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夜间错峰加油补贴来了】一、补贴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河北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要求,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鼓励市民群众夜间错峰加油,有效减少油气污染排放。
二、补贴活动时间
https://t.cn/A6aF8GYA
领取时间:活动期间每日00:00-24:00
核销时间:活动期间每日00:00-6:00,20:00-24:00。
三、补贴发放对象
所有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以GPS定位在石家庄市域为准),均可领取“夜间错峰加油补贴券”(仅限加注汽油)。
四、参与活动商户
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参与活动的加油站(具体以宣传展示的“加油站清单”为准)。
五、补贴活动内容
(一)补贴券领取
消费者可在活动期间每天00:00-24:00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中“夜间错峰加油”专栏领取,领取成功后可在“云闪付APP”我的票券中查看。
活动期间,共计投放362万张,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每个用户限领取四张,每天限领取一张。夜间错峰加油补贴券领取后三天内有效(包含领券当天,第三天24时失效,且不超过2022年9月30日24时),过期补贴券将自动回归券池,可由其他消费者继续领取;消费者已领取但未使用的,视为已使用当次领券资格。截至2022年9月30日24:00,本次活动结束,消费券全部作废。
(二)补贴券核销
消费者领取“夜间错峰加油补贴券”后,活动期间内每日0:00-6:00,20:00-24:00,在参与活动的加油站内加注汽油,用“云闪付APP” 中付款码支付方式,可享受“满200元减10元”财政直补,并叠加加油站“优惠政策”。核销时间内,以参与活动加油站的营业时间为准,且须在补贴券有效期内。此次补贴券为加油站共享名额,可在展示的“加油站清单”内选定任意一家核销,仅限实名注册用户并绑定同名银行卡参加。
特别提示:预付费卡不可参与活动。
六、云闪付APP展示
为方便消费者领取夜间错峰加油补贴券,中国银联将在“云闪付APP”中本地专区设置专栏展示。展示界面包含以下内容:
(一)领券按钮。按钮简要标注领取规则,在最短时间内让消费者了解主要规则。
(二)加油站清单按钮。点击后跳转至加油站清单,清单至少展示企业品牌、所在县(市、区)、加油站名称、加油站地址四个维度信息,方便消费者查询加油站信息。
(三)补贴券规则详情按钮。点击后跳转至补贴券规则详情,详情中将详细介绍本次活动规则以及违规认定原则,保证完整清晰地介绍活动相关事项。
七、“三桶油”、民营加油站夜间错峰加油优惠政策
市民群众在享受“满200元减10元”财政直补基础上,还可叠加加油站相关“优惠政策”。
中石化加油站:使用政府“夜间错峰加油补贴券”的客户,凭消费小票在站内登记注册姓名、手机号,一周内推送中石化易捷商品油滴10元,兑换非油品商品。
中石油加油站:使用“夜间错峰加油补贴券”的客户,凭消费小票在站内登记姓名、手机号等信息,中石油石家庄分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为补贴券客户每月派发2张“汽油满220元减15元电子券”及2张“便利店满100元减30元电子券”,派发两个月。
中海油加油站:夜间错峰加油补贴活动期间,顾客消费汽油“满220元赠送价值15元商品一件”。
民营加油站:参加夜间错峰加油补贴活动的,可叠加加油站有关“优惠政策”。
八、活动细则
1、消费者需通过实名认证和支付认证参加本次活动。参与加油活动加油站为石家庄市商务局收集的参与活动的加油站,可在云闪付中“夜间错峰加油”专栏中“加油站清单”中查询。
2、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平台将根据用户手机GPS上推送信息对领用券和支付行为进行风险控制,如因用户自身手机GPS位置不准或篡改信息,而产生的无优惠、用户封禁及票券冻结等,本活动主办方及发放平台不进行赔付。消费者在领取及核销补贴券时,均需打开GPS定位功能且云闪付为最新版本,并在GPS信号好的位置参加活动。由于消费者电子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未打开定位功能、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使用补贴券的,后续不予补发。
3、活动只限成功完成支付的交易,非银联云闪付二维码支付、非成功交易、撤销交易等,不能使用补贴券。用户购买提货券、储值卡等储值类商品的交易及加注柴油,不能参与活动。
4、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消费者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登录本人的云闪付APP账号、绑定本人的银行卡生成的二维码参与活动。
5、用户不允许拆单,在收银台排队一次仅可进行一次支付,多次支付需重新排队。如用户涉嫌出现明显套利行为,收银员有权拒绝该用户继续参与活动。
6、在参与活动过程中,如果出现通过恶意使用多个用户账号(包括但不限于同一IP/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同一银行卡(包括主卡附属的虚拟卡)/同一身份证号)、篡改定位参与本活动的违规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用户参与本次活动的资格,并有权撤销违规交易,收回活动中已优惠的金额(包含已使用的部分)。主办方有权视情节严重性向违规用户索赔,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7、补贴券使用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补贴,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补贴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该次补贴次数视为已使用。
8、消费者知悉互联网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如因不可抗力以及活动中存在大面积作弊行为、通讯路线故障或者计算机大规模瘫痪等原因致使难以继续开展本活动的,主办方有权修改、暂停或取消本活动。本次活动所有时间点以中国银联后台系统时间(北京时间)为准。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若消费者发现已发布的活动门店信息与实际不符,可向活动主办方或银联反映,主办方或银联将积极协调解决。
9、由于网络可能存在延迟,云闪付APP活动展示券上显示的剩余名额仅供参考。
10、本次活动规则如有调整,以活动主办单位公告为准。
九、监督电话
石家庄市商务局:86689472(白天),86689420(夜间,星期六、日白天及夜间)。
银联客服:95516。
为进一步落实《河北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要求,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鼓励市民群众夜间错峰加油,有效减少油气污染排放。
二、补贴活动时间
https://t.cn/A6aF8GYA
领取时间:活动期间每日00:00-24:00
核销时间:活动期间每日00:00-6:00,20:00-24:00。
三、补贴发放对象
所有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以GPS定位在石家庄市域为准),均可领取“夜间错峰加油补贴券”(仅限加注汽油)。
四、参与活动商户
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参与活动的加油站(具体以宣传展示的“加油站清单”为准)。
五、补贴活动内容
(一)补贴券领取
消费者可在活动期间每天00:00-24:00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中“夜间错峰加油”专栏领取,领取成功后可在“云闪付APP”我的票券中查看。
活动期间,共计投放362万张,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每个用户限领取四张,每天限领取一张。夜间错峰加油补贴券领取后三天内有效(包含领券当天,第三天24时失效,且不超过2022年9月30日24时),过期补贴券将自动回归券池,可由其他消费者继续领取;消费者已领取但未使用的,视为已使用当次领券资格。截至2022年9月30日24:00,本次活动结束,消费券全部作废。
(二)补贴券核销
消费者领取“夜间错峰加油补贴券”后,活动期间内每日0:00-6:00,20:00-24:00,在参与活动的加油站内加注汽油,用“云闪付APP” 中付款码支付方式,可享受“满200元减10元”财政直补,并叠加加油站“优惠政策”。核销时间内,以参与活动加油站的营业时间为准,且须在补贴券有效期内。此次补贴券为加油站共享名额,可在展示的“加油站清单”内选定任意一家核销,仅限实名注册用户并绑定同名银行卡参加。
特别提示:预付费卡不可参与活动。
六、云闪付APP展示
为方便消费者领取夜间错峰加油补贴券,中国银联将在“云闪付APP”中本地专区设置专栏展示。展示界面包含以下内容:
(一)领券按钮。按钮简要标注领取规则,在最短时间内让消费者了解主要规则。
(二)加油站清单按钮。点击后跳转至加油站清单,清单至少展示企业品牌、所在县(市、区)、加油站名称、加油站地址四个维度信息,方便消费者查询加油站信息。
(三)补贴券规则详情按钮。点击后跳转至补贴券规则详情,详情中将详细介绍本次活动规则以及违规认定原则,保证完整清晰地介绍活动相关事项。
七、“三桶油”、民营加油站夜间错峰加油优惠政策
市民群众在享受“满200元减10元”财政直补基础上,还可叠加加油站相关“优惠政策”。
中石化加油站:使用政府“夜间错峰加油补贴券”的客户,凭消费小票在站内登记注册姓名、手机号,一周内推送中石化易捷商品油滴10元,兑换非油品商品。
中石油加油站:使用“夜间错峰加油补贴券”的客户,凭消费小票在站内登记姓名、手机号等信息,中石油石家庄分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为补贴券客户每月派发2张“汽油满220元减15元电子券”及2张“便利店满100元减30元电子券”,派发两个月。
中海油加油站:夜间错峰加油补贴活动期间,顾客消费汽油“满220元赠送价值15元商品一件”。
民营加油站:参加夜间错峰加油补贴活动的,可叠加加油站有关“优惠政策”。
八、活动细则
1、消费者需通过实名认证和支付认证参加本次活动。参与加油活动加油站为石家庄市商务局收集的参与活动的加油站,可在云闪付中“夜间错峰加油”专栏中“加油站清单”中查询。
2、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平台将根据用户手机GPS上推送信息对领用券和支付行为进行风险控制,如因用户自身手机GPS位置不准或篡改信息,而产生的无优惠、用户封禁及票券冻结等,本活动主办方及发放平台不进行赔付。消费者在领取及核销补贴券时,均需打开GPS定位功能且云闪付为最新版本,并在GPS信号好的位置参加活动。由于消费者电子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未打开定位功能、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使用补贴券的,后续不予补发。
3、活动只限成功完成支付的交易,非银联云闪付二维码支付、非成功交易、撤销交易等,不能使用补贴券。用户购买提货券、储值卡等储值类商品的交易及加注柴油,不能参与活动。
4、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消费者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登录本人的云闪付APP账号、绑定本人的银行卡生成的二维码参与活动。
5、用户不允许拆单,在收银台排队一次仅可进行一次支付,多次支付需重新排队。如用户涉嫌出现明显套利行为,收银员有权拒绝该用户继续参与活动。
6、在参与活动过程中,如果出现通过恶意使用多个用户账号(包括但不限于同一IP/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同一银行卡(包括主卡附属的虚拟卡)/同一身份证号)、篡改定位参与本活动的违规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用户参与本次活动的资格,并有权撤销违规交易,收回活动中已优惠的金额(包含已使用的部分)。主办方有权视情节严重性向违规用户索赔,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7、补贴券使用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补贴,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补贴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该次补贴次数视为已使用。
8、消费者知悉互联网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如因不可抗力以及活动中存在大面积作弊行为、通讯路线故障或者计算机大规模瘫痪等原因致使难以继续开展本活动的,主办方有权修改、暂停或取消本活动。本次活动所有时间点以中国银联后台系统时间(北京时间)为准。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若消费者发现已发布的活动门店信息与实际不符,可向活动主办方或银联反映,主办方或银联将积极协调解决。
9、由于网络可能存在延迟,云闪付APP活动展示券上显示的剩余名额仅供参考。
10、本次活动规则如有调整,以活动主办单位公告为准。
九、监督电话
石家庄市商务局:86689472(白天),86689420(夜间,星期六、日白天及夜间)。
银联客服:95516。
#敦敦走了#
第一次关注敦敦还是因为它的表情包,那时候敦敦还没有特别火我和闺蜜经常用它的表情包,中间评论敦敦麻麻的抖音评论被翻牌还激动了很久(原抖音账号注销了时间太久评论截图已经过期了)
后来敦敦火起来我还给我闺蜜买了个敦敦的抱枕[悲伤]今天早上她告诉我敦敦走了的消息有点不太相信知道看到了微博[泪]那里一定会有很多小鱼干很多罐头陪着敦敦的[泪]
第一次关注敦敦还是因为它的表情包,那时候敦敦还没有特别火我和闺蜜经常用它的表情包,中间评论敦敦麻麻的抖音评论被翻牌还激动了很久(原抖音账号注销了时间太久评论截图已经过期了)
后来敦敦火起来我还给我闺蜜买了个敦敦的抱枕[悲伤]今天早上她告诉我敦敦走了的消息有点不太相信知道看到了微博[泪]那里一定会有很多小鱼干很多罐头陪着敦敦的[泪]
零售药店的集采时代来了!部分药店纳入河南省集采,试点成功后将覆盖全部药店
药品集采的冲击波已势不可挡地向零售药店袭来,与其被动接受,不如主动响应!目前,山东、广东、浙江、上海均已发文要求药店纳入集采,上市连锁药房也纷纷跟进,而今河南也发文明确将对部分药店进行试点。
12月1日,河南省发布《关于将部分零售连锁药店纳入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试点)的通知》,决定将部分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作为试点,纳入河南省药品集采,要求于2021年12月7日前上报省医保局价采处,过期不予受理。待试点成功后,将逐步把河南省所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纳入。
通知明确,5种情形的医药零售连锁门店不得参与,其他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也不在此次试点范围之列;并对药店统一标识统一管理,同时不得参与倒卖集中采购药品;集采药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可追溯,药店需主动承诺加价率。
已有山东、广东、浙江等地药店纳入集采,各大上市连锁药房也纷纷跟进
此前(2019年9月30日),国家医保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中就明确,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此次采购的,可允许其在中选价格基础上适当加价,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支付标准以下部分由医保按规定报销。
为响应国家政策,目前山东、浙江、上海、广东等多个省份都已经发布通知,对药店医保药品集采,纳入医保系统的采购渠道。
山东省率先在2019年5月15日发出通知,自当年7月1日起执行,将连锁药店纳入集采体系,要求连锁药店医保药品采购总量原则上不低于原使用量的60%。
2019年5月24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发出通知,为英特怡年、华东大药房、国控大药房、欣益药房、云开亚美大药房、九洲大药房等6家全省性医药连锁药店集团开通采购平台采购权限。5个月后,浙江省医保局通知要求“定点药店药品销售价格按照公立医院医保支付标准基础上适当加成”。
2019年6月26日,上海市阳光医药采购网通知,自2019年7月起,市药事所将开展“限药店药品全面挂网公开议价”工作。这意味着上海的药店也要进行药品统一采购。
2020年1月2日,广东省药品零售行业集采联盟也举行了首轮集采启动仪式。
而各大连锁药店也顺势而为,纷纷跟进集采。
如益丰大药房在2019年12月18日发布公告表示:消费者凡在2公里内其他药店购买了低于其店内零售价的同厂同规格药品,将退还药品的小销售单位3倍差价。
2019年12月20日,老百姓大药房在官微同样承诺“退还3倍差价”,全国5000+门店与医院“同药同价”。
2020年1月10日,大参林发声,称自2020年1月1日起,旗下4000多家门店响应国家集采政策,进行相应品种降价。
除上市连锁药房外,漱玉平民大药房、吉林大药房等连锁企业也已相继跟进降价。2019年12月起,漱玉平民全省1600余家门店将统一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这预示着国家集采+药店集采两大政策正式在山东并轨,在全国尚属首家!
紧接着,2020年1月,吉林大药房表示,900余家门店统一执行国家集采药品中选价。对于零售药店来说,与其被动接受,不如主动响应。既在社会舆论上塑造了好的形象彰显龙头大哥的率先垂范,又能把握主动,将相应的处方药资源把握在手中,可谓一石二鸟。
随着国家集采的不断推进与落实,间接拉低了药店相关药品价格,而药店分级管理则让一些药店失去处方药、中药饮片的销售资格,如此一来,药店非但享受不了处方外流的红利,反而逐渐被边缘化,同时,国家医保局一直着力打击骗保,可以说,当前零售药店危机四伏。
在此背景下,大型连锁药店抓住机遇,积极与国家政策接轨,间接将中小型连锁边缘化。因此,零售连锁药房应看到此中孕育的机遇,主动响应执行集采结果以寻求更长远的发展。
上线不过1年多的医药垂直招聘平台——医脉同道,到底有什么样的魅力,竟然吸引了上百家知名药企集体为它打Call?
五种情况的零售连锁药店不得参与,试点成功能将所有药店纳入
河南发布的通知明确,在符合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告》(2021年第3号)规定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其零售连锁门店中,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实施统一企业标识、统一质量管理体系、统一计算机信息管理及追溯系统、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药学服务规范(简称“六统一”)管理的医保定点连锁药店均可参与。
有以下情形的医药零售连锁门店不得参与:
1、近两年内,有经营假、劣药品或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医疗器械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
2、近两年内,因违反协议管理或《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被医疗保障部门处理或处罚的;
3、近两年内,被医疗保障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
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5、其他不符合参加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
其他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不在此次试点范围之列,待试点成功后,将逐步把我省所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
要求各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按照自愿申请、平等协商、协议管理的原则自主申请参加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经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给出评价意见后,报当地医疗保障局逐级汇总上报。
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药店不得参与倒卖集中采购药品
纳入河南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应悬挂统一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定点销售药店”标牌,集采药品应专区、专柜存放,并在明显位置张贴“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标识,公示各集采药品的集采中标价和本店销售价。
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将分配一个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采购账号,由各药品连锁企业总部统一做好集中带量采购报量、合同签订、采购、配送、回款等工作。购销合同签订后,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将中选药品配送至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根据各门店需求自行将中选药品配送至各个门店。
纳入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应采用适当方式对购药人身份信息、购药信息及联系方式等进行记录。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理调剂购药人的单次购药量;对所有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应采用拆剪零售包装或在零售包装上用不易擦拭笔迹标明用法用量等措施,避免集采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特殊情况下需要委托他人代购药品的,应核验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凭证,并做好记录,记录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同一购药人短期内重复购买同一集采药品的,应在记录中注明理由。对开具超过患者实际用量的处方,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应拒绝销售集采药品。
各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应主动作为,不参与倒卖集中采购药品;发现他人倒卖集中采购药品的,应及时向医疗保障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集采药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可追溯,药店需主动承诺加价率
纳入我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要严格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做好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公告》(2020年第111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药监药管〔2018〕35号)的要求,做到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可追溯,确保每一盒药品来源明确、去向可查。
纳入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照所签订的购销合同约定及时结清货款,最长回款时间不应超过次月底。
纳入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就集采药品加价率、专区存放、明码标价、防止倒药串货、信息追溯、确保回款等事项主动向医疗保障部门承诺。
纳入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要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已取得我省集中带量采购资格的药品零售药店,待合同期满后统一取消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采购账号。
其他符合“六统一”要求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下辖各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以及已纳入我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下辖新开办的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按以上申报程序申报后,一并纳入我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
被取消参加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资格的药店,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要及时将药店信息上报省局。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药品集采的冲击波已势不可挡地向零售药店袭来,与其被动接受,不如主动响应!目前,山东、广东、浙江、上海均已发文要求药店纳入集采,上市连锁药房也纷纷跟进,而今河南也发文明确将对部分药店进行试点。
12月1日,河南省发布《关于将部分零售连锁药店纳入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试点)的通知》,决定将部分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作为试点,纳入河南省药品集采,要求于2021年12月7日前上报省医保局价采处,过期不予受理。待试点成功后,将逐步把河南省所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纳入。
通知明确,5种情形的医药零售连锁门店不得参与,其他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也不在此次试点范围之列;并对药店统一标识统一管理,同时不得参与倒卖集中采购药品;集采药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可追溯,药店需主动承诺加价率。
已有山东、广东、浙江等地药店纳入集采,各大上市连锁药房也纷纷跟进
此前(2019年9月30日),国家医保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中就明确,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此次采购的,可允许其在中选价格基础上适当加价,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支付标准以下部分由医保按规定报销。
为响应国家政策,目前山东、浙江、上海、广东等多个省份都已经发布通知,对药店医保药品集采,纳入医保系统的采购渠道。
山东省率先在2019年5月15日发出通知,自当年7月1日起执行,将连锁药店纳入集采体系,要求连锁药店医保药品采购总量原则上不低于原使用量的60%。
2019年5月24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发出通知,为英特怡年、华东大药房、国控大药房、欣益药房、云开亚美大药房、九洲大药房等6家全省性医药连锁药店集团开通采购平台采购权限。5个月后,浙江省医保局通知要求“定点药店药品销售价格按照公立医院医保支付标准基础上适当加成”。
2019年6月26日,上海市阳光医药采购网通知,自2019年7月起,市药事所将开展“限药店药品全面挂网公开议价”工作。这意味着上海的药店也要进行药品统一采购。
2020年1月2日,广东省药品零售行业集采联盟也举行了首轮集采启动仪式。
而各大连锁药店也顺势而为,纷纷跟进集采。
如益丰大药房在2019年12月18日发布公告表示:消费者凡在2公里内其他药店购买了低于其店内零售价的同厂同规格药品,将退还药品的小销售单位3倍差价。
2019年12月20日,老百姓大药房在官微同样承诺“退还3倍差价”,全国5000+门店与医院“同药同价”。
2020年1月10日,大参林发声,称自2020年1月1日起,旗下4000多家门店响应国家集采政策,进行相应品种降价。
除上市连锁药房外,漱玉平民大药房、吉林大药房等连锁企业也已相继跟进降价。2019年12月起,漱玉平民全省1600余家门店将统一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这预示着国家集采+药店集采两大政策正式在山东并轨,在全国尚属首家!
紧接着,2020年1月,吉林大药房表示,900余家门店统一执行国家集采药品中选价。对于零售药店来说,与其被动接受,不如主动响应。既在社会舆论上塑造了好的形象彰显龙头大哥的率先垂范,又能把握主动,将相应的处方药资源把握在手中,可谓一石二鸟。
随着国家集采的不断推进与落实,间接拉低了药店相关药品价格,而药店分级管理则让一些药店失去处方药、中药饮片的销售资格,如此一来,药店非但享受不了处方外流的红利,反而逐渐被边缘化,同时,国家医保局一直着力打击骗保,可以说,当前零售药店危机四伏。
在此背景下,大型连锁药店抓住机遇,积极与国家政策接轨,间接将中小型连锁边缘化。因此,零售连锁药房应看到此中孕育的机遇,主动响应执行集采结果以寻求更长远的发展。
上线不过1年多的医药垂直招聘平台——医脉同道,到底有什么样的魅力,竟然吸引了上百家知名药企集体为它打Call?
五种情况的零售连锁药店不得参与,试点成功能将所有药店纳入
河南发布的通知明确,在符合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告》(2021年第3号)规定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其零售连锁门店中,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实施统一企业标识、统一质量管理体系、统一计算机信息管理及追溯系统、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药学服务规范(简称“六统一”)管理的医保定点连锁药店均可参与。
有以下情形的医药零售连锁门店不得参与:
1、近两年内,有经营假、劣药品或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医疗器械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
2、近两年内,因违反协议管理或《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被医疗保障部门处理或处罚的;
3、近两年内,被医疗保障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
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5、其他不符合参加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
其他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不在此次试点范围之列,待试点成功后,将逐步把我省所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
要求各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按照自愿申请、平等协商、协议管理的原则自主申请参加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经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给出评价意见后,报当地医疗保障局逐级汇总上报。
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药店不得参与倒卖集中采购药品
纳入河南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应悬挂统一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定点销售药店”标牌,集采药品应专区、专柜存放,并在明显位置张贴“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标识,公示各集采药品的集采中标价和本店销售价。
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将分配一个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采购账号,由各药品连锁企业总部统一做好集中带量采购报量、合同签订、采购、配送、回款等工作。购销合同签订后,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将中选药品配送至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根据各门店需求自行将中选药品配送至各个门店。
纳入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应采用适当方式对购药人身份信息、购药信息及联系方式等进行记录。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理调剂购药人的单次购药量;对所有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应采用拆剪零售包装或在零售包装上用不易擦拭笔迹标明用法用量等措施,避免集采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特殊情况下需要委托他人代购药品的,应核验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凭证,并做好记录,记录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同一购药人短期内重复购买同一集采药品的,应在记录中注明理由。对开具超过患者实际用量的处方,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应拒绝销售集采药品。
各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应主动作为,不参与倒卖集中采购药品;发现他人倒卖集中采购药品的,应及时向医疗保障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集采药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可追溯,药店需主动承诺加价率
纳入我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要严格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做好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公告》(2020年第111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药监药管〔2018〕35号)的要求,做到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可追溯,确保每一盒药品来源明确、去向可查。
纳入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照所签订的购销合同约定及时结清货款,最长回款时间不应超过次月底。
纳入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就集采药品加价率、专区存放、明码标价、防止倒药串货、信息追溯、确保回款等事项主动向医疗保障部门承诺。
纳入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要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已取得我省集中带量采购资格的药品零售药店,待合同期满后统一取消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采购账号。
其他符合“六统一”要求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下辖各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以及已纳入我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下辖新开办的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按以上申报程序申报后,一并纳入我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
被取消参加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资格的药店,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要及时将药店信息上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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