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空之王定档0930#我一直自诩自己是民航飞机爱好者,其实除了疫情以前去看看飞机起降,喜欢看看航空论坛,看看航空纪录片,看看飞机相关的电影,实际上我对军航还处在一个懵懂阶段,除了能认清楚飞机,能知道点儿动态,还没有太多实感,这次有机会能看到这个其实不是很常见的题材(影视剧多是陆军),真的蛮期待的(*°∀°)=3,除了试飞员的故事,不知道空军还想给我们看些什么,拭目以待#长空之王新预告燃起来了#
#通告#【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为了维护首都及我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河北省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无人机、穿越机、轻型飞机、滑翔机、航空模型、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三角翼、动力伞等“低慢小”航空器及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空飘物(以下简称“低慢小”)。
二、管控时间: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11月16日。
三、管控原则: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商业、勘测性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军队、民航、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航空器及拥有者、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四、处置原则: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河北省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规飞行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廊坊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8日
一、适用范围:无人机、穿越机、轻型飞机、滑翔机、航空模型、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三角翼、动力伞等“低慢小”航空器及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空飘物(以下简称“低慢小”)。
二、管控时间: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11月16日。
三、管控原则: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商业、勘测性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军队、民航、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航空器及拥有者、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四、处置原则: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河北省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规飞行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廊坊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8日
#东博会#【关于加强第19届东博会和峰会期间“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第19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东博会和峰会”)将于2022年9月16日-19日在南宁市隆重举行。为确保第19届东博会和峰会期间的低空安全,杜绝各类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通常是指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目标,主要有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孔明灯、大型风筝、空飘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相关规定,所有飞行活动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空管部门、相关主管部门严格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自2022年9月15日0时至9月19日18时,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包含横州市、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和隆安县)禁止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因特殊原因确需飞行的,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应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航空器信息及拥有者、使用者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四、公安、空军、民航、气象等部门依管理职责查处各类违规飞行行为。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2年9月15日0时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9月19日18时止。
南宁市公安局
2022年9月3日
一、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通常是指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目标,主要有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孔明灯、大型风筝、空飘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相关规定,所有飞行活动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空管部门、相关主管部门严格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自2022年9月15日0时至9月19日18时,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包含横州市、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和隆安县)禁止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因特殊原因确需飞行的,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应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航空器信息及拥有者、使用者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四、公安、空军、民航、气象等部门依管理职责查处各类违规飞行行为。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2年9月15日0时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9月19日18时止。
南宁市公安局
2022年9月3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