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编造涉疫谣言,罚!行拘7日[话筒]】近日,一则“某实验中学学生确诊新冠肺炎”的消息出现在业主微信群。经警方调查,该信息是莫某某编造的谣言。公安机关依法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对莫某某行政拘留7日。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警方提醒,造谣、传谣严重扰乱正常的疫情防控工作和社会秩序。在网上发表消息、言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进行查处。#抗击新冠肺炎禅城在行动# https://t.cn/A660Bai9
【编造散布涉疫谣言 莱西一男子被拘留】2022年3月21日,莱西市网信部门在监测中发现,有网民在网上传播不实信息。对此,公安部门迅速介入调查。
当日下午,公安机关依法将编造散布谣言的违法人周某春(男,42岁,莱西市人)查获。据周某春交代,其在网上看到外地有人散播相关信息后,遂效仿编造了莱西的信息,随后发至微信群,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周某春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希望广大市民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防控工作,主动关注、宣传官方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秩序。#净网2022# #青岛头条# #青岛警事# #微博辟谣#
当日下午,公安机关依法将编造散布谣言的违法人周某春(男,42岁,莱西市人)查获。据周某春交代,其在网上看到外地有人散播相关信息后,遂效仿编造了莱西的信息,随后发至微信群,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周某春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希望广大市民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防控工作,主动关注、宣传官方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秩序。#净网2022# #青岛头条# #青岛警事# #微博辟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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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1日,莱西市网信部门在监测中发现,有网民在网上传播不实信息。对此,公安部门迅速介入调查。
当日下午,公安机关依法将编造散布谣言的违法人周某春(男,42岁,莱西市人)查获。据周某春交代,其在网上看到外地有人散播相关信息后,遂效仿编造了莱西的信息,随后发至微信群,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周某春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希望广大市民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防控工作,主动关注、宣传官方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秩序。
2022年3月21日,莱西市网信部门在监测中发现,有网民在网上传播不实信息。对此,公安部门迅速介入调查。
当日下午,公安机关依法将编造散布谣言的违法人周某春(男,42岁,莱西市人)查获。据周某春交代,其在网上看到外地有人散播相关信息后,遂效仿编造了莱西的信息,随后发至微信群,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周某春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希望广大市民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防控工作,主动关注、宣传官方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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