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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心善言善行,自然会遇到好人好事。坚持做下去,终会好运连连。善心、善言、善行,种何因,得何果,人善人欺,因果不欺。点亮一盏心灯,坚持做善良人。
让我们把真诚与至理的生活观统一,贯穿于思想之中,待人以真诚,还归心海于辽阔无际吧。
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宽广的心、美好的心、感恩的心,这样才能去帮助有困难的人。
善心善言善行,自然会遇到好人好事。坚持做下去,终会好运连连。善心、善言、善行,种何因,得何果,人善人欺,因果不欺。点亮一盏心灯,坚持做善良人。
让我们把真诚与至理的生活观统一,贯穿于思想之中,待人以真诚,还归心海于辽阔无际吧。
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宽广的心、美好的心、感恩的心,这样才能去帮助有困难的人。
女子自费为小区买儿童滑梯,邻居滑倒后将她告上法庭!判了

据光明网报道:
业主自费为小区购置公共游乐设施交于物业公司管理,本是为丰富小区儿童娱乐生活,谁知却因地面湿滑,有人踩到脚垫而摔伤。这种情况,谁该对伤者承担责任?近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么一起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图为庭审现场
案件经过
业主自费购置儿童滑梯
张女士一家住在江苏省江阴市某小区,家中有一名两岁的宝宝。因为小区为一个商住一体的大厦,游乐设施较少,小区内的业主带孩子时可以游玩的项目很少。
2020年10月,苦于每次带孩子出门都无处游玩,张女士想到了由她自己购买游乐设施的办法,她当即用微信跟小区物业公司取得联系,提出由其自费为小区添置一套儿童滑梯设施,供小区业主的孩子们免费游玩。物业公司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工作人员当天就对张女士的提议予以同意,并表示他们会为张女士购买的儿童滑梯腾好地方。
没过多久,张女士就从网上购买了一套儿童滑梯设施(含脚垫),经与物业公司商议后,放置在了小区大厦的一楼大厅公共区域,且离物业公司前台不远。自从有了滑梯,张女士的小孩和小区其他儿童经常会去滑梯上玩耍,滑梯给小区许多业主在日常带娃时多了一个选择和去处。滑梯区域的卫生保洁以及滑梯被儿童游玩乱后的归整等工作,则由物业公司负责。
滑梯脚垫意外致人摔伤
2020年11月的一天,刘女士到张女士所在的小区办事,经过小区大厦一楼大厅时踩到张女士所购置滑梯配套的脚垫。当天脚垫下面恰好有水渍,因而十分湿滑,刘女士站立不稳后仰重重摔倒在了地上。前台物业人员赶忙上前查看,并将摔伤在地的刘女士送至了医院诊疗。
图为监控视频资料
刘女士原以为只是个小伤休养下就好了,但没想到一拍片后发现是椎体骨折,经过多次治疗后背部还是疼痛,难以很快痊愈。后经司法鉴定,刘女士T12椎体粉碎性骨折,构成伤残,残疾等级评定为十级;误工期150天、护理期60天、营养期60天。
刘女士觉得导致她摔倒的主要原因是物业公司没有及时清理地面的积水导致脚垫湿滑,在小区一楼大厅内也没有设置“小心地滑”的安全警示标识,同时,张女士购买并放置滑梯也存在过错。因此,刘女士向法院起诉物业公司和张女士要求共同赔偿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近20万元。
庭审过程中,双方就各自应否承担责任,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并充分发表了诉辩意见。
物业公司认为,刘女士作为成年人理应根据周围环境谨慎行走,其未尽到审慎义务,存在重大过错。张女士在物业公司管理区域设置儿童滑梯以及脚垫,虽有进行报备并征得同意,但其未设置或树立警示标识或隔离带,也存在一定过错。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管理人,也仅是未能妥善进行管理,最多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得知自己被告上法院,张女士更是觉得冤。她认为自己是出于好心为了整栋楼小朋友玩得开心才购买的滑梯,也不盈利,不应该由自己承担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女士无责,物业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刘女士自己也有过错,可以减轻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
首先,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张女士在征得物业公司同意后,将购置的滑梯游乐设施放置在物业公司同意放置的区域供全体小区业主免费使用,相应游乐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安全防范等义务,依法应当由物业公司负担。而本案中,物业公司不仅没有及时清理地面积水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对于小区大厦一楼大厅地面湿滑、案涉脚垫踩后存在致人滑倒风险等亦未设置任何警示标识和提醒。因此,物业公司未能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过失是导致本案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依法应对刘女士在本案中的损失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其次,刘女士作为成年公民,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尽量预判和避免,但其未能及时查明路况发现通行地点存在风险,该疏忽亦是导致其摔倒的一定原因,其自身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故依法可以适当减轻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对刘女士的损失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赔偿刘女士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同时,法院驳回了刘女士要求张女士赔偿的诉请。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目前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解析
善行无过不应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标准主要采用过错归责原则,即行为人存在过错方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反之则不应承担责任。
本案中,双方对于物业公司应否承担责任争议性不大,因为物业公司未能充分有效提供物业服务的过错比较明显,但对于购买案涉游乐设施的张女士应否承担责任则争议较大,各执一词。
正如判决书中所说,张女士这种好心自费为小区购置游乐设施供公众游玩的善行善举不应该被认定为存在过错而给予否定性的评价。相反,本案的判决给张女士的这种善行进行了“正名”,还了张女士一个“清白”。
张女士在本案中依法不应承担侵权责任,理由有三:
第一,张女士作为小区业主自费为所在小区购置案涉游乐设施的行为不存在过错。张女士在购置有关设施时是出于改善小区人居环境、便利小区儿童快乐游玩等善良目的,对于本案事故的发生并无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
第二,张女士购置并放置案涉游乐设施的行为与本案事故发生之间并无必然因果关系。作为儿童游玩设施的案涉滑梯和脚垫客观上并未增加小区大厦一楼大厅的人身危险性,购置和放置的行为也不会必然导致类似事故的发生。脚垫被刘女士踩后致其摔倒的主要原因在于物业公司未能有效履行好安全防范义务、消除地面湿滑的安全隐患。
第三,要求张女士在本案中承担赔偿责任不仅于法无据,亦于理不合。与人为善、与邻为善是我国优良的传统文化,友善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在城市小区邻居之间日益陌生的时代,本案中的张女士出于便利所在小区儿童游玩而自费购买游乐设施并提前征得物业同意以便管理的善心、善行,正是值得弘扬、表扬并予以保护的社会正能量所在,张女士的案涉行为不应该受到司法的否定性评价。
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有义务通过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来培育、引导、弘扬正确的价值导向,为社会正能量“撑腰”。在应否承担责任这一问题上,坚决不因有人受伤而扩大赔偿主体范围,坚决不“和稀泥”,就对与错、赔与不赔等是非问题给出了明确的回应,表明了国家审判机关的观点和立场,确立了明确的价值导向。
来源:人民法院报、江苏省江阴县人民法院
来源: 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
老金:强烈呼吁我国法律应符合我国伦理公德良序传统,对好人好事、正当防卫(过当)、场所事故(鱼塘、水渠、卫生间、电梯之类)、喝酒猝死、借车及搭乘等互助事故等皆应予以免责,以坚决抵制的西方只顾自已不管他人的所谓个性自由,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风气照亮“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前进方向!!!

据光明网报道:
业主自费为小区购置公共游乐设施交于物业公司管理,本是为丰富小区儿童娱乐生活,谁知却因地面湿滑,有人踩到脚垫而摔伤。这种情况,谁该对伤者承担责任?近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么一起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图为庭审现场
案件经过
业主自费购置儿童滑梯
张女士一家住在江苏省江阴市某小区,家中有一名两岁的宝宝。因为小区为一个商住一体的大厦,游乐设施较少,小区内的业主带孩子时可以游玩的项目很少。
2020年10月,苦于每次带孩子出门都无处游玩,张女士想到了由她自己购买游乐设施的办法,她当即用微信跟小区物业公司取得联系,提出由其自费为小区添置一套儿童滑梯设施,供小区业主的孩子们免费游玩。物业公司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工作人员当天就对张女士的提议予以同意,并表示他们会为张女士购买的儿童滑梯腾好地方。
没过多久,张女士就从网上购买了一套儿童滑梯设施(含脚垫),经与物业公司商议后,放置在了小区大厦的一楼大厅公共区域,且离物业公司前台不远。自从有了滑梯,张女士的小孩和小区其他儿童经常会去滑梯上玩耍,滑梯给小区许多业主在日常带娃时多了一个选择和去处。滑梯区域的卫生保洁以及滑梯被儿童游玩乱后的归整等工作,则由物业公司负责。
滑梯脚垫意外致人摔伤
2020年11月的一天,刘女士到张女士所在的小区办事,经过小区大厦一楼大厅时踩到张女士所购置滑梯配套的脚垫。当天脚垫下面恰好有水渍,因而十分湿滑,刘女士站立不稳后仰重重摔倒在了地上。前台物业人员赶忙上前查看,并将摔伤在地的刘女士送至了医院诊疗。
图为监控视频资料
刘女士原以为只是个小伤休养下就好了,但没想到一拍片后发现是椎体骨折,经过多次治疗后背部还是疼痛,难以很快痊愈。后经司法鉴定,刘女士T12椎体粉碎性骨折,构成伤残,残疾等级评定为十级;误工期150天、护理期60天、营养期60天。
刘女士觉得导致她摔倒的主要原因是物业公司没有及时清理地面的积水导致脚垫湿滑,在小区一楼大厅内也没有设置“小心地滑”的安全警示标识,同时,张女士购买并放置滑梯也存在过错。因此,刘女士向法院起诉物业公司和张女士要求共同赔偿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近20万元。
庭审过程中,双方就各自应否承担责任,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并充分发表了诉辩意见。
物业公司认为,刘女士作为成年人理应根据周围环境谨慎行走,其未尽到审慎义务,存在重大过错。张女士在物业公司管理区域设置儿童滑梯以及脚垫,虽有进行报备并征得同意,但其未设置或树立警示标识或隔离带,也存在一定过错。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管理人,也仅是未能妥善进行管理,最多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得知自己被告上法院,张女士更是觉得冤。她认为自己是出于好心为了整栋楼小朋友玩得开心才购买的滑梯,也不盈利,不应该由自己承担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女士无责,物业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刘女士自己也有过错,可以减轻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
首先,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张女士在征得物业公司同意后,将购置的滑梯游乐设施放置在物业公司同意放置的区域供全体小区业主免费使用,相应游乐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安全防范等义务,依法应当由物业公司负担。而本案中,物业公司不仅没有及时清理地面积水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对于小区大厦一楼大厅地面湿滑、案涉脚垫踩后存在致人滑倒风险等亦未设置任何警示标识和提醒。因此,物业公司未能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过失是导致本案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依法应对刘女士在本案中的损失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其次,刘女士作为成年公民,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尽量预判和避免,但其未能及时查明路况发现通行地点存在风险,该疏忽亦是导致其摔倒的一定原因,其自身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故依法可以适当减轻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对刘女士的损失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赔偿刘女士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同时,法院驳回了刘女士要求张女士赔偿的诉请。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目前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解析
善行无过不应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标准主要采用过错归责原则,即行为人存在过错方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反之则不应承担责任。
本案中,双方对于物业公司应否承担责任争议性不大,因为物业公司未能充分有效提供物业服务的过错比较明显,但对于购买案涉游乐设施的张女士应否承担责任则争议较大,各执一词。
正如判决书中所说,张女士这种好心自费为小区购置游乐设施供公众游玩的善行善举不应该被认定为存在过错而给予否定性的评价。相反,本案的判决给张女士的这种善行进行了“正名”,还了张女士一个“清白”。
张女士在本案中依法不应承担侵权责任,理由有三:
第一,张女士作为小区业主自费为所在小区购置案涉游乐设施的行为不存在过错。张女士在购置有关设施时是出于改善小区人居环境、便利小区儿童快乐游玩等善良目的,对于本案事故的发生并无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
第二,张女士购置并放置案涉游乐设施的行为与本案事故发生之间并无必然因果关系。作为儿童游玩设施的案涉滑梯和脚垫客观上并未增加小区大厦一楼大厅的人身危险性,购置和放置的行为也不会必然导致类似事故的发生。脚垫被刘女士踩后致其摔倒的主要原因在于物业公司未能有效履行好安全防范义务、消除地面湿滑的安全隐患。
第三,要求张女士在本案中承担赔偿责任不仅于法无据,亦于理不合。与人为善、与邻为善是我国优良的传统文化,友善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在城市小区邻居之间日益陌生的时代,本案中的张女士出于便利所在小区儿童游玩而自费购买游乐设施并提前征得物业同意以便管理的善心、善行,正是值得弘扬、表扬并予以保护的社会正能量所在,张女士的案涉行为不应该受到司法的否定性评价。
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有义务通过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来培育、引导、弘扬正确的价值导向,为社会正能量“撑腰”。在应否承担责任这一问题上,坚决不因有人受伤而扩大赔偿主体范围,坚决不“和稀泥”,就对与错、赔与不赔等是非问题给出了明确的回应,表明了国家审判机关的观点和立场,确立了明确的价值导向。
来源:人民法院报、江苏省江阴县人民法院
来源: 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
老金:强烈呼吁我国法律应符合我国伦理公德良序传统,对好人好事、正当防卫(过当)、场所事故(鱼塘、水渠、卫生间、电梯之类)、喝酒猝死、借车及搭乘等互助事故等皆应予以免责,以坚决抵制的西方只顾自已不管他人的所谓个性自由,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风气照亮“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前进方向!!!
未二、释成
前面是说出它的一个相貌;这以下说明这个因缘是怎么成就的,解「释」这个「成」就的因缘。看论文:
此义云何?以一切心识之相,皆是无明。无明之相,不离觉性。非可坏、非不可坏。
先作一个简单的略说。为什么我们破和合识、灭相续心以后,就能够显现法身?以下就解释这个道理。「一切」凡夫的生灭「心」,这种杂染的生灭心,都「是」由「无明」而引生的。「无明」的「相」状,它虽然是颠倒相,但是它的本性「不离觉性」,它的体性没有离开我们清净的觉性;所以我们面对无明的态度,是「非可坏、非不可坏」。也就是说它的体性是觉性,所以你不能完全的断灭;但是它的作用是颠倒的,所以「非不可坏」,就是你应该加以破坏。我们破坏的,或者说我们所转变的,是无明的一个作用;但是我们保存了无明的体性。这个观念是大乘的不二法门,断灭不得,但是也随顺不得,这个观念甚深甚深。以下讲出一个譬喻:
如大海水,因风波动,水相、风相,不相舍离。而水非动性,若风止灭,动相则灭,湿性不坏故。
用我们用日常生活容易理解的情况,来比况这种深奥的道理。这个「大海水」就譬喻我们的一心真如,这个寂静的一心真如,「因」为有这个「风」,由这个风的因缘就产生了「波」浪,一念的无明风的妄动,就产生波浪的一个个体生命。这个时候「水相、风相,不相舍离」,「水」的湿性跟「风」所引生的波浪,它体性是「不相舍离」的。「而水非动性,若风止灭,动相则灭,湿性不坏故。」这个「水」指的就是湿性,湿性本身「非动」,是寂静的;只要这种扰动的「风」停下来,这个波浪就消「灭」;波浪消灭的时候,这个湿性就现前,这个法身就现前。这个意思就是说,清净的法身在无量劫的流转过程当中,我们一直被无明牵着走,就是在十二因缘当中不断的流转,由一念颠倒的心,无明缘行就造业;造业以后就创造一个阿赖耶识,这阿赖耶识就得果报。这个十二因缘虽然一次一次的起动,但是值得庆幸的是「湿性不坏故」,就是我们的清净本性决定没有消失。在大乘佛法当中,你一定要生起一个坚定的信心,就是你有恢复本性的可能性,就是本性没有消失,本性从来没有被污染过。就是说虽然波浪已经扰动很久,但是湿性不坏。这是一个譬喻,这以下合法:
如是,众生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风动,心与无明,俱无形相,不相舍离。而心非动性,若无明灭,相续则灭,智性不坏故。
我们一念的「清净心」,「因」为这个「无明」(就是愚痴),不知道老老实实的安住在清净的本体,向外攀缘就产生一个「动」相,这个动相使令我们清净「心」跟「无明」和合在一起;但是这二个都没有「形相」,所以「不相舍离」,无明跟真如的本性是不相舍离。这个「不相舍离」蕅益大师注解得好,他说:离开了清净心就没有无明,离开了无明也没有清净心。就是离开了水你就没有所谓的波浪,离开了波浪你也找不到水。「而心非动性」,在体性上来说,我们的心本身是寂静的,它不是扰动的,所以只要这个扰动的「无明」,它相续的功能被破坏以后,这个清净的智慧(所谓的法身)就显现出来。
这个智净相,前面一段偏重在否定门,破和合识、灭相续心,刚开始是一种调伏,或着说是一种破坏的法来加以对治;在第二段释成,又加以肯定:就是作用是可以破坏,但体性不能断灭。也就是说我们在修学大乘佛法的时候要注意,要经常以中道的思想来检讨自己。就是说我们刚开始出家烦恼比较粗重,可能会用比较极端的方式来面对我们的心性,你打那么多妄想,我就让你不动,用佛号、或者持咒,你烦恼一起动,我佛号也起动,就把你给调伏住了。就是说刚开始我们是用比较粗猛的药,来对治这个粗重烦恼,这个是可以理解,所以刚开始是破和合识、灭相续心。但是你的烦恼慢慢淡薄以后,你应该用另外一个角度来观察你的心──其实我们的心性不是一文不值,就是你要想一想「自知我是未成之佛,诸佛是已成之佛」,其体无别。所以我们刚开始是用否定的法来调伏自己,后来用肯定,就是我们这一念心跟诸佛的心性是没有差别的,我们这一念心具足体相用三大,「如来藏具足无漏性功德故,能生一切世出世间,善因果故」。刚开始我们用调伏,然后重新的肯定,先大死一番,然后再大活。所以马鸣菩萨的智慧,你看他老人家,一开始先告诉你否定的法,在「释成」的时候再重新的肯定。
这个地方就是在呵斥外道的无想定。外道的行者在禅定当中,他也能够知道我们这一念心有很多很多的烦恼,而这些烦恼都是痛苦的根本。为了要调伏烦恼,就使令自己无想,无想的结果,的确是让烦恼停止下来,但是也深深的伤害到我们的菩提本性,错损菩提。我们在修智净相的时候,这个地方马鸣菩萨有二段开示:第一个是否定法,破和合识、灭相续心;第二个是告诉我们无明的本性就是自性清净心,因为自性清净心并没有破坏。这就是我们从论文当中了知如何修行的一个消息。
午二、不思议业相
前面的智净相是讲到自受用的功德,这以下讲到他受用:
不思议业相者,以依智净相,能作一切胜妙境界。所谓无量功德之相,常无断绝。随众生根,自然相应,种种而现,得利益故。
「不思议业相」是怎么产生呢?「以依智净相」故。就是说你要修「不思议业相」,你要以成就「智净相」作基础,这个地方很重要。你要修大悲,你一定是先修清净心,依止这个清净心修大悲心,从空出假,广摄方便,变现种种的「胜妙境界」。这个「胜妙境界」包括色法──种种美妙的颜色、音声,乃至种种的香、味、触五尘的胜妙境界。什么叫「胜妙境界」呢?简单的说「所谓无量功德之相,常无断绝。」就是显现种种依报、正报的「功德」庄严,这种功德庄严在时间上、在空间上是没有「断绝」的──在时间上是尽未来际,在空间上是在整个无量的世界显现种种的依正庄严。这个依正庄严当然不是自受用,是他受用。干什么用呢?「随众生根,自然相应,种种而现,得利益故。」这种依正庄严,会「随」顺「众生」差别的善「根」,你会知道众生心中的希望、烦恼的厚薄是怎么回事。他过去所栽培的善根,他是持戒的善根强、或者禅定的善根强、或者智慧的善根强,应该如何的来启动他的善根,你就很「自然」能够「相应」,显「现」他欢喜的相状,使令众生成就欢喜、生善、破恶、入理四种悉坛的「利益」,这个就是所谓的「不思议业相」。这个不思议业相,简单的说就是恒顺众生,广设方便。就是说我们在成就这个随染本觉,有二个次第:第一个次第是一种内观,就是你的心刚开始是「善知识莫向外求」,你观照你这一念心来破和合识、灭相续心,一种自我的调伏。刚开始你的心是完全向内观照,别人是怎么样子跟你是完全没有关系的。慢慢的你的心清净调伏以后,你的心就是从内观开始外观,观察众生差别的因缘,这个时候可以广设方便来度化众生,所以他的心是先内观再外观。你外观以后,你有自在力,就变现五尘的境界来摄受众生。比如说我们娑婆世界主要的是音声,在五尘当中是音声最能够感动我们的心。就是说娑婆世界的众生,一开始他烦恼粗重,你要他受戒、听经他有困难;你要他唱唱炉香赞,他炉香赞一唱下去,他内心起欢喜心,由欢喜心生恭敬心,由恭敬心生起信心,就触动他过去的善根,然后开始受五戒、听闻佛法。说是很多人都是唱炉香赞以后才相信佛法。就是说我们这一念心,《楞严经》说有六根门头,有六个门,六个门都能够进入到我们的一念心性;但是这六个门,耳根这个门特别重要,就是我们对于音声的感觉特别强烈,在五尘当中耳根这个门特别厉害,所以佛陀就恒顺众生。比如说香积佛国,香积佛国的众生这个舌根特别厉害,在六根里面舌根特别厉害。他修行有障碍,向佛陀请求开示,佛陀二话不说给他一碗饭,这一碗饭他吃下去,灭恶生善。你像天衣佛国,天衣佛国他修行有困难,佛陀给他一件衣服穿,他的皮肤跟衣服接触的时候,自然皆生念佛、念法、念僧之心。所以说度化众生,你就应该要站在对方的角度:你在自利的时候,你可以完全观照自己的相貌;但是你度化众生这个法是别人需要的,你就应该恒顺众生,就是应以何身得度,你就施设什么样的方便,这个地方这样的一个相貌叫「不思议业相」。就是从前面一个清净的自受用,依止大悲心变现出种种的方便力,成就一种他受用的功德,这个叫做「不思议业相」,这二个都是本觉的作用,本觉的作用就叫随染本觉。
卯三、总显四种大义
前面的本觉是一种作用,这个地方是讲到本觉内在的体性。本觉内在体性叫做性净本觉,性净本觉有「四种大义」,这个「大」不是大小的大,是当殊胜讲,就是说这个性净本觉有四种殊胜的功能,叫做「四种大义」。我们看论文:
复次,觉体相者,有四种大义,与虚空等,犹如净镜。
这个地方是先总标。前面讲到随染本觉,是本觉跟始觉智慧和合以后,产生一种自利、利他的功德;这个地方讲到我们本性具足的性净本觉,它有「四种」殊胜的功能,我们简单的以二种譬喻说明:第一个是「虚空」,第二个是「净镜」。我们下一堂课再说明,先休息十分钟。
前面是说出它的一个相貌;这以下说明这个因缘是怎么成就的,解「释」这个「成」就的因缘。看论文:
此义云何?以一切心识之相,皆是无明。无明之相,不离觉性。非可坏、非不可坏。
先作一个简单的略说。为什么我们破和合识、灭相续心以后,就能够显现法身?以下就解释这个道理。「一切」凡夫的生灭「心」,这种杂染的生灭心,都「是」由「无明」而引生的。「无明」的「相」状,它虽然是颠倒相,但是它的本性「不离觉性」,它的体性没有离开我们清净的觉性;所以我们面对无明的态度,是「非可坏、非不可坏」。也就是说它的体性是觉性,所以你不能完全的断灭;但是它的作用是颠倒的,所以「非不可坏」,就是你应该加以破坏。我们破坏的,或者说我们所转变的,是无明的一个作用;但是我们保存了无明的体性。这个观念是大乘的不二法门,断灭不得,但是也随顺不得,这个观念甚深甚深。以下讲出一个譬喻:
如大海水,因风波动,水相、风相,不相舍离。而水非动性,若风止灭,动相则灭,湿性不坏故。
用我们用日常生活容易理解的情况,来比况这种深奥的道理。这个「大海水」就譬喻我们的一心真如,这个寂静的一心真如,「因」为有这个「风」,由这个风的因缘就产生了「波」浪,一念的无明风的妄动,就产生波浪的一个个体生命。这个时候「水相、风相,不相舍离」,「水」的湿性跟「风」所引生的波浪,它体性是「不相舍离」的。「而水非动性,若风止灭,动相则灭,湿性不坏故。」这个「水」指的就是湿性,湿性本身「非动」,是寂静的;只要这种扰动的「风」停下来,这个波浪就消「灭」;波浪消灭的时候,这个湿性就现前,这个法身就现前。这个意思就是说,清净的法身在无量劫的流转过程当中,我们一直被无明牵着走,就是在十二因缘当中不断的流转,由一念颠倒的心,无明缘行就造业;造业以后就创造一个阿赖耶识,这阿赖耶识就得果报。这个十二因缘虽然一次一次的起动,但是值得庆幸的是「湿性不坏故」,就是我们的清净本性决定没有消失。在大乘佛法当中,你一定要生起一个坚定的信心,就是你有恢复本性的可能性,就是本性没有消失,本性从来没有被污染过。就是说虽然波浪已经扰动很久,但是湿性不坏。这是一个譬喻,这以下合法:
如是,众生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风动,心与无明,俱无形相,不相舍离。而心非动性,若无明灭,相续则灭,智性不坏故。
我们一念的「清净心」,「因」为这个「无明」(就是愚痴),不知道老老实实的安住在清净的本体,向外攀缘就产生一个「动」相,这个动相使令我们清净「心」跟「无明」和合在一起;但是这二个都没有「形相」,所以「不相舍离」,无明跟真如的本性是不相舍离。这个「不相舍离」蕅益大师注解得好,他说:离开了清净心就没有无明,离开了无明也没有清净心。就是离开了水你就没有所谓的波浪,离开了波浪你也找不到水。「而心非动性」,在体性上来说,我们的心本身是寂静的,它不是扰动的,所以只要这个扰动的「无明」,它相续的功能被破坏以后,这个清净的智慧(所谓的法身)就显现出来。
这个智净相,前面一段偏重在否定门,破和合识、灭相续心,刚开始是一种调伏,或着说是一种破坏的法来加以对治;在第二段释成,又加以肯定:就是作用是可以破坏,但体性不能断灭。也就是说我们在修学大乘佛法的时候要注意,要经常以中道的思想来检讨自己。就是说我们刚开始出家烦恼比较粗重,可能会用比较极端的方式来面对我们的心性,你打那么多妄想,我就让你不动,用佛号、或者持咒,你烦恼一起动,我佛号也起动,就把你给调伏住了。就是说刚开始我们是用比较粗猛的药,来对治这个粗重烦恼,这个是可以理解,所以刚开始是破和合识、灭相续心。但是你的烦恼慢慢淡薄以后,你应该用另外一个角度来观察你的心──其实我们的心性不是一文不值,就是你要想一想「自知我是未成之佛,诸佛是已成之佛」,其体无别。所以我们刚开始是用否定的法来调伏自己,后来用肯定,就是我们这一念心跟诸佛的心性是没有差别的,我们这一念心具足体相用三大,「如来藏具足无漏性功德故,能生一切世出世间,善因果故」。刚开始我们用调伏,然后重新的肯定,先大死一番,然后再大活。所以马鸣菩萨的智慧,你看他老人家,一开始先告诉你否定的法,在「释成」的时候再重新的肯定。
这个地方就是在呵斥外道的无想定。外道的行者在禅定当中,他也能够知道我们这一念心有很多很多的烦恼,而这些烦恼都是痛苦的根本。为了要调伏烦恼,就使令自己无想,无想的结果,的确是让烦恼停止下来,但是也深深的伤害到我们的菩提本性,错损菩提。我们在修智净相的时候,这个地方马鸣菩萨有二段开示:第一个是否定法,破和合识、灭相续心;第二个是告诉我们无明的本性就是自性清净心,因为自性清净心并没有破坏。这就是我们从论文当中了知如何修行的一个消息。
午二、不思议业相
前面的智净相是讲到自受用的功德,这以下讲到他受用:
不思议业相者,以依智净相,能作一切胜妙境界。所谓无量功德之相,常无断绝。随众生根,自然相应,种种而现,得利益故。
「不思议业相」是怎么产生呢?「以依智净相」故。就是说你要修「不思议业相」,你要以成就「智净相」作基础,这个地方很重要。你要修大悲,你一定是先修清净心,依止这个清净心修大悲心,从空出假,广摄方便,变现种种的「胜妙境界」。这个「胜妙境界」包括色法──种种美妙的颜色、音声,乃至种种的香、味、触五尘的胜妙境界。什么叫「胜妙境界」呢?简单的说「所谓无量功德之相,常无断绝。」就是显现种种依报、正报的「功德」庄严,这种功德庄严在时间上、在空间上是没有「断绝」的──在时间上是尽未来际,在空间上是在整个无量的世界显现种种的依正庄严。这个依正庄严当然不是自受用,是他受用。干什么用呢?「随众生根,自然相应,种种而现,得利益故。」这种依正庄严,会「随」顺「众生」差别的善「根」,你会知道众生心中的希望、烦恼的厚薄是怎么回事。他过去所栽培的善根,他是持戒的善根强、或者禅定的善根强、或者智慧的善根强,应该如何的来启动他的善根,你就很「自然」能够「相应」,显「现」他欢喜的相状,使令众生成就欢喜、生善、破恶、入理四种悉坛的「利益」,这个就是所谓的「不思议业相」。这个不思议业相,简单的说就是恒顺众生,广设方便。就是说我们在成就这个随染本觉,有二个次第:第一个次第是一种内观,就是你的心刚开始是「善知识莫向外求」,你观照你这一念心来破和合识、灭相续心,一种自我的调伏。刚开始你的心是完全向内观照,别人是怎么样子跟你是完全没有关系的。慢慢的你的心清净调伏以后,你的心就是从内观开始外观,观察众生差别的因缘,这个时候可以广设方便来度化众生,所以他的心是先内观再外观。你外观以后,你有自在力,就变现五尘的境界来摄受众生。比如说我们娑婆世界主要的是音声,在五尘当中是音声最能够感动我们的心。就是说娑婆世界的众生,一开始他烦恼粗重,你要他受戒、听经他有困难;你要他唱唱炉香赞,他炉香赞一唱下去,他内心起欢喜心,由欢喜心生恭敬心,由恭敬心生起信心,就触动他过去的善根,然后开始受五戒、听闻佛法。说是很多人都是唱炉香赞以后才相信佛法。就是说我们这一念心,《楞严经》说有六根门头,有六个门,六个门都能够进入到我们的一念心性;但是这六个门,耳根这个门特别重要,就是我们对于音声的感觉特别强烈,在五尘当中耳根这个门特别厉害,所以佛陀就恒顺众生。比如说香积佛国,香积佛国的众生这个舌根特别厉害,在六根里面舌根特别厉害。他修行有障碍,向佛陀请求开示,佛陀二话不说给他一碗饭,这一碗饭他吃下去,灭恶生善。你像天衣佛国,天衣佛国他修行有困难,佛陀给他一件衣服穿,他的皮肤跟衣服接触的时候,自然皆生念佛、念法、念僧之心。所以说度化众生,你就应该要站在对方的角度:你在自利的时候,你可以完全观照自己的相貌;但是你度化众生这个法是别人需要的,你就应该恒顺众生,就是应以何身得度,你就施设什么样的方便,这个地方这样的一个相貌叫「不思议业相」。就是从前面一个清净的自受用,依止大悲心变现出种种的方便力,成就一种他受用的功德,这个叫做「不思议业相」,这二个都是本觉的作用,本觉的作用就叫随染本觉。
卯三、总显四种大义
前面的本觉是一种作用,这个地方是讲到本觉内在的体性。本觉内在体性叫做性净本觉,性净本觉有「四种大义」,这个「大」不是大小的大,是当殊胜讲,就是说这个性净本觉有四种殊胜的功能,叫做「四种大义」。我们看论文:
复次,觉体相者,有四种大义,与虚空等,犹如净镜。
这个地方是先总标。前面讲到随染本觉,是本觉跟始觉智慧和合以后,产生一种自利、利他的功德;这个地方讲到我们本性具足的性净本觉,它有「四种」殊胜的功能,我们简单的以二种譬喻说明:第一个是「虚空」,第二个是「净镜」。我们下一堂课再说明,先休息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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