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菩萨半睁着眼的秘密,原来如此
我们在寺院礼佛的时候,很多人会发现一个比较显著的特征,佛和菩萨眼睛大都是半睁半闭着的。可是,您是否有过这样的疑惑:他们为什么不睁大眼睛呢?
“其眼二分开八分闭,二分观外八分观内,二分观世间八分观自在。”
半睁眼是佛的外像慈悲代表——不舍六道众生,同时又不忍全睁看到六道众生的痛苦。佛教导我们用心眼去观世界,就要达到“禅”的境界。
佛家坐禅讲究一种“外不着相,内不动心”的静止状态,而佛教“坐禅”的功夫为了有利于修行者不要昏睡,就采取半睁眼睛,既不完全睁开又不能完全闭合的方法。
如果全睁开了眼睛,那么就会被这个世界的纷乱而扰乱了佛心,而半睁半闭可以不受纷乱的干扰并且能够给予受苦受难的人以慈悲。
另一层含义是指:众生之病,不是昏沉,就是散乱,所以半闭眼睛,有助于禅定。
菩萨、佛祖半闭着眼睛,寓意“常观己过,不盯人非”。意思就是为了告诉世人,做人一定要多关照自己,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而不是去找客观原因,佛菩萨的心是谦下的,永远都是低着头找自己的问题,而不去埋怨别人。
六祖说:“若真修道人,不见世间过。”意思就是不去寻思人家的错,修道本来就是修自己为主的。
佛菩萨的造像半闭着眼,微低头的塑像风格也很契合朝拜者的处境。试想一下,你拜完佛,许完愿,佛菩萨也正慈眉善目的看着你,是不是忽然有种很开心、很踏实的感觉?
佛造像融入了工匠的心思,形象代表佛、菩萨进入了“禅那”的状态,充分地体现了佛菩萨庄严而又慈祥的感觉。
这便是佛菩萨目微睁的秘密了!
#微博公开课# #佛法看世间# #佛教#
#佛教[超话]# #厦门·南普陀寺[地点]#
我们在寺院礼佛的时候,很多人会发现一个比较显著的特征,佛和菩萨眼睛大都是半睁半闭着的。可是,您是否有过这样的疑惑:他们为什么不睁大眼睛呢?
“其眼二分开八分闭,二分观外八分观内,二分观世间八分观自在。”
半睁眼是佛的外像慈悲代表——不舍六道众生,同时又不忍全睁看到六道众生的痛苦。佛教导我们用心眼去观世界,就要达到“禅”的境界。
佛家坐禅讲究一种“外不着相,内不动心”的静止状态,而佛教“坐禅”的功夫为了有利于修行者不要昏睡,就采取半睁眼睛,既不完全睁开又不能完全闭合的方法。
如果全睁开了眼睛,那么就会被这个世界的纷乱而扰乱了佛心,而半睁半闭可以不受纷乱的干扰并且能够给予受苦受难的人以慈悲。
另一层含义是指:众生之病,不是昏沉,就是散乱,所以半闭眼睛,有助于禅定。
菩萨、佛祖半闭着眼睛,寓意“常观己过,不盯人非”。意思就是为了告诉世人,做人一定要多关照自己,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而不是去找客观原因,佛菩萨的心是谦下的,永远都是低着头找自己的问题,而不去埋怨别人。
六祖说:“若真修道人,不见世间过。”意思就是不去寻思人家的错,修道本来就是修自己为主的。
佛菩萨的造像半闭着眼,微低头的塑像风格也很契合朝拜者的处境。试想一下,你拜完佛,许完愿,佛菩萨也正慈眉善目的看着你,是不是忽然有种很开心、很踏实的感觉?
佛造像融入了工匠的心思,形象代表佛、菩萨进入了“禅那”的状态,充分地体现了佛菩萨庄严而又慈祥的感觉。
这便是佛菩萨目微睁的秘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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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茨风机没开阀门,开机之后停车,重启无法启动怎么回事?
今天接待了一位咨询访客,该访客的和我们描述:早上到机房,把风机通电启动,风机没有启动起来,去查看发现风机的阀门忘记打开了,然后再次重新启动,发现风机无法启动了,这是怎么回事?
1、电机烧坏
阀门不打开直接启动风机,风机的电机会立刻被烧坏,烧坏之后就无法启动了,解决的办法就是修电机,或者更换新的电机。回转式鼓风机
电机烧坏了之后,我可以找一下当地的电机修理部,让他们进行一下修理,如果不能修理,可以就近采购一台同样型号的电机进行更换。除去电机修理之外,我们还需要做哪些工作呢?
2、检查风机
检查风机是否出现了损坏,手动盘动皮带轮,感受一下是否能够正常盘动,盘动的时候是否存在摩擦的感觉。
如果我们的风机盘不动,说明风机也损坏了,风机损坏了需要对风机进行拆卸检查,拆卸检查的时候注意零部件不能丢失,且需要专业的人士来进行维修。
3、启动注意事项
罗茨鼓风机在启动的时候,是空载启动的,空载启动起来之后,慢慢的关闭阀门,风机正常运转之后,观察各个仪表的数据,保证风机正常运行。
三牛风机是一家生产罗茨风机近20年的厂家,如果您有此方面的采购定制问题,可以联系我们的全国免费客服热线。罗经理:15854151593(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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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机烧坏
阀门不打开直接启动风机,风机的电机会立刻被烧坏,烧坏之后就无法启动了,解决的办法就是修电机,或者更换新的电机。回转式鼓风机
电机烧坏了之后,我可以找一下当地的电机修理部,让他们进行一下修理,如果不能修理,可以就近采购一台同样型号的电机进行更换。除去电机修理之外,我们还需要做哪些工作呢?
2、检查风机
检查风机是否出现了损坏,手动盘动皮带轮,感受一下是否能够正常盘动,盘动的时候是否存在摩擦的感觉。
如果我们的风机盘不动,说明风机也损坏了,风机损坏了需要对风机进行拆卸检查,拆卸检查的时候注意零部件不能丢失,且需要专业的人士来进行维修。
3、启动注意事项
罗茨鼓风机在启动的时候,是空载启动的,空载启动起来之后,慢慢的关闭阀门,风机正常运转之后,观察各个仪表的数据,保证风机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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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马先生的儿子在小区里贪玩,不小心把邻居的车点着了。送到4S店去检测,发现维修费用要90000元,他和车主一商量,准备把车子买下来,自己到外面维修,结果遭到了4S店的阻拦,要他付9万元的25%的服务费,这让马先生无法接受。
9月4号,马先生的儿子在小区玩,因为调皮,捡到一个打火机把邻居的车点着了,因为自己是监护人,所以主动揽责,并且在第二天,按照车主的要求,把车拉到银川的一家日产4S店去维修。
车主在银川有一个表弟,所以这件事就全权交给表弟来代理,马先生都是和车主的表弟以及4S店来对接的。当时车子拉到4S店后,对方看了下,发现情况比较严重,就让他们两人先回去,表示过几天会拉一个清单给她们。
两天后,4S店给出了报价,维修费用需要90000元,马先生感觉这个费用有些高,然后了解了一下市场,发现车主这台车现在的市值也就是13万左右。于是和车主商量一下,给车主13万元一次买断,然后自己拿到外面去修。车主同意了。
和车主商量好的第二天,马先生就去4S店准备把车拖出来,结果遭到各种阻扰,表示要让他支付报价90000元25%的服务费,马先生不理解这是什么费用,对方的解释是他们的报价单足足有8页,就凭这8页报价单,也值25%。
对于这样的说法,马先生不能接受。首先是就是自己平白无故支付这个费用他不接受,其次就是4S店是单方面用微信联系车主的表弟,全程他是不知情的。于是拒绝支付,并找到媒体反映此事。
4S店的售后经理表示,当时报价单他们发给了车主的表弟,也就是这件事的委托人。当时拆解协议上面写着,如果不在店里维修,需要支付报价后25%的服务费,车主的表弟回复了“同意”,这可以视为接受协调条款和签字。
后来,记者也联系了车主的表弟,他表示只知道是要把车放在4S店去修,具体内容他没有细看,这才点了个同意。
对于这25%的费用,售后经理解释,如果车主选择不在店里维修,那店里所有的工人相当于围绕这个车在做无用功,这里包括拆检、报价、确定损失等一系列的费用。如果车主在店里维修,那这笔费用就没有了。不过这些钱也不是一分不让,是可以协商的,他们愿意打个折,让马先生支付8000元。
不过马先生还是不同意,他认为现在不是8000元的问题,而是这个费用不合理,如果是合理的,即便是8万他都承担。后来他们找到了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属于市场行为,如果客户已经签署协议,就代表已经同意了。如果没有签署,感觉价格不合理,这可以打12345。
后来,市场监管部门方面帮忙进行了调解,马先生也和4S店私下协商达成了一致,现已将受损车辆拖至其他维修点进行维修。
说起“拆检费”或者“服务费”,一直都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话题,争议地点在于,收取拆检费已经形成汽车行业的行规,当车主拆检车辆后,到其他地方维修的,才会被要求收取拆检费。有人认为我没有维修为什么要花这么多钱,也有人认为对方付出了劳动力,需要支付对应的费用。
按道理,4S店付出劳动,收取相应的服务费也是无可厚非的,但应该明码标价,在提供服务之前,将拟提供的服务项目、相应的收费标准、拟收取的服务费数额等涉及消费者义务的事项告知消费者,由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接受维修服务。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条明确规定并赋予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即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且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但话又说回来,这项费用为汽修行业自主定价,是一种市场行为,不需经过物价部门审批。所以高了低了,还是要由双方协商去解决。目前来看,4S店方面并不是“先斩后奏”,确实提前说明了情况,只是委托人没有在意,所以进行了同意。所以提醒大家,如果不认可对方的条款,千万不要同意或者签字,不然就说不清楚了。
当然,文中这件事,我认为这笔费用应该由原始的户主的承担,孩子的父亲对协议内容是不知情的,人家13万市场价已经买下来了,原先的多余费用应该由原车主掏。对此,大家有何看法呢?
9月4号,马先生的儿子在小区玩,因为调皮,捡到一个打火机把邻居的车点着了,因为自己是监护人,所以主动揽责,并且在第二天,按照车主的要求,把车拉到银川的一家日产4S店去维修。
车主在银川有一个表弟,所以这件事就全权交给表弟来代理,马先生都是和车主的表弟以及4S店来对接的。当时车子拉到4S店后,对方看了下,发现情况比较严重,就让他们两人先回去,表示过几天会拉一个清单给她们。
两天后,4S店给出了报价,维修费用需要90000元,马先生感觉这个费用有些高,然后了解了一下市场,发现车主这台车现在的市值也就是13万左右。于是和车主商量一下,给车主13万元一次买断,然后自己拿到外面去修。车主同意了。
和车主商量好的第二天,马先生就去4S店准备把车拖出来,结果遭到各种阻扰,表示要让他支付报价90000元25%的服务费,马先生不理解这是什么费用,对方的解释是他们的报价单足足有8页,就凭这8页报价单,也值25%。
对于这样的说法,马先生不能接受。首先是就是自己平白无故支付这个费用他不接受,其次就是4S店是单方面用微信联系车主的表弟,全程他是不知情的。于是拒绝支付,并找到媒体反映此事。
4S店的售后经理表示,当时报价单他们发给了车主的表弟,也就是这件事的委托人。当时拆解协议上面写着,如果不在店里维修,需要支付报价后25%的服务费,车主的表弟回复了“同意”,这可以视为接受协调条款和签字。
后来,记者也联系了车主的表弟,他表示只知道是要把车放在4S店去修,具体内容他没有细看,这才点了个同意。
对于这25%的费用,售后经理解释,如果车主选择不在店里维修,那店里所有的工人相当于围绕这个车在做无用功,这里包括拆检、报价、确定损失等一系列的费用。如果车主在店里维修,那这笔费用就没有了。不过这些钱也不是一分不让,是可以协商的,他们愿意打个折,让马先生支付8000元。
不过马先生还是不同意,他认为现在不是8000元的问题,而是这个费用不合理,如果是合理的,即便是8万他都承担。后来他们找到了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属于市场行为,如果客户已经签署协议,就代表已经同意了。如果没有签署,感觉价格不合理,这可以打12345。
后来,市场监管部门方面帮忙进行了调解,马先生也和4S店私下协商达成了一致,现已将受损车辆拖至其他维修点进行维修。
说起“拆检费”或者“服务费”,一直都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话题,争议地点在于,收取拆检费已经形成汽车行业的行规,当车主拆检车辆后,到其他地方维修的,才会被要求收取拆检费。有人认为我没有维修为什么要花这么多钱,也有人认为对方付出了劳动力,需要支付对应的费用。
按道理,4S店付出劳动,收取相应的服务费也是无可厚非的,但应该明码标价,在提供服务之前,将拟提供的服务项目、相应的收费标准、拟收取的服务费数额等涉及消费者义务的事项告知消费者,由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接受维修服务。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条明确规定并赋予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即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且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但话又说回来,这项费用为汽修行业自主定价,是一种市场行为,不需经过物价部门审批。所以高了低了,还是要由双方协商去解决。目前来看,4S店方面并不是“先斩后奏”,确实提前说明了情况,只是委托人没有在意,所以进行了同意。所以提醒大家,如果不认可对方的条款,千万不要同意或者签字,不然就说不清楚了。
当然,文中这件事,我认为这笔费用应该由原始的户主的承担,孩子的父亲对协议内容是不知情的,人家13万市场价已经买下来了,原先的多余费用应该由原车主掏。对此,大家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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