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关于京藏高速公路(G6)纳太沟中桥灾损
修复期间实施临时道路交通管制的通告
因山洪、泥石流影响,导致京藏高速公路纳太沟中桥(K573+227)受损,该桥包头至呼和浩特方向(下行方向)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内蒙古高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对受损桥梁进行修复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自2022年8月18日起,在京藏高速公路纳太沟中桥灾损修复施工期间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封闭京藏高速公路K574+800至K571+720区间南半幅(包头至呼和浩特方向)道路,禁止与施工无关的车辆、人员在该段落通行。
二、来往于上述区间机动车,需要在北半幅双向混行。行驶速度暂定为最高不超过70km/h。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在上述路段加强管理,依法查处超速行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停车、超限超载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未经批准的剧毒化学品、危险物品、超限物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和道路施工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具体交通组织措施。
请途经该路段的机动车驾驶人谨慎驾驶,按照指路标志、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提示标牌、导航提示的规定通行,服从现场执勤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因道路施工给群众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支持。
特此通告
内蒙古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22年8月18日
#G6京藏高速# https://t.cn/R2WxogK
关于京藏高速公路(G6)纳太沟中桥灾损
修复期间实施临时道路交通管制的通告
因山洪、泥石流影响,导致京藏高速公路纳太沟中桥(K573+227)受损,该桥包头至呼和浩特方向(下行方向)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内蒙古高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对受损桥梁进行修复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自2022年8月18日起,在京藏高速公路纳太沟中桥灾损修复施工期间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封闭京藏高速公路K574+800至K571+720区间南半幅(包头至呼和浩特方向)道路,禁止与施工无关的车辆、人员在该段落通行。
二、来往于上述区间机动车,需要在北半幅双向混行。行驶速度暂定为最高不超过70km/h。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在上述路段加强管理,依法查处超速行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停车、超限超载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未经批准的剧毒化学品、危险物品、超限物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和道路施工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具体交通组织措施。
请途经该路段的机动车驾驶人谨慎驾驶,按照指路标志、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提示标牌、导航提示的规定通行,服从现场执勤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因道路施工给群众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支持。
特此通告
内蒙古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22年8月18日
#G6京藏高速# https://t.cn/R2WxogK
关于京藏高速公路(G6)纳太沟中桥灾损
修复期间实施临时道路交通管制的通告
因山洪、泥石流影响,导致京藏高速公路纳太沟中桥(K573+227)受损,该桥包头至呼和浩特方向(下行方向)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内蒙古高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对受损桥梁进行修复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自2022年8月18日起,在京藏高速公路纳太沟中桥灾损修复施工期间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封闭京藏高速公路K574+800至K571+720区间南半幅(包头至呼和浩特方向)道路,禁止与施工无关的车辆、人员在该段落通行。
二、来往于上述区间机动车,需要在北半幅双向混行。行驶速度暂定为最高不超过70km/h。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在上述路段加强管理,依法查处超速行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停车、超限超载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未经批准的剧毒化学品、危险物品、超限物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和道路施工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具体交通组织措施。
请途经该路段的机动车驾驶人谨慎驾驶,按照指路标志、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提示标牌、导航提示的规定通行,服从现场执勤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因道路施工给群众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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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22年8月18日
修复期间实施临时道路交通管制的通告
因山洪、泥石流影响,导致京藏高速公路纳太沟中桥(K573+227)受损,该桥包头至呼和浩特方向(下行方向)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内蒙古高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对受损桥梁进行修复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自2022年8月18日起,在京藏高速公路纳太沟中桥灾损修复施工期间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封闭京藏高速公路K574+800至K571+720区间南半幅(包头至呼和浩特方向)道路,禁止与施工无关的车辆、人员在该段落通行。
二、来往于上述区间机动车,需要在北半幅双向混行。行驶速度暂定为最高不超过70km/h。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在上述路段加强管理,依法查处超速行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停车、超限超载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未经批准的剧毒化学品、危险物品、超限物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和道路施工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具体交通组织措施。
请途经该路段的机动车驾驶人谨慎驾驶,按照指路标志、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提示标牌、导航提示的规定通行,服从现场执勤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因道路施工给群众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支持。
特此通告
内蒙古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22年8月18日
关于京藏高速公路(G6)纳太沟中桥灾损
修复期间实施临时道路交通管制的通告
因山洪、泥石流影响,导致京藏高速公路纳太沟中桥(K573+227)受损,该桥包头至呼和浩特方向(下行方向)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内蒙古高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对受损桥梁进行修复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自2022年8月18日起,在京藏高速公路纳太沟中桥灾损修复施工期间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封闭京藏高速公路K574+800至K571+720区间南半幅(包头至呼和浩特方向)道路,禁止与施工无关的车辆、人员在该段落通行。
二、来往于上述区间机动车,需要在北半幅双向混行。行驶速度暂定为最高不超过70km/h。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在上述路段加强管理,依法查处超速行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停车、超限超载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未经批准的剧毒化学品、危险物品、超限物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和道路施工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具体交通组织措施。
请途经该路段的机动车驾驶人谨慎驾驶,按照指路标志、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提示标牌、导航提示的规定通行,服从现场执勤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因道路施工给群众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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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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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期间实施临时道路交通管制的通告
因山洪、泥石流影响,导致京藏高速公路纳太沟中桥(K573+227)受损,该桥包头至呼和浩特方向(下行方向)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内蒙古高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对受损桥梁进行修复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自2022年8月18日起,在京藏高速公路纳太沟中桥灾损修复施工期间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封闭京藏高速公路K574+800至K571+720区间南半幅(包头至呼和浩特方向)道路,禁止与施工无关的车辆、人员在该段落通行。
二、来往于上述区间机动车,需要在北半幅双向混行。行驶速度暂定为最高不超过70km/h。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在上述路段加强管理,依法查处超速行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停车、超限超载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未经批准的剧毒化学品、危险物品、超限物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和道路施工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具体交通组织措施。
请途经该路段的机动车驾驶人谨慎驾驶,按照指路标志、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提示标牌、导航提示的规定通行,服从现场执勤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因道路施工给群众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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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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