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家店铺买的简易衣柜,缺件不给补件还特别强横让我拼多多平台,后来平台介入又发错件恶心人,找平台投诉要求处理不良商家下架,平台承诺会处理好的,可到现在为止一打开拼多多页面还是这个不良商家,请问拼多多这么大的平台是联合这种不良商家一起欺骗消费者的吗?只是嘴上说说其实不做处理就这样了吗?真是枉对消费者对平台的信任了,在这里请大家看清楚以后买东西找好平台,找好商家,以免步入我的后尘。最后再请大家切记切记以后不要在拼多多买东西了,拼多多现在打着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其实是在助纣为虐,,拼多多表面上是维护消费者的,其实是和商家一伙的,它们是真正的狼鼠一窝
浙江,杭州。刘女士买了一套新房,准备给两个阳台贴瓷砖,她通过熟人介绍买瓷砖,每块是23元,几天后,她又带闺蜜去买同一款瓷砖,价格却只需要9.6元,足足相差了2倍多的价格,这让刘女士有点吃惊,于是找到了店家,要求对方给个说法。
钟师傅特别热情,专门抽空带刘女士去瓷砖市场,他们径直走进了一家店铺,店员马上起来迎接他们,还一口一口钟师傅叫着,刘女士看出来他们和钟师傅很熟,这让她一下就放心了不少,心想店员指定会推荐物美价廉的瓷砖给她。
在店员和钟师傅的推荐下,刘女士看上了一款有暗花的瓷砖,店员看在钟师傅的面子上,价格也给刘女士便宜了不少,最后,以每块23元成交,一共花了4600元。
事后,刘女士特别感谢钟师傅,想请他吃顿饭,却被拒绝了,钟师傅说:都是举手之劳的事情,不足挂齿,还让刘女士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找他就是。
几天后,刘女士的阳台弄好了,她还发朋友圈炫耀了一番,闺蜜看到后,也想把自家厨房的瓷砖换一下,就想让刘女士陪她一起去选瓷砖,刘女士欣然答应了,并信誓旦旦地说:包在我身上,我带你去选好的。
刘女士对上次自己买的瓷砖很满意,觉得还是要熟人介绍,这样不但质量能保证,还不被人坑,所以,这次她把闺蜜也带到了同一家店铺,还悄悄地告诉闺蜜,我选的就是这一款,才23一片,是不是很好看。
两人不愧是最好的朋友,连喜好都一样,闺蜜也看上了这一款,店员看出来两人的心意,就开始着重讲起了这一款,两人听后还频频点头,店员看到时机成熟,就开始报价,每片9.6元,问他们买多少?
听到报价,刘女士和闺蜜都惊呆了,刘女士还偷瞄了几眼瓷砖,其中摆放的位置,花色,外观都和自己之前买的一样,所以,她断定店铺有价格欺诈行为,此事和钟师傅有关。
于是,刘女士联系到调解员,把自己的遭遇重述了一遍后,调解员拨通了钟师傅的电话,想听听对方如何解释,钟师傅接到电话,很是心虚,连连道歉,委屈地说道:因为这件事,自己都没脸见人了,在业主们的心里,自己就是个大坏人。
他还说:以前也带过顾客去,店员报价没有那么高,他也不知道那天刘女士去买瓷砖时,价格为啥如此之高,后来,他也问过店员,对方说的是:刘女士要的瓷砖没有现货,需要从其他地方调货,这些运费,人工费,还有钟师傅的返点,加起来就需要这个价。
直到现在,刘女士才知道钟师傅有返点,真让她开了眼界,于是,她找到店铺负责人,问他们和钟师傅到底是什么关系,负责人也毫不避讳地说:其实就是合作关系,钟师傅只要带顾客来买瓷砖,成交后都会返点给他们,每次都是以10%来返的,这也是行规。
刘女士被自己打脸了,她万万没想到,自己喊了个熟人来帮着宰自己,闺蜜自己上店铺买瓷砖,只需要9.6元一块,自己找个熟人陪同一起来买,却是23元一块,他们把师傅返点的钱强加给了刘女士,真是冤到家了。于是,刘女士气愤道:你们涉嫌价格欺诈,我要投诉你们。
店铺负责人赶忙解释,9.6元卖给闺蜜,是自己的员工报错了价格,他们的渠道有两种,一种是零售,一种是批发,店员卖给刘女士闺蜜的价格本应该是零售价,而员工却报成了批发价了。
刘女士又质问店铺负责人,零售价和批发价相差2倍多,这合理吗?负责人也说了,员工涉嫌乱操作,每块23元肯定是不合理的,负责人让刘女士把店员的信息给他们,随后也会对该员工做出处罚。最后,通过协商,负责人愿意以批发价卖给刘女士,并把2000的差价退还给了她,这事也算圆满解决了。
那么,店员这种专坑熟人的行为,触犯法律没有呢?
《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
瓷砖的价格本来没有那么高,店员诱导刘女士说:钟师傅是我们老顾客,看在他的面子上,我们会以最低的价格给到你,结果却以最高的价格卖给刘女士。这种就是属于欺骗消费者。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店家的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必须立即改正,并且,会没收店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刘女士可以要求店家三倍赔偿,买瓷砖花了4600元,就可以要求店家赔偿13800元。
买东西还是要货比三家,不要太依赖熟人介绍,更不要轻信他人,一般受骗的都是熟人。大家对刘女士被坑,你怎么看?
钟师傅特别热情,专门抽空带刘女士去瓷砖市场,他们径直走进了一家店铺,店员马上起来迎接他们,还一口一口钟师傅叫着,刘女士看出来他们和钟师傅很熟,这让她一下就放心了不少,心想店员指定会推荐物美价廉的瓷砖给她。
在店员和钟师傅的推荐下,刘女士看上了一款有暗花的瓷砖,店员看在钟师傅的面子上,价格也给刘女士便宜了不少,最后,以每块23元成交,一共花了4600元。
事后,刘女士特别感谢钟师傅,想请他吃顿饭,却被拒绝了,钟师傅说:都是举手之劳的事情,不足挂齿,还让刘女士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找他就是。
几天后,刘女士的阳台弄好了,她还发朋友圈炫耀了一番,闺蜜看到后,也想把自家厨房的瓷砖换一下,就想让刘女士陪她一起去选瓷砖,刘女士欣然答应了,并信誓旦旦地说:包在我身上,我带你去选好的。
刘女士对上次自己买的瓷砖很满意,觉得还是要熟人介绍,这样不但质量能保证,还不被人坑,所以,这次她把闺蜜也带到了同一家店铺,还悄悄地告诉闺蜜,我选的就是这一款,才23一片,是不是很好看。
两人不愧是最好的朋友,连喜好都一样,闺蜜也看上了这一款,店员看出来两人的心意,就开始着重讲起了这一款,两人听后还频频点头,店员看到时机成熟,就开始报价,每片9.6元,问他们买多少?
听到报价,刘女士和闺蜜都惊呆了,刘女士还偷瞄了几眼瓷砖,其中摆放的位置,花色,外观都和自己之前买的一样,所以,她断定店铺有价格欺诈行为,此事和钟师傅有关。
于是,刘女士联系到调解员,把自己的遭遇重述了一遍后,调解员拨通了钟师傅的电话,想听听对方如何解释,钟师傅接到电话,很是心虚,连连道歉,委屈地说道:因为这件事,自己都没脸见人了,在业主们的心里,自己就是个大坏人。
他还说:以前也带过顾客去,店员报价没有那么高,他也不知道那天刘女士去买瓷砖时,价格为啥如此之高,后来,他也问过店员,对方说的是:刘女士要的瓷砖没有现货,需要从其他地方调货,这些运费,人工费,还有钟师傅的返点,加起来就需要这个价。
直到现在,刘女士才知道钟师傅有返点,真让她开了眼界,于是,她找到店铺负责人,问他们和钟师傅到底是什么关系,负责人也毫不避讳地说:其实就是合作关系,钟师傅只要带顾客来买瓷砖,成交后都会返点给他们,每次都是以10%来返的,这也是行规。
刘女士被自己打脸了,她万万没想到,自己喊了个熟人来帮着宰自己,闺蜜自己上店铺买瓷砖,只需要9.6元一块,自己找个熟人陪同一起来买,却是23元一块,他们把师傅返点的钱强加给了刘女士,真是冤到家了。于是,刘女士气愤道:你们涉嫌价格欺诈,我要投诉你们。
店铺负责人赶忙解释,9.6元卖给闺蜜,是自己的员工报错了价格,他们的渠道有两种,一种是零售,一种是批发,店员卖给刘女士闺蜜的价格本应该是零售价,而员工却报成了批发价了。
刘女士又质问店铺负责人,零售价和批发价相差2倍多,这合理吗?负责人也说了,员工涉嫌乱操作,每块23元肯定是不合理的,负责人让刘女士把店员的信息给他们,随后也会对该员工做出处罚。最后,通过协商,负责人愿意以批发价卖给刘女士,并把2000的差价退还给了她,这事也算圆满解决了。
那么,店员这种专坑熟人的行为,触犯法律没有呢?
《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
瓷砖的价格本来没有那么高,店员诱导刘女士说:钟师傅是我们老顾客,看在他的面子上,我们会以最低的价格给到你,结果却以最高的价格卖给刘女士。这种就是属于欺骗消费者。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店家的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必须立即改正,并且,会没收店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刘女士可以要求店家三倍赔偿,买瓷砖花了4600元,就可以要求店家赔偿13800元。
买东西还是要货比三家,不要太依赖熟人介绍,更不要轻信他人,一般受骗的都是熟人。大家对刘女士被坑,你怎么看?
【肇事逃逸8小时落网】7月17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连续奋战8小时,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吕某某。
报警
7月17日凌晨3时41分,互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称:“互助县威远镇富民街一路段躺着一受伤男子,身边有大量血迹,疑似交通事故所致,请速处警。”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指令后,互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并开展勘查工作。
当民警到达现场时,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救治,并没有发现肇事车。民警赶忙开始勘查现场,但是在事故现场却没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此时消息传来,受伤男子因伤势过重加之错过最佳抢救时间,经抢救无效死亡。
互助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刘明尧接到案情报告后赶到案发地,详细查看现场环境并了解勘查情况,当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命案侦破机制,并就地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
“当时我们调取了这一路段的监控视频,查看监控视频后发现,伤者一直是躺在那个地方,撞人的白色越野车本来是由南向北行驶,看到公路西侧有个小商店,驾驶人开着车去买东西,掉头离开时,就从这人身上轧了过去。”刘明尧说。
锁定
刘明尧同民警兵分两路连夜开展侦破工作,一路在现场周边走访调查,寻找目击证人;另一路则是调取周边监控视频,排查事发时段、路段过往车辆,从中发现可疑车,以车找人。“我们发现白色越野车撞人后,驶出一段距离后,车停在路边,副驾驶座位上的人下车查看车的周围,后来慌忙跑回了车上,他们发现自己轧了人赶紧跑了。”刘明尧告诉记者。
由于案发时段夜深人静,走访目击证人困难重重,且监控视频中无法看清车号牌,侦破工作举步维艰,而顺着这辆车的行驶方向找,却发现这辆车七拐八绕,没了踪影。
“既然我们不知道他们的去向,我们可以从他们来的方向入手排查。”刘明尧一下子指明了方向。民警不断走访,调取了沿线的所有监控视频,一点点往回看,追踪倒查,最终发现这辆车从一街区驶出。民警又赶忙走访这条街区上的商店等,从一家单位调取的监控视频中发现了这辆车的踪迹,这辆车是从一饭店后院停车场驶出。
民警从调取的监控视频中发现,事发当日凌晨3时30分许,有两名和案发现场同样穿着的男子打车到了这家饭馆,然后驾车离去。当民警拿着事发时他们下车查看的监控视频找到了饭馆,最终锁定吕某某有重大嫌疑。
此时,时针已指向11时。
告破
“我是互助交警,你现在在哪里?”接到民警电话的吕某某再也绷不住了,如实告知自己藏在家中。当日12时许,民警不顾一夜劳累,马不停蹄赶到了威远镇某村吕某某家中,在吕某某家查获肇事车。
“我只是开车去买了瓶水,也不知道怎么就轧了人,而且当时根本没有看到那个人,我是觉得车好像轧到了什么东西,便停了下来,我还仔细检查了车,前前后后都看了,没有碰撞痕迹。”吕某某交代。
“我看着路面上有啥东西,便让同行的朋友下车去看了一下,结果说我轧人了,当时我很害怕赶紧就跑了。”面对民警的讯问,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吕某某如实供述了当夜驾车经过富民街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犯罪事实。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祝嘉忆)
报警
7月17日凌晨3时41分,互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称:“互助县威远镇富民街一路段躺着一受伤男子,身边有大量血迹,疑似交通事故所致,请速处警。”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指令后,互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并开展勘查工作。
当民警到达现场时,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救治,并没有发现肇事车。民警赶忙开始勘查现场,但是在事故现场却没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此时消息传来,受伤男子因伤势过重加之错过最佳抢救时间,经抢救无效死亡。
互助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刘明尧接到案情报告后赶到案发地,详细查看现场环境并了解勘查情况,当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命案侦破机制,并就地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
“当时我们调取了这一路段的监控视频,查看监控视频后发现,伤者一直是躺在那个地方,撞人的白色越野车本来是由南向北行驶,看到公路西侧有个小商店,驾驶人开着车去买东西,掉头离开时,就从这人身上轧了过去。”刘明尧说。
锁定
刘明尧同民警兵分两路连夜开展侦破工作,一路在现场周边走访调查,寻找目击证人;另一路则是调取周边监控视频,排查事发时段、路段过往车辆,从中发现可疑车,以车找人。“我们发现白色越野车撞人后,驶出一段距离后,车停在路边,副驾驶座位上的人下车查看车的周围,后来慌忙跑回了车上,他们发现自己轧了人赶紧跑了。”刘明尧告诉记者。
由于案发时段夜深人静,走访目击证人困难重重,且监控视频中无法看清车号牌,侦破工作举步维艰,而顺着这辆车的行驶方向找,却发现这辆车七拐八绕,没了踪影。
“既然我们不知道他们的去向,我们可以从他们来的方向入手排查。”刘明尧一下子指明了方向。民警不断走访,调取了沿线的所有监控视频,一点点往回看,追踪倒查,最终发现这辆车从一街区驶出。民警又赶忙走访这条街区上的商店等,从一家单位调取的监控视频中发现了这辆车的踪迹,这辆车是从一饭店后院停车场驶出。
民警从调取的监控视频中发现,事发当日凌晨3时30分许,有两名和案发现场同样穿着的男子打车到了这家饭馆,然后驾车离去。当民警拿着事发时他们下车查看的监控视频找到了饭馆,最终锁定吕某某有重大嫌疑。
此时,时针已指向11时。
告破
“我是互助交警,你现在在哪里?”接到民警电话的吕某某再也绷不住了,如实告知自己藏在家中。当日12时许,民警不顾一夜劳累,马不停蹄赶到了威远镇某村吕某某家中,在吕某某家查获肇事车。
“我只是开车去买了瓶水,也不知道怎么就轧了人,而且当时根本没有看到那个人,我是觉得车好像轧到了什么东西,便停了下来,我还仔细检查了车,前前后后都看了,没有碰撞痕迹。”吕某某交代。
“我看着路面上有啥东西,便让同行的朋友下车去看了一下,结果说我轧人了,当时我很害怕赶紧就跑了。”面对民警的讯问,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吕某某如实供述了当夜驾车经过富民街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犯罪事实。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祝嘉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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