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把居住权物权化,会对婚姻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1.何为物权化?就是它是一个物权,而不是债权,是登记在房管局的权利。一旦登记了,就能对抗所有人。不管这套房屋怎么转让、抵押、拍卖,都不影响居住权人居住、使用这套房屋。
如果没有这个“物权化“的居住权,夫妻之间约定一方长久可以居住在某个房屋里,但外人是不知道的。别人买了这套,可以把配偶轰出去。
房屋所有权人一旦欠债,被拍卖了,买家也可以把配偶轰出去。
但物权化的居住权一旦登记了,拥有居住权的配偶,就能理直气壮地住在房屋里,不能被轰出去了,
2.这也意味着登记了居住权的房屋,价值几乎就没有了。人家买这套房屋,不能居住,不能出租,等于使用价值为0,等于没有流通价值。只有等到居住权到期或居住权人死亡或居住权消灭后,房屋才恢复价值。
3.我相信,谈婚论嫁的时候,谈居住权会变成一个比加名字还挑战人心的话题。至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有居住权吧?
1.何为物权化?就是它是一个物权,而不是债权,是登记在房管局的权利。一旦登记了,就能对抗所有人。不管这套房屋怎么转让、抵押、拍卖,都不影响居住权人居住、使用这套房屋。
如果没有这个“物权化“的居住权,夫妻之间约定一方长久可以居住在某个房屋里,但外人是不知道的。别人买了这套,可以把配偶轰出去。
房屋所有权人一旦欠债,被拍卖了,买家也可以把配偶轰出去。
但物权化的居住权一旦登记了,拥有居住权的配偶,就能理直气壮地住在房屋里,不能被轰出去了,
2.这也意味着登记了居住权的房屋,价值几乎就没有了。人家买这套房屋,不能居住,不能出租,等于使用价值为0,等于没有流通价值。只有等到居住权到期或居住权人死亡或居住权消灭后,房屋才恢复价值。
3.我相信,谈婚论嫁的时候,谈居住权会变成一个比加名字还挑战人心的话题。至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有居住权吧?
民法典把居住权物权化,会对婚姻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1.何为物权化?就是它是一个物权,而不是债权,是登记在房管局的权利。一旦登记了,就能对抗所有人。不管这套房屋怎么转让、抵押、拍卖,都不影响居住权人居住、使用这套房屋。
如果没有这个“物权化“的居住权,夫妻之间约定一方长久可以居住在某个房屋里,但外人是不知道的。别人买了这套,可以把配偶轰出去。
房屋所有权人一旦欠债,被拍卖了,买家也可以把配偶轰出去。
但物权化的居住权一旦登记了,拥有居住权的配偶,就能理直气壮地住在房屋里,不能被轰出去了,
2.这也意味着登记了居住权的房屋,价值几乎就没有了。人家买这套房屋,不能居住,不能出租,等于使用价值为0,等于没有流通价值。只有等到居住权到期或居住权人死亡或居住权消灭后,房屋才恢复价值。
3.我相信,谈婚论嫁的时候,谈居住权会变成一个比加名字还挑战人心的话题。至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有居住权吧?
1.何为物权化?就是它是一个物权,而不是债权,是登记在房管局的权利。一旦登记了,就能对抗所有人。不管这套房屋怎么转让、抵押、拍卖,都不影响居住权人居住、使用这套房屋。
如果没有这个“物权化“的居住权,夫妻之间约定一方长久可以居住在某个房屋里,但外人是不知道的。别人买了这套,可以把配偶轰出去。
房屋所有权人一旦欠债,被拍卖了,买家也可以把配偶轰出去。
但物权化的居住权一旦登记了,拥有居住权的配偶,就能理直气壮地住在房屋里,不能被轰出去了,
2.这也意味着登记了居住权的房屋,价值几乎就没有了。人家买这套房屋,不能居住,不能出租,等于使用价值为0,等于没有流通价值。只有等到居住权到期或居住权人死亡或居住权消灭后,房屋才恢复价值。
3.我相信,谈婚论嫁的时候,谈居住权会变成一个比加名字还挑战人心的话题。至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有居住权吧?
指示证券:抗辩权:证券之内容或被指示人与领取人间的法律关系;让与:被指示人对于受让人已为承担者,不得以自己与领取人间抗辩对抗受让人,M按照此,则被指示人仅对领取人承担未对受让人承担,得以与领取人之抗辩对抗受让人,第一,这似乎不符合抗辩权中的论述,跟证券内容和证券上权利人;第二,抗辩权的立法本意难道是人的抗辩以承担时的权利人为准而不是最终的权利人,因为这是承担与否的一个考虑。此与票据不同。票据是指示证券,而指示证券不是票据;发行受领效力:不是消灭债务,而是一定条件下不能要求债务人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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