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印象最深的荧屏生死恋# 我喜欢做梦,通过电视剧。自小学四年级家里买了电视机以后,一个一个梦就从那台21寸的黑色机器里升腾出来。从“莫急莫慌莫害怕”广撒福音的幻波公子,再到浪漫深情英勇无敌的御前侍卫福尔康,辞别旧世纪,喜迎新千年,跌跌宕宕的电视剧一举将我从书籍中卷走,深陷荧屏故事当中,幻想在一个个危难时刻,拯救娇喘的女主,携手共闯天涯。
看《浴火凤凰》的时候,已经是大陆重播,我年纪太轻,不记得潘迎紫的美貌,英俊挺拔的幻波公子却牢牢刻在我心里。紧急时刻,他总能从天而降,整个世界回荡着他清澈的声音。
恶魔有多可怕,他的声音就有多涤荡人心。我坐在小板凳上,两只手托着小腮帮子,电视供在高高的条几上,散发光泽,笼罩我身。待到幻波公子远走,我环顾周围,家中无人,我噗通跪在地上,学母亲双手合十(她每逢初一十五烧香),默默祈愿幻波公子将我带走,收我做他的徒弟,随他拯救水深火热中的人们。
等到上初一,母亲发现我越发不能自拔,开始严加管束。我正看着《清河绝恋》,她下了死命令叫我回屋睡觉。那时我的成绩并不差,只是上课管不住自己,一阵一阵走神。赵文卓扮演的赵时俊,文武兼具一身,有情有义,甘愿牺牲,又坚守始终。他一次一次爱而不得,都一刀一刀刻在我心上。
电视在堂屋,我的卧室只隔一道墙,像割舍心头肉,眼泪流到耳朵里。我恨毒了母亲,睁着眼听,听到痴情汉子李耿明不求回报,但爱无悔,铮铮钢铁化为绕指柔。相比男一号赵时俊,文胜在内敛,武胜在叫人称快,同样痴恋蒋勤勤饰演的心慈,叫人唏嘘难眠。
天亮以后,我从梦中醒来,现实里没有纤纤女子验证我的深情,只有母亲的唠叨:眼睛肿成那样,叫你还看电视!当然还得看,离家出走也得看。我昏沉一路到学校,后排的女生问我怎么了。我说想去学武术,飞檐走壁,仗剑去寻一个女子,把我的心剖给她。她说你是不是看《清河绝恋》了,我一听,激动得抓住她的手,涕泪滂沱。她说心慈最后死了,死了……她也开始掉泪,我俩久久望着彼此,旁若无人。
上初二,我俩又分到一班,同样前后照应。那时节,《还珠格格》浪迹天涯的浪漫脑洞故事早已画上句号,各个台还在瞅着时机重播,越看下去,尔康越忠贞不二,无可挑剔。
言情师奶琼瑶阿姨一手打造的百分百男子,高大英俊,又义薄云天,全身上下,各个角度,无一处不是她老人家的设想。现实中作者的爱情传奇,跌宕波折,却没有浇灭她描画一个完美男子的幻想,也麻醉我带入其中。无奈后面的女生只可怜晴儿,这是完美中的不完美。
兜兜转转中,青春期不打招呼上身了,随着《流星花园》席卷亚洲,道明寺那样的霸道总裁,我只看个热闹,我心中的男主角不能是一个沙雕,起码是矫情的花泽类才行。还好,流星雨甫一唱罢,一把将我拖入蓝色大海的夺命人物来了。
我永远记得那是初二寒假的深夜,母亲再也管不了我。老家的电视台罕见地没加广告,《流星花园》刚完结,片尾曲还在屋里回荡,《蓝色生死恋》忧伤的曲调就奏响了。
那天晚上,电视台像是恩赐一样,一句农药广告没加,一口气播了六集,我把电视搬到我的卧室,哭死在被窝里。这才刚刚开始。
天一亮,我趁家里没人,打电话给那个女生。她家里还没装电话,我得先打给她邻居,她邻居喊她接电话。我问她,你看了吗,看了吗!她说看了,看了。我说我要是俊熙,我绝不会叫恩熙走,绝不会!她说,我知道,我看的时候,就想着你是俊熙,你不会叫我——叫恩熙走。久久沉默。我说,今晚看过再聊。她说,邻居问我你是谁。我问她怎么说。
她喘了一口气,我耳朵里听来像风暴,她说:“我说是俊熙。”
母亲回来了,我说:“相信我,俊熙不会叫我们失望的。”砰挂掉电话。
前几年,家里翻盖房子,我收拾自己的东西,发现那台红红的电话机居然被我收藏着。我都忘了还有这个举动,那个女生人在何方,早走失在人海茫茫。多年后,俊熙恩熙都已长大,俊熙回来,四处寻找恩熙。机缘中,恩熙为俊熙打扫房间,二人还没遇上,一通电话连接彼此,恩熙看着电话号码眼熟,电话里暖心又急人的情愫悠悠荡开,可重逢还不是时候。谁料想,二人的爱情一路往着死生的边界而去。
恩熙死的那晚,家里来了几个人打麻将。我本想搬到卧室自己看,又怕耽误剧情,只好坐在小时候的板凳上,伴随着背后哗啦啦的麻将声。等恩熙死在俊熙背上,她的胳膊垂下来,我的眼泪一波又一波往外涌,像他们俩热爱的海边,一浪又一浪。我想大声哭,又怕身后的人耻笑,捂着嘴任鼻涕眼泪四流。有个叔叔问我咋了,我说叫你们的烟熏的。
等广告的空当,我一直担心俊熙该怎么办。我不管不顾奔到电话跟前,打给那个女生,等了好久,她才接住电话。我的泪已经止住,她听见我的声音开始哭。等到两个人都冷静下来,她说,泰锡已经让步,他们俩为什么还不能在一起,那泰锡的牺牲有什么意义呢!泰锡,泰锡!她的意难平是泰锡。我说,俊熙怎么办?她想想说,俊熙由你来担心,我不管。接着,又嘤嘤嘤哭一场。
我回到电视机旁,片头的忧伤音乐已经响起,从小到大,我又把俊熙的人生在脑海里过一遍。猛然间,我意识到他肯定决定不活了,没有恩熙的世界,如何独活,这才是俊熙。正片还没开始,我哭倒在地上,小板凳翻在一边,嚎啕大叫。打麻将的叔叔们赶忙凑过来,问我咋了,我不吭,先哭出来再说,再也憋不住了。父亲把我抱到床上,我哭到睡着。第二天母亲问我昨晚的事,我说俊熙死了,她问谁。我说我们班主任。
后来电视台一再重播,我终于看了结局,俊熙果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我就知道他!俊熙很简单,他只是眷恋着一份情,虽然被逼无奈摇摆过,但这份情始终在手心里攥着,从小到大,从开始到结束。寒假过后,那个女生没来上学,我四处打听她的消息。骑一辆破自行车,骑骑停停有十里路,一路找到她家里,她不在家,她妈妈说她去打工了。我们就此失掉联系,像极了错过的男女主角。
上大学时,我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她不美丽,还有点不饶人的脾气,我们日久生情,再也无法离开彼此,婚姻是我们几年相处自然而然的结果。我们一点儿也不轰轰烈烈,柴米油盐,房子车子,生下我们的儿子。假如心是一块地,年少时看过的美丽爱情故事仍是滋养我心田的巨大肥料,它们打下了我性情的根基。或许,我对妻子没有多少浪漫,可我一直努力带领她浪漫主义地看待这个世界,尽可能回归简单的真情,远离物质的纷扰。
记得看《神雕侠侣》时,杨龙二人分分合合,终于在全真教王重阳像前跪拜成亲,三拜未完,小龙女泣泪:我既非清白之躯,又是个垂死之人,你又何苦待我那么好呢!杨过不慌不忙表明真心,叫他的龙儿吃下定心丸。这一幕,金庸借两个主角的遭遇,表达了自己的爱情观,什么礼教大防,什么清洁名声,残躯也罢,健康也罢,我爱的就是你这个人。这一幕多年来鞭策着我,好好守护自己的家庭,外面的花草再香也不是自己的。
前年,初中时和我对着电话哭的那个女生,忽然联系上我,她如今定居上海,嫁了个老实巴交的男人,生了一个儿子,一切都好。我们偶尔问候彼此,在朋友圈下面真心留言。想起俊熙,依然让我心中难解。扮演泰锡的元彬,早已拍起电影。我也开始看电影,更精致的表达,更隽永的故事,我希冀着一个更可触可感的角色,走进我的心田,由他携我认识这个瞬息万变的世界。
《荧屏上的生死恋,塑造我的爱情观》 文 | 读者:果文报
看《浴火凤凰》的时候,已经是大陆重播,我年纪太轻,不记得潘迎紫的美貌,英俊挺拔的幻波公子却牢牢刻在我心里。紧急时刻,他总能从天而降,整个世界回荡着他清澈的声音。
恶魔有多可怕,他的声音就有多涤荡人心。我坐在小板凳上,两只手托着小腮帮子,电视供在高高的条几上,散发光泽,笼罩我身。待到幻波公子远走,我环顾周围,家中无人,我噗通跪在地上,学母亲双手合十(她每逢初一十五烧香),默默祈愿幻波公子将我带走,收我做他的徒弟,随他拯救水深火热中的人们。
等到上初一,母亲发现我越发不能自拔,开始严加管束。我正看着《清河绝恋》,她下了死命令叫我回屋睡觉。那时我的成绩并不差,只是上课管不住自己,一阵一阵走神。赵文卓扮演的赵时俊,文武兼具一身,有情有义,甘愿牺牲,又坚守始终。他一次一次爱而不得,都一刀一刀刻在我心上。
电视在堂屋,我的卧室只隔一道墙,像割舍心头肉,眼泪流到耳朵里。我恨毒了母亲,睁着眼听,听到痴情汉子李耿明不求回报,但爱无悔,铮铮钢铁化为绕指柔。相比男一号赵时俊,文胜在内敛,武胜在叫人称快,同样痴恋蒋勤勤饰演的心慈,叫人唏嘘难眠。
天亮以后,我从梦中醒来,现实里没有纤纤女子验证我的深情,只有母亲的唠叨:眼睛肿成那样,叫你还看电视!当然还得看,离家出走也得看。我昏沉一路到学校,后排的女生问我怎么了。我说想去学武术,飞檐走壁,仗剑去寻一个女子,把我的心剖给她。她说你是不是看《清河绝恋》了,我一听,激动得抓住她的手,涕泪滂沱。她说心慈最后死了,死了……她也开始掉泪,我俩久久望着彼此,旁若无人。
上初二,我俩又分到一班,同样前后照应。那时节,《还珠格格》浪迹天涯的浪漫脑洞故事早已画上句号,各个台还在瞅着时机重播,越看下去,尔康越忠贞不二,无可挑剔。
言情师奶琼瑶阿姨一手打造的百分百男子,高大英俊,又义薄云天,全身上下,各个角度,无一处不是她老人家的设想。现实中作者的爱情传奇,跌宕波折,却没有浇灭她描画一个完美男子的幻想,也麻醉我带入其中。无奈后面的女生只可怜晴儿,这是完美中的不完美。
兜兜转转中,青春期不打招呼上身了,随着《流星花园》席卷亚洲,道明寺那样的霸道总裁,我只看个热闹,我心中的男主角不能是一个沙雕,起码是矫情的花泽类才行。还好,流星雨甫一唱罢,一把将我拖入蓝色大海的夺命人物来了。
我永远记得那是初二寒假的深夜,母亲再也管不了我。老家的电视台罕见地没加广告,《流星花园》刚完结,片尾曲还在屋里回荡,《蓝色生死恋》忧伤的曲调就奏响了。
那天晚上,电视台像是恩赐一样,一句农药广告没加,一口气播了六集,我把电视搬到我的卧室,哭死在被窝里。这才刚刚开始。
天一亮,我趁家里没人,打电话给那个女生。她家里还没装电话,我得先打给她邻居,她邻居喊她接电话。我问她,你看了吗,看了吗!她说看了,看了。我说我要是俊熙,我绝不会叫恩熙走,绝不会!她说,我知道,我看的时候,就想着你是俊熙,你不会叫我——叫恩熙走。久久沉默。我说,今晚看过再聊。她说,邻居问我你是谁。我问她怎么说。
她喘了一口气,我耳朵里听来像风暴,她说:“我说是俊熙。”
母亲回来了,我说:“相信我,俊熙不会叫我们失望的。”砰挂掉电话。
前几年,家里翻盖房子,我收拾自己的东西,发现那台红红的电话机居然被我收藏着。我都忘了还有这个举动,那个女生人在何方,早走失在人海茫茫。多年后,俊熙恩熙都已长大,俊熙回来,四处寻找恩熙。机缘中,恩熙为俊熙打扫房间,二人还没遇上,一通电话连接彼此,恩熙看着电话号码眼熟,电话里暖心又急人的情愫悠悠荡开,可重逢还不是时候。谁料想,二人的爱情一路往着死生的边界而去。
恩熙死的那晚,家里来了几个人打麻将。我本想搬到卧室自己看,又怕耽误剧情,只好坐在小时候的板凳上,伴随着背后哗啦啦的麻将声。等恩熙死在俊熙背上,她的胳膊垂下来,我的眼泪一波又一波往外涌,像他们俩热爱的海边,一浪又一浪。我想大声哭,又怕身后的人耻笑,捂着嘴任鼻涕眼泪四流。有个叔叔问我咋了,我说叫你们的烟熏的。
等广告的空当,我一直担心俊熙该怎么办。我不管不顾奔到电话跟前,打给那个女生,等了好久,她才接住电话。我的泪已经止住,她听见我的声音开始哭。等到两个人都冷静下来,她说,泰锡已经让步,他们俩为什么还不能在一起,那泰锡的牺牲有什么意义呢!泰锡,泰锡!她的意难平是泰锡。我说,俊熙怎么办?她想想说,俊熙由你来担心,我不管。接着,又嘤嘤嘤哭一场。
我回到电视机旁,片头的忧伤音乐已经响起,从小到大,我又把俊熙的人生在脑海里过一遍。猛然间,我意识到他肯定决定不活了,没有恩熙的世界,如何独活,这才是俊熙。正片还没开始,我哭倒在地上,小板凳翻在一边,嚎啕大叫。打麻将的叔叔们赶忙凑过来,问我咋了,我不吭,先哭出来再说,再也憋不住了。父亲把我抱到床上,我哭到睡着。第二天母亲问我昨晚的事,我说俊熙死了,她问谁。我说我们班主任。
后来电视台一再重播,我终于看了结局,俊熙果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我就知道他!俊熙很简单,他只是眷恋着一份情,虽然被逼无奈摇摆过,但这份情始终在手心里攥着,从小到大,从开始到结束。寒假过后,那个女生没来上学,我四处打听她的消息。骑一辆破自行车,骑骑停停有十里路,一路找到她家里,她不在家,她妈妈说她去打工了。我们就此失掉联系,像极了错过的男女主角。
上大学时,我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她不美丽,还有点不饶人的脾气,我们日久生情,再也无法离开彼此,婚姻是我们几年相处自然而然的结果。我们一点儿也不轰轰烈烈,柴米油盐,房子车子,生下我们的儿子。假如心是一块地,年少时看过的美丽爱情故事仍是滋养我心田的巨大肥料,它们打下了我性情的根基。或许,我对妻子没有多少浪漫,可我一直努力带领她浪漫主义地看待这个世界,尽可能回归简单的真情,远离物质的纷扰。
记得看《神雕侠侣》时,杨龙二人分分合合,终于在全真教王重阳像前跪拜成亲,三拜未完,小龙女泣泪:我既非清白之躯,又是个垂死之人,你又何苦待我那么好呢!杨过不慌不忙表明真心,叫他的龙儿吃下定心丸。这一幕,金庸借两个主角的遭遇,表达了自己的爱情观,什么礼教大防,什么清洁名声,残躯也罢,健康也罢,我爱的就是你这个人。这一幕多年来鞭策着我,好好守护自己的家庭,外面的花草再香也不是自己的。
前年,初中时和我对着电话哭的那个女生,忽然联系上我,她如今定居上海,嫁了个老实巴交的男人,生了一个儿子,一切都好。我们偶尔问候彼此,在朋友圈下面真心留言。想起俊熙,依然让我心中难解。扮演泰锡的元彬,早已拍起电影。我也开始看电影,更精致的表达,更隽永的故事,我希冀着一个更可触可感的角色,走进我的心田,由他携我认识这个瞬息万变的世界。
《荧屏上的生死恋,塑造我的爱情观》 文 | 读者:果文报
#已有上千人主动自查补缴税款##薇娅案的查处彰显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的决心和力度#12月20日,税务部门公布了对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偷逃税的处理结果。黄薇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财税、法律界专家学者认为,税务部门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体现了税法权威和公平公正,再次警示网络主播从业人员,网络直播非“法外之地”,要自觉依法纳税,承担与其收入和地位相匹配的社会责任。
对黄薇处理处罚体现税法刚性和执法温度相统一
此案是近期税务部门查处曝光的又一重大案件。多名财税和法律界专家学者认为,本案涉案人员社会关注度高、涉案金额大,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彰显有关部门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的决心和力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据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黄薇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对其隐匿收入偷税但在检查立案后主动补缴和报告的部分,处0.6倍罚款;对隐匿收入偷税未主动补缴的部分,处4倍罚款;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的部分,处1倍罚款。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认为,本案中,税务部门对当事人不同的偷逃税手段处以不同倍数罚款,既体现了依法查处的法律权威,又充分考虑了当事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节,反映税务部门宽严相济,坚持执法力度和温度相统一。
近年来,平台经济、直播带货迅猛发展,税务部门切实加强对新经济新业态的税收监管和规范,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先后查处多起偷逃税案件,并对重大案件进行曝光。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税务部门持续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分析发现部分网络主播存在一定涉税风险,及时开展了风险核查,提示辅导相关网络主播依法纳税。经税收大数据分析评估发现,黄薇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多次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多名专家表示,随着税收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和税收大数据威力的日益显现,任何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的偷逃税行为,都将被依法严惩。
在规范监管的同时,税务部门对网络直播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给予了包容性的自查整改期。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印发通知,明确网络主播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据了解,已有上千人主动自查补缴税款。税务总局同时明确,对自查整改不彻底、拒不配合或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查处。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网络主播应该珍惜机会,积极自查整改,自觉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表示。
“国家支持新经济新业态发展不应成为新业态从业人员逃避纳税义务的护身符。”汤继强说,网络直播行业不是“法外之地”,不只是头部主播,每个取得收入、符合纳税标准的网络主播都应自觉依法纳税。
网络直播行业应加强规范和自律
网络主播依托网络直播营销平台,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力,对企业产品进行营销推广,往往收获很多粉丝,具有一定的公众影响力,其一言一行已不只代表个人,也影响着粉丝和公众。
当前,互联网营销师已经成为人社部等部门认定的新兴职业。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杨燕英表示,网络主播等新兴职业人员在享受新业态快速发展带来红利的同时,应自觉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知名头部网络主播相继因偷逃税被处罚,让人震惊之余更需反思。”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张斌说,这些拥有“超高流量”的公众人物偷逃税,不仅危害了国家税收安全,更对社会风气特别是青少年的价值观带来不良影响。
“近年来,网红经济快速发展,当前的业务形式、盈利模式,让网红主播快速‘蹿红’,并毫无障碍地将‘流量变现’,不少青少年甚至认为‘读书不如当网红’,幻想‘一夜爆红’,而不再相信脚踏实地的努力,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发展。”张斌表示。
直播行业发展迅速,但与其相匹配的标准化、成熟的行业规范尚未形成。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由于互联网平台的开放性,网络主播等直播行业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较低。网络主播的行为不能仅靠个人自律,行业协会应发挥相应激励和约束作用,督促引导网络直播从业人员自觉遵纪守法,传播正能量。
中国广告协会2020年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分别从商家、主播、平台经营者、主播服务机构和参与用户五大主体出发,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这一行业自律规范的出台,是整治当下直播带货乱象,规范各方行为,促进行业良性发展的有力之举。
建立健全行业规范的同时更要加大规范执行力度。“要对网络平台、经纪公司、网络主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对存在偷逃税等违法失德行为的网络主播采取行业抵制或限制惩戒手段。”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白彦锋提出,“本案中,根据税法规定,涉案当事人如果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相应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受到行业相应处罚约束,不能‘船过水无痕’。”
行业健康发展需压实平台企业责任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税收与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杨小强提出,税务部门查实的案情显示,黄薇2019年至2020年期间隐匿个人从直播平台获取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对此,直播平台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据了解,目前,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的有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税务部门难以精确掌握网络主播的真实身份和收入信息。网络平台、经纪公司对网络主播的纳税引导不够,甚至存在个别中介帮助网络主播偷逃税,危害国家税收安全。
“直播平台直接向网络主播支付报酬,深度掌握网络主播的收入情况,应担负起应有的涉税责任,切实履行好告知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并定期向网信、税务部门报送重点网络主播身份、平台收入等信息,从源头上防范偷逃税。”杨小强说。
“税务部门已经印发通知,对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网络平台企业、中介机构和帮助设计、策划、实施逃避税行为的第三方等进行联动检查,一并依法从严处理。”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表示,直播平台企业等要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更不能为网络主播偷逃税出谋划策。
一些平台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案件的曝光,进一步认识到平台企业的监管义务,将认真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督促协助平台主播依法依规办理纳税申报,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收管理,为直播行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我们将会在网络主播注册时,就明确告知其纳税义务,并和网络主播、经纪公司等共同承诺依法纳税,从源头上负起责任。”一家平台负责人提出,下一步将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备网络主播收入支付、税款扣缴有关制度,严格网络主播取酬账户管控,坚决抵制支付报酬不开票的行为,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规范行业管理需凝聚多方合力
毕马威联合阿里研究院发布的《迈向万亿市场的直播电商》报告显示,2021年直播电商规模将扩大至2万亿元。
直播电商、网红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已成为当下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繁荣经济、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许生表示,多元化平台、多群体入场给网络直播带来了更多可能性,但也增加了监管的难度。网络主播网上从业,无实际经营地址、流动性强,一定程度上存在各地监管责任不清晰的难题,需要各部门各方面协同发力,共同促进直播行业健康长远发展。
“传统行业经历多年发展,已建立起行业会计核算制度,从业人员、企业的财税处理已基本标准化、制度化。相比之下,直播行业尚缺乏类似的行业规范。”许生提出,网络直播收入来源五花八门,收入性质划分存在模糊地带,较难从传统渠道获取其上下游业务的准确数据,客观上造成税收征管难度大,也助长了从业人员的偷逃税行为。相关部门要尽快出台适应行业特色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直播电商涉及的“坑位费”“打赏”、直播佣金等多种收入进行规范核算,为依法纳税提供基础保障。
施正文建议,可通过立法或制定行政法规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直播带货过程中不同主体、不同行为的法律属性和责任义务,为监管部门提供明确的监管依据,也为经营者划定法律红线。
规范直播行业发展,各相关部门正在联合发力。未来,仍需聚焦完善制度,着力构建跨部门、多领域的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和涉税问题协同处置,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促进行业良性发展。#薇娅偷逃税被追缴并处罚款13.41亿元#
财税、法律界专家学者认为,税务部门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体现了税法权威和公平公正,再次警示网络主播从业人员,网络直播非“法外之地”,要自觉依法纳税,承担与其收入和地位相匹配的社会责任。
对黄薇处理处罚体现税法刚性和执法温度相统一
此案是近期税务部门查处曝光的又一重大案件。多名财税和法律界专家学者认为,本案涉案人员社会关注度高、涉案金额大,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彰显有关部门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的决心和力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据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黄薇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对其隐匿收入偷税但在检查立案后主动补缴和报告的部分,处0.6倍罚款;对隐匿收入偷税未主动补缴的部分,处4倍罚款;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的部分,处1倍罚款。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认为,本案中,税务部门对当事人不同的偷逃税手段处以不同倍数罚款,既体现了依法查处的法律权威,又充分考虑了当事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节,反映税务部门宽严相济,坚持执法力度和温度相统一。
近年来,平台经济、直播带货迅猛发展,税务部门切实加强对新经济新业态的税收监管和规范,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先后查处多起偷逃税案件,并对重大案件进行曝光。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税务部门持续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分析发现部分网络主播存在一定涉税风险,及时开展了风险核查,提示辅导相关网络主播依法纳税。经税收大数据分析评估发现,黄薇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多次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多名专家表示,随着税收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和税收大数据威力的日益显现,任何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的偷逃税行为,都将被依法严惩。
在规范监管的同时,税务部门对网络直播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给予了包容性的自查整改期。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印发通知,明确网络主播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据了解,已有上千人主动自查补缴税款。税务总局同时明确,对自查整改不彻底、拒不配合或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查处。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网络主播应该珍惜机会,积极自查整改,自觉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表示。
“国家支持新经济新业态发展不应成为新业态从业人员逃避纳税义务的护身符。”汤继强说,网络直播行业不是“法外之地”,不只是头部主播,每个取得收入、符合纳税标准的网络主播都应自觉依法纳税。
网络直播行业应加强规范和自律
网络主播依托网络直播营销平台,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力,对企业产品进行营销推广,往往收获很多粉丝,具有一定的公众影响力,其一言一行已不只代表个人,也影响着粉丝和公众。
当前,互联网营销师已经成为人社部等部门认定的新兴职业。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杨燕英表示,网络主播等新兴职业人员在享受新业态快速发展带来红利的同时,应自觉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知名头部网络主播相继因偷逃税被处罚,让人震惊之余更需反思。”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张斌说,这些拥有“超高流量”的公众人物偷逃税,不仅危害了国家税收安全,更对社会风气特别是青少年的价值观带来不良影响。
“近年来,网红经济快速发展,当前的业务形式、盈利模式,让网红主播快速‘蹿红’,并毫无障碍地将‘流量变现’,不少青少年甚至认为‘读书不如当网红’,幻想‘一夜爆红’,而不再相信脚踏实地的努力,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发展。”张斌表示。
直播行业发展迅速,但与其相匹配的标准化、成熟的行业规范尚未形成。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由于互联网平台的开放性,网络主播等直播行业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较低。网络主播的行为不能仅靠个人自律,行业协会应发挥相应激励和约束作用,督促引导网络直播从业人员自觉遵纪守法,传播正能量。
中国广告协会2020年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分别从商家、主播、平台经营者、主播服务机构和参与用户五大主体出发,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这一行业自律规范的出台,是整治当下直播带货乱象,规范各方行为,促进行业良性发展的有力之举。
建立健全行业规范的同时更要加大规范执行力度。“要对网络平台、经纪公司、网络主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对存在偷逃税等违法失德行为的网络主播采取行业抵制或限制惩戒手段。”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白彦锋提出,“本案中,根据税法规定,涉案当事人如果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相应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受到行业相应处罚约束,不能‘船过水无痕’。”
行业健康发展需压实平台企业责任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税收与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杨小强提出,税务部门查实的案情显示,黄薇2019年至2020年期间隐匿个人从直播平台获取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对此,直播平台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据了解,目前,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的有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税务部门难以精确掌握网络主播的真实身份和收入信息。网络平台、经纪公司对网络主播的纳税引导不够,甚至存在个别中介帮助网络主播偷逃税,危害国家税收安全。
“直播平台直接向网络主播支付报酬,深度掌握网络主播的收入情况,应担负起应有的涉税责任,切实履行好告知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并定期向网信、税务部门报送重点网络主播身份、平台收入等信息,从源头上防范偷逃税。”杨小强说。
“税务部门已经印发通知,对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网络平台企业、中介机构和帮助设计、策划、实施逃避税行为的第三方等进行联动检查,一并依法从严处理。”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表示,直播平台企业等要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更不能为网络主播偷逃税出谋划策。
一些平台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案件的曝光,进一步认识到平台企业的监管义务,将认真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督促协助平台主播依法依规办理纳税申报,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收管理,为直播行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我们将会在网络主播注册时,就明确告知其纳税义务,并和网络主播、经纪公司等共同承诺依法纳税,从源头上负起责任。”一家平台负责人提出,下一步将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备网络主播收入支付、税款扣缴有关制度,严格网络主播取酬账户管控,坚决抵制支付报酬不开票的行为,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规范行业管理需凝聚多方合力
毕马威联合阿里研究院发布的《迈向万亿市场的直播电商》报告显示,2021年直播电商规模将扩大至2万亿元。
直播电商、网红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已成为当下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繁荣经济、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许生表示,多元化平台、多群体入场给网络直播带来了更多可能性,但也增加了监管的难度。网络主播网上从业,无实际经营地址、流动性强,一定程度上存在各地监管责任不清晰的难题,需要各部门各方面协同发力,共同促进直播行业健康长远发展。
“传统行业经历多年发展,已建立起行业会计核算制度,从业人员、企业的财税处理已基本标准化、制度化。相比之下,直播行业尚缺乏类似的行业规范。”许生提出,网络直播收入来源五花八门,收入性质划分存在模糊地带,较难从传统渠道获取其上下游业务的准确数据,客观上造成税收征管难度大,也助长了从业人员的偷逃税行为。相关部门要尽快出台适应行业特色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直播电商涉及的“坑位费”“打赏”、直播佣金等多种收入进行规范核算,为依法纳税提供基础保障。
施正文建议,可通过立法或制定行政法规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直播带货过程中不同主体、不同行为的法律属性和责任义务,为监管部门提供明确的监管依据,也为经营者划定法律红线。
规范直播行业发展,各相关部门正在联合发力。未来,仍需聚焦完善制度,着力构建跨部门、多领域的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和涉税问题协同处置,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促进行业良性发展。#薇娅偷逃税被追缴并处罚款13.41亿元#
【新华社:#已有上千网络主播主动自查补税#】据@新华社 报道,12月20日,税务部门公布了对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偷逃税的处理结果。黄薇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财税、法律界专家学者认为,税务部门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体现了税法权威和公平公正,再次警示网络主播从业人员,网络直播非“法外之地”,要自觉依法纳税,承担与其收入和地位相匹配的社会责任。
对黄薇处理处罚体现税法刚性和执法温度相统一
此案是近期税务部门查处曝光的又一重大案件。多名财税和法律界专家学者认为,本案涉案人员社会关注度高、涉案金额大,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彰显有关部门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的决心和力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据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黄薇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对其隐匿收入偷税但在检查立案后主动补缴和报告的部分,处0.6倍罚款;对隐匿收入偷税未主动补缴的部分,处4倍罚款;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的部分,处1倍罚款。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认为,本案中,税务部门对当事人不同的偷逃税手段处以不同倍数罚款,既体现了依法查处的法律权威,又充分考虑了当事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节,反映税务部门宽严相济,坚持执法力度和温度相统一。
近年来,平台经济、直播带货迅猛发展,税务部门切实加强对新经济新业态的税收监管和规范,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先后查处多起偷逃税案件,并对重大案件进行曝光。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税务部门持续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分析发现部分网络主播存在一定涉税风险,及时开展了风险核查,提示辅导相关网络主播依法纳税。经税收大数据分析评估发现,黄薇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多次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多名专家表示,随着税收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和税收大数据威力的日益显现,任何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的偷逃税行为,都将被依法严惩。
在规范监管的同时,税务部门对网络直播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给予了包容性的自查整改期。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印发通知,明确网络主播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据了解,已有上千人主动自查补缴税款。税务总局同时明确,对自查整改不彻底、拒不配合或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查处。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网络主播应该珍惜机会,积极自查整改,自觉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表示。
“国家支持新经济新业态发展不应成为新业态从业人员逃避纳税义务的护身符。”汤继强说,网络直播行业不是“法外之地”,不只是头部主播,每个取得收入、符合纳税标准的网络主播都应自觉依法纳税。
网络直播行业应加强规范和自律
网络主播依托网络直播营销平台,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力,对企业产品进行营销推广,往往收获很多粉丝,具有一定的公众影响力,其一言一行已不只代表个人,也影响着粉丝和公众。
当前,互联网营销师已经成为人社部等部门认定的新兴职业。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杨燕英表示,网络主播等新兴职业人员在享受新业态快速发展带来红利的同时,应自觉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知名头部网络主播相继因偷逃税被处罚,让人震惊之余更需反思。”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张斌说,这些拥有“超高流量”的公众人物偷逃税,不仅危害了国家税收安全,更对社会风气特别是青少年的价值观带来不良影响。
“近年来,网红经济快速发展,当前的业务形式、盈利模式,让网红主播快速‘蹿红’,并毫无障碍地将‘流量变现’,不少青少年甚至认为‘读书不如当网红’,幻想‘一夜爆红’,而不再相信脚踏实地的努力,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发展。”张斌表示。
直播行业发展迅速,但与其相匹配的标准化、成熟的行业规范尚未形成。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由于互联网平台的开放性,网络主播等直播行业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较低。网络主播的行为不能仅靠个人自律,行业协会应发挥相应激励和约束作用,督促引导网络直播从业人员自觉遵纪守法,传播正能量。
中国广告协会2020年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分别从商家、主播、平台经营者、主播服务机构和参与用户五大主体出发,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这一行业自律规范的出台,是整治当下直播带货乱象,规范各方行为,促进行业良性发展的有力之举。
建立健全行业规范的同时更要加大规范执行力度。“要对网络平台、经纪公司、网络主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对存在偷逃税等违法失德行为的网络主播采取行业抵制或限制惩戒手段。”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白彦锋提出,“本案中,根据税法规定,涉案当事人如果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相应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受到行业相应处罚约束,不能‘船过水无痕’。”
行业健康发展需压实平台企业责任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税收与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杨小强提出,税务部门查实的案情显示,黄薇2019年至2020年期间隐匿个人从直播平台获取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对此,直播平台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据了解,目前,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的有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税务部门难以精确掌握网络主播的真实身份和收入信息。网络平台、经纪公司对网络主播的纳税引导不够,甚至存在个别中介帮助网络主播偷逃税,危害国家税收安全。
“直播平台直接向网络主播支付报酬,深度掌握网络主播的收入情况,应担负起应有的涉税责任,切实履行好告知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并定期向网信、税务部门报送重点网络主播身份、平台收入等信息,从源头上防范偷逃税。”杨小强说。
税务部门已经印发通知,对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网络平台企业、中介机构和帮助设计、策划、实施逃避税行为的第三方等进行联动检查,一并依法从严处理。”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表示,直播平台企业等要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更不能为网络主播偷逃税出谋划策。
一些平台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案件的曝光,进一步认识到平台企业的监管义务,将认真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督促协助平台主播依法依规办理纳税申报,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收管理,为直播行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我们将会在网络主播注册时,就明确告知其纳税义务,并和网络主播、经纪公司等共同承诺依法纳税,从源头上负起责任。”一家平台负责人提出,下一步将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备网络主播收入支付、税款扣缴有关制度,严格网络主播取酬账户管控,坚决抵制支付报酬不开票的行为,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规范行业管理需凝聚多方合力
毕马威联合阿里研究院发布的《迈向万亿市场的直播电商》报告显示,2021年直播电商规模将扩大至2万亿元。
直播电商、网红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已成为当下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繁荣经济、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许生表示,多元化平台、多群体入场给网络直播带来了更多可能性,但也增加了监管的难度。网络主播网上从业,无实际经营地址、流动性强,一定程度上存在各地监管责任不清晰的难题,需要各部门各方面协同发力,共同促进直播行业健康长远发展。
“传统行业经历多年发展,已建立起行业会计核算制度,从业人员、企业的财税处理已基本标准化、制度化。相比之下,直播行业尚缺乏类似的行业规范。”许生提出,网络直播收入来源五花八门,收入性质划分存在模糊地带,较难从传统渠道获取其上下游业务的准确数据,客观上造成税收征管难度大,也助长了从业人员的偷逃税行为。相关部门要尽快出台适应行业特色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直播电商涉及的“坑位费”“打赏”、直播佣金等多种收入进行规范核算,为依法纳税提供基础保障。
施正文建议,可通过立法或制定行政法规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直播带货过程中不同主体、不同行为的法律属性和责任义务,为监管部门提供明确的监管依据,也为经营者划定法律红线。
规范直播行业发展,各相关部门正在联合发力。未来,仍需聚焦完善制度,着力构建跨部门、多领域的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和涉税问题协同处置,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财税、法律界专家学者认为,税务部门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体现了税法权威和公平公正,再次警示网络主播从业人员,网络直播非“法外之地”,要自觉依法纳税,承担与其收入和地位相匹配的社会责任。
对黄薇处理处罚体现税法刚性和执法温度相统一
此案是近期税务部门查处曝光的又一重大案件。多名财税和法律界专家学者认为,本案涉案人员社会关注度高、涉案金额大,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彰显有关部门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的决心和力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据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黄薇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对其隐匿收入偷税但在检查立案后主动补缴和报告的部分,处0.6倍罚款;对隐匿收入偷税未主动补缴的部分,处4倍罚款;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的部分,处1倍罚款。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认为,本案中,税务部门对当事人不同的偷逃税手段处以不同倍数罚款,既体现了依法查处的法律权威,又充分考虑了当事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节,反映税务部门宽严相济,坚持执法力度和温度相统一。
近年来,平台经济、直播带货迅猛发展,税务部门切实加强对新经济新业态的税收监管和规范,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先后查处多起偷逃税案件,并对重大案件进行曝光。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税务部门持续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分析发现部分网络主播存在一定涉税风险,及时开展了风险核查,提示辅导相关网络主播依法纳税。经税收大数据分析评估发现,黄薇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多次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多名专家表示,随着税收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和税收大数据威力的日益显现,任何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的偷逃税行为,都将被依法严惩。
在规范监管的同时,税务部门对网络直播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给予了包容性的自查整改期。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印发通知,明确网络主播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据了解,已有上千人主动自查补缴税款。税务总局同时明确,对自查整改不彻底、拒不配合或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查处。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网络主播应该珍惜机会,积极自查整改,自觉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表示。
“国家支持新经济新业态发展不应成为新业态从业人员逃避纳税义务的护身符。”汤继强说,网络直播行业不是“法外之地”,不只是头部主播,每个取得收入、符合纳税标准的网络主播都应自觉依法纳税。
网络直播行业应加强规范和自律
网络主播依托网络直播营销平台,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力,对企业产品进行营销推广,往往收获很多粉丝,具有一定的公众影响力,其一言一行已不只代表个人,也影响着粉丝和公众。
当前,互联网营销师已经成为人社部等部门认定的新兴职业。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杨燕英表示,网络主播等新兴职业人员在享受新业态快速发展带来红利的同时,应自觉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知名头部网络主播相继因偷逃税被处罚,让人震惊之余更需反思。”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张斌说,这些拥有“超高流量”的公众人物偷逃税,不仅危害了国家税收安全,更对社会风气特别是青少年的价值观带来不良影响。
“近年来,网红经济快速发展,当前的业务形式、盈利模式,让网红主播快速‘蹿红’,并毫无障碍地将‘流量变现’,不少青少年甚至认为‘读书不如当网红’,幻想‘一夜爆红’,而不再相信脚踏实地的努力,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发展。”张斌表示。
直播行业发展迅速,但与其相匹配的标准化、成熟的行业规范尚未形成。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由于互联网平台的开放性,网络主播等直播行业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较低。网络主播的行为不能仅靠个人自律,行业协会应发挥相应激励和约束作用,督促引导网络直播从业人员自觉遵纪守法,传播正能量。
中国广告协会2020年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分别从商家、主播、平台经营者、主播服务机构和参与用户五大主体出发,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这一行业自律规范的出台,是整治当下直播带货乱象,规范各方行为,促进行业良性发展的有力之举。
建立健全行业规范的同时更要加大规范执行力度。“要对网络平台、经纪公司、网络主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对存在偷逃税等违法失德行为的网络主播采取行业抵制或限制惩戒手段。”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白彦锋提出,“本案中,根据税法规定,涉案当事人如果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相应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受到行业相应处罚约束,不能‘船过水无痕’。”
行业健康发展需压实平台企业责任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税收与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杨小强提出,税务部门查实的案情显示,黄薇2019年至2020年期间隐匿个人从直播平台获取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对此,直播平台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据了解,目前,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的有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税务部门难以精确掌握网络主播的真实身份和收入信息。网络平台、经纪公司对网络主播的纳税引导不够,甚至存在个别中介帮助网络主播偷逃税,危害国家税收安全。
“直播平台直接向网络主播支付报酬,深度掌握网络主播的收入情况,应担负起应有的涉税责任,切实履行好告知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并定期向网信、税务部门报送重点网络主播身份、平台收入等信息,从源头上防范偷逃税。”杨小强说。
税务部门已经印发通知,对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网络平台企业、中介机构和帮助设计、策划、实施逃避税行为的第三方等进行联动检查,一并依法从严处理。”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表示,直播平台企业等要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更不能为网络主播偷逃税出谋划策。
一些平台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案件的曝光,进一步认识到平台企业的监管义务,将认真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督促协助平台主播依法依规办理纳税申报,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收管理,为直播行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我们将会在网络主播注册时,就明确告知其纳税义务,并和网络主播、经纪公司等共同承诺依法纳税,从源头上负起责任。”一家平台负责人提出,下一步将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备网络主播收入支付、税款扣缴有关制度,严格网络主播取酬账户管控,坚决抵制支付报酬不开票的行为,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规范行业管理需凝聚多方合力
毕马威联合阿里研究院发布的《迈向万亿市场的直播电商》报告显示,2021年直播电商规模将扩大至2万亿元。
直播电商、网红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已成为当下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繁荣经济、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许生表示,多元化平台、多群体入场给网络直播带来了更多可能性,但也增加了监管的难度。网络主播网上从业,无实际经营地址、流动性强,一定程度上存在各地监管责任不清晰的难题,需要各部门各方面协同发力,共同促进直播行业健康长远发展。
“传统行业经历多年发展,已建立起行业会计核算制度,从业人员、企业的财税处理已基本标准化、制度化。相比之下,直播行业尚缺乏类似的行业规范。”许生提出,网络直播收入来源五花八门,收入性质划分存在模糊地带,较难从传统渠道获取其上下游业务的准确数据,客观上造成税收征管难度大,也助长了从业人员的偷逃税行为。相关部门要尽快出台适应行业特色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直播电商涉及的“坑位费”“打赏”、直播佣金等多种收入进行规范核算,为依法纳税提供基础保障。
施正文建议,可通过立法或制定行政法规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直播带货过程中不同主体、不同行为的法律属性和责任义务,为监管部门提供明确的监管依据,也为经营者划定法律红线。
规范直播行业发展,各相关部门正在联合发力。未来,仍需聚焦完善制度,着力构建跨部门、多领域的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和涉税问题协同处置,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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