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不了》&《纳闷集》
适合中秋小长假,两天就能读完的两本漫画~
作者匡扶虽然说自己不擅长画画,但画风是那种看着看着会突然笑出声的。两本书讲得都是普通人的故事,但却直至人心,不经意间被戳中被感动。
让我觉得最有趣的一点,本来是前后毫无关联的故事,但总能在读到后面时找到之前出现过人物的影子,我还会再翻到前面去核实一下,就像看了一部长长的电影……
整部漫画充满细节和金句,随便分享两句:
“知道了什么比得到什么要更实在”
“自愿和自发是两回事”
#读书,我们是认真的[超话]# #读书打卡# ⑤
适合中秋小长假,两天就能读完的两本漫画~
作者匡扶虽然说自己不擅长画画,但画风是那种看着看着会突然笑出声的。两本书讲得都是普通人的故事,但却直至人心,不经意间被戳中被感动。
让我觉得最有趣的一点,本来是前后毫无关联的故事,但总能在读到后面时找到之前出现过人物的影子,我还会再翻到前面去核实一下,就像看了一部长长的电影……
整部漫画充满细节和金句,随便分享两句:
“知道了什么比得到什么要更实在”
“自愿和自发是两回事”
#读书,我们是认真的[超话]# #读书打卡# ⑤
每天晚上都跟喜欢的人煲电话粥,直至黎明。
不经意间暴露了我自己为了心愿达成百试百灵的“方法”
我轻松又冷静说着,“我可不会活太久”。
他眼角湿润,努力压着自己的哭腔。
我,奇怪又震惊,说实话,那一刻我觉得他演技真好。
这个秘密,我不是只说过他听。
而同样听过秘密的另一个人,他也只是能理解,也只是希望我不要再这样。
后来他偷偷去抹泪,我捕捉到了。
他回来时面上带笑,我们俩个继续谈论其他。
我以为这只是个小插曲。
要挂电话时,他突然跟我说
“下次用我的阳寿去交换吧,我命长”
“那怎么行”
“我真的很喜欢你,我愿意,拿我的换吧,算我求你”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觉得他真的很诚恳,可我分不清是真心还是假意
直到今天
我打字和他说 我有个愿望
他说
《这次拿我的阳寿去许愿》
不经意间暴露了我自己为了心愿达成百试百灵的“方法”
我轻松又冷静说着,“我可不会活太久”。
他眼角湿润,努力压着自己的哭腔。
我,奇怪又震惊,说实话,那一刻我觉得他演技真好。
这个秘密,我不是只说过他听。
而同样听过秘密的另一个人,他也只是能理解,也只是希望我不要再这样。
后来他偷偷去抹泪,我捕捉到了。
他回来时面上带笑,我们俩个继续谈论其他。
我以为这只是个小插曲。
要挂电话时,他突然跟我说
“下次用我的阳寿去交换吧,我命长”
“那怎么行”
“我真的很喜欢你,我愿意,拿我的换吧,算我求你”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觉得他真的很诚恳,可我分不清是真心还是假意
直到今天
我打字和他说 我有个愿望
他说
《这次拿我的阳寿去许愿》
#三联美食# 《猪蹄:莽汉也有玲珑心》文|暮易
猪蹄大概不能与时髦的精致主义沾边。向来如粗野大汉,肥油横流皮糙肉厚,却最容易俘获简单原始的口舌之欲。这正是其柔糯的脂肪和颤抖的胶质在蛊惑人心。
能将猪蹄的坦荡张扬发挥到极致的,上海的糟猪蹄算一例。每年夏风吹拂,精细的上海人总爱去熟食店挑上一些糟货回家过老酒。糟货味轻鲜而不轻佻,比酒醇厚,较酱淡柔。鲜爽不腻,清新微甜,尤适合冷吃,于炎炎夏日里是难得的解馋好味。
所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酒糟,却是一个例外。它发酵后涌出的丝丝糟香醉人心脾,与黄酒秘制香料清高汤混合,风味交融得到清丽如许的糟卤。一切入了糟卤大门的食物犹如闯入高深密宗的信徒,身心具伏。猪蹄的清腴丰美尽情在卤水的浸润间奔腾游蹿,直至深邃。
一口酒的清冽就着一口肉的鲜香,窗外蝉鸣涓涓。这是属于江南人的别趣。
猪蹄历来敦厚,久煮才能出味,对待这位“莽汉”寻常的做法也不过是酱、烧、卤、炖几种。但只要它一出场,一定是叱咤整个餐桌,风头最盛引人欢呼的硬菜。清炖猪蹄,看似猪蹄界的扫地僧,其实也深藏着秘术内功。
我的家乡,称猪蹄为蹄花,最典型的吃法就是清炖,老饕醉心于那种奶白糊嘴的满满胶质感。有人几十年如一日经营一家蹄花汤店。一堆蜂窝煤,一口大炖锅,任凭街道的风景如何日新月异,好像只有这只锅里的时光依旧岿然不动。每日定时风起云涌,咕嘟作响。
有时路过那家蹄花汤,味至鼻尖惹得心花怒放,是一个人也忍不住要进去点一只吃吃的。
炖蹄花只以豌豆为佐细细熬炖至软烂,颜色是软软的玉白,温润泛光。一筷头戳下去,油水滋滋冒出,皮酥似化,筋肉交缠。神思遁入虚空,忘却所有的挂碍,方能让它纯粹极致的鲜灵在口腔翩跹。吃蹄花必要如此心无旁骛,且不惺惺作态。吃几口蹄花,配着解腻的辣油蘸水,喝一口混有豌豆沙沙质感的肉汤,人间真味不过如此。
爱吃会吃的老成都也对蹄花汤青眼有加。到了成都街头,四处弥散着老妈蹄花的诱惑。成都蹄花汤与重庆的格调如出一辙,只是换成了雪豆入汤,汤鲜皮嫩,肥而不腻。不假任何雕饰,整整一只卧在乳白的浓汤里,当真是玉肌胜雪的尤物。
当地的店多以“老妈”命名,没有花言巧辞,十分平易,倒多了一丝朴素的亲厚感。仿佛游子归家吃饭,在这里嘬上一口熟悉的莹莹的奶汤,肠胃顿时暄软下来,精神为之一振,转头又可以挺进生活的滚滚浪潮里。
时常让我惦念的还有一口卤猪蹄的滋味。暑气萦绕的夏天,卤味摊子就是城市味觉地图上的熠熠群星,散落在各处等待人们的摘取。出门溜达,下班回家,顺路去档口切一盘卤味,优哉游哉提回家,就是一顿好饭。
卤猪蹄并不比卤鹅卤鸭受大众追捧,但真正爱它的人一定是心照不宣,钟情它酣畅的撕咬感。从皮到骨、从筋到肉,层层进阶,起承转合,吞吐之间游刃有余。与炖蹄花的清鲜软嫩不同,卤猪蹄的妙处在于——要保留一点彪悍有度的韧劲,以挑拨口齿的空乏。
卤水的优劣是决定一锅卤味的基底。加了几十味秘制香料的老卤醇和深沉,所有的食材先后入锅,各个鲜味交错补益。肥厚的猪蹄要获得完美的口感,去腥去血水是顶要紧的,再投入锅里与嘶嘶的卤水耳鬓厮磨纠缠一番,在肉质微妙的时刻捞起。猪蹄彻底改头换面,从人淡如菊变成了浓艳佳人。
吃猪蹄一定要上手才过瘾。一手稳妥地擎住一大块,任黏糯的酱汁爬满手指,牙齿只顾埋头“深耕”眼前的这块“肉田”,痛快淋漓,平静的内心也由此掀起了欢愉的波澜。
前些年各处可见人专卖卤猪蹄,他们盘踞在一个方寸之地,大敞锅里,油亮酱红的猪蹄堆叠成山,袒露着赤裸裸的香艳,无不引人侧目。
猪腿的两个部位:猪肘和猪蹄,从来都是各走一方,各自生辉。除了火腿一样。肌红脂白,悠远绵长,凝聚了时间的灵动韵味,火腿的风情万种令南北食客皆是欲罢不能,为之着迷。南有宣威火腿、金华火腿,北有陇西火腿,这些名品在火腿江湖也各有其忠实拥趸。
汪曾祺先生写昆明菜提到金钱片腿:“昆明人吃火腿特重小腿至肘棒的那一部分,谓之‘金钱片腿’,因为切开作圆形,当中是精肉,周围是肥肉,带着一圈薄皮。大西门外有一家本地饭馆,不大,很不整洁,但是菜品不少,金钱片腿是必备的。”
隆江猪脚饭名气尤盛,虽然是广味,但很对我的胃口。“隆江”二字的由来已模糊难考,据传是韩愈被贬潮州时当地名厨为其做了一顿猪脚饭,韩愈当场赞不绝口,即题名“隆江猪脚饭”。
不论历史,只谈味道,大抵没有一个广东人能逃得过它的真香定律。我也不例外。上班时每次午餐拿不定主意,一碗香喷油亮的猪脚饭就会悄然飘至脑海。猪脚饭好吃,围观过程也是一种享受。只见店家从一口深不见底的锅里捞出猪蹄肉,斩切成片,剔除碎骨,码在热乎乎的香米饭上,配以豆干酸豆角,堪称经典的是还要浇上一勺温吞咸鲜的卤汁。
浓香肆意飞腾,如薄纱笼住你的所有感官。趁热吃下,顿感天地一宽。
猪脚饭胜在无脱骨之虞,褪去了刚硬的骨头,丢盔卸甲般在你眼底生出羞怯,俨然又是另一番柔媚风情。猪皮将化未化,入口黏喉,而瘦肉活络不柴,私以为是猪脚美馔里的无上妙品!
我总觉得,好吃的东西是有翅膀的。它会在一个不经意的时刻,在目击你的悲怆之后,勇敢地飞入你的念想当中,让你放下所有无谓的执着,只活在当下,活在一碗热腾腾的饭菜里。(本文节选自《三联美食》)
猪蹄大概不能与时髦的精致主义沾边。向来如粗野大汉,肥油横流皮糙肉厚,却最容易俘获简单原始的口舌之欲。这正是其柔糯的脂肪和颤抖的胶质在蛊惑人心。
能将猪蹄的坦荡张扬发挥到极致的,上海的糟猪蹄算一例。每年夏风吹拂,精细的上海人总爱去熟食店挑上一些糟货回家过老酒。糟货味轻鲜而不轻佻,比酒醇厚,较酱淡柔。鲜爽不腻,清新微甜,尤适合冷吃,于炎炎夏日里是难得的解馋好味。
所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酒糟,却是一个例外。它发酵后涌出的丝丝糟香醉人心脾,与黄酒秘制香料清高汤混合,风味交融得到清丽如许的糟卤。一切入了糟卤大门的食物犹如闯入高深密宗的信徒,身心具伏。猪蹄的清腴丰美尽情在卤水的浸润间奔腾游蹿,直至深邃。
一口酒的清冽就着一口肉的鲜香,窗外蝉鸣涓涓。这是属于江南人的别趣。
猪蹄历来敦厚,久煮才能出味,对待这位“莽汉”寻常的做法也不过是酱、烧、卤、炖几种。但只要它一出场,一定是叱咤整个餐桌,风头最盛引人欢呼的硬菜。清炖猪蹄,看似猪蹄界的扫地僧,其实也深藏着秘术内功。
我的家乡,称猪蹄为蹄花,最典型的吃法就是清炖,老饕醉心于那种奶白糊嘴的满满胶质感。有人几十年如一日经营一家蹄花汤店。一堆蜂窝煤,一口大炖锅,任凭街道的风景如何日新月异,好像只有这只锅里的时光依旧岿然不动。每日定时风起云涌,咕嘟作响。
有时路过那家蹄花汤,味至鼻尖惹得心花怒放,是一个人也忍不住要进去点一只吃吃的。
炖蹄花只以豌豆为佐细细熬炖至软烂,颜色是软软的玉白,温润泛光。一筷头戳下去,油水滋滋冒出,皮酥似化,筋肉交缠。神思遁入虚空,忘却所有的挂碍,方能让它纯粹极致的鲜灵在口腔翩跹。吃蹄花必要如此心无旁骛,且不惺惺作态。吃几口蹄花,配着解腻的辣油蘸水,喝一口混有豌豆沙沙质感的肉汤,人间真味不过如此。
爱吃会吃的老成都也对蹄花汤青眼有加。到了成都街头,四处弥散着老妈蹄花的诱惑。成都蹄花汤与重庆的格调如出一辙,只是换成了雪豆入汤,汤鲜皮嫩,肥而不腻。不假任何雕饰,整整一只卧在乳白的浓汤里,当真是玉肌胜雪的尤物。
当地的店多以“老妈”命名,没有花言巧辞,十分平易,倒多了一丝朴素的亲厚感。仿佛游子归家吃饭,在这里嘬上一口熟悉的莹莹的奶汤,肠胃顿时暄软下来,精神为之一振,转头又可以挺进生活的滚滚浪潮里。
时常让我惦念的还有一口卤猪蹄的滋味。暑气萦绕的夏天,卤味摊子就是城市味觉地图上的熠熠群星,散落在各处等待人们的摘取。出门溜达,下班回家,顺路去档口切一盘卤味,优哉游哉提回家,就是一顿好饭。
卤猪蹄并不比卤鹅卤鸭受大众追捧,但真正爱它的人一定是心照不宣,钟情它酣畅的撕咬感。从皮到骨、从筋到肉,层层进阶,起承转合,吞吐之间游刃有余。与炖蹄花的清鲜软嫩不同,卤猪蹄的妙处在于——要保留一点彪悍有度的韧劲,以挑拨口齿的空乏。
卤水的优劣是决定一锅卤味的基底。加了几十味秘制香料的老卤醇和深沉,所有的食材先后入锅,各个鲜味交错补益。肥厚的猪蹄要获得完美的口感,去腥去血水是顶要紧的,再投入锅里与嘶嘶的卤水耳鬓厮磨纠缠一番,在肉质微妙的时刻捞起。猪蹄彻底改头换面,从人淡如菊变成了浓艳佳人。
吃猪蹄一定要上手才过瘾。一手稳妥地擎住一大块,任黏糯的酱汁爬满手指,牙齿只顾埋头“深耕”眼前的这块“肉田”,痛快淋漓,平静的内心也由此掀起了欢愉的波澜。
前些年各处可见人专卖卤猪蹄,他们盘踞在一个方寸之地,大敞锅里,油亮酱红的猪蹄堆叠成山,袒露着赤裸裸的香艳,无不引人侧目。
猪腿的两个部位:猪肘和猪蹄,从来都是各走一方,各自生辉。除了火腿一样。肌红脂白,悠远绵长,凝聚了时间的灵动韵味,火腿的风情万种令南北食客皆是欲罢不能,为之着迷。南有宣威火腿、金华火腿,北有陇西火腿,这些名品在火腿江湖也各有其忠实拥趸。
汪曾祺先生写昆明菜提到金钱片腿:“昆明人吃火腿特重小腿至肘棒的那一部分,谓之‘金钱片腿’,因为切开作圆形,当中是精肉,周围是肥肉,带着一圈薄皮。大西门外有一家本地饭馆,不大,很不整洁,但是菜品不少,金钱片腿是必备的。”
隆江猪脚饭名气尤盛,虽然是广味,但很对我的胃口。“隆江”二字的由来已模糊难考,据传是韩愈被贬潮州时当地名厨为其做了一顿猪脚饭,韩愈当场赞不绝口,即题名“隆江猪脚饭”。
不论历史,只谈味道,大抵没有一个广东人能逃得过它的真香定律。我也不例外。上班时每次午餐拿不定主意,一碗香喷油亮的猪脚饭就会悄然飘至脑海。猪脚饭好吃,围观过程也是一种享受。只见店家从一口深不见底的锅里捞出猪蹄肉,斩切成片,剔除碎骨,码在热乎乎的香米饭上,配以豆干酸豆角,堪称经典的是还要浇上一勺温吞咸鲜的卤汁。
浓香肆意飞腾,如薄纱笼住你的所有感官。趁热吃下,顿感天地一宽。
猪脚饭胜在无脱骨之虞,褪去了刚硬的骨头,丢盔卸甲般在你眼底生出羞怯,俨然又是另一番柔媚风情。猪皮将化未化,入口黏喉,而瘦肉活络不柴,私以为是猪脚美馔里的无上妙品!
我总觉得,好吃的东西是有翅膀的。它会在一个不经意的时刻,在目击你的悲怆之后,勇敢地飞入你的念想当中,让你放下所有无谓的执着,只活在当下,活在一碗热腾腾的饭菜里。(本文节选自《三联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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