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上海滩十大美女之首”蒋梅英突然被杀,凶手无从查起,直到被人提醒,人们才将刑侦目光投向公安内部某书记。
1913年出生的蒋梅英曾经是十里洋滩的大美女,想当年还因为出众的容颜而成为大上海“美丽牌”香烟的模特。
也是因为她的一张香烟画报在上海被家喻户晓,从而获得“上海十大美女之首”的称号。
成名之后的蒋梅英被众人追捧,各种珍贵首饰、洋楼金钱都不在话下,但所有一切不该所得都被她一一拒绝。红极一时的她找了一个普通小商贩做丈夫,早早结婚生子过起了平淡而幸福的生活。
事因突起那年,蒋梅英已经62岁了,年龄虽长,体态依然优美,风韵犹存。
那天她独自走在街上,与正在走访的民警,26岁的周荣鹤擦身而过。仅仅一眼,年轻的周荣鹤便被身姿曼妙、气质高雅的身影迷得神魂颠倒。
他站在那里,死死盯着侧身走过的美人,久久不能回头。自那以后,周荣鹤变得茶不思饭不想,脑袋里全是那个侧身走过的身影,开始到处打探美女的信息。
说来也巧,他的师傅居然是蒋梅英的邻居,几经辗转,还真给他探清了美人信息,开始想要接近佳人。
那年夏天的一个下午,他终于忍不住敲开了女神的家门,独居的蒋梅英看来人是个穿制服的警察,遂放下戒备,大开房门。
那日民警周荣鹤本来就是无事探访,进入蒋梅英家后,简单地介绍完自己,又假意寒暄了几句。
客套一番后,蒋梅英以为来客应该会离开了,遂起身准备送客。
没想到同样站起身的周荣鹤突然向前一步,抱着蒋梅英亲吻起来,并且不老实的双手也开始上下游走。
突然发生的一切让蒋梅英的大脑空白了一瞬,直到咸猪手袭胸,她才反应过来,开始强烈反抗。
血气方刚的周荣鹤看蒋梅英反抗激烈,就舔着脸威胁道:“今天的事你胆敢说出去,让第三个人知道,我会让你生不如死”。
年迈的蒋梅英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久久缓不过来,气得她喘息不匀,本来想一死了之,却也希望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于是她决定将此遭遇告诉多年的邻居-老孙。
蒋梅英之所以选择告诉老孙是因为老孙问过她:那天周荣鹤打听她做什么?而且那天他看到周荣鹤来家里。
单身的蒋梅英担着极大的风险将此事试探性地告知了老孙,没想到老孙还是周荣鹤的师傅,是一个有正义感的老警察。
他听完此事,表示自己以后会多注意周荣鹤这个人,并让她放心。
蒋梅英当然不能真的放心,经此一事,她日日担惊受怕,夜不能寐,身体迅速消瘦,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苍老起来。她时时都在犹豫,要不要举报周荣鹤。
没想到这个事一拖就是四年,直到1983年,犹豫不决的蒋梅英才鼓起勇气向警局写了举报信。
单纯的蒋梅英以为坏人会因为举报信多少受些惩罚,谁知举报信寄出后便再没了音讯。
原来几年时间,周荣鹤早已不是当初的小民警了,平步青云的他早就成了区公安局团委书记,而那封举报信也好巧不巧到了他自己的手里。
收到举报信的周荣鹤也并不好过,四年过去了,他早忘了这个事情,那天看到那封有蒋梅英名字的举报信时,他拦截下来,以为一直压着,这个老太太会就此罢手。
他也没想到,这个老太太并没放弃,又陆续寄出了几封信件。
当时正值“严打”时期,早有准备的周荣鹤顺利地把信件拿到手里,但是他依然害怕自己的荣华富贵被这些信件毁于一旦,于是他决定找蒋梅英道歉。
1983年10月的某天,周荣鹤骑车来到蒋梅英家门前。蒋梅英听到敲门声后开门一看,来人竟然是当年那个侮辱自己的人,于是赶紧推门想要关门。
只是年迈的老人哪里敌得过年富力强的周荣鹤,他用脚一挡就闪身闯了进来,嘴里说着:要就四年前的那件事道歉。
只是对于周荣鹤的话蒋梅英不敢相信,在她眼里,这就是个衣冠禽兽,于是直接对其下逐客令,正在这时,领居家有人开门进屋,心虚的周荣鹤慌张起来,面露凶光。
蒋梅英对于周荣鹤的神色变化不禁产生了怀疑,大声嘶吼,要他离开。
做贼心虚的周荣鹤左右看看,确定没有异动后,害怕事情败露的他上前掐住蒋梅英的脖子,低声吼道:“别说话,别发声,你这样做我会倒大霉的。”说着掐在蒋梅英脖子上的手越来越紧,直到蒋梅英再无挣扎之迹。
就这样,蒋梅英没了气息,而杀了人的周荣鹤则开始毁尸灭迹,他先将自己的种种现场印记销毁掉,并伪造了误导现场,然后悄然离去。
因为当时的侦查技术尚有缺陷,加上有误导的因素,这个案件便因为真凶无从查起,而成了“无头案”。
直到蒋梅英的邻居老孙知道这个案子后,经过多方打探后,才小心翼翼地将自己知道的事上报组织。
组织上这才锁定嫌疑人周荣鹤,并对其展开了调查与审问,仅用了三天周荣鹤就直接坦白了自己的罪行。
1985年7月,周荣鹤被判死刑,虽然蒋梅英看不到,但是她想要的正义到了。
1913年出生的蒋梅英曾经是十里洋滩的大美女,想当年还因为出众的容颜而成为大上海“美丽牌”香烟的模特。
也是因为她的一张香烟画报在上海被家喻户晓,从而获得“上海十大美女之首”的称号。
成名之后的蒋梅英被众人追捧,各种珍贵首饰、洋楼金钱都不在话下,但所有一切不该所得都被她一一拒绝。红极一时的她找了一个普通小商贩做丈夫,早早结婚生子过起了平淡而幸福的生活。
事因突起那年,蒋梅英已经62岁了,年龄虽长,体态依然优美,风韵犹存。
那天她独自走在街上,与正在走访的民警,26岁的周荣鹤擦身而过。仅仅一眼,年轻的周荣鹤便被身姿曼妙、气质高雅的身影迷得神魂颠倒。
他站在那里,死死盯着侧身走过的美人,久久不能回头。自那以后,周荣鹤变得茶不思饭不想,脑袋里全是那个侧身走过的身影,开始到处打探美女的信息。
说来也巧,他的师傅居然是蒋梅英的邻居,几经辗转,还真给他探清了美人信息,开始想要接近佳人。
那年夏天的一个下午,他终于忍不住敲开了女神的家门,独居的蒋梅英看来人是个穿制服的警察,遂放下戒备,大开房门。
那日民警周荣鹤本来就是无事探访,进入蒋梅英家后,简单地介绍完自己,又假意寒暄了几句。
客套一番后,蒋梅英以为来客应该会离开了,遂起身准备送客。
没想到同样站起身的周荣鹤突然向前一步,抱着蒋梅英亲吻起来,并且不老实的双手也开始上下游走。
突然发生的一切让蒋梅英的大脑空白了一瞬,直到咸猪手袭胸,她才反应过来,开始强烈反抗。
血气方刚的周荣鹤看蒋梅英反抗激烈,就舔着脸威胁道:“今天的事你胆敢说出去,让第三个人知道,我会让你生不如死”。
年迈的蒋梅英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久久缓不过来,气得她喘息不匀,本来想一死了之,却也希望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于是她决定将此遭遇告诉多年的邻居-老孙。
蒋梅英之所以选择告诉老孙是因为老孙问过她:那天周荣鹤打听她做什么?而且那天他看到周荣鹤来家里。
单身的蒋梅英担着极大的风险将此事试探性地告知了老孙,没想到老孙还是周荣鹤的师傅,是一个有正义感的老警察。
他听完此事,表示自己以后会多注意周荣鹤这个人,并让她放心。
蒋梅英当然不能真的放心,经此一事,她日日担惊受怕,夜不能寐,身体迅速消瘦,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苍老起来。她时时都在犹豫,要不要举报周荣鹤。
没想到这个事一拖就是四年,直到1983年,犹豫不决的蒋梅英才鼓起勇气向警局写了举报信。
单纯的蒋梅英以为坏人会因为举报信多少受些惩罚,谁知举报信寄出后便再没了音讯。
原来几年时间,周荣鹤早已不是当初的小民警了,平步青云的他早就成了区公安局团委书记,而那封举报信也好巧不巧到了他自己的手里。
收到举报信的周荣鹤也并不好过,四年过去了,他早忘了这个事情,那天看到那封有蒋梅英名字的举报信时,他拦截下来,以为一直压着,这个老太太会就此罢手。
他也没想到,这个老太太并没放弃,又陆续寄出了几封信件。
当时正值“严打”时期,早有准备的周荣鹤顺利地把信件拿到手里,但是他依然害怕自己的荣华富贵被这些信件毁于一旦,于是他决定找蒋梅英道歉。
1983年10月的某天,周荣鹤骑车来到蒋梅英家门前。蒋梅英听到敲门声后开门一看,来人竟然是当年那个侮辱自己的人,于是赶紧推门想要关门。
只是年迈的老人哪里敌得过年富力强的周荣鹤,他用脚一挡就闪身闯了进来,嘴里说着:要就四年前的那件事道歉。
只是对于周荣鹤的话蒋梅英不敢相信,在她眼里,这就是个衣冠禽兽,于是直接对其下逐客令,正在这时,领居家有人开门进屋,心虚的周荣鹤慌张起来,面露凶光。
蒋梅英对于周荣鹤的神色变化不禁产生了怀疑,大声嘶吼,要他离开。
做贼心虚的周荣鹤左右看看,确定没有异动后,害怕事情败露的他上前掐住蒋梅英的脖子,低声吼道:“别说话,别发声,你这样做我会倒大霉的。”说着掐在蒋梅英脖子上的手越来越紧,直到蒋梅英再无挣扎之迹。
就这样,蒋梅英没了气息,而杀了人的周荣鹤则开始毁尸灭迹,他先将自己的种种现场印记销毁掉,并伪造了误导现场,然后悄然离去。
因为当时的侦查技术尚有缺陷,加上有误导的因素,这个案件便因为真凶无从查起,而成了“无头案”。
直到蒋梅英的邻居老孙知道这个案子后,经过多方打探后,才小心翼翼地将自己知道的事上报组织。
组织上这才锁定嫌疑人周荣鹤,并对其展开了调查与审问,仅用了三天周荣鹤就直接坦白了自己的罪行。
1985年7月,周荣鹤被判死刑,虽然蒋梅英看不到,但是她想要的正义到了。
【以案释法】业主封自家阳台被物业告上法庭?判了!
案情回顾
房临近马路噪声太大,在小区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业主高某为提高居住舒适度、增强安全性及私密保护,按照小区前期已经由开发商统一封闭阳台的样式颜色封闭自家房屋阳台,物业公司以高某未遵守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等为由,要求高某立即拆除已封闭阳台并恢复原状。近日,成都中院依法终审审结这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法院二审认为,物业公司诉请要求业主立即拆除已封闭阳台并恢复原状,既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其又未提供证据证明高某封闭阳台危及建筑物安全、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也未提供证据证明高某有实施妨碍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等,故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判决驳回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2020年9月,高某在成都近郊一小区购买临近马路的住房一套。该小区共有14栋楼,1栋至4栋在开发商交房前已全部封闭了阳台,其余楼栋交房时开发商未封闭阳台。高某与开发商签订购买房屋合同时,被要求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并以签收承诺书的方式,要求其承诺遵守以前期物业服务协议附件呈现、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制定的小区临时管理规约。该规约中明确,原则上不封闭阳台,经全体业主表决,户数与面积达到法定条件封闭阳台、露台的,须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制定封闭方案并公示,且要求做到统一设计、统一材质、统一施工等五个统一。
同年12月开发商交房后,高某先后多次与小区物业就封闭阳台问题进行沟通协商,2021年5月该小区物业公司组织业主就封闭阳台事宜进行投票表决,后因参加表决业主占比等未达到相关要求,未能启动封闭阳台工作。
随后,高某按照小区先期已封闭阳台的1栋至4栋的样式颜色,对所购房屋阳台进行封闭。物业公司则以临时管理规约规定不得封闭阳台等起诉,要求高某立即拆除已封闭阳台并恢复原状。
一审法院认为,高某作为小区业主,应遵守小区临时管理规约中的规定,在小区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封闭阳台等,故判决高某限期拆除已封闭阳台并恢复原状。
一审宣判后,高某不服提出上诉。成都中院二审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判决驳回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2
法院判决:
撤销一审判决
小区业主可以封阳台
该案争议焦点从表面上看是物业公司能否依据临时管理规约中的规定要求高某拆除已封闭阳台并恢复原状,实质则是物业公司是否有权提出此要求。
首先,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明确,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该案中,房屋阳台作为房屋主体的特定部分,在构造和使用上均具有独立性,属房屋的专有部分。高某封闭阳台是在阳台内封闭,虽是在小区尚未达成一致意见情况下封闭,但其与开发商先期已封闭阳台的四个楼栋的样式颜色统一一致,且相比较此前的开放式阳台对住户人身安全具有更好的保护作用,并因住房临近马路,封闭阳台可达到的隔音效果也增加了居住的舒适度,还能起到隐私保护作用等。而且退一步讲,如高某封闭阳台超出阳台及外墙,构成了违法搭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亦只有相关行政机关才有权决定是否要拆除。目前,物业公司与高某是物业服务关系,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人,提出诉请,要求其服务的业主立即拆除已封闭的阳台并恢复原状,既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且依照相关规定其又未提供证据证明高某封闭阳台危及建筑物安全、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也未提供证据证明高某有实施妨碍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因此物业公司要求高某拆除已封闭的阳台,无法得到支持。
其次,从小区现有情况来看,有四栋楼房是在开发商交房前已全部封闭了阳台,说明该小区封闭阳台已有先例,并不是绝对要禁止封闭。现实中需要小区业主达成一致意见,通常理解应是封闭阳台要对全小区统一的样式、颜色等提出要求,也不是统一要求严格禁止封闭阳台。比较特殊的是,该小区当前虽还未达成一致意见,但该小区先期封闭阳台已有现成的统一样式、颜色模板,高某按已有统一的样式、颜色封闭阳台,也并无不当。
再者,在现实生活中,成都城区绝大多数高层建筑,从安全性、居住舒适度及私密保护等多方面考虑,也鲜有严格禁止封闭阳台的情形,封闭不封闭阳台,一般均由房屋业主自主决定。虽说是可自主决定是否封闭阳台,但也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约束,较为常见的做法是要按照小区统一的样式、颜色、风格等标准封闭阳台。实际中也有不少小区即使没有提出统一要求,相关业主在封闭阳台时,也会自觉地按所在建筑及整个小区的风格等封闭装修,因为这也是在切实维护自身及全体业主相关权益。该案从居住安全性考虑,物业公司虽也提出除了封闭阳台之外还有其他途径,但让其指明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具体途径时,其也无法提供。
因此,从法理、情理等多方面来讲,物业公司在本案中的诉讼请求,均无法得到支持。
来源:河北普法
案情回顾
房临近马路噪声太大,在小区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业主高某为提高居住舒适度、增强安全性及私密保护,按照小区前期已经由开发商统一封闭阳台的样式颜色封闭自家房屋阳台,物业公司以高某未遵守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等为由,要求高某立即拆除已封闭阳台并恢复原状。近日,成都中院依法终审审结这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法院二审认为,物业公司诉请要求业主立即拆除已封闭阳台并恢复原状,既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其又未提供证据证明高某封闭阳台危及建筑物安全、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也未提供证据证明高某有实施妨碍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等,故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判决驳回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2020年9月,高某在成都近郊一小区购买临近马路的住房一套。该小区共有14栋楼,1栋至4栋在开发商交房前已全部封闭了阳台,其余楼栋交房时开发商未封闭阳台。高某与开发商签订购买房屋合同时,被要求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并以签收承诺书的方式,要求其承诺遵守以前期物业服务协议附件呈现、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制定的小区临时管理规约。该规约中明确,原则上不封闭阳台,经全体业主表决,户数与面积达到法定条件封闭阳台、露台的,须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制定封闭方案并公示,且要求做到统一设计、统一材质、统一施工等五个统一。
同年12月开发商交房后,高某先后多次与小区物业就封闭阳台问题进行沟通协商,2021年5月该小区物业公司组织业主就封闭阳台事宜进行投票表决,后因参加表决业主占比等未达到相关要求,未能启动封闭阳台工作。
随后,高某按照小区先期已封闭阳台的1栋至4栋的样式颜色,对所购房屋阳台进行封闭。物业公司则以临时管理规约规定不得封闭阳台等起诉,要求高某立即拆除已封闭阳台并恢复原状。
一审法院认为,高某作为小区业主,应遵守小区临时管理规约中的规定,在小区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封闭阳台等,故判决高某限期拆除已封闭阳台并恢复原状。
一审宣判后,高某不服提出上诉。成都中院二审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判决驳回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2
法院判决:
撤销一审判决
小区业主可以封阳台
该案争议焦点从表面上看是物业公司能否依据临时管理规约中的规定要求高某拆除已封闭阳台并恢复原状,实质则是物业公司是否有权提出此要求。
首先,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明确,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该案中,房屋阳台作为房屋主体的特定部分,在构造和使用上均具有独立性,属房屋的专有部分。高某封闭阳台是在阳台内封闭,虽是在小区尚未达成一致意见情况下封闭,但其与开发商先期已封闭阳台的四个楼栋的样式颜色统一一致,且相比较此前的开放式阳台对住户人身安全具有更好的保护作用,并因住房临近马路,封闭阳台可达到的隔音效果也增加了居住的舒适度,还能起到隐私保护作用等。而且退一步讲,如高某封闭阳台超出阳台及外墙,构成了违法搭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亦只有相关行政机关才有权决定是否要拆除。目前,物业公司与高某是物业服务关系,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人,提出诉请,要求其服务的业主立即拆除已封闭的阳台并恢复原状,既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且依照相关规定其又未提供证据证明高某封闭阳台危及建筑物安全、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也未提供证据证明高某有实施妨碍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因此物业公司要求高某拆除已封闭的阳台,无法得到支持。
其次,从小区现有情况来看,有四栋楼房是在开发商交房前已全部封闭了阳台,说明该小区封闭阳台已有先例,并不是绝对要禁止封闭。现实中需要小区业主达成一致意见,通常理解应是封闭阳台要对全小区统一的样式、颜色等提出要求,也不是统一要求严格禁止封闭阳台。比较特殊的是,该小区当前虽还未达成一致意见,但该小区先期封闭阳台已有现成的统一样式、颜色模板,高某按已有统一的样式、颜色封闭阳台,也并无不当。
再者,在现实生活中,成都城区绝大多数高层建筑,从安全性、居住舒适度及私密保护等多方面考虑,也鲜有严格禁止封闭阳台的情形,封闭不封闭阳台,一般均由房屋业主自主决定。虽说是可自主决定是否封闭阳台,但也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约束,较为常见的做法是要按照小区统一的样式、颜色、风格等标准封闭阳台。实际中也有不少小区即使没有提出统一要求,相关业主在封闭阳台时,也会自觉地按所在建筑及整个小区的风格等封闭装修,因为这也是在切实维护自身及全体业主相关权益。该案从居住安全性考虑,物业公司虽也提出除了封闭阳台之外还有其他途径,但让其指明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具体途径时,其也无法提供。
因此,从法理、情理等多方面来讲,物业公司在本案中的诉讼请求,均无法得到支持。
来源:河北普法
1983年,“上海滩十大美女之首”蒋梅英突然被杀,凶手无从查起,直到被人提醒,人们才将刑侦目光投向公安内部某书记。
1913年出生的蒋梅英曾经是十里洋滩的大美女,想当年还因为出众的容颜而成为大上海“美丽牌”香烟的模特。
也是因为她的一张香烟画报在上海被家喻户晓,从而获得“上海十大美女之首”的称号。
成名之后的蒋梅英被众人追捧,各种珍贵首饰、洋楼金钱都不在话下,但所有一切不该所得都被她一一拒绝。红极一时的她找了一个普通小商贩做丈夫,早早结婚生子过起了平淡而幸福的生活。
事因突起那年,蒋梅英已经62岁了,年龄虽长,体态依然优美,风韵犹存。
那天她独自走在街上,与正在走访的民警,26岁的周荣鹤擦身而过。仅仅一眼,年轻的周荣鹤便被身姿曼妙、气质高雅的身影迷得神魂颠倒。
他站在那里,死死盯着侧身走过的美人,久久不能回头。自那以后,周荣鹤变得茶不思饭不想,脑袋里全是那个侧身走过的身影,开始到处打探美女的信息。
说来也巧,他的师傅居然是蒋梅英的邻居,几经辗转,还真给他探清了美人信息,开始想要接近佳人。
那年夏天的一个下午,他终于忍不住敲开了女神的家门,独居的蒋梅英看来人是个穿制服的警察,遂放下戒备,大开房门。
那日民警周荣鹤本来就是无事探访,进入蒋梅英家后,简单地介绍完自己,又假意寒暄了几句。
客套一番后,蒋梅英以为来客应该会离开了,遂起身准备送客。
没想到同样站起身的周荣鹤突然向前一步,抱着蒋梅英亲吻起来,并且不老实的双手也开始上下游走。
突然发生的一切让蒋梅英的大脑空白了一瞬,直到咸猪手袭胸,她才反应过来,开始强烈反抗。
血气方刚的周荣鹤看蒋梅英反抗激烈,就舔着脸威胁道:“今天的事你胆敢说出去,让第三个人知道,我会让你生不如死”。
年迈的蒋梅英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久久缓不过来,气得她喘息不匀,本来想一死了之,却也希望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于是她决定将此遭遇告诉多年的邻居-老孙。
蒋梅英之所以选择告诉老孙是因为老孙问过她:那天周荣鹤打听她做什么?而且那天他看到周荣鹤来家里。
单身的蒋梅英担着极大的风险将此事试探性地告知了老孙,没想到老孙还是周荣鹤的师傅,是一个有正义感的老警察。
他听完此事,表示自己以后会多注意周荣鹤这个人,并让她放心。
蒋梅英当然不能真的放心,经此一事,她日日担惊受怕,夜不能寐,身体迅速消瘦,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苍老起来。她时时都在犹豫,要不要举报周荣鹤。
没想到这个事一拖就是四年,直到1983年,犹豫不决的蒋梅英才鼓起勇气向警局写了举报信。
单纯的蒋梅英以为坏人会因为举报信多少受些惩罚,谁知举报信寄出后便再没了音讯。
原来几年时间,周荣鹤早已不是当初的小民警了,平步青云的他早就成了区公安局团委书记,而那封举报信也好巧不巧到了他自己的手里。
收到举报信的周荣鹤也并不好过,四年过去了,他早忘了这个事情,那天看到那封有蒋梅英名字的举报信时,他拦截下来,以为一直压着,这个老太太会就此罢手。
他也没想到,这个老太太并没放弃,又陆续寄出了几封信件。
当时正值“严打”时期,早有准备的周荣鹤顺利地把信件拿到手里,但是他依然害怕自己的荣华富贵被这些信件毁于一旦,于是他决定找蒋梅英道歉。
1983年10月的某天,周荣鹤骑车来到蒋梅英家门前。蒋梅英听到敲门声后开门一看,来人竟然是当年那个侮辱自己的人,于是赶紧推门想要关门。
只是年迈的老人哪里敌得过年富力强的周荣鹤,他用脚一挡就闪身闯了进来,嘴里说着:要就四年前的那件事道歉。
只是对于周荣鹤的话蒋梅英不敢相信,在她眼里,这就是个衣冠禽兽,于是直接对其下逐客令,正在这时,领居家有人开门进屋,心虚的周荣鹤慌张起来,面露凶光。
蒋梅英对于周荣鹤的神色变化不禁产生了怀疑,大声嘶吼,要他离开。
做贼心虚的周荣鹤左右看看,确定没有异动后,害怕事情败露的他上前掐住蒋梅英的脖子,低声吼道:“别说话,别发声,你这样做我会倒大霉的。”说着掐在蒋梅英脖子上的手越来越紧,直到蒋梅英再无挣扎之迹。
就这样,蒋梅英没了气息,而杀了人的周荣鹤则开始毁尸灭迹,他先将自己的种种现场印记销毁掉,并伪造了误导现场,然后悄然离去。
因为当时的侦查技术尚有缺陷,加上有误导的因素,这个案件便因为真凶无从查起,而成了“无头案”。
直到蒋梅英的邻居老孙知道这个案子后,经过多方打探后,才小心翼翼地将自己知道的事上报组织。
组织上这才锁定嫌疑人周荣鹤,并对其展开了调查与审问,仅用了三天周荣鹤就直接坦白了自己的罪行。
1985年7月,周荣鹤被判死刑,虽然蒋梅英看不到,但是她想要的正义到了。
1913年出生的蒋梅英曾经是十里洋滩的大美女,想当年还因为出众的容颜而成为大上海“美丽牌”香烟的模特。
也是因为她的一张香烟画报在上海被家喻户晓,从而获得“上海十大美女之首”的称号。
成名之后的蒋梅英被众人追捧,各种珍贵首饰、洋楼金钱都不在话下,但所有一切不该所得都被她一一拒绝。红极一时的她找了一个普通小商贩做丈夫,早早结婚生子过起了平淡而幸福的生活。
事因突起那年,蒋梅英已经62岁了,年龄虽长,体态依然优美,风韵犹存。
那天她独自走在街上,与正在走访的民警,26岁的周荣鹤擦身而过。仅仅一眼,年轻的周荣鹤便被身姿曼妙、气质高雅的身影迷得神魂颠倒。
他站在那里,死死盯着侧身走过的美人,久久不能回头。自那以后,周荣鹤变得茶不思饭不想,脑袋里全是那个侧身走过的身影,开始到处打探美女的信息。
说来也巧,他的师傅居然是蒋梅英的邻居,几经辗转,还真给他探清了美人信息,开始想要接近佳人。
那年夏天的一个下午,他终于忍不住敲开了女神的家门,独居的蒋梅英看来人是个穿制服的警察,遂放下戒备,大开房门。
那日民警周荣鹤本来就是无事探访,进入蒋梅英家后,简单地介绍完自己,又假意寒暄了几句。
客套一番后,蒋梅英以为来客应该会离开了,遂起身准备送客。
没想到同样站起身的周荣鹤突然向前一步,抱着蒋梅英亲吻起来,并且不老实的双手也开始上下游走。
突然发生的一切让蒋梅英的大脑空白了一瞬,直到咸猪手袭胸,她才反应过来,开始强烈反抗。
血气方刚的周荣鹤看蒋梅英反抗激烈,就舔着脸威胁道:“今天的事你胆敢说出去,让第三个人知道,我会让你生不如死”。
年迈的蒋梅英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久久缓不过来,气得她喘息不匀,本来想一死了之,却也希望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于是她决定将此遭遇告诉多年的邻居-老孙。
蒋梅英之所以选择告诉老孙是因为老孙问过她:那天周荣鹤打听她做什么?而且那天他看到周荣鹤来家里。
单身的蒋梅英担着极大的风险将此事试探性地告知了老孙,没想到老孙还是周荣鹤的师傅,是一个有正义感的老警察。
他听完此事,表示自己以后会多注意周荣鹤这个人,并让她放心。
蒋梅英当然不能真的放心,经此一事,她日日担惊受怕,夜不能寐,身体迅速消瘦,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苍老起来。她时时都在犹豫,要不要举报周荣鹤。
没想到这个事一拖就是四年,直到1983年,犹豫不决的蒋梅英才鼓起勇气向警局写了举报信。
单纯的蒋梅英以为坏人会因为举报信多少受些惩罚,谁知举报信寄出后便再没了音讯。
原来几年时间,周荣鹤早已不是当初的小民警了,平步青云的他早就成了区公安局团委书记,而那封举报信也好巧不巧到了他自己的手里。
收到举报信的周荣鹤也并不好过,四年过去了,他早忘了这个事情,那天看到那封有蒋梅英名字的举报信时,他拦截下来,以为一直压着,这个老太太会就此罢手。
他也没想到,这个老太太并没放弃,又陆续寄出了几封信件。
当时正值“严打”时期,早有准备的周荣鹤顺利地把信件拿到手里,但是他依然害怕自己的荣华富贵被这些信件毁于一旦,于是他决定找蒋梅英道歉。
1983年10月的某天,周荣鹤骑车来到蒋梅英家门前。蒋梅英听到敲门声后开门一看,来人竟然是当年那个侮辱自己的人,于是赶紧推门想要关门。
只是年迈的老人哪里敌得过年富力强的周荣鹤,他用脚一挡就闪身闯了进来,嘴里说着:要就四年前的那件事道歉。
只是对于周荣鹤的话蒋梅英不敢相信,在她眼里,这就是个衣冠禽兽,于是直接对其下逐客令,正在这时,领居家有人开门进屋,心虚的周荣鹤慌张起来,面露凶光。
蒋梅英对于周荣鹤的神色变化不禁产生了怀疑,大声嘶吼,要他离开。
做贼心虚的周荣鹤左右看看,确定没有异动后,害怕事情败露的他上前掐住蒋梅英的脖子,低声吼道:“别说话,别发声,你这样做我会倒大霉的。”说着掐在蒋梅英脖子上的手越来越紧,直到蒋梅英再无挣扎之迹。
就这样,蒋梅英没了气息,而杀了人的周荣鹤则开始毁尸灭迹,他先将自己的种种现场印记销毁掉,并伪造了误导现场,然后悄然离去。
因为当时的侦查技术尚有缺陷,加上有误导的因素,这个案件便因为真凶无从查起,而成了“无头案”。
直到蒋梅英的邻居老孙知道这个案子后,经过多方打探后,才小心翼翼地将自己知道的事上报组织。
组织上这才锁定嫌疑人周荣鹤,并对其展开了调查与审问,仅用了三天周荣鹤就直接坦白了自己的罪行。
1985年7月,周荣鹤被判死刑,虽然蒋梅英看不到,但是她想要的正义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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