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播报# 【疫情最新形势如何?全员核酸检测期间是否需要继续居家?这场发布会重点聚焦→】关注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9月4日晚,成都市举行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成都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卫健委主任杨小广,市委社治委副主任李军 ,市经信局副局长朱健,市商务局副局长李晓勇,通报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三天日新增病例维持在120—160人 ,较前期有所下降,疫情进入平台期
会上,市卫健委主任杨小广通报:9月3日0—24时,我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72例,其中2例为省外来(返)蓉闭环管理人员。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2例,其中4例为省外来(返)蓉闭环管理人员。8月12日以来,全市累计报告本土病例1332例,其中确诊952例,无症状感染者380例。我市新增感染者人数自8月26日开始呈现上升趋势,近三天日新增病例数维持在120—160人之间,较前期有所下降,目前疫情进入平台期。
坚持“非必要不离蓉” ,请市民继续按要求完成3轮全员核酸检测
会上,杨小广表示:自9月1日18时以来,在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全体居民原则居家,并完成了3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3轮采样分别达到1931万、2000万和2012万人,近3日全市单日新增阳性病例数有所下降,核酸检测社会面检出阳性病例有所减少,为跑赢病毒、阻断疫情传播链赢得了宝贵时间。但可以看到,我市单日新增阳性病例数依然在100例以上,社会面尚未清零。我市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期,防控措施仍不能松懈。
经国家、省、市专家联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9月5日0时至9月7日24时,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全市人员按照“应检必检”要求,完成3轮全员核酸检测;坚持“非必要不离蓉”,确需离蓉的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市学校、幼儿园暂缓返校,实行在线教育;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活动。
新津区、邛崃市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其他区(市)县居民原则居家,非本小区居民不得进入
会上,杨小广介绍,综合考虑新津区、邛崃市多日未出现阳性病例,疫情风险减小,新津区、邛崃市在科学评估本辖区疫情防控形势基础上,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外出和上岗须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相关社会面防控措施请关注两地通告。
除新津、邛崃之外的其他区(市)县继续按照《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在全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2022年第5号)规定执行防控措施,居民原则居家,非本小区居民不得进入;农村地区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外来人员必须报备;每户居民每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外出1次就近采买生活物资。有外出就医和其他特殊需求的居民,经居住地社区同意可以出入小区。
彭州市等连续多日无新增病例的区(市)县 ,综合考虑仍实施社会面防控
杨小广介绍,近几日,也有像彭州市等区(市)县连续多日无新增病例,但综合考虑交通、物流、农贸等复杂形势,为防止疫情反弹,仍实施社会面防控。后期,市指挥部会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动态调整。
成都市将如何进一步做好全市生活物资保供工作?
会上,市商务局副局长李晓勇介绍,本次成都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以来,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我们迅速启动相关应急保供方案,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和运行调度,全力保障全市生活物资供应。目前,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总体平稳有序。下一步,将着力从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进一步丰富市场供应。针对前期出现的生鲜农产品短暂抢购情况,引导组织我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和电商平台等加大生鲜农产品直采、直购和调运力度,加强与省外、市外蔬菜产区的沟通衔接,建立完善企业基地联供联储机制,增加省外市外蔬菜上市品种和数量,丰富全市生鲜农产品市场供应。
二是进一步畅通销售渠道。加强上下游企业产销对接,拓宽货源渠道,增加粮油、肉菜和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企业库存数量。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全力推动全市重点保供企业48个配送中心、6000多个营业门店、300多个电商配送站点(前置仓)正常营业,组织保障近5万名网购配送人员参与“最后一公里”配送,全力保障全市生活必需品销售稳定、货源充足、价格平稳。
三是进一步细化保供措施。继续落实好市场应急保供相关方案,密切关注市场供应情况,及时掌握市场消费需求,细化完善相关措施,用心用情做好全市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生活需求。
从五个方面做好工业企业的疫情防控和闭环生产工作
会上,市经信局副局长朱健介绍,本轮全员核酸检测以来,全市经信系统按照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应对疫情工业企业稳产保产闭环生产工作指南》要求,部分工业企业启动闭环生产模式,在各区(市)县、企业的共同努力下,闭环生产企业总体运行平稳有序。
下一步,将按照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9月4日通告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从五个方面做好工业企业的疫情防控和闭环生产工作。
一是督促指导工业企业严格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管理,分类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应对疫情工业企业稳产保产闭环生产工作指南》,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工作指挥体系到位、制度规范到位、防疫物资准备到位、生活保障到位、人员培训到位、应急处置措施到位“六到位”要求。
三是组织做好企业员工换班工作,对返家员工实施闭环“点对点”转运后,将其纳入社区管理。对进入闭环生产的员工,要求提供3天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且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四是加强闭环企业动态调整。按照申请、审核流程严格闭环企业准入,对不符合“六到位”要求的企业撤销闭环生产资格。
五是严格“白名单”企业管理。倡导“防疫泡泡”等闭环生产模式,严格落实“卫生健康官”制度,强化车辆和人员出入管理,确保不出安全事故、不出疫情、不出舆情。
我们将进一步深化专员专班服务制度,27个防疫专班坚守一线,会同区(市)县一道,共同做好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闭环生产服务,确保“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
疫情防控正处于十分关键的时期 ,呼吁市民朋友继续保持警惕
杨小广介绍,在未来的三天中,将始终与市民朋友站在一起,竭尽全力为市民朋友做好生活、就医等保障。同时,我们将通过12345热线等各种渠道收集市民朋友的诉求和意见,持续为市民朋友分忧解惑。
目前,我市的疫情防控正处于十分关键的时期。我们呼吁市民朋友继续保持警惕,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主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持做好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防疫基本行为,继续配合全市开展的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防疫措施,守护自身健康安全。
今天的不便,是为了明天的更方便。面对目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我们相信,在国家工作组的有力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民朋友的默默支持下,我们一定能够心手相牵战胜病毒,一定能用双手和汗水守护成都。
支持抗疫 作为市民请您这样做
会上,市委社治委副主任李军表示,高风险区内的市民朋友,请继续严格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切忌人员外出流动,我们将竭尽全力保障大家的基本生活、物资和就医需求;中风险区内的市民朋友,请继续严格执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引导,每天每户安排1人,“分时有序、分区限流”,到小区内指定区域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低风险区内的市民朋友,请继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在此,特别提醒大家,要做好自我和家人的健康监测,保证规律作息,丰富居家生活,坚持适量运动,保持心情愉悦。同时,密切关注本区域发布的核酸检测时间,按所在街镇、社区通知,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检测完毕立即回家、不要在小区逗留扎堆。检测期间要听从社区、小区工作人员引导,严格落实1米间距、全程佩戴口罩,共同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核酸检测快速有序。
最后,李军表示,短暂的“静”是为了更快的“动”,只要每位市民朋友当好自己的健康第一责任人,就能以“空间”换“时间”,达到疫情防控“以快制快”“动态清零”“决战决胜”的目标。(成都发布)
9月4日晚,成都市举行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成都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卫健委主任杨小广,市委社治委副主任李军 ,市经信局副局长朱健,市商务局副局长李晓勇,通报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三天日新增病例维持在120—160人 ,较前期有所下降,疫情进入平台期
会上,市卫健委主任杨小广通报:9月3日0—24时,我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72例,其中2例为省外来(返)蓉闭环管理人员。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2例,其中4例为省外来(返)蓉闭环管理人员。8月12日以来,全市累计报告本土病例1332例,其中确诊952例,无症状感染者380例。我市新增感染者人数自8月26日开始呈现上升趋势,近三天日新增病例数维持在120—160人之间,较前期有所下降,目前疫情进入平台期。
坚持“非必要不离蓉” ,请市民继续按要求完成3轮全员核酸检测
会上,杨小广表示:自9月1日18时以来,在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全体居民原则居家,并完成了3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3轮采样分别达到1931万、2000万和2012万人,近3日全市单日新增阳性病例数有所下降,核酸检测社会面检出阳性病例有所减少,为跑赢病毒、阻断疫情传播链赢得了宝贵时间。但可以看到,我市单日新增阳性病例数依然在100例以上,社会面尚未清零。我市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期,防控措施仍不能松懈。
经国家、省、市专家联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9月5日0时至9月7日24时,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全市人员按照“应检必检”要求,完成3轮全员核酸检测;坚持“非必要不离蓉”,确需离蓉的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市学校、幼儿园暂缓返校,实行在线教育;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活动。
新津区、邛崃市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其他区(市)县居民原则居家,非本小区居民不得进入
会上,杨小广介绍,综合考虑新津区、邛崃市多日未出现阳性病例,疫情风险减小,新津区、邛崃市在科学评估本辖区疫情防控形势基础上,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外出和上岗须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相关社会面防控措施请关注两地通告。
除新津、邛崃之外的其他区(市)县继续按照《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在全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2022年第5号)规定执行防控措施,居民原则居家,非本小区居民不得进入;农村地区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外来人员必须报备;每户居民每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外出1次就近采买生活物资。有外出就医和其他特殊需求的居民,经居住地社区同意可以出入小区。
彭州市等连续多日无新增病例的区(市)县 ,综合考虑仍实施社会面防控
杨小广介绍,近几日,也有像彭州市等区(市)县连续多日无新增病例,但综合考虑交通、物流、农贸等复杂形势,为防止疫情反弹,仍实施社会面防控。后期,市指挥部会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动态调整。
成都市将如何进一步做好全市生活物资保供工作?
会上,市商务局副局长李晓勇介绍,本次成都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以来,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我们迅速启动相关应急保供方案,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和运行调度,全力保障全市生活物资供应。目前,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总体平稳有序。下一步,将着力从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进一步丰富市场供应。针对前期出现的生鲜农产品短暂抢购情况,引导组织我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和电商平台等加大生鲜农产品直采、直购和调运力度,加强与省外、市外蔬菜产区的沟通衔接,建立完善企业基地联供联储机制,增加省外市外蔬菜上市品种和数量,丰富全市生鲜农产品市场供应。
二是进一步畅通销售渠道。加强上下游企业产销对接,拓宽货源渠道,增加粮油、肉菜和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企业库存数量。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全力推动全市重点保供企业48个配送中心、6000多个营业门店、300多个电商配送站点(前置仓)正常营业,组织保障近5万名网购配送人员参与“最后一公里”配送,全力保障全市生活必需品销售稳定、货源充足、价格平稳。
三是进一步细化保供措施。继续落实好市场应急保供相关方案,密切关注市场供应情况,及时掌握市场消费需求,细化完善相关措施,用心用情做好全市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生活需求。
从五个方面做好工业企业的疫情防控和闭环生产工作
会上,市经信局副局长朱健介绍,本轮全员核酸检测以来,全市经信系统按照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应对疫情工业企业稳产保产闭环生产工作指南》要求,部分工业企业启动闭环生产模式,在各区(市)县、企业的共同努力下,闭环生产企业总体运行平稳有序。
下一步,将按照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9月4日通告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从五个方面做好工业企业的疫情防控和闭环生产工作。
一是督促指导工业企业严格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管理,分类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应对疫情工业企业稳产保产闭环生产工作指南》,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工作指挥体系到位、制度规范到位、防疫物资准备到位、生活保障到位、人员培训到位、应急处置措施到位“六到位”要求。
三是组织做好企业员工换班工作,对返家员工实施闭环“点对点”转运后,将其纳入社区管理。对进入闭环生产的员工,要求提供3天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且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四是加强闭环企业动态调整。按照申请、审核流程严格闭环企业准入,对不符合“六到位”要求的企业撤销闭环生产资格。
五是严格“白名单”企业管理。倡导“防疫泡泡”等闭环生产模式,严格落实“卫生健康官”制度,强化车辆和人员出入管理,确保不出安全事故、不出疫情、不出舆情。
我们将进一步深化专员专班服务制度,27个防疫专班坚守一线,会同区(市)县一道,共同做好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闭环生产服务,确保“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
疫情防控正处于十分关键的时期 ,呼吁市民朋友继续保持警惕
杨小广介绍,在未来的三天中,将始终与市民朋友站在一起,竭尽全力为市民朋友做好生活、就医等保障。同时,我们将通过12345热线等各种渠道收集市民朋友的诉求和意见,持续为市民朋友分忧解惑。
目前,我市的疫情防控正处于十分关键的时期。我们呼吁市民朋友继续保持警惕,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主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持做好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防疫基本行为,继续配合全市开展的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防疫措施,守护自身健康安全。
今天的不便,是为了明天的更方便。面对目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我们相信,在国家工作组的有力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民朋友的默默支持下,我们一定能够心手相牵战胜病毒,一定能用双手和汗水守护成都。
支持抗疫 作为市民请您这样做
会上,市委社治委副主任李军表示,高风险区内的市民朋友,请继续严格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切忌人员外出流动,我们将竭尽全力保障大家的基本生活、物资和就医需求;中风险区内的市民朋友,请继续严格执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引导,每天每户安排1人,“分时有序、分区限流”,到小区内指定区域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低风险区内的市民朋友,请继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在此,特别提醒大家,要做好自我和家人的健康监测,保证规律作息,丰富居家生活,坚持适量运动,保持心情愉悦。同时,密切关注本区域发布的核酸检测时间,按所在街镇、社区通知,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检测完毕立即回家、不要在小区逗留扎堆。检测期间要听从社区、小区工作人员引导,严格落实1米间距、全程佩戴口罩,共同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核酸检测快速有序。
最后,李军表示,短暂的“静”是为了更快的“动”,只要每位市民朋友当好自己的健康第一责任人,就能以“空间”换“时间”,达到疫情防控“以快制快”“动态清零”“决战决胜”的目标。(成都发布)
妈妈来信:微微辣,想咨询你一个问题。我家宝宝2岁了。有时候会坚持要做一件事,比如大晚上就要吃山楂,不给就一直哭,还有很多这样的类似的事,我想问,如果大人制止了,会造成她叛逆吗?
不止这一件事,就是没有满足他,她会叛逆吗?
我:这段时间我重复讲过几次这个概念——家长不是不能对孩子的要求做限制,而是做限制的时候不要希望孩子笑着接受。
孩子要求一直吃糖的时候,家长鉴于知道吃糖太多对健康不好,就会加以限制;
孩子要求一直在游乐园玩下去的时候,鉴于真的到时间得回家了,或者待会儿还有个什么事儿要做,不能耽误了,家长就会加以限制;
孩子要求一直看电视一直吃山楂要求自己过马路,家长都会出于自己的顾虑,加以限制。
这些限制是合理的,完全不限制才是不想花心思和不负责任的行径。
限制之后会发生什么事?
用脚趾头也能想到,不可能会有小孩开开心心地说,矮马,感恩妈妈不让我吃糖,这样我才能健康,感谢父母不让我玩游乐园,这样我才能吃得上晚饭,还好有纪律严明的爸爸妈妈,这样我才能保护眼睛,才能保护牙齿,才能保证安全——哪里会有这样的小孩!有的话你自己都送到精神病院去了。
真正的正常小孩,遇到这些限制百分之两百都是难过的,有的流泪,有的打滚,有的不做声,有的翻天覆地。
这就是小孩。这才是小孩。
洞主担心小孩不被家长满足要求,就会造成叛逆,这是一种很有意思的说法,一方面可能是你看到小孩的眼泪,你觉得小孩的眼泪是叛逆——其实真正的叛逆是小孩在被限制之后轻轻一笑,看你一眼,说哦,行,谢谢您了。对家长隐藏真实情绪,才是真正的叛逆。
另一方面可能是一些秉持所谓爱与自由的人的看法,他们认为小孩要干嘛就应该一直给他们干,应该放手让小孩完全自己体验人生,最经典的是李雪建议的:小孩要看电视就陪他看,看连着几天看到腻,想吃糖就给他吃,吃到身体自己感觉不舒服,这样让孩子自然停下,自然做选择,这就不会有叛逆——这也是一个说法咯。
这里的荒谬之处是,如果小孩自己管自己就行了,什么都可以不加限制,那么大人究竟是用来做什么的?
为什么小孩子需要大人的照顾?是因为从生理到心理,孩子都不够成熟,也无法为自己做的决定背负相应的责任。不管脑瓜子不成熟的孩子有什么样的要求,大人全都去满足的话,可以想见世界都得大乱了。
当然,如果你有一个期待叫做:我希望孩子可以学会协商,不要一不被满足就哭。这个期待是完全合理的,只不过,第一,我们作为大人,是不是应该先有一些协商意识、协商技巧?第二,是不是要给我们的孩子一些时间,来掌握这个并不容易、也并不熟悉的内容?宝贝没这么快能学会协商。每个孩子自己的年龄,年龄所决定的思考能力,个性都不一样,掌握所有事都跟人协商的技能,这是漫长的成长过程。
具体到每一个孩子的要求来讲,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就洞主说的这个大半夜要吃山楂的问题,不同家庭不同家长因为有不同的经验经历,就会有不同的要求嘛。
有的家长可能觉得无所谓,吃就吃呗;
有的家长可能觉得哎呀我不喜欢你吃,但是非要吃,也行,我希望你少吃点,就是限量的话我就给你吃咯;
还有的家长比如我,可能是「吃可以,但我需要你吃完再刷牙一次,一定吃完刷牙我就准吃」;
也有的家长就是完全不希望孩子吃,如果完全不希望孩子吃,要么就承担孩子的不高兴嘛,要么就给孩子点别的盼头嘛,比如宝贝第二天我给你两片吃。
脑子里尽量满足两个人的要求,这是协商的核心,而往往很多大人都没有这个核心,他们只觉得满足自己的要求就可以了,那么的确在这种情况下,当孩子的需求长期、多次、总是、持续的被忽略、被轻视、被打压、被嘲讽,之后孩子也许会默默变得「叛逆」,但这个「叛逆」完全是大人的各种忽视种下的果。
对我们的孩子加以限制,这没有什么问题,尤其是不得不限制的情况下;
有问题的是那些,长期只考虑自己的要求,不考虑孩子基础能力、个人感受的限制——这种家长刚好也是无法接纳孩子被限制后有负面情绪的同一群人。
————
总结:
1、如果考虑到孩子身心健康,你想要做一些限制,可以做。就是别指望孩子开心的接受。
2、如果孩子不开心,你需要安抚这份不开心。不用把不开心看成是洪水猛兽,它只是半小时后的风平浪静。
3、随着孩子慢慢长大,单纯做限制已经无法满足孩子成长过程中慢慢增加的主人翁需求,所以家长也要意识到学会跟孩子协商的重要性。
4、协商意味着,双方需要了解自己的需求,如果孩子不太了解,家长需要帮助孩子厘清需求,同时跟孩子开诚布公地讲自己的想法,尽量不要让亲子僵局变成你赢则我输,或者是我赢则你输。找到第三种方式,既满足孩子,又满足你。如果对这个办法不太熟悉,那么说明你和孩子都需要一些时间来掌握这里面的一些技巧。
比如预先知会很重要(可以在我微博搜索预先告知或者预先/提前等关键词),比如日常沟通、日常说话算数建立互信很重要、日常对事件进行复盘(复盘也有关键词)这些都可以开始做起来——抱着你跟孩子可以因此而互相更加了解的心来去做这件事。
5、慢慢的,当你们遇到意见分歧时,哭声会减少,深呼吸和主动协商会增多,因为孩子会慢慢发现,跟爆哭一场相比,协商还是更有效。
6、拿出所有的耐心,跟孩子一起成长吧!少给孩子贴「叛逆」这样的标签,才不会被标签挡住眼睛,这样一来你能更了解你的孩子。#墩妈的育儿理念##给家长的一堂课##微博亲子季#
不止这一件事,就是没有满足他,她会叛逆吗?
我:这段时间我重复讲过几次这个概念——家长不是不能对孩子的要求做限制,而是做限制的时候不要希望孩子笑着接受。
孩子要求一直吃糖的时候,家长鉴于知道吃糖太多对健康不好,就会加以限制;
孩子要求一直在游乐园玩下去的时候,鉴于真的到时间得回家了,或者待会儿还有个什么事儿要做,不能耽误了,家长就会加以限制;
孩子要求一直看电视一直吃山楂要求自己过马路,家长都会出于自己的顾虑,加以限制。
这些限制是合理的,完全不限制才是不想花心思和不负责任的行径。
限制之后会发生什么事?
用脚趾头也能想到,不可能会有小孩开开心心地说,矮马,感恩妈妈不让我吃糖,这样我才能健康,感谢父母不让我玩游乐园,这样我才能吃得上晚饭,还好有纪律严明的爸爸妈妈,这样我才能保护眼睛,才能保护牙齿,才能保证安全——哪里会有这样的小孩!有的话你自己都送到精神病院去了。
真正的正常小孩,遇到这些限制百分之两百都是难过的,有的流泪,有的打滚,有的不做声,有的翻天覆地。
这就是小孩。这才是小孩。
洞主担心小孩不被家长满足要求,就会造成叛逆,这是一种很有意思的说法,一方面可能是你看到小孩的眼泪,你觉得小孩的眼泪是叛逆——其实真正的叛逆是小孩在被限制之后轻轻一笑,看你一眼,说哦,行,谢谢您了。对家长隐藏真实情绪,才是真正的叛逆。
另一方面可能是一些秉持所谓爱与自由的人的看法,他们认为小孩要干嘛就应该一直给他们干,应该放手让小孩完全自己体验人生,最经典的是李雪建议的:小孩要看电视就陪他看,看连着几天看到腻,想吃糖就给他吃,吃到身体自己感觉不舒服,这样让孩子自然停下,自然做选择,这就不会有叛逆——这也是一个说法咯。
这里的荒谬之处是,如果小孩自己管自己就行了,什么都可以不加限制,那么大人究竟是用来做什么的?
为什么小孩子需要大人的照顾?是因为从生理到心理,孩子都不够成熟,也无法为自己做的决定背负相应的责任。不管脑瓜子不成熟的孩子有什么样的要求,大人全都去满足的话,可以想见世界都得大乱了。
当然,如果你有一个期待叫做:我希望孩子可以学会协商,不要一不被满足就哭。这个期待是完全合理的,只不过,第一,我们作为大人,是不是应该先有一些协商意识、协商技巧?第二,是不是要给我们的孩子一些时间,来掌握这个并不容易、也并不熟悉的内容?宝贝没这么快能学会协商。每个孩子自己的年龄,年龄所决定的思考能力,个性都不一样,掌握所有事都跟人协商的技能,这是漫长的成长过程。
具体到每一个孩子的要求来讲,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就洞主说的这个大半夜要吃山楂的问题,不同家庭不同家长因为有不同的经验经历,就会有不同的要求嘛。
有的家长可能觉得无所谓,吃就吃呗;
有的家长可能觉得哎呀我不喜欢你吃,但是非要吃,也行,我希望你少吃点,就是限量的话我就给你吃咯;
还有的家长比如我,可能是「吃可以,但我需要你吃完再刷牙一次,一定吃完刷牙我就准吃」;
也有的家长就是完全不希望孩子吃,如果完全不希望孩子吃,要么就承担孩子的不高兴嘛,要么就给孩子点别的盼头嘛,比如宝贝第二天我给你两片吃。
脑子里尽量满足两个人的要求,这是协商的核心,而往往很多大人都没有这个核心,他们只觉得满足自己的要求就可以了,那么的确在这种情况下,当孩子的需求长期、多次、总是、持续的被忽略、被轻视、被打压、被嘲讽,之后孩子也许会默默变得「叛逆」,但这个「叛逆」完全是大人的各种忽视种下的果。
对我们的孩子加以限制,这没有什么问题,尤其是不得不限制的情况下;
有问题的是那些,长期只考虑自己的要求,不考虑孩子基础能力、个人感受的限制——这种家长刚好也是无法接纳孩子被限制后有负面情绪的同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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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1、如果考虑到孩子身心健康,你想要做一些限制,可以做。就是别指望孩子开心的接受。
2、如果孩子不开心,你需要安抚这份不开心。不用把不开心看成是洪水猛兽,它只是半小时后的风平浪静。
3、随着孩子慢慢长大,单纯做限制已经无法满足孩子成长过程中慢慢增加的主人翁需求,所以家长也要意识到学会跟孩子协商的重要性。
4、协商意味着,双方需要了解自己的需求,如果孩子不太了解,家长需要帮助孩子厘清需求,同时跟孩子开诚布公地讲自己的想法,尽量不要让亲子僵局变成你赢则我输,或者是我赢则你输。找到第三种方式,既满足孩子,又满足你。如果对这个办法不太熟悉,那么说明你和孩子都需要一些时间来掌握这里面的一些技巧。
比如预先知会很重要(可以在我微博搜索预先告知或者预先/提前等关键词),比如日常沟通、日常说话算数建立互信很重要、日常对事件进行复盘(复盘也有关键词)这些都可以开始做起来——抱着你跟孩子可以因此而互相更加了解的心来去做这件事。
5、慢慢的,当你们遇到意见分歧时,哭声会减少,深呼吸和主动协商会增多,因为孩子会慢慢发现,跟爆哭一场相比,协商还是更有效。
6、拿出所有的耐心,跟孩子一起成长吧!少给孩子贴「叛逆」这样的标签,才不会被标签挡住眼睛,这样一来你能更了解你的孩子。#墩妈的育儿理念##给家长的一堂课##微博亲子季#
【新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解读之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的职能——我们用案例来说话】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而行政执行活动中有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叫“行政非诉执行”。什么是行政非诉执行?检察机关又是如何对法院行政非诉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的呢?今天小编就具体来给大家讲一讲。
行政非诉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后,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确定的义务,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受理、审查,作出裁定准予行政机关或直接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从而使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内容得以实现的制度。
案例一:甲县违法占地非诉执行监督系列案
【基本案情】
2017年8月以来,甲县国土资源局在动巡中发现驾校、砂场等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经依法立案后作出相应行政处罚。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甲县国土资源局依照法律规定,将到期需执行内容申请甲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截至2018年4月12日,甲县国土资源局共向甲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非诉案件96件,涉及非法占用耕地154.8亩、基本农田66.8亩,其他土地2.76亩,行政罚款总额300余万元。
甲县人民法院对县国土资源局行政非诉案件强制执行申请均不予受理,也未作出不予受理裁定和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检察机关监督情况】
2018年4月12日,甲县人民检察院对其中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21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依法予以受理。4月26日,向甲县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依法办理甲县国土资源局申请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完善行政非诉案件受理机制,以保障行政处罚权的正确行使。
2018年5月3日,甲县人民法院回复,对建议的21起及其他75起行政非诉案件全部予以受理。同时,完善非诉行政案件受理程序,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快立快审。
保护耕地,关系到中国十几亿人口的粮食问题,关系到我国的粮食安全、生态安全问题。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不仅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司法机关共同的责任。该案通过对21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进行监督,促使人民法院对后续案件依法立案、准予执行,并依法执行,不仅促进了规范执法、依法行政,还有力地促进了对国家耕地、基本农田的保护,达到双赢多赢共赢。
【法条链接】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执行申请不予受理又不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案例二: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环境违法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系列案
【基本案情】
2016年至2018年,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因环保违法,分别被环境保护局等3家行政机关处以责令改正及2万元到25万元不等的行政罚款。因涉案企业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上述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涉案企业自动纠正了上述违法行为但未缴纳罚款。法院应当事人申请,主持双方就罚款数额进行和解,行政机关大幅度减少罚款本金与被处罚企业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法院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为由结案。17个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经执行和解后共违法减免罚款本金199.3万元。
【检察机关监督情况】
2018年10月,检察院对此案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据法院卷宗记载,减免或放弃罚款本金的原因主要是企业经济困难,但调查发现,除极个别企业外,绝大部分公司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并不存在生产经营困难的情形。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并不能对本金进行减免。2018年10月18日、10月25日,检察机关分别向法院、环保局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纠正违法调解行为,环保部门依法及时正确履行职权,避免国有财产流失。
2018年12月、2019年1月,上述行政机关和法院均作出书面回复。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除1家企业破产外,其余减免的罚款本金已全部追回。行政机关还主动排查,追回其他不符合减免条件的单位罚款本金。法院同时表示,将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明的环境执法司法有利于解决环境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是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本案通过监督纠正17个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违法和解,追回罚款本金,使环境违法者得到了应有处罚,震慑了其他环境污染行为,避免了国有财产流失。同时,通过对违法执行和解行为进行监督,规范了法院行政非诉执行行为,促进了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职。
【法条链接】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终结执行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案例三: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案
【基本案情】
2016年4月19日,某公司一分厂制浆车间发生机械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同日,区安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2万元。该公司缴纳罚款7万元,未申请复议、未提起行政诉讼。2017年1月18日,区安监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月13日,法院作出准予强制执行区安监局对该公司的罚款15万元的决定。同年3月17日,区法院执行立案,3月18日决定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月22日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并先后采取了网络查询该公司财产情况、冻结该公司银行账户等执行手段。4月5日,该公司交纳罚款,区人民法院解除对该公司账户的冻结。
【检察机关监督情况】
检察机关认为,法院在未发出《执行通知书》、未采取查控财产措施,也未向被执行人发出任何有关信用惩戒措施风险提示通知前,即决定对该公司进行信用惩戒;在该公司履行义务后,又未在案卷内附上删除失信信息的材料,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2019年10月17日,检察机关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及时删除该公司的失信信息;2.依法规范对民营企业适用信用惩戒措施,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2019年10月23日,法院书面回复,采纳了检察建议,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依法依规办理案件,对作为民营企业的被执行人审慎采取信用惩戒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同时作出说明,虽然对该公司进行信用惩戒不符合相关规定,但未将其失信信息进行公布。
征信记录是民营企业的软资产、软实力和“通行证”。民营企业一旦有不良征信记录,其在项目申报、融资、企业运行等方面将会受到诸多限制,不利于企业发展。本案中,检察机关通过对法院违法适用信用惩戒措施的行为依法予以监督,促进了法院规范司法,为民营企业正常运营提供了法治保障。
【法条链接】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在执行活动中违反规定采取信用惩戒等执行实施措施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开展,既有利于督促人民法院依法执行,也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于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行政裁决权利人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而行政执行活动中有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叫“行政非诉执行”。什么是行政非诉执行?检察机关又是如何对法院行政非诉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的呢?今天小编就具体来给大家讲一讲。
行政非诉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后,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确定的义务,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受理、审查,作出裁定准予行政机关或直接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从而使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内容得以实现的制度。
案例一:甲县违法占地非诉执行监督系列案
【基本案情】
2017年8月以来,甲县国土资源局在动巡中发现驾校、砂场等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经依法立案后作出相应行政处罚。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甲县国土资源局依照法律规定,将到期需执行内容申请甲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截至2018年4月12日,甲县国土资源局共向甲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非诉案件96件,涉及非法占用耕地154.8亩、基本农田66.8亩,其他土地2.76亩,行政罚款总额300余万元。
甲县人民法院对县国土资源局行政非诉案件强制执行申请均不予受理,也未作出不予受理裁定和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检察机关监督情况】
2018年4月12日,甲县人民检察院对其中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21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依法予以受理。4月26日,向甲县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依法办理甲县国土资源局申请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完善行政非诉案件受理机制,以保障行政处罚权的正确行使。
2018年5月3日,甲县人民法院回复,对建议的21起及其他75起行政非诉案件全部予以受理。同时,完善非诉行政案件受理程序,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快立快审。
保护耕地,关系到中国十几亿人口的粮食问题,关系到我国的粮食安全、生态安全问题。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不仅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司法机关共同的责任。该案通过对21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进行监督,促使人民法院对后续案件依法立案、准予执行,并依法执行,不仅促进了规范执法、依法行政,还有力地促进了对国家耕地、基本农田的保护,达到双赢多赢共赢。
【法条链接】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执行申请不予受理又不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案例二: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环境违法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系列案
【基本案情】
2016年至2018年,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因环保违法,分别被环境保护局等3家行政机关处以责令改正及2万元到25万元不等的行政罚款。因涉案企业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上述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涉案企业自动纠正了上述违法行为但未缴纳罚款。法院应当事人申请,主持双方就罚款数额进行和解,行政机关大幅度减少罚款本金与被处罚企业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法院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为由结案。17个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经执行和解后共违法减免罚款本金199.3万元。
【检察机关监督情况】
2018年10月,检察院对此案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据法院卷宗记载,减免或放弃罚款本金的原因主要是企业经济困难,但调查发现,除极个别企业外,绝大部分公司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并不存在生产经营困难的情形。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并不能对本金进行减免。2018年10月18日、10月25日,检察机关分别向法院、环保局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纠正违法调解行为,环保部门依法及时正确履行职权,避免国有财产流失。
2018年12月、2019年1月,上述行政机关和法院均作出书面回复。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除1家企业破产外,其余减免的罚款本金已全部追回。行政机关还主动排查,追回其他不符合减免条件的单位罚款本金。法院同时表示,将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明的环境执法司法有利于解决环境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是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本案通过监督纠正17个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违法和解,追回罚款本金,使环境违法者得到了应有处罚,震慑了其他环境污染行为,避免了国有财产流失。同时,通过对违法执行和解行为进行监督,规范了法院行政非诉执行行为,促进了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职。
【法条链接】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终结执行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案例三: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案
【基本案情】
2016年4月19日,某公司一分厂制浆车间发生机械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同日,区安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2万元。该公司缴纳罚款7万元,未申请复议、未提起行政诉讼。2017年1月18日,区安监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月13日,法院作出准予强制执行区安监局对该公司的罚款15万元的决定。同年3月17日,区法院执行立案,3月18日决定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月22日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并先后采取了网络查询该公司财产情况、冻结该公司银行账户等执行手段。4月5日,该公司交纳罚款,区人民法院解除对该公司账户的冻结。
【检察机关监督情况】
检察机关认为,法院在未发出《执行通知书》、未采取查控财产措施,也未向被执行人发出任何有关信用惩戒措施风险提示通知前,即决定对该公司进行信用惩戒;在该公司履行义务后,又未在案卷内附上删除失信信息的材料,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2019年10月17日,检察机关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及时删除该公司的失信信息;2.依法规范对民营企业适用信用惩戒措施,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2019年10月23日,法院书面回复,采纳了检察建议,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依法依规办理案件,对作为民营企业的被执行人审慎采取信用惩戒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同时作出说明,虽然对该公司进行信用惩戒不符合相关规定,但未将其失信信息进行公布。
征信记录是民营企业的软资产、软实力和“通行证”。民营企业一旦有不良征信记录,其在项目申报、融资、企业运行等方面将会受到诸多限制,不利于企业发展。本案中,检察机关通过对法院违法适用信用惩戒措施的行为依法予以监督,促进了法院规范司法,为民营企业正常运营提供了法治保障。
【法条链接】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在执行活动中违反规定采取信用惩戒等执行实施措施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开展,既有利于督促人民法院依法执行,也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于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行政裁决权利人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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