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儋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七场)
中共儋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敏清: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儋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二十七场新闻发布会,我是中共儋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敏清。今天,我们继续通报我市当前疫情防控的最新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有:儋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江诗文先生,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苟燎原先生。首先,请江诗文先生介绍当前全市疫情防控有关情况。
儋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江诗文: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现将我市疫情防控最新情况、采取的具体防控措施向大家作通报。
一、病例情况
8月29日0时-8月29日24时,我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例(含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11例。
二、当前我市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做好援儋医疗队返程工作。我市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各援儋医疗队,更新梳理离儋返程人员名单、航班班次等信息,全力做好离儋医疗队的车辆、路面交通、机场对接等保障工作,确保援儋人员顺利、安全离琼。昨天,我市举行欢送省外支援医疗队返程仪式,当天,1857名省外援儋医疗队离儋返程。截至目前,已有2377名省外援儋医疗队离儋返程。其中,四川检测队400人、四川采样队603人、山东采样队1000人、江苏采样队202人、福建方舱队52人、上海检测队120人。
二是继续做好病患救治工作。8月29日,由山东省援琼医疗队接管的儋州三号方舱医院顺利关舱。自8月19日开舱接收病人以来,三号方舱医院在10天内总共救治患者481名,累计治愈出院患者351名,剩余的患者将转移到同样是山东医疗队接管的二号方舱医院F舱。截至8月29日24时,全市定点医院和方舱医院累计治愈出院患者2970人。
三是持续做好农业生产互助共济和保供工作。我市开展农资集中统一采购和点对点配送,统筹做好蔬菜、粮食、生猪等种养殖生产。主动对接专业化服务组织、基层组织等开展托管、代耕、代收、土地流转等服务,帮助无法返乡人员开展农业生产。倡议市内各大批发市场、经销商、超市等积极与企业联系人对接采购市内农产品,多渠道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题。同时,为农资、鲜活农产品运输及农机作业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及时打通影响农资调运下摆、农产品生产供应等堵点卡点,保证我市农业生产正常开展。
四是高效做好省外高校就读学生返校工作。为做好我市省外高校就读学生返校工作,儋州及时成立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制定相关方案,开通热线电话,做好政策服务。同时严把离琼条件,统筹调度资源,点对点做好运送服务,确保大学生安全顺利返校。截至8月29日10时,共有235名学生完成登记并通过初审,共转运76名儋州籍大学生离琼返校。
五是继续做好外省滞留旅客安全返程工作。8月29日,我市运送离岛旅客457人,其中搭乘飞机离岛旅客431人、港口离岛旅客26人。截至目前,已“点对点”闭环运送离岛旅客7042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高质量完成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继续集中力量,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扎实开展“敲门行动”,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以核酸检测结果数据指导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二是进一步优化解除隔离人员和方舱出院患者返回社区管理的整个流程,明确各方责任。解封人员离开隔离点,须由“双点长”签字同意。压实属地对居家隔离的监管责任,充分发挥网格员管理功能,加强每日巡防监督,采取张贴居家隔离提示横幅、《居家隔离告知书》等方式,切实加大管控力度。
三是稳住洋浦的基本面。把洋浦摆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中之重,落实最严格社会面静态管理,落实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闭环管理,坚决摁住连日来零星散发病例外溢风险。充实洋浦前方指挥部,腾出检测力量支持洋浦。
以上是我通报的内容。感谢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答记者问
儋州广播电视台记者:疫情期间,我市采取了哪些措施让农业生产逐步恢复正常?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苟燎原:感谢媒体记者的提问。8月1日本轮疫情爆发以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援儋医疗队帮助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儋州市疫情形势持续向好。我市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一手打伞,一手干活”的指示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统筹做好粮食生产、畜禽养殖、海洋捕捞等农业生产,尽最大努力减少新冠疫情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一是鼓励低风险区农户在切实采取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正常进行生产劳作。规模生产用工雇主在本镇跨村使用低风险区劳务人员,到生产基地所在村委会报备,由该村委会查看务工人员的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实行“点对点”管理。该措施的出台,有效地带动了香蕉产品的销售,短短几天时间,就帮助王五、大成、雅星等镇销售香蕉近150吨。
二是低风险区特殊性生产用工可以在本市跨镇使用低风险区劳务用工,按“四定”(定线路、定人员、定车辆、定时间)要求进行管理。和庆、雅星等镇已开出跨镇使用香蕉包装工、挑拣工等特殊性生产人员临时通行证,缓解了部分香蕉生产基地专业工人紧缺的问题。
三是为解决中高风险地区农户不能下地干活问题,农业农村部门委托备案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工作。目前已完成社会化服务面积约300亩;其余社会化服务组织已做好随时入场准备工作。
四是针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乡的农民,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通过互助共济、托管服务等多种方式,帮助开展农业生产及农产品销售。
五是开辟绿色通道,农资、鲜活农产品运输等车辆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通行证,涉农运输车辆凭省市相关平台申请的有效网络通行证,可从我市各卡点通行。市农业农村局已开具涉农通行证2334张。
六是为保证农业生产正常开展特别是农产品销售,从各镇现有的位于低风险区的农资店中遴选出一批优质农药店、肥料店、饲料店及综合性农资店,组织农户统一集中采购农资,点对点送到村委会指定地点,并通知农户分时段领取,同时利用市供销社农资保障体系做好农资调运。已恢复营业化肥店19家、农药店20家、饲料店19家、综合农资店17家,基本满足了农户生产资料需求。
七是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发改委、投促局等部门,借助儋州市公益批发市场,建立了农产品生产者与直销商、保供骨干企业的沟通渠道,采取上门集中收购、市内配送到户的方式,架起生产者与消费者的桥梁,打通最后一公里。同时,充分发挥省乡村振兴助农信息网等平台影响力,发布我市部分待销农产品的信息和联系方式,多渠道拓宽销售渠道。
八是统筹做好蔬菜、粮食、生猪等种养殖生产,严禁各镇对农业生产人员进行“一刀切”和层层加码,严禁以防疫为由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村、不让农民下地,及时打通影响农资调运下摆、农产品生产供应等堵点卡点,保证我市农业生产正常开展。谢谢!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根据疫情防控管理要求,渔船渔民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我市如何做好渔船渔民管理工作?此外,在满足什么条件的情况下,渔民可以出海打渔?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苟燎原:感谢媒体记者的提问。为做好渔船渔民管理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严格实行渔船渔民定点停泊上下岸。统筹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卫生健康、海岸警察、乡镇政府(居委会)等力量,在各渔港(含自然港湾)合理设置海上防疫服务点,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轮守,加强进出港渔船渔民核查,确保不漏一船、不漏一人。
二是要求所有出海回港上岸人员必须到定点上岸渔港设置的核酸采样点或到就近的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严禁私自上岸并与岸上人员直接接触,严禁私自搭载其他人员上岸。
三是回港人员需经体温检测及一次核酸检测后方可上岸。渔业船舶回港船员不离港继续出海作业的,核酸检测后必须立即返回所在船舶,不得离港外出。除渔获物卸港销售和渔船补给外,非必要不与外人接触。须上岸离港的,要做到即到即检即走,在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前,必须居家不得外出,不得接触外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渔船渔民出海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在我市实现连续72小时社会面清零,社会面无新增阳性病例后,渔船渔民才能开海。
二是开海的渔业乡镇、村应属于无疫区或低风险区,出海渔民7天之内无高、中风险区旅居史。
三是渔民出海前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海后,各市县之间的渔船渔民不能交叉流动。近海作业渔民出海回来后每周2次核酸检测,中、远海作业的大中型渔船渔民返港后不少于“5天4检”核酸检测。谢谢!
李敏清:感谢苟燎原先生的回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答记者问环节就到这里。近期,我市根据研判,多次对风险区进行调整,但是降低风险并不等于解封,特别是低风险区的群众,更不能放松警惕、麻痹大意。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继续严格遵守我市静态管理规定,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扎堆、不串门,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共同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最后,感谢今天的发布人、媒体记者朋友、工作人员以及正在收看的网民朋友们。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中共儋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敏清: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儋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二十七场新闻发布会,我是中共儋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敏清。今天,我们继续通报我市当前疫情防控的最新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有:儋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江诗文先生,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苟燎原先生。首先,请江诗文先生介绍当前全市疫情防控有关情况。
儋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江诗文: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现将我市疫情防控最新情况、采取的具体防控措施向大家作通报。
一、病例情况
8月29日0时-8月29日24时,我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例(含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11例。
二、当前我市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做好援儋医疗队返程工作。我市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各援儋医疗队,更新梳理离儋返程人员名单、航班班次等信息,全力做好离儋医疗队的车辆、路面交通、机场对接等保障工作,确保援儋人员顺利、安全离琼。昨天,我市举行欢送省外支援医疗队返程仪式,当天,1857名省外援儋医疗队离儋返程。截至目前,已有2377名省外援儋医疗队离儋返程。其中,四川检测队400人、四川采样队603人、山东采样队1000人、江苏采样队202人、福建方舱队52人、上海检测队120人。
二是继续做好病患救治工作。8月29日,由山东省援琼医疗队接管的儋州三号方舱医院顺利关舱。自8月19日开舱接收病人以来,三号方舱医院在10天内总共救治患者481名,累计治愈出院患者351名,剩余的患者将转移到同样是山东医疗队接管的二号方舱医院F舱。截至8月29日24时,全市定点医院和方舱医院累计治愈出院患者2970人。
三是持续做好农业生产互助共济和保供工作。我市开展农资集中统一采购和点对点配送,统筹做好蔬菜、粮食、生猪等种养殖生产。主动对接专业化服务组织、基层组织等开展托管、代耕、代收、土地流转等服务,帮助无法返乡人员开展农业生产。倡议市内各大批发市场、经销商、超市等积极与企业联系人对接采购市内农产品,多渠道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题。同时,为农资、鲜活农产品运输及农机作业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及时打通影响农资调运下摆、农产品生产供应等堵点卡点,保证我市农业生产正常开展。
四是高效做好省外高校就读学生返校工作。为做好我市省外高校就读学生返校工作,儋州及时成立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制定相关方案,开通热线电话,做好政策服务。同时严把离琼条件,统筹调度资源,点对点做好运送服务,确保大学生安全顺利返校。截至8月29日10时,共有235名学生完成登记并通过初审,共转运76名儋州籍大学生离琼返校。
五是继续做好外省滞留旅客安全返程工作。8月29日,我市运送离岛旅客457人,其中搭乘飞机离岛旅客431人、港口离岛旅客26人。截至目前,已“点对点”闭环运送离岛旅客7042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高质量完成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继续集中力量,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扎实开展“敲门行动”,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以核酸检测结果数据指导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二是进一步优化解除隔离人员和方舱出院患者返回社区管理的整个流程,明确各方责任。解封人员离开隔离点,须由“双点长”签字同意。压实属地对居家隔离的监管责任,充分发挥网格员管理功能,加强每日巡防监督,采取张贴居家隔离提示横幅、《居家隔离告知书》等方式,切实加大管控力度。
三是稳住洋浦的基本面。把洋浦摆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中之重,落实最严格社会面静态管理,落实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闭环管理,坚决摁住连日来零星散发病例外溢风险。充实洋浦前方指挥部,腾出检测力量支持洋浦。
以上是我通报的内容。感谢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答记者问
儋州广播电视台记者:疫情期间,我市采取了哪些措施让农业生产逐步恢复正常?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苟燎原:感谢媒体记者的提问。8月1日本轮疫情爆发以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援儋医疗队帮助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儋州市疫情形势持续向好。我市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一手打伞,一手干活”的指示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统筹做好粮食生产、畜禽养殖、海洋捕捞等农业生产,尽最大努力减少新冠疫情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一是鼓励低风险区农户在切实采取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正常进行生产劳作。规模生产用工雇主在本镇跨村使用低风险区劳务人员,到生产基地所在村委会报备,由该村委会查看务工人员的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实行“点对点”管理。该措施的出台,有效地带动了香蕉产品的销售,短短几天时间,就帮助王五、大成、雅星等镇销售香蕉近150吨。
二是低风险区特殊性生产用工可以在本市跨镇使用低风险区劳务用工,按“四定”(定线路、定人员、定车辆、定时间)要求进行管理。和庆、雅星等镇已开出跨镇使用香蕉包装工、挑拣工等特殊性生产人员临时通行证,缓解了部分香蕉生产基地专业工人紧缺的问题。
三是为解决中高风险地区农户不能下地干活问题,农业农村部门委托备案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工作。目前已完成社会化服务面积约300亩;其余社会化服务组织已做好随时入场准备工作。
四是针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乡的农民,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通过互助共济、托管服务等多种方式,帮助开展农业生产及农产品销售。
五是开辟绿色通道,农资、鲜活农产品运输等车辆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通行证,涉农运输车辆凭省市相关平台申请的有效网络通行证,可从我市各卡点通行。市农业农村局已开具涉农通行证2334张。
六是为保证农业生产正常开展特别是农产品销售,从各镇现有的位于低风险区的农资店中遴选出一批优质农药店、肥料店、饲料店及综合性农资店,组织农户统一集中采购农资,点对点送到村委会指定地点,并通知农户分时段领取,同时利用市供销社农资保障体系做好农资调运。已恢复营业化肥店19家、农药店20家、饲料店19家、综合农资店17家,基本满足了农户生产资料需求。
七是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发改委、投促局等部门,借助儋州市公益批发市场,建立了农产品生产者与直销商、保供骨干企业的沟通渠道,采取上门集中收购、市内配送到户的方式,架起生产者与消费者的桥梁,打通最后一公里。同时,充分发挥省乡村振兴助农信息网等平台影响力,发布我市部分待销农产品的信息和联系方式,多渠道拓宽销售渠道。
八是统筹做好蔬菜、粮食、生猪等种养殖生产,严禁各镇对农业生产人员进行“一刀切”和层层加码,严禁以防疫为由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村、不让农民下地,及时打通影响农资调运下摆、农产品生产供应等堵点卡点,保证我市农业生产正常开展。谢谢!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根据疫情防控管理要求,渔船渔民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我市如何做好渔船渔民管理工作?此外,在满足什么条件的情况下,渔民可以出海打渔?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苟燎原:感谢媒体记者的提问。为做好渔船渔民管理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严格实行渔船渔民定点停泊上下岸。统筹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卫生健康、海岸警察、乡镇政府(居委会)等力量,在各渔港(含自然港湾)合理设置海上防疫服务点,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轮守,加强进出港渔船渔民核查,确保不漏一船、不漏一人。
二是要求所有出海回港上岸人员必须到定点上岸渔港设置的核酸采样点或到就近的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严禁私自上岸并与岸上人员直接接触,严禁私自搭载其他人员上岸。
三是回港人员需经体温检测及一次核酸检测后方可上岸。渔业船舶回港船员不离港继续出海作业的,核酸检测后必须立即返回所在船舶,不得离港外出。除渔获物卸港销售和渔船补给外,非必要不与外人接触。须上岸离港的,要做到即到即检即走,在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前,必须居家不得外出,不得接触外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渔船渔民出海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在我市实现连续72小时社会面清零,社会面无新增阳性病例后,渔船渔民才能开海。
二是开海的渔业乡镇、村应属于无疫区或低风险区,出海渔民7天之内无高、中风险区旅居史。
三是渔民出海前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海后,各市县之间的渔船渔民不能交叉流动。近海作业渔民出海回来后每周2次核酸检测,中、远海作业的大中型渔船渔民返港后不少于“5天4检”核酸检测。谢谢!
李敏清:感谢苟燎原先生的回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答记者问环节就到这里。近期,我市根据研判,多次对风险区进行调整,但是降低风险并不等于解封,特别是低风险区的群众,更不能放松警惕、麻痹大意。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继续严格遵守我市静态管理规定,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扎堆、不串门,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共同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最后,感谢今天的发布人、媒体记者朋友、工作人员以及正在收看的网民朋友们。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安阳滑县:在全县实行3天静态管理】根据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实行3天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滑县实行3天静态管理#
一、静态管理时间:8月30日0时-9月1日24时。
二、静态管理期间,全县保持静默状态,暂停各类聚集性活动;全县实行临时交通管制,除保供、防疫等车辆外,其它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三、静态管理期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疫情防控任务和维护城市基本运行的人员外,一律居家办公。“四保”企业(项目)严格落实防控指南,实行闭环管理。商超、医疗卫生机构等要保障群众正常生活、就医需求。其他人员除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就医外一律足不出户。
四、如遇紧急或特殊情况确需外出,可向村、社区申请或拨打120,实行全程闭环管理。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并及时闭环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五、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将严格追究法律责任。鼓励监督举报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和行为,请广大人民群众相互告知、主动配合。
2022年8月30日
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一、静态管理时间:8月30日0时-9月1日24时。
二、静态管理期间,全县保持静默状态,暂停各类聚集性活动;全县实行临时交通管制,除保供、防疫等车辆外,其它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三、静态管理期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疫情防控任务和维护城市基本运行的人员外,一律居家办公。“四保”企业(项目)严格落实防控指南,实行闭环管理。商超、医疗卫生机构等要保障群众正常生活、就医需求。其他人员除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就医外一律足不出户。
四、如遇紧急或特殊情况确需外出,可向村、社区申请或拨打120,实行全程闭环管理。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并及时闭环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五、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将严格追究法律责任。鼓励监督举报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和行为,请广大人民群众相互告知、主动配合。
2022年8月30日
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日喀则市关于疫情期间人员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疫情期间人员通行标准,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有序出行,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人员通行条件
限于全市中、高风险区域外人员。
(一)基本条件:必须持“三天两检”(即连续3日内间隔24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藏易通绿码、抗原检测(指通行的起点和终点抗原检测各一次)阴性证明。
(二)通行分类:
1.离藏返程人员(含区外游客、区外经商务工人员、外来探亲人员、区外探亲学生及其他人员等)。
2.离市返回人员(含区内其它地市滞留我市群众、经商务工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等)。
3.区内跨地返市人员(含区内跨地返市人员、经商务工人员、解除隔离返乡人员、外出就医或生育返回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等)。
4.市内跨县返乡人员(含市内跨县返乡人员、经商务工人员、解除隔离返乡人员、赴市区就医或生育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等)。
二、车辆通行证办理分工
桑珠孜区城区范围内宾馆酒店、市(中、区)直单位、企事业单位人员通行车辆通行证由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负责办理。各县区(含桑珠孜区其它范围)按照人员通行起点负责制原则,人员通行车辆通行证由人员转运起点所在县(区)疫情防控办负责办理。
三、人员通行规定
(一)离藏返程人员(含区外游客、区外经商务工人员、外来探亲人员、区外探亲学生及其他人员等)
1、集中转运至机场和火车站。离藏人员需凭核酸报告和离藏交通工具购票信息。滞留在桑珠孜区宾馆酒店、市(中、区)直、企事业单位的,由其向市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或所在单位申请离藏,旅发部门或所在单位核查离藏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航班、火车及汽车信息等),将返程计划报送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提前做好车辆安排、人员接送。滞留在县(区)的,由其向当地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或所在地村居(社区)、单位申请离藏,旅发部门或村居(社区)、单位核查离藏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航班、火车及汽车信息等),将返程计划报送县(区)疫情防控办,县(区)疫情防控办提前做好车辆安排、人员接送、通行证办理工作。
2.自驾返回。滞留在桑珠孜区宾馆酒店、市(中、区)直和企事业单位的,由其向市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或所在单位申请离藏,旅发部门或所在单位核查离藏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等信息),将返程计划报送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及时办理通行证,各检查卡点予以放行。滞留在县(区)的,由其向当地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所在地村居(社区)或相关单位申请离藏,旅发部门或村居(社区)、所在单位核查离藏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等信息),将返程计划报送县(区)疫情防控办,县(区)疫情防控办及时办理通行证,各检查卡点予以放行。
属教育行政部门服务监管的区外高校、初高中西藏班学生返校的,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规定,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离藏返程。非西藏教育行政部门服务监管的赴我市探亲滞留高校、小初高中学生,由监护人所在单位或村居(社区)核查离藏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等信息),将返程计划报送县(区)疫情防控办,开具证明和通行证,采取集中转运或自驾返校。
(二)离市返回人员(含区内其它地市滞留我市群众、经商务工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等)
1.集中转运。滞留在桑珠孜区宾馆酒店、市(中、区)直和企事业单位的,由其向市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或所在单位申请离市,旅发部门或所在单位核查离市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信息等),将返程计划报送至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征得返回目的地政府同意后,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做好车辆安排、人员接送,核酸查验,将离市人员转运至指定地方。滞留在县(区)的,由其向当地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或所在地村居(社区)、所在单位申请离市,旅发部门或村居(社区)、相关单位核查离市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等信息),将返乡计划报送县(区)疫情防控办,县(区)疫情防控办再将返程计划报送至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征得返回目的地政府同意后,衔接县(区)疫情防控办提前做好车辆安排、人员接送、通行证办理,县(区)疫情防控办将离市人员转运至指定地方。
2.自驾返回。滞留在桑珠孜区宾馆酒店、市(中、区)直和企事业单位的,由其向市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或所在单位申请离市,旅发部门或所在单位核查离市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信息等),将返程计划报送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及时办理通行证,各检查卡点予以放行。滞留在县(区)的,由其向当地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或所在地村居(社区)、所在单位申请离市,旅发部门或村居(社区)、所在单位核查离市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等信息),将返程计划报送县(区)疫情防控办,县(区)疫情防控办及时办理通行证,各检查卡点予以放行。
(三)区内跨地返市人员(含区内跨地返市人员、经商务工人员、解除隔离返乡人员、外出就医或生育返回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等)
1、跨地市返乡务农人员,根据《致全市在外务工人员的一封信》,坚持“非必要不返乡”原则,暂缓返乡,确需返乡的,必须经返回地人民政府同意。
2、解除隔离返乡和出舱出院人员,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按照自治区解除隔离返乡工作办公室安排计划,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对接涉及县(区)制定解除隔离人员返乡分流方案,在指定地方接收解除隔离人员,做好人员闭环管理。出舱出院返市人员,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对接涉及县(区)制定出舱出院人员分流方案,出舱出院人员在返乡途中,一律凭出舱出院证明通行,各检查卡点不再开展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不查看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后做好7天居家健康检测,监测期间不外出、不串门。
(四)市内跨县返乡人员(含市内跨县返乡人员、经商务工人员、解除隔离返乡人员、赴市区就医或生育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等)
1、跨县返乡人员,返回人员提前3天向返回地村居(居委会)或单位报备,由其滞留地疫情防控办核查其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等信息),并出具返乡证明,返回地疫情防控办制定跨县返乡人员接收方案,在指定地方接收返乡人员,做好人员闭环管理。
2、解除隔离返乡人员,滞留人员隔离期满后,有滞留地疫情防控办出具解除隔离证明,并通知返回地疫情防控办,返回地疫情防控办制定解除隔离人员接收方案,在指定地方接收解除隔离人员,做好人员闭环管理。
3、赴市区就医或生育人员,因急重症、孕妇分娩需要市级医疗机构诊断治疗和住院分娩的,由所在地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经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并开具证明(含陪同人员相关信息),统一安排救护车或陪同人员自驾车前往市级医疗机构。
如遇其他特殊人员通行的,参照本规定相似情况执行。
四、相关要求
1、各县(区)、市疫情防控有关小组要严格按照本规定,将统一标准传达至检查站、防控卡点、乡镇、村居(社区),严禁层层加码,确保人员转运高效、便捷和道路交通安全。
2、各县(区)、市疫情防控有关小组要做好点对点服务,做好转运人员闭环管理,转运期间做好人员防护、车辆消杀,规范保障人员消毒,避免转运人员二次感染。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为尽快实现社会面清零目标共同加油!
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
2022年8月27日
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མི་དམངས་མང་ཚོགས་ལ་དམ་པོར་བརྟེན་ནས་རིམས་ནད་སྔོན་འགོག་ཚོད་འཛིན་གྱི་འགོག་རྒོལ་དམག་འཐབ་ལ་རྒྱལ་ཁ་མཐའ་གཅིག་ཏུ་ལེན་དགོས།
来源:市疫情防控办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疫情期间人员通行标准,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有序出行,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人员通行条件
限于全市中、高风险区域外人员。
(一)基本条件:必须持“三天两检”(即连续3日内间隔24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藏易通绿码、抗原检测(指通行的起点和终点抗原检测各一次)阴性证明。
(二)通行分类:
1.离藏返程人员(含区外游客、区外经商务工人员、外来探亲人员、区外探亲学生及其他人员等)。
2.离市返回人员(含区内其它地市滞留我市群众、经商务工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等)。
3.区内跨地返市人员(含区内跨地返市人员、经商务工人员、解除隔离返乡人员、外出就医或生育返回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等)。
4.市内跨县返乡人员(含市内跨县返乡人员、经商务工人员、解除隔离返乡人员、赴市区就医或生育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等)。
二、车辆通行证办理分工
桑珠孜区城区范围内宾馆酒店、市(中、区)直单位、企事业单位人员通行车辆通行证由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负责办理。各县区(含桑珠孜区其它范围)按照人员通行起点负责制原则,人员通行车辆通行证由人员转运起点所在县(区)疫情防控办负责办理。
三、人员通行规定
(一)离藏返程人员(含区外游客、区外经商务工人员、外来探亲人员、区外探亲学生及其他人员等)
1、集中转运至机场和火车站。离藏人员需凭核酸报告和离藏交通工具购票信息。滞留在桑珠孜区宾馆酒店、市(中、区)直、企事业单位的,由其向市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或所在单位申请离藏,旅发部门或所在单位核查离藏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航班、火车及汽车信息等),将返程计划报送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提前做好车辆安排、人员接送。滞留在县(区)的,由其向当地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或所在地村居(社区)、单位申请离藏,旅发部门或村居(社区)、单位核查离藏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航班、火车及汽车信息等),将返程计划报送县(区)疫情防控办,县(区)疫情防控办提前做好车辆安排、人员接送、通行证办理工作。
2.自驾返回。滞留在桑珠孜区宾馆酒店、市(中、区)直和企事业单位的,由其向市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或所在单位申请离藏,旅发部门或所在单位核查离藏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等信息),将返程计划报送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及时办理通行证,各检查卡点予以放行。滞留在县(区)的,由其向当地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所在地村居(社区)或相关单位申请离藏,旅发部门或村居(社区)、所在单位核查离藏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等信息),将返程计划报送县(区)疫情防控办,县(区)疫情防控办及时办理通行证,各检查卡点予以放行。
属教育行政部门服务监管的区外高校、初高中西藏班学生返校的,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规定,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离藏返程。非西藏教育行政部门服务监管的赴我市探亲滞留高校、小初高中学生,由监护人所在单位或村居(社区)核查离藏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等信息),将返程计划报送县(区)疫情防控办,开具证明和通行证,采取集中转运或自驾返校。
(二)离市返回人员(含区内其它地市滞留我市群众、经商务工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等)
1.集中转运。滞留在桑珠孜区宾馆酒店、市(中、区)直和企事业单位的,由其向市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或所在单位申请离市,旅发部门或所在单位核查离市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信息等),将返程计划报送至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征得返回目的地政府同意后,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做好车辆安排、人员接送,核酸查验,将离市人员转运至指定地方。滞留在县(区)的,由其向当地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或所在地村居(社区)、所在单位申请离市,旅发部门或村居(社区)、相关单位核查离市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等信息),将返乡计划报送县(区)疫情防控办,县(区)疫情防控办再将返程计划报送至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征得返回目的地政府同意后,衔接县(区)疫情防控办提前做好车辆安排、人员接送、通行证办理,县(区)疫情防控办将离市人员转运至指定地方。
2.自驾返回。滞留在桑珠孜区宾馆酒店、市(中、区)直和企事业单位的,由其向市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或所在单位申请离市,旅发部门或所在单位核查离市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信息等),将返程计划报送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及时办理通行证,各检查卡点予以放行。滞留在县(区)的,由其向当地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或所在地村居(社区)、所在单位申请离市,旅发部门或村居(社区)、所在单位核查离市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等信息),将返程计划报送县(区)疫情防控办,县(区)疫情防控办及时办理通行证,各检查卡点予以放行。
(三)区内跨地返市人员(含区内跨地返市人员、经商务工人员、解除隔离返乡人员、外出就医或生育返回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等)
1、跨地市返乡务农人员,根据《致全市在外务工人员的一封信》,坚持“非必要不返乡”原则,暂缓返乡,确需返乡的,必须经返回地人民政府同意。
2、解除隔离返乡和出舱出院人员,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按照自治区解除隔离返乡工作办公室安排计划,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对接涉及县(区)制定解除隔离人员返乡分流方案,在指定地方接收解除隔离人员,做好人员闭环管理。出舱出院返市人员,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对接涉及县(区)制定出舱出院人员分流方案,出舱出院人员在返乡途中,一律凭出舱出院证明通行,各检查卡点不再开展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不查看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后做好7天居家健康检测,监测期间不外出、不串门。
(四)市内跨县返乡人员(含市内跨县返乡人员、经商务工人员、解除隔离返乡人员、赴市区就医或生育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等)
1、跨县返乡人员,返回人员提前3天向返回地村居(居委会)或单位报备,由其滞留地疫情防控办核查其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等信息),并出具返乡证明,返回地疫情防控办制定跨县返乡人员接收方案,在指定地方接收返乡人员,做好人员闭环管理。
2、解除隔离返乡人员,滞留人员隔离期满后,有滞留地疫情防控办出具解除隔离证明,并通知返回地疫情防控办,返回地疫情防控办制定解除隔离人员接收方案,在指定地方接收解除隔离人员,做好人员闭环管理。
3、赴市区就医或生育人员,因急重症、孕妇分娩需要市级医疗机构诊断治疗和住院分娩的,由所在地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经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并开具证明(含陪同人员相关信息),统一安排救护车或陪同人员自驾车前往市级医疗机构。
如遇其他特殊人员通行的,参照本规定相似情况执行。
四、相关要求
1、各县(区)、市疫情防控有关小组要严格按照本规定,将统一标准传达至检查站、防控卡点、乡镇、村居(社区),严禁层层加码,确保人员转运高效、便捷和道路交通安全。
2、各县(区)、市疫情防控有关小组要做好点对点服务,做好转运人员闭环管理,转运期间做好人员防护、车辆消杀,规范保障人员消毒,避免转运人员二次感染。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为尽快实现社会面清零目标共同加油!
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
2022年8月27日
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མི་དམངས་མང་ཚོགས་ལ་དམ་པོར་བརྟེན་ནས་རིམས་ནད་སྔོན་འགོག་ཚོད་འཛིན་གྱི་འགོག་རྒོལ་དམག་འཐབ་ལ་རྒྱལ་ཁ་མཐའ་གཅིག་ཏུ་ལེན་དགོས།
来源:市疫情防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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