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 #临沂新闻#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机关第四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会议】1月27日、28日,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机关第四党支部、机关第二党支部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两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参加会议,并分别邀请局机关党委委员袁茂林同志、刘顶武同志列席会议进行指导。
(via:微博.鲁网临沂频道)
#临沂[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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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奖# 【2月1日起实施!举报一起奖励200-500元!】
临沂市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奖励办法
第四条举报下列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一)举报查处单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经查证属实的,每起奖励500元;
(二)举报查处个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经查证属实的,每起奖励200元;
(三)举报从事庆典、婚庆、殡仪、宴席等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违法为服务对象提供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服务的案件,每起奖励300元。
来源:平安莒南 https://t.cn/R2WxT6z
临沂市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奖励办法
第四条举报下列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一)举报查处单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经查证属实的,每起奖励500元;
(二)举报查处个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经查证属实的,每起奖励200元;
(三)举报从事庆典、婚庆、殡仪、宴席等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违法为服务对象提供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服务的案件,每起奖励300元。
来源:平安莒南 https://t.cn/R2WxT6z
临沂市林业局第四党支部与莒南县林业发展中心党支部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11月是全国一年一度的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为了进一步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提高市民对越冬鸟类、鸟类迁徙通道和越冬栖息地的保护意识,11月27日,市林业局第四党支部与莒南县林业发展中心党支部在鸡龙河国家湿地公园联合开展“保护野生动物 守护美丽河湖”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https://t.cn/A6GgHTPu
11月是全国一年一度的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为了进一步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提高市民对越冬鸟类、鸟类迁徙通道和越冬栖息地的保护意识,11月27日,市林业局第四党支部与莒南县林业发展中心党支部在鸡龙河国家湿地公园联合开展“保护野生动物 守护美丽河湖”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https://t.cn/A6GgHT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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