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
当这个城市处于静态模式下
所有的喧器都远离而去
晚饭后绕开市中心
择一条偏僻小路
来一次区外傍晚骑行
微风在身旁轻抚
秋日凉爽的愉悦尽收心底
给日常繁杂的心灵一次彻底清扫
偶尔拧动脚踏车叮咚叮咚的声响
引来一只草丛中奔来的野狗
它满眼期待的望着我
我略有畏怯的望着它
彼此眼神善意而柔和
明了心意
它始终没往前靠近
而我也加快步伐冲次而过
算是这一天平淡而温暖的邂逅
当这个城市处于静态模式下
所有的喧器都远离而去
晚饭后绕开市中心
择一条偏僻小路
来一次区外傍晚骑行
微风在身旁轻抚
秋日凉爽的愉悦尽收心底
给日常繁杂的心灵一次彻底清扫
偶尔拧动脚踏车叮咚叮咚的声响
引来一只草丛中奔来的野狗
它满眼期待的望着我
我略有畏怯的望着它
彼此眼神善意而柔和
明了心意
它始终没往前靠近
而我也加快步伐冲次而过
算是这一天平淡而温暖的邂逅
芹兰✖️你
本来只想简单发点青提芹兰疯,没想到写个粗糙的小故事
路
1999年,你16岁那年的夏天,你们这个又小又偏镇子里进驻了一个四五人的考察队,镇上本来想给他们安排招待所,可来回奔波太远了,日里又晒,再早出晚归干不了多少活,镇长想了个办法,给老乡点钱,选了几个还过得去的屋子,就近住进了村里。听你们村村长说是中////央来的,要给咱们修路,路修好了,人和东西也就能走出去了,咱们这儿也就富起来了。奔着能富起来的念头,村里人看着这些人都像看土地庙里的土地一样崇敬。你家里条件差,电都没拉上,夜里就两盏煤油灯。但是你是村里最争气的那批孩子之一,考上了县里的中专,等毕了业就能去市里挣钱了。队里的两个女生被安排住在你家隔壁的屋子,是个25岁不到的寡妇家里,男人下矿死了,赔了好大一笔钱,每个月还有抚恤金。你家和寡妇家关系很好,没事帮她家修修房子扛扛米面什么的,你也获得了晚上去她家写作业的机会,她家有电灯。
考察队每天出发的都很早,回来的却很晚,有时候踏着彩霞夕阳,有时候披着星辉月光,风尘仆仆,背着大包,很瘦,眼睛闪闪发亮。你在门口望见过他们回来,只那么一次,他们三两并肩而走,在不同的人家门口挥手分别,好像是青春洋溢的大学生,像你在省城里见到的。哦对,你最远就去过省城,是上学的时候校长带着你去接来支教的大学生老师。
考察队里有个女生留着长发,高高扎起马尾,像是他们为首的那一位。你隐约听见他们叫她lan。lan,你不知道是哪个lan,是兰花还是花篮。
寡妇家的孩子入秋就要上小学了,她来你家磕磕绊绊地问能不能请你去提前教一教她的孩子,你答应了,白天去地里帮完忙,晚上就去教她的小孩。你又问,怎么不请考察队的人教,寡妇连忙摆手,说人家是大能人,怎么能劳烦人家,而且回来太晚太累,不忍心。
那天晚上,你第一次认识岚。你第一次见城里的姑娘,这么漂亮的姑娘。岚跟你们这里的人不一样,薄的像一张纸,你伸手就能把她折起来,总是昂着头走路,常年在外奔波晒的有一点小麦色,但是依旧闪着光。
吃完饭你到寡妇家当门里去教他孩子识字,你小学一年级的课本还细心的保留着。小孩子学的很快,拼音已经差不多了,你开始教他一些字。
岚那天回来的早,擦着头在你们身边看了一会,你闻到她身上的皂角香,笔差点要拿不住,声音都在发抖。
忽然她开口说,这个字念的不对。
老师就是这么教的,怎么会不对。你急着争辩,不想在她面前矮一截,脸涨得通红,握着笔的关节都在泛白。
她轻轻笑了,笑得很温柔,反手把毛巾搭载脖子上,微微俯身一只手指着字,一只手搁在你的头顶,说率是个多音字,在这里读率,草率。
这人离你那样近,身体压着你的肩膀,发尾没干的水珠滴进你的领口里,顺着你脖颈划过你胸口的沟壑,那里才刚刚长大,在你心里浇出一片火海,身子却冷的打了个寒颤。她发现了,赶紧用毛巾的一角替你擦干净水痕。
余光撇到她的手,骨节分明,纤细修长,你羞得把自己因为做农活变得粗大肿胀甚至长着茧的手缩到书底下,不想让她瞧见。就像今晚你听到她说着标准的普通话,那种在收音机里才能听到的腔调而感到羞愧一样。她坐到你旁边,和你坐在一条长凳上,教你和寡妇的孩子重新学拼音。
你问她叫什么名字
她说她叫岚,山风岚
你一开始把山写在了风的左边,她又笑了,站起身握着你的手一笔一画写下自己的名字,她笑起来好好看,像她手一样柔软。
每天晚上你都来教课,有时候学语文有时候学数学,你英语很差,考试的时候吃了大亏。毕竟你们是个小镇,也没能留住那个身兼英语物理化学的支教老师。
考察队在这里的日子久了,神圣的光环慢慢褪去,村里人也开始茶余饭后谈论起他们。从村里人口里你知道,岚她比寡妇还大一点,在这个村子里其实像你这个年纪就要准备找人嫁了,要不寡妇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孩子。幸运的是你读书好,村子里不把你当普通的女娃娃。寡妇跟你说岚没结过婚,一副讳莫如深的样子。
有时候你们会碰到岚,岚回来的早就会坐在你身边听你教课,有时候也会教一些英语音标给你们,都是一样的皂角,可是岚的香气跟大家都不一样。你总是走神,岚就用手指点在你的额头,微微嘟嘴,假装生气。偶尔和她同行的另一个女生也在,那时候她们就会讲一些别的风土人情的故事给你们。她们坐在一起的时候必然要十指紧扣拉着手,太困了同行的女生就把下巴搁在岚的肩膀上双手环住她的腰闭着眼听她给你们讲课。你觉得刺眼,低头只看纸上的字符。
你觉得她们两个人之间有些说不清的东西,可你不懂。
有一天岚到地里来找你爹妈,问他们地里的活没那忙了,他们那边缺人手,给你工钱能不能让你和他们一起。你不知道岚是怎么找到你的,只记得岚戴着草帽,穿着蓝色的工装裤逆着光把你从地里拉出来。
岚让你来是让你带路的,测绘要往山里走,岚说要修一条长长的路,要架桥,要开洞,要能连接每一个山头,让山里的所有人都能到外面的世界。工作的时候你帮不上什么忙,你不会架架子,你也不会看点,你只能坐在土堆上看岚指挥大家忙碌,有时候那个女生也会和岚交谈,每每此时,心里那种原来她们才是一个世界的人的自卑感都会压得你喘不过气。
16岁,1999年乡间的你没念过写爱情的书,但你已经感受过得不到的苦。
考察队要走了,他们要带着厚厚的图纸回遥远的地方。人分两拨走,岚和另外一个男生殿后。
岚说晚上让你去找她一趟,有东西要给你。
你不知道晚上是指哪个时间,究竟是指太阳落了的时候,还是吃完晚饭的时候。等你估摸着差不多的时候去敲岚的房门,里面的人问明白是你后让你进来。
岚在洗澡。
热水熏得她脸红扑扑。
岚笑着招呼你进来,把毛巾递给你让你帮她擦擦后背。她的后背和你们做惯了农活的后背不一样,你想了半天,只能想出来一个词,精致。
你们都瘦,可是岚的瘦是带着诱惑的瘦,带着欲望的瘦,水珠从后颈一直落到股沟,就像你的吞下去的口水。
擦干身上岚从水盆里出来,随意裹了一件大的外套,余一双长腿在你眼前晃。
最后她留给你一本书。
岚走了。
村里的路修了好几年,修成的那天老镇长特意请了岚回来参加奠基仪式。你终于又见到她。岚这些年不再在外面跑了,养白了一些。天很热,她穿着一身修身的白色长裙,汗依旧止不住的往下掉。你的目光随着她脸上的汗珠一直滑到她的裙子里。你在外面的这些年,不仅自考了大学,也体验过了爱请,原来那时候的痛源于爱。
你没想到岚还记得你,奠基仪式结束后她换了一身衣服请你带她到处走走。明明是绿色,却没带给你清凉,你不敢看她,终于懂了什么叫从此不敢看观音。
她请你帮她在树下拍一张照片,双手遮在头顶,展露出好看的腰线。她看像镜头的目光,像是在看阔别许久的恋人。
你鼓起勇气问她还是一个人嘛。
她愣了一下,说如果是回答别人,她会说依旧如故,但是面对你,她只能摇头。
你心中了然。
后来,这张照片她寄给你一份。
你们再也没见过。
多年后你踏上了和她一样的道路,你也终于从边陲小镇跨过了省会,来到了村里人叫做中///////央的地方。岚已经不在这里了,有同事说她和爱人一起出国了,有同事说她被开除。可这些都不重要了,你也有了你自己的路。
本来只想简单发点青提芹兰疯,没想到写个粗糙的小故事
路
1999年,你16岁那年的夏天,你们这个又小又偏镇子里进驻了一个四五人的考察队,镇上本来想给他们安排招待所,可来回奔波太远了,日里又晒,再早出晚归干不了多少活,镇长想了个办法,给老乡点钱,选了几个还过得去的屋子,就近住进了村里。听你们村村长说是中////央来的,要给咱们修路,路修好了,人和东西也就能走出去了,咱们这儿也就富起来了。奔着能富起来的念头,村里人看着这些人都像看土地庙里的土地一样崇敬。你家里条件差,电都没拉上,夜里就两盏煤油灯。但是你是村里最争气的那批孩子之一,考上了县里的中专,等毕了业就能去市里挣钱了。队里的两个女生被安排住在你家隔壁的屋子,是个25岁不到的寡妇家里,男人下矿死了,赔了好大一笔钱,每个月还有抚恤金。你家和寡妇家关系很好,没事帮她家修修房子扛扛米面什么的,你也获得了晚上去她家写作业的机会,她家有电灯。
考察队每天出发的都很早,回来的却很晚,有时候踏着彩霞夕阳,有时候披着星辉月光,风尘仆仆,背着大包,很瘦,眼睛闪闪发亮。你在门口望见过他们回来,只那么一次,他们三两并肩而走,在不同的人家门口挥手分别,好像是青春洋溢的大学生,像你在省城里见到的。哦对,你最远就去过省城,是上学的时候校长带着你去接来支教的大学生老师。
考察队里有个女生留着长发,高高扎起马尾,像是他们为首的那一位。你隐约听见他们叫她lan。lan,你不知道是哪个lan,是兰花还是花篮。
寡妇家的孩子入秋就要上小学了,她来你家磕磕绊绊地问能不能请你去提前教一教她的孩子,你答应了,白天去地里帮完忙,晚上就去教她的小孩。你又问,怎么不请考察队的人教,寡妇连忙摆手,说人家是大能人,怎么能劳烦人家,而且回来太晚太累,不忍心。
那天晚上,你第一次认识岚。你第一次见城里的姑娘,这么漂亮的姑娘。岚跟你们这里的人不一样,薄的像一张纸,你伸手就能把她折起来,总是昂着头走路,常年在外奔波晒的有一点小麦色,但是依旧闪着光。
吃完饭你到寡妇家当门里去教他孩子识字,你小学一年级的课本还细心的保留着。小孩子学的很快,拼音已经差不多了,你开始教他一些字。
岚那天回来的早,擦着头在你们身边看了一会,你闻到她身上的皂角香,笔差点要拿不住,声音都在发抖。
忽然她开口说,这个字念的不对。
老师就是这么教的,怎么会不对。你急着争辩,不想在她面前矮一截,脸涨得通红,握着笔的关节都在泛白。
她轻轻笑了,笑得很温柔,反手把毛巾搭载脖子上,微微俯身一只手指着字,一只手搁在你的头顶,说率是个多音字,在这里读率,草率。
这人离你那样近,身体压着你的肩膀,发尾没干的水珠滴进你的领口里,顺着你脖颈划过你胸口的沟壑,那里才刚刚长大,在你心里浇出一片火海,身子却冷的打了个寒颤。她发现了,赶紧用毛巾的一角替你擦干净水痕。
余光撇到她的手,骨节分明,纤细修长,你羞得把自己因为做农活变得粗大肿胀甚至长着茧的手缩到书底下,不想让她瞧见。就像今晚你听到她说着标准的普通话,那种在收音机里才能听到的腔调而感到羞愧一样。她坐到你旁边,和你坐在一条长凳上,教你和寡妇的孩子重新学拼音。
你问她叫什么名字
她说她叫岚,山风岚
你一开始把山写在了风的左边,她又笑了,站起身握着你的手一笔一画写下自己的名字,她笑起来好好看,像她手一样柔软。
每天晚上你都来教课,有时候学语文有时候学数学,你英语很差,考试的时候吃了大亏。毕竟你们是个小镇,也没能留住那个身兼英语物理化学的支教老师。
考察队在这里的日子久了,神圣的光环慢慢褪去,村里人也开始茶余饭后谈论起他们。从村里人口里你知道,岚她比寡妇还大一点,在这个村子里其实像你这个年纪就要准备找人嫁了,要不寡妇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孩子。幸运的是你读书好,村子里不把你当普通的女娃娃。寡妇跟你说岚没结过婚,一副讳莫如深的样子。
有时候你们会碰到岚,岚回来的早就会坐在你身边听你教课,有时候也会教一些英语音标给你们,都是一样的皂角,可是岚的香气跟大家都不一样。你总是走神,岚就用手指点在你的额头,微微嘟嘴,假装生气。偶尔和她同行的另一个女生也在,那时候她们就会讲一些别的风土人情的故事给你们。她们坐在一起的时候必然要十指紧扣拉着手,太困了同行的女生就把下巴搁在岚的肩膀上双手环住她的腰闭着眼听她给你们讲课。你觉得刺眼,低头只看纸上的字符。
你觉得她们两个人之间有些说不清的东西,可你不懂。
有一天岚到地里来找你爹妈,问他们地里的活没那忙了,他们那边缺人手,给你工钱能不能让你和他们一起。你不知道岚是怎么找到你的,只记得岚戴着草帽,穿着蓝色的工装裤逆着光把你从地里拉出来。
岚让你来是让你带路的,测绘要往山里走,岚说要修一条长长的路,要架桥,要开洞,要能连接每一个山头,让山里的所有人都能到外面的世界。工作的时候你帮不上什么忙,你不会架架子,你也不会看点,你只能坐在土堆上看岚指挥大家忙碌,有时候那个女生也会和岚交谈,每每此时,心里那种原来她们才是一个世界的人的自卑感都会压得你喘不过气。
16岁,1999年乡间的你没念过写爱情的书,但你已经感受过得不到的苦。
考察队要走了,他们要带着厚厚的图纸回遥远的地方。人分两拨走,岚和另外一个男生殿后。
岚说晚上让你去找她一趟,有东西要给你。
你不知道晚上是指哪个时间,究竟是指太阳落了的时候,还是吃完晚饭的时候。等你估摸着差不多的时候去敲岚的房门,里面的人问明白是你后让你进来。
岚在洗澡。
热水熏得她脸红扑扑。
岚笑着招呼你进来,把毛巾递给你让你帮她擦擦后背。她的后背和你们做惯了农活的后背不一样,你想了半天,只能想出来一个词,精致。
你们都瘦,可是岚的瘦是带着诱惑的瘦,带着欲望的瘦,水珠从后颈一直落到股沟,就像你的吞下去的口水。
擦干身上岚从水盆里出来,随意裹了一件大的外套,余一双长腿在你眼前晃。
最后她留给你一本书。
岚走了。
村里的路修了好几年,修成的那天老镇长特意请了岚回来参加奠基仪式。你终于又见到她。岚这些年不再在外面跑了,养白了一些。天很热,她穿着一身修身的白色长裙,汗依旧止不住的往下掉。你的目光随着她脸上的汗珠一直滑到她的裙子里。你在外面的这些年,不仅自考了大学,也体验过了爱请,原来那时候的痛源于爱。
你没想到岚还记得你,奠基仪式结束后她换了一身衣服请你带她到处走走。明明是绿色,却没带给你清凉,你不敢看她,终于懂了什么叫从此不敢看观音。
她请你帮她在树下拍一张照片,双手遮在头顶,展露出好看的腰线。她看像镜头的目光,像是在看阔别许久的恋人。
你鼓起勇气问她还是一个人嘛。
她愣了一下,说如果是回答别人,她会说依旧如故,但是面对你,她只能摇头。
你心中了然。
后来,这张照片她寄给你一份。
你们再也没见过。
多年后你踏上了和她一样的道路,你也终于从边陲小镇跨过了省会,来到了村里人叫做中///////央的地方。岚已经不在这里了,有同事说她和爱人一起出国了,有同事说她被开除。可这些都不重要了,你也有了你自己的路。
#三联美食# “四方食事,不过一碗人间烟火”。从高邮到昆明,从沙岭子再到北京,汪曾祺吃了、做了一辈子顺民菜;写食物,他笔下有风土,心里是乡愁。
1950年,汪曾祺从故宫右掖门搬到东单三条,即是今天的协和医院后身儿,豫王府地。暂别了筒子河边卖艺、修头的手艺人,一下子落入北京的平民市侩。住在这里的人,始终围绕着东单菜市场奔生活,那时候的东单,是一片低矮的灰色旧砖民房,其间是几栋1949年前留下的苏式建筑,显得宏伟,又突兀。
此前的汪曾祺对北京多少是有些不适应的,他说北京寻不见葵,贸然间兴起一种叶片尖小,且带紫色的木耳菜,让没见过“世面”的北京人趋之若鹜。北方人终究是不懂得吃的,甚至从未听闻“藠头”,食品商场偶尔从南方运来些新鲜的薤,排队抢购的南方人让拎着菜篮子的老太太产生出一种莫大的好奇,凡是品尝过藠头的北方同志,闭着眼睛咀嚼不久,便会皱着眉头说:“不好吃,这哪儿有糖蒜好哇。”这会让汪曾祺感到一种失落。
汪曾祺所写的北京菜,大多是用来下饭的家常菜,小菠菜、五香烂蚕豆、扁豆、炒疙瘩、羊蹄、麻豆腐、北豆腐、臭豆腐、鲤鱼,总能让他挑出点儿刺儿来。可唯独对豌豆,他好像情有独钟。
那时的北京四九城,熏炒货摊子林立,堪比今天五步一现的咖啡馆。《异秉》里的王二,也是靠着熏烧生意发的家,炒豌豆和油炸豌豆,是老少咸宜的零嘴儿,二十文、几分钱,便可换来一小包,撒点盐花,边走边嚼,到了家门口,也就消灭干净了。
写了没几段,他便夸耀起南方的豆子来,云南的豌豆尖、四川的豌豆颠、厦门的荷兰甜豌豆是如何在汤中起到去腥提鲜的作用云云;接下来便是吴兴人与日本人画的豌豆,嫣然可爱,美不可言云云。
当然,汪曾祺对于北京豌豆的喜好,更多的是因为“宫廷豌豆黄”,豌豆熬烂,去皮,澄出细沙,加少量白糖,摊开压扁,切成长方形小块,再用刀割出四小方,装盘上桌。人们用牙签扎着吃它,仿佛老百姓也分到了这宫廷里的一杯羹一样。
上世纪80年代前后,汪家搬至甘家口,五口人挤在单元楼两间房里,睡觉要支折叠床。不爱逛街,偏爱菜市场的汪曾祺,在西四的菜市场里恢复了元气,也开始了一段长达十余年的写作高峰,数十篇关于食物的杂文,便是在那个时期创作的。
他若发现市面上没有爆肚可买,就干脆买回生牛肚自己做,手撕筋膜,洗去污物,在碱、醋里浸泡良久。不料,下锅后发现,仍然咬不烂,全家人放下筷子,唯有他自己吃得津津有味。
渐渐的,汪曾祺也迷上了北方的韭菜花。从前在科班里学戏,韭菜花、青椒糊、酱油,拿开水在大木桶里一沏,这就是菜。熬一锅虾米皮大白菜,佐以一碟韭菜花,或臭豆腐,或卤虾酱,就着窝头、贴饼子,在北京的小家户,就是一顿不错的饭食。90年代初,市面上散装的韭菜花几乎不见了,玻璃瓶装的韭菜花,要卖到一块多一瓶,即便如此,汪老认定那是吃涮羊肉必不可少的调料。
韭菜花进了玻璃瓶,便说明涮肉馆子多了起来,市面上的生肉自然也敞开供应了。在《肉食者不鄙》中,他逐一写到镇江肴蹄、淮安菜的狮子头、苏州松鹤楼的名菜腐乳肉、上海的腌笃鲜、苏杭的东坡肉,等等。
他还给《中国烹饪》投稿,自创油条塞肉:油条两股拆开,切成寸半长的小段,拌好猪肉馅,馅中加盐、葱花、姜末,如加少量榨菜末或酱瓜末、川东菜末,亦可;用手指将油条小段的窟窿捅通,将肉馅塞入,逐段下油锅炸至油条挺硬,肉馅已熟,捞出装盘。他形容这菜“嚼之酥脆,油条中有矾,略有涩味,比炸春卷味道好”,并称“这道菜是本人首创,为任何菜谱所不载。很多菜都是馋人瞎琢磨出来的”。
汪曾祺尤爱烤肉,将烤肉、烤鸭、烤白薯,聚称为“三烤”。他喜欢松木或果木的香气,又喜爱劈柴时的豪爽,当然,他也无法抵御肉的滋味,或许在烧烤之间,他更沉迷于那袅袅的烟火之气。
不出意外,他也喜欢观瞧烧烤的人。“老北京人吃烤肉都是自己动手,或焦或嫩,吃一斤还是两斤,全凭乐意。”因为炙子颇高,只能站着烤,或者一只脚踩在长凳上,若是火旺,男人就脱得只穿一件衬衫露怀,解衣盘礴,一边大口吃肉,一边大口喝酒,此情此景很是剽悍豪迈。可如今,“斯文”的烧烤店越开越多,汪曾祺笔下的“武吃者”几近灭绝,他的这一记录,可以刊登在“中国的红色美食名录”上。
汪曾祺也把北京人最常吃的面,写到了点儿上。他在101路公共汽车站旁边,结识了一位闲人老头儿,这位大爷中午吃抻面,晚上吃“拨鱼儿”,他每天的佐料,就是炸酱——只要粮店还有白面卖,而且北京的粮价长期稳定——坐在门口马扎儿上看街。
再后来,随着《闹市闲人》的刊登,汪曾祺搬到了蒲黄榆,彻底远离了胡同生活,不过他仍旧喜欢下厨,做北京菜。由文章可见,他的京菜,也是带有一点儿南方口音的。
19岁离家,直到数十载后才回到家乡,仅凭着记忆和偶尔的探望,汪曾祺写下故乡的食物。高邮的咸鸭蛋是琐碎记忆中的一篇,也是关于故乡记忆中,最活灵活现的一文:孩子兴挂“鸭蛋络子”,端午一早,鸭蛋煮熟了,由孩子自己去挑,挑好了,装在络子里,挂在大襟的纽扣上。这有什么好看呢?然而它是孩子心爱的饰物。鸭蛋络子挂了多半天,什么时候孩子一高兴,就把络子里的鸭蛋掏出来,吃了。这是一种富足的象征,也是童年趣味,不似今天的咸鸭蛋,是偶尔想起的一道辅食而已。
“我走过不少地方,所食鸭蛋多矣,皆不能和高邮的相比。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他又写道,“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高邮咸蛋的黄是通红的,苏北有一道名菜,叫做朱砂豆腐,就是用高邮鸭蛋黄炒的豆腐。我在北京吃的咸鸭蛋,蛋黄是浅黄色的,这叫什么咸鸭蛋呢?”
在汪曾祺的谈吃中,人们见识到了吃醋的山西人,爱吃甜食的广东人,无尽逐臭的长沙火宫殿,金华的竹叶腿,又读到了四川的叙府糟蛋,宁波的瓦楞明蚶,却远不比家乡的炒米、焦屑、咸鸭蛋、咸菜茨菇汤、河鲜、水鸟有滋味,有关马齿苋、蒌蒿、山野的菜,他试图用家乡话来表达一种有关眷恋的情愫。
从最早的科普式小品文,到最后的杂文,汪曾祺前后写了近50篇关于饮食的文章。有关面茶、豆汁的文字,大概是他人生中最后几篇关于吃的文章,刊登在《南方周末》上。所写的食物,也回归简朴。面茶、豆汁,大概是居住在北京有了些年月,才会尝试着与之和解的小吃吧。
每个时代都有它自己的味道,汪曾祺锅里的菜,不卑不亢,他笔下的菜,也毫无抱怨。在今天看来,那些有关滋味的文字,也不会过时,或许那些美文都是永恒的。
话到此处,也想用一个当下流行的词儿去形容一下汪老的文字,那就是“治愈”,那些句子治愈的不只是他的读者,或许也包括三起三落的他本人。
1950年,汪曾祺从故宫右掖门搬到东单三条,即是今天的协和医院后身儿,豫王府地。暂别了筒子河边卖艺、修头的手艺人,一下子落入北京的平民市侩。住在这里的人,始终围绕着东单菜市场奔生活,那时候的东单,是一片低矮的灰色旧砖民房,其间是几栋1949年前留下的苏式建筑,显得宏伟,又突兀。
此前的汪曾祺对北京多少是有些不适应的,他说北京寻不见葵,贸然间兴起一种叶片尖小,且带紫色的木耳菜,让没见过“世面”的北京人趋之若鹜。北方人终究是不懂得吃的,甚至从未听闻“藠头”,食品商场偶尔从南方运来些新鲜的薤,排队抢购的南方人让拎着菜篮子的老太太产生出一种莫大的好奇,凡是品尝过藠头的北方同志,闭着眼睛咀嚼不久,便会皱着眉头说:“不好吃,这哪儿有糖蒜好哇。”这会让汪曾祺感到一种失落。
汪曾祺所写的北京菜,大多是用来下饭的家常菜,小菠菜、五香烂蚕豆、扁豆、炒疙瘩、羊蹄、麻豆腐、北豆腐、臭豆腐、鲤鱼,总能让他挑出点儿刺儿来。可唯独对豌豆,他好像情有独钟。
那时的北京四九城,熏炒货摊子林立,堪比今天五步一现的咖啡馆。《异秉》里的王二,也是靠着熏烧生意发的家,炒豌豆和油炸豌豆,是老少咸宜的零嘴儿,二十文、几分钱,便可换来一小包,撒点盐花,边走边嚼,到了家门口,也就消灭干净了。
写了没几段,他便夸耀起南方的豆子来,云南的豌豆尖、四川的豌豆颠、厦门的荷兰甜豌豆是如何在汤中起到去腥提鲜的作用云云;接下来便是吴兴人与日本人画的豌豆,嫣然可爱,美不可言云云。
当然,汪曾祺对于北京豌豆的喜好,更多的是因为“宫廷豌豆黄”,豌豆熬烂,去皮,澄出细沙,加少量白糖,摊开压扁,切成长方形小块,再用刀割出四小方,装盘上桌。人们用牙签扎着吃它,仿佛老百姓也分到了这宫廷里的一杯羹一样。
上世纪80年代前后,汪家搬至甘家口,五口人挤在单元楼两间房里,睡觉要支折叠床。不爱逛街,偏爱菜市场的汪曾祺,在西四的菜市场里恢复了元气,也开始了一段长达十余年的写作高峰,数十篇关于食物的杂文,便是在那个时期创作的。
他若发现市面上没有爆肚可买,就干脆买回生牛肚自己做,手撕筋膜,洗去污物,在碱、醋里浸泡良久。不料,下锅后发现,仍然咬不烂,全家人放下筷子,唯有他自己吃得津津有味。
渐渐的,汪曾祺也迷上了北方的韭菜花。从前在科班里学戏,韭菜花、青椒糊、酱油,拿开水在大木桶里一沏,这就是菜。熬一锅虾米皮大白菜,佐以一碟韭菜花,或臭豆腐,或卤虾酱,就着窝头、贴饼子,在北京的小家户,就是一顿不错的饭食。90年代初,市面上散装的韭菜花几乎不见了,玻璃瓶装的韭菜花,要卖到一块多一瓶,即便如此,汪老认定那是吃涮羊肉必不可少的调料。
韭菜花进了玻璃瓶,便说明涮肉馆子多了起来,市面上的生肉自然也敞开供应了。在《肉食者不鄙》中,他逐一写到镇江肴蹄、淮安菜的狮子头、苏州松鹤楼的名菜腐乳肉、上海的腌笃鲜、苏杭的东坡肉,等等。
他还给《中国烹饪》投稿,自创油条塞肉:油条两股拆开,切成寸半长的小段,拌好猪肉馅,馅中加盐、葱花、姜末,如加少量榨菜末或酱瓜末、川东菜末,亦可;用手指将油条小段的窟窿捅通,将肉馅塞入,逐段下油锅炸至油条挺硬,肉馅已熟,捞出装盘。他形容这菜“嚼之酥脆,油条中有矾,略有涩味,比炸春卷味道好”,并称“这道菜是本人首创,为任何菜谱所不载。很多菜都是馋人瞎琢磨出来的”。
汪曾祺尤爱烤肉,将烤肉、烤鸭、烤白薯,聚称为“三烤”。他喜欢松木或果木的香气,又喜爱劈柴时的豪爽,当然,他也无法抵御肉的滋味,或许在烧烤之间,他更沉迷于那袅袅的烟火之气。
不出意外,他也喜欢观瞧烧烤的人。“老北京人吃烤肉都是自己动手,或焦或嫩,吃一斤还是两斤,全凭乐意。”因为炙子颇高,只能站着烤,或者一只脚踩在长凳上,若是火旺,男人就脱得只穿一件衬衫露怀,解衣盘礴,一边大口吃肉,一边大口喝酒,此情此景很是剽悍豪迈。可如今,“斯文”的烧烤店越开越多,汪曾祺笔下的“武吃者”几近灭绝,他的这一记录,可以刊登在“中国的红色美食名录”上。
汪曾祺也把北京人最常吃的面,写到了点儿上。他在101路公共汽车站旁边,结识了一位闲人老头儿,这位大爷中午吃抻面,晚上吃“拨鱼儿”,他每天的佐料,就是炸酱——只要粮店还有白面卖,而且北京的粮价长期稳定——坐在门口马扎儿上看街。
再后来,随着《闹市闲人》的刊登,汪曾祺搬到了蒲黄榆,彻底远离了胡同生活,不过他仍旧喜欢下厨,做北京菜。由文章可见,他的京菜,也是带有一点儿南方口音的。
19岁离家,直到数十载后才回到家乡,仅凭着记忆和偶尔的探望,汪曾祺写下故乡的食物。高邮的咸鸭蛋是琐碎记忆中的一篇,也是关于故乡记忆中,最活灵活现的一文:孩子兴挂“鸭蛋络子”,端午一早,鸭蛋煮熟了,由孩子自己去挑,挑好了,装在络子里,挂在大襟的纽扣上。这有什么好看呢?然而它是孩子心爱的饰物。鸭蛋络子挂了多半天,什么时候孩子一高兴,就把络子里的鸭蛋掏出来,吃了。这是一种富足的象征,也是童年趣味,不似今天的咸鸭蛋,是偶尔想起的一道辅食而已。
“我走过不少地方,所食鸭蛋多矣,皆不能和高邮的相比。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他又写道,“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高邮咸蛋的黄是通红的,苏北有一道名菜,叫做朱砂豆腐,就是用高邮鸭蛋黄炒的豆腐。我在北京吃的咸鸭蛋,蛋黄是浅黄色的,这叫什么咸鸭蛋呢?”
在汪曾祺的谈吃中,人们见识到了吃醋的山西人,爱吃甜食的广东人,无尽逐臭的长沙火宫殿,金华的竹叶腿,又读到了四川的叙府糟蛋,宁波的瓦楞明蚶,却远不比家乡的炒米、焦屑、咸鸭蛋、咸菜茨菇汤、河鲜、水鸟有滋味,有关马齿苋、蒌蒿、山野的菜,他试图用家乡话来表达一种有关眷恋的情愫。
从最早的科普式小品文,到最后的杂文,汪曾祺前后写了近50篇关于饮食的文章。有关面茶、豆汁的文字,大概是他人生中最后几篇关于吃的文章,刊登在《南方周末》上。所写的食物,也回归简朴。面茶、豆汁,大概是居住在北京有了些年月,才会尝试着与之和解的小吃吧。
每个时代都有它自己的味道,汪曾祺锅里的菜,不卑不亢,他笔下的菜,也毫无抱怨。在今天看来,那些有关滋味的文字,也不会过时,或许那些美文都是永恒的。
话到此处,也想用一个当下流行的词儿去形容一下汪老的文字,那就是“治愈”,那些句子治愈的不只是他的读者,或许也包括三起三落的他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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