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微博截图
今天上午10时,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高承勇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侮辱尸体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一审官方宣判。
被告人高承勇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及侮辱尸体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判决被告人高承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物质损失。
高承勇当庭表示服判,不提起上诉。
(资料图:2017年7月18日至19日,白银市中院对高承勇案一审不公布开庭审理。)
高承勇的犯罪轨迹
1988年5月26日,24岁的高承勇首次杀人。同年,高承勇大儿子十二岁;
2002年2月9日,38岁的高承勇最后一次犯案。同年,高承勇儿子读中学。
第一起案件:1988年的5月26日下午5点多,白银市23岁的女职工白某遇害于白银区的家中;
第二起案件:1994年7月27日下午2点50分左右,白银市供电局19岁的员工石某在其宿舍自杀身亡;
第三起案件:1998年1月16日下午4点多,白银区胜利街29岁的女青年杨某在家中自杀身亡;
第四起案件:1998年1月19日下午5点45分左右,暂住白银区水川路的27岁女青年邓某在家中遇害;
第五起案件:1998年7月30日下午6点多,白银供电局职工曾某8岁的女儿苗苗(化名)在家中被害;
第六起案件:1998年11月30日上午11点左右,白银某公司女青年崔某在白银区东山路的家中被害死;
第七起案件:2000年11月20日上午11点多,白银棉纺厂28岁的女工罗某在家中被害死;
第八起案件:2001年5月22日上午9点左右,白银区妇幼保健站28岁女护士张某在其水川路的家中遇害;
第九起案件:2002年2月9日,25岁的女子朱某在白银区一宾馆客房内遇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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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2017年7月18日至19日,白银市中院对高承勇案一审不官方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报 微博截图,今天上午10时,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高承勇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侮辱尸体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一审公布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