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离文字普光明藏经》全文⛩
[更改富贵层次,快速改命运,突破前生造作命运格局的瓶颈。]
最适合末法众生改命的一部经典,有时福报不够财神来了都帮不了,而此部经典可以
读诵此经,传播此经,对人解说,所有业障消除,可见此经是古代皇家之密中密,一般的人是碰不到的。
大乘离普光明藏经
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可灭无间地狱
《大乘离文字普光明藏经》被认为是一部感召财富非常猛烈的经典,在古代就有过很多古人因受持这部经典而获得财富的记载,而在今时今日据说也有不少人因持诵这部经典而获得巨财。因为据说具有这种世俗利益的强烈感应,所以这部经典在当下十分流行。
正如其名,本经是一部大乘经典,不过普光明藏经在过去并没有如其他大乘经典知名度那么高,相比起心经、金刚经,乃至地藏经、法华经等很多人耳熟能详的经典,普光明藏经可能有不少人连名字都没有听过。
尽管本经可能知名度并不是那么高,但所说内容却实实在在是非常殊胜,而且深入浅出,文字浅显但是说理很深,篇幅不过短短数页,但是佛法的三大内容戒、定、慧都包含在其中了。“非己所安,不加于物”一句话将戒律的核心总结了出来,而后文的“如来觉者无所觉故”等一系列阐述,则将如来的智慧境界直接道出,所说内容与金刚经隐隐然遥相呼应。因为后面还有提到受持经典会得到阿弥陀佛的接引,所以此经历来还被誉为禅净双修,有着极高的评价。
本经虽然据说有很多感应,但是学佛之人最好还是不应该贪著世俗利益,总是寻求感应的话也容易偏离正道。而且读诵经典的重点还是在于领悟佛所讲的道理,在理解之后欢喜奉行,这样才算是受持。
我们自己读诵经典之外,只要诚心转发分享此文,便相当于宣说大乘离文字普光明藏经的功德,于此娑婆国土最后时中,见有其人流通为说,因为你的转发,流通为说,末法时代,但凡有一人看到了,种下善根,乃至受持读诵,你都进入了九十亿菩萨所观察的见有其人流通的善知识之行列,福报便能源源不断,形成良性循环,流通功德无量无边
诚心受持读诵此经一遍,相当于五十万金刚萨埵心咒,供十万曼扎的功德,
藏密那边说这部经的功德完全等同于50万金刚萨埵观修加上3万多遍37堆曼扎功德
“念一遍《大乘离文字普光明藏经》即胜供三万四千遍真金纯银曼扎。”这些高僧大德善根深厚,所言不虚。法王如意宝提到过这部经能成就大圆满。
受持读诵此经,可成就破瓦法、拙火
宋朝元丰年间,有一个叫王圭的孝子。境遇可以说比较悲惨,家里赤贫,没考上科举,父亲过世后连棺材都置办不起,只好卖身为奴,以所得的钱把父亲给埋了。成为别人家的奴仆后,生活也非常悲惨,吃不饱穿不暖睡不好,“日仅拳食”,一天的食物大概就一个拳头那么多,半餐都不够吃。一天,王孝子在外面碰到了ー个饥寒交迫的僧人,王孝子心生怜,便分出了自己一般的食物给了这位僧人。僧人看到王孝子本来食物就极少,却能分出半来给自己,大为感动,便拿出一卷《普光明藏》对王孝子说:“每天持诵,可得大富贵。王孝子于是坚持持诵,后来外出做生意,得连城之富,连城是一片城市的意思,连城之富大概可以理解为在一片城市中不是首富,也是响当当的富翁。果然如僧人所言得了大富贵。
这部经消业和积累福报算是最厉害的了。有些人念这部经都成就了破瓦法,头顶可以插吉祥草,念此经,若出现身体清净,甚至如洗净一般的感觉就表示金刚萨埵修法已经圆满,若梦见金银遍地就表示曼扎供已经圆满,若头顶疼痛就表示破瓦法已经成就。末学曾亲眼见一持诵此经的人头顶可以插草,破瓦法成就。真实不虚。顶礼这些成就的师兄。顶礼《大乘离文字普光明藏经》。若身体温暖而定住了,就是拙火定已经成就。
非有善根福报,难遇此经,非诸众生有少善根而能听受
能听受这部经的人,所谓听受,一是深信不疑的听闻,二是持续深信不疑。如果你做到这样,你就是真实供养于佛,就是分担了如来家业。有人说供佛没时间,要上班,难不难,不难,只要能持续深信这部经就是供养了,就怕你动摇。如来有多大的家业,三千大千世界?还不止啊。
受持这部经即为诸佛菩萨之所护念,生生世世得诸佛灌顶,临终往生净土
这部经,只要你诚心传播,那么接受的众生人人都会得利益,没有一个人例外。
世尊也在经末开始,这部经,为人解说受持读诵,所有业障全部消除!在普贤行愿品里,人的业障于过去无始劫中,由贪嗔痴,发身口意,作诸恶业,无量无边。若此恶业有体相者,尽虚空界不能容受。这样多累生累世的业障,只要书持读诵为人解说,全部都是消除!这是多么不可思议!法会圣众的九十亿菩萨摩诃萨于娑婆国土最后时中,见有人流通为说。
如果有师兄出于自己对佛法的理解,对以上读音有不同的看法,那么完全以你为准,并且欢迎提出你的意见一同讨论。不过对于对读音没什么把握的师兄,则大可放心以上面的读音作为参考。『大乘离文字普光明藏经』https://t.cn/A6ijLEel
[更改富贵层次,快速改命运,突破前生造作命运格局的瓶颈。]
最适合末法众生改命的一部经典,有时福报不够财神来了都帮不了,而此部经典可以
读诵此经,传播此经,对人解说,所有业障消除,可见此经是古代皇家之密中密,一般的人是碰不到的。
大乘离普光明藏经
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可灭无间地狱
《大乘离文字普光明藏经》被认为是一部感召财富非常猛烈的经典,在古代就有过很多古人因受持这部经典而获得财富的记载,而在今时今日据说也有不少人因持诵这部经典而获得巨财。因为据说具有这种世俗利益的强烈感应,所以这部经典在当下十分流行。
正如其名,本经是一部大乘经典,不过普光明藏经在过去并没有如其他大乘经典知名度那么高,相比起心经、金刚经,乃至地藏经、法华经等很多人耳熟能详的经典,普光明藏经可能有不少人连名字都没有听过。
尽管本经可能知名度并不是那么高,但所说内容却实实在在是非常殊胜,而且深入浅出,文字浅显但是说理很深,篇幅不过短短数页,但是佛法的三大内容戒、定、慧都包含在其中了。“非己所安,不加于物”一句话将戒律的核心总结了出来,而后文的“如来觉者无所觉故”等一系列阐述,则将如来的智慧境界直接道出,所说内容与金刚经隐隐然遥相呼应。因为后面还有提到受持经典会得到阿弥陀佛的接引,所以此经历来还被誉为禅净双修,有着极高的评价。
本经虽然据说有很多感应,但是学佛之人最好还是不应该贪著世俗利益,总是寻求感应的话也容易偏离正道。而且读诵经典的重点还是在于领悟佛所讲的道理,在理解之后欢喜奉行,这样才算是受持。
我们自己读诵经典之外,只要诚心转发分享此文,便相当于宣说大乘离文字普光明藏经的功德,于此娑婆国土最后时中,见有其人流通为说,因为你的转发,流通为说,末法时代,但凡有一人看到了,种下善根,乃至受持读诵,你都进入了九十亿菩萨所观察的见有其人流通的善知识之行列,福报便能源源不断,形成良性循环,流通功德无量无边
诚心受持读诵此经一遍,相当于五十万金刚萨埵心咒,供十万曼扎的功德,
藏密那边说这部经的功德完全等同于50万金刚萨埵观修加上3万多遍37堆曼扎功德
“念一遍《大乘离文字普光明藏经》即胜供三万四千遍真金纯银曼扎。”这些高僧大德善根深厚,所言不虚。法王如意宝提到过这部经能成就大圆满。
受持读诵此经,可成就破瓦法、拙火
宋朝元丰年间,有一个叫王圭的孝子。境遇可以说比较悲惨,家里赤贫,没考上科举,父亲过世后连棺材都置办不起,只好卖身为奴,以所得的钱把父亲给埋了。成为别人家的奴仆后,生活也非常悲惨,吃不饱穿不暖睡不好,“日仅拳食”,一天的食物大概就一个拳头那么多,半餐都不够吃。一天,王孝子在外面碰到了ー个饥寒交迫的僧人,王孝子心生怜,便分出了自己一般的食物给了这位僧人。僧人看到王孝子本来食物就极少,却能分出半来给自己,大为感动,便拿出一卷《普光明藏》对王孝子说:“每天持诵,可得大富贵。王孝子于是坚持持诵,后来外出做生意,得连城之富,连城是一片城市的意思,连城之富大概可以理解为在一片城市中不是首富,也是响当当的富翁。果然如僧人所言得了大富贵。
这部经消业和积累福报算是最厉害的了。有些人念这部经都成就了破瓦法,头顶可以插吉祥草,念此经,若出现身体清净,甚至如洗净一般的感觉就表示金刚萨埵修法已经圆满,若梦见金银遍地就表示曼扎供已经圆满,若头顶疼痛就表示破瓦法已经成就。末学曾亲眼见一持诵此经的人头顶可以插草,破瓦法成就。真实不虚。顶礼这些成就的师兄。顶礼《大乘离文字普光明藏经》。若身体温暖而定住了,就是拙火定已经成就。
非有善根福报,难遇此经,非诸众生有少善根而能听受
能听受这部经的人,所谓听受,一是深信不疑的听闻,二是持续深信不疑。如果你做到这样,你就是真实供养于佛,就是分担了如来家业。有人说供佛没时间,要上班,难不难,不难,只要能持续深信这部经就是供养了,就怕你动摇。如来有多大的家业,三千大千世界?还不止啊。
受持这部经即为诸佛菩萨之所护念,生生世世得诸佛灌顶,临终往生净土
这部经,只要你诚心传播,那么接受的众生人人都会得利益,没有一个人例外。
世尊也在经末开始,这部经,为人解说受持读诵,所有业障全部消除!在普贤行愿品里,人的业障于过去无始劫中,由贪嗔痴,发身口意,作诸恶业,无量无边。若此恶业有体相者,尽虚空界不能容受。这样多累生累世的业障,只要书持读诵为人解说,全部都是消除!这是多么不可思议!法会圣众的九十亿菩萨摩诃萨于娑婆国土最后时中,见有人流通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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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霸”,阻挡别人修地基还打伤主人
我叫王永昌,家住河南省封丘县王村乡瓦窑店村。
我与王某军是同村居住,两家之间隔了一条胡同。就是在2021年11月份,我在我的屋后打散水,农村都称为散水,保护地基的。我屋后就是我们隔的那条胡同,也是村集体的地方,那王某军比较霸道,他的宅基跟我的宅基并没有对着,离我的宅基偏西十几米,他在我屋后弄了一个排水沟,下雨的时候往外排水。所以下雨的时候,我屋后经常存水,我把这件事情跟村委会说了,村委会让我打散水。但是王某军不愿意,他说这个胡同是他们家的地方,不.让我打。后来经村委会调解之后,他也同意了。
可是在2021年11月18我正式开始打散水的时候,他到场后就直接动手打我,当时散水也没打成,后来被打伤住院。然后在今年4月8,我又打散水的时候,他又干涉,这次散水也没打成,后来又报J,结果到我们乡司法所调解,调解成了并签了书面协议。在4月11散水算是打好了。
虽然散水是打好了,但是我之前确实是损失得比较大。私下协商不了,后来我又起.诉了他。要求他赔偿2021年11月18和今年4月8两次干涉我打散水给我造成的人工和混凝土材料的损失,特别是4月8,我把活承包出去了,施工方带着施工设备及人员(5人),费用3000元,由于他强行干涉,那天的人工.费相当于白给,这两次造成的损失人工混凝土费用四千多元。
我将他诉至F院,让他赔偿这个损失,但是一审法官以乡司法所调解的协议为由给我驳回了,9月9日二审的时候,我提供的新证据李法官又以没有文字为由不采纳,我要向对方提问题,李法官也不允许,我找的证人,法官也没让出庭作证。
当时在法庭上,王某军说我两次打散水都没有雇佣人工,也没有买商品灰。根本不对,我都是有证据的,人工的工资收据以及混凝土的图.片和收据。另外,昨天法庭上我还提出了这件事是财产损坏案,不是相邻权纠.纷案,不能按照那个进行处理。还有,一审法官驳回的理由是,乡司法所调解的协议,该调解协议虽然是双方签订的,但仅是对墙后滴水、散水的宽度、高度和以后建房施工进行的约定,因滴水、散水高度、宽度和施工事宜双方不再为此事有任何争议。该协议并不是对双方的赔偿争议进行的约定,调解协议书中根本不涉及赔偿事宜。滴水、散水的宽度、高度和以后建房施工约定与赔偿不是一个意思。另因此事我也被王某军打伤住院治L,王某军也被行政处罚。在G安机关处理这起治安案时,我们双方对赔偿也没有达成调解意见,赔偿事宜一直未调成,才形成诉讼。他的过错造成我的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一审、二审认定的事实错误,我不能认可F院的裁定。犯了错误就要勇于承担,如果犯错的人一点代价都不需.要承担的话,那只会造成这样的Bao力冲突越来越多,我相信这不是F院的本意。所以我在此请求相关部门,能够秉公执法,给我这个可怜的人一个公道。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
我叫王永昌,家住河南省封丘县王村乡瓦窑店村。
我与王某军是同村居住,两家之间隔了一条胡同。就是在2021年11月份,我在我的屋后打散水,农村都称为散水,保护地基的。我屋后就是我们隔的那条胡同,也是村集体的地方,那王某军比较霸道,他的宅基跟我的宅基并没有对着,离我的宅基偏西十几米,他在我屋后弄了一个排水沟,下雨的时候往外排水。所以下雨的时候,我屋后经常存水,我把这件事情跟村委会说了,村委会让我打散水。但是王某军不愿意,他说这个胡同是他们家的地方,不.让我打。后来经村委会调解之后,他也同意了。
可是在2021年11月18我正式开始打散水的时候,他到场后就直接动手打我,当时散水也没打成,后来被打伤住院。然后在今年4月8,我又打散水的时候,他又干涉,这次散水也没打成,后来又报J,结果到我们乡司法所调解,调解成了并签了书面协议。在4月11散水算是打好了。
虽然散水是打好了,但是我之前确实是损失得比较大。私下协商不了,后来我又起.诉了他。要求他赔偿2021年11月18和今年4月8两次干涉我打散水给我造成的人工和混凝土材料的损失,特别是4月8,我把活承包出去了,施工方带着施工设备及人员(5人),费用3000元,由于他强行干涉,那天的人工.费相当于白给,这两次造成的损失人工混凝土费用四千多元。
我将他诉至F院,让他赔偿这个损失,但是一审法官以乡司法所调解的协议为由给我驳回了,9月9日二审的时候,我提供的新证据李法官又以没有文字为由不采纳,我要向对方提问题,李法官也不允许,我找的证人,法官也没让出庭作证。
当时在法庭上,王某军说我两次打散水都没有雇佣人工,也没有买商品灰。根本不对,我都是有证据的,人工的工资收据以及混凝土的图.片和收据。另外,昨天法庭上我还提出了这件事是财产损坏案,不是相邻权纠.纷案,不能按照那个进行处理。还有,一审法官驳回的理由是,乡司法所调解的协议,该调解协议虽然是双方签订的,但仅是对墙后滴水、散水的宽度、高度和以后建房施工进行的约定,因滴水、散水高度、宽度和施工事宜双方不再为此事有任何争议。该协议并不是对双方的赔偿争议进行的约定,调解协议书中根本不涉及赔偿事宜。滴水、散水的宽度、高度和以后建房施工约定与赔偿不是一个意思。另因此事我也被王某军打伤住院治L,王某军也被行政处罚。在G安机关处理这起治安案时,我们双方对赔偿也没有达成调解意见,赔偿事宜一直未调成,才形成诉讼。他的过错造成我的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一审、二审认定的事实错误,我不能认可F院的裁定。犯了错误就要勇于承担,如果犯错的人一点代价都不需.要承担的话,那只会造成这样的Bao力冲突越来越多,我相信这不是F院的本意。所以我在此请求相关部门,能够秉公执法,给我这个可怜的人一个公道。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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