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一水产经营店违法经营野生动物制品被查】1月29日,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大安区牛佛镇金通农贸市场检查时,发现一水产经营店冰柜内存放有已加工完成(去毛、剖杀)的疑似野生动物制品:草兔4只、豹猫1只、丘鹬1只、彩鹬16只、雉鸡6只和珠颈斑鸠97只。后委托四川楠山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为野生动物,并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该局随即对当事人销售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明,豹猫和彩鹬属四川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草兔、丘鹬、雉鸡和珠颈斑鸠属国家和四川省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3月9日,自贡市大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野生动物制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自贡大安一水产经营店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 被处以151560元罚款】#自贡新闻#3月,自贡大安对早期查获的一起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案作出了行政处罚。1月29日,大安区市场监管局牛佛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金通农贸市场一水产经营店冰柜内存放有已加工完成(去毛、剖杀)的野鸡、斑鸠和山猫等野生动物制品24.86kg,执法人员立即对上述野生动物制品依法予以查扣,并启动立案调查。目前,该案已办理完毕。经司法鉴定,该案所涉及动物为四川省重点保护动物及“三有”动物,大安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151560元罚款,对查获的野生动物尸体进行没收并交无害化处理公司集中处理。
【#自贡#某水产店被罚15万余元,只因售卖了这些…】日前,自贡市场监管执法部门送出一份印有15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来,1月29日,牛佛所执法人员在金通农贸市场一水产经营店冰柜内发现野鸡、斑鸠和山猫等野生动物制品24.86公斤。
经司法鉴定,该案所涉及的动物为四川省重点保护动物及“三有”动物。随后,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做出了行政处罚。该案查获的野生动物尸体已进行没收并无害化处理。(自贡网) https://t.cn/RyhCDWf
经司法鉴定,该案所涉及的动物为四川省重点保护动物及“三有”动物。随后,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做出了行政处罚。该案查获的野生动物尸体已进行没收并无害化处理。(自贡网) https://t.cn/RyhCDW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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