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保护# 近日,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为宜昌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专题会议精神,从“政治责任”“审判职能”“联动机制”“工作保障”四方面提出22条具体举措, 要求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找准司法服务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的切入点,助力宜昌探索可学可鉴可信的山水城市高质量发展模式。
《意见》围绕市委做优主城、做美滨江、做绿产业,推进“人城产”融合发展的总目标,找准关键环节和关键步骤,用法律手段破解制约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创建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强生态保护类案件审理,重点审理长江十年禁渔相关案件,严厉惩处非法采矿采砂、乱砍滥伐等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犯罪,全面强化涉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审理工作,依法保障对辖区内长江流域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的生态保护补偿;
加强河湖岸线及饮用水源地案件审理,统筹辖区内长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妥善化解化工企业“关停转”引发的矛盾纠纷;
办好涉长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积极探索适用生态环境修复履行的判决执行方式,完善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治理与修复责任体系,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发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功能,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
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法治宣传,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增强人民群众参与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的法治意识和行动自觉。
《意见》围绕市委做优主城、做美滨江、做绿产业,推进“人城产”融合发展的总目标,找准关键环节和关键步骤,用法律手段破解制约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创建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强生态保护类案件审理,重点审理长江十年禁渔相关案件,严厉惩处非法采矿采砂、乱砍滥伐等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犯罪,全面强化涉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审理工作,依法保障对辖区内长江流域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的生态保护补偿;
加强河湖岸线及饮用水源地案件审理,统筹辖区内长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妥善化解化工企业“关停转”引发的矛盾纠纷;
办好涉长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积极探索适用生态环境修复履行的判决执行方式,完善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治理与修复责任体系,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发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功能,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
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法治宣传,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增强人民群众参与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的法治意识和行动自觉。
【海口五源河湿地又迎14位“贵宾”】“五源河物种又添新了。”记者从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获悉,随着今年五源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监测拉开序幕,不时有“新朋友”出现在五源河生态“户口本”上。据统计,截至目前,五源河今年共发现14个物种新纪录,其中包括4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以及1个海南新纪录。https://t.cn/A6SnmLnp
#连线宜昌#【生态栈桥 提档升级】9月13日,建设中的点军区卷桥河湿地生态栈桥一角。该栈桥的规划建设兼顾了生态保护、交通组织和科普与艺术欣赏的功能,全长1.6公里,是卷桥河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附属工程。目前,桥面护栏安装、上部构建建设等工程已近尾声。届时,一幅“岸绿景美水清河畅”的生态画卷将呈现在市民眼前。(记者 黄翔 摄)#宜昌这十年# #非凡十年看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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