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网警提醒# #网警发布# [利用“日赚百元”虚假兼职的电信诈骗]lk
2018年以来,被告人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招募被告人方某等人,先后以“领航国际”“尚美工艺”“新创电商”公司名义,在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推广手工活,宣称入职后口无限期领取手工活,虚构手工活简单易做、日赚百元的事实,诱骗被害人交纳加盟费。被害人交纳加盟费后,被告人闫某等人利用故意拖延结算、发货时间、加大手工活难度等手段,迫使被害人放弃完成手工活或者继续领取手工活,从而达到非法占有加盟费的目的。从被害人处回收的车挂、鞋垫、钻石画及珠串等手工活成品,堆放在仓库内,未进行正常的销售活动。被告人闫某等人通过设立组长群、高层群等大量微信工作群对诈骗活动进行管理,设置组长、高层助理、高层等职务管理诈骗人员,规定总代级别招满100人成为组长,对每月招募60人以上的组长及高层人员发放工资。经过有计划、有组织地运作及发展,逐渐形成诈骗犯罪集团。
烟台网警提醒
以加盟“手工活”方式实施诈骗的手段新颖,引诱不少全职宝妈、大学生受骗。面对鱼龙混杂的网上招聘和兼职广告,大家务必多留个心眼,不仅要审核平台以及招聘企业的资质,而且要对需预缴钱款的工作提高警易,谨防被骗,更不能将错就错、助纣为虐,否则不仅遭受财产损失,甚至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
2018年以来,被告人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招募被告人方某等人,先后以“领航国际”“尚美工艺”“新创电商”公司名义,在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推广手工活,宣称入职后口无限期领取手工活,虚构手工活简单易做、日赚百元的事实,诱骗被害人交纳加盟费。被害人交纳加盟费后,被告人闫某等人利用故意拖延结算、发货时间、加大手工活难度等手段,迫使被害人放弃完成手工活或者继续领取手工活,从而达到非法占有加盟费的目的。从被害人处回收的车挂、鞋垫、钻石画及珠串等手工活成品,堆放在仓库内,未进行正常的销售活动。被告人闫某等人通过设立组长群、高层群等大量微信工作群对诈骗活动进行管理,设置组长、高层助理、高层等职务管理诈骗人员,规定总代级别招满100人成为组长,对每月招募60人以上的组长及高层人员发放工资。经过有计划、有组织地运作及发展,逐渐形成诈骗犯罪集团。
烟台网警提醒
以加盟“手工活”方式实施诈骗的手段新颖,引诱不少全职宝妈、大学生受骗。面对鱼龙混杂的网上招聘和兼职广告,大家务必多留个心眼,不仅要审核平台以及招聘企业的资质,而且要对需预缴钱款的工作提高警易,谨防被骗,更不能将错就错、助纣为虐,否则不仅遭受财产损失,甚至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
#净网2022# 【浙江高院发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利用“日赚百元”的虚假兼职实施电信诈骗】
2018年以来,被告人闫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招募被告人方某、孙某(另案处理)等人,先后以“领航国际”“尚美工艺”“新创电商”公司名义,在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推广手工活,宣称入职后可无限期领取手工活,虚构手工活简单易做、日赚百元的事实,伪造虚假收入照片,诱骗被害人交纳加盟费。加盟费分为三档,兼职488元,代理688元,总代988元(2019年2月前为1088元),当加盟者成为代理、总代后,又可通过推荐他人加盟获得不低于五成的加盟费分成,诱使已加盟者不断招募他人以骗取更多加盟费。被害人交纳加盟费后,被告人闫某等人利用故意拖延结算、发货时间,延长被害人回货周期、加大手工活难度等手段,迫使被害人放弃完成手工活或者继续领取手工活,从而达到非法占有加盟费的目的。从被害人处回收的车挂、鞋垫、钻石画及珠串等手工活成品,堆放在仓库内,未进行正常的销售活动。被告人闫某、李某等人通过设立组长群、高层群等大量微信工作群对诈骗活动进行管理,设置组长、高层助理、高层等职务管理诈骗人员,规定总代级别招满100人成为组长,对每月招募60人以上的组长及高层人员发放工资。在微信“高层群”中,被告人闫某等人及各大组组长、高层助理,对如何扩大“招商”、如何增加手工活难度、处理退费等问题进行商议。在“组长群”中,组长对群进行管理,定期上课传授话术、分享宣传素材、交流“招商”经验,组织在各类平台发布虚假招聘手工活兼职信息等。经过有计划、有组织地运作及发展,逐渐形成诈骗犯罪集团。截至案发,被告人闫某等人通过上述方式累计诈骗18万余人次,累计诈骗金额达1.31亿余元。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闫某、李某等人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及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二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台州网警•网络安全天天学# 以加盟“手工活”方式实施诈骗的手段新颖,引诱不少全职宝妈、大学生受骗。面对鱼龙混杂的网上招聘和兼职广告,大家务必多留个心眼,不仅要审核平台以及招聘企业的资质,而且要对需预缴钱款的工作提高警惕,谨防被骗,更不能将错就错、助纣为虐,否则不仅遭受财产损失,甚至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
2018年以来,被告人闫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招募被告人方某、孙某(另案处理)等人,先后以“领航国际”“尚美工艺”“新创电商”公司名义,在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推广手工活,宣称入职后可无限期领取手工活,虚构手工活简单易做、日赚百元的事实,伪造虚假收入照片,诱骗被害人交纳加盟费。加盟费分为三档,兼职488元,代理688元,总代988元(2019年2月前为1088元),当加盟者成为代理、总代后,又可通过推荐他人加盟获得不低于五成的加盟费分成,诱使已加盟者不断招募他人以骗取更多加盟费。被害人交纳加盟费后,被告人闫某等人利用故意拖延结算、发货时间,延长被害人回货周期、加大手工活难度等手段,迫使被害人放弃完成手工活或者继续领取手工活,从而达到非法占有加盟费的目的。从被害人处回收的车挂、鞋垫、钻石画及珠串等手工活成品,堆放在仓库内,未进行正常的销售活动。被告人闫某、李某等人通过设立组长群、高层群等大量微信工作群对诈骗活动进行管理,设置组长、高层助理、高层等职务管理诈骗人员,规定总代级别招满100人成为组长,对每月招募60人以上的组长及高层人员发放工资。在微信“高层群”中,被告人闫某等人及各大组组长、高层助理,对如何扩大“招商”、如何增加手工活难度、处理退费等问题进行商议。在“组长群”中,组长对群进行管理,定期上课传授话术、分享宣传素材、交流“招商”经验,组织在各类平台发布虚假招聘手工活兼职信息等。经过有计划、有组织地运作及发展,逐渐形成诈骗犯罪集团。截至案发,被告人闫某等人通过上述方式累计诈骗18万余人次,累计诈骗金额达1.31亿余元。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闫某、李某等人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及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二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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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S个人 二郎千叶中央街 4年母婴店转让生活用品超市转让
1、位于:九龙坡 二郎 火炬大道99号 千叶中央街区1-6号《宝贝之家母婴品质生活馆》
2、面积:98平,租金:10000/月,季度付。转让费:面议。
3、优势:地处千叶中央商业街,商业街内有5栋办公写字楼、紧邻两大小区 朵力·尚美国际 渝高香洲,彩云小城等,入住率百分百,人流量不愁,边上渝高中学校,巴国城,商业配套完善,自带客源,紧邻二郎轻轨站,交通便利,位置十分具备优势。
4、经营4年多成熟老店,生意一直不错的,客源也比较稳定,盈利中!门口可外摆有摇摇车,积木游戏机引流,每天都有很多娃儿玩耍,有三个游泳池,现在夏天都是旺季,经营无压力,店铺设备装修齐全,接手直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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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优势:地处千叶中央商业街,商业街内有5栋办公写字楼、紧邻两大小区 朵力·尚美国际 渝高香洲,彩云小城等,入住率百分百,人流量不愁,边上渝高中学校,巴国城,商业配套完善,自带客源,紧邻二郎轻轨站,交通便利,位置十分具备优势。
4、经营4年多成熟老店,生意一直不错的,客源也比较稳定,盈利中!门口可外摆有摇摇车,积木游戏机引流,每天都有很多娃儿玩耍,有三个游泳池,现在夏天都是旺季,经营无压力,店铺设备装修齐全,接手直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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