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女朋友准备结婚了。前两天,我们一起去做了婚检。我没想到她会对我隐瞒这么大的事。幸好做了婚检,不然就损失很大。拿到报告后,女朋友终于对我坦白了真像。
我今年26岁,老家在广西,我在深圳的一家公司上班,月薪6000元。我是一个农村的孩子,父母也是地道的农民。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这家公司上班。我从小就有一个愿望,就是要走出农村,把父母接到城里去生活。
我女朋友是00年的,今年21岁。我们是同事,在同一个地方上班。我们已经交往了一年了。她家里还有一个弟弟,父母是做生意的,有点小钱。
一开始是我先追她的,她一到公司上班我就看上她了。女友漂亮,皮肤白,身高168,微胖,笑起来非常的漂亮,我特别喜欢看她笑,很有诱惑力。那时候我就是这样被她吸引的。我女朋友那时根本看不上我,后来经过我的不懈努力,她终于同意做我的女朋友。
女友是一个很节约的女孩,她从来不买那样昂贵的衣服,穿的都是一些几十块钱的衣服。有时我给她买一些名牌衣服,都会被她教训一顿,说我乱花钱,以后用钱的地方多的很,衣服能穿就行了,没必要买那么贵的。
我跟她在一起的一年时间,她基本都很少花我的钱,从来没要求我给她买什么东西,我觉得她是一个非常适合过日子的女人。当然我也很尊重她,我从来没有要求过她跟我同居,我觉得应该把最好的留到结婚的时候。
我把交了女朋友的消息告诉了父母,父母催我们早点结婚,说孩子小的时候可以帮我们照顾。我觉得我父母说的非常对。然后我买了花和钻戒,向女朋友求婚。她感动得流下了眼泪。
女友答应嫁给我,我确实非常的高兴,因为她不仅不嫌弃我家里穷,还说愿意跟我一起打拼,这一点让我感到很欣慰。双方的父母坐一起商量结婚细节,女朋友父母说给20万做嫁妆,不需要彩礼。我很高兴,觉得自己很幸运。
我父母当时也说,他们会想办法帮我们付婚房的首付,我们自己还房贷,最终我们把婚期定在一个月后。眼看着结婚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我就想着先找个时间领结婚证。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我女朋友,她同意跟我一起去领证。
去领证的前一天晚上,我告诉女,我们在领证前要先做婚检,如果有什么疾病也可以检查出来。女友听了明显就不开心了,她说没有必要,她的闺蜜结婚时没有没有婚检。此外,我们公司每年都有体检,我的身体都很好。
我不同意。我认为婚检是必要的程序,是对双方负责的表现。最后,在我的坚持下,女友只好同意做婚检。
两天前,我们约好了做婚检,我对这个结果感到震惊。我没想到她会隐瞒这么大的事。幸好我坚持做了这个婚检,否则我会遭受很大的损失。
我到是没有什么问题,不过,女友却有很大的问题,因为我不是她的第一个男人,刚开始在一起的时候她就跟我说她以前没有谈过恋爱,那为什么不第一次呢?虽然我以前也交过几个女朋友,但却从来没有同居过。
看到女友的检查报告,我很生气,激动地问女友:“你为什么要骗我,你不是说你没有交过男朋友吗?
女友却说:“我真的没有骗你,可能是小时候太顽皮导致的。”
我见女友撒谎,我更加生气了,我说:“没想到你还不承认,我不能接受这个事实,跟不能接受一个满嘴谎话的女人。”
女友见我生这么大的气,急得流下了眼泪。她说:“我不是有意要骗你的,我也不知道你会这么在意,我读高中的时候交了一个男朋友,那时候年纪太小不懂事,以为会跟他走到一起,就把自己交给了他。没想到他是一个渣男,背着我跟别的女同学在一起了,我知道后立马跟他分手了。”
我说:“我没想到你是这么随便的人,我不能接受,我们分手吧!”
女友听到我说分手,她冷冷的笑了,她接着说:“我也没有想到你会是这样的人,谁还做错事的时候,既然你这么绝情,那我们也没有必要在继续下去了。你说你要什么没什么的,我都没有嫌弃你,也没有要你们的彩礼钱,你反而嫌弃我来了。”
听了女友的话,我无话可说,虽然我是没有钱,没有女友家有钱,但我有最起码的底线。向她这样跟二婚有什么区别吗?
你们认为我该不该跟女友分手呢?
(文/网友)
我今年26岁,老家在广西,我在深圳的一家公司上班,月薪6000元。我是一个农村的孩子,父母也是地道的农民。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这家公司上班。我从小就有一个愿望,就是要走出农村,把父母接到城里去生活。
我女朋友是00年的,今年21岁。我们是同事,在同一个地方上班。我们已经交往了一年了。她家里还有一个弟弟,父母是做生意的,有点小钱。
一开始是我先追她的,她一到公司上班我就看上她了。女友漂亮,皮肤白,身高168,微胖,笑起来非常的漂亮,我特别喜欢看她笑,很有诱惑力。那时候我就是这样被她吸引的。我女朋友那时根本看不上我,后来经过我的不懈努力,她终于同意做我的女朋友。
女友是一个很节约的女孩,她从来不买那样昂贵的衣服,穿的都是一些几十块钱的衣服。有时我给她买一些名牌衣服,都会被她教训一顿,说我乱花钱,以后用钱的地方多的很,衣服能穿就行了,没必要买那么贵的。
我跟她在一起的一年时间,她基本都很少花我的钱,从来没要求我给她买什么东西,我觉得她是一个非常适合过日子的女人。当然我也很尊重她,我从来没有要求过她跟我同居,我觉得应该把最好的留到结婚的时候。
我把交了女朋友的消息告诉了父母,父母催我们早点结婚,说孩子小的时候可以帮我们照顾。我觉得我父母说的非常对。然后我买了花和钻戒,向女朋友求婚。她感动得流下了眼泪。
女友答应嫁给我,我确实非常的高兴,因为她不仅不嫌弃我家里穷,还说愿意跟我一起打拼,这一点让我感到很欣慰。双方的父母坐一起商量结婚细节,女朋友父母说给20万做嫁妆,不需要彩礼。我很高兴,觉得自己很幸运。
我父母当时也说,他们会想办法帮我们付婚房的首付,我们自己还房贷,最终我们把婚期定在一个月后。眼看着结婚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我就想着先找个时间领结婚证。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我女朋友,她同意跟我一起去领证。
去领证的前一天晚上,我告诉女,我们在领证前要先做婚检,如果有什么疾病也可以检查出来。女友听了明显就不开心了,她说没有必要,她的闺蜜结婚时没有没有婚检。此外,我们公司每年都有体检,我的身体都很好。
我不同意。我认为婚检是必要的程序,是对双方负责的表现。最后,在我的坚持下,女友只好同意做婚检。
两天前,我们约好了做婚检,我对这个结果感到震惊。我没想到她会隐瞒这么大的事。幸好我坚持做了这个婚检,否则我会遭受很大的损失。
我到是没有什么问题,不过,女友却有很大的问题,因为我不是她的第一个男人,刚开始在一起的时候她就跟我说她以前没有谈过恋爱,那为什么不第一次呢?虽然我以前也交过几个女朋友,但却从来没有同居过。
看到女友的检查报告,我很生气,激动地问女友:“你为什么要骗我,你不是说你没有交过男朋友吗?
女友却说:“我真的没有骗你,可能是小时候太顽皮导致的。”
我见女友撒谎,我更加生气了,我说:“没想到你还不承认,我不能接受这个事实,跟不能接受一个满嘴谎话的女人。”
女友见我生这么大的气,急得流下了眼泪。她说:“我不是有意要骗你的,我也不知道你会这么在意,我读高中的时候交了一个男朋友,那时候年纪太小不懂事,以为会跟他走到一起,就把自己交给了他。没想到他是一个渣男,背着我跟别的女同学在一起了,我知道后立马跟他分手了。”
我说:“我没想到你是这么随便的人,我不能接受,我们分手吧!”
女友听到我说分手,她冷冷的笑了,她接着说:“我也没有想到你会是这样的人,谁还做错事的时候,既然你这么绝情,那我们也没有必要在继续下去了。你说你要什么没什么的,我都没有嫌弃你,也没有要你们的彩礼钱,你反而嫌弃我来了。”
听了女友的话,我无话可说,虽然我是没有钱,没有女友家有钱,但我有最起码的底线。向她这样跟二婚有什么区别吗?
你们认为我该不该跟女友分手呢?
(文/网友)
#全国科普日# 【“智爱妈妈·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女性带头人线上交流展示——全国科普日专场成功举办】为展现农村女性带头人在提升农民科学素质等方面的贡献,在2022年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于9月16日特举办“智爱妈妈·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女性带头人线上交流展示活动。本次活动在百度、腾讯新闻、今日头条等多平台同步播放,播放总量接近40万人次。https://t.cn/A6S15GZo
此前安徽一男子因在水塘里抓了5只青蛙,被刑拘!男子委屈表示:从小都在田里抓着吃的田鸡,怎么就触犯刑法了呢?到底什么情况?
原来,安徽六安市的农民林某在农村水塘里抓了5只青蛙,被当地检察机关指控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造成生态环境损失1100元!
事情是这样的。林某和伙伴在村子的水塘里用渔网抓鱼时,抓到了5只青蛙,被发现后被抓!
经过当地司法鉴定,这5只青蛙中有4只是虎纹蛙,1只是黑斑蛙,而虎纹蛙属于珍贵野生保护动物。
男子林某委屈表示自己在农村水塘里抓青蛙,他也不认识到底哪些是可食用青蛙 哪些是野生保护动物青蛙。
最终,林某因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造成生态环境损失高达1100元!林某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件事情,林某除了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以外,还要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经过相关机构评估,林某捕获5只青蛙,造成生态环境损失约1100元!
温馨提示:本案中,林某捕获的虎纹蛙,俗称的“田鸡”,现在已经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家不能再像小时候任性的捕食了,以免触犯法律。
而林某捕捉的黑斑蛙,在南方和北方很常见。主要分布在水田、池塘、水沟等潮湿地区,属于常见的青蛙。
通过林某这件事,您还敢随意抓捕,食用这些野生青蛙吗?
原来,安徽六安市的农民林某在农村水塘里抓了5只青蛙,被当地检察机关指控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造成生态环境损失1100元!
事情是这样的。林某和伙伴在村子的水塘里用渔网抓鱼时,抓到了5只青蛙,被发现后被抓!
经过当地司法鉴定,这5只青蛙中有4只是虎纹蛙,1只是黑斑蛙,而虎纹蛙属于珍贵野生保护动物。
男子林某委屈表示自己在农村水塘里抓青蛙,他也不认识到底哪些是可食用青蛙 哪些是野生保护动物青蛙。
最终,林某因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造成生态环境损失高达1100元!林某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件事情,林某除了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以外,还要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经过相关机构评估,林某捕获5只青蛙,造成生态环境损失约1100元!
温馨提示:本案中,林某捕获的虎纹蛙,俗称的“田鸡”,现在已经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家不能再像小时候任性的捕食了,以免触犯法律。
而林某捕捉的黑斑蛙,在南方和北方很常见。主要分布在水田、池塘、水沟等潮湿地区,属于常见的青蛙。
通过林某这件事,您还敢随意抓捕,食用这些野生青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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