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身一人回家,虽然有些许纠结,还是想我那爱唠叨的老母亲,我不会做饭,但是可以帮妈妈打下手陪她聊天,吃完饭,我收拾碗筷妈妈悠闲的坐在旁边和我聊天,觉得很幸福,什么话题也可以聊,不管用什么方式交流还是亲切,妈妈和哥哥说几句话就炸了,这就是养姑娘,儿子的区别吧,可惜我远嫁他乡,一年回不了几次家,贴心小棉袄穿不了几天[委屈]
第一案 天衣无缝的不在场证明(贝尔)
以下乔纳森公寓老板简称乔纳森,公寓老板的儿子简称儿子。
乔纳森是个喜爱与人聊天的人,并且是个话唠大嘴巴,心里装不住事的他会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全都唠叨给别人听。弗兰克的弟弟加百利经常会去“宾果”酒吧喝酒,从而非常了解乔纳森和他公寓的事,并将这一切告知了弗兰克。
弗兰克从而得知,乔纳森与儿子每天会在17:00左右交接班,两人几乎不会同时出现在公寓(警方资料4)。并且弗兰克得知乔纳森打算用混有贝壳碎的油漆粉刷招牌,弗兰克作为贝尔的好友,自然知道他对贝壳素过敏(警方资料3)。
1996年9月20日,弗兰克将额前的一缕头发染成金色,假称自己是贝尔,在“乔纳森”公寓租下了406房间(警方资料).
以下乔纳森公寓老板简称乔纳森,公寓老板的儿子简称儿子。
乔纳森是个喜爱与人聊天的人,并且是个话唠大嘴巴,心里装不住事的他会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全都唠叨给别人听。弗兰克的弟弟加百利经常会去“宾果”酒吧喝酒,从而非常了解乔纳森和他公寓的事,并将这一切告知了弗兰克。
弗兰克从而得知,乔纳森与儿子每天会在17:00左右交接班,两人几乎不会同时出现在公寓(警方资料4)。并且弗兰克得知乔纳森打算用混有贝壳碎的油漆粉刷招牌,弗兰克作为贝尔的好友,自然知道他对贝壳素过敏(警方资料3)。
1996年9月20日,弗兰克将额前的一缕头发染成金色,假称自己是贝尔,在“乔纳森”公寓租下了406房间(警方资料).
第一案 天衣无缝的不在场证明(贝尔)
以下乔纳森公寓老板简称乔纳森,公寓老板的儿子简称儿子。
乔纳森是个喜爱与人聊天的人,并且是个话唠大嘴巴,心里装不住事的他会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全都唠叨给别人听。弗兰克的弟弟加百利经常会去“宾果”酒吧喝酒,从而非常了解乔纳森和他公寓的事,并将这一切告知了弗兰克。
弗兰克从而得知,乔纳森与儿子每天会在17:00左右交接班,两人几乎不会同时出现在公寓(警方资料4)。并且弗兰克得知乔纳森打算用混有贝壳碎的油漆粉刷招牌,弗兰克作为贝尔的好友,自然知道他对贝壳素过敏(警方资料3)。
1996年9月20日,弗兰克将额前的一缕头发染成金色,假称自己是贝尔,在“乔纳森”公寓租下了406房间(警方资料).
9月20日至9月24日,弗兰克每天上午都会去公寓,目的是让乔纳森加深印象,但走之前弗兰克会擦干净自己留下的指纹。弗兰克还给乔纳森送上高档糕点作为礼品(警方资料4),乔纳森的经济状况不太好(人物剧本P6),这种高档礼品肯定会与儿子分享,儿子从而得知一个额前有金发40岁左右的贝尔教授入住了自己家的公寓(警方资料3、警方资料4)。
弗兰克会在每天下午儿子回来之前离开,儿子从未与乔纳森一起见过弗兰克假冒的“贝尔”。
9月25日,弗兰克趁贝尔外出钓鱼时,放火烧了贝尔位于郊区的家和工作室,钓鱼归来的贝尔激动过度昏倒被送入市立医院救治(警方资料1)。
9月26日,弗兰克去市立医院接贝尔出院,弗兰克告诉贝尔:“我知道你的房子被烧毁了,我已经帮你租好了一间公寓,等下我送你过去,到了之后你报自己的名字便可以领取钥匙。”
16:50无家可归的贝尔自然不会拒绝朋友的好意,与弗兰克一起离开市立医院(警方资料5)
17:20贝尔与弗兰克步行回到公寓,此时乔纳森已经离开公寓去往宾果酒吧,从乔纳森的证词中可以看出从公寓到宾果酒吧步行需要25分钟(警方资料3)。
此时儿子正在公寓中值班,贝尔报出自己的名字取得了之前弗兰克留在这里的钥匙,儿子通过名字与贝尔额前的金发认为这就是父亲之前说过的那个人,而弗兰克戴着一顶深檐帽遮挡着自己的头发,从儿子从未为了高档糕点道谢这一点可以看出这是儿子第一次见到贝尔(警方资料4)。
两人回到公寓406房间,弗兰克给贝尔介绍房屋,让贝尔在屋内各处留下指纹。17:25弗兰克给贝尔倒上下了安眠药的酒,并偷偷在杯子外壁上涂了一些事先准备好的贝壳粉,贝尔没有察觉,喝下掺有安眠药的酒的同时,手掌也开始因为过敏起疱疹。
(贝壳素富含于贝壳、螃蟹壳、虾皮中,弗兰兄可以轻易地得到以上的东西研磨细粉。)
17:35安眠药发作,贝尔失去意识。
弗兰克戴上手套开始布置现场,用同等剂量的安眠药调制了一杯水倒掉大部分,只在杯子里剩下一点安眠药溶液供警方发现。将贝壳粉、酒瓶、酒杯装入纸袋准备带走,随后擦去了其他地方的指纹,只在门上留下了自己的指纹,造成自己只进出过这个房间并未有太多活动痕迹的假象。
17:50弗兰克脱去贝尔的衣服将他放入浴缸并打开热水,用餐刀划破贝尔的手腕,并把贝尔的指纹印在刀柄、安眠药瓶、酒杯等地方,留下贝尔慢慢流血而亡(人物剧本P4) .
随后弗兰克马上下楼故意和儿子进行了交谈(警方资料4),让儿子为自己的离开做了时间证人。
因为弗兰克知道附近的街区到处都是志愿者们(警方资料4、警方资料6),乔纳森公寓的大厅也不例外,儿子是一个辍学的年轻人,肯定会被同龄人所吸引,所以并不会注意到贝尔从未下过楼。
18:05贝尔流血而亡。
18:10弗兰克步行回到劝募会写字楼工作(人物剧本P6)。
19:00弗兰克离开写字楼,脱下帽子去往“宾果”酒吧(人物剧本P6).
19:05弗兰克到达“宾果”酒吧见到了乔纳森,作出一副泪丧的样子继续扮演贝尔(警方资料3).
19:15弗兰克在“宾果”酒吧喝了一杯酒,随后装作喝醉的样子故意踉跄扶了一下招牌,让乔纳森目击自己手上沾上贝壳碎,并说白己对贝壳素过敏。随后弗兰克向乔纳森打听时间,让乔纳森确定他离开的时间(警方资料3)。
19:20弗兰克再次回到了写字楼。
因为“宾果”酒吧与劝募会写字楼距离很近,步行来回加上喝洒的时间不会超过40分钟,这样,弗兰克的不在场证明便完成了。
以下乔纳森公寓老板简称乔纳森,公寓老板的儿子简称儿子。
乔纳森是个喜爱与人聊天的人,并且是个话唠大嘴巴,心里装不住事的他会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全都唠叨给别人听。弗兰克的弟弟加百利经常会去“宾果”酒吧喝酒,从而非常了解乔纳森和他公寓的事,并将这一切告知了弗兰克。
弗兰克从而得知,乔纳森与儿子每天会在17:00左右交接班,两人几乎不会同时出现在公寓(警方资料4)。并且弗兰克得知乔纳森打算用混有贝壳碎的油漆粉刷招牌,弗兰克作为贝尔的好友,自然知道他对贝壳素过敏(警方资料3)。
1996年9月20日,弗兰克将额前的一缕头发染成金色,假称自己是贝尔,在“乔纳森”公寓租下了406房间(警方资料).
9月20日至9月24日,弗兰克每天上午都会去公寓,目的是让乔纳森加深印象,但走之前弗兰克会擦干净自己留下的指纹。弗兰克还给乔纳森送上高档糕点作为礼品(警方资料4),乔纳森的经济状况不太好(人物剧本P6),这种高档礼品肯定会与儿子分享,儿子从而得知一个额前有金发40岁左右的贝尔教授入住了自己家的公寓(警方资料3、警方资料4)。
弗兰克会在每天下午儿子回来之前离开,儿子从未与乔纳森一起见过弗兰克假冒的“贝尔”。
9月25日,弗兰克趁贝尔外出钓鱼时,放火烧了贝尔位于郊区的家和工作室,钓鱼归来的贝尔激动过度昏倒被送入市立医院救治(警方资料1)。
9月26日,弗兰克去市立医院接贝尔出院,弗兰克告诉贝尔:“我知道你的房子被烧毁了,我已经帮你租好了一间公寓,等下我送你过去,到了之后你报自己的名字便可以领取钥匙。”
16:50无家可归的贝尔自然不会拒绝朋友的好意,与弗兰克一起离开市立医院(警方资料5)
17:20贝尔与弗兰克步行回到公寓,此时乔纳森已经离开公寓去往宾果酒吧,从乔纳森的证词中可以看出从公寓到宾果酒吧步行需要25分钟(警方资料3)。
此时儿子正在公寓中值班,贝尔报出自己的名字取得了之前弗兰克留在这里的钥匙,儿子通过名字与贝尔额前的金发认为这就是父亲之前说过的那个人,而弗兰克戴着一顶深檐帽遮挡着自己的头发,从儿子从未为了高档糕点道谢这一点可以看出这是儿子第一次见到贝尔(警方资料4)。
两人回到公寓406房间,弗兰克给贝尔介绍房屋,让贝尔在屋内各处留下指纹。17:25弗兰克给贝尔倒上下了安眠药的酒,并偷偷在杯子外壁上涂了一些事先准备好的贝壳粉,贝尔没有察觉,喝下掺有安眠药的酒的同时,手掌也开始因为过敏起疱疹。
(贝壳素富含于贝壳、螃蟹壳、虾皮中,弗兰兄可以轻易地得到以上的东西研磨细粉。)
17:35安眠药发作,贝尔失去意识。
弗兰克戴上手套开始布置现场,用同等剂量的安眠药调制了一杯水倒掉大部分,只在杯子里剩下一点安眠药溶液供警方发现。将贝壳粉、酒瓶、酒杯装入纸袋准备带走,随后擦去了其他地方的指纹,只在门上留下了自己的指纹,造成自己只进出过这个房间并未有太多活动痕迹的假象。
17:50弗兰克脱去贝尔的衣服将他放入浴缸并打开热水,用餐刀划破贝尔的手腕,并把贝尔的指纹印在刀柄、安眠药瓶、酒杯等地方,留下贝尔慢慢流血而亡(人物剧本P4) .
随后弗兰克马上下楼故意和儿子进行了交谈(警方资料4),让儿子为自己的离开做了时间证人。
因为弗兰克知道附近的街区到处都是志愿者们(警方资料4、警方资料6),乔纳森公寓的大厅也不例外,儿子是一个辍学的年轻人,肯定会被同龄人所吸引,所以并不会注意到贝尔从未下过楼。
18:05贝尔流血而亡。
18:10弗兰克步行回到劝募会写字楼工作(人物剧本P6)。
19:00弗兰克离开写字楼,脱下帽子去往“宾果”酒吧(人物剧本P6).
19:05弗兰克到达“宾果”酒吧见到了乔纳森,作出一副泪丧的样子继续扮演贝尔(警方资料3).
19:15弗兰克在“宾果”酒吧喝了一杯酒,随后装作喝醉的样子故意踉跄扶了一下招牌,让乔纳森目击自己手上沾上贝壳碎,并说白己对贝壳素过敏。随后弗兰克向乔纳森打听时间,让乔纳森确定他离开的时间(警方资料3)。
19:20弗兰克再次回到了写字楼。
因为“宾果”酒吧与劝募会写字楼距离很近,步行来回加上喝洒的时间不会超过40分钟,这样,弗兰克的不在场证明便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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