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板块启动两个星期了,板块的带头大哥涨了40%,我的满仓allin公司只涨了15%,但是我已经很知足、很感恩了。一是大方向没错且介入时机刚刚好;二是本金基数较大,15%的收益率在绝对数上已经比较让人满意了,而且行情还在犹豫中上升,远没到考虑逃跑的阶段,就继续呆坐不动,呆若木鸡的耐心等待吧[报税][交税]
夏日炎炎之际,最爽的事情莫过于吹着空调,吃着西瓜,刷着剧,今天小映不说剧,跟大家聊聊综艺,一档9.6分,穷到没钱宣发,却火爆出圈的综艺—快乐再出发!
俞灏明姚政空降,快乐再加倍
最新一期0713队伍壮大,俞灏明姚政空降,快乐也随之加倍,简直太搞笑了,是路过的蚂蚁都要说一句太好笑的程度,让人非常上头,熬夜也要一口气追完最新一期(当然熬夜有害身体健康,大家不要学~)。为了避免剧透嫌疑,这次不聊剧情,只聊感受。
而快乐之余也时常感到心酸,看到0713的老boys们扣扣搜搜的和跟导演组拉扯,真的又好笑又好哭,果然天真烂漫与关年龄和性别无关。
当看到这期苏醒说曾经在舞台上走得最远的冠亚军如今却花了最久的时间重返舞台,更是心酸。15年,一段又长又远的距离,途中经历都成过眼云烟,所幸现在他们又聚在了一起,本来我以为这又是个硬煽情的套路。
拿到这样的剧本往往制作方都想要走心,但不可避免的就会假起来,因为有安排,有设计,可这个节目看起来懒懒散散、破破烂烂,一群再就业男团自然的聊音乐、聊梦想、玩游戏、拒绝套路,拒绝强行煽情。
他们15年经历了那么多不好的事情,依旧保持本心,生活在纸醉金迷的娱乐圈大起大落,这次放下身段和所谓的明星架子,回归综艺本身,为了快乐而出发,恍惚间有种为我们带来了青春也替我们再一次回到了青春的感觉。
真希望再就业男团越来越好,保持初心做出更多好听的歌曲来,有音乐才华的人不能被资本主导的市场给埋没了。
套路留不住人心,真诚才是必杀技
虽然节目策划有些拉胯,但没关系,再就业男团有人格魅力、有真心、有真情,更重要的是他们对音乐的热爱是真的,也是最打动我的,节目中随便唱都好听,随意出口成的词也都很好,特别羡慕这样的创作能力,果然有才华就是任性。
这里小映要特别表扬一下陆虎,观看过程中要被他感动死,太柔软太善良了,这么多年的浮浮沉沉都一点没有改变其本心本性,实在是非常美好的人,是看完会多爱这个世界一会的感觉。
另外在节目里你看不到以往的套路与恭维,只有经历悲欢离合后的真情实感。这种快感来自于内心真正的和谐与宁静,而不是炒作立人设,它热烈而真诚且难以复制,很难想象,在一档明星综艺里,看到普通人的影子,看到每一个为梦想奋斗的影子,努力且知足,感动的同时也为之难过。
我们不是没有像快乐再出发的这样的综艺,曾经的奔跑吧、向往的生活、极限挑战都是,只是到后来,这些过去被冠以神综的综艺慢慢变得无聊,观众很难再从中获得以往的快乐。
一开始我也很迷惑,现在明白了,综艺的本质贵在“真”而不是“秀”,有些节目出发太久了,忘记了怎么回到最初的起点。
综艺好看和可贵的点,不是说要有多搞笑,内容设计要有多好,而是要真实,因为人永远会被真诚打动。快乐再出发能在如今剧本、人设遍地跑的娱乐圈脱颖而出,成为黑马,很大原因是他们在镜头下始终保持住自己最原本的样子,这就无可替代,胜过一切剧本。
如果未来不可期,就珍惜眼前的快乐
当然,除了令人羡慕的友谊外,他们的自知之明也令人感动,他们知道自己拥有的已经在许多人之上,所以感恩,所以善良。也因此,他们的笑和泪都非常动人。真心希望这个节目能继续下去,且永葆赤诚和真心!
当然,快乐再出发以后会不会也活成现在跑男、往生、极挑的样子,还不得而知,但管它呢,珍惜眼前的快乐就好了。
可以说今年夏天的快乐,有很大一部分是0713男团带给我的。在他们身上我仿佛看完了人的一生,有辉煌有低谷,虽然现在趋于平淡,但生活总是要继续不是嘛?当然,如果能快乐地继续就更棒了!
PS:看到网友说这节目应该叫再不疯狂更老了,小映投赞成票~
俞灏明姚政空降,快乐再加倍
最新一期0713队伍壮大,俞灏明姚政空降,快乐也随之加倍,简直太搞笑了,是路过的蚂蚁都要说一句太好笑的程度,让人非常上头,熬夜也要一口气追完最新一期(当然熬夜有害身体健康,大家不要学~)。为了避免剧透嫌疑,这次不聊剧情,只聊感受。
而快乐之余也时常感到心酸,看到0713的老boys们扣扣搜搜的和跟导演组拉扯,真的又好笑又好哭,果然天真烂漫与关年龄和性别无关。
当看到这期苏醒说曾经在舞台上走得最远的冠亚军如今却花了最久的时间重返舞台,更是心酸。15年,一段又长又远的距离,途中经历都成过眼云烟,所幸现在他们又聚在了一起,本来我以为这又是个硬煽情的套路。
拿到这样的剧本往往制作方都想要走心,但不可避免的就会假起来,因为有安排,有设计,可这个节目看起来懒懒散散、破破烂烂,一群再就业男团自然的聊音乐、聊梦想、玩游戏、拒绝套路,拒绝强行煽情。
他们15年经历了那么多不好的事情,依旧保持本心,生活在纸醉金迷的娱乐圈大起大落,这次放下身段和所谓的明星架子,回归综艺本身,为了快乐而出发,恍惚间有种为我们带来了青春也替我们再一次回到了青春的感觉。
真希望再就业男团越来越好,保持初心做出更多好听的歌曲来,有音乐才华的人不能被资本主导的市场给埋没了。
套路留不住人心,真诚才是必杀技
虽然节目策划有些拉胯,但没关系,再就业男团有人格魅力、有真心、有真情,更重要的是他们对音乐的热爱是真的,也是最打动我的,节目中随便唱都好听,随意出口成的词也都很好,特别羡慕这样的创作能力,果然有才华就是任性。
这里小映要特别表扬一下陆虎,观看过程中要被他感动死,太柔软太善良了,这么多年的浮浮沉沉都一点没有改变其本心本性,实在是非常美好的人,是看完会多爱这个世界一会的感觉。
另外在节目里你看不到以往的套路与恭维,只有经历悲欢离合后的真情实感。这种快感来自于内心真正的和谐与宁静,而不是炒作立人设,它热烈而真诚且难以复制,很难想象,在一档明星综艺里,看到普通人的影子,看到每一个为梦想奋斗的影子,努力且知足,感动的同时也为之难过。
我们不是没有像快乐再出发的这样的综艺,曾经的奔跑吧、向往的生活、极限挑战都是,只是到后来,这些过去被冠以神综的综艺慢慢变得无聊,观众很难再从中获得以往的快乐。
一开始我也很迷惑,现在明白了,综艺的本质贵在“真”而不是“秀”,有些节目出发太久了,忘记了怎么回到最初的起点。
综艺好看和可贵的点,不是说要有多搞笑,内容设计要有多好,而是要真实,因为人永远会被真诚打动。快乐再出发能在如今剧本、人设遍地跑的娱乐圈脱颖而出,成为黑马,很大原因是他们在镜头下始终保持住自己最原本的样子,这就无可替代,胜过一切剧本。
如果未来不可期,就珍惜眼前的快乐
当然,除了令人羡慕的友谊外,他们的自知之明也令人感动,他们知道自己拥有的已经在许多人之上,所以感恩,所以善良。也因此,他们的笑和泪都非常动人。真心希望这个节目能继续下去,且永葆赤诚和真心!
当然,快乐再出发以后会不会也活成现在跑男、往生、极挑的样子,还不得而知,但管它呢,珍惜眼前的快乐就好了。
可以说今年夏天的快乐,有很大一部分是0713男团带给我的。在他们身上我仿佛看完了人的一生,有辉煌有低谷,虽然现在趋于平淡,但生活总是要继续不是嘛?当然,如果能快乐地继续就更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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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赵某是孙女士家的保姆,某日赵某光着脚拖地时,不慎滑倒摔伤。反而责怪孙女士家的地板太滑,将其诉至法院索赔4万余元。法院会如何裁决呢?(来源:相城区人民法院)
孙女士怀上二胎之后,身体多有不便,而且还要照看一个不满三岁的孩子,于是与丈夫商定,决定雇一名保姆。
经过某家政中介公司的介绍,孙女士觉得赵某还不错,于是三方签订了《家政用工协议书》。约定赵某从事一些洗衣做饭,以及打扫卫生之类的家务服务。时间为每天的上午8点到晚上6点。
可是赵某刚来的第二天,就发生了意外。
这日,赵某光着脚在孙女士家的客厅拖地时不慎滑倒。孙女士看到后,立即将赵某扶了起来。看样子还挺严重的。
可孙女士已经是怀有八个多月身孕的孕妇,行动不便。而且家里还有一个不满三岁的孩子需要照顾,于是孙女士赶紧联系了自己的丈夫,让其将赵某送往医院治疗。
经医院诊断,赵某为左髌骨下极骨折,只得住院治疗。期间,共计产生医疗费10853.92元。孙女士是个心肠不错的人,考虑到赵某毕竟是在自己家里受的伤,怎么也得有所表示。
于是孙女士给了赵某8000元。
但赵某似乎并不知足。这8000元连医疗费都不够,而且自己出院之后还得休养,好几个月都不能工作了,别的不说,光误工损失得多少钱?
赵某要求孙女士继续补偿自己的损失。因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赵某遂将孙女士告上了法庭。赵某的理由是:
自己摔倒的原因是孙女士家中的地砖太滑所致,而且孙女士又是自己的雇主,自己是在提供劳务期间受的伤,孙女士理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同时,赵某还主张,家政公司没有对其进行上岗培训,也没有为其购买保险,故应与孙女士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经鉴定,赵某因左髌骨下极骨折的误工期为四个月,护理期为二个月,营养期为二个月。据此,赵某要求孙女士、家政公司共同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等费用,合计41053.92元。
孙女士觉得赵某简直是得寸进尺了。其答辩称,自己是赵某的雇主不假,可赵某在拖地期间,不听劝告,其明知到拖地期间地板会十分湿滑,可执意要光着脚,最终发生了意外。
这完全是赵某自己的过错所导致,理应由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而且自己已经为其支付了8000元作为补偿,算是仁至义尽了。
家政公司答辩称,自己只是作为中介的角色,并无为赵某培训或购买保险的法定义务,而且三方协议中,也无此类约定。赵某拖地期间滑倒摔伤,这是其与孙女士之间的纠纷,与自己无关。
那么赵某的诉求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我们先看孙女士的责任如何:首先根据三方协议的内容来看,家政公司只提供中介服务,因此并非家政服务合同的当事人。在孙女士与赵某之间,形成的是个人劳务关系(或称雇佣关系)。
如果按照2004年最高院出台的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该规定,赵某作为雇员,在拖地期间(雇佣活动)滑倒摔伤,那么孙女士作为雇主,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但该规定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即夸大了雇主责任,而忽略了雇员的自身过错问题。结合本案的情形,大概也能看得很明显。按此规定,即便赵某是故意摔倒碰瓷的,孙女士也得赔偿。
也是考虑于此,故在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侵权责任法》中,对此有了调整,将其修改为: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现行的《民法典》第1192条,也继续沿用了上述规定内容。很明显,该规定将雇主的无过错责任,修改为过错责任。有过错的,承担责任;无过错的,便不担责。(双方均无过错的,那就涉及到公平原则了)
据此,法院认为,赵某作为专门的家政人员,在从事家政服务期间,应当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尤其是在拖地期间,理应意识到地板湿滑的潜在风险。
而且该风险,并非孙女士要求其提供超出约定的工作内容所致,也非孙女士提供的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所致,而是赵某提供劳务的行为,导致该风险的存在。
另外,赵某不听劝告,光着脚拖地,无疑增加了该风险,最终导致意外的发生。因此赵某应当承担此次事件的全部责任。孙女士虽系接受劳务一方,但并无过错,故无需担责。
至于孙女士向赵某支付的8000元,系其自愿处分行为,也是基于人道主义的补偿,法院予以确认,并予以肯定。
至于家政公司的责任,其仅提供了中介服务,且该服务已经履行完毕。而且赵某提供的仅为一般家政服务,并无特殊的上岗培训法定要求,也非为其购买保险的法定或约定义务方,故家政公司也无需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驳回了赵某的全部诉求。
对于本案,您有什么看法或观点?
孙女士怀上二胎之后,身体多有不便,而且还要照看一个不满三岁的孩子,于是与丈夫商定,决定雇一名保姆。
经过某家政中介公司的介绍,孙女士觉得赵某还不错,于是三方签订了《家政用工协议书》。约定赵某从事一些洗衣做饭,以及打扫卫生之类的家务服务。时间为每天的上午8点到晚上6点。
可是赵某刚来的第二天,就发生了意外。
这日,赵某光着脚在孙女士家的客厅拖地时不慎滑倒。孙女士看到后,立即将赵某扶了起来。看样子还挺严重的。
可孙女士已经是怀有八个多月身孕的孕妇,行动不便。而且家里还有一个不满三岁的孩子需要照顾,于是孙女士赶紧联系了自己的丈夫,让其将赵某送往医院治疗。
经医院诊断,赵某为左髌骨下极骨折,只得住院治疗。期间,共计产生医疗费10853.92元。孙女士是个心肠不错的人,考虑到赵某毕竟是在自己家里受的伤,怎么也得有所表示。
于是孙女士给了赵某8000元。
但赵某似乎并不知足。这8000元连医疗费都不够,而且自己出院之后还得休养,好几个月都不能工作了,别的不说,光误工损失得多少钱?
赵某要求孙女士继续补偿自己的损失。因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赵某遂将孙女士告上了法庭。赵某的理由是:
自己摔倒的原因是孙女士家中的地砖太滑所致,而且孙女士又是自己的雇主,自己是在提供劳务期间受的伤,孙女士理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同时,赵某还主张,家政公司没有对其进行上岗培训,也没有为其购买保险,故应与孙女士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经鉴定,赵某因左髌骨下极骨折的误工期为四个月,护理期为二个月,营养期为二个月。据此,赵某要求孙女士、家政公司共同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等费用,合计41053.92元。
孙女士觉得赵某简直是得寸进尺了。其答辩称,自己是赵某的雇主不假,可赵某在拖地期间,不听劝告,其明知到拖地期间地板会十分湿滑,可执意要光着脚,最终发生了意外。
这完全是赵某自己的过错所导致,理应由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而且自己已经为其支付了8000元作为补偿,算是仁至义尽了。
家政公司答辩称,自己只是作为中介的角色,并无为赵某培训或购买保险的法定义务,而且三方协议中,也无此类约定。赵某拖地期间滑倒摔伤,这是其与孙女士之间的纠纷,与自己无关。
那么赵某的诉求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我们先看孙女士的责任如何:首先根据三方协议的内容来看,家政公司只提供中介服务,因此并非家政服务合同的当事人。在孙女士与赵某之间,形成的是个人劳务关系(或称雇佣关系)。
如果按照2004年最高院出台的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该规定,赵某作为雇员,在拖地期间(雇佣活动)滑倒摔伤,那么孙女士作为雇主,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但该规定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即夸大了雇主责任,而忽略了雇员的自身过错问题。结合本案的情形,大概也能看得很明显。按此规定,即便赵某是故意摔倒碰瓷的,孙女士也得赔偿。
也是考虑于此,故在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侵权责任法》中,对此有了调整,将其修改为: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现行的《民法典》第1192条,也继续沿用了上述规定内容。很明显,该规定将雇主的无过错责任,修改为过错责任。有过错的,承担责任;无过错的,便不担责。(双方均无过错的,那就涉及到公平原则了)
据此,法院认为,赵某作为专门的家政人员,在从事家政服务期间,应当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尤其是在拖地期间,理应意识到地板湿滑的潜在风险。
而且该风险,并非孙女士要求其提供超出约定的工作内容所致,也非孙女士提供的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所致,而是赵某提供劳务的行为,导致该风险的存在。
另外,赵某不听劝告,光着脚拖地,无疑增加了该风险,最终导致意外的发生。因此赵某应当承担此次事件的全部责任。孙女士虽系接受劳务一方,但并无过错,故无需担责。
至于孙女士向赵某支付的8000元,系其自愿处分行为,也是基于人道主义的补偿,法院予以确认,并予以肯定。
至于家政公司的责任,其仅提供了中介服务,且该服务已经履行完毕。而且赵某提供的仅为一般家政服务,并无特殊的上岗培训法定要求,也非为其购买保险的法定或约定义务方,故家政公司也无需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驳回了赵某的全部诉求。
对于本案,您有什么看法或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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