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防御台风“梅花”工作会议召开】#看德清# 会议指出,本次台风“梅花”路径复杂多变、强度持续加强、影响时间较长,又正值天文大潮、冷空气南下,风险叠加、隐患更大。我们必须绷紧思想之弦,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防御台风“梅花”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做到不麻痹大意、不心存侥幸、不松懈松劲,以最充分准备、最有力措施、最迅速响应,将台风可能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https://t.cn/A6Snb7gh
通化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山城公证处
开启“公证+检察”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新模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一体化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等制度落实,依法保障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山城公证处经过多次沟通、研讨、论证,积极探索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业务。
2022年8月24日上午,双方在通化市人民检察院举办《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实施办法(试行)》会签仪式,正式开启“公证+检察”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新模式。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将赔偿保证金提存到公证处专用账户,由公证处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交付赔偿保证金。犯罪嫌疑人符合认罪认罚条件的可以从宽处理,结合社会危险性、法定、酌定量刑情节等因素,在诉讼不同阶段可以分别采取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不予批准逮捕或者决定不起诉等措施。
此次会签,凝聚着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山城公证处积极拓展公证参与检务辅助事务的不懈努力,是双方合作开展提存公证的新突破,是对公证服务方式的一次创新探索,更是一种妥善解决非合理诉求与刑事案件和解的可行方式,有利于降低审前羁押率,有利于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开启“公证+检察”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新模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一体化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等制度落实,依法保障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山城公证处经过多次沟通、研讨、论证,积极探索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业务。
2022年8月24日上午,双方在通化市人民检察院举办《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实施办法(试行)》会签仪式,正式开启“公证+检察”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新模式。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将赔偿保证金提存到公证处专用账户,由公证处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交付赔偿保证金。犯罪嫌疑人符合认罪认罚条件的可以从宽处理,结合社会危险性、法定、酌定量刑情节等因素,在诉讼不同阶段可以分别采取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不予批准逮捕或者决定不起诉等措施。
此次会签,凝聚着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山城公证处积极拓展公证参与检务辅助事务的不懈努力,是双方合作开展提存公证的新突破,是对公证服务方式的一次创新探索,更是一种妥善解决非合理诉求与刑事案件和解的可行方式,有利于降低审前羁押率,有利于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圳市首个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出台#】近日,龙岗区司法局与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举行《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联签仪式,标志着深圳市首个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出台,这是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有力举措,是破解司法办案瓶颈和障碍的有效方案,是维护被害方权利的有力保障。
据了解,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是指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赔偿意愿且有赔偿能力,但因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诉求没有得到满足,或因双方矛盾激化等原因而致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表明赔偿意愿并向检察机关、公证机构缴存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后,由检察机关综合考虑社会危险性及其他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对其在不同诉讼阶段采取相应措施的办案制度。
《实施办法》明确了刑事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原则、适用条件、申办流程以及经办机构职责,对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的申办对象、申办材料、衔接分工、提存款告知、保证金领取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范。
《实施办法》的设立可以确保赔偿有渠道、受偿有保障,还能有效减少羁押,为判处轻缓刑创造条件。通过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既能有效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的认定问题,保障受害方能够及时获得赔偿,又能降低诉前羁押率、提升不捕率和不诉率,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有利于促成刑事和解,最大程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据悉,该制度适用要结合具体案情,做到“自愿而不强制”“协调到位而不越位”,并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及时评估风险,防止矛盾激化。https://t.cn/A6S9xsp5
据了解,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是指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赔偿意愿且有赔偿能力,但因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诉求没有得到满足,或因双方矛盾激化等原因而致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表明赔偿意愿并向检察机关、公证机构缴存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后,由检察机关综合考虑社会危险性及其他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对其在不同诉讼阶段采取相应措施的办案制度。
《实施办法》明确了刑事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原则、适用条件、申办流程以及经办机构职责,对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的申办对象、申办材料、衔接分工、提存款告知、保证金领取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范。
《实施办法》的设立可以确保赔偿有渠道、受偿有保障,还能有效减少羁押,为判处轻缓刑创造条件。通过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既能有效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的认定问题,保障受害方能够及时获得赔偿,又能降低诉前羁押率、提升不捕率和不诉率,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有利于促成刑事和解,最大程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据悉,该制度适用要结合具体案情,做到“自愿而不强制”“协调到位而不越位”,并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及时评估风险,防止矛盾激化。https://t.cn/A6S9xs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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