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吐槽过的一个跟着我们蹭饭的年轻女孩 对她的无语程度升级
事情是这样的 她不能接受我现任聚餐时迟到这件事 迟到两次她彻底不乐意了 本来好心好意邀请她来玩 她以现任聚餐迟到两次为由拒绝了
她讨厌别人迟到 我没让现任明白她讨厌别人迟到 从而觉得为我们是同类 所以她的生气对象是我们两个人
她到底是什么环境长大的 才会觉得所有人都是错的 她就能大言不惭跟着有女朋友的大前辈蹭饭 然后还觉得男的多多少少都对她性骚扰
是多缺少被社会温柔以待的资本才会戾气这么重
事情是这样的 她不能接受我现任聚餐时迟到这件事 迟到两次她彻底不乐意了 本来好心好意邀请她来玩 她以现任聚餐迟到两次为由拒绝了
她讨厌别人迟到 我没让现任明白她讨厌别人迟到 从而觉得为我们是同类 所以她的生气对象是我们两个人
她到底是什么环境长大的 才会觉得所有人都是错的 她就能大言不惭跟着有女朋友的大前辈蹭饭 然后还觉得男的多多少少都对她性骚扰
是多缺少被社会温柔以待的资本才会戾气这么重
1北京乾让律师事务所专做经济犯罪职务犯罪辩护的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名誉主任武绍智(微信和电话13910954993)愿为您提供专业的经济犯罪职务犯罪辩护服务!
丰剑钧涉嫌玩忽职守罪案
应撤销案件的法律意见书
(该司法领导经过我们专业的辩护由检方量刑3年有期徒刑,最终被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免予刑事处罚,现在我正为其申诉无罪过程中了)
滨海区人民法院:
北京乾让律师事务所接受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告人丰剑钧的委托,指派武绍智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参与了诉讼。辩护人查阅了本案的全部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走访和调查,参加了相关的庭审活动。现就被告人丰剑钧涉嫌玩忽职守罪一案结合现有的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辩护人认为,丰剑钧行为没有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事实,应当撤销丰剑钧涉嫌玩忽职守罪案件。特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滨海区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丰剑钧在唐家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犯罪事实”,明显与客观事实不符。纵观本案全部卷宗材料,丰剑钧更不符合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
(一)、关于丰剑钧在唐家司法所工作职责及态度的问题。其作为司法所所长,主要负责全面工作,主要包括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戒毒康复、人民调解等工作,具体细节各项工作由司法所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根据[丰剑钧玩忽职守刑事诉讼卷(卷二)]供述关于具体工作分工,人民调解工作由丰剑钧负责,栗妍协助;柳敬负责戒毒禁毒、安置帮教工作;郭磊来了以后因为年龄大了,没有具体安排工作,帮助打下手;社区矫正工作原来由栗小富进行管理,栗小富走了以后,由汪珊珊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管理,卫晓宇协助。汪珊珊2017年底左右被开发区政法委抽调帮忙,我(丰剑钧)有事会叫她,比如社区矫正的宣告,平时基本上都是卫晓宇具体管着,我对社区矫正全面把关,采取抽查和开会的方式,还设计了一个社区矫正人员报到、集中教育、社区服务计划表,在电脑里不打印出来,我所的工作人员按照这个计划表工作,现在还用着。
关于丰剑钧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不仅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好评,同时受到老百姓的认可。在丰剑钧主要负责的调解工作中,工作成绩突出,于2018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同时,在负责监管社区矫正工作中,丰剑钧不断摸索创新监管模式,实现全是率先使用社区矫正智能定位手环,与社区矫正手机定位定位相结合,有效的加强矫正人员的动态监管,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在管在控。于2017年10月11日被渤州网报道,渤州司法所所长丰剑钧,用智能手环全天候监管矫正人员。
由此可见,作为唐家司法所所长的丰剑钧在繁琐的工作中,全面把关,不仅做好本职调解工作的同时,还为了监管社区矫正,不出差错,专门设计了社区矫正人员报到、社区服务计划表。丰剑钧不是所谓“玩忽职守”罪中的草率做事,极不负责的工作态度。
(二)、关于汪皓丹从阳新司法所转至唐家司法所,矫正建档,并第一时间进行告知其遵纪守法。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社区矫正工作职责是赋予司法所,而非司法所负责人。在2016年12月5日唐家司法所接收汪皓丹后,当日即依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山东省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开展矫正工作对汪皓丹进行了社区矫正宣告、成立了矫正小组,与矫正小组签订了社区矫正责任书,并告知了汪皓丹其应当遵守的规定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唐家司法所所长丰剑钧,政法干警栗小富、矫正工作人员汪珊珊、卫晓宇均在矫正个案书上签名,并且于当日汪皓丹在司法所进行思想汇报。对此,丰剑钧及唐家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均正确履行了工作职责。
(三)、关于唐家司法所矫正工作及汪皓丹社区矫正具体负责问题。[丰剑钧玩忽职守刑事诉讼卷(卷七)]P36页,《汪皓丹社区矫正人员报告活动情况登记表》显示2017年1月至11月汪皓丹的报到情况、思想汇报,从该表可以看出汪皓丹的社区矫正工作显然是唐家司法所工作人员汪珊珊负责,由政法干警栗小富对此进行监督。
[丰剑钧玩忽职守刑事诉讼卷(卷二)]P157页,栗妍的询问笔录,可以充分说明在2017年12月汪珊珊没有被调到政法委工作之前,都是由汪珊珊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包括汪皓丹的社区矫正工作。直到2017年底栗小富政法干警离开司法所之后,2018年开始由丰剑钧主要监督,严管期间汪皓丹每月报到4次均有记录。详见[丰剑钧玩忽职守刑事诉讼卷(卷七)]38页,《汪皓丹社区矫正人员报告活动情况登记表》。
关于汪皓丹在缓刑执行期间进行社区矫正情况。从丰剑钧讯问笔录和汪珊珊、栗妍的询问笔录及汪皓丹多次犯罪的事实来看,汪皓丹在缓行执行过程中2015年7月7日至2016年12月5日已在阳新司法所社区矫正近一年多时间,多次进行思想教育,深知矫正时应遵守的相关规定。但仍知错不改,我行我素,在转到唐家司法所后,通知报到,多次迟到,拒绝电话,不服从管理,这并非唐家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职责不到位,而是汪皓丹主观态2观态度不端正的问题。
丰剑钧作为唐家司法所所长建军发现汪皓丹有违规现象,第一时间通知汪珊珊让其汪皓丹到所,对汪皓丹进行批评教育、让写思想汇报,并对未经允许擅自离开管理范围的情况,丰剑钧也当即将汪皓丹从宽管变成严管,并出具了警告。可见,丰剑钧正确履行了应尽的工作职责,卷内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实唐家司法所对上述问题发现后不予纠正,敷衍塞责。显然与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的丰剑钧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犯罪事实”与相关的证据、客观事实是不相符的。
(四)、关于唐家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本身存在难以避免的问题。司法所要承担社区矫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戒毒康复工作、法制宣传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等(详见丰剑钧玩忽职守案卷四60页至90页)。
(1)、乡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组织机构,主要包括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戒毒康复、人民调解等工作。司法所在运作过程中普遍存在,职能过于繁琐,人员偏少,且基层司法所人员变动过大,缺乏相对稳定,司法所工作人员因工作繁琐,经常放弃节假日处理矛盾纠纷等工作。关于社区矫正,对此工作量大的情况下管理手段有限,对于矫正人员,就是通过报到,手机定位等这些方式,这些管理方式又很容易被矫正人员规避,无法确保每时每刻矫正人员精准定位。比如说,司法矫正人员手机的定位是依靠的通讯公司的基站定位,不是公安使用的精准定位,从技术上限制了司法工作人员精准行使监督职责!
(2)、结合[丰剑钧玩忽职守刑事诉讼卷(卷二)]P88页,汪珊珊第二次询问笔录中,陈述关于报到计划表本身可能存在漏记或者执行有变的现象,比如结合汪皓丹的矫正档案,2017年4月份汪皓丹计划不让她来报到,但实际上2017年4月26日来所报到了。
[丰剑钧玩忽职守刑事诉讼卷(卷三)]栗小富第二次询问笔录 P74 其陈述称:由于工作疏忽汪皓丹2016年12月5日、12月7日汪皓丹报到了两次,只做了一次记录,证明汪皓丹真实的报到情况存在漏记现象。
[丰剑钧玩忽职守刑事诉讼卷(卷二)]P146页,汪珊珊自述中,关于手机定位系统,存在系统本身出现问题,信号串联,对于矫正人员出现越界情况与实际所在位置出现偏差。还存在有些矫正人员长期手机轨迹不移动或者范围小,可能存在人机分离的情况。
对于人脸识别,存在社区矫正人员忘记报到时刷脸打卡。针对上述问题,人机分离,丰剑钧会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工作人员汪珊珊联系矫正人员,联系不上,联系其家属。人脸识别问题,丰剑钧也时常叮嘱相关负责人及时导出记录,并在教学时提醒社区矫正人员来所第一件事情刷脸指纹。
(3)、当前监管方式本身无法排除矫正对象再犯罪的空间与机会。根据相关规定,司法所在社区矫正执行中主要负责对矫正对象进行日常管理,包括监管、教育、帮困等。至于监管到什么程度,并没有详细的规定。矫正对象与普通公民的区别,仅在于其有到司法所报到的义务,包括电话报到或亲往司法所报到。也就是说,每个矫正对象都具有相对的人身和行动自由。其活动范围除了不能离开一定区、县(县级市),基本上可以实现人身自由。连唐家司法所主要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汪珊珊都难以实现对每一位矫正对象进行24小时监控,更何况司法所所长丰剑钧,总抓正所全面工作,更不具备相应条件对其每一位矫正人员具体行动进行24小时监控。亦即,社区矫正对象属于在开放的社会上,而不是在封闭隔离的监狱环境中接受矫正。如果他们有意再次实施犯罪,那么在当前监督管理条件下,其实施再犯罪行为一直是无障碍的。
而被告人丰剑钧在监督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对于发现上述难以避免的问题,丰剑钧并不是持置之不理的态度,针对上述人机分离问题,而是第一时间都会让相关负责人通知矫正人员,联系不上,联系其家属,并到所说明情况,穷尽一切办法。针对人脸识别问题,丰剑钧也时常叮嘱相关负责人及时导出记录,并在教学时提醒社区矫正人员来所第一件事情刷脸指纹。针对矫正对象有违法违规现象,也会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重则发出警告通知。显然,丰剑钧正确了履行的工作职责。
被告人丰剑钧不符合本案中玩忽职守罪犯罪的主体身份,作为司法所长他履职政府安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戒毒康复、人民调解等多项工作。他不是司法局派驻的政法干警,他是政府的公务员编制,不具有社区矫正人员监管职责的法定身份,不具备本案中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
二、本案丰剑钧涉嫌玩忽职守罪在具体客观方面,丰剑钧已经尽到自己的管理义务,没有因不履行工作职责导致重大损害结果的发生的原因。对于汪皓丹在唐家司法局执行缓刑、进行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与唐家司法所矫正工作不规范之间并没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丰剑钧涉嫌玩忽职守罪案
应撤销案件的法律意见书
(该司法领导经过我们专业的辩护由检方量刑3年有期徒刑,最终被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免予刑事处罚,现在我正为其申诉无罪过程中了)
滨海区人民法院:
北京乾让律师事务所接受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告人丰剑钧的委托,指派武绍智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参与了诉讼。辩护人查阅了本案的全部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走访和调查,参加了相关的庭审活动。现就被告人丰剑钧涉嫌玩忽职守罪一案结合现有的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辩护人认为,丰剑钧行为没有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事实,应当撤销丰剑钧涉嫌玩忽职守罪案件。特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滨海区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丰剑钧在唐家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犯罪事实”,明显与客观事实不符。纵观本案全部卷宗材料,丰剑钧更不符合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
(一)、关于丰剑钧在唐家司法所工作职责及态度的问题。其作为司法所所长,主要负责全面工作,主要包括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戒毒康复、人民调解等工作,具体细节各项工作由司法所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根据[丰剑钧玩忽职守刑事诉讼卷(卷二)]供述关于具体工作分工,人民调解工作由丰剑钧负责,栗妍协助;柳敬负责戒毒禁毒、安置帮教工作;郭磊来了以后因为年龄大了,没有具体安排工作,帮助打下手;社区矫正工作原来由栗小富进行管理,栗小富走了以后,由汪珊珊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管理,卫晓宇协助。汪珊珊2017年底左右被开发区政法委抽调帮忙,我(丰剑钧)有事会叫她,比如社区矫正的宣告,平时基本上都是卫晓宇具体管着,我对社区矫正全面把关,采取抽查和开会的方式,还设计了一个社区矫正人员报到、集中教育、社区服务计划表,在电脑里不打印出来,我所的工作人员按照这个计划表工作,现在还用着。
关于丰剑钧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不仅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好评,同时受到老百姓的认可。在丰剑钧主要负责的调解工作中,工作成绩突出,于2018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同时,在负责监管社区矫正工作中,丰剑钧不断摸索创新监管模式,实现全是率先使用社区矫正智能定位手环,与社区矫正手机定位定位相结合,有效的加强矫正人员的动态监管,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在管在控。于2017年10月11日被渤州网报道,渤州司法所所长丰剑钧,用智能手环全天候监管矫正人员。
由此可见,作为唐家司法所所长的丰剑钧在繁琐的工作中,全面把关,不仅做好本职调解工作的同时,还为了监管社区矫正,不出差错,专门设计了社区矫正人员报到、社区服务计划表。丰剑钧不是所谓“玩忽职守”罪中的草率做事,极不负责的工作态度。
(二)、关于汪皓丹从阳新司法所转至唐家司法所,矫正建档,并第一时间进行告知其遵纪守法。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社区矫正工作职责是赋予司法所,而非司法所负责人。在2016年12月5日唐家司法所接收汪皓丹后,当日即依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山东省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开展矫正工作对汪皓丹进行了社区矫正宣告、成立了矫正小组,与矫正小组签订了社区矫正责任书,并告知了汪皓丹其应当遵守的规定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唐家司法所所长丰剑钧,政法干警栗小富、矫正工作人员汪珊珊、卫晓宇均在矫正个案书上签名,并且于当日汪皓丹在司法所进行思想汇报。对此,丰剑钧及唐家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均正确履行了工作职责。
(三)、关于唐家司法所矫正工作及汪皓丹社区矫正具体负责问题。[丰剑钧玩忽职守刑事诉讼卷(卷七)]P36页,《汪皓丹社区矫正人员报告活动情况登记表》显示2017年1月至11月汪皓丹的报到情况、思想汇报,从该表可以看出汪皓丹的社区矫正工作显然是唐家司法所工作人员汪珊珊负责,由政法干警栗小富对此进行监督。
[丰剑钧玩忽职守刑事诉讼卷(卷二)]P157页,栗妍的询问笔录,可以充分说明在2017年12月汪珊珊没有被调到政法委工作之前,都是由汪珊珊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包括汪皓丹的社区矫正工作。直到2017年底栗小富政法干警离开司法所之后,2018年开始由丰剑钧主要监督,严管期间汪皓丹每月报到4次均有记录。详见[丰剑钧玩忽职守刑事诉讼卷(卷七)]38页,《汪皓丹社区矫正人员报告活动情况登记表》。
关于汪皓丹在缓刑执行期间进行社区矫正情况。从丰剑钧讯问笔录和汪珊珊、栗妍的询问笔录及汪皓丹多次犯罪的事实来看,汪皓丹在缓行执行过程中2015年7月7日至2016年12月5日已在阳新司法所社区矫正近一年多时间,多次进行思想教育,深知矫正时应遵守的相关规定。但仍知错不改,我行我素,在转到唐家司法所后,通知报到,多次迟到,拒绝电话,不服从管理,这并非唐家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职责不到位,而是汪皓丹主观态2观态度不端正的问题。
丰剑钧作为唐家司法所所长建军发现汪皓丹有违规现象,第一时间通知汪珊珊让其汪皓丹到所,对汪皓丹进行批评教育、让写思想汇报,并对未经允许擅自离开管理范围的情况,丰剑钧也当即将汪皓丹从宽管变成严管,并出具了警告。可见,丰剑钧正确履行了应尽的工作职责,卷内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实唐家司法所对上述问题发现后不予纠正,敷衍塞责。显然与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的丰剑钧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犯罪事实”与相关的证据、客观事实是不相符的。
(四)、关于唐家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本身存在难以避免的问题。司法所要承担社区矫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戒毒康复工作、法制宣传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等(详见丰剑钧玩忽职守案卷四60页至90页)。
(1)、乡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组织机构,主要包括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戒毒康复、人民调解等工作。司法所在运作过程中普遍存在,职能过于繁琐,人员偏少,且基层司法所人员变动过大,缺乏相对稳定,司法所工作人员因工作繁琐,经常放弃节假日处理矛盾纠纷等工作。关于社区矫正,对此工作量大的情况下管理手段有限,对于矫正人员,就是通过报到,手机定位等这些方式,这些管理方式又很容易被矫正人员规避,无法确保每时每刻矫正人员精准定位。比如说,司法矫正人员手机的定位是依靠的通讯公司的基站定位,不是公安使用的精准定位,从技术上限制了司法工作人员精准行使监督职责!
(2)、结合[丰剑钧玩忽职守刑事诉讼卷(卷二)]P88页,汪珊珊第二次询问笔录中,陈述关于报到计划表本身可能存在漏记或者执行有变的现象,比如结合汪皓丹的矫正档案,2017年4月份汪皓丹计划不让她来报到,但实际上2017年4月26日来所报到了。
[丰剑钧玩忽职守刑事诉讼卷(卷三)]栗小富第二次询问笔录 P74 其陈述称:由于工作疏忽汪皓丹2016年12月5日、12月7日汪皓丹报到了两次,只做了一次记录,证明汪皓丹真实的报到情况存在漏记现象。
[丰剑钧玩忽职守刑事诉讼卷(卷二)]P146页,汪珊珊自述中,关于手机定位系统,存在系统本身出现问题,信号串联,对于矫正人员出现越界情况与实际所在位置出现偏差。还存在有些矫正人员长期手机轨迹不移动或者范围小,可能存在人机分离的情况。
对于人脸识别,存在社区矫正人员忘记报到时刷脸打卡。针对上述问题,人机分离,丰剑钧会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工作人员汪珊珊联系矫正人员,联系不上,联系其家属。人脸识别问题,丰剑钧也时常叮嘱相关负责人及时导出记录,并在教学时提醒社区矫正人员来所第一件事情刷脸指纹。
(3)、当前监管方式本身无法排除矫正对象再犯罪的空间与机会。根据相关规定,司法所在社区矫正执行中主要负责对矫正对象进行日常管理,包括监管、教育、帮困等。至于监管到什么程度,并没有详细的规定。矫正对象与普通公民的区别,仅在于其有到司法所报到的义务,包括电话报到或亲往司法所报到。也就是说,每个矫正对象都具有相对的人身和行动自由。其活动范围除了不能离开一定区、县(县级市),基本上可以实现人身自由。连唐家司法所主要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汪珊珊都难以实现对每一位矫正对象进行24小时监控,更何况司法所所长丰剑钧,总抓正所全面工作,更不具备相应条件对其每一位矫正人员具体行动进行24小时监控。亦即,社区矫正对象属于在开放的社会上,而不是在封闭隔离的监狱环境中接受矫正。如果他们有意再次实施犯罪,那么在当前监督管理条件下,其实施再犯罪行为一直是无障碍的。
而被告人丰剑钧在监督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对于发现上述难以避免的问题,丰剑钧并不是持置之不理的态度,针对上述人机分离问题,而是第一时间都会让相关负责人通知矫正人员,联系不上,联系其家属,并到所说明情况,穷尽一切办法。针对人脸识别问题,丰剑钧也时常叮嘱相关负责人及时导出记录,并在教学时提醒社区矫正人员来所第一件事情刷脸指纹。针对矫正对象有违法违规现象,也会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重则发出警告通知。显然,丰剑钧正确了履行的工作职责。
被告人丰剑钧不符合本案中玩忽职守罪犯罪的主体身份,作为司法所长他履职政府安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戒毒康复、人民调解等多项工作。他不是司法局派驻的政法干警,他是政府的公务员编制,不具有社区矫正人员监管职责的法定身份,不具备本案中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
二、本案丰剑钧涉嫌玩忽职守罪在具体客观方面,丰剑钧已经尽到自己的管理义务,没有因不履行工作职责导致重大损害结果的发生的原因。对于汪皓丹在唐家司法局执行缓刑、进行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与唐家司法所矫正工作不规范之间并没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在经纬的日子
那段时间还小心翼翼的安排着生活,安安静静的忍受的十分想拒绝的加班。
每天都在追赶着时间,生怕打卡迟到。
每天早上做着不怎么美味却很喜欢的工作餐。
在新环境机制中,慢慢熟悉慢慢成长,希望自己变得坦然优雅有调性。
然而我却总是没有这种长久安稳的机会,从未跟一个地方好好说过再见。 https://t.cn/z8Lkhhx
那段时间还小心翼翼的安排着生活,安安静静的忍受的十分想拒绝的加班。
每天都在追赶着时间,生怕打卡迟到。
每天早上做着不怎么美味却很喜欢的工作餐。
在新环境机制中,慢慢熟悉慢慢成长,希望自己变得坦然优雅有调性。
然而我却总是没有这种长久安稳的机会,从未跟一个地方好好说过再见。 https://t.cn/z8Lkhhx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