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生恐动。心不自正。卜问觅祸。杀种种众生。解奏神明。呼诸魍魉。请乞福祐。欲冀延年。终不能得。愚痴迷惑。信邪倒见。遂令横死。入于地狱。无有出期。是名初横。
‘阿难问言’:阿难听见前边这样说,他又问了。说是我虽然听过,但是请你再给我说一遍,就比较详细一点,也令将来的众生可以一起听一听,所以阿难问言,‘九横云何’:九横都是什么啊?
‘阿难问言’:阿难听见前边这样说,他又问了。说是我虽然听过,但是请你再给我说一遍,就比较详细一点,也令将来的众生可以一起听一听,所以阿难问言,‘九横云何’:九横都是什么啊?
此节又申明贪利之害。以世人好利心重。故不惮词之重而言之复也。太上婆心。反覆叮咛。至矣尽矣。人世淫杀凶逆等罪。其事不易为。其人不多见。惟取财一道。千变万化。不可穷诘。天下无不用财之日。则天下无不取财之人。天下无不取财之人。则其取之也。义者少。而不义者多。不问可知矣。何谓义。曰。情理而已矣。取之而人乐与我。是之谓近情。是之谓义。不乐与我。则不近情而非义。取之而我可告人。是之谓合理。是之谓义。不可告人。则不合理而非义。不论多寡也。使取非其义。而可以安然受用。则亦何妨顺人心之所便。而听其施为。而太上谆谆若此训戒。知世有非义取财之人。即有非义失财之人。一人快意。一人伤心。或一人快意。而十人伤心。百人伤心。千万人伤心。天道好还。何厚于快意者。而薄于伤心者。然则冥冥中之不平。而思直其事者。必皆攘臂而起矣。太上知其故。而正言戒人曰。勿取。人不从。婉言晓人曰。不可得。人不信。即危言劝人曰。得之者不祥。人亦且图目前。不暇远虑。莫如唤醒曰。得与不得同。则人之贪也。庶少杀乎。故以漏脯鸩酒譬之。漏脯鸩酒。入口立毙者也。人虽狂愚。未有知其为漏脯鸩酒。而贪饕饮食。举筯衔杯者。知非义之财。为漏脯鸩酒。则虽万千入手。亦将举阿堵而不用矣。非得与不得同乎。夫得之而不用。天下无益之弃物也。坏尽心术。使尽机谋。以求天下。无益之弃物。夫何为乎。然漏脯之馨香。等于脍炙。鸩酒之甘美。不亚醍醐。人见其馨香甘美。又将起一幸心曰。未必果然有毒。其不引满大嚼者无几矣。迨吐之不可。下之不能。断肠裂肤。死不旋踵。而后叹见之不早也。不可为矣。菜羹麦饭。村酒山蔬。入口虽无甚味。而陶然半酣。恬然一饱。扪腹自得。其苦乐相去何如哉。证案散见上文。详明且尽。兹不再附。
【译文】这一节又申明贪图利益的危害,由于世人喜好利益的心很重,所以太上不怕用词过重,言语反复。可见太上的苦口婆心,反复叮咛,已经到了极处。 其实人世间的奸淫残杀,凶恶叛逆等罪恶,并不是容易做得出来的,这种人也并不多见。只是取财的方法,千变万化,不可穷尽。天下没有不用钱的日子,而天下没有不贪取钱财的人。天下没有不贪取钱财的人,那么他获取钱财的方法,合乎义理的就少,而不合乎义理的就多,这不用问就可以知道了。什么是“义”呢?就是说:“合乎情理而已。”若是获取的时候,别人也乐意给我,这就是“合乎情理”,也就是“义”。若是获取时,别人不乐意给我,这就是“不合乎情理”,也就是 “非义”。若是获取时,我可以告诉别人,这就是“合乎义理”,也就是“义”;若是不 可以告诉别人,那就是“不合义理”,就是“非义”。获取钱财不论多少,若是取得的手段不合乎义理,也可以心安理得的受用,好像也不妨碍人心和别人方便,从 而就可以任其自然的去做吗?然而,太上却是这样地谆谆训诫,这是因为他知道, 世上有不以义理来获取钱财的人,就会有不合义理而失去钱财的人。一个人因为获取钱财而高兴,就会有另一个人因为失去钱财而伤心;或者一个人高兴,却有十个人伤心、百个人伤心,甚至于会有千万人伤心。然而,天道是很快就会有报应的,又怎么可能单独厚待那些高兴的人,而薄待伤心的人呢?所以在冥冥之中,有人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而想让这些事情公平的神明,必定会积极的去处理。太上知道其中的道理,所以才用正直的言辞来告戒世人说:“不要贪取。”但是,世 人并不听从。于是,又再以委婉的言辞来告知世人说:“不可贪得。”世人还是不相信。然后,就赶紧用警惕的言辞来劝戒人说:“贪得的人会不吉祥。”世人还是只贪图眼前的利益,没有空闲的时间去往远处思考,不如唤醒世人说:“得与不得的结果都是一样。”这样世人的贪念或许会稍微减少一些,所以就用有毒的肉和毒酒来做比喻。毒肉毒酒一进到口里,人立刻就会死亡。人即使再疯狂愚昧,也不会明知它是毒肉毒酒,还要贪图饮食,举起筷子去夹起毒肉来食用,拿着杯 子去装毒酒来饮用吧!知道非义之财,就是毒肉毒酒,那么即使有万千的钱财到 手,也会将它看成无用之物而不敢用,这不就是得与不得都是一样了吗?至于获得而不用,那就像天下没有用处的废弃物一样。若是使尽心机、用尽计谋,来求取天下没用的废弃物,这又何苦呢?然而,毒肉的香味,等同于烧烤的细肉;毒酒的甘美,不亚于醍醐。世人看到毒肉毒酒馨香甘美,就会生起一种侥幸的心理说:“这未必一定就有毒吧!”所以,就没有几个人不斟满毒酒,不大块吃毒肉的。等到吃下去以后,吐也吐不出来,拉也拉不下去,肠断皮裂,等到快要死亡时, 才感叹不能早些知道这样的结果,现在已经无法挽救了!唉!菜羹麦饭,村酒山蔬,吃在嘴里虽然没有什么味道,然而却也能高兴得喝个半醉,安然地吃饱,摸摸肚子而怡然自得,这其中地苦乐又相差有多远呢?这些案例已经分散记录在上文里,非常的明白而且详尽,在这里就不再附上案例了。
【译文】这一节又申明贪图利益的危害,由于世人喜好利益的心很重,所以太上不怕用词过重,言语反复。可见太上的苦口婆心,反复叮咛,已经到了极处。 其实人世间的奸淫残杀,凶恶叛逆等罪恶,并不是容易做得出来的,这种人也并不多见。只是取财的方法,千变万化,不可穷尽。天下没有不用钱的日子,而天下没有不贪取钱财的人。天下没有不贪取钱财的人,那么他获取钱财的方法,合乎义理的就少,而不合乎义理的就多,这不用问就可以知道了。什么是“义”呢?就是说:“合乎情理而已。”若是获取的时候,别人也乐意给我,这就是“合乎情理”,也就是“义”。若是获取时,别人不乐意给我,这就是“不合乎情理”,也就是 “非义”。若是获取时,我可以告诉别人,这就是“合乎义理”,也就是“义”;若是不 可以告诉别人,那就是“不合义理”,就是“非义”。获取钱财不论多少,若是取得的手段不合乎义理,也可以心安理得的受用,好像也不妨碍人心和别人方便,从 而就可以任其自然的去做吗?然而,太上却是这样地谆谆训诫,这是因为他知道, 世上有不以义理来获取钱财的人,就会有不合义理而失去钱财的人。一个人因为获取钱财而高兴,就会有另一个人因为失去钱财而伤心;或者一个人高兴,却有十个人伤心、百个人伤心,甚至于会有千万人伤心。然而,天道是很快就会有报应的,又怎么可能单独厚待那些高兴的人,而薄待伤心的人呢?所以在冥冥之中,有人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而想让这些事情公平的神明,必定会积极的去处理。太上知道其中的道理,所以才用正直的言辞来告戒世人说:“不要贪取。”但是,世 人并不听从。于是,又再以委婉的言辞来告知世人说:“不可贪得。”世人还是不相信。然后,就赶紧用警惕的言辞来劝戒人说:“贪得的人会不吉祥。”世人还是只贪图眼前的利益,没有空闲的时间去往远处思考,不如唤醒世人说:“得与不得的结果都是一样。”这样世人的贪念或许会稍微减少一些,所以就用有毒的肉和毒酒来做比喻。毒肉毒酒一进到口里,人立刻就会死亡。人即使再疯狂愚昧,也不会明知它是毒肉毒酒,还要贪图饮食,举起筷子去夹起毒肉来食用,拿着杯 子去装毒酒来饮用吧!知道非义之财,就是毒肉毒酒,那么即使有万千的钱财到 手,也会将它看成无用之物而不敢用,这不就是得与不得都是一样了吗?至于获得而不用,那就像天下没有用处的废弃物一样。若是使尽心机、用尽计谋,来求取天下没用的废弃物,这又何苦呢?然而,毒肉的香味,等同于烧烤的细肉;毒酒的甘美,不亚于醍醐。世人看到毒肉毒酒馨香甘美,就会生起一种侥幸的心理说:“这未必一定就有毒吧!”所以,就没有几个人不斟满毒酒,不大块吃毒肉的。等到吃下去以后,吐也吐不出来,拉也拉不下去,肠断皮裂,等到快要死亡时, 才感叹不能早些知道这样的结果,现在已经无法挽救了!唉!菜羹麦饭,村酒山蔬,吃在嘴里虽然没有什么味道,然而却也能高兴得喝个半醉,安然地吃饱,摸摸肚子而怡然自得,这其中地苦乐又相差有多远呢?这些案例已经分散记录在上文里,非常的明白而且详尽,在这里就不再附上案例了。
修持雷法者的3种行法指引
内炼真气是行使雷法的前提,相关的外资程序是外化的节仪,道长们要实现“济人利物”的目的,需要平日里对“真气”的修炼:
“治病以符,符朱墨耳,岂能自灵,其所以灵者,我之真气也。故曰:符无正形,以气而灵。知此说者,物物可以寓气,泥丸莎草,亦可济人矣。师曰:道贯三才,为一气耳。天以气而运行,地以气而发生,阴阳以气而惨舒,风雷以气而动荡,人身以气而呼吸,道法以气而感道。善行持者,知神由气,气由神。外想不入,内想不出。一气冲和,归根复命,行持坐卧,绵绵若存,所以养其浩然者。施之于法,则以我之真气,合天地之造化。”
雷法对“内炼功夫”的强调,也促使作为道法行持者的法师去提升个人修行。在相关法术里,能看见行持雷法者的种种行法指引:
其一、认为大道只可“神会”,妙法只可“心受”,提出要“行道不行法”要“师心不师人”:
“师曰:大道无言,可以神会。妙法无传,可以心受。善行持者,行道不行法。善求师者,师心不师人。”
其二、对内炼的重视又演变成为对“正心诚意”的强调,即强调诚于中,方能感于天;修于内,方能发于外:
“盖行持以正心诚意为主。心不正,则不足以感物;意不诚,则不足以通神。神运于此,物应于彼,故虽万里,可呼吸于咫尺之间。”又:“将吏只在身中,神明不离方寸。”
此处的将吏、神明,皆指施行雷法时所劾召的神明,要想能劾召神明,行持者自身一定要心诚意正和具有深厚的内炼功夫。
其三、对行法者的主观能动性进行充分地肯定,认为“雷霆由我作,神明由我召”:如:
“五行之妙用,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夫天地以至虚中生神,至静中生气。人能虚其心则神见,静其念则气融。……凡气之在彼,感之在我;应之在彼,行之在我。是以雷霆由我作,神明由我召,感召之机在此不在彼。”
又如,认为“神”乃是“气”所化,应“法行先天大道,将用自己元神”:
“一气之妙,万道之宗。法灵须要我神灵,我神灵兮法通灵。祛禳祷祈凭神将,神将何会有正形。道化灵,灵化精,精化气,气化神。所谓法行先天大道,将用自己元神。”
道教所行的法是“道中之法”,“道乃法之体,法乃道之用”,“道因法以济人,人因法而会道”。应当明确的是,这一“重道抑法”的思想,是道教在对自身行法的理论基础进行阐述时的基本倾向。
“道”是各道派的信仰核心,同时也赋予各道派相应的道化职责与道法渊源,在历代高道的精进修行和随方设教里,被大道所征用的有道之士们进行着济人利物的实践,以事功参赞着天地的化育,以功德回向着道化的众生。
内炼真气是行使雷法的前提,相关的外资程序是外化的节仪,道长们要实现“济人利物”的目的,需要平日里对“真气”的修炼:
“治病以符,符朱墨耳,岂能自灵,其所以灵者,我之真气也。故曰:符无正形,以气而灵。知此说者,物物可以寓气,泥丸莎草,亦可济人矣。师曰:道贯三才,为一气耳。天以气而运行,地以气而发生,阴阳以气而惨舒,风雷以气而动荡,人身以气而呼吸,道法以气而感道。善行持者,知神由气,气由神。外想不入,内想不出。一气冲和,归根复命,行持坐卧,绵绵若存,所以养其浩然者。施之于法,则以我之真气,合天地之造化。”
雷法对“内炼功夫”的强调,也促使作为道法行持者的法师去提升个人修行。在相关法术里,能看见行持雷法者的种种行法指引:
其一、认为大道只可“神会”,妙法只可“心受”,提出要“行道不行法”要“师心不师人”:
“师曰:大道无言,可以神会。妙法无传,可以心受。善行持者,行道不行法。善求师者,师心不师人。”
其二、对内炼的重视又演变成为对“正心诚意”的强调,即强调诚于中,方能感于天;修于内,方能发于外:
“盖行持以正心诚意为主。心不正,则不足以感物;意不诚,则不足以通神。神运于此,物应于彼,故虽万里,可呼吸于咫尺之间。”又:“将吏只在身中,神明不离方寸。”
此处的将吏、神明,皆指施行雷法时所劾召的神明,要想能劾召神明,行持者自身一定要心诚意正和具有深厚的内炼功夫。
其三、对行法者的主观能动性进行充分地肯定,认为“雷霆由我作,神明由我召”:如:
“五行之妙用,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夫天地以至虚中生神,至静中生气。人能虚其心则神见,静其念则气融。……凡气之在彼,感之在我;应之在彼,行之在我。是以雷霆由我作,神明由我召,感召之机在此不在彼。”
又如,认为“神”乃是“气”所化,应“法行先天大道,将用自己元神”:
“一气之妙,万道之宗。法灵须要我神灵,我神灵兮法通灵。祛禳祷祈凭神将,神将何会有正形。道化灵,灵化精,精化气,气化神。所谓法行先天大道,将用自己元神。”
道教所行的法是“道中之法”,“道乃法之体,法乃道之用”,“道因法以济人,人因法而会道”。应当明确的是,这一“重道抑法”的思想,是道教在对自身行法的理论基础进行阐述时的基本倾向。
“道”是各道派的信仰核心,同时也赋予各道派相应的道化职责与道法渊源,在历代高道的精进修行和随方设教里,被大道所征用的有道之士们进行着济人利物的实践,以事功参赞着天地的化育,以功德回向着道化的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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