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守夜人# 【十堰:竹山县大力开展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为进一步深化地质灾害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期,竹山县潘口乡悬鼓洲村李家坪滑坡工程治理现场一派繁忙,抗滑桩打井、网格植被贴坡及护脚挡墙作业区正紧张施工。
该治理项目自2020年7月份启动以来,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0%,预计年底前可顺利完工,将消除山体滑坡对169户居民的居住、出行、生产和小漩电站坝区、竹山县城至上庸镇一级公路产生的安全隐患。
2017年9月至10月汛期,受持续强降雨影响,竹山县潘口乡悬鼓洲村李家坪发生大面积山体滑坡。险情发生后,竹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潘口乡政府组织当地群众紧急疏散撤离,将该滑坡区域纳入政府监测范围,并争取到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500万元,按“A、B型抗滑桩+锚杆格构+锚索格构+护脚挡墙+截排水工程+监测工程+绿化工程”模式确定治理方案,治理总面积达7500平方米。治理完成后,不仅消除了该处重大地灾安全隐患,还将造出2.8万平方米的绿化带,美化山村面貌。
该治理项目自2020年7月份启动以来,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0%,预计年底前可顺利完工,将消除山体滑坡对169户居民的居住、出行、生产和小漩电站坝区、竹山县城至上庸镇一级公路产生的安全隐患。
2017年9月至10月汛期,受持续强降雨影响,竹山县潘口乡悬鼓洲村李家坪发生大面积山体滑坡。险情发生后,竹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潘口乡政府组织当地群众紧急疏散撤离,将该滑坡区域纳入政府监测范围,并争取到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500万元,按“A、B型抗滑桩+锚杆格构+锚索格构+护脚挡墙+截排水工程+监测工程+绿化工程”模式确定治理方案,治理总面积达7500平方米。治理完成后,不仅消除了该处重大地灾安全隐患,还将造出2.8万平方米的绿化带,美化山村面貌。
【竹山:聚焦未成年人保护 现场宣告送达检察建议】 “为全面提高未成年在校生法律意识,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强化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涉未成年人案件发生,特向你局发出如下检察建议……”7月27日,竹山县人民检察院向县教育局现场宣告送达检察建议。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红、县教育局局长毛光伟、分管安全和基础教育副局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了宣告送达和座谈。十堰市人民监督员胡才胜受邀监督宣告送达。
【湖北一地#最新人事任免# 】#竹山县# 竹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任免决定(第一号)
2020年7月24日,根据县长陈建平同志提请,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经竹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杨明章为竹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先勇为竹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斌为竹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燕燕的竹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竹山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任免决定
(第二号)
2020年7月24日,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经竹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讨论通过,任命:
徐锋为竹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和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
竹山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任免决定
(第三号)
2020年7月24日,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索明全同志提请,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经竹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讨论通过,免去:
柯双喜的竹山县人民法院双台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南金俭的竹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庭庭长职务。
竹山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任免决定
(第四号)
2020年7月24日,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朝晖同志提请,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经竹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讨论通过,免去:
查小波的竹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虞从学的竹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020年7月24日,根据县长陈建平同志提请,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经竹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杨明章为竹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先勇为竹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斌为竹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燕燕的竹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竹山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任免决定
(第二号)
2020年7月24日,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经竹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讨论通过,任命:
徐锋为竹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和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
竹山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任免决定
(第三号)
2020年7月24日,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索明全同志提请,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经竹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讨论通过,免去:
柯双喜的竹山县人民法院双台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南金俭的竹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庭庭长职务。
竹山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任免决定
(第四号)
2020年7月24日,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朝晖同志提请,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经竹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讨论通过,免去:
查小波的竹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虞从学的竹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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