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介绍】2022年复合材料缠绕技术专题研讨会
https://t.cn/A6acwy6O
章林伟
1982年毕业于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给水排水专业,2002年获哈尓滨工业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北京建筑大学兼职教授、安徽建筑大学兼职教授、浙江财经大学兼职教授。曾任建设部科技情报研究所副所长、建设部住宅产业化办公室处长,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处长、副巡视员,现任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兼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兼职教授。
国内管道发展现状与展望
报告摘要:
更新中,敬请期待!
赵世明
赵世明,硕士学位,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顾问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全国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专家委员会给排水专业主任委员,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未来城镇供水与复合管道
报告摘要:
中国未来城市的生活饮用水供应达到发达国家那样可直接饮用,此目标已经提上日程。为实现此目标,需要提升建筑及小区的饮用水供应技术,同时也需要提升城市管网输配水、城市水厂水质处理的技术水平与理念。此外在输配水环节,复合管道对水质的保持将发挥重要作用。
朱新民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电中心副主任、结构材料研究所副所长,正高级工程师。兼任中国建筑学会测试技术专业委员会第一、二届副主任委员,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工程质量分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中国科技产业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管道结构专业委员会委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陕西冯家山引水工程PCP管道、深圳龙茜供水工程PCP管道、新疆兵团二师38团苏塘灌区PCCP管道、深圳北线引水工程FRPM管道等多个大型管道工程的爆管原因分析与安全鉴定,参编JC/T 2538-2019规范。
大型玻璃钢管道工程质量与安全评估方法
报告摘要:
一、问题提出
二、管道检测内容与安全评估综述
三、玻璃钢管道服役状态检测
四、工程案例及检测结果分析
五、玻璃钢管道安全评估
六、小结
王庆昭
王庆昭,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十届、第十一届山东省政协委员。主要从事高分子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1)高性能塑料:主要是高强度、高耐磨、耐极限条件的新型塑料,特别是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材料。(2)降解塑料,主要研究开发农地膜、包装薄膜的生物降解技术。(3)通用塑料高性能化,研究通用塑料自增强的机理和方法及设备,实现聚烯烃的高性能化,主要是熔体纺丝法制备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和高强度薄膜。(4)热塑性复合材料,主要是连续玻璃纤维/热塑性塑料复合材料和连续纤维增强热塑性塑料复合增强管材。作为课题负责人,近几年先后承担完成了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等纵向项目9项,横向项目22项,申请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3项,通过省部级鉴定项目10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被SCI、EI收录12篇,在其学术领域内有较高的影响。在产业化方面,所开发的多项技术投入了规模化生产,累计创利税10亿元。
GFT-RTP生产技术与产品应用
报告摘要:
介绍连续玻璃纤维/聚乙烯复合带(GFT)的制备、结构和性能,介绍以GFT为增强层,热塑性塑料为内外层的增强热塑性塑料管材(GFT-RTP)的结构、生产工艺、生产装备和标准,以及GFT-RTP在油气、矿山、水利和市政领域的应用。GFT-RTP是我国拥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技术。
李国树
冀州中意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工,专业从事玻璃钢/复合材料的结构设计、工艺设计,自主研发了玻璃钢产品设计软件。
玻璃钢管道与容器相关法规与国标准解读与应用
报告摘要:
近年来纤维增强塑料管道与容器(俗称玻璃钢管道与容器)得到了快速发展,被广泛应用,相关的国家法规和国家标准相继出台,本报告介绍了与玻璃钢管道与容器相关的法规与国家标准的制订情况以及有关规定,并对其中的技术细则进行了详细解读;并介绍了在进行选材、设计、制造与检测中需要注意的重点问题。
陈博
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特邀顾问,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1958年毕业于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1963年毕业于华中工学院(今之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曾任北京251厂(北京玻璃钢研究院)机电设备研究室主任、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1963年始即从事玻纤复合材料研究及科技普及工作,为建立我国玻璃钢管道与贮罐工业做了开创性的贡献。致力行业技术进步,促进了“七五”以来我国玻璃钢工业的发展。主编有《中国玻璃钢工业大全》《玻璃钢简明技术手册》等。曾获全国科学大会、国防科委、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等奖。现仍致力研发新型复合材料技术,和相关高校院所企业交流合作。
第五代氢气瓶-无内衬压力容器制造方案
报告摘要:
报告详细介绍了滚塑法制造第五代复合材料氢气瓶内胆相关的技术标准、内胆基本要求、尼龙内胆配方、滚塑的优点、缺点、滚塑模具、设备、滚塑过程要点等。
陈建中
陈建中,博士学位,副教授,武汉理工大学复合材料力学系主任。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缠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主要从事复合材料力学、复合材料结构设计、复合材料新产品开发及应用等方面的研究,尤其是关于复合材料缠绕制品相关的研究。发表相关科研论文40多篇,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8项(国际专利1项)。曾作为第一起草人负责起草了国家标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顶管》和《纤维增强热固性复合材料化粪池》、建材行业标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净化罐》,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参编了国家标准《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塑料管(GRP)湿态环境下长期极限弯曲应变和长期极限相对环变形的测定》、《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管及管件长期静水压试验方法》等多部复合材料相关标准规范。
复合材料缠绕行业自律规范
报告摘要:
行业自律背景、目的、意义、价值;适用对象、范围;自律的内容、自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及监督管理。
李长城
李长城,重庆庆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沁阳市复合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会员、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缠绕专业委员会理事,重庆市河南商会常务理事,重庆市科技人才专家库成员,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专家库首批认证专家,沁阳市人民政府特聘经济发展顾问,沁阳市政协委员。长期从事玻璃钢复合材料生产和技术研究,在玻璃钢复合材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制造方面理论深厚、经验丰富,是业界公认的复合型专家级人才,是国内复合材料智能化连续生产装备联合攻关项目领军人物。
智能化连续缠绕复合材料管道设备开发思路
报告摘要:
一、连缠管道设备现状
二、智能化方案
三、连续缠绕挤出管道的开发
四、结构管道的探讨
五、纤维增强热塑管道的开发
六、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建议
严林
四川佳世特橡胶有限公司技术总工
橡胶制品在复材材料领域的应用
报告摘要:
报告从玻璃钢管道常用橡胶密封产品、密封产品材质选择、密封产品生产工艺、密封产品质量要求、密封产品质量简易判定、密封产品硬度选择等六个方面进行阐述,并结合案例分享。
更多专家介绍将会在此号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https://t.cn/A6acwy6O
章林伟
1982年毕业于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给水排水专业,2002年获哈尓滨工业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北京建筑大学兼职教授、安徽建筑大学兼职教授、浙江财经大学兼职教授。曾任建设部科技情报研究所副所长、建设部住宅产业化办公室处长,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处长、副巡视员,现任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兼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兼职教授。
国内管道发展现状与展望
报告摘要:
更新中,敬请期待!
赵世明
赵世明,硕士学位,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顾问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全国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专家委员会给排水专业主任委员,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未来城镇供水与复合管道
报告摘要:
中国未来城市的生活饮用水供应达到发达国家那样可直接饮用,此目标已经提上日程。为实现此目标,需要提升建筑及小区的饮用水供应技术,同时也需要提升城市管网输配水、城市水厂水质处理的技术水平与理念。此外在输配水环节,复合管道对水质的保持将发挥重要作用。
朱新民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电中心副主任、结构材料研究所副所长,正高级工程师。兼任中国建筑学会测试技术专业委员会第一、二届副主任委员,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工程质量分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中国科技产业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管道结构专业委员会委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陕西冯家山引水工程PCP管道、深圳龙茜供水工程PCP管道、新疆兵团二师38团苏塘灌区PCCP管道、深圳北线引水工程FRPM管道等多个大型管道工程的爆管原因分析与安全鉴定,参编JC/T 2538-2019规范。
大型玻璃钢管道工程质量与安全评估方法
报告摘要:
一、问题提出
二、管道检测内容与安全评估综述
三、玻璃钢管道服役状态检测
四、工程案例及检测结果分析
五、玻璃钢管道安全评估
六、小结
王庆昭
王庆昭,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十届、第十一届山东省政协委员。主要从事高分子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1)高性能塑料:主要是高强度、高耐磨、耐极限条件的新型塑料,特别是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材料。(2)降解塑料,主要研究开发农地膜、包装薄膜的生物降解技术。(3)通用塑料高性能化,研究通用塑料自增强的机理和方法及设备,实现聚烯烃的高性能化,主要是熔体纺丝法制备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和高强度薄膜。(4)热塑性复合材料,主要是连续玻璃纤维/热塑性塑料复合材料和连续纤维增强热塑性塑料复合增强管材。作为课题负责人,近几年先后承担完成了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等纵向项目9项,横向项目22项,申请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3项,通过省部级鉴定项目10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被SCI、EI收录12篇,在其学术领域内有较高的影响。在产业化方面,所开发的多项技术投入了规模化生产,累计创利税10亿元。
GFT-RTP生产技术与产品应用
报告摘要:
介绍连续玻璃纤维/聚乙烯复合带(GFT)的制备、结构和性能,介绍以GFT为增强层,热塑性塑料为内外层的增强热塑性塑料管材(GFT-RTP)的结构、生产工艺、生产装备和标准,以及GFT-RTP在油气、矿山、水利和市政领域的应用。GFT-RTP是我国拥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技术。
李国树
冀州中意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工,专业从事玻璃钢/复合材料的结构设计、工艺设计,自主研发了玻璃钢产品设计软件。
玻璃钢管道与容器相关法规与国标准解读与应用
报告摘要:
近年来纤维增强塑料管道与容器(俗称玻璃钢管道与容器)得到了快速发展,被广泛应用,相关的国家法规和国家标准相继出台,本报告介绍了与玻璃钢管道与容器相关的法规与国家标准的制订情况以及有关规定,并对其中的技术细则进行了详细解读;并介绍了在进行选材、设计、制造与检测中需要注意的重点问题。
陈博
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特邀顾问,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1958年毕业于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1963年毕业于华中工学院(今之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曾任北京251厂(北京玻璃钢研究院)机电设备研究室主任、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1963年始即从事玻纤复合材料研究及科技普及工作,为建立我国玻璃钢管道与贮罐工业做了开创性的贡献。致力行业技术进步,促进了“七五”以来我国玻璃钢工业的发展。主编有《中国玻璃钢工业大全》《玻璃钢简明技术手册》等。曾获全国科学大会、国防科委、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等奖。现仍致力研发新型复合材料技术,和相关高校院所企业交流合作。
第五代氢气瓶-无内衬压力容器制造方案
报告摘要:
报告详细介绍了滚塑法制造第五代复合材料氢气瓶内胆相关的技术标准、内胆基本要求、尼龙内胆配方、滚塑的优点、缺点、滚塑模具、设备、滚塑过程要点等。
陈建中
陈建中,博士学位,副教授,武汉理工大学复合材料力学系主任。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缠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主要从事复合材料力学、复合材料结构设计、复合材料新产品开发及应用等方面的研究,尤其是关于复合材料缠绕制品相关的研究。发表相关科研论文40多篇,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8项(国际专利1项)。曾作为第一起草人负责起草了国家标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顶管》和《纤维增强热固性复合材料化粪池》、建材行业标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净化罐》,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参编了国家标准《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塑料管(GRP)湿态环境下长期极限弯曲应变和长期极限相对环变形的测定》、《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管及管件长期静水压试验方法》等多部复合材料相关标准规范。
复合材料缠绕行业自律规范
报告摘要:
行业自律背景、目的、意义、价值;适用对象、范围;自律的内容、自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及监督管理。
李长城
李长城,重庆庆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沁阳市复合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会员、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缠绕专业委员会理事,重庆市河南商会常务理事,重庆市科技人才专家库成员,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专家库首批认证专家,沁阳市人民政府特聘经济发展顾问,沁阳市政协委员。长期从事玻璃钢复合材料生产和技术研究,在玻璃钢复合材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制造方面理论深厚、经验丰富,是业界公认的复合型专家级人才,是国内复合材料智能化连续生产装备联合攻关项目领军人物。
智能化连续缠绕复合材料管道设备开发思路
报告摘要:
一、连缠管道设备现状
二、智能化方案
三、连续缠绕挤出管道的开发
四、结构管道的探讨
五、纤维增强热塑管道的开发
六、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建议
严林
四川佳世特橡胶有限公司技术总工
橡胶制品在复材材料领域的应用
报告摘要:
报告从玻璃钢管道常用橡胶密封产品、密封产品材质选择、密封产品生产工艺、密封产品质量要求、密封产品质量简易判定、密封产品硬度选择等六个方面进行阐述,并结合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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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罪不能成为霸王条款,情急之下的一个耳光,还真不是

闻舞视界
2022-06-24 00:32山东冰雪评论官,内容总监,财经领域爱好者
已关注

文\江湖小舞
“看了视频后再看警情通报,二者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别与不符。”
原本自以为9分57秒铁证在手,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发布了一封义正言辞的公告,没曾想却因“录上了吗”四个字将自己置身于人民群众的口水中鞭挞,丹东方面的这一番操作,不得不说,确实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事情的经过已经传播得非常详细,到底谁对谁错这种没有统一认知的无效讨论就不再赘述,直接上干货。
确凿可查的第三视角影像显示,70岁的丹东郝大爷护女心切,情急之中扇向丹东民警的一巴掌并没有碰到他,而年轻的民警却在没有被郝大爷打到的情况下顺势倒地,还忙不迭的回头问同伴“录上了吗”,这个细节足以证实,丹东民警涉嫌“碰瓷”,有“钓鱼执法”之嫌。
如果仅凭“碰瓷”方式录下的影像,就给一名70岁的老人定一个“袭警罪”,将置法律尊严于何地?置公平正义于何地?置执法为民理念于何地?
面对舆论的沸腾,丹东方面不能关闭评论了之,必须给公众一个交代。就像网友所说,“就单凭倒地撒泼打滚这一出,警服警徽你穿戴的也不合身。”
这里面最核心的问题就是,郝大爷扇出去的一巴掌,到底算不算“袭警”,哪怕是成功被录像取证了,是不是“袭警罪”就没得跑了?是不是碰一下民警就触犯了“袭警罪”?
“袭警”二字仅凭字面感观就让人觉得非常严肃非常严厉,既然能冠之以“罪”名,显然在罪责认定上也不能草率行事,必须慎之又慎。“袭警罪”不是“霸王条款”,定罪与否也不是简单一段录像就可以判定的。
众所周知,大陆法系国家中并不存在单独“袭警罪”,而我们的“袭警罪”也仅于2021年3月1日起,才在刑法“妨害公务罪”中予以明确,“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什么是“暴力袭击”,《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中也有明确定义,比如,“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未实施暴力袭击,但以实施暴力相威胁”。
诚然如四川大学法学教授韩旭所言,丹东一事的起因,源于郝女士被民警拖拽倒地,情急之下作为父亲不可能无动于衷,郝大爷仅仅是上去打了民警一巴掌,性质并不严重,情节并不恶劣,完全可以依照我国《刑法》“但书”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来处理。
韩旭教授称,虽然《刑法》修正案增加了“袭警罪”规定,意在对警察执法给予特殊保护,但必须注意个人权利与警察执法公权力之间的平衡,不能将法律的天平过分倾斜于警察,也要考虑行为的起因、性质、情节和后果等,不能仅仅有撕扯行为或者打了警察一拳就对行为人以犯罪处理。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你认为民警执法不规范,或者执法不公,进而当面提出批评意见引发争辩,就算争辩到非常激烈的程度,也不能随便以袭警罪追究;再比如,你对民警执法进行拍照,被没收了手机,一时情绪激动双方发生撕扯,对执行职务的民警实施了轻微暴力抗拒,也不能以袭警罪论处。
具体到丹东郝大爷的扇空了的一巴掌,在压根没有接触到民警身体的情况下,显然不符合“袭警罪”构成要件。

袭警罪施行首日的2021年3月1日,发生在江西万安的一个案例显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强制传唤的袁某被带到警车后,“用双脚踹坏后车窗玻璃,在民警对其控制期间又多次用脚踹两位民警,并在途中言语威胁、恐吓执法民警”,“到派出所后,抗拒审讯,脚踹讯问民警”,“经鉴定,致两位民警人体损伤程度达到轻微伤”。据此,袁某因“犯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韩旭教授认为“入罪应遵循刑法谦抑精神”,丹东郝大爷扇向民警的一巴掌,虽然民警机敏地倒地极大提升了一巴掌的视觉冲击力,但远未达到袭警罪所必须的“暴力袭击”程度,丹东公告宣称的“涉嫌袭警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明显失当。
袭警罪的明确是“为切实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保障民警人身安全,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绝不是可以随意定性的“霸王条款”。肆意扩大袭警罪定义范畴,反而容易引发法学界担忧的“产生不适当地扩大刑法打击面,破坏刑法分则现有的合理结构,产生新的罪刑失衡问题等弊端”出现。
“钓鱼执法”并不罕见,但千万别让“碰瓷”定罪这样的恶行浸染于基层公安系统,这种坏头一开,后果不堪设想。
好在,丹东方面“已注意到网络舆情”,并表态“正在进一步调查”,期望他们尽快给公众一个交代。

千万别让“影帝”、”碰瓷“、“弱不禁风”成为民警洗脱不掉的标签,稀释公信力,这种伤害,显然远超郝大爷打空的一巴掌。

闻舞视界
2022-06-24 00:32山东冰雪评论官,内容总监,财经领域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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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江湖小舞
“看了视频后再看警情通报,二者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别与不符。”
原本自以为9分57秒铁证在手,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发布了一封义正言辞的公告,没曾想却因“录上了吗”四个字将自己置身于人民群众的口水中鞭挞,丹东方面的这一番操作,不得不说,确实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事情的经过已经传播得非常详细,到底谁对谁错这种没有统一认知的无效讨论就不再赘述,直接上干货。
确凿可查的第三视角影像显示,70岁的丹东郝大爷护女心切,情急之中扇向丹东民警的一巴掌并没有碰到他,而年轻的民警却在没有被郝大爷打到的情况下顺势倒地,还忙不迭的回头问同伴“录上了吗”,这个细节足以证实,丹东民警涉嫌“碰瓷”,有“钓鱼执法”之嫌。
如果仅凭“碰瓷”方式录下的影像,就给一名70岁的老人定一个“袭警罪”,将置法律尊严于何地?置公平正义于何地?置执法为民理念于何地?
面对舆论的沸腾,丹东方面不能关闭评论了之,必须给公众一个交代。就像网友所说,“就单凭倒地撒泼打滚这一出,警服警徽你穿戴的也不合身。”
这里面最核心的问题就是,郝大爷扇出去的一巴掌,到底算不算“袭警”,哪怕是成功被录像取证了,是不是“袭警罪”就没得跑了?是不是碰一下民警就触犯了“袭警罪”?
“袭警”二字仅凭字面感观就让人觉得非常严肃非常严厉,既然能冠之以“罪”名,显然在罪责认定上也不能草率行事,必须慎之又慎。“袭警罪”不是“霸王条款”,定罪与否也不是简单一段录像就可以判定的。
众所周知,大陆法系国家中并不存在单独“袭警罪”,而我们的“袭警罪”也仅于2021年3月1日起,才在刑法“妨害公务罪”中予以明确,“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什么是“暴力袭击”,《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中也有明确定义,比如,“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未实施暴力袭击,但以实施暴力相威胁”。
诚然如四川大学法学教授韩旭所言,丹东一事的起因,源于郝女士被民警拖拽倒地,情急之下作为父亲不可能无动于衷,郝大爷仅仅是上去打了民警一巴掌,性质并不严重,情节并不恶劣,完全可以依照我国《刑法》“但书”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来处理。
韩旭教授称,虽然《刑法》修正案增加了“袭警罪”规定,意在对警察执法给予特殊保护,但必须注意个人权利与警察执法公权力之间的平衡,不能将法律的天平过分倾斜于警察,也要考虑行为的起因、性质、情节和后果等,不能仅仅有撕扯行为或者打了警察一拳就对行为人以犯罪处理。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你认为民警执法不规范,或者执法不公,进而当面提出批评意见引发争辩,就算争辩到非常激烈的程度,也不能随便以袭警罪追究;再比如,你对民警执法进行拍照,被没收了手机,一时情绪激动双方发生撕扯,对执行职务的民警实施了轻微暴力抗拒,也不能以袭警罪论处。
具体到丹东郝大爷的扇空了的一巴掌,在压根没有接触到民警身体的情况下,显然不符合“袭警罪”构成要件。

袭警罪施行首日的2021年3月1日,发生在江西万安的一个案例显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强制传唤的袁某被带到警车后,“用双脚踹坏后车窗玻璃,在民警对其控制期间又多次用脚踹两位民警,并在途中言语威胁、恐吓执法民警”,“到派出所后,抗拒审讯,脚踹讯问民警”,“经鉴定,致两位民警人体损伤程度达到轻微伤”。据此,袁某因“犯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韩旭教授认为“入罪应遵循刑法谦抑精神”,丹东郝大爷扇向民警的一巴掌,虽然民警机敏地倒地极大提升了一巴掌的视觉冲击力,但远未达到袭警罪所必须的“暴力袭击”程度,丹东公告宣称的“涉嫌袭警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明显失当。
袭警罪的明确是“为切实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保障民警人身安全,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绝不是可以随意定性的“霸王条款”。肆意扩大袭警罪定义范畴,反而容易引发法学界担忧的“产生不适当地扩大刑法打击面,破坏刑法分则现有的合理结构,产生新的罪刑失衡问题等弊端”出现。
“钓鱼执法”并不罕见,但千万别让“碰瓷”定罪这样的恶行浸染于基层公安系统,这种坏头一开,后果不堪设想。
好在,丹东方面“已注意到网络舆情”,并表态“正在进一步调查”,期望他们尽快给公众一个交代。

千万别让“影帝”、”碰瓷“、“弱不禁风”成为民警洗脱不掉的标签,稀释公信力,这种伤害,显然远超郝大爷打空的一巴掌。
【济南:优化购房信贷政策 养老及多子女家庭可在限购区域内增购1套商品住房】山东省济南市今日再度发布适度调整楼市调控政策新举措,并自5月24日起实施。支持养老及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济南市户籍家庭,限购区域内家庭住房总套数在两套及以下,有父母投亲养老情况并取得居住证6个月以上的,可在限购区域内增购商品住房1套;家庭有2个(含)以上子女的(子女已经取得济南户籍,其中至少1个未成年),可在限购区域内增购商品住房1套。#股票##财经##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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