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张女士在一家女士内衣店做营业员,一女子买了2件内衣,总计440元,结账后就离开了,张女士晚上一对账,却发现不对劲。由于当时女子催得急,她也没注意看,核对账单才发现,这名女子竟然只付了44元。
这一下就少了396元,张女士只能从自己工资里扣,可她越想越生气,对方少付了钱,也没有主动提醒她,反而着急离开,难道是想赖掉这笔钱吗?
原来,这个事儿还真不能怪女子,当时女子买了2件内衣,张女士手动输入金额,然后女子再扫码支付,在这个过程中,女子显得很着急,一个劲的催促张女士,快点把内衣包好,她还有急事。
张女士见状,就急忙将单子拿给她签字,然后就转身打包内衣去了,包好之后,女子就快速离开了。
到了晚上,张女士核对单据时,才发现少收了396元,原因就是她在输金额时,少输了一个“0,”本来440元的内衣,她输成了44元,由于需要上报账单,她只能先拿钱补上了这个“窟窿。”
这396元可是她好几天的工资了,她也是急得一晚上都没睡着,第二天一早,她就连着打了3次电话给女子,可是女子并没有接,她又给对方发短信说明情况:
“我打工也不容易,虽然这少的钱该我赔,我还是请求你,能归还这部分钱。”
但是女子还是毫无反应,张女士又试着用座机打电话,接通后,女子听到是张女士,立马就挂断了电话。
随后,张女士的电话就被女子给拉黑了。
看样子,女子是打算吞掉这笔钱,摆明了是不想还钱。#聊聊生活中遇到的糟心事#
无奈之下,张女士只能求助于媒体,希望能帮帮她,记者联系上这名女子,女子却说,是张女士自己输错了金额,又不是她故意少给钱的,这和她有什么关系。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女子以“不是自己的错”为由,不退钱的行为违法吗?
在这件事上,张女士肯定有责任,毕竟是因为她的失误造成的,少输了一个零,导致客户少付了钱,但是女子的行为也让人生疑。
首先,支付成功后页面会显示支付金额,这440元和44元,还是很明显的吧。
其次,如果没看到,好吧,那么在单据上签字时,44元也没有看到吗?
最后,你说还是没注意,那好,最后张女士打电话联系,想让女子退回这笔钱时,却被拉黑了,这是什么操作?
都说事不过三,从种种迹象表面,女子有故意的嫌疑。
这种情况下,女子属于典型的不当得利者。
不当得利是一种法律事实,是债的发生根据,不当得利引起的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因此,它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构成不当得利需要同时满足4点: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
这件事中,张女士收到了44元,少收了396元,这笔少收的钱,是该女子支付给商店的,但因为张女士的失误,而没有支付,则女子属于获利方,且没有合法根据,那么张女士人,就是受损方,双方存在因果关系。
例如,甲拾得乙的金钱而赠与丙,丙即可构成不当得利。《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这件事中,虽然女子是被动接受的,但是,却不能以“不是自己的错”为由,就不予归还。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如果说,支付和签字都没有发现少付,那么在张女士找上门时,为何不及时归还,反而拉黑张女士?若是女子拒不归还,严重者还会构成侵占罪。
最终,在记者的多番调解下,女子同意了归还少付的钱款。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如果我是买家,一旦发现自己付费出错了,会主动退给商家。既然我认可了这个价格,就不该再占人家的便宜。售货员本身就挣钱不多,很辛苦,收错了钱会挨罚的,生活不易。
也有网友说,我也是开店的,如果是我我不会退还这个钱,因为离开柜台概不负责,你不负责,(我)也不负责,这只是转换角色而已,记得我上次去买了一套内衣,商家不让试穿,我就再三的和商家确认我是否能穿,商家说绝对没问题,结果回家试穿小了,找商家商家说什么都不给换,嘴里还说再买一套呗,也不贵!
还有网友说,我没几天买东西微信支付密码输错了!我以为发出来了!就走掉了!!后来看手机支付未成功!我又回去和老板讲支付密码错了没发成功!我又重付了!希望人人都能自律!
个人认为, 张女士少输一个“0”,确实有一定责任,但这不能成为,你不归还的理由。虽然营业员输错了有失职,但电话能找到顾客,顾客直接拉黑别人,这顾客也不对,钱理应归还。
通过这件事,也提醒商家朋友,在输入金额时,一定要仔细核对,最好能设置个语音播报,以防出现类似的意外。
这一下就少了396元,张女士只能从自己工资里扣,可她越想越生气,对方少付了钱,也没有主动提醒她,反而着急离开,难道是想赖掉这笔钱吗?
原来,这个事儿还真不能怪女子,当时女子买了2件内衣,张女士手动输入金额,然后女子再扫码支付,在这个过程中,女子显得很着急,一个劲的催促张女士,快点把内衣包好,她还有急事。
张女士见状,就急忙将单子拿给她签字,然后就转身打包内衣去了,包好之后,女子就快速离开了。
到了晚上,张女士核对单据时,才发现少收了396元,原因就是她在输金额时,少输了一个“0,”本来440元的内衣,她输成了44元,由于需要上报账单,她只能先拿钱补上了这个“窟窿。”
这396元可是她好几天的工资了,她也是急得一晚上都没睡着,第二天一早,她就连着打了3次电话给女子,可是女子并没有接,她又给对方发短信说明情况:
“我打工也不容易,虽然这少的钱该我赔,我还是请求你,能归还这部分钱。”
但是女子还是毫无反应,张女士又试着用座机打电话,接通后,女子听到是张女士,立马就挂断了电话。
随后,张女士的电话就被女子给拉黑了。
看样子,女子是打算吞掉这笔钱,摆明了是不想还钱。#聊聊生活中遇到的糟心事#
无奈之下,张女士只能求助于媒体,希望能帮帮她,记者联系上这名女子,女子却说,是张女士自己输错了金额,又不是她故意少给钱的,这和她有什么关系。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女子以“不是自己的错”为由,不退钱的行为违法吗?
在这件事上,张女士肯定有责任,毕竟是因为她的失误造成的,少输了一个零,导致客户少付了钱,但是女子的行为也让人生疑。
首先,支付成功后页面会显示支付金额,这440元和44元,还是很明显的吧。
其次,如果没看到,好吧,那么在单据上签字时,44元也没有看到吗?
最后,你说还是没注意,那好,最后张女士打电话联系,想让女子退回这笔钱时,却被拉黑了,这是什么操作?
都说事不过三,从种种迹象表面,女子有故意的嫌疑。
这种情况下,女子属于典型的不当得利者。
不当得利是一种法律事实,是债的发生根据,不当得利引起的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因此,它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构成不当得利需要同时满足4点: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
这件事中,张女士收到了44元,少收了396元,这笔少收的钱,是该女子支付给商店的,但因为张女士的失误,而没有支付,则女子属于获利方,且没有合法根据,那么张女士人,就是受损方,双方存在因果关系。
例如,甲拾得乙的金钱而赠与丙,丙即可构成不当得利。《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这件事中,虽然女子是被动接受的,但是,却不能以“不是自己的错”为由,就不予归还。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如果说,支付和签字都没有发现少付,那么在张女士找上门时,为何不及时归还,反而拉黑张女士?若是女子拒不归还,严重者还会构成侵占罪。
最终,在记者的多番调解下,女子同意了归还少付的钱款。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如果我是买家,一旦发现自己付费出错了,会主动退给商家。既然我认可了这个价格,就不该再占人家的便宜。售货员本身就挣钱不多,很辛苦,收错了钱会挨罚的,生活不易。
也有网友说,我也是开店的,如果是我我不会退还这个钱,因为离开柜台概不负责,你不负责,(我)也不负责,这只是转换角色而已,记得我上次去买了一套内衣,商家不让试穿,我就再三的和商家确认我是否能穿,商家说绝对没问题,结果回家试穿小了,找商家商家说什么都不给换,嘴里还说再买一套呗,也不贵!
还有网友说,我没几天买东西微信支付密码输错了!我以为发出来了!就走掉了!!后来看手机支付未成功!我又回去和老板讲支付密码错了没发成功!我又重付了!希望人人都能自律!
个人认为, 张女士少输一个“0”,确实有一定责任,但这不能成为,你不归还的理由。虽然营业员输错了有失职,但电话能找到顾客,顾客直接拉黑别人,这顾客也不对,钱理应归还。
通过这件事,也提醒商家朋友,在输入金额时,一定要仔细核对,最好能设置个语音播报,以防出现类似的意外。
湖北武汉,张女士在一家女士内衣店做营业员,一女子买了2件内衣,总计440元,结账后就离开了,张女士晚上一对账,却发现不对劲。由于当时女子催得急,她也没注意看,核对账单才发现,这名女子竟然只付了44元。
这一下就少了396元,张女士只能从自己工资里扣,可她越想越生气,对方少付了钱,也没有主动提醒她,反而着急离开,难道是想赖掉这笔钱吗?
原来,这个事儿还真不能怪女子,当时女子买了2件内衣,张女士手动输入金额,然后女子再扫码支付,在这个过程中,女子显得很着急,一个劲的催促张女士,快点把内衣包好,她还有急事。
张女士见状,就急忙将单子拿给她签字,然后就转身打包内衣去了,包好之后,女子就快速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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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396元可是她好几天的工资了,她也是急得一晚上都没睡着,第二天一早,她就连着打了3次电话给女子,可是女子并没有接,她又给对方发短信说明情况:
“我打工也不容易,虽然这少的钱该我赔,我还是请求你,能归还这部分钱。”
但是女子还是毫无反应,张女士又试着用座机打电话,接通后,女子听到是张女士,立马就挂断了电话。
随后,张女士的电话就被女子给拉黑了。
看样子,女子是打算吞掉这笔钱,摆明了是不想还钱。
无奈之下,张女士只能求助于媒体,希望能帮帮她,记者联系上这名女子,女子却说,是张女士自己输错了金额,又不是她故意少给钱的,这和她有什么关系。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女子以“不是自己的错”为由,不退钱的行为违法吗?
在这件事上,张女士肯定有责任,毕竟是因为她的失误造成的,少输了一个零,导致客户少付了钱,但是女子的行为也让人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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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不当得利需要同时满足4点: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
这件事中,张女士收到了44元,少收了396元,这笔少收的钱,是该女子支付给商店的,但因为张女士的失误,而没有支付,则女子属于获利方,且没有合法根据,那么张女士人,就是受损方,双方存在因果关系。
例如,甲拾得乙的金钱而赠与丙,丙即可构成不当得利。《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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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在记者的多番调解下,女子同意了归还少付的钱款。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如果我是买家,一旦发现自己付费出错了,会主动退给商家。既然我认可了这个价格,就不该再占人家的便宜。售货员本身就挣钱不多,很辛苦,收错了钱会挨罚的,生活不易。
也有网友说,我也是开店的,如果是我我不会退还这个钱,因为离开柜台概不负责,你不负责,(我)也不负责,这只是转换角色而已,记得我上次去买了一套内衣,商家不让试穿,我就再三的和商家确认我是否能穿,商家说绝对没问题,结果回家试穿小了,找商家商家说什么都不给换,嘴里还说再买一套呗,也不贵!
还有网友说,我没几天买东西微信支付密码输错了!我以为发出来了!就走掉了!!后来看手机支付未成功!我又回去和老板讲支付密码错了没发成功!我又重付了!希望人人都能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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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件事,也提醒商家朋友,在输入金额时,一定要仔细核对,最好能设置个语音播报,以防出现类似的意外。 (山水重庆)
这一下就少了396元,张女士只能从自己工资里扣,可她越想越生气,对方少付了钱,也没有主动提醒她,反而着急离开,难道是想赖掉这笔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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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396元可是她好几天的工资了,她也是急得一晚上都没睡着,第二天一早,她就连着打了3次电话给女子,可是女子并没有接,她又给对方发短信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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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如果没看到,好吧,那么在单据上签字时,44元也没有看到吗?
最后,你说还是没注意,那好,最后张女士打电话联系,想让女子退回这笔钱时,却被拉黑了,这是什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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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女子属于典型的不当得利者。
不当得利是一种法律事实,是债的发生根据,不当得利引起的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因此,它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构成不当得利需要同时满足4点: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
这件事中,张女士收到了44元,少收了396元,这笔少收的钱,是该女子支付给商店的,但因为张女士的失误,而没有支付,则女子属于获利方,且没有合法根据,那么张女士人,就是受损方,双方存在因果关系。
例如,甲拾得乙的金钱而赠与丙,丙即可构成不当得利。《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这件事中,虽然女子是被动接受的,但是,却不能以“不是自己的错”为由,就不予归还。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如果说,支付和签字都没有发现少付,那么在张女士找上门时,为何不及时归还,反而拉黑张女士?若是女子拒不归还,严重者还会构成侵占罪。
最终,在记者的多番调解下,女子同意了归还少付的钱款。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如果我是买家,一旦发现自己付费出错了,会主动退给商家。既然我认可了这个价格,就不该再占人家的便宜。售货员本身就挣钱不多,很辛苦,收错了钱会挨罚的,生活不易。
也有网友说,我也是开店的,如果是我我不会退还这个钱,因为离开柜台概不负责,你不负责,(我)也不负责,这只是转换角色而已,记得我上次去买了一套内衣,商家不让试穿,我就再三的和商家确认我是否能穿,商家说绝对没问题,结果回家试穿小了,找商家商家说什么都不给换,嘴里还说再买一套呗,也不贵!
还有网友说,我没几天买东西微信支付密码输错了!我以为发出来了!就走掉了!!后来看手机支付未成功!我又回去和老板讲支付密码错了没发成功!我又重付了!希望人人都能自律!
个人认为, 张女士少输一个“0”,确实有一定责任,但这不能成为,你不归还的理由。虽然营业员输错了有失职,但电话能找到顾客,顾客直接拉黑别人,这顾客也不对,钱理应归还。
通过这件事,也提醒商家朋友,在输入金额时,一定要仔细核对,最好能设置个语音播报,以防出现类似的意外。 (山水重庆)
九月十一号
周日
英国女王的去世让人感慨万千 贵为女王 集美貌 财富 权力 爱情于一身 感觉非常完美 可谁知完美的背后同样有着不为人知的各种痛苦及遗憾
女王尚且如此 更何况芸芸众生
世上没有百分百的完美及幸福 每个人都会从生活中得到一些 也会在同时缺失一些 没有所谓的命好 只有看得开的人生 不要去羡慕别人的生活 因为别人可能也在羡慕你的生活
孝顺孝顺 孝了才会顺 沾光沾光越沾越光 舍得舍得舍了才会得 不舍不得 小舍小得 大舍大得
只要适合的 就是最好的 幸福有着不同的模样 愿每个人都守好自己的幸福 稳稳的
……
周日
英国女王的去世让人感慨万千 贵为女王 集美貌 财富 权力 爱情于一身 感觉非常完美 可谁知完美的背后同样有着不为人知的各种痛苦及遗憾
女王尚且如此 更何况芸芸众生
世上没有百分百的完美及幸福 每个人都会从生活中得到一些 也会在同时缺失一些 没有所谓的命好 只有看得开的人生 不要去羡慕别人的生活 因为别人可能也在羡慕你的生活
孝顺孝顺 孝了才会顺 沾光沾光越沾越光 舍得舍得舍了才会得 不舍不得 小舍小得 大舍大得
只要适合的 就是最好的 幸福有着不同的模样 愿每个人都守好自己的幸福 稳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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