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榆社县奋力书写红色沃土新篇章】
榆社,一片红色的热土,勤劳善良的人民支前杀敌,被晋冀鲁豫边区誉为出兵、出粮、出干部、出经验的模范县。马定夫、姚忠祥、丁思林等先烈事迹至今传唱,红色历史砥砺后人。
榆社,一个如画的境地,北国风光与江南景致在这里完美结合,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在这里相互交融。云簇湖、土林等山水自然景观,草木苍翠,天蓝水清,牵引着现代都市人亲近自然的梦想!
新时代,榆社老区人民赓续红色血脉,巩固脱贫成果,擦亮生态底色,绘就民生画卷,奋力书写红色沃土新篇章。
老有所养无忧 稳定增收不愁
走进榆社县文峰敬老院内,一群老人正凑在一起聊天、看电视、下象棋、打牌。“住在这里真是不错,到点就能去食堂吃饭,每天的饭菜荤素搭配、营养均衡,平时还能和大家一起聊天、下棋、打牌,别提多热闹了,还有护士给我们做中医理疗,真是幸福感满满!”49岁的白凉山打着扑克牌,笑意盈满脸庞。
但是令人想不到的是,两年前,他还饱受病痛折磨,徘徊在生死线之间。据白凉山讲述,他由于右腿残疾,且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患上了严重的败血病,自己对生活也一度丧失了信心。2020年来到文峰敬老院后,在医护人员的精心照料和心理疏导下,白凉山不仅恢复了身体健康,还顺利走出了心理阴影,精神状态也越来越好。
为了充分满足老年及特困群体的医疗服务需求,榆社县充分发挥政府在脱贫攻坚中保基本、兜底线作用,采取敬老院与搬迁安置点同步规划建设的“医养结合”模式,通过整合养老资源和医疗资源,建设集养老、医疗、护理、康复、保健于一体的文峰敬老院。榆社县民政局局长赵水斌介绍道,“文峰敬老院是榆社县中医院承担运营管理的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敬老院重点接纳全县特困供养人员,院内共设置了床位218张,老人们的宿舍里,电视、网络、热水24小时保障,家具、生活用品、安全设施应有尽有,医务室、护理站、康复治疗室、运动训练室、药房等医用功能科室及各类医疗康养设施也是一应俱全。我们不遗余力为老年人打造健康幸福的‘养老乐园’”。
除了特困群体及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广大搬迁群众的就业问题也是榆社县委、县政府的心之所系。
山西久冠服饰公司员工郭静是箕城镇王景村人,搬迁前,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丈夫打零工和零星的土地收入,年收入不到2万元。搬迁入住后,郭静进入了搬迁小区旁的扶贫车间工作,仅她一人年收入就达2.5万元,超过搬迁前家庭收入的总和,实现了“一人就业全家脱贫”。郭静高兴地表示:“搬迁后不仅实现了家门口就业,而且厂里的时间跟着我们接送孩子的时间来安排,完全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真是就业生活两不误”!
郭静的脱贫致富经历,是榆社县精准扶贫的一个缩影。脱贫摘帽使广大群众开启了新生活,巩固衔接也成为了新课题。榆社县在持续加强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的基础上,加快谋划产业发展促增收。今年申报巩固提升项目414个,总投资约4.5亿元,其中:产业类项目216个、2.56亿元。调整优化农业产业扶持政策,申报农业产业项目147个,同时加快实施“三个倍增计划”,精心打造“三个超亿元产业”,充分发挥产业带动作用,保障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生态引领发展 做足湖面文章
在榆社县城西翼,有一片生态灵性的水韵天地,便是云簇湖。在榆社,问起去哪游玩,必先想起云簇湖,可以说,云簇湖已经成为榆社县城的标志、小城的灵魂。
炎炎夏日,驱车沿着蜿蜒的环湖路而行,沐凉爽湖风,看粼粼波光,手中镜头随车行轨迹而移,云簇湖的一景一物在此刻定格。行至云岚阁,拾阶而上,登临山顶,云簇湖全貌尽收眼底,只觉天高地远,心旷神怡……
傍晚,偏良村临湖岸边,一辆房车在这里停宿,来自太原的高老先生夫妇退休后最爱的就是房车旅行,这已经是他们夫妻云簇湖房车之旅的第二天了。“云簇湖在我们房车旅行圈子里知名度可是很高呢!大家都爱来。这里不仅离太原近,而且山美水美、空气质量也好,我和老伴每年都会来两趟。上午沿湖赏景,下午湖边垂钓,夜晚静坐小酌,这样的慢生活真的别有一番风味。”高老满脸笑意,话语间溢满了对云簇湖的赞赏。
近年来,榆社县围绕云簇湖旅游的开发与建设,做足“水文章”,蓄积城市魅力。积极开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形成了彰显美丽云簇湖的生态新地标,打造了“水生态+旅游”跨界融合发展的新典范。
2020年,省委“五湖治理”战略启动实施。市委、市政府敲定实施云簇湖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踏着接续奋斗新征程的强劲鼓点,榆社县坚决扛起责任担当,倾力实施这一“头号工程”。通过近1万亩的生态修复、水态治理,为业态开发打好基础,加快由单一的沿湖开发向大生态、大景区、大旅游全域绿色发展转变,精心绣好这一“生态画卷”。
蓝图已绘就,真抓实干才是硬道理。榆社县坚持“设计一段、论证一段,成熟一段、推开一段”,每一段都是共同研究、科学决策、高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湖岸治理保护、山体增绿增彩、道路提质提标、大地美化彩化、村庄立面整治、景观节点打造等七大建设板块同步推进。环湖路26公里水、电、暖、气、污水、照明、通信等7类市政管网配套齐全;54公里湖岸线全面完成综合治理;超11万株多类型树木映绿裸露山体,实现绿化彩化财化共赢;环湖沿线9个村庄房屋完成立面整治;“3岛4湿地”开发建设有序推进,30余处景观施工雏形显现,云簇湖生态面貌焕然一新、生态品质全面提升。
培育新业态,实现筑巢引凤、花开蝶来。榆社县准确定位云簇湖景区,统筹近湖、中湖、远湖规划,锚定“旅游+康养+运动”发展方向,高质量打造新业态。旅游产业上,以邱占祥院士工作站、化石博物馆为牵引,开发“化石+旅游”多样产品;以云上美术馆、向阳渔村、浪漫湖心岛、码头等项目为依托,规划建设“文化+旅游”产品;以湿地公园及国家地质公园和土林等独特资源为核心,以云岚阁等10个项目为支撑,构建“科普研学+旅游”新产品。康养度假产业上,选取临湖景观环境及视线优质的区域,利用列入拆迁计划的村庄可建设用地,逐步开发以滨湖、森林等环境为依托的自然疗养机构和养生中草药种植产品,构建更完善的养生、养心、养情的山水生态养生片区。休闲运动产业上,在连续举办13届云簇湖垂钓节,承办全国二青会公路自行车赛的基础上,以环湖绿道为纽带,构建云簇湖绿色运动廊道,串联水上运动基地、低空飞行基地、马术俱乐部、越野基地,在未来结合5G智慧体育、运动管理、赛事举办等逐渐完善户外运动体系,打造云簇湖水、陆、空多维度的湖区风光运动核心。
护一湾清水,惠一方百姓。榆社县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因地制宜做足“水文章”,打好“生态牌”,让“山西好风光·最美云簇湖”这块金字招牌熠熠生辉,借水之灵秀,厚植生态底色。
增进民生福祉 提升幸福质感
“今天早上我从家门口坐上公交车到县城,去了趟超市,买了不少日用品,下午又坐公交车回家,一分钱不花,就能坐到家门口,政府给老百姓办了一件大好事。”坐在发往郝北镇王宁村公交车上的赵成娥老人感慨地说。
自今年元旦免费公交开通以来,像赵成娥老人这样家住偏远山区的村民纷纷从几十公里外的家门口坐上公交车到县城“潇洒”了一回。大家异口同声地说:“政府这个政策太好了,出门有路、抬腿上车、踏脚进城变成了现实,我们赶上了好时代!”说起免费公交,村民们个个竖起了大拇指。
百姓所思所盼所需便是政府施政所向。去年以来,榆社县连续实施多件民生工程,将建设人民城市、增进人民福祉作为重要“突破口”,紧盯民生工程,回应居民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
其中之一便是文峰街及凤台路综合改造工程。榆社县文峰街凤台路段学校集中,学生放学阶段该路段拥堵已成常态,为市民的出行造成了极大的困扰。2021年,榆社县积极回应民生关切,直接将文峰街及凤台路综合改造工程列为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投资4700余万元,对全长1510米的路段进行综合改造。如今,再次前往文峰街及凤台路,4条宽阔的行车道秩序井然,放学时期车辆依旧能有序通过,榆社县城南城区交通拥堵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驱车前来接孩子的市民王先生高兴地表示:“道路顺畅了,我们接送孩子再也不堵心了”。
除了交通条件的改善,榆社县还积极实施城市乱象整治专项行动,拆除违建64处、2.3万平方米,腾退土地9.6万平方米,新规划设置停车场3个,新增停车位800余个,加上原有的停车位,全县3700余个停车位全部免费向市民开放。榆社中学餐厅及辅助用房项目也在如火如荼的建设中,工程建成后,可同时提供1352个餐位,将彻底解决榆社中学学生就餐困难问题,极大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应急水源地建设项目建成投用,城区5万余人生活用水得到了充分保障;榆社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也正式拉开了帷幕……
一张张民生清单,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成绩单。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接连不断的新起点,围绕民生大事难事急事,榆社县持续用力、精准发力,今年又新规划了多项民生工程,启动建设县直第三幼儿园;实施新建西街综合改造工程;启动建设县城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打造城乡一体“120快速急救体系”……不遗余力改善群众生活条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新变化、得到真实惠,拥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
如今的榆社,山间涌动着新绿,处处透着勃勃生机。“土地平旷,屋舍俨然……”书中的桃花源,已演变成今日榆社的实景,行走在榆社的大街小巷,黄发垂髫言笑晏晏,安定幸福的小城生活跃然纸上。
榆社面貌焕然一新,发展成就令人惊喜。生生不息的红色精神和力量,更坚定了榆社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前行的步伐,接续奋斗的老区建设新篇章仍在继续,榆社人民主动扛起新时代的“老镢头”,循着党的足迹,传承党的精神,大踏步开启了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
榆社,一片红色的热土,勤劳善良的人民支前杀敌,被晋冀鲁豫边区誉为出兵、出粮、出干部、出经验的模范县。马定夫、姚忠祥、丁思林等先烈事迹至今传唱,红色历史砥砺后人。
榆社,一个如画的境地,北国风光与江南景致在这里完美结合,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在这里相互交融。云簇湖、土林等山水自然景观,草木苍翠,天蓝水清,牵引着现代都市人亲近自然的梦想!
新时代,榆社老区人民赓续红色血脉,巩固脱贫成果,擦亮生态底色,绘就民生画卷,奋力书写红色沃土新篇章。
老有所养无忧 稳定增收不愁
走进榆社县文峰敬老院内,一群老人正凑在一起聊天、看电视、下象棋、打牌。“住在这里真是不错,到点就能去食堂吃饭,每天的饭菜荤素搭配、营养均衡,平时还能和大家一起聊天、下棋、打牌,别提多热闹了,还有护士给我们做中医理疗,真是幸福感满满!”49岁的白凉山打着扑克牌,笑意盈满脸庞。
但是令人想不到的是,两年前,他还饱受病痛折磨,徘徊在生死线之间。据白凉山讲述,他由于右腿残疾,且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患上了严重的败血病,自己对生活也一度丧失了信心。2020年来到文峰敬老院后,在医护人员的精心照料和心理疏导下,白凉山不仅恢复了身体健康,还顺利走出了心理阴影,精神状态也越来越好。
为了充分满足老年及特困群体的医疗服务需求,榆社县充分发挥政府在脱贫攻坚中保基本、兜底线作用,采取敬老院与搬迁安置点同步规划建设的“医养结合”模式,通过整合养老资源和医疗资源,建设集养老、医疗、护理、康复、保健于一体的文峰敬老院。榆社县民政局局长赵水斌介绍道,“文峰敬老院是榆社县中医院承担运营管理的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敬老院重点接纳全县特困供养人员,院内共设置了床位218张,老人们的宿舍里,电视、网络、热水24小时保障,家具、生活用品、安全设施应有尽有,医务室、护理站、康复治疗室、运动训练室、药房等医用功能科室及各类医疗康养设施也是一应俱全。我们不遗余力为老年人打造健康幸福的‘养老乐园’”。
除了特困群体及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广大搬迁群众的就业问题也是榆社县委、县政府的心之所系。
山西久冠服饰公司员工郭静是箕城镇王景村人,搬迁前,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丈夫打零工和零星的土地收入,年收入不到2万元。搬迁入住后,郭静进入了搬迁小区旁的扶贫车间工作,仅她一人年收入就达2.5万元,超过搬迁前家庭收入的总和,实现了“一人就业全家脱贫”。郭静高兴地表示:“搬迁后不仅实现了家门口就业,而且厂里的时间跟着我们接送孩子的时间来安排,完全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真是就业生活两不误”!
郭静的脱贫致富经历,是榆社县精准扶贫的一个缩影。脱贫摘帽使广大群众开启了新生活,巩固衔接也成为了新课题。榆社县在持续加强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的基础上,加快谋划产业发展促增收。今年申报巩固提升项目414个,总投资约4.5亿元,其中:产业类项目216个、2.56亿元。调整优化农业产业扶持政策,申报农业产业项目147个,同时加快实施“三个倍增计划”,精心打造“三个超亿元产业”,充分发挥产业带动作用,保障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生态引领发展 做足湖面文章
在榆社县城西翼,有一片生态灵性的水韵天地,便是云簇湖。在榆社,问起去哪游玩,必先想起云簇湖,可以说,云簇湖已经成为榆社县城的标志、小城的灵魂。
炎炎夏日,驱车沿着蜿蜒的环湖路而行,沐凉爽湖风,看粼粼波光,手中镜头随车行轨迹而移,云簇湖的一景一物在此刻定格。行至云岚阁,拾阶而上,登临山顶,云簇湖全貌尽收眼底,只觉天高地远,心旷神怡……
傍晚,偏良村临湖岸边,一辆房车在这里停宿,来自太原的高老先生夫妇退休后最爱的就是房车旅行,这已经是他们夫妻云簇湖房车之旅的第二天了。“云簇湖在我们房车旅行圈子里知名度可是很高呢!大家都爱来。这里不仅离太原近,而且山美水美、空气质量也好,我和老伴每年都会来两趟。上午沿湖赏景,下午湖边垂钓,夜晚静坐小酌,这样的慢生活真的别有一番风味。”高老满脸笑意,话语间溢满了对云簇湖的赞赏。
近年来,榆社县围绕云簇湖旅游的开发与建设,做足“水文章”,蓄积城市魅力。积极开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形成了彰显美丽云簇湖的生态新地标,打造了“水生态+旅游”跨界融合发展的新典范。
2020年,省委“五湖治理”战略启动实施。市委、市政府敲定实施云簇湖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踏着接续奋斗新征程的强劲鼓点,榆社县坚决扛起责任担当,倾力实施这一“头号工程”。通过近1万亩的生态修复、水态治理,为业态开发打好基础,加快由单一的沿湖开发向大生态、大景区、大旅游全域绿色发展转变,精心绣好这一“生态画卷”。
蓝图已绘就,真抓实干才是硬道理。榆社县坚持“设计一段、论证一段,成熟一段、推开一段”,每一段都是共同研究、科学决策、高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湖岸治理保护、山体增绿增彩、道路提质提标、大地美化彩化、村庄立面整治、景观节点打造等七大建设板块同步推进。环湖路26公里水、电、暖、气、污水、照明、通信等7类市政管网配套齐全;54公里湖岸线全面完成综合治理;超11万株多类型树木映绿裸露山体,实现绿化彩化财化共赢;环湖沿线9个村庄房屋完成立面整治;“3岛4湿地”开发建设有序推进,30余处景观施工雏形显现,云簇湖生态面貌焕然一新、生态品质全面提升。
培育新业态,实现筑巢引凤、花开蝶来。榆社县准确定位云簇湖景区,统筹近湖、中湖、远湖规划,锚定“旅游+康养+运动”发展方向,高质量打造新业态。旅游产业上,以邱占祥院士工作站、化石博物馆为牵引,开发“化石+旅游”多样产品;以云上美术馆、向阳渔村、浪漫湖心岛、码头等项目为依托,规划建设“文化+旅游”产品;以湿地公园及国家地质公园和土林等独特资源为核心,以云岚阁等10个项目为支撑,构建“科普研学+旅游”新产品。康养度假产业上,选取临湖景观环境及视线优质的区域,利用列入拆迁计划的村庄可建设用地,逐步开发以滨湖、森林等环境为依托的自然疗养机构和养生中草药种植产品,构建更完善的养生、养心、养情的山水生态养生片区。休闲运动产业上,在连续举办13届云簇湖垂钓节,承办全国二青会公路自行车赛的基础上,以环湖绿道为纽带,构建云簇湖绿色运动廊道,串联水上运动基地、低空飞行基地、马术俱乐部、越野基地,在未来结合5G智慧体育、运动管理、赛事举办等逐渐完善户外运动体系,打造云簇湖水、陆、空多维度的湖区风光运动核心。
护一湾清水,惠一方百姓。榆社县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因地制宜做足“水文章”,打好“生态牌”,让“山西好风光·最美云簇湖”这块金字招牌熠熠生辉,借水之灵秀,厚植生态底色。
增进民生福祉 提升幸福质感
“今天早上我从家门口坐上公交车到县城,去了趟超市,买了不少日用品,下午又坐公交车回家,一分钱不花,就能坐到家门口,政府给老百姓办了一件大好事。”坐在发往郝北镇王宁村公交车上的赵成娥老人感慨地说。
自今年元旦免费公交开通以来,像赵成娥老人这样家住偏远山区的村民纷纷从几十公里外的家门口坐上公交车到县城“潇洒”了一回。大家异口同声地说:“政府这个政策太好了,出门有路、抬腿上车、踏脚进城变成了现实,我们赶上了好时代!”说起免费公交,村民们个个竖起了大拇指。
百姓所思所盼所需便是政府施政所向。去年以来,榆社县连续实施多件民生工程,将建设人民城市、增进人民福祉作为重要“突破口”,紧盯民生工程,回应居民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
其中之一便是文峰街及凤台路综合改造工程。榆社县文峰街凤台路段学校集中,学生放学阶段该路段拥堵已成常态,为市民的出行造成了极大的困扰。2021年,榆社县积极回应民生关切,直接将文峰街及凤台路综合改造工程列为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投资4700余万元,对全长1510米的路段进行综合改造。如今,再次前往文峰街及凤台路,4条宽阔的行车道秩序井然,放学时期车辆依旧能有序通过,榆社县城南城区交通拥堵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驱车前来接孩子的市民王先生高兴地表示:“道路顺畅了,我们接送孩子再也不堵心了”。
除了交通条件的改善,榆社县还积极实施城市乱象整治专项行动,拆除违建64处、2.3万平方米,腾退土地9.6万平方米,新规划设置停车场3个,新增停车位800余个,加上原有的停车位,全县3700余个停车位全部免费向市民开放。榆社中学餐厅及辅助用房项目也在如火如荼的建设中,工程建成后,可同时提供1352个餐位,将彻底解决榆社中学学生就餐困难问题,极大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应急水源地建设项目建成投用,城区5万余人生活用水得到了充分保障;榆社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也正式拉开了帷幕……
一张张民生清单,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成绩单。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接连不断的新起点,围绕民生大事难事急事,榆社县持续用力、精准发力,今年又新规划了多项民生工程,启动建设县直第三幼儿园;实施新建西街综合改造工程;启动建设县城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打造城乡一体“120快速急救体系”……不遗余力改善群众生活条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新变化、得到真实惠,拥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
如今的榆社,山间涌动着新绿,处处透着勃勃生机。“土地平旷,屋舍俨然……”书中的桃花源,已演变成今日榆社的实景,行走在榆社的大街小巷,黄发垂髫言笑晏晏,安定幸福的小城生活跃然纸上。
榆社面貌焕然一新,发展成就令人惊喜。生生不息的红色精神和力量,更坚定了榆社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前行的步伐,接续奋斗的老区建设新篇章仍在继续,榆社人民主动扛起新时代的“老镢头”,循着党的足迹,传承党的精神,大踏步开启了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
冲上热搜!情侣出租屋内遭中介“掀被子催租”
文章来源: 极目新闻 于 2022-06-26 19:16:22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不代表本人立场!
(被阅读 44929 次)A
6月22日,正与女友在出租屋内睡觉的重庆市民陈先生,遭遇了惊魂一幕。
陈先生称,当天,中介人员在未得到允许的情况下,擅自闯入卧室,掀开自己及其女友的被子,要求他们搬离房间。期间,中介人员还殴打了自己,最后导致双方互殴。
26日,中介工作人员董某回应极目新闻称,当时屋内光线昏暗,自己没有发现床上还有陈先生的女友,他已经认识到了错误,但陈先生属于违约在先,他“被套路”,这件事情不能断章取义。
租客陈先生与中介发生冲突
据悉,双方因房屋退租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从而引发矛盾。6月23日,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陈先生和董某分别给予罚款100元和500元的行政处罚。
租客称出租屋内遭中介掀被殴打
6月22日下午2时许,租住在重庆市江北区一小区的陈先生与女友正在家中睡觉,突然间,有4名中介人员以催缴房租为由,进入其卧室内。陈先生称,其中1人还在其女友没穿衣服的情况下,强行掀被子,还殴打自己。
极目新闻记者从陈先生提供的视频中看到,事发时屋内光线昏暗,屋外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随后房门被打开。一名戴眼镜的男子朝屋内看了看,询问陈先生当天交不交房租,并称当天交不了房租,房子肯定住不了。陈先生以房租未到期为由予以反驳,并称自己不续租了。在听到陈先生不续租的回答后,那名戴眼镜的男子开始将陈先生房间内的鞋架扔到屋外,并上前暴力拉扯陈先生所盖的被子,这时,视频中传来一名女子的叫声,陈先生起身反抗却被戴眼镜的男子打倒后按倒在床上,随后视频画面一片漆黑,传来双方争执的声音。
中介人员董某扔陈先生物品
陈先生女友拍摄的另一段现场视频显示,穿着内裤的陈先生与戴眼镜的男子抱打在一起,随后陈先生被推倒在床上,期间,戴眼镜的男子让陈先生的女友把手机收起来。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视频中,还有其他三名男子进入到房间内,但当时并未动手。
事后,陈先生报警处理此事。极目新闻记者从警方出具的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了解到,陈先生与戴眼镜的男子董某因房屋退租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董某首先用拳头击打陈先生头部三拳,后双方互相扭打。在此过程中,陈先生用拳头击打在董某身上数拳,并用嘴咬了董某左上臂,而董某则扯下了陈先生的一撮头发,导致陈先生左颞头皮血肿。
警方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6月23日,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陈先生和董某分别给予罚款100元和500元的行政处罚。
双方冲突因房屋退租矛盾所致
6月26日,当事人陈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讲述了发生此次冲突的原委。
“我是今年4月18日和中介签的一年的租房合同,交了3个月的房租,还有1个月的押金,按理说应该是到7月18日,这一个季度的房租才算到期。可在本季度房租到期前一个月的6月19日,房屋管家就提出要缴纳下个季度的房费。”陈先生说,如果6月份不交下个季度的房租,中介方就要求自己提前一个月搬走,对此他不能接受。6月20日,双方因此事协商未果报警处理,但警方让私下解决。之后两天,就发生了中介闯入卧室的事情。
极目新闻记者从陈先生与中介签订的租房合同中看到,双方约定的租赁起止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1日,租金付款方式为押一付三,陈先生应根据每期固定18号收租(每期提前一个月)的支付方式,分别于2022.04.18,2022.6.18,2022.9.18,2022.12.18,2023.3.18支付该房屋租金及每月周期费用。
租房合同细则
此外,合同中约定,租赁期内租客应无需甲方通知,按时向指定账户汇入房租,如逾期3日未支付房租,则构成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租客应在甲方通知之日搬离此房,若未搬离则视为租客自动放弃屋内设施及物品所有权,甲方有权单方收回房屋接纳新租户入住,租客所缴纳保证金和未住满房租不予退还。
对于上述合同规定,陈先生称,当时租房时比较匆忙,没有细看具体条款。但他认为,对方制定的合同属于不利于租客条款,合同的合理性存疑。此外,对方冲进房屋扔东西的行为不合法,这种暴力行径不能接受。
中介人员称被租客“套路”
“是他违约在先,我是被套路了。”26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了中介公司的员工董某。据董某称,早在冲突发生之前的6月20日,公司代表和陈先生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就房租到期缴纳一事进行协商,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22号下午,我在房间门口敲门等待5分钟,他隔着屋门,对我进行了各种人格侮辱和言语辱骂,故意激怒我。”董某说,当他准备开门进屋时,发现门并没有上锁,门打开后,他并没有直接进屋,而是站在门口和陈先生理论,“他趁着屋内光线黑暗,故意挑逗,引诱我做出了过激行为,并偷偷地录像。”
对于董某所称的辱骂行为,陈先生则表示,对方每次敲门,自己都有作出回应,并未对其辱骂,也没有允许对方进入房间。
董某说,因为屋内黑暗,去摸门口灯的开关,没有找到,“我去拽被子时候,才发现床上还躺着一个女孩,而不是我知道床上有一个女孩才去拽被子的,这个时间前后顺序很重要。”董某说,陈先生看到他拽被子后,就立马扑过来,随后双方扭打在一起。
董某还表示,陈先生的头发掉了一撮,是因为当时陈先生扑上来后,使劲咬他的手臂,在受痛后自然反应就拽了陈先生的头发,虽然此事已经过去几天,但胳膊上的咬人牙痕依然可见。
租客陈先生医院检查报告
“在警察的协调下,我已答应退还陈先生的押金和房租,但遭到了陈先生的拒绝。他以录有视频,要对我和公司进行网暴,张口就是要索要5万元封口费,才会删视频。”董某称。
对此,陈先生表示,当时他是曾提过5万元的赔偿,不过目前还要看伤情的鉴定,觉得5万块钱太便宜他们了。
“我已经认识到了错误,冲动是魔鬼,打架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但这件事情不能断章取义。”董某表示,此事警察已经处理完了,陈先生如有异议,完全可以通过法院解决,另外他也会保留自己的诉讼权利。
律师:中介应采取合理方式清退
陈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他要求对方向自己当面赔礼道歉,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以及他和女友的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具体金额还没有确定。“现在我和女友暂住在宾馆,这件事情给她心理留下了巨大的阴影,就连外卖员敲门送外卖,都感到惧怕。”
26日,极目新闻记者也就此事联系了处理此事的辖区派出所,但未获回应。
对此,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依据陈先生和中介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陈先生有按时提前预付房租的义务,如陈先生逾期支付房租超过3日的,构成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应在接到出租方的通知当日搬离房屋。因而,在陈先生逾期支付房租超过3天的情况下,中介方的确有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陈先生违约责任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针对合同解除的具体情形双方可以自由约定,一般遵循‘有约从约’的原则。”柴律师解释,陈先生违约不想续租后,中介按照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清退,加上一个月的押金,便达到了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的目的。但清退需要通过单方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在中介没有进行必要的单方通知解除之前,即便陈先生违约,中介方也无权强行闯入房间对陈先生进行驱赶,只有在中介方尽到单方通知解除义务后,双方的租赁合同才正式解除,中介方才享有将陈先生“驱离”的权利,即便如此,中介在对陈先生进行“驱离”的时候,仍有义务保护当事人隐私,采取必要合理的方式,不可采取暴力手段,也必须要给陈先生预留合理必要的时间。
对于中介在收房前是否下达过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当事双方各执一词,陈先生称并未收到正式的通知,而中介方则表示曾让相关工作人员下达过通知。但截至极目新闻记者发稿,双方暂未提供支持各自观点的证据。
柴律师还提到,针对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陈先生违约需要赔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此项约定为租赁合同常见条款,属于有效约定,但法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必须以实际损失为准,一般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否则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下调违约金。
文章来源: 极目新闻 于 2022-06-26 19:16:22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不代表本人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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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正与女友在出租屋内睡觉的重庆市民陈先生,遭遇了惊魂一幕。
陈先生称,当天,中介人员在未得到允许的情况下,擅自闯入卧室,掀开自己及其女友的被子,要求他们搬离房间。期间,中介人员还殴打了自己,最后导致双方互殴。
26日,中介工作人员董某回应极目新闻称,当时屋内光线昏暗,自己没有发现床上还有陈先生的女友,他已经认识到了错误,但陈先生属于违约在先,他“被套路”,这件事情不能断章取义。
租客陈先生与中介发生冲突
据悉,双方因房屋退租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从而引发矛盾。6月23日,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陈先生和董某分别给予罚款100元和500元的行政处罚。
租客称出租屋内遭中介掀被殴打
6月22日下午2时许,租住在重庆市江北区一小区的陈先生与女友正在家中睡觉,突然间,有4名中介人员以催缴房租为由,进入其卧室内。陈先生称,其中1人还在其女友没穿衣服的情况下,强行掀被子,还殴打自己。
极目新闻记者从陈先生提供的视频中看到,事发时屋内光线昏暗,屋外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随后房门被打开。一名戴眼镜的男子朝屋内看了看,询问陈先生当天交不交房租,并称当天交不了房租,房子肯定住不了。陈先生以房租未到期为由予以反驳,并称自己不续租了。在听到陈先生不续租的回答后,那名戴眼镜的男子开始将陈先生房间内的鞋架扔到屋外,并上前暴力拉扯陈先生所盖的被子,这时,视频中传来一名女子的叫声,陈先生起身反抗却被戴眼镜的男子打倒后按倒在床上,随后视频画面一片漆黑,传来双方争执的声音。
中介人员董某扔陈先生物品
陈先生女友拍摄的另一段现场视频显示,穿着内裤的陈先生与戴眼镜的男子抱打在一起,随后陈先生被推倒在床上,期间,戴眼镜的男子让陈先生的女友把手机收起来。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视频中,还有其他三名男子进入到房间内,但当时并未动手。
事后,陈先生报警处理此事。极目新闻记者从警方出具的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了解到,陈先生与戴眼镜的男子董某因房屋退租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董某首先用拳头击打陈先生头部三拳,后双方互相扭打。在此过程中,陈先生用拳头击打在董某身上数拳,并用嘴咬了董某左上臂,而董某则扯下了陈先生的一撮头发,导致陈先生左颞头皮血肿。
警方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6月23日,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陈先生和董某分别给予罚款100元和500元的行政处罚。
双方冲突因房屋退租矛盾所致
6月26日,当事人陈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讲述了发生此次冲突的原委。
“我是今年4月18日和中介签的一年的租房合同,交了3个月的房租,还有1个月的押金,按理说应该是到7月18日,这一个季度的房租才算到期。可在本季度房租到期前一个月的6月19日,房屋管家就提出要缴纳下个季度的房费。”陈先生说,如果6月份不交下个季度的房租,中介方就要求自己提前一个月搬走,对此他不能接受。6月20日,双方因此事协商未果报警处理,但警方让私下解决。之后两天,就发生了中介闯入卧室的事情。
极目新闻记者从陈先生与中介签订的租房合同中看到,双方约定的租赁起止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1日,租金付款方式为押一付三,陈先生应根据每期固定18号收租(每期提前一个月)的支付方式,分别于2022.04.18,2022.6.18,2022.9.18,2022.12.18,2023.3.18支付该房屋租金及每月周期费用。
租房合同细则
此外,合同中约定,租赁期内租客应无需甲方通知,按时向指定账户汇入房租,如逾期3日未支付房租,则构成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租客应在甲方通知之日搬离此房,若未搬离则视为租客自动放弃屋内设施及物品所有权,甲方有权单方收回房屋接纳新租户入住,租客所缴纳保证金和未住满房租不予退还。
对于上述合同规定,陈先生称,当时租房时比较匆忙,没有细看具体条款。但他认为,对方制定的合同属于不利于租客条款,合同的合理性存疑。此外,对方冲进房屋扔东西的行为不合法,这种暴力行径不能接受。
中介人员称被租客“套路”
“是他违约在先,我是被套路了。”26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了中介公司的员工董某。据董某称,早在冲突发生之前的6月20日,公司代表和陈先生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就房租到期缴纳一事进行协商,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22号下午,我在房间门口敲门等待5分钟,他隔着屋门,对我进行了各种人格侮辱和言语辱骂,故意激怒我。”董某说,当他准备开门进屋时,发现门并没有上锁,门打开后,他并没有直接进屋,而是站在门口和陈先生理论,“他趁着屋内光线黑暗,故意挑逗,引诱我做出了过激行为,并偷偷地录像。”
对于董某所称的辱骂行为,陈先生则表示,对方每次敲门,自己都有作出回应,并未对其辱骂,也没有允许对方进入房间。
董某说,因为屋内黑暗,去摸门口灯的开关,没有找到,“我去拽被子时候,才发现床上还躺着一个女孩,而不是我知道床上有一个女孩才去拽被子的,这个时间前后顺序很重要。”董某说,陈先生看到他拽被子后,就立马扑过来,随后双方扭打在一起。
董某还表示,陈先生的头发掉了一撮,是因为当时陈先生扑上来后,使劲咬他的手臂,在受痛后自然反应就拽了陈先生的头发,虽然此事已经过去几天,但胳膊上的咬人牙痕依然可见。
租客陈先生医院检查报告
“在警察的协调下,我已答应退还陈先生的押金和房租,但遭到了陈先生的拒绝。他以录有视频,要对我和公司进行网暴,张口就是要索要5万元封口费,才会删视频。”董某称。
对此,陈先生表示,当时他是曾提过5万元的赔偿,不过目前还要看伤情的鉴定,觉得5万块钱太便宜他们了。
“我已经认识到了错误,冲动是魔鬼,打架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但这件事情不能断章取义。”董某表示,此事警察已经处理完了,陈先生如有异议,完全可以通过法院解决,另外他也会保留自己的诉讼权利。
律师:中介应采取合理方式清退
陈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他要求对方向自己当面赔礼道歉,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以及他和女友的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具体金额还没有确定。“现在我和女友暂住在宾馆,这件事情给她心理留下了巨大的阴影,就连外卖员敲门送外卖,都感到惧怕。”
26日,极目新闻记者也就此事联系了处理此事的辖区派出所,但未获回应。
对此,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依据陈先生和中介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陈先生有按时提前预付房租的义务,如陈先生逾期支付房租超过3日的,构成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应在接到出租方的通知当日搬离房屋。因而,在陈先生逾期支付房租超过3天的情况下,中介方的确有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陈先生违约责任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针对合同解除的具体情形双方可以自由约定,一般遵循‘有约从约’的原则。”柴律师解释,陈先生违约不想续租后,中介按照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清退,加上一个月的押金,便达到了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的目的。但清退需要通过单方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在中介没有进行必要的单方通知解除之前,即便陈先生违约,中介方也无权强行闯入房间对陈先生进行驱赶,只有在中介方尽到单方通知解除义务后,双方的租赁合同才正式解除,中介方才享有将陈先生“驱离”的权利,即便如此,中介在对陈先生进行“驱离”的时候,仍有义务保护当事人隐私,采取必要合理的方式,不可采取暴力手段,也必须要给陈先生预留合理必要的时间。
对于中介在收房前是否下达过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当事双方各执一词,陈先生称并未收到正式的通知,而中介方则表示曾让相关工作人员下达过通知。但截至极目新闻记者发稿,双方暂未提供支持各自观点的证据。
柴律师还提到,针对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陈先生违约需要赔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此项约定为租赁合同常见条款,属于有效约定,但法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必须以实际损失为准,一般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否则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下调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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