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报短评#【#安装家用摄像头不能我的地盘我做主#】如果家用摄像产品能够拍到他人的隐私信息,安装家用摄像产品就超出了私事的范畴,就引发了相邻关系或公共关系问题。
近年来,多种价位、功能各异的家用智能摄像产品不断涌进市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家用摄像头解决小偷“光顾”、车被剐蹭、老幼安全、宠物安全等问题。与此同时,这些摄像头又给人带来了新的“烦恼”:邻居的日常出行不可避免地入镜、别有用心者借个人安全之由偷拍他人影像、云端存储视频存在被兜售的隐患……
安装家用摄像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多,相关的侵权争议、纠纷也越来越多。不少人认为,住所区域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安装家用摄像产品完全应该“我的地盘我做主”,他人无权置喙。这是一种错误的想法。
家用摄像产品的覆盖区域分为住所大门之内和大门之外,对于指向家庭大门之内、纯用于家庭内部监控、记录、交流的摄像产品,居民当然可以按照私事处理,自行决定安装的位置、数量以及日常管理等事宜,而指向家庭大门之外的摄像产品,不仅会拍到安装者的“属地”以及相关信息,也可能会拍到邻居的门口等毗连区域以及邻居的日常行为、着装、交友、访客等信息,甚至能够在邻居开门时拍摄到其家庭内部的一些画面。其实,上述画面中包含着邻居不想被他人关注、知晓、了解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而根据法律来评判,这样的信息就有个人隐私信息的属性。令人担忧的是,有些家用摄像产品拍摄的信息还会被不法者解密、出售、传播、观看,从而使他人的隐私权被进一步侵犯。显然,如果家用摄像产品能够拍到他人的隐私信息,安装家用摄像产品就超出了私事的范畴,就关联到了他人的权益和感受,就引发了相邻关系或公共关系问题。
对于如何处理安装家用摄像产品引发的相邻关系或公共关系问题,法律提供的是粗线条调整模式,比如,民法典赋予了自然人隐私权,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但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六条又规定:行为人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其自身合法权益而合理处理他人个人信息的,不承担民事责任。那么,安装家用摄像产品是否符合维护公共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形?如何安装家用摄像产品(包括安装的位置、拍摄的区域以及安装的流程等)才具备合理性?对这些问题,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也容易让人们在安装家用摄像产品时进入操作盲区或误区。立法部门或相关监管部门有必要给家用摄像产品安装打一个“法律补丁”,划出安装使用家用摄像产品的合法合理边界,拉出家用摄像产品的安装使用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并可把相邻方知情、同意作为安装外用型家用摄像产品的一项条件,要求居民向有关部门备案外用型家用摄像产品的安装使用情况。
基层政府、社区、村居以及公安、司法等部门应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普法宣传,制作家用摄像产品安装使用指南,教育引导居民在安装使用家用摄像产品时守住法律边界,兼顾相邻方的权益和感受,规避侵权风险。
当然,人们在安装使用外用型家用摄像产品时,应该承担第一责任、主要责任,与相邻方协商解决能否安装以及摄像产品的位置、拍摄范围等问题,并加强日常管理,该加密的加密,该定期清理的定期清理,从源头减少侵权隐患,预防侵权纠纷。(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李英锋)
近年来,多种价位、功能各异的家用智能摄像产品不断涌进市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家用摄像头解决小偷“光顾”、车被剐蹭、老幼安全、宠物安全等问题。与此同时,这些摄像头又给人带来了新的“烦恼”:邻居的日常出行不可避免地入镜、别有用心者借个人安全之由偷拍他人影像、云端存储视频存在被兜售的隐患……
安装家用摄像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多,相关的侵权争议、纠纷也越来越多。不少人认为,住所区域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安装家用摄像产品完全应该“我的地盘我做主”,他人无权置喙。这是一种错误的想法。
家用摄像产品的覆盖区域分为住所大门之内和大门之外,对于指向家庭大门之内、纯用于家庭内部监控、记录、交流的摄像产品,居民当然可以按照私事处理,自行决定安装的位置、数量以及日常管理等事宜,而指向家庭大门之外的摄像产品,不仅会拍到安装者的“属地”以及相关信息,也可能会拍到邻居的门口等毗连区域以及邻居的日常行为、着装、交友、访客等信息,甚至能够在邻居开门时拍摄到其家庭内部的一些画面。其实,上述画面中包含着邻居不想被他人关注、知晓、了解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而根据法律来评判,这样的信息就有个人隐私信息的属性。令人担忧的是,有些家用摄像产品拍摄的信息还会被不法者解密、出售、传播、观看,从而使他人的隐私权被进一步侵犯。显然,如果家用摄像产品能够拍到他人的隐私信息,安装家用摄像产品就超出了私事的范畴,就关联到了他人的权益和感受,就引发了相邻关系或公共关系问题。
对于如何处理安装家用摄像产品引发的相邻关系或公共关系问题,法律提供的是粗线条调整模式,比如,民法典赋予了自然人隐私权,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但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六条又规定:行为人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其自身合法权益而合理处理他人个人信息的,不承担民事责任。那么,安装家用摄像产品是否符合维护公共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形?如何安装家用摄像产品(包括安装的位置、拍摄的区域以及安装的流程等)才具备合理性?对这些问题,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也容易让人们在安装家用摄像产品时进入操作盲区或误区。立法部门或相关监管部门有必要给家用摄像产品安装打一个“法律补丁”,划出安装使用家用摄像产品的合法合理边界,拉出家用摄像产品的安装使用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并可把相邻方知情、同意作为安装外用型家用摄像产品的一项条件,要求居民向有关部门备案外用型家用摄像产品的安装使用情况。
基层政府、社区、村居以及公安、司法等部门应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普法宣传,制作家用摄像产品安装使用指南,教育引导居民在安装使用家用摄像产品时守住法律边界,兼顾相邻方的权益和感受,规避侵权风险。
当然,人们在安装使用外用型家用摄像产品时,应该承担第一责任、主要责任,与相邻方协商解决能否安装以及摄像产品的位置、拍摄范围等问题,并加强日常管理,该加密的加密,该定期清理的定期清理,从源头减少侵权隐患,预防侵权纠纷。(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李英锋)
#每日移图#世界之大,我想到处去看看,5G+“云游”开启智慧旅游新模式,不用出远门,就可以跨越空间,让美景近在眼前。中国移动四川公司融合5G、VR/AR等技术,利用全景和8K高清摄像头做为数据采集前端,借助5G大带宽、低时延的特性,实现远程在线全景观看,通过360°的摄像头和5G网络的配合,对四川著名景点进行实时视频抓取与拼接,把景点实景呈现在眼前,我们的客户还可以在VR设备自主选择想观看的景点,足不出户便可畅游四川。同时我们还利用AI、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为景区提供了智慧导览、网上售票、客流监测、监控报警等5G+信息化服务,全面开启智慧旅游新模式。#智慧旅游# #5G看移动#
#正观快评# #一公司要求员工下班发手机电量消耗截图# 【为防“摸鱼”要求发手机电量图,企业不能总想着监视员工】
近日,一则“公司要求员工下班发手机电量消耗截图”的新闻引发舆论关注。武汉一网友发文称,领导发布群公告要求员工下班前将手机电量消耗截图私发检查。该网友表示,公司效益近期不好,才开始这样管理,目的就是不让刷视频玩游戏。
为防止上班期间“摸鱼”,竟要求员工下班后发手机电量消耗截图,该企业对员工的监视可谓玩出了“新花样”。手机属于私人物品,员工一天中使用了哪些软件,有可能涉及到个人隐私,企业要求员工提供电量消耗截图,很难保证不会侵犯员工隐私,也难怪遭到员工的吐槽和反对。
企业领导渴望员工积极工作的心情可以理解,尤其是在企业效益下滑的情况下,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显得尤为重要。但显而易见的是,对员工的手机使用情况进行监视,并不是解决工作效率问题的良方。一方面,如此做法表明了企业对员工的不信任,容易使员工产生抵触情绪,继而影响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检查电量消耗截图,恐怕也很难达到监督员工的目的,正如许多网友所说,用一部备用手机就能应对。
既无法提高工作效率,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该企业的管理手段实在不算高明。公司效益不高,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即使与员工工作态度消极有关,也不应该采取“两败俱伤”的粗暴手段解决。公司应该从根本上查找原因,反思管理等是否存在问题,又该如何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热情。靠电量消耗截图监视员工,只能是管理无能的表现。
其实,企业过度监视员工的问题由来已久,相应的手段也是五花八门。从监控摄像头到各种监测软件、监测设备,甚至有企业用所谓的“智能坐垫”来监视员工。对这类企业的管理者而言,严苛的监视可以防止员工在上班时间“摸鱼”,提升管理效能。但殊不知,无论从法律上还是实际效果上,这种过度化管理都不是“正确操作”,不仅可能侵犯员工权益,也容易把员工推向企业和管理者的对立面,产生相反的结果。事件中,爆料者称有同事反对发送截图,并且大吵一架,便反映了劳动者对此类监视的反感。
然而,由于劳动者相对用人单位处于弱势地位,为了保全工作或者维护正常的劳动关系,面对不合理监视,往往很难拒绝。加之监视员工的行为是否违法不易界定,取证较为困难,更导致此类现象层出不穷。因此,解决不合理监视问题,不能仅依赖企业自觉,更要通过劳动监督检查、司法判决等来进行规范,给劳动者更多支持,也给相关企业以震慑和警示。
劳动者需要被尊重,管理者应该和员工建立信任,通过人性化管理,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继而提升工作热情和效率。用“奇葩”手段监视员工,看似能立竿见影地预防员工偷懒,实则是“丢了西瓜捡了芝麻”,治标不治本。(正观评论员 陈若松)
近日,一则“公司要求员工下班发手机电量消耗截图”的新闻引发舆论关注。武汉一网友发文称,领导发布群公告要求员工下班前将手机电量消耗截图私发检查。该网友表示,公司效益近期不好,才开始这样管理,目的就是不让刷视频玩游戏。
为防止上班期间“摸鱼”,竟要求员工下班后发手机电量消耗截图,该企业对员工的监视可谓玩出了“新花样”。手机属于私人物品,员工一天中使用了哪些软件,有可能涉及到个人隐私,企业要求员工提供电量消耗截图,很难保证不会侵犯员工隐私,也难怪遭到员工的吐槽和反对。
企业领导渴望员工积极工作的心情可以理解,尤其是在企业效益下滑的情况下,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显得尤为重要。但显而易见的是,对员工的手机使用情况进行监视,并不是解决工作效率问题的良方。一方面,如此做法表明了企业对员工的不信任,容易使员工产生抵触情绪,继而影响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检查电量消耗截图,恐怕也很难达到监督员工的目的,正如许多网友所说,用一部备用手机就能应对。
既无法提高工作效率,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该企业的管理手段实在不算高明。公司效益不高,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即使与员工工作态度消极有关,也不应该采取“两败俱伤”的粗暴手段解决。公司应该从根本上查找原因,反思管理等是否存在问题,又该如何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热情。靠电量消耗截图监视员工,只能是管理无能的表现。
其实,企业过度监视员工的问题由来已久,相应的手段也是五花八门。从监控摄像头到各种监测软件、监测设备,甚至有企业用所谓的“智能坐垫”来监视员工。对这类企业的管理者而言,严苛的监视可以防止员工在上班时间“摸鱼”,提升管理效能。但殊不知,无论从法律上还是实际效果上,这种过度化管理都不是“正确操作”,不仅可能侵犯员工权益,也容易把员工推向企业和管理者的对立面,产生相反的结果。事件中,爆料者称有同事反对发送截图,并且大吵一架,便反映了劳动者对此类监视的反感。
然而,由于劳动者相对用人单位处于弱势地位,为了保全工作或者维护正常的劳动关系,面对不合理监视,往往很难拒绝。加之监视员工的行为是否违法不易界定,取证较为困难,更导致此类现象层出不穷。因此,解决不合理监视问题,不能仅依赖企业自觉,更要通过劳动监督检查、司法判决等来进行规范,给劳动者更多支持,也给相关企业以震慑和警示。
劳动者需要被尊重,管理者应该和员工建立信任,通过人性化管理,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继而提升工作热情和效率。用“奇葩”手段监视员工,看似能立竿见影地预防员工偷懒,实则是“丢了西瓜捡了芝麻”,治标不治本。(正观评论员 陈若松)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