装宣传,或在高档场所(如人民大会堂)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欺骗性更强。
►
编造投资项目,打消群众疑虑
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海外上市、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并且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
►
混淆投资概念,常人难以判断
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交中心挂牌吹成上市,把在美国OTCBB市场挂牌混淆是在纳斯达克上市;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
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致富”神话
高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一开始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风险防范提示
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
A.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B. 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C.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D.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E.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F. 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G. 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H. 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I. “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J.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防范非法集资的“四看三思等一夜”法
四看
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
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
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
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
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
“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谨慎投资,严防非法集资陷阱
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二是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四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https://t.cn/A6ah2CpR
基本概念介绍
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基本特征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
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
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
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非法性
“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为“一行两会一局”(“一行”是中国人民银行,“两会”是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一局”是外汇管理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凡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如吸收存款、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募集基金、销售保险等),都需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
利诱性
非法集资一般都许诺还本付息。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均不承诺保本保收益。
社会性
“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按照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人的法律责任
非法集资在《刑法》中涉及的主要是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刑法》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192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也在第四章“法律责任”中规定了非法集资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
《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非法集资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处集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非法集资人为单位的,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产停业,由有关机关依法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规定,对非法集资协助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给予警告,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不能同时履行所承担的清退集资资金和缴纳罚款义务时,先清退集资资金。
分类化行为介绍
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条例》总结了以下几种形式:
1.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2.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3.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5.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四个常见手法
1.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3.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
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典型非法集资活动“四部曲”
第一步:画饼
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块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非法集资人一般会把“饼”画大,尽可能吸引参与人眼球。
第二步:造势
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第三步:吸金
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第四步:跑路
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非法集资常见套路
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分子为了引诱群众上当受骗,达到非法集资目的,通常采取以下手段骗取群众信任。
►
装点公司门面,营造实力假象
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貌似合法,实则没有金融资质。这些公司或办公地点高档豪华,或宣传国资背景,或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甚至央视进行包装宣传,或在高档场所(如人民大会堂)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欺骗性更强。
►
编造投资项目,打消群众疑虑
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海外上市、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并且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
►
混淆投资概念,常人难以判断
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交中心挂牌吹成上市,把在美国OTCBB市场挂牌混淆是在纳斯达克上市;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
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致富”神话
高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一开始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风险防范提示
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
A.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B. 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C.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D.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E.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F. 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G. 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H. 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I. “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J.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防范非法集资的“四看三思等一夜”法
四看
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
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
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
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
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
“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谨慎投资,严防非法集资陷阱
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二是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四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https://t.cn/A6ah2CpR
【#济宁# 鱼台县城乡、城市公交夏季运行时间】
济宁交运集团鱼台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13日,注册资金1000万元,是济宁市最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山东省济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全额出资的子公司。我公司现有职工100余人,拥有公交客车216辆。
现主要从事鱼台县城乡34条线路的专业公交旅客运输工作,目前运行的站点已覆盖全县所有乡镇,通达建制村近500个。随着夏季的到来以及企事业单位上下班作息时间的变更,从5月1日城乡公交运行时间已适当调整。各线路具体运行时间如下:
夏季运行时间表
鱼台
城市
公交
一路(公交枢纽-车管所)
公交枢纽:6:00-19:00(约15-20分钟一班)
车 管 所:6:15-19:30(约15-20分钟一班)
二路(公交枢纽-新城绿洲)
公交枢纽:6:00-18:45(约15-20分钟一班)
新城绿洲:6:20-19:30(约15-20分钟一班)
三路(公交枢纽-中医院)
公交枢纽:6:00-18:45(约15-20分钟一班)
中 医 院:6:20-19:30(约15-20分钟一班)
四路(新城绿洲-书香园小区)
新城绿洲:6:00-19:00(约15-20分钟一班)
书 香 园:6:10-19:30(约15-20分钟一班)
五路(新城绿洲-双韩南)
新城绿洲:6:00-18:50(约15-20分钟一班)
双韩南:6:10-19:30(约15-20分钟一班)
六路(公交枢纽-鱼稼里)
公交枢纽:6:00-18:55(约15-20分钟一班)
鱼 稼 里: 6:20-19:30(约15-20分钟一班)
七路(公交枢纽-公交枢纽环线)
公交枢纽:左环线6:00-18:45(约15-20分钟一班)
公交枢纽:右环线6:20-19:30(约15-20分钟一班)
八路(公交枢纽-公交枢纽环线)
公交枢纽:左环线6:00-18:40(约15-20分钟一班)
公交枢纽:右环线6:00-19:30(约15-20分钟一班)
九路(公交枢纽-鱼稼里)
公交枢纽:6:00-18:50(约15-20分钟一班)
鱼稼里: 6:20-19:30(约15-20分钟一班)
图片
夏季运行时间表
鱼台
城乡
公交
图片
沙庄(101路)
鱼台:首班6:00 末班:17:20(约30-40分钟一班)
沙庄:首班6:30 末班:18:00(约30-40分钟一班)
鱼城(201路)
鱼台:首班6:15 末班:18:00(约15-20分钟一班)
鱼城:首班6:15 末班:18:00(约15-20分钟一班)
张庄(202路)节假日计划
鱼台:8:40、 11:40、14:00、16:40
张庄:7:00、9:40、13:00、15:00
张庄(202路)非节假日计划
鱼台:9:40、 11:50、15:30
张庄:8:20、10:40、14:00
乔口(203路)
鱼台:8:20、11:20、14:30、17:00
乔口:6:50、 9:30、13:20、15:30
南徐(205路)节假日计划
鱼台:6:40、9:30、13:30、16:00
南徐:7:30、10:40、14:30、17:00
南徐(205路)非节假日计划
鱼台:8:20、10:20、14:30
南徐:9:20、11:20、15:30
冀马(206路)节假日计划
鱼台:8:30、10:30、12:30、15:30、17:20
冀马:7:00、 9:30、 11:30、14:30、16:30
冀马(206路)非节假日计划
鱼台:9:30、11:30、15:20
冀马:8:10、 10:30、 13:50
杨楼(209路)
鱼台:7:50、10:30、13:50、16:40
杨楼:6:30(周一6:10)、9:10、12:30、15:10
陈集(210路)
鱼台:7:05、12:20、13:45、15:55
陈集:6:45、8:00、13:20、14:45
李阁(301路)
鱼台:首班6:30 末班:18:00(约15-20分钟一班)
李阁:首班6:20 末班:18:00(约15-20分钟一班)
陈楼(302路)
鱼台:7:00、8:00、9:00、10:00、11:00、13:00、14:00、15:00、16:00、
17:00
沈集:7:00、8:00、9:00、10:00、11:00、12:00、14:00、15:00、16:00、
17:00
清河(501路)
鱼台:首班6:20 末班18:00(约20-30分钟一班)
清河:首班6:20 末班18:00(约20-30分钟一班)
罗屯(502路)
鱼台:首班6:30 末班17:20(约40-50分钟一班)
罗屯:首班6:30 末班17:30(约40-50分钟一班)
张黄(601路)
鱼台:首班6:20 末班:18:00(约20分钟一班)
张黄:首班6:00 末班:18:00(约20分钟一班)
白庙(605路)
鱼台:7:50、9:10、14:40
白庙:8:30、9:50、15:20
老砦(701路)
鱼台:首班5:45 末班:18:00(约15-20分钟一班)
老砦:首班6:20 末班:18:00(约15-20分钟一班)
西姚(802路)
鱼台:首班6:20 末班:17:20(约40-50分钟一班)
西姚:首班6:30 末班:18:00(约40-50分钟一班)
大翟(803路)
鱼台:8:00、14:30
大翟:9:00、15:30
济宁交运集团鱼台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13日,注册资金1000万元,是济宁市最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山东省济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全额出资的子公司。我公司现有职工100余人,拥有公交客车216辆。
现主要从事鱼台县城乡34条线路的专业公交旅客运输工作,目前运行的站点已覆盖全县所有乡镇,通达建制村近500个。随着夏季的到来以及企事业单位上下班作息时间的变更,从5月1日城乡公交运行时间已适当调整。各线路具体运行时间如下:
夏季运行时间表
鱼台
城市
公交
一路(公交枢纽-车管所)
公交枢纽:6:00-19:00(约15-20分钟一班)
车 管 所:6:15-19:30(约15-20分钟一班)
二路(公交枢纽-新城绿洲)
公交枢纽:6:00-18:45(约15-20分钟一班)
新城绿洲:6:20-19:30(约15-20分钟一班)
三路(公交枢纽-中医院)
公交枢纽:6:00-18:45(约15-20分钟一班)
中 医 院:6:20-19:30(约15-20分钟一班)
四路(新城绿洲-书香园小区)
新城绿洲:6:00-19:00(约15-20分钟一班)
书 香 园:6:10-19:30(约15-20分钟一班)
五路(新城绿洲-双韩南)
新城绿洲:6:00-18:50(约15-20分钟一班)
双韩南:6:10-19:30(约15-20分钟一班)
六路(公交枢纽-鱼稼里)
公交枢纽:6:00-18:55(约15-20分钟一班)
鱼 稼 里: 6:20-19:30(约15-20分钟一班)
七路(公交枢纽-公交枢纽环线)
公交枢纽:左环线6:00-18:45(约15-20分钟一班)
公交枢纽:右环线6:20-19:30(约15-20分钟一班)
八路(公交枢纽-公交枢纽环线)
公交枢纽:左环线6:00-18:40(约15-20分钟一班)
公交枢纽:右环线6:00-19:30(约15-20分钟一班)
九路(公交枢纽-鱼稼里)
公交枢纽:6:00-18:50(约15-20分钟一班)
鱼稼里: 6:20-19:30(约15-20分钟一班)
图片
夏季运行时间表
鱼台
城乡
公交
图片
沙庄(101路)
鱼台:首班6:00 末班:17:20(约30-40分钟一班)
沙庄:首班6:30 末班:18:00(约30-40分钟一班)
鱼城(201路)
鱼台:首班6:15 末班:18:00(约15-20分钟一班)
鱼城:首班6:15 末班:18:00(约15-20分钟一班)
张庄(202路)节假日计划
鱼台:8:40、 11:40、14:00、16:40
张庄:7:00、9:40、13:00、15:00
张庄(202路)非节假日计划
鱼台:9:40、 11:50、15:30
张庄:8:20、10:40、14:00
乔口(203路)
鱼台:8:20、11:20、14:30、17:00
乔口:6:50、 9:30、13:20、15:30
南徐(205路)节假日计划
鱼台:6:40、9:30、13:30、16:00
南徐:7:30、10:40、14:30、17:00
南徐(205路)非节假日计划
鱼台:8:20、10:20、14:30
南徐:9:20、11:20、15:30
冀马(206路)节假日计划
鱼台:8:30、10:30、12:30、15:30、17:20
冀马:7:00、 9:30、 11:30、14:30、16:30
冀马(206路)非节假日计划
鱼台:9:30、11:30、15:20
冀马:8:10、 10:30、 13:50
杨楼(209路)
鱼台:7:50、10:30、13:50、16:40
杨楼:6:30(周一6:10)、9:10、12:30、15:10
陈集(210路)
鱼台:7:05、12:20、13:45、15:55
陈集:6:45、8:00、13:20、14:45
李阁(301路)
鱼台:首班6:30 末班:18:00(约15-20分钟一班)
李阁:首班6:20 末班:18:00(约15-20分钟一班)
陈楼(302路)
鱼台:7:00、8:00、9:00、10:00、11:00、13:00、14:00、15:00、16:00、
17:00
沈集:7:00、8:00、9:00、10:00、11:00、12:00、14:00、15:00、16:00、
17:00
清河(501路)
鱼台:首班6:20 末班18:00(约20-30分钟一班)
清河:首班6:20 末班18:00(约20-30分钟一班)
罗屯(502路)
鱼台:首班6:30 末班17:20(约40-50分钟一班)
罗屯:首班6:30 末班17:30(约40-50分钟一班)
张黄(601路)
鱼台:首班6:20 末班:18:00(约20分钟一班)
张黄:首班6:00 末班:18:00(约20分钟一班)
白庙(605路)
鱼台:7:50、9:10、14:40
白庙:8:30、9:50、15:20
老砦(701路)
鱼台:首班5:45 末班:18:00(约15-20分钟一班)
老砦:首班6:20 末班:18:00(约15-20分钟一班)
西姚(802路)
鱼台:首班6:20 末班:17:20(约40-50分钟一班)
西姚:首班6:30 末班:18:00(约40-50分钟一班)
大翟(803路)
鱼台:8:00、14:30
大翟:9:00、15:30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