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 市为2022年#旅游购物# #放心购#试点授牌】(记者 和世民)9月9日,丽江市2022年旅游购物放心购试点授牌仪式举行。云南之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评为2022年丽江市旅游购物放心购试点企业被授牌。#丽江旅游#
据悉,为深入打造文旅高质量示范区,进一步巩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创建成果,更好地满足旅游者放心购物需求,探索构建丽江市旅游购物放心购试点企业,协调涉旅社会商品零售企业及旅游有关要素,形成联动监管机制,推进涉旅商品零售企业转型升级。按照云南省政府及云南省文旅厅有关文件要求,丽江市结合实际,于2022年6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着手开展丽江市旅游购物放心购试点企业创建工作。
创建评选过程中,在企业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测评标准,成立评审小组,对由古城区、玉龙县上报推荐的11家参评企业进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最终评定云南之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2022年丽江市旅游购物放心购试点企业。自该评选结果公布之日起,行业主管部门将对云南之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投诉率、负面舆情发生率、退货率及开展游客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实施积分制管理,每季度进行一次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不达标予以约谈、停业整改、黄牌警告,情节严重将取消丽江市旅游购物放心购试点企业资格,并在3年内不得申报。
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副局长李兆刚介绍说,开展丽江市旅游购物放心购试点创建工作,以着力构建具有丽江特色的乡村振兴高原特色农产品展示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区、文创产品展示区为重点,打造“乐购云南”的文旅消费品牌。丽江市旅游购物放心购试点企业将成为商品价格规范,投诉率、负面舆情发生率、退货率持续下降,游客满意度不断提升,消费者放心消费的优质旅游商品消费场所,做到货真价实、公平交易,不欺骗、不误导消费者,严格执行30天内无理由退换货机制。随着旅游购物放心购试点的揭牌,希望能让所有来丽游客,游得开心、购得放心。
丽江市旅游协会会长王化新希望丽江旅游协会各会员单位要积极配合试点企业,在推进文旅融合、打造全省特色文旅产品展示、传承、交易新平台上创新发展,为打造“走进丽江,购遍云南、体验云南”的丽江购物品牌建设作出努力与贡献。
据介绍,云南之窗商贸公司植根丽江多年, 2017年5月被云南省产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授予“云南之窗.特色文化产品会展中心”称号,2018年被云南省市商务部门授予:“云南之窗.一县一品“建设示范点称号。该公司40000多平方米的展销区内设立了2064平方米的农特产品销售区、1086平方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销区、1126平方米的文创产品展销区。
云南之窗商贸公司负责人表示,作为旅游购物放心购试点企业,将文明、诚信、守法经营,服务为先,做到货真价实、质价相符,依法依规纳税,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持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整体服务水平,积极维护丽江良好的旅游品牌形象,把放心购试点品牌进一步做好、做细、做实、做到让消费者满意。
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税务局领导、古城区政府、玉龙县政府,古城区文旅局、玉龙县文旅局、市旅游监理公司、市旅游协会、市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等相关负责人出席授牌仪式。
据悉,为深入打造文旅高质量示范区,进一步巩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创建成果,更好地满足旅游者放心购物需求,探索构建丽江市旅游购物放心购试点企业,协调涉旅社会商品零售企业及旅游有关要素,形成联动监管机制,推进涉旅商品零售企业转型升级。按照云南省政府及云南省文旅厅有关文件要求,丽江市结合实际,于2022年6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着手开展丽江市旅游购物放心购试点企业创建工作。
创建评选过程中,在企业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测评标准,成立评审小组,对由古城区、玉龙县上报推荐的11家参评企业进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最终评定云南之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2022年丽江市旅游购物放心购试点企业。自该评选结果公布之日起,行业主管部门将对云南之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投诉率、负面舆情发生率、退货率及开展游客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实施积分制管理,每季度进行一次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不达标予以约谈、停业整改、黄牌警告,情节严重将取消丽江市旅游购物放心购试点企业资格,并在3年内不得申报。
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副局长李兆刚介绍说,开展丽江市旅游购物放心购试点创建工作,以着力构建具有丽江特色的乡村振兴高原特色农产品展示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区、文创产品展示区为重点,打造“乐购云南”的文旅消费品牌。丽江市旅游购物放心购试点企业将成为商品价格规范,投诉率、负面舆情发生率、退货率持续下降,游客满意度不断提升,消费者放心消费的优质旅游商品消费场所,做到货真价实、公平交易,不欺骗、不误导消费者,严格执行30天内无理由退换货机制。随着旅游购物放心购试点的揭牌,希望能让所有来丽游客,游得开心、购得放心。
丽江市旅游协会会长王化新希望丽江旅游协会各会员单位要积极配合试点企业,在推进文旅融合、打造全省特色文旅产品展示、传承、交易新平台上创新发展,为打造“走进丽江,购遍云南、体验云南”的丽江购物品牌建设作出努力与贡献。
据介绍,云南之窗商贸公司植根丽江多年, 2017年5月被云南省产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授予“云南之窗.特色文化产品会展中心”称号,2018年被云南省市商务部门授予:“云南之窗.一县一品“建设示范点称号。该公司40000多平方米的展销区内设立了2064平方米的农特产品销售区、1086平方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销区、1126平方米的文创产品展销区。
云南之窗商贸公司负责人表示,作为旅游购物放心购试点企业,将文明、诚信、守法经营,服务为先,做到货真价实、质价相符,依法依规纳税,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持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整体服务水平,积极维护丽江良好的旅游品牌形象,把放心购试点品牌进一步做好、做细、做实、做到让消费者满意。
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税务局领导、古城区政府、玉龙县政府,古城区文旅局、玉龙县文旅局、市旅游监理公司、市旅游协会、市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等相关负责人出席授牌仪式。
#买房指导#【济南国企拟收购3000套商品房 去库存与扩大保障租赁房源“一石二鸟”】
又一城计划批量购入商品房用作保障房。济南市国资委官网日前发布《收购存量房源助力租赁市场—集团公开采购社会优质存量房作为租赁储备房源》一文,文内提及济南城市发展集团将在全市收购3000套商品房用于租赁储备住房,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济南此次拟收购房源性质原则上须为整栋未售的商品住宅或公寓,可实现封闭...
https://t.cn/A6SHLu7g
又一城计划批量购入商品房用作保障房。济南市国资委官网日前发布《收购存量房源助力租赁市场—集团公开采购社会优质存量房作为租赁储备房源》一文,文内提及济南城市发展集团将在全市收购3000套商品房用于租赁储备住房,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济南此次拟收购房源性质原则上须为整栋未售的商品住宅或公寓,可实现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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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 济宁市通报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抗击疫情进入吃紧胶着关键期】
9月9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济宁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21场),并回答记者提问。
9月8日0时至24时,全市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系集中隔离点检出。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0例,46例系集中隔离点检出、3例高风险区检出和1例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检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例。以上所有人员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观察治疗。昨天新划定2个高风险区、29个中风险区,都已经严格按风险级别落实了管控措施。本土确诊病例出院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24例。
疫情发生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对阳性感染者的隔离救治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优质医疗力量和资源,制定了“一人一案”的诊疗方案,开展中西医结合对症治疗。经过定点医院医护人员的精心治疗和护理,截至目前,共有2例确诊病例出院,31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对在院感染者的隔离治疗,将进一步落实个性化诊疗方案,全力以赴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在这里要特别感谢广大医护工作者。他们义无反顾地冲在疫情防控的第一线,为守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明天(9月10日)就是中秋佳节了,每逢佳节倍思亲,大家都盼望着回家团圆和家人见面,但是当前全市的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人员流动和聚集将增加疫情传播的风险。为确保大家的安康,我们呼吁在外地的济宁籍老乡就地过节,非必要不返济。大家可以通过电话、短信、微信、视频等方式向亲朋好友传达节日问候和祝福,这既是对自己和家人的负责,更是对家乡最大的关心和支持。
目前,全市抗击疫情已进入非常吃紧、非常胶着的关键时期,虽然“降新增、防反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反弹、反复的风险。越是关键时刻,越要慎终如始,任何松懈麻痹和掉以轻心,都将使防疫成果前功尽弃、荡然无存。市委市政府知道,从疫情发生的那一天起,广大市民朋友都盼望着重新回到正常生活轨道,这段时间大家都在为这一目标辛勤努力,但这一切都必须以疫情彻底清零为前提。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再忍耐一下,再坚持一下,继续一如既往地积极支持配合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共同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争取早日恢复到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现场答记者问环节
济宁广播电视台记者: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如何服务群众的购药基本需求?采取了哪些措施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
侯典峰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党组书记、局长
疫情发生以来,市市场监管局聚焦群众关切,加强市、区执法联动,服务群众的日常购药需求,全力为广大市民朋友保“价”护航。市场监管部门在服务群众购药需求、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等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在服务群众日常购药需求方面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群众提供线下代购药品和线上售药服务2种方式,群众有购药需求可通过电话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在就近药店代买或者通过线上下单购买。
①线下购药方式为:购药人电话联系社区人员后,由社区工作人员或小区志愿者到就近药店代购取药送至购药人家中。
②线上购药方式为:线上下单后,外卖快递人员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将所购药品送至指定小区(社区)门口,由小区(社区)工作人员或小区志愿者送至购药者家中。对于慢病处方药,需要填写购药委托书。药店销售药品必须按照GSP规定,打印购药小票。
下一步,一是逐步增加在营药店数量;二是协调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药店工作人员尽快到岗到位,服务群众用药需求;三是加强日常巡查,严格督促药店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守牢药店疫情防控底线的同时,保障群众用药需求;四是督促药品零售企业连锁总部落实对药店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二、在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方面
完善价格监管配套措施,紧急与发改、商务等部门会商出台价格监管(疫情期间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对防疫物资与生活必需品实行涨价幅度控制,进一步明确哄抬价格的执法标准和依据,围绕精准供应配送、价格备案、明码标价等方面,规范保供物资“配送包”价格行为。
加强价格监管政策宣传,持续向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电商平台等经营商户发布提醒告诫函,督促履行主体责任,避免市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
保持价格监管执法高压态势,持续加大对粮、油、肉、蛋、奶、蔬果等重要民生商品和口罩、消毒液等重要防疫用品的价格检查,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343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758家,现场纠正不规范价格行为23起,立案7起。
再次提醒全市广大经营者,要认真遵守《价格法》等有关规定,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遵循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原则,自觉做到明码标价。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及时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有诉必查、违法必究,切实稳定全市市场价格秩序。
济宁日报记者:在全民抗击疫情的当下,仍有个别人员利用互联网编造涉疫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实施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对此,请问公安机关采取了什么应对打击措施?
乔培战
济宁市公安局
党委副书记、政委
本轮疫情以来,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号召,众志成城,共抗疫情,维护了良好的网上网下秩序。但是,公安机关在工作中也发现,个别人员通过微博、抖音、今日头条等,编造涉疫虚假信息,甚至利用疫情实施网络诈骗活动,引发群众恐慌、不满,造成群众财产损失,干扰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秩序。对这些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亮剑攻坚、依法打击,8月30日以来,共发现处置涉疫不实信息185条,行政拘留23人,行政罚款8人。
在此通报两起案例:
9月6日,任城区杨某某组建“济宁蔬菜水果熟食配送群”,谎称可以“全城配送”,骗取群内成员1000余元。目前,杨某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9月8日,高新区曹某某编造某蔬菜大市场出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所有超市不得销售等涉疫虚假信息,并在微信群内散布,造成群众恐慌,扰乱了公共秩序。目前曹某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当前,正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共创清朗的网络空间是每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的同时,保持高度警惕,及时关注官方平台发布的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对于编造涉疫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实施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在此,也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检举揭发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好我市疫情防控良好秩序。
来源 | 济宁发布
9月9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济宁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21场),并回答记者提问。
9月8日0时至24时,全市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系集中隔离点检出。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0例,46例系集中隔离点检出、3例高风险区检出和1例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检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例。以上所有人员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观察治疗。昨天新划定2个高风险区、29个中风险区,都已经严格按风险级别落实了管控措施。本土确诊病例出院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24例。
疫情发生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对阳性感染者的隔离救治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优质医疗力量和资源,制定了“一人一案”的诊疗方案,开展中西医结合对症治疗。经过定点医院医护人员的精心治疗和护理,截至目前,共有2例确诊病例出院,31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对在院感染者的隔离治疗,将进一步落实个性化诊疗方案,全力以赴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在这里要特别感谢广大医护工作者。他们义无反顾地冲在疫情防控的第一线,为守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明天(9月10日)就是中秋佳节了,每逢佳节倍思亲,大家都盼望着回家团圆和家人见面,但是当前全市的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人员流动和聚集将增加疫情传播的风险。为确保大家的安康,我们呼吁在外地的济宁籍老乡就地过节,非必要不返济。大家可以通过电话、短信、微信、视频等方式向亲朋好友传达节日问候和祝福,这既是对自己和家人的负责,更是对家乡最大的关心和支持。
目前,全市抗击疫情已进入非常吃紧、非常胶着的关键时期,虽然“降新增、防反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反弹、反复的风险。越是关键时刻,越要慎终如始,任何松懈麻痹和掉以轻心,都将使防疫成果前功尽弃、荡然无存。市委市政府知道,从疫情发生的那一天起,广大市民朋友都盼望着重新回到正常生活轨道,这段时间大家都在为这一目标辛勤努力,但这一切都必须以疫情彻底清零为前提。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再忍耐一下,再坚持一下,继续一如既往地积极支持配合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共同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争取早日恢复到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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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典峰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党组书记、局长
疫情发生以来,市市场监管局聚焦群众关切,加强市、区执法联动,服务群众的日常购药需求,全力为广大市民朋友保“价”护航。市场监管部门在服务群众购药需求、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等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在服务群众日常购药需求方面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群众提供线下代购药品和线上售药服务2种方式,群众有购药需求可通过电话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在就近药店代买或者通过线上下单购买。
①线下购药方式为:购药人电话联系社区人员后,由社区工作人员或小区志愿者到就近药店代购取药送至购药人家中。
②线上购药方式为:线上下单后,外卖快递人员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将所购药品送至指定小区(社区)门口,由小区(社区)工作人员或小区志愿者送至购药者家中。对于慢病处方药,需要填写购药委托书。药店销售药品必须按照GSP规定,打印购药小票。
下一步,一是逐步增加在营药店数量;二是协调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药店工作人员尽快到岗到位,服务群众用药需求;三是加强日常巡查,严格督促药店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守牢药店疫情防控底线的同时,保障群众用药需求;四是督促药品零售企业连锁总部落实对药店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二、在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方面
完善价格监管配套措施,紧急与发改、商务等部门会商出台价格监管(疫情期间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对防疫物资与生活必需品实行涨价幅度控制,进一步明确哄抬价格的执法标准和依据,围绕精准供应配送、价格备案、明码标价等方面,规范保供物资“配送包”价格行为。
加强价格监管政策宣传,持续向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电商平台等经营商户发布提醒告诫函,督促履行主体责任,避免市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
保持价格监管执法高压态势,持续加大对粮、油、肉、蛋、奶、蔬果等重要民生商品和口罩、消毒液等重要防疫用品的价格检查,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343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758家,现场纠正不规范价格行为23起,立案7起。
再次提醒全市广大经营者,要认真遵守《价格法》等有关规定,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遵循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原则,自觉做到明码标价。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及时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有诉必查、违法必究,切实稳定全市市场价格秩序。
济宁日报记者:在全民抗击疫情的当下,仍有个别人员利用互联网编造涉疫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实施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对此,请问公安机关采取了什么应对打击措施?
乔培战
济宁市公安局
党委副书记、政委
本轮疫情以来,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号召,众志成城,共抗疫情,维护了良好的网上网下秩序。但是,公安机关在工作中也发现,个别人员通过微博、抖音、今日头条等,编造涉疫虚假信息,甚至利用疫情实施网络诈骗活动,引发群众恐慌、不满,造成群众财产损失,干扰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秩序。对这些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亮剑攻坚、依法打击,8月30日以来,共发现处置涉疫不实信息185条,行政拘留23人,行政罚款8人。
在此通报两起案例:
9月6日,任城区杨某某组建“济宁蔬菜水果熟食配送群”,谎称可以“全城配送”,骗取群内成员1000余元。目前,杨某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9月8日,高新区曹某某编造某蔬菜大市场出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所有超市不得销售等涉疫虚假信息,并在微信群内散布,造成群众恐慌,扰乱了公共秩序。目前曹某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当前,正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共创清朗的网络空间是每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的同时,保持高度警惕,及时关注官方平台发布的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对于编造涉疫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实施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在此,也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检举揭发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好我市疫情防控良好秩序。
来源 | 济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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