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俊峰局长岢岚县观音堂煤炭公司未依环评建煤棚为何不能停
岢岚县生态环境分局薛俊峰局长你好!岢岚县观音堂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在2020年3月23日被以忻环法〔2020〕02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企业“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封闭式储煤棚,未建设固定喷淋设施;部分原煤露天堆放苫盖不严,且堆放高度高于挡风抑尘网;站台上煤粉尘堆积较厚,清理不及时,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处罚决定书中要求该企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该处罚决定书为何不执行?而且该局执法人员表示谁下处罚决定书谁负责监管。薛俊峰局长处罚决定书中显示的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如果存在那你们为何不执法呢? 如果处罚决定书中该企业的违法行为不存在,那就说明处罚决定书是错误的,那薛俊峰局长你也应该纠正错误。现在岢岚县生态环境分局既不执法也不纠错,反映群众质疑岢岚县生态环境局你们把国家对环保法置于何地?是有法不依还是徇私舞弊呢?

山西省忻州市岢岚县安塘站多家煤炭发运企业因煤炭露天堆放,没有苫盖,未建密闭料棚,生产过程中企业未采用抑尘设施。2022年6月9日被举报到忻州市政府热线。随后岢岚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回应称:安塘站有多家企业在此经营,分别是岢岚县观音堂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忻州山煤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安塘发运站、山西鑫隆源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岢岚福耀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对这几家公司露天堆放的煤炭已要求苫盖。岢岚县观音堂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因为已经开始封闭煤棚建设所以不作处罚,对另外三家公司已经下达了处罚通知书。
2020年7月12日忻州市政府热线回应:岢岚县生态环境分局对企业不能因为企业煤棚未建成,单方面要求企业关停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那么由此看来岢岚县观音堂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封闭式储煤棚,未建设固定喷淋设施;部分原煤露天堆放苫盖不严,且堆放高度高于挡风抑尘网;站台上煤粉尘堆积较厚,清理不及时,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3、未按环评要求规范建设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合理,无法满足实际需求;进出站U型洗车池建设不规范,运输车辆清洗设备闲置。”这些行为是合法的,如果该企业以上处罚决定书中所说的环境违法行为是合法的,那生态环境局下达的处罚决定书是否就是错误的?

《忻环法〔202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在环保部门备案;2.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封闭式储煤棚,未建设固定喷淋设施;部分原煤露天堆放苫盖不严,且堆放高度高于挡风抑尘网;站台上煤粉尘堆积较厚,清理不及时,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3、未按环评要求规范建设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合理,无法满足实际需求;进出站U型洗车池建设不规范,运输车辆清洗设备闲置。以上事实,有环境保护现场检查笔录、影像资料、照相等证据为凭。
二、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对你公司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1、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在环保部门备案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万元。
2、对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封闭式储煤棚,未建设固定喷淋设施;部分原煤露天堆放苫盖不严,且堆放高度高于挡风抑尘网;站台上煤粉尘堆积较厚,清理不及时,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8万元。
3、对未按环评要求规范建设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合理,无法满足实际需求;进出站U型洗车池建设不规范,运输车辆清洗设备闲置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万元。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
(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三)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
(四)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未采取防燃措施的;”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领导成员的责任:
(一)制定的规定或者采取的措施与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相违背的;
(二)批准开发利用规划或者进行项目审批(核准)违反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的;
(三)执行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不力,不按规定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的;
(四)对发现或者群众举报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问题,不按规定查处的;
(五)不按规定报告、通报或者公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灾害)事件信息的;
(六)对应当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的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不按规定移送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十一条 各级政府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发现有本办法规定的追责情形的,必须按照职责依法对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问题进行调查,在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其他处理决定的同时,对相关党政领导干部应负责任和处理提出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材料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需要给予诫勉、责令公开道歉和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追究的沟通协作机制。
司法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等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有本办法规定的追责情形的,应当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和部门,一般应当将责任追究决定向社会公开。
第十二条 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
以上条条法规对环境违法行为都作了详细的阐述,无论是企业原煤没有苫盖、还是生产作业中未使用抑尘设施,还是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都有明确规定,薛俊峰局长岢岚县生态环境分局在你的带领下如此执法显然和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在此我们希望职能部门能够让国家法律法规的威严得到彰显,也希望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在环境职能部门的面前不是一句空话,对那些有法不依的职能部门领导干部能够被依法追责!
此事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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岢岚县生态环境分局薛俊峰局长你好!岢岚县观音堂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在2020年3月23日被以忻环法〔2020〕02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企业“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封闭式储煤棚,未建设固定喷淋设施;部分原煤露天堆放苫盖不严,且堆放高度高于挡风抑尘网;站台上煤粉尘堆积较厚,清理不及时,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处罚决定书中要求该企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该处罚决定书为何不执行?而且该局执法人员表示谁下处罚决定书谁负责监管。薛俊峰局长处罚决定书中显示的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如果存在那你们为何不执法呢? 如果处罚决定书中该企业的违法行为不存在,那就说明处罚决定书是错误的,那薛俊峰局长你也应该纠正错误。现在岢岚县生态环境分局既不执法也不纠错,反映群众质疑岢岚县生态环境局你们把国家对环保法置于何地?是有法不依还是徇私舞弊呢?

山西省忻州市岢岚县安塘站多家煤炭发运企业因煤炭露天堆放,没有苫盖,未建密闭料棚,生产过程中企业未采用抑尘设施。2022年6月9日被举报到忻州市政府热线。随后岢岚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回应称:安塘站有多家企业在此经营,分别是岢岚县观音堂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忻州山煤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安塘发运站、山西鑫隆源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岢岚福耀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对这几家公司露天堆放的煤炭已要求苫盖。岢岚县观音堂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因为已经开始封闭煤棚建设所以不作处罚,对另外三家公司已经下达了处罚通知书。
2020年7月12日忻州市政府热线回应:岢岚县生态环境分局对企业不能因为企业煤棚未建成,单方面要求企业关停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那么由此看来岢岚县观音堂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封闭式储煤棚,未建设固定喷淋设施;部分原煤露天堆放苫盖不严,且堆放高度高于挡风抑尘网;站台上煤粉尘堆积较厚,清理不及时,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3、未按环评要求规范建设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合理,无法满足实际需求;进出站U型洗车池建设不规范,运输车辆清洗设备闲置。”这些行为是合法的,如果该企业以上处罚决定书中所说的环境违法行为是合法的,那生态环境局下达的处罚决定书是否就是错误的?

《忻环法〔202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在环保部门备案;2.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封闭式储煤棚,未建设固定喷淋设施;部分原煤露天堆放苫盖不严,且堆放高度高于挡风抑尘网;站台上煤粉尘堆积较厚,清理不及时,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3、未按环评要求规范建设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合理,无法满足实际需求;进出站U型洗车池建设不规范,运输车辆清洗设备闲置。以上事实,有环境保护现场检查笔录、影像资料、照相等证据为凭。
二、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对你公司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1、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在环保部门备案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万元。
2、对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封闭式储煤棚,未建设固定喷淋设施;部分原煤露天堆放苫盖不严,且堆放高度高于挡风抑尘网;站台上煤粉尘堆积较厚,清理不及时,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8万元。
3、对未按环评要求规范建设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合理,无法满足实际需求;进出站U型洗车池建设不规范,运输车辆清洗设备闲置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万元。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
(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三)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
(四)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未采取防燃措施的;”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领导成员的责任:
(一)制定的规定或者采取的措施与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相违背的;
(二)批准开发利用规划或者进行项目审批(核准)违反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的;
(三)执行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不力,不按规定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的;
(四)对发现或者群众举报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问题,不按规定查处的;
(五)不按规定报告、通报或者公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灾害)事件信息的;
(六)对应当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的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不按规定移送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十一条 各级政府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发现有本办法规定的追责情形的,必须按照职责依法对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问题进行调查,在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其他处理决定的同时,对相关党政领导干部应负责任和处理提出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材料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需要给予诫勉、责令公开道歉和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追究的沟通协作机制。
司法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等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有本办法规定的追责情形的,应当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和部门,一般应当将责任追究决定向社会公开。
第十二条 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
以上条条法规对环境违法行为都作了详细的阐述,无论是企业原煤没有苫盖、还是生产作业中未使用抑尘设施,还是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都有明确规定,薛俊峰局长岢岚县生态环境分局在你的带领下如此执法显然和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在此我们希望职能部门能够让国家法律法规的威严得到彰显,也希望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在环境职能部门的面前不是一句空话,对那些有法不依的职能部门领导干部能够被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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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贵州发布疫情防控最新提示】7月15日晚,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发布最新疫情防控提示。内容如下:
当前,全国局部地区出现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整体形势严峻复杂。7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报告出现聚集性疫情,至7月14日北海市已累计报告新冠病毒本土感染者186例,其中7月14日报告161例(涉及海城区、银海区、合浦县、铁山港区等4县区)。广西与我省毗邻,人员来往密切,加之当前为旅游旺季,贵州赴北海旅游人员增加。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结合我省疫情防控政策,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7月14日,北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本次疫情首例病例基因组属于奥密克戎BA.2.3,未发现与广西本土和输入病例同源性高的基因组序列,也未发现与国内其他省份病例同源性高的基因组序列。据介绍,BA.2.3隶属于奥密克戎BA.2亚变体范畴,具有传染性强、潜伏期短、隐匿性强的特点,大多数表现为无症状。目前北海市涠洲岛等部分旅游区已实行临时性管控,北海疫情正处于发展期,疫情扩散风险大,防控形势严峻。
二、包括北海在内的省外来返黔人员,以及省内跨市(州)流动人员,出行前请提前通过“贵州健康码”进行个人健康申报,并在抵达目的地后,按照我省防疫规定,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对于健康申报信息存在弄虚作假、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7月7日以来有北海市旅居史的来返黔人员,请密切关注北海疫情,主动向社区报备,自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积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近日计划从北海来返黔的人员,建议您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黔后根据风险按照我省防疫政策,分级分类落实健康监测、“三天两检”等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四、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您坚持防疫“三件套”(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佩戴口罩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公共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严格做好自我隔离防护。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7月15日
当前,全国局部地区出现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整体形势严峻复杂。7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报告出现聚集性疫情,至7月14日北海市已累计报告新冠病毒本土感染者186例,其中7月14日报告161例(涉及海城区、银海区、合浦县、铁山港区等4县区)。广西与我省毗邻,人员来往密切,加之当前为旅游旺季,贵州赴北海旅游人员增加。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结合我省疫情防控政策,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7月14日,北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本次疫情首例病例基因组属于奥密克戎BA.2.3,未发现与广西本土和输入病例同源性高的基因组序列,也未发现与国内其他省份病例同源性高的基因组序列。据介绍,BA.2.3隶属于奥密克戎BA.2亚变体范畴,具有传染性强、潜伏期短、隐匿性强的特点,大多数表现为无症状。目前北海市涠洲岛等部分旅游区已实行临时性管控,北海疫情正处于发展期,疫情扩散风险大,防控形势严峻。
二、包括北海在内的省外来返黔人员,以及省内跨市(州)流动人员,出行前请提前通过“贵州健康码”进行个人健康申报,并在抵达目的地后,按照我省防疫规定,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对于健康申报信息存在弄虚作假、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7月7日以来有北海市旅居史的来返黔人员,请密切关注北海疫情,主动向社区报备,自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积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近日计划从北海来返黔的人员,建议您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黔后根据风险按照我省防疫政策,分级分类落实健康监测、“三天两检”等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四、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您坚持防疫“三件套”(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佩戴口罩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公共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严格做好自我隔离防护。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7月15日
现在一群人总拿着一个没实行的计划来吹魏延黑诸葛亮黑姜维,因为诸葛亮几次北伐都失败了,子午谷奇谋又没实行,所以他们只能拿这个黑,黑诸葛亮胆小,黑诸葛亮怕部下抢功。一个不靠谱的计划吹上了天,魏延比关、张强,魏延不死,蜀汉不灭这种话屡见不鲜。
子午谷奇谋大致是这样:诸葛亮第一次北伐时,镇北将军魏延建议分兵,想亲自率领五千精兵从子午谷直逼长安,出其不意一举拿下长安和潼关,而诸葛亮大军出斜谷,两军异道会师于潼关。
子午谷奇谋到底可不可行?个人认为不可行,诸葛亮不采用是完全正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首先,此计划风险太大,要想成功,一是要快,二是两路兵马必须汇合顺利。魏延那路,光是子午谷就崎岖难行,还得没有魏军把守,曹真伐蜀时已经验证了,遇到大雨走子午谷一个月都没走出去。还有,要赌膏粱子弟夏侯楙不抵抗逃走,但如果人家不跑等待援兵呢?你魏延五千人赶到长安已是疲兵,还不带攻城器械,能迅速拿下长安这样的大城?就算拿了长安,魏延还有多少精力去拿有天险的潼关?潼关和武关是关中门户重镇,这俩拿不下,曹魏援兵进入关中就会畅行无阻,长安必定守不住。再说诸葛亮那路,我不认为诸葛亮边走边打,能比曹真张郃从洛阳到长安速度快,为此我特地从高德地图上看了从汉中到西安,以及洛阳到西安的距离,现在有公路的情况也仅仅快了不到半个小时,何况有敌人有山路呢?一旦诸葛亮打不进去或者会师晚了,魏延必被魏军困死。当时一个小小的陈仓,郝昭区区1000多人就挡住诸葛亮几万大军20多日。别忘了雍州还有个郭淮,那也不是个善茬。
第二,就算天佑大汉,两路兵马汇合顺利,汉军能不能挡住魏军反扑还是个问题,蜀汉缺良马,没有强大的骑兵军团,在关中平原上对付曹魏的铁骑没有优势可言,诸葛亮一伐才四五万人,我猜诸葛亮是算过的,是不敢轻易决战的,这也是诸葛亮北伐不攻关中而是先取陇右,断绝凉州和雍州的联系,以攻代守,慢慢蚕食曹魏的原因。
有的人又说了,5000人而已,诸葛亮都不敢赌吗?要知道,那可是诸葛亮第一次北伐,深受托孤之重,加之蜀汉内部派系矛盾,一旦失利,就不仅仅是5000人的问题了……所以必须谨慎。
如果坚持要赌,那只能第一次北伐赌,因为当时曹魏的重兵在洛阳,荆州一带防备东吴,关中兵力可能略有不足,当诸葛亮北伐后,一伐后期连曹叡都坐镇长安了,西部战区兵力得到补充,之后几次北伐是坚决不能赌的。魏延每次都请求实行他所谓的计划,还在背后嘲笑诸葛亮胆小,恨自己有才不能用,在我看来,魏延确实勇猛,有胆量,敢孤军深入打长安,但也终究只是将才,而非帅才,所谓的子午谷奇谋不过如此,历史上走过子午谷的,下场都很惨。
子午谷奇谋大致是这样:诸葛亮第一次北伐时,镇北将军魏延建议分兵,想亲自率领五千精兵从子午谷直逼长安,出其不意一举拿下长安和潼关,而诸葛亮大军出斜谷,两军异道会师于潼关。
子午谷奇谋到底可不可行?个人认为不可行,诸葛亮不采用是完全正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首先,此计划风险太大,要想成功,一是要快,二是两路兵马必须汇合顺利。魏延那路,光是子午谷就崎岖难行,还得没有魏军把守,曹真伐蜀时已经验证了,遇到大雨走子午谷一个月都没走出去。还有,要赌膏粱子弟夏侯楙不抵抗逃走,但如果人家不跑等待援兵呢?你魏延五千人赶到长安已是疲兵,还不带攻城器械,能迅速拿下长安这样的大城?就算拿了长安,魏延还有多少精力去拿有天险的潼关?潼关和武关是关中门户重镇,这俩拿不下,曹魏援兵进入关中就会畅行无阻,长安必定守不住。再说诸葛亮那路,我不认为诸葛亮边走边打,能比曹真张郃从洛阳到长安速度快,为此我特地从高德地图上看了从汉中到西安,以及洛阳到西安的距离,现在有公路的情况也仅仅快了不到半个小时,何况有敌人有山路呢?一旦诸葛亮打不进去或者会师晚了,魏延必被魏军困死。当时一个小小的陈仓,郝昭区区1000多人就挡住诸葛亮几万大军20多日。别忘了雍州还有个郭淮,那也不是个善茬。
第二,就算天佑大汉,两路兵马汇合顺利,汉军能不能挡住魏军反扑还是个问题,蜀汉缺良马,没有强大的骑兵军团,在关中平原上对付曹魏的铁骑没有优势可言,诸葛亮一伐才四五万人,我猜诸葛亮是算过的,是不敢轻易决战的,这也是诸葛亮北伐不攻关中而是先取陇右,断绝凉州和雍州的联系,以攻代守,慢慢蚕食曹魏的原因。
有的人又说了,5000人而已,诸葛亮都不敢赌吗?要知道,那可是诸葛亮第一次北伐,深受托孤之重,加之蜀汉内部派系矛盾,一旦失利,就不仅仅是5000人的问题了……所以必须谨慎。
如果坚持要赌,那只能第一次北伐赌,因为当时曹魏的重兵在洛阳,荆州一带防备东吴,关中兵力可能略有不足,当诸葛亮北伐后,一伐后期连曹叡都坐镇长安了,西部战区兵力得到补充,之后几次北伐是坚决不能赌的。魏延每次都请求实行他所谓的计划,还在背后嘲笑诸葛亮胆小,恨自己有才不能用,在我看来,魏延确实勇猛,有胆量,敢孤军深入打长安,但也终究只是将才,而非帅才,所谓的子午谷奇谋不过如此,历史上走过子午谷的,下场都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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