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 【从管理机制缺失到全程规范留痕——石家庄市两级法院规范上诉案件移送与卷宗流转工作纪实】由于缺少有关规定细则,长期以来,对于上诉案件的移送流程没有明确的要求,以至于个别案件上诉过程拖沓,卷宗流转不及时,当事人虽提交上诉状,但长期进不了二审程序。为消除卷宗管理盲区,提高案件移送效率,石家庄市两级法院创新推行了上诉案件移送全程集中管控。该机制运行一年来,效果非常明显。
2021年12月16日,省法院召开培训会,在全省法院系统进行上诉案件流程培训,详细介绍推广了这一创新做法。
案件流程明确——即收即录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陈孝慈向记者介绍了这样一个案例: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发生矛盾,女方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准予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男方为了少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提出上诉,打算利用上诉程序推迟判决生效时间。
一审法院立案庭上诉流转窗口收到男方的上诉状后,通过“线上上诉流转集中管理系统”及时登记,并于当日提交办案法官审核,法官审核后次日邮寄上诉状并整理卷宗,快速将纸质卷宗移交至立案庭,一审立案庭通过邮政集中专递服务“即收即转”方式完成卷宗的移送。以前需要一两个月才能办结的上诉卷宗流转,如今几天就办完了,男方想拖延判决生效时间的想法破灭了。
2020年8月,在两级法院充分调研商讨,并几经修订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改进和规范上诉案件流程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很快研发上线移送集中管理和材料流转系统及手机APP软件。
《规定》对上诉案件移送和卷宗流转相关流程作出了详细要求:一审法官负责审查电子卷宗是否符合上诉条件。诉讼服务中心负责审查材料,登记上诉信息,集中收、转、录上诉材料。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上诉材料收转窗口。当事人统一在上诉材料收转窗口递交上诉材料,收转窗口需将上诉情况及时录入,并将相关材料即时转交案件承办法官,实现了“即收即录”“即收即转”“即登记即上诉”,从源头上加强了对上诉案件的管控。同时,《规定》明确了各流程环节的期限,法官接到上诉材料后,审查期限为3个工作日,向诉讼服务中心移送卷宗期限为20日(公告送达上诉状的为80日)。卷宗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每天由中国邮政石家庄分公司取卷送卷。
由此,以往由法官或助理“攒够一批、移送一批”的老旧卷宗流转方式彻底改变了,有专门窗口、专人负责,流程清晰,责任明确,还节约了人力物力。
卷宗及时流转——高质外包
每天一上班,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刘丽都要去看一看上报给中院的卷宗是不是都已装箱、密封,因为上午10时,中国邮政石家庄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就来取走,直接送往石家庄中院。
配合《规定》的实施,石家庄中院与中国邮政石家庄分公司合作,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将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卷宗移送工作统一交由邮政公司负责。邮政公司成立专门团队,每个工作日分段、分片在市中院和各基层法院之间取送卷宗材料,实现了卷宗移送“即收即转”,解决了卷宗分批流转、周期过长的问题,大幅提升卷宗流转效率。石家庄中院还与中国邮政石家庄分公司共同确定了卷宗材料密封、入盒、装车、“三防”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同时,将法院送达系统和邮政信息系统深度融合,实现送达图片视频可及时回传,送达轨迹实时可见,电子签章文书可以异地打印,送达和卷宗移转更加规范安全。
在石家庄相对偏远的赞皇县,该县法院副院长张付有对这一改进措施非常赞赏:“我们这里的案件数量相对市区基层院要少,为一两份卷宗跑一趟中院感觉很浪费时间,所以过去有时候是攒一批一送,这样时间就容易拉长。现在的方式太好了,节省了我们的人力财力,还保证了时效。”
线上线下同步——全程留痕
“2021年12月13日下午,我的手机一共收到95条系统提示短信。这些短信都是直接发送给相关法官或工作人员的,提示他们某一时间节点快到了。”石家庄中院办案系统管理员如是说,他们经常要做一些系统测试,来时时关注系统运行情况。
应用“互联网+”“线上+线下”的思维方式,石家庄中院与外协团队研发了电脑端移送集中管理系统和材料流转手机APP软件,在线下管理的同时,实现了全流程线上的管控。材料的收转、录入、审核、上诉移送等环节,全程录入线上。各种材料及卷宗移送做到全程留痕,移送的每个节点都在系统中有迹可循,明晰了主体责任,实现了移送管理的规范有序。通过手机APP软件,在卷宗流转时,交接双方使用手机APP扫码交接,全程留痕,并上传至系统管理端数据库。系统还会根据时间节点对相关人员发出提示信息,以避免延期。这样能够保证卷宗移送主体责任明确,卷宗位置实时可查,卷宗流转有序可控,破解了卷宗管理不到位、卷宗流转效率低、卷宗归档率低等问题。
某律师事务所宋律师代理了一起银行与多名借款人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案件事实清楚,借贷关系明确,被告无从辩解。出于拖延时间之目的,其中一名借款人先后就管辖异议裁定和一审判决提起两次上诉。以往,因涉及到案卷在一、二审法院之间、法院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移送等繁琐程序,从一审出判到判决生效往往时间较长。本案中,石家庄中院运用“上诉案件卷宗流转机制”进行卷宗流转,该借款人就管辖异议上诉后,二审法院及时做出驳回上诉裁定;就判决上诉后,二审法院很快立案受理并开庭,上诉人未到庭,二审法院及时依法作出撤回上诉处理裁定,并通过系统迅速送达,案件及时生效。宋律师对这一案件的办理速度极其惊讶:“这个案子虽然经历两次上诉,中间还涉及管辖异议的处理,但一审二审两次诉讼仅用4个多月就结案生效了,按以往上诉案件的流转速度,很难达到这个效果。”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审管办(研究室)副主任孔丽华告诉记者,以往上诉案件根本不知道卷宗到哪儿了,当事人询问进度,法官也无从回答,现在通过上诉系统和流转软件可以随时查看卷宗的去向。这一系统不仅大大提高了上诉效率,节省了一审法官和助理的时间,还打消了当事人对法官的误解。
“平均提速35天,而且卷宗流转天数还在持续下降中。”石家庄中院审管办负责同志向记者介绍。通过石家庄两级法院开展上诉案件集中管理改革,提升了案件移送效率,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成效,案件平均上诉移送天数较上年度减少35天。过去当事人集中反映案件上诉移送周期长、影响其时效权益的投诉现在很少见了。石家庄两级法院的做法,受到市委政法委和省法院领导批示肯定,作为信息化建设成果在最高法信息中心公众号“智慧法院进行时”刊发推广,还作为司法改革成果被最高法司改办推广至全国法院系统。
2021年12月16日,省法院召开培训会,在全省法院系统进行上诉案件流程培训,详细介绍推广了这一创新做法。
案件流程明确——即收即录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陈孝慈向记者介绍了这样一个案例: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发生矛盾,女方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准予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男方为了少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提出上诉,打算利用上诉程序推迟判决生效时间。
一审法院立案庭上诉流转窗口收到男方的上诉状后,通过“线上上诉流转集中管理系统”及时登记,并于当日提交办案法官审核,法官审核后次日邮寄上诉状并整理卷宗,快速将纸质卷宗移交至立案庭,一审立案庭通过邮政集中专递服务“即收即转”方式完成卷宗的移送。以前需要一两个月才能办结的上诉卷宗流转,如今几天就办完了,男方想拖延判决生效时间的想法破灭了。
2020年8月,在两级法院充分调研商讨,并几经修订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改进和规范上诉案件流程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很快研发上线移送集中管理和材料流转系统及手机APP软件。
《规定》对上诉案件移送和卷宗流转相关流程作出了详细要求:一审法官负责审查电子卷宗是否符合上诉条件。诉讼服务中心负责审查材料,登记上诉信息,集中收、转、录上诉材料。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上诉材料收转窗口。当事人统一在上诉材料收转窗口递交上诉材料,收转窗口需将上诉情况及时录入,并将相关材料即时转交案件承办法官,实现了“即收即录”“即收即转”“即登记即上诉”,从源头上加强了对上诉案件的管控。同时,《规定》明确了各流程环节的期限,法官接到上诉材料后,审查期限为3个工作日,向诉讼服务中心移送卷宗期限为20日(公告送达上诉状的为80日)。卷宗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每天由中国邮政石家庄分公司取卷送卷。
由此,以往由法官或助理“攒够一批、移送一批”的老旧卷宗流转方式彻底改变了,有专门窗口、专人负责,流程清晰,责任明确,还节约了人力物力。
卷宗及时流转——高质外包
每天一上班,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刘丽都要去看一看上报给中院的卷宗是不是都已装箱、密封,因为上午10时,中国邮政石家庄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就来取走,直接送往石家庄中院。
配合《规定》的实施,石家庄中院与中国邮政石家庄分公司合作,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将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卷宗移送工作统一交由邮政公司负责。邮政公司成立专门团队,每个工作日分段、分片在市中院和各基层法院之间取送卷宗材料,实现了卷宗移送“即收即转”,解决了卷宗分批流转、周期过长的问题,大幅提升卷宗流转效率。石家庄中院还与中国邮政石家庄分公司共同确定了卷宗材料密封、入盒、装车、“三防”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同时,将法院送达系统和邮政信息系统深度融合,实现送达图片视频可及时回传,送达轨迹实时可见,电子签章文书可以异地打印,送达和卷宗移转更加规范安全。
在石家庄相对偏远的赞皇县,该县法院副院长张付有对这一改进措施非常赞赏:“我们这里的案件数量相对市区基层院要少,为一两份卷宗跑一趟中院感觉很浪费时间,所以过去有时候是攒一批一送,这样时间就容易拉长。现在的方式太好了,节省了我们的人力财力,还保证了时效。”
线上线下同步——全程留痕
“2021年12月13日下午,我的手机一共收到95条系统提示短信。这些短信都是直接发送给相关法官或工作人员的,提示他们某一时间节点快到了。”石家庄中院办案系统管理员如是说,他们经常要做一些系统测试,来时时关注系统运行情况。
应用“互联网+”“线上+线下”的思维方式,石家庄中院与外协团队研发了电脑端移送集中管理系统和材料流转手机APP软件,在线下管理的同时,实现了全流程线上的管控。材料的收转、录入、审核、上诉移送等环节,全程录入线上。各种材料及卷宗移送做到全程留痕,移送的每个节点都在系统中有迹可循,明晰了主体责任,实现了移送管理的规范有序。通过手机APP软件,在卷宗流转时,交接双方使用手机APP扫码交接,全程留痕,并上传至系统管理端数据库。系统还会根据时间节点对相关人员发出提示信息,以避免延期。这样能够保证卷宗移送主体责任明确,卷宗位置实时可查,卷宗流转有序可控,破解了卷宗管理不到位、卷宗流转效率低、卷宗归档率低等问题。
某律师事务所宋律师代理了一起银行与多名借款人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案件事实清楚,借贷关系明确,被告无从辩解。出于拖延时间之目的,其中一名借款人先后就管辖异议裁定和一审判决提起两次上诉。以往,因涉及到案卷在一、二审法院之间、法院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移送等繁琐程序,从一审出判到判决生效往往时间较长。本案中,石家庄中院运用“上诉案件卷宗流转机制”进行卷宗流转,该借款人就管辖异议上诉后,二审法院及时做出驳回上诉裁定;就判决上诉后,二审法院很快立案受理并开庭,上诉人未到庭,二审法院及时依法作出撤回上诉处理裁定,并通过系统迅速送达,案件及时生效。宋律师对这一案件的办理速度极其惊讶:“这个案子虽然经历两次上诉,中间还涉及管辖异议的处理,但一审二审两次诉讼仅用4个多月就结案生效了,按以往上诉案件的流转速度,很难达到这个效果。”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审管办(研究室)副主任孔丽华告诉记者,以往上诉案件根本不知道卷宗到哪儿了,当事人询问进度,法官也无从回答,现在通过上诉系统和流转软件可以随时查看卷宗的去向。这一系统不仅大大提高了上诉效率,节省了一审法官和助理的时间,还打消了当事人对法官的误解。
“平均提速35天,而且卷宗流转天数还在持续下降中。”石家庄中院审管办负责同志向记者介绍。通过石家庄两级法院开展上诉案件集中管理改革,提升了案件移送效率,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成效,案件平均上诉移送天数较上年度减少35天。过去当事人集中反映案件上诉移送周期长、影响其时效权益的投诉现在很少见了。石家庄两级法院的做法,受到市委政法委和省法院领导批示肯定,作为信息化建设成果在最高法信息中心公众号“智慧法院进行时”刊发推广,还作为司法改革成果被最高法司改办推广至全国法院系统。
我整一个大无语
学校办的手机卡这两年总有短信说 李龙 欠债不还啥的 拉黑一个又来一个 真的很烦
网也不好 wifi和流量都是 日常断网限速哈哈
学校发的银行卡早上要转出钱的时候才发被冻结了???(只进不出 到了要转出的时候才知道 但是钱已经转进去了啊!)
一大早的 真tm下头
我一毕业立马把你们注销了!!!
:虽然犯罪分子猖狂可恨,但这种不问青红皂白的一刀切,事实上已经损害很多无辜客户的利益。现在网银支付那么便捷,谁会抽时间去网点办理业务?何况哪一次不是要等半小时以上?
学校办的手机卡这两年总有短信说 李龙 欠债不还啥的 拉黑一个又来一个 真的很烦
网也不好 wifi和流量都是 日常断网限速哈哈
学校发的银行卡早上要转出钱的时候才发被冻结了???(只进不出 到了要转出的时候才知道 但是钱已经转进去了啊!)
一大早的 真tm下头
我一毕业立马把你们注销了!!!
:虽然犯罪分子猖狂可恨,但这种不问青红皂白的一刀切,事实上已经损害很多无辜客户的利益。现在网银支付那么便捷,谁会抽时间去网点办理业务?何况哪一次不是要等半小时以上?
网络诈骗花样翻新 防范“共享屏幕”骗局还需双管齐下
一方面,不法团伙日益走向公司化、专业化,产业链式的新型诈骗模式层出不穷;另一方面,“两卡”监管上的漏洞和“共享屏幕”在安全设置和隐私保护等方面的隐患,也让诈骗分子钻了空子。
朱克力 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新经济智库首席研究员
“你涉嫌洗黑钱,请你配合调查……”当“公检法人员”打来电话,要求你“共享屏幕”,并“指导”你转账至安全账户时,千万不要相信!因为这是诈骗新套路。
据媒体报道,日前,一种借助“共享屏幕”围猎受害者的新型诈骗手段正在兴起,因其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受害者往往会放松警惕,导致上当受骗。原本是互联网应用场景的“共享屏幕”,却被诈骗分子用于诈骗,并为诈骗行为披上了隐形外衣。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形形色色的网络诈骗借助互联网科技的最新成果,不断变换出新形式。在对网络诈骗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如何避免技术被恶意利用,是互联网时代一个不容回避的命题。
“共享屏幕”诈骗暴露监管漏洞
冒充公检法人员要求配合处理、冒充银行工作人员指导贷款提额、冒充客服人员操作退款申请……在警方的披露中,诈骗分子的借口五花八门。由于提前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了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诈骗分子在初步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后,诱导当事人进入手机“共享屏幕”模式,并且“手把手指导操作”。
由于“共享屏幕”相当于开启了手机的录屏功能,它会把屏幕上显示的内容全都记录下来,并同步让对方看到。这就意味着,你输入的银行卡号、密码和验证码等重要信息,都能被诈骗分子轻松捕获。然后,对方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转走你银行卡里的资金。
大部分人会以为,现在手机卡和银行卡(以下简称“两卡”)都实名制了,警方可以顺藤摸瓜迅速破案,把被诈骗的钱财追回来。然而事实上,诈骗分子使用的手机卡号和银行账户几乎都是从非法渠道购买来的。而且,大部分诈骗分子也是通过境外远程操控诈骗,通过“实名不实人”的“两卡”和警方“躲猫猫”,这为警方的追查打击带来了巨大干扰。
实名制的手机卡和银行卡是如何落到诈骗分子手中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教授分析,有一些手机卡在实名制之前就已经存在,电信企业早先也办理了一些非实名制的虚拟卡,这些手机卡可能通过种种非法途径落到了诈骗分子手上,成为他们的作恶工具。银行卡的出处也有多种可能,有经实名注册后被盗窃或因其他原因流入市场的,但也不排除个别银行职员为牟利而违规办理的情况。
“像‘共享屏幕’诈骗这类披着科技外衣的行为之所以屡屡得逞,首先就在于不法团伙利用了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新经济智库首席研究员朱克力直言,一方面,不法团伙日益走向公司化、专业化,产业链式的新型诈骗模式层出不穷;另一方面,“两卡”监管上的漏洞和“共享屏幕”在安全设置和隐私保护等方面的隐患,也让诈骗分子钻了空子。
网络诈骗仅靠升级法规还不够
如何才能让诈骗分子无处遁形?
盘和林说,“共享屏幕”虽然是一种新型的犯罪模式,但实际上,受害者并非因为科技而受骗,而是诈骗分子利用了受害者不熟悉“共享屏幕”功能的特点,对其进行诱导和诈骗。本质上,这和以往的电话诈骗和短信诈骗并没有两样。因此,对一些不熟悉互联网的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应该加强宣传和教育力度,让他们与时俱进了解数字技术,提升反网络诈骗的意识。
在中铁八局三公司的工地上,各种反诈骗的宣传深受农民工的欢迎;在贵州省贵阳综保区,党员干部走上街头宣传反诈骗;警方的反诈骗提示,更是一场防范诈骗的及时雨……
近年来,针对网络诈骗,公检法的打击力度空前。据统计,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涉嫌网络犯罪14.2万人,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5.6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3万名,拦截诈骗电话1.4亿个、诈骗短信8.7亿条,为群众直接避免经济损失1200亿元,可谓战果累累。
为了斩断手机卡、银行卡的买卖链条,公安部会同工信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在全国开展“断卡”行动,剑指非法出租、出售“两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自去年10月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累计打掉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2.7万个,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45万名,查处金融机构和通信企业内部人员1000余名。
“‘断卡’行动逐渐扫清了‘实名制’的死角,大大挤压了电信诈骗的空间,同时产生了极大的震慑效果,从根本上遏制住了电信诈骗案件的高发势态。”盘和林说,“严打”的同时,社会需要织密一张综合防控网。
不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政委石蓉表示,仅仅依靠打击并不能彻底解决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问题,有关行业监管、治理和全社会的防范宣传力度还需加大,才能齐抓共管形成“全国一盘棋”。
需要堵住技术和管理两个漏洞
科技从来都是一把“双刃剑”。数字科技在为人们带来多场景生活便利的同时,一些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从某种意义上说,“共享屏幕”为人们敲响了“科技向善”的警钟。
《科技向善白皮书2020》认为,“科技向善”有两重含义,一是实现技术为善,二是避免技术作恶。技术不是万能的,本身或许无所谓善恶。从根本上说,一切对技术作恶和被滥用的担忧,都应该用法治手段来解决。
朱克力认为,由于电信诈骗具有非接触式、远程作案的特点,既能一对一地施展骗术,又能利用伪基站、任意改号软件展开“模糊轰炸”,其专业化、组织化、团伙化的程度非常高,决定了反电信网络诈骗势必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从动态监测到全链条打击,从有效反制到联防联控,都需要久久为功,尤其需要筑牢法治保障。
近年来,国家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强化跨地域跨部门协作、加强“实名制”等关键治理环节……让人欣喜的是,目前,《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已经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
有了法治护航,还需科技给力。
朱克力表示,在信息全球化、科技全球化、犯罪全球化的今天,“共享屏幕”之类的电信诈骗,无疑给监管和执法部门带来新挑战,也让社会公众面临新威胁。“但我们应当相信‘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既然不法分子可以利用新技术实施诈骗,我们同样可以充分利用通信、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科技手段堵住诈骗漏洞,以雷霆之势高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各类演化的新型犯罪。”
“金融机构在‘实名制’上要加强监管,避免非法‘两卡’流入市场,同时,我们在支付环节也需要更多地运用刷脸、指纹等生物认证手段。”数字经济智库高级研究员、中钢经济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胡麒牧说,就“共享屏幕”诈骗而言,需要堵住技术和管理两个漏洞。
在朱克力看来,数字经济时代,要答好“科技向善”这道命题,除了企业的自律和监管的加强之外,我们还需要坚持以技术为矛、数据为盾,充分运用数据融合、数据驱动、数据共享的理念和方法,加快推进建设大数据反诈的长效机制,深入巩固常态化治理成效,不断提升公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科技日报
一方面,不法团伙日益走向公司化、专业化,产业链式的新型诈骗模式层出不穷;另一方面,“两卡”监管上的漏洞和“共享屏幕”在安全设置和隐私保护等方面的隐患,也让诈骗分子钻了空子。
朱克力 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新经济智库首席研究员
“你涉嫌洗黑钱,请你配合调查……”当“公检法人员”打来电话,要求你“共享屏幕”,并“指导”你转账至安全账户时,千万不要相信!因为这是诈骗新套路。
据媒体报道,日前,一种借助“共享屏幕”围猎受害者的新型诈骗手段正在兴起,因其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受害者往往会放松警惕,导致上当受骗。原本是互联网应用场景的“共享屏幕”,却被诈骗分子用于诈骗,并为诈骗行为披上了隐形外衣。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形形色色的网络诈骗借助互联网科技的最新成果,不断变换出新形式。在对网络诈骗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如何避免技术被恶意利用,是互联网时代一个不容回避的命题。
“共享屏幕”诈骗暴露监管漏洞
冒充公检法人员要求配合处理、冒充银行工作人员指导贷款提额、冒充客服人员操作退款申请……在警方的披露中,诈骗分子的借口五花八门。由于提前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了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诈骗分子在初步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后,诱导当事人进入手机“共享屏幕”模式,并且“手把手指导操作”。
由于“共享屏幕”相当于开启了手机的录屏功能,它会把屏幕上显示的内容全都记录下来,并同步让对方看到。这就意味着,你输入的银行卡号、密码和验证码等重要信息,都能被诈骗分子轻松捕获。然后,对方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转走你银行卡里的资金。
大部分人会以为,现在手机卡和银行卡(以下简称“两卡”)都实名制了,警方可以顺藤摸瓜迅速破案,把被诈骗的钱财追回来。然而事实上,诈骗分子使用的手机卡号和银行账户几乎都是从非法渠道购买来的。而且,大部分诈骗分子也是通过境外远程操控诈骗,通过“实名不实人”的“两卡”和警方“躲猫猫”,这为警方的追查打击带来了巨大干扰。
实名制的手机卡和银行卡是如何落到诈骗分子手中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教授分析,有一些手机卡在实名制之前就已经存在,电信企业早先也办理了一些非实名制的虚拟卡,这些手机卡可能通过种种非法途径落到了诈骗分子手上,成为他们的作恶工具。银行卡的出处也有多种可能,有经实名注册后被盗窃或因其他原因流入市场的,但也不排除个别银行职员为牟利而违规办理的情况。
“像‘共享屏幕’诈骗这类披着科技外衣的行为之所以屡屡得逞,首先就在于不法团伙利用了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新经济智库首席研究员朱克力直言,一方面,不法团伙日益走向公司化、专业化,产业链式的新型诈骗模式层出不穷;另一方面,“两卡”监管上的漏洞和“共享屏幕”在安全设置和隐私保护等方面的隐患,也让诈骗分子钻了空子。
网络诈骗仅靠升级法规还不够
如何才能让诈骗分子无处遁形?
盘和林说,“共享屏幕”虽然是一种新型的犯罪模式,但实际上,受害者并非因为科技而受骗,而是诈骗分子利用了受害者不熟悉“共享屏幕”功能的特点,对其进行诱导和诈骗。本质上,这和以往的电话诈骗和短信诈骗并没有两样。因此,对一些不熟悉互联网的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应该加强宣传和教育力度,让他们与时俱进了解数字技术,提升反网络诈骗的意识。
在中铁八局三公司的工地上,各种反诈骗的宣传深受农民工的欢迎;在贵州省贵阳综保区,党员干部走上街头宣传反诈骗;警方的反诈骗提示,更是一场防范诈骗的及时雨……
近年来,针对网络诈骗,公检法的打击力度空前。据统计,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涉嫌网络犯罪14.2万人,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5.6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3万名,拦截诈骗电话1.4亿个、诈骗短信8.7亿条,为群众直接避免经济损失1200亿元,可谓战果累累。
为了斩断手机卡、银行卡的买卖链条,公安部会同工信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在全国开展“断卡”行动,剑指非法出租、出售“两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自去年10月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累计打掉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2.7万个,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45万名,查处金融机构和通信企业内部人员1000余名。
“‘断卡’行动逐渐扫清了‘实名制’的死角,大大挤压了电信诈骗的空间,同时产生了极大的震慑效果,从根本上遏制住了电信诈骗案件的高发势态。”盘和林说,“严打”的同时,社会需要织密一张综合防控网。
不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政委石蓉表示,仅仅依靠打击并不能彻底解决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问题,有关行业监管、治理和全社会的防范宣传力度还需加大,才能齐抓共管形成“全国一盘棋”。
需要堵住技术和管理两个漏洞
科技从来都是一把“双刃剑”。数字科技在为人们带来多场景生活便利的同时,一些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从某种意义上说,“共享屏幕”为人们敲响了“科技向善”的警钟。
《科技向善白皮书2020》认为,“科技向善”有两重含义,一是实现技术为善,二是避免技术作恶。技术不是万能的,本身或许无所谓善恶。从根本上说,一切对技术作恶和被滥用的担忧,都应该用法治手段来解决。
朱克力认为,由于电信诈骗具有非接触式、远程作案的特点,既能一对一地施展骗术,又能利用伪基站、任意改号软件展开“模糊轰炸”,其专业化、组织化、团伙化的程度非常高,决定了反电信网络诈骗势必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从动态监测到全链条打击,从有效反制到联防联控,都需要久久为功,尤其需要筑牢法治保障。
近年来,国家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强化跨地域跨部门协作、加强“实名制”等关键治理环节……让人欣喜的是,目前,《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已经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
有了法治护航,还需科技给力。
朱克力表示,在信息全球化、科技全球化、犯罪全球化的今天,“共享屏幕”之类的电信诈骗,无疑给监管和执法部门带来新挑战,也让社会公众面临新威胁。“但我们应当相信‘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既然不法分子可以利用新技术实施诈骗,我们同样可以充分利用通信、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科技手段堵住诈骗漏洞,以雷霆之势高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各类演化的新型犯罪。”
“金融机构在‘实名制’上要加强监管,避免非法‘两卡’流入市场,同时,我们在支付环节也需要更多地运用刷脸、指纹等生物认证手段。”数字经济智库高级研究员、中钢经济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胡麒牧说,就“共享屏幕”诈骗而言,需要堵住技术和管理两个漏洞。
在朱克力看来,数字经济时代,要答好“科技向善”这道命题,除了企业的自律和监管的加强之外,我们还需要坚持以技术为矛、数据为盾,充分运用数据融合、数据驱动、数据共享的理念和方法,加快推进建设大数据反诈的长效机制,深入巩固常态化治理成效,不断提升公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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