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善[超话]##每日一善# [儿童节]#阳光信用#
【不吞必hui带话题hu/hui字】
人的一生总是在喜怒哀乐中成长,我们要走的路,有着太多的不确定,遇事无须太执,谁都无法带走什么,又何必纠结于某一人、某一时、某一事。只有看开了,想通了,才能随缘、随性、随心而为,不急不躁,不悲不喜,不咸不淡,随遇而安。
【不吞必hui带话题hu/hui字】
人的一生总是在喜怒哀乐中成长,我们要走的路,有着太多的不确定,遇事无须太执,谁都无法带走什么,又何必纠结于某一人、某一时、某一事。只有看开了,想通了,才能随缘、随性、随心而为,不急不躁,不悲不喜,不咸不淡,随遇而安。
某案例的当事人起诉了三次,且前一次起诉后已经和对方分居满一年,但还是被判不离婚(这三次起诉均不是我们在代理),看起来很不合理但其实也不难理解(包括其它一些看起来在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和孩子抚养方面判得不太合理的案例),相关的理由以前我也反复说过多次:#上海离婚律师[超话]#
1. 不是说第一次起诉的离婚纠纷,法y就会一定判不离婚;
2.不是说第二次起诉的离婚纠纷,法y就一定会判离婚;
3.不是说离婚双方分居满了xx年,法y就一定会判离婚;
4.不是说离婚双方没有分居满了xx年,法y就一定会判不离婚;
5.本来的真相是怎么样的(有没有分居或者其它符合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不一定重要,也要看有没有相关的证据(去证明你的主张);
6.甚至有没有相关的证据也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在诉讼中所呈现出来的事实是怎么样的,也就是说,除了要看事实本身,也要看相关的证据,还要看相关的举证、质证和辩论以及fg的自由裁量权;
7.大部分人在离婚纠纷中都是走过场的,从当事人本人到相关的法律从业者,普遍都有一种“诉讼活动中准备太多的文书和证据其实是在做无用功而且还会被法g嫌弃”的错觉。
当事人会有这种感觉,是因为某些经办fg会刻意在庭审的时候打压提供资料和文书太多的一方,因为后者负责任的行为无疑给前者增加了不少的工作量;
而相关法律从业者支持诉讼努力过多无用的悖论,则更多的是给自己的懒惰/无为和不专业找借口,这种认为离婚诉讼是一个很简单的民事诉讼活动以及诉讼过多努力无用甚至还会带来反效果的观念和行动,进一步在法律技术层面增加了fg自由裁量的空间,导致很多婚姻家事纠纷出现了不管fg怎么判ta都是有理的情况(你既没有提供相关的证据,也没有其它的支撑和论述,那法g自然怎么判都是对的)。
后话:专业上的全力以赴,不一定能百分百实现你离婚时利益最大化的诉求,但至少限制了很多判决对你不利的空间,让你的合法利益有了最低程度的保障,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再谋求实现更多的利益,换成日常投资的俗话,就是“先保住本金再去追求盈利”。
(1.实战派离婚律师梁聪律师团队,全国办案,成功拿下全国已知最经典的婚姻家事案例,包括但不限于替我方当事人争取到全国已知最高的家暴赔偿金和诉讼层面多分财产比例最高的婚姻家事案例;
2.实战为王,律师的专业度与律师的名气、头衔甚至所谓的资历都没有太大的关系,办案看的是落地的案例而不是表面的那些虚的东西,但离婚纠纷涉及个人隐私,全国大部分地方的离婚判决已经不公开上网/专业的离婚律师都会申请离婚案不公开审理保护客户的隐私,如需了解全国各地最新司法实践不同的离婚判决的具体情形,可付费咨询;
3.离婚判决的空间很大,法律适用和真实的世界一样,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诉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真实的司法实践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离婚判决,全国各地不同的离婚判决我们基本都经历过,我们不做思维僵化的“法条普法/讲解”,一切都以案例说话;
4.要想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中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师和法g,也要看当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纠纷很少存在必胜或必输的诉求;
5.律所和普通的公司/行业不一样,办案看的是具体的律师,和律师所在的律所只有名义上而没有实质上的关系,无须咨询某某地方有没有我们律所/分所的律师的问题)
1. 不是说第一次起诉的离婚纠纷,法y就会一定判不离婚;
2.不是说第二次起诉的离婚纠纷,法y就一定会判离婚;
3.不是说离婚双方分居满了xx年,法y就一定会判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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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来的真相是怎么样的(有没有分居或者其它符合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不一定重要,也要看有没有相关的证据(去证明你的主张);
6.甚至有没有相关的证据也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在诉讼中所呈现出来的事实是怎么样的,也就是说,除了要看事实本身,也要看相关的证据,还要看相关的举证、质证和辩论以及fg的自由裁量权;
7.大部分人在离婚纠纷中都是走过场的,从当事人本人到相关的法律从业者,普遍都有一种“诉讼活动中准备太多的文书和证据其实是在做无用功而且还会被法g嫌弃”的错觉。
当事人会有这种感觉,是因为某些经办fg会刻意在庭审的时候打压提供资料和文书太多的一方,因为后者负责任的行为无疑给前者增加了不少的工作量;
而相关法律从业者支持诉讼努力过多无用的悖论,则更多的是给自己的懒惰/无为和不专业找借口,这种认为离婚诉讼是一个很简单的民事诉讼活动以及诉讼过多努力无用甚至还会带来反效果的观念和行动,进一步在法律技术层面增加了fg自由裁量的空间,导致很多婚姻家事纠纷出现了不管fg怎么判ta都是有理的情况(你既没有提供相关的证据,也没有其它的支撑和论述,那法g自然怎么判都是对的)。
后话:专业上的全力以赴,不一定能百分百实现你离婚时利益最大化的诉求,但至少限制了很多判决对你不利的空间,让你的合法利益有了最低程度的保障,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再谋求实现更多的利益,换成日常投资的俗话,就是“先保住本金再去追求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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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婚判决的空间很大,法律适用和真实的世界一样,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诉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真实的司法实践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离婚判决,全国各地不同的离婚判决我们基本都经历过,我们不做思维僵化的“法条普法/讲解”,一切都以案例说话;
4.要想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中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师和法g,也要看当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纠纷很少存在必胜或必输的诉求;
5.律所和普通的公司/行业不一样,办案看的是具体的律师,和律师所在的律所只有名义上而没有实质上的关系,无须咨询某某地方有没有我们律所/分所的律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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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就是这样简单,无须在意别人的评说,走自我的路,做自我的事。人生就是这样单纯,无须在意别人的眼神,尽自我的力,出自我的汗。生活里真正关心你的,也就是那几个,不必太多的抱怨,那样自我太累。不必过多的讨好,那会迷失自我,本着良心做事就行。
生活就是这样简单,无须在意别人的评说,走自我的路,做自我的事。人生就是这样单纯,无须在意别人的眼神,尽自我的力,出自我的汗。生活里真正关心你的,也就是那几个,不必太多的抱怨,那样自我太累。不必过多的讨好,那会迷失自我,本着良心做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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