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剩4天!报名抓紧时间!】6月2日,长春市人社局发布《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本次计划招聘596名编制外工作人员。
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中共长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2022〕第12次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要求,为有效解决我市防疫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力量不足”问题,提升防疫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保障”及“哨点”作用,达到“平战结合、储备人才”的目的,经研究决定,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7个县(市)区的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66个岗位,计划招聘596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其中绿园区计划招聘17人、榆树市计划招聘68人、农安县计划招聘60人、经开区计划招聘117人、长春新区计划招聘121人、净月区计划招聘97人、汽开区计划招聘11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2日至2004年6月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6月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相关条件;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各县(市)区负责审核、解释;
3.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说明;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通过网站、网络邮箱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通过网站报名的地区:
榆树市报名网址:
https://t.cn/A6XQUjKS
经开区报名网址:
www.cctalent.com
净月区报名网址:
//zhaopin.jingyue.gov.cn/
汽开区报名网址:
https://t.cn/A6Xzje1W
2.通过网络邮箱报名的地区:
农安县报名邮箱:narsjsyk@163.com
报名时间:2022年6月3日9:00至2022年6月7日16:00。
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个人照片、附件材料等相关信息,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各县(市)区依据岗位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
考试实行承诺制,考生对自己所填报信息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报名要求
1.考生只允许报考《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1个招聘岗位,不可以将报名表投递给多家招聘单位;
2.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与学校核对专业名称后再进行申报;
4.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负责组织,考试初筛、考试方式等信息由各县(市)区确定并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受疫情影响,体检和考察工作暂缓进行,待疫情稳定后再进行体检和考察工作。
体检时间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对其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合同。
六、公示
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各县(市)区政府官网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具体聘用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
八、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各县(市)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
(二)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各县(市)区联系。
(三)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通过网络邮箱报名的考生,填报报名表格时,使用个人近期蓝底免冠照片,手写签名后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九、政策咨询
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纪检监督电话详见《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日
来源: 长春市人社局
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中共长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2022〕第12次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要求,为有效解决我市防疫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力量不足”问题,提升防疫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保障”及“哨点”作用,达到“平战结合、储备人才”的目的,经研究决定,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7个县(市)区的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66个岗位,计划招聘596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其中绿园区计划招聘17人、榆树市计划招聘68人、农安县计划招聘60人、经开区计划招聘117人、长春新区计划招聘121人、净月区计划招聘97人、汽开区计划招聘11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2日至2004年6月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6月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相关条件;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各县(市)区负责审核、解释;
3.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说明;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通过网站、网络邮箱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通过网站报名的地区:
榆树市报名网址:
https://t.cn/A6XQUjKS
经开区报名网址:
www.cctalent.com
净月区报名网址:
//zhaopin.jingyue.gov.cn/
汽开区报名网址:
https://t.cn/A6Xzje1W
2.通过网络邮箱报名的地区:
农安县报名邮箱:narsjsyk@163.com
报名时间:2022年6月3日9:00至2022年6月7日16:00。
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个人照片、附件材料等相关信息,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各县(市)区依据岗位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
考试实行承诺制,考生对自己所填报信息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报名要求
1.考生只允许报考《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1个招聘岗位,不可以将报名表投递给多家招聘单位;
2.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与学校核对专业名称后再进行申报;
4.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负责组织,考试初筛、考试方式等信息由各县(市)区确定并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受疫情影响,体检和考察工作暂缓进行,待疫情稳定后再进行体检和考察工作。
体检时间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对其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合同。
六、公示
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各县(市)区政府官网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具体聘用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
八、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各县(市)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
(二)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各县(市)区联系。
(三)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通过网络邮箱报名的考生,填报报名表格时,使用个人近期蓝底免冠照片,手写签名后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九、政策咨询
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纪检监督电话详见《长春市疾病防控及基层卫生服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日
来源: 长春市人社局
【陕亮十年(七)丨筑起三秦百姓的幸福“安居梦”】#陕亮十年##大美陕西# 惠泽居公租房小区地处西安灞河西岸,灰白相间的高层住宅楼群与西安奥体中心隔河相望,小区周边自然风景优美,交通出行便捷,购物消费便利。这是陕西省目前最大的公租房小区,为部分低收入人群和新毕业大学生解决了居住难题。目前小区入住率达98%以上。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从古至今,住房一直承载着人们的期冀和憧憬,人人都希望能够“住有所居”。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陕西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住房保障面临新的需求和压力。居民入住各类保障性住房145.35万套,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634个,80多万棚户区居民“出棚入楼”……十年来,陕西下大力气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让群众“住有所居、住得舒心”,让千家万户共圆幸福的“安居梦”。
美好的人居环境是幸福生活的重要一环,在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中,住房建设更是城市发展“扩张”的先行力量。十年来,陕西省不断完善和建设人民群众的安居体系,通过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共建美好家园,共享幸福生活。
春燕衔枝
陕西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
十年来,陕西省城镇住房条件明显改善。陕西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由“十二五”末的31.3平方米增长至38.8平方米。2021年全省累计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5235.7万平方米。陕西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乱象专项行动,切实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为了改善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陕西始终大力发展住房保障事业,其中西安市作为人口净流入大城市,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40个试点城市之一。十年间,陕西保障性住房规模不断增加,其中“十三五”时期陕西省累计分配入住各类保障性住房145.35万套,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3%,排名全国前列。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投资229.64亿元,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0239套。在实现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历史时期,陕西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80多万棚户区居民“出棚入楼”。
十年间,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陕西省城镇化率超过 60%,城市承载力、宜居性和包容度不断增强。全省城市建成区面积由“十二五”末的1016.26平方公里扩展到1372.20平方公里,城市道路总长度新增 3263.83 公里,轨道交通通车里程 232.17 公里,城市公共停车位达到 154.6万个。
而在陕西城镇化的洪流下,建筑产业规模、质量和效益同步提升。陕西建筑产业累计完成总产值3.5万亿元。2021年再创新高,建筑业总产值达9176.4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年均保持在10%以上,建筑业就业农民工占全省外出务工农民工总数始终保持在 20%以上。
在新城市有序发展,稳步推进的同时,老城区的更新升级亦是城市重要的发展任务。如何让“脏乱差”小区变身“洁净美”家园?这十年,不少老旧小区通过改造“重焕新生”。
“小区环境变好了,电梯问题解决了,我们的生活越来越方便、舒适了。”对于老旧小区的改造成果,延安市宝塔区桥沟街道向阳社区的居民给出了自己的答案。由于向阳社区建成早,一直以来,小区内建筑性能退化,配套设施缺失,道路交通拥挤。2019年向阳社区成为宝塔区重点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之一,社区搭建人文景观,配备果蔬超市,建设共享餐厅、康养中心,万众期待的电梯也建成运行,群众的生活更加幸福多彩。
十年间,陕西全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全省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634个,改造数量高居全国第三。2019年以来,陕西省累计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投资近270亿元,持续加大对提升类、完善类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力度,推动建设安全、质量第一,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居住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诉求,也是民生建设的“地基”,只有让群众解除居住的后顾之忧,社会才能平稳高速地发展,不断增加和改善群众住房,是利国利民的大事业,是幸福生活的前行灯。
泽被乡土
陕西打造农村人居“向往的生活”
孟夏时节,绿茵繁盛。绿树掩映成趣,花草随风摇曳,穿村而过的溪水带来阵阵凉爽,这里是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街道的四皓村。走进村内,新时代文明长廊、村史馆、休闲广场,还有一个个用竹篱笆包围着的小菜园、小花园,让往来的游客目不暇接。
太乙近天都,连山接海隅。四皓村因秦汉末年“商山四皓”在此隐居而得名。但是在过去,四皓村的环境还是脏乱差,村民往往是“晴天一身土,雨天两腿泥”。虽然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但藏在深山无人问,显得十分“落寞”。
2019年,四皓村从清洁乡村工作入手,开展了花园乡村建设。原来的垃圾倾倒点“摇身一变”,成为了景色优美的小公园;旧木料、烂轮胎、稻草等废料“变废为宝”,成为了花草繁茂的花坛;100余件老物件“重焕新生”,成为了村史馆的展品。从2019年清洁乡村工作起步到2021年成功申报国家AA级乡村旅游景区和西安市美丽庭院示范村,四皓村仅用了三年。
生活环境好了,生活质量还要提高。四皓村建立了认领田园、精品民宿等特色品牌,打造教育研学、音乐创作基地、亲子互动营地等新业态,为村民创造了更多就业岗位。三年下来,全村人年均增加收入1万余元,群众不离土、不离乡,在家门口就赚到了钱。
四皓村的“华丽转型”,其实是陕西省十年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一个缩影,也是美丽乡村赋能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
“十三五”期间,陕西省共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4238个,超额完成省政府创建任务。93.96%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完成整治2041处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省级传统村落总数达429 个,其中列入国家级传统村落113 个。
在美丽乡村建设的“抛砖引玉”下,陕西小城镇建设也在持续推进。“十三五”期间,35个重点示范镇和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累计完成投资分别达到590.45、211.38亿元,吸纳非农就业人口 46.32 万人。此外,陕西有128 个镇跻身全国重点镇,14个小城镇进入全国先进小城镇行列。
让乡村更美丽,让农民更幸福。十年来,陕西通过村镇建设,让农民享受到了住建事业的发展红利,有力地推动了城乡融合发展,也为脱贫攻坚奉献了一份住建力量。一幅幅美丽乡村新画卷在三秦大地徐徐展开。未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陕西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陕西将脚踏实地,久久为功,高质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
规划未来
完善住房体系,发展安居城乡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陕西省“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依然将此作为定位,要求进一步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规划》提出,到 2025年,全省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健全完善,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住房租赁市场更加成熟,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增加,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有效缓解。
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规划》提出,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发展长效机制,深化细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措施,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推进西安市“国家第二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建设,2020年至2022年,新增高品质租赁住房不低于12万套(间),其中新建、改建租赁住房不低于6万套(间),盘活存量住房不低于6万套(间),培育规模化、规范化住房租赁企业总量不低于20家,基本建成信息共享、便民高效、监管有力的住房租赁服务平台。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并举,加大租赁补贴保障力度,切实保障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居住问题。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科学制定共有产权住房筹集计划,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共有产权住房建设。
《规划》明确,要从提高住房建设品质,推动住房发展方式转型,提升住宅小区配套设施,推进全装修住房建设等方面着手,全面提升城镇住房品质。加强“人性化”居住建筑设计,大力发展绿色住宅,推动建立一批绿色示范住宅小区。因地制宜分层分类推进社区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设施建设和管理,完善水暖气路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打造“居住有空间、设施有配套、活动有场地、环境有质量、服务有保障、社区有活力、生活有品质、幸福有温度”的“八有”社区。
广大的乡村也要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示范工程。《规划》要求,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深入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示范工程建设。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全面硬化提升村庄道路,加强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提升自来水普及率,健全卫生室、党建活动室、文体活动场所等服务设施,整治提升村容村貌。
未来,陕西省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新期待,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城乡人居环境,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具体、更加充实、更可持续,为打造城乡幸福人居的新征程不断奋进。#5月最后1天# https://t.cn/A6XlTFsk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从古至今,住房一直承载着人们的期冀和憧憬,人人都希望能够“住有所居”。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陕西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住房保障面临新的需求和压力。居民入住各类保障性住房145.35万套,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634个,80多万棚户区居民“出棚入楼”……十年来,陕西下大力气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让群众“住有所居、住得舒心”,让千家万户共圆幸福的“安居梦”。
美好的人居环境是幸福生活的重要一环,在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中,住房建设更是城市发展“扩张”的先行力量。十年来,陕西省不断完善和建设人民群众的安居体系,通过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共建美好家园,共享幸福生活。
春燕衔枝
陕西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
十年来,陕西省城镇住房条件明显改善。陕西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由“十二五”末的31.3平方米增长至38.8平方米。2021年全省累计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5235.7万平方米。陕西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乱象专项行动,切实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为了改善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陕西始终大力发展住房保障事业,其中西安市作为人口净流入大城市,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40个试点城市之一。十年间,陕西保障性住房规模不断增加,其中“十三五”时期陕西省累计分配入住各类保障性住房145.35万套,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3%,排名全国前列。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投资229.64亿元,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0239套。在实现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历史时期,陕西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80多万棚户区居民“出棚入楼”。
十年间,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陕西省城镇化率超过 60%,城市承载力、宜居性和包容度不断增强。全省城市建成区面积由“十二五”末的1016.26平方公里扩展到1372.20平方公里,城市道路总长度新增 3263.83 公里,轨道交通通车里程 232.17 公里,城市公共停车位达到 154.6万个。
而在陕西城镇化的洪流下,建筑产业规模、质量和效益同步提升。陕西建筑产业累计完成总产值3.5万亿元。2021年再创新高,建筑业总产值达9176.4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年均保持在10%以上,建筑业就业农民工占全省外出务工农民工总数始终保持在 20%以上。
在新城市有序发展,稳步推进的同时,老城区的更新升级亦是城市重要的发展任务。如何让“脏乱差”小区变身“洁净美”家园?这十年,不少老旧小区通过改造“重焕新生”。
“小区环境变好了,电梯问题解决了,我们的生活越来越方便、舒适了。”对于老旧小区的改造成果,延安市宝塔区桥沟街道向阳社区的居民给出了自己的答案。由于向阳社区建成早,一直以来,小区内建筑性能退化,配套设施缺失,道路交通拥挤。2019年向阳社区成为宝塔区重点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之一,社区搭建人文景观,配备果蔬超市,建设共享餐厅、康养中心,万众期待的电梯也建成运行,群众的生活更加幸福多彩。
十年间,陕西全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全省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634个,改造数量高居全国第三。2019年以来,陕西省累计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投资近270亿元,持续加大对提升类、完善类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力度,推动建设安全、质量第一,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居住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诉求,也是民生建设的“地基”,只有让群众解除居住的后顾之忧,社会才能平稳高速地发展,不断增加和改善群众住房,是利国利民的大事业,是幸福生活的前行灯。
泽被乡土
陕西打造农村人居“向往的生活”
孟夏时节,绿茵繁盛。绿树掩映成趣,花草随风摇曳,穿村而过的溪水带来阵阵凉爽,这里是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街道的四皓村。走进村内,新时代文明长廊、村史馆、休闲广场,还有一个个用竹篱笆包围着的小菜园、小花园,让往来的游客目不暇接。
太乙近天都,连山接海隅。四皓村因秦汉末年“商山四皓”在此隐居而得名。但是在过去,四皓村的环境还是脏乱差,村民往往是“晴天一身土,雨天两腿泥”。虽然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但藏在深山无人问,显得十分“落寞”。
2019年,四皓村从清洁乡村工作入手,开展了花园乡村建设。原来的垃圾倾倒点“摇身一变”,成为了景色优美的小公园;旧木料、烂轮胎、稻草等废料“变废为宝”,成为了花草繁茂的花坛;100余件老物件“重焕新生”,成为了村史馆的展品。从2019年清洁乡村工作起步到2021年成功申报国家AA级乡村旅游景区和西安市美丽庭院示范村,四皓村仅用了三年。
生活环境好了,生活质量还要提高。四皓村建立了认领田园、精品民宿等特色品牌,打造教育研学、音乐创作基地、亲子互动营地等新业态,为村民创造了更多就业岗位。三年下来,全村人年均增加收入1万余元,群众不离土、不离乡,在家门口就赚到了钱。
四皓村的“华丽转型”,其实是陕西省十年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一个缩影,也是美丽乡村赋能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
“十三五”期间,陕西省共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4238个,超额完成省政府创建任务。93.96%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完成整治2041处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省级传统村落总数达429 个,其中列入国家级传统村落113 个。
在美丽乡村建设的“抛砖引玉”下,陕西小城镇建设也在持续推进。“十三五”期间,35个重点示范镇和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累计完成投资分别达到590.45、211.38亿元,吸纳非农就业人口 46.32 万人。此外,陕西有128 个镇跻身全国重点镇,14个小城镇进入全国先进小城镇行列。
让乡村更美丽,让农民更幸福。十年来,陕西通过村镇建设,让农民享受到了住建事业的发展红利,有力地推动了城乡融合发展,也为脱贫攻坚奉献了一份住建力量。一幅幅美丽乡村新画卷在三秦大地徐徐展开。未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陕西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陕西将脚踏实地,久久为功,高质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
规划未来
完善住房体系,发展安居城乡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陕西省“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依然将此作为定位,要求进一步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规划》提出,到 2025年,全省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健全完善,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住房租赁市场更加成熟,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增加,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有效缓解。
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规划》提出,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发展长效机制,深化细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措施,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推进西安市“国家第二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建设,2020年至2022年,新增高品质租赁住房不低于12万套(间),其中新建、改建租赁住房不低于6万套(间),盘活存量住房不低于6万套(间),培育规模化、规范化住房租赁企业总量不低于20家,基本建成信息共享、便民高效、监管有力的住房租赁服务平台。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并举,加大租赁补贴保障力度,切实保障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居住问题。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科学制定共有产权住房筹集计划,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共有产权住房建设。
《规划》明确,要从提高住房建设品质,推动住房发展方式转型,提升住宅小区配套设施,推进全装修住房建设等方面着手,全面提升城镇住房品质。加强“人性化”居住建筑设计,大力发展绿色住宅,推动建立一批绿色示范住宅小区。因地制宜分层分类推进社区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设施建设和管理,完善水暖气路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打造“居住有空间、设施有配套、活动有场地、环境有质量、服务有保障、社区有活力、生活有品质、幸福有温度”的“八有”社区。
广大的乡村也要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示范工程。《规划》要求,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深入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示范工程建设。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全面硬化提升村庄道路,加强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提升自来水普及率,健全卫生室、党建活动室、文体活动场所等服务设施,整治提升村容村貌。
未来,陕西省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新期待,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城乡人居环境,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具体、更加充实、更可持续,为打造城乡幸福人居的新征程不断奋进。#5月最后1天# https://t.cn/A6XlTFsk
关于有序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鉴于目前我市疫情形势总体稳定,为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以最小代价实现最大防控成果,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自https://t.cn/A6XOczSV ,钢都街道金域华庭小区18号楼、富华家园小区5号楼6号楼,丽华春城小区34号楼,金桥街道办事处金屯村,官屯镇山嘴村,汤池镇二道河村、三元井村、前汤池村、东苇子峪村,百寨街道办事处南开新村小区、工农新村小区4号楼继续实施封控区管理;其它区域均调整为防范区,人员有序流动。各行业领域逐步有条件有序复工复产。原有交通管控措施不变,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按照《大石桥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有序恢复工业企业(含农事企业)运行。拟恢复生产的企业要在保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从业人员无风险的前提下,向属地开发区、镇街提出申请,经审核无误后,报市工信局审批备案,方可复工。企业要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能实行闭环管理的实行闭环管理,不能实行闭环管理的采取“两点一线”管理模式,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决守住风险边界。同时,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具体责任人,恢复生产必须在确保安全前提下进行。对未按《大石桥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立即予以关停整改,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法依规追究企业相关责任。
三、按照《大石桥市商贸流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稳妥恢复民生保障服务业运行,电影院、棋牌室、美容院、足浴店、浴室、歌舞厅、健身房、游泳馆、酒吧、网吧、游戏游艺娱乐厅等非生活必须密闭场所继续暂停开放。商超、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限流50%,各类餐饮机构不允许堂食,只提供外卖服务,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未按《大石桥市商贸流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坚决予以关停整改。
四、落实好《大石桥市统筹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工作指导意见》,在统筹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抢抓农时,全力做好农事生产各项工作。要加快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储备、下摆,强化技术指导服务,为全年粮食丰收打好基础。
五、对行程码带*号的域外入(返)桥货车司乘人员在体温检测正常且“两码一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符合要求的,要由交通服务站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快速信息登记,做好驾驶室封闭,及时放行,同时向目的地所在镇街横传信息,实行点对点运输,实现全程闭环管理。对行程码不带*号的入(返)桥货车司乘人员,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的,要直接放行,确保货运通道畅通。
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逐步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在保证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尽量压缩办公人员,带头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自我防护,加强环境消杀和人员管理,确保各单位安全平稳运转。特别是窗口单位,要精准管控,实施限流管理,减少人员聚集,最大限度降低风险。食堂继续停止堂食,实行分餐制。
七、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业务继续暂停经营,所有宗教场所继续暂停开放,禁止燃放鞭炮,暂缓开放景区景点,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继续关停,福利院、养老院、监所、精神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继续实行原管控措施。
八、严格限制并管理聚集性活动。停办大型活动、论坛、会议等,广场、公园等活动场所继续暂停娱乐、歌舞、演出等活动,城乡集市、马路市场继续暂时关闭,全市范围内继续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全市殡葬服务机构继续取消遗体告别仪式、压减守灵人员,停止住宿、餐饮等服务,婚姻登记继续实行预约制度,实施分流办理。
九、全市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托幼机构)继续停办;各类培训机构继续停止线下营业。
十、继续停止公交车(线路班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车辆运营。
十一、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定,积极配合防疫工作,主动减少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尽量“两点一线”,避免集聚,非必要不跨镇街流动,不出防范区。非必要不离桥、不出营,不到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需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报备批准后,并持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外出。
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人员,非必要暂缓来(返)桥。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桥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律严格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重点关注地区来(返)桥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桥后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14天。低风险地区来(返)桥人员,需持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桥后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隐瞒行程不报备、不进行核酸检测、不执行防控措施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市交通服务站对本地行驶客车司乘人员查验行程码和健康码,符合要求的,即可通行;对域外入返桥客车司乘人员查验“两码一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并现场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后,予以通行。
十二、居家隔离人员及同住人实施原管控措施不变,需配合落实好相应居家管控措施,自觉做到“足不出户”。
十三、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和常态化核酸检测。具体参照《大石桥市常态化核酸筛查工作实施方案》执行。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按照有关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设立便民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每周开展1次全域全民核酸检测。
十四、感谢全市广大居民群众自疫情发生以来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对于肆意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误导舆论,造成群众恐慌等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或故意隐瞒、伪造行程等行为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的,将严格执行严查、严管、严打、严防的“四严”措施,对涉疫违法犯罪始终做到“零容忍”,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处理。
大石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28日
鉴于目前我市疫情形势总体稳定,为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以最小代价实现最大防控成果,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自https://t.cn/A6XOczSV ,钢都街道金域华庭小区18号楼、富华家园小区5号楼6号楼,丽华春城小区34号楼,金桥街道办事处金屯村,官屯镇山嘴村,汤池镇二道河村、三元井村、前汤池村、东苇子峪村,百寨街道办事处南开新村小区、工农新村小区4号楼继续实施封控区管理;其它区域均调整为防范区,人员有序流动。各行业领域逐步有条件有序复工复产。原有交通管控措施不变,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按照《大石桥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有序恢复工业企业(含农事企业)运行。拟恢复生产的企业要在保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从业人员无风险的前提下,向属地开发区、镇街提出申请,经审核无误后,报市工信局审批备案,方可复工。企业要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能实行闭环管理的实行闭环管理,不能实行闭环管理的采取“两点一线”管理模式,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决守住风险边界。同时,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具体责任人,恢复生产必须在确保安全前提下进行。对未按《大石桥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立即予以关停整改,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法依规追究企业相关责任。
三、按照《大石桥市商贸流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稳妥恢复民生保障服务业运行,电影院、棋牌室、美容院、足浴店、浴室、歌舞厅、健身房、游泳馆、酒吧、网吧、游戏游艺娱乐厅等非生活必须密闭场所继续暂停开放。商超、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限流50%,各类餐饮机构不允许堂食,只提供外卖服务,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未按《大石桥市商贸流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坚决予以关停整改。
四、落实好《大石桥市统筹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工作指导意见》,在统筹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抢抓农时,全力做好农事生产各项工作。要加快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储备、下摆,强化技术指导服务,为全年粮食丰收打好基础。
五、对行程码带*号的域外入(返)桥货车司乘人员在体温检测正常且“两码一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符合要求的,要由交通服务站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快速信息登记,做好驾驶室封闭,及时放行,同时向目的地所在镇街横传信息,实行点对点运输,实现全程闭环管理。对行程码不带*号的入(返)桥货车司乘人员,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的,要直接放行,确保货运通道畅通。
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逐步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在保证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尽量压缩办公人员,带头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自我防护,加强环境消杀和人员管理,确保各单位安全平稳运转。特别是窗口单位,要精准管控,实施限流管理,减少人员聚集,最大限度降低风险。食堂继续停止堂食,实行分餐制。
七、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业务继续暂停经营,所有宗教场所继续暂停开放,禁止燃放鞭炮,暂缓开放景区景点,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继续关停,福利院、养老院、监所、精神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继续实行原管控措施。
八、严格限制并管理聚集性活动。停办大型活动、论坛、会议等,广场、公园等活动场所继续暂停娱乐、歌舞、演出等活动,城乡集市、马路市场继续暂时关闭,全市范围内继续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全市殡葬服务机构继续取消遗体告别仪式、压减守灵人员,停止住宿、餐饮等服务,婚姻登记继续实行预约制度,实施分流办理。
九、全市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托幼机构)继续停办;各类培训机构继续停止线下营业。
十、继续停止公交车(线路班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车辆运营。
十一、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定,积极配合防疫工作,主动减少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尽量“两点一线”,避免集聚,非必要不跨镇街流动,不出防范区。非必要不离桥、不出营,不到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需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报备批准后,并持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外出。
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人员,非必要暂缓来(返)桥。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桥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律严格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重点关注地区来(返)桥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桥后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14天。低风险地区来(返)桥人员,需持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桥后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隐瞒行程不报备、不进行核酸检测、不执行防控措施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市交通服务站对本地行驶客车司乘人员查验行程码和健康码,符合要求的,即可通行;对域外入返桥客车司乘人员查验“两码一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并现场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后,予以通行。
十二、居家隔离人员及同住人实施原管控措施不变,需配合落实好相应居家管控措施,自觉做到“足不出户”。
十三、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和常态化核酸检测。具体参照《大石桥市常态化核酸筛查工作实施方案》执行。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按照有关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设立便民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每周开展1次全域全民核酸检测。
十四、感谢全市广大居民群众自疫情发生以来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对于肆意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误导舆论,造成群众恐慌等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或故意隐瞒、伪造行程等行为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的,将严格执行严查、严管、严打、严防的“四严”措施,对涉疫违法犯罪始终做到“零容忍”,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处理。
大石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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